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窝里,脑袋昏沉似千斤,鼻子堵住一点都喘不上气来。好且歹且的用破锣嗓子请了假,慕醒准备趴在家里睡一天。
偏头痛在感冒的时候显得尤其厉害,慕醒悔恨地垂着脑袋。都怪那个男人,让他这么冷的天心情不好去理发。
慕醒顶着重若千钧的脑袋扶墙去客厅,准备塞瓶酸奶垫垫胃,抽屉里有治疗偏头痛的药,先吃一点兴许管些用。这么冷的天,他实在是懒得动弹出去买药了。
打开冰箱门,寒气扑来,慕醒无力地闭上眼睛,拿了一瓶酸奶,喝一口,好凉。这个时候,慕醒无比怀念他的邻居井薇娇,要是她在的话,说不定还能吃顿热乎乎的白粥。
粗暴的敲门声让靠在沙发上消化酸奶的慕醒一个激灵,结实磁性的男声响起,慕醒这才想起昨天让方凡十给自己送《茶经》。想到这,偏头痛更疼了一分,慕醒沉着脸坐在沙发上,一动未动。那个男人不知道他在不在家,敲会门就会走的。
“慕醒!”
敲了半分钟,就将男人的耐性磨光了。敲门动作顿住,修长的腿一抬,干净利索地踹门动作。
“砰!”门应声而开。
门外的冷风随着这个动作凶狠地灌了进来,慕醒冻得一个哆嗦。真是把脑子烧坏了,他竟然忘记了这个男人不负责任的暴虐。
两个男人的目光半空相接,慕醒冷笑一声:“方先生这是想入室行凶么?”嗓子又疼又痒,说出来的话也是沙哑异常。
虽然生病,慕醒的背脊挺直,并看不出颓靡之色。只是脸色有些苍白,眼圈泛红。
并没有在意慕醒带着针刺的话,方凡十关上门。与慕醒干净温和的气质不同,他家很杂乱。具体体现在随处可见的书上,地板上、茶几上、沙发上、餐桌上,放眼望去一片狼藉。方凡十好笑地看着沙发上戒备十足的男人,笑着说:“你还真是喜欢书。”
慕醒这才发现,除了一本《茶经》,方凡十手里还拿着一个药店里的那种白色塑料袋。
男人一步步走过来,巨大的压迫感让慕醒微微眯眼,额头上传来温热的触感,方凡十回手问:“吃饭了么?”
这个展开让慕醒的心不轻不重地被打了一下,吃软不吃硬的男人摇了摇头,脸上已经带了温和的笑:“没有。”
锁被踹坏,门关不上,凉风依旧灌得厉害。男人放下药和书,挽起袖子
朝着厨房走去:“你先回卧室,我做些粥。”
被冻得发抖的慕醒笑着应声,丝毫不在意眼前那个男人的自作主张,临走拿了那本《茶经》。
与客厅相比,慕醒家的厨房很整洁,厨具一应俱全且擦拭得纤尘不染,冰箱里各种食材应有尽有,可见慕醒平时应该很喜欢下厨做饭。
方凡十虽然自己生活,但是在北京一般都是跟林与之他们一起去外面吃,厨艺不是很通。不过,做个白粥还是绰绰有余。
白粥做好后,方凡十拿着药片倒了杯水,一块端着进了卧室。
卧室比客厅还要杂乱,各色书籍摊在每一个角落,慕醒更是被一堆书包围着,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羽绒服,背脊挺直地坐在床上看《茶经》,见方凡十进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家里很乱。”
这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方凡十将它定义为他与慕醒的关系打破僵局的界点。露出这样子的笑,说出不带刺的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慕醒已经接受了他做他朋友。
想到这里,男人心情很好,把粥递给慕醒:“先吃饭,再吃药。我今天没事,在这陪你。”
前面一句还好,后面一句让慕醒不大自然。两个人充其量算是普通朋友,他很感激方凡十给他买药做粥,但是并不表示两个人可以亲密到在他家待一天。
慕醒沉着冷静地喝着粥说:“我吃了药就睡觉,你在这会闷。流感病毒喜欢乱窜,传染了不是闹着玩的。”
话里拒绝很明晰,男人站在床边没动,看着慕醒从容淡定地喝粥,淡色的双唇一开一合,心里的火被下腹涌上的火气压下去了。男人爽朗地笑着,毫不在意地把水递过去说:“醒来想吃什么?”
强势的男人偶尔表现出的柔情最能打动人,特别是慕醒这种吃软不吃硬的性格。再拒绝就显得矫情了,不是吃货的慕醒说:“随便吧,我不挑食。”
喝完粥吃了药,方凡十利落地抽出慕醒手里的书让他睡觉,然后转身开始有条理地拾着慕醒的房间。当过兵的男人,动作幅度都很大,力道却处理得刚刚好,发不出一丁点的声音。慕醒懒洋洋地躺在暖烘烘的被窝里,尽管没有声音,这么个大男人在他房间里来回动,他也睡不着。
更何况,还是这么出色的一个男人,慕醒勾起了唇角。
这个男人的身材很好,双腿修长而有力,上身挺拔,远比那些个杂志上的模特要好的多。没有那么夸张的肌肉,但整个人看上去干练
而有力,透着霸气和压迫人的气场。身材如此,长相更是一顶一的出色,这让慕醒刚进酒吧时,目光就锁定在了他的脸上。
他不懂,这样的男人抛去他的身份应该也有很多人追。这样的男人多是滥情的,为什么单单喜欢上了他,而且还硬是跟他杠上了。就因为他比较有挑战么?慕醒微微挑眉,这个说辞让慕醒都觉得牵强。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这么久追不上他,应该早就耐不住寂寞去找别人了,哪里会在这跟他死磕。
“方先生,你到底喜欢我什么?”还没反应过来,话就脱口而出了。慕醒暗自想抽自己两嘴巴子,一生病把淡定都烧干净了。
慕醒的卧室不大,一张床摆在正中央,两边摆着两个床头柜,床东边是电脑桌正对着窗户,西边是一个大书架子,而床北边则是一个衣橱。方凡十正屈膝蹲在电脑桌旁捡书,慕醒能看到男人特有的刚硬的侧脸。
男人并没有因为他的这句话停下手上的动作,他捡起书,走到书架前,左手推着另外一部分书,右手用木质书夹把书固定好,整个动作透着干练的帅气。做完这些,方凡十才回过头来回答慕醒的问题。回答之前,叮嘱了一句:“以后,叫我十哥儿。”
看到被窝里男人微微诧异的脸色,方凡十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性感的笑。
“我不是个容易动情的男人,但却是个容易一见钟情的男人。我在见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而且这种动情很不容易,我又怎么会轻易放手。至于喜欢你什么,当然是你的所有,我都喜欢!”
多么直白而强势的回答,慕醒讶异了一会,轻笑出声:“倒是个不错的回答。”
☆、9真心或是玩玩
男人也是一笑,手指捏着书角用力一抛,书在空中帅气地打了个旋,稳稳落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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