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军旅」野儿军爸》分卷阅读5

  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又看了看败城,发现自家队长似乎也留了一手。他被败城蹂躏的时候还少吗?自然一眼就看了出来。
  只不过,败城似乎留手之余,又总是不轻不重地打中知乐的软肋,一些又痛又不重要的位置,打得知乐像条蛇般挂在窗户上乱扭。
  最后,终于是打急了,知乐脚一蹬墙面,像只蝙蝠般从窗户上跳下来,直扑败城,四肢一圈,把败城的脑袋抱在胸口就是一阵猛打,打得毫无章法,只图快活。
  败城眼前一黑,感觉拳头如雨点般打在肩膀脑袋上,赶紧用力拉着知乐的后腰,一边往后退一边试图把人扯下来。结果,后退的路线上横着沙发,他就这么直挺挺倒在了沙发上,一个翻滚,打算翻身作主人时,知乐非常敏捷地脱了手,一溜烟窜进了沙发下面不出来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十秒间,陈白目瞪口呆的看着败城一身乱糟糟的从沙发上爬起来,面无表情地道:“你来干什么?”
  “给、给你送票呗。”不愧是特种部队出来的,陈白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败老,您这是做什么呢?”
  “做后爹!”败城没好气地道,讲完了又犹豫了几秒,压低声音道,“队里还好吧?”
  “嘿,不好意思,您老现在不是‘潜龙’一员,按照规定,我不得对您透露任何消息。”陈白笑眯眯地说完,乘着败城踹人之前已经脚底抹油窜了出去。
  窜到门口,没感觉后面跟着人追,陈白回头一看:败城趴在地上,正撅着屁股去拉沙发下的知乐,还要集中神,随时躲避突然打过来的拳头。
  看着昔日威风队长那付又气又急又无可奈何的模样,陈白流下了同情的泪水。所以,他决定给自家队长一些鼓励:“队长,你放心的去吧!粉嫩嫩的新兵就等你去蹂躏了,一定不要手下留情啊!”
  第4章接兵
  败城哪有空去管陈白的嘲笑,看着知乐躲在沙发下对他露牙齿,心头那火是噌噌噌的往上冒。
  这种时候用什么解决?唯有武力啊。
  败城一怒,直接掀了沙发,看着知乐飞速往门口逃跑,他一个擒扑动作,这是军队擒拿招中的固定动作,后面应该是前扑再加锁喉,他却没有,而是直接对着知乐背心就是一拳。
  知乐果然手肘支在那儿单等前扑呢,被这一拳打得又贴回地上,开始哼哼。败城掀开野孩子的上衣,见着那一块很快泛出了青紫,又心虚又无奈。
  这娃儿被他那爹调教得简直像个刺猬,对于军队的招数非常熟悉,见招拆招,开始的时候败城大意,还真吃了不少亏。摸熟了,他就知道,对付这野孩子绝对不能按普通招数来,一定要当作老兵才行。
  不过,老兵哪有这样的!
  这一路上,他真的把所有的手段都试过了,刺头兵也不是没带过,感化、关怀、爱护,什么招都没用,野孩子就是个油盐不进的货,一心向爹。
  败城真的内伤了,他觉得南默这个大队长就是故意用知乐来磨他。不过,他也觉得这个决定相当有创意,知乐要是真被带出来了,他就可以立地成佛了!
  等把知乐关进卧室里,败城看着如同飓风过境的客厅,想起陈白,翻箱倒柜的找出那两张车票,看着看着,他就去墙角面壁了。
  败城在“潜龙”的权威是无可置疑的,在队员心中,他们的队长有三大特征,“面壁、挑食、看名字”。别人郁闷时发泄,他郁闷时就是对着墙角站军姿,一站数小时,之后就云淡风清了。
  只可惜,这一次他足足站了四小时,还是无法开解心头的抑郁。
  几天后,当他拎着知乐踏进火车站,不禁有种“大势已去”的沧桑感。
  南默真的办到了,接下来,就该他了。
  招兵是个肥差,他没捞着,带新兵是个苦活儿,他捞着了。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败城一只手紧紧握着知乐的手腕,看着野娃儿大眼睛滴溜溜的乱转,就知道这小子开始闹心思了。
  一路上连套带骗,他大概摸出了知乐的人生经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森林中渡过,偶尔也会被带去城里逛逛,不过,不是去玩,而是去接受城市隐蔽训练,搞得知乐一见城市就不喜欢,因为在城市里,知乐总是被打扮成小乞丐……
  这段时间,知乐学会了玩电脑,孩子对于游戏这种东西总是有股天然的理解力,连开关机都不会,但是他居然能在平板电脑上破了败城的扫雷记录。
  火车站人来人往的,败城很担心知乐会溜掉,干脆掏出包里的平板塞过去,果然,野娃儿的注意力被切水果引走了。他乘机四下张望,很快找着了“大部队”,那一堆堆混合着兴奋与离别愁绪的人群想忽视都难,不少新兵蛋子都有父母送着,表情严厉的接兵干部们则在不断催促着。
  抓着知乐的手腕凑过去,败城在一堆尉官中找着了“接头人”,南默介绍的军官只有名字和简略形容,不过形容得非常简洁有力“一张特别方的脸”。
  眼前的中尉身材修长,五官端正,一张方脸是如此醒目,下颚明显的超出了常服衬衫的领口。
  “你好。”
  方脸瞄了眼败城,非常俐落的立正敬礼:“首长好!”
  败城心中苦笑,面容不变,道:“我是败城。”
  “您好。”方脸很是自然的回答,“我是于正。”
  嗯,方方正正,好名字啊!
  败城暗中点评了一句,道:“我先上车了。”
  于正一点头:“您先走。”
  败城拉着知乐往车厢走,对于正挺满意的,不卑不亢,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讶。
  带兵不难,难的重点只有两个:一个是知乐的态度,另一个是他的军衔。
  据他所知,“硬骨头六连”的连长目前是上尉,他的军衔是少校,把一个少校放到一个上尉的连里去做排长,这无疑是一种挑畔!
  不说别的,就说两人见面时,连长就得向他先敬礼,虽然这种事在军队里也有,比如将级军官,看到六级军士还是会很敬重,但那是一种对时间的尊重。他才二十五岁,又不是学生官,而那名连长则是正儿八经直接考军校毕业的学生官,俩人简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派系,互相能看得顺眼,那才叫见鬼了。
  况且,他顶着这种衔跑去当新兵连的排长,只要长眼的,都知道他肯定还会走的,干不长,自然不会花工夫和他经营关系。另一方面,不巴结他的,又难会想他是不是犯了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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