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时空。我从不会问他们予舟的下落,他们就算有急事联系不上予舟,也绝不会找到家里来。五年来,我们一直维持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而卫平是唯一一个会穿梭在两边之间的人。
卫平是老好人性格,沉默隐忍,但是善良。他特别喜欢小孩子,意外地和瑞瑞很投缘,瑞瑞三岁生日时刚刚做完手术,躺在病床上,那么小,已经会皱着眉头忍着痛,不让我担心。我去替他拿生日蛋糕,回来看见卫平,纪家的贵气总是体现在细节处,连管家的儿子也能把西装穿得如老派绅士,我自己太瘦,穿不了最正式的“suit”,所以对于能把西装穿得好看的人特别高看一眼,我当初第一次遇见予舟,他也是穿了一身黑色的校服外套,肩宽腰窄,虽然青涩仍未褪去,已经隐隐现出模特般身架。
卫平则更低调些,他天生适合做二把手,是最高端而得体的背景。瑞瑞生日在六月,夏日蝉鸣阵阵,窗外阳光招进来,卫平侧身坐在病床边,用花瓶里的巴西叶给他编蚱蜢,瑞瑞苍白脸上带着笑,这画面安静又温馨。
在那之后,卫平在我心中的形象鲜活了许多,瑞瑞叫他卫叔叔,我也默许了,其实按纪家的规矩,我和予舟已经结婚,瑞瑞就相当于予舟的孩子,他可以叫予舟那些轻视我的朋友为叔叔,却不应该叫卫平叔叔。
如果叶修羽回来,卫平大概也会站到他那边吧。毕竟他当年是暗恋过叶修羽的。
但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毕竟,到时候,连予舟会站在哪里,我也不能确定。
-
“林先生,纪总今晚有应酬,可能要到十一点左右才能到家。”卫平在电话里这样说道。
他手上有予舟的日程表,像电视里的天气预报,如果他愿意,大可以把一周的日程全报给我听,但他非要每天准时预告,像一座古老而忠诚的钟。
我看了一下壁上挂钟,现在是下午两点,瑞瑞吃过了午饭,听过我讲的故事,正在卧室睡午觉。大概小孩子的安全感是天生的,瑞瑞在孤儿院度过婴儿期,虽然从记事起我就陪在他身边,但性格还是有点害羞胆小,醒来看不见我就会慌。
保姆在厨房拾流理台上的残局,粽子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吃着玩的,剩下一堆估计要扔,倒是一堆青色的箬叶浸在温水里,青翠碧绿。
“阿姨,我要出去一趟,半个小时之后,你叫瑞瑞起床,陪他看一会儿书。”我迟疑了一下,又吩咐道:“要是九点我还没回来,你就先哄瑞瑞睡觉。”
“好的,林先生,要给少爷讲故事吗?”
“讲狮子王辛巴。”
第二章惊艳
我换上衬衫出门,外面雨过天晴,花园里的昂贵月季开了满墙,花匠在喷泉边不知道弄些什么,看见我,恭敬地点了点头。司机迎了上来,我摆了摆手,示意不用,自己去车库开车。
家里三辆车,卡宴和跑车都是予舟在开,我自己有一辆suv,便宜得很,大学毕业我赚的第一笔钱就是买了这辆车,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没错,这辆车车厢大,搬起东西来十分方便,大概因为车型粗犷的缘故,停在予舟那两辆一个轮胎就抵过它整车价钱的车旁边,也不显得太怯场。
我上车就点了烟。
予舟自己也吸烟,却不喜欢我吸,吸烟的人嫌弃别人身上的烟味,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歪理。他鼻子灵,像猎犬,我身上气味些微不对他就能嗅出来,他常说我身上有植物的香味,大概因为这缘故,常啃我脖子。我已经习惯他的蛮不讲理了,也没有和他斗的习惯,所以除非在外面待上六个小时以上,否则不会吸烟。
说起来,我第一次吸烟,也是因为他。
我遇见予舟是高中,我那时候本来在另外一所学校,因为一次数学比赛拿了奖,被予舟的学校看上。大概那时候的我表现出某种以后会为母校争光的潜质,于是我连同其他几个金奖获得者被予舟学校的“菁英计划”选中,全额奖学金入学,每个学期还有补贴。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学校每年都有学生选送常春藤,但是予舟他们的上两届闹得过分了点,送去的人闯了点祸,一度要被取消资格,我们这帮人相当于用来给常春藤夹送私货的包裹,用来藏匿予舟他们这种人。
我会答应也很简单,我缺钱。
我在高中毕业之前,几乎没有一天不缺钱。孤儿院的小孩基本只管到十六岁就要出去自立门户,读书只给上到初中,我每学期除了考奖学金之外,还要多多参加比赛赚生活,为此练就了一手找比赛的好本事,连陌生少年宫里的青少年绘画比赛我都不要脸地混进去参加过,只为了一箱可以用来当作业本的画纸。事实上,在嘉远学校找到我前的一周里,我正在犹豫要不要去参加答题比赛赚下个月的生活。那个数学比赛的金奖早被我忘到脑后,因为没有奖金,留着证书金牌也只是为了卖钱而已。
我对于青春期的记忆就只有一个饿字,我十五岁左右开始疯狂拔高,大概是缺钙,整夜整夜地腿疼,住校,学校的生活要另交,我常常半夜饿醒过来,胃里发烧。我记得我那时候的同桌是个长得可爱的富家女孩,身上带着香味,皮肤很白。她喜欢吃零食,书包里常常准备做成小熊形状的进口饼干,她常和我在课桌下分食饼干。我那时候应该长得挺好看,苍白消瘦,一双眼睛饿得发亮。我被嘉远选上之后要转校,她还写了香喷喷的情书给我,眼泪汪汪地跟我告别。
但我真的只是为了她的饼干而已。
嘉远这所私立学校从严格意味上来说救了我的命,否则我迟早会因为营养不良而在某个深夜悄无声息地饿死在原来学校的宿舍里。嘉远的食堂是自助制,我至今记得明亮的食堂里用铺着餐布的长餐台摆满各种食物,光是面包就有十多种花样,熏鹅,香肠,火腿,各色沙拉,常常有煎过的扇贝和并不地道的寿司,中餐台是粤式汤粥,常年有各种糖水,穿着漂亮校服的高年级女生三五成群地站在餐台前,致的骨瓷碟子里只有一小撮沙拉,议论着每样食物的卡路里。
我能长到一米七五,嘉远的食堂功不可没。
如果早来两年,也许我能长到一米八也不一定。
不过我的胃病倒是一直留了下来,如梦魇一般纠缠至今,就像偶尔我还会梦见自己还是那个饥饿的高中生,一无所有,即使在寒冬里也穿着薄薄的面口袋校服,因为那是我唯一合身的一件衣服。
这就是我为什么当初被叶修羽和他的朋友捉弄和欺负,却仍然没有想过要离开嘉远的缘故。
叶修羽与我天性不合。他成绩很好,他家是儒商,不如纪家底蕴深厚,却很聪明。他从来不需要搭我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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