传的学校。不然,我怎么可能遇见翔宇?
遇见他是在2006年的九月,那时我已上大三。
那年九月,学校迎来新一届学弟学妹。就像当初学姐们期待我们一样,我们正期待着这一届的学弟学妹。很多人回到学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新来的学弟学妹,看看哪班出了美女,哪班又出了几个帅哥。
我肯定不能与这些凡夫俗子相提并论那样龌龊无品的事,我怎么能干?我是一个修养极好的人,最多也就是热爱艺术,就像我高中三年一样。
学校宿舍坐落于校园东侧,校舍前是一片桂林。如今正是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沁人心脾。这等清雅之地,自然是我等“雅士”中意之所。这不,附近总有三五成群的人在此附庸风雅。
我其实挺喜欢这地儿,弹弹吉它,或写写生,其实挺不错的。不过,我中意这是因为一仰头就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的阳光男生在走廊上穿行,抑或是靠在阳台栏杆上晒着阳光浴。且不说少年是否帅气,光是那份洋溢的青春就足以令从心驰神往。
突然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很多次我都曾这样想:我看楼上的同学,是否他们也在看我?他们在我眼中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我又是否是他们眼中的诗呢?他们装饰了我的生活,那我又是否装饰了他们的梦呢?
比如那位身着白色衬衫,正托着下巴望向桂林的男生。他是在看桂林还是看我呢?他是在感受秋的诗意,还是领略桂花的馥郁芳香?
前后不过数丈之隔,上下不过几仞之差,居然让我们不能彼此看清对方的脸庞。但我依稀能从他的身形轮廓揣摩出他的帅气来。
夕阳洒在他的脸庞上,他微闭着眼睛,似心与境合。此情此景,不由得又让我想起齐飞来。
我心头一震,脚已不由自主地迈开了步伐,直朝宿舍楼奔去。
四楼之上,栏杆之前,我看到了他。他面若满月却不显得臃肿;眉似墨画,齐而淡雅,就好似修剪过一般;一对桃花眼,风情万种,似流水波动;那一排排狭长的眼睫毛,宛若珠帘。刹那间,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中那个多情的贾宝玉。
与其说他帅气,倒不如说他俊美,应该美得连女人自会自叹不如吧。可是,他却并未流露出丝毫女气,妩媚尽敛,只余英气。
好一个美男子!不,好一个小白脸!看来又有不少学姐学妹要为之倾倒了!
来人并非齐飞,我讪讪地离开了宿舍楼。
第二章拒绝的方法
作者:海无崖
我讨厌学习,但仅仅是讨厌学习而已。
对于玩乐,我永远都是孜孜不倦地追求,比如绘画。说起这个,还挺让我自豪的。高中三年,我啥也没学好,就学会了画画。之所以能考取这所大学,还是靠打“美术特长”这一擦边球才得以进来尽管这只是一所毫不起眼的三流学府!
但这也是让我颇为得意的一件事,至少我没像高中一样,害我爸爸重温中国的经典传统文化,向毛爷爷汲取力量,才让我得以入学。
除了绘画,我还会打篮球这主要得益于初三那年的放纵。为了让齐飞刮目相看,我愣是学习了很多打篮球的理论知识,还不断加以反复实践,一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高中三年,齐飞虽然已经离开,但我爱打篮球的这个习惯却并未改变。一入大学,我就加入了校篮球社,在学长们的不断培养下,球技突发猛进。这一学期,校队还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此外,我还会弹吉它虽然弹得不怎么样,但我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唱起情歌来深情款款,颇能让人动容。
知道我为什么对这些孜孜不倦么?因为这些都是“撩妹神技”!不,应该是“抠仔神技”!
你想呀,坐于校园一角,支个画架,拿支铅笔,默默地给阳光帅气的男生来个速写。当你把这速写交给他时,说声:“哥们,你天生就是做模特的料。看你这身材,简直堪称黄金比例。素来只为女生素描的我都忍不住给了画了一张。拿着,哪天成了名模可别忘了我!”一来二去,还会不熟么?
打篮球就更不用说了,一上场来,大家就都热乎起来。这若是不小心擦个身,再一不小心拥个抱,揩下油,那简直是小菜一碟。只要你不过分,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发觉。就算不小心碰到敏感部位,那也纯属偶然,大庭广众之下,谁还好意思和你计较?
至于弹吉它,哪个学校没些个爱好音乐的孩子,大家凑一起,天南海北的侃,岂不快哉?告诉你哟,爱好艺术的孩子基本上都长得不错哟!
当然,我只是有这色心,却并无这色胆。和他们交往,我乐在其中,但却并不逾越朋友的界线。齐飞一事,已足以令我心悸。
不过,也正因为这些旁门左道,再加上我长得还算帅气,自上大学以来,没少被女生表白。你们知道的,我向来只把她们当作哥们,并无朋友之上的情愫。于是,该怎么回绝她们也便成了横梗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
拒绝总归是惨忍的,但拖着对人家女生并不公平,于是我说得最多的一句便成了“哥们,和你在一起真的既放松又舒服,你这是咋的了?”此话一出,放得开的女生便会回归原位,我们依旧是好朋友,放不开的则愤然而去,投入别人的怀抱。当然,对此,我并无芥蒂。
但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个名叫张兰的女孩,她是我的学妹,就是2006年那届的,与李翔宇同级。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个女孩突然闯进我的生命,而且居然以这样的方式与我相识,更没想过她是我下一段恋情的开启者,让我经历了一段至死难忘的恋情。
我与她的相识缘于她的告白!
已入深秋,百木凋零。这时,我不再钟情于桂林,而总是留连于植物园的那株红枫。我喜欢坐在坠满红枫叶的木椅上,望着高高的天,淡淡的云,弹着吉它,哼一曲毛宁的《晚秋》。
秋心,愁也!虽然这个年纪还不懂忧愁,忧愁却真真切切地占据了内心的每个角落,或为昨日某人的愤然离去,或为今日考卷上的那道道醒目的红“x”,抑或是同窗的一句轻吼。
恍惚间,不由得想起辛弃疾被弹劾、闲居带湖时在博山道上书写的那首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辞强说愁。而今的我,多愁善感,不正切合此境?只是不知道要到何时,我才会发出“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之叹。
这么多愁善感的我,却被一个脸有点婴儿肥的女生告白了。
那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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