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野猫不如家猫香
北京的天,已经许久没见过太阳了。
很奇怪,为什么大人们总是教小孩叫太阳为太阳公公,叫月亮是月亮姐姐呢?换个名字,比如太阳大妈、月亮哥哥,听起来都不赖。
程维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感觉一阵阵凉风吹来,他伸手拉上衣服的拉链,使劲缩着脖子,让衣领遮住自己的半边脸,这样才觉得稍微暖和些。
现在的工作越来越难找了,不是人家嫌你以前没做过这个,就是嫌你没学历没能力。一上来就问这问那,不用老子怎么知道老子不是干这行的一把好手?!
程维从一家小餐馆走出来,心里不忿的想着。
活了二十多年,书没念过几天,大概能把字认全。程维从自己能洗养父的臭袜子开始,就可以说是在社会上打拼了。他发过传单,贴过小广告,刷过盘子,当然,在闲暇时间还出门扒过活。不得不说,他这双手也算是阅包无数,他能在触到皮包的皮料时就能知道这包值多少钱,是不是真货,看一个人的穿着就能猜到这个人会把身上值钱的东西放在什么地方。
虽然日子过得辛苦,但他也不觉得是上天亏欠他什么,毕竟他也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生活的,自己也有吃有穿,和他们没什么不同。
从记事起,他就一直在养父的笑骂声中度过,今天偷来了街上小孩的玩具,被夸奖,明天两手空空地回到家,就会挨一顿打骂。养父在一次偷人家东西时被打断了腿,从那之后,走路就不利索了,养活两个人的担子相当于落在了才10岁的程维身上。
小时候,养父也没有故意隐瞒他的身世,直接告诉他,他是被人扔在他门口的。当时以为他有什么残疾才被遗弃,后来把他抱进屋,看他也没啥毛病,于是就养做儿子了。那时养父已经快五十岁了还没娶到老婆,想着这辈子也没啥希望,于是就真的白捡了个儿子养大成人。
其实程维还挺感激他的,要不是那时他把自己捡回去,没准真的会饿死在外面。
走着走着,眼看着天渐渐阴了起来,这是得手的好机会。
他脚步一转,朝最近的地铁站走去,站在墙边低头装作在玩手机。
一个穿着西装的的男人出现在他的视线中,那个人步履匆忙,表情极不耐烦,却不肯放下手中的手机。程维若无其事地跟了上去,听上去那个人好像在和他的父母通话。
“妈,我都说过多少次了,我在这边打工不容易,现在又急需用钱,你就去和她说她肯定不会拒绝你,她儿子的车我会原封不动地还给他,把他手机号给我,我要去见客户!”
那边不知说了些什么。
“你们怎么就这么顽固呢?我又不会骗你们,这真的是工作需要……我当然在工作啊,不是被人骗!要不是实在找不到人,我才不会闲得没事给你们打电话!哎行了行了,别唠叨了!”
挂掉电话后,嘴里还在嘀咕:“妈的,求你们点事就和要了命似的……”男人自言自语地说着,接着把手机装进挎包里,突然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险些滑倒。
回过头,刚要开骂,见对方是个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还挺好看,像小明星似的,那句难听的妈妈的问候也就没说出口。
随后,那小伙子还颇为关心地询问自己有没有受伤,他忙说没关系。最后,两人友好道别。
程维看着手中的钱包,回想起刚才那个男人和他父母的对话,越想越气,恨不得把他胖揍一顿。真是有父母的人体会不到没爹疼没妈爱的痛!
他认为自己是个有原则的人,起码有职业道德,只偷不顺眼的人。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是做人的底线是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广告可是没少看。这种人嘛,不尊老爱幼,还有炫富心理,一定要小小惩罚一下滴!
程维走在路上,义愤填膺地想着自己又为祖国人民做了一件大好事的时候,天上突然掉起了雨点,把他好不容易压出卷的头发给捋直了。于是赶紧躲到一处临街的屋檐下,才突然想起来雨伞放在餐馆忘记带走了。
接着,雨越下越大,没有半分要停的样子。懒得去路上淋着雨拦车,程维翻看着手机里面的联系人,想着有没有人能载自己一程,打完电话后等着猴子来接他。
这时,突然听到一声猫叫,他抬头向四周看,却并没有看到猫的影子。
这么大的雨,猫肯定都回家了。
可过了一会,又有猫叫声传来,这回总不能是幻听了吧?他往两座楼中间的小路看去,果真有一个纸箱在那放着,里面不会有没断奶的小猫吧?他想走过去看看究竟,可是鬼使神差的,他转念一想,自己以前养过猫,可喂了几天就不知道跑去哪了,万一哪天它回来发现自己又养了只新猫,岂不是很难过?与其给这只小猫希望却又不养它,还不如就让它听天由命去算了。
就这样,他做了可能是他觉得这一生最亏心的事。
……
有人说,宇宙的尽头还存在着一个类似太阳系的一个星系,那里同样有炽热的发光体,有围着他不停公转的星球,还有像人类一样幸福生活着的未知生物,不过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就比如,人死后回来到阴曹地府,可能会因为前世修的福泽深厚,可以在地府谋个一官半职,若是孽根深重,则会下十八层地狱,受尽炼狱酷刑。
从古至今,人类对未知世界的幻想从未停歇。
在名为恒亚大陆的土地上,一片小地域正经历着50年来最惨烈的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下级指挥官的伴侣是敌国安插在斑族的奸细,所以,此时城墙内外肆虐的熊熊火焰好像在狞笑着告诉斑族,他们最富饶最美丽的莱当域,即将会成他人的囊中之物。
在敌国的军队大肆在各个小镇里烧杀的时候,一抹银色从空中闪过,那身影直逼敌国军队的总指挥而去。
眼尖的斑族士兵一下子认出来,大声喊道:“是奕卿将军!他活过来了!我们有救了!”
敌国的士兵听到后具是惊慌,明明将军已经确认奕卿这次被那位卧底暗杀了,怎么会出现在战场上。
片刻过后,敌军指挥完全失控,失去控制的鸣兽被捅穿咽喉,放倒在地,已经进城的士兵察觉不对,慌忙后撤,被此时杀回来的斑族军队消灭殆尽。
奕卿此时脑中依旧不清醒,想必是那奸细一时良心发现,把食物中的□□换成了迷药,这才让他在最后时刻终于被唤醒。
此役虽胜,却伤亡惨重。
……
回到家后,程维去洗了个热水澡,洗着洗着,脑海中不断回想起刚才的猫叫声,如果他是这只猫的话,肯定会恨死自己。越想越觉得内心受到谴责,想着要不要洗完澡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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