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深的客栈》分卷阅读13

  板。”声音婉转清幽,如清风一般飘渺不定。
  正沉浸在一朝致富的秦深抬头,不知何时吧台前站了个身姿袅袅的漂亮女子,十六七岁的摸样,穿着一身青黑色的古装纱裙,身形轻薄得仿佛一朵浮萍,风大一些就将会美女吹走。乌黑的长发松散地挽着,几缕发丝垂荡下来,与白得几乎透明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秦深还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温柔婉约的气质中杂糅着勾人的妩媚,反而弱化了五官给人的感觉,长而浓密的卷翘睫毛上挂着莹莹泪珠,双眼朦胧地看着秦深,带着乞求。
  “老板,奴家积攒百年的身家都被老妖搜刮走了,没有住店财物,可不可以通融一下让奴家先住店,过两天筹到钱了再给你送来。奴家不让老板难做,用这个作抵押行吗?”美女从吧台后拿出一个黑漆漆的坛子小心翼翼地放在吧台桌面上,那坛子肚大口小,圆融融的有一层包浆,显然是经常把玩之物,很受爱重的那种。
  作者有话要说:
  _(:3∠)_在晋江写文多年我还是没有弄懂分类的事儿,用了有出处的人物,现在只有悲催的修改人物了,对阅读造成一定麻烦,请大家原谅。
  第8章这碗红烧肉好吃啊
  “呔,鬼物休要哄人,一个破骨灰坛子也敢说是宝贝抵押给老板,老板休要信她。”
  女鬼小凉柳眉皱起,身子如弱柳一般在风中飘摇,“臭和尚何来此言,奴家一个弱女子怎么会诓骗老板,骨灰坛乃小凉栖身之地、魂牵之所,最是要紧,是小凉的至宝。”
  头一次见鬼的秦深僵硬地看向从门外走进来的和尚,一身青灰僧袍,脖子上带着的念珠个个有婴儿拳头大小,面阔耳大、鼻直口方,拿着一把丈八禅杖,端看这形象和倒拔垂杨柳、三拳打死“镇关西”的花和尚鲁智深雨有些像,但秦深不能够确定是不是那人。
  和尚浓眉竖起,“你们这些女鬼就会花言巧语。”
  小凉带着哭腔,“和尚口口声声说奴家鬼物,你自己又何尝不是鬼。”
  “呵呵,洒家乃是高僧坐化,受凡人香火,哪里是你等孤魂野鬼可比。”
  小凉也恼了,起哀切,杏眼怒瞪,“臭和尚道貌岸然,你倒是拿出住店的钱来啊,怕不是身家都拿出去吃酒了吧。”
  和尚出口反驳,话到嘴边却词穷,因为这是事实,大手伸进怀里,半个铜子儿都掏不出来。
  虎目圆瞪,气呼呼地看着小凉,哪里能够在女鬼面前气弱,抓起身后的禅杖拍在吧台上,“老板,洒家没有金银,但这禅杖跟了洒家几百载也不是凡物,就抵押在您这儿了,等以后有了钱再来赎回。”
  吧台材质极好,台面上的东西跳了几下,吧台也是纹丝不动的。
  “呵呵。”小凉轻笑,抱着自己的骨灰坛退在一边,“穷鬼。”
  “你!”
  “奴家是弱女子。”小凉挺胸,不信和尚会打女人。
  和尚还真不会,所以气得脸都涨红了。
  已经被现实调理了三观的秦深出来准备当和事佬,来者是客,和气生财嘛。
  “大家……”
  话还没有等他说完,抱着宝贝骨灰坛的小凉往和尚那儿走了一步,勾着眼睛神秘一笑,“和尚,奴家知道老妖的藏宝地,里面金银无数,只是奴家一个弱女子实在是打不过守在那儿的千足虫。和尚愿不愿意合作一把,拿到宝藏你我五五分。”
  和尚起了怒气,“四六,你四我六。”
  “成交。”小凉果断点头,随后笑着看向秦深,眼波流转,风情万种,“老板,奴家与和尚去去就来。”
  “随意随意,你们随意。”
  …………
  “哥,门口有什么呢,你眼睛都看直了?”刚刚从后厨出来的林晓宁站在秦深的位置顺着他的目光往门口看,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
  就算是知道客栈不凡,但想象和现实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被现实冲击了的秦深晕乎乎地拍了拍他弟弟的肩膀,“没什么,就是觉得世界更新过了。”
  “……”林晓宁。
  “哥啊,宝成哥的红烧肉做好了,你要不要去看看。”林晓宁砸吧一下嘴巴,口腔中的肉香还没有散去,当真是回味无穷。
  秦深眼睛一亮,自从仇宝成退役后来又出事之后,他的招牌红烧肉在很多人心中就成了绝唱,包括秦深自己。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还有吃到的一天,肥而不腻、酥而不烂的口感无论吃多少回都吃不够。
  “你在外面看一会儿,有啥事情了喊我,我到后厨去看看。”
  “去吧去吧,刚出锅的最好吃。”林晓宁回味地眯着眼睛,整个人都沉浸在了红烧肉近乎完美的口感中。
  吧台后的柜子那儿有个藏着的暗门,进去就是厨房,厨房设计的很大,有一扇窗户正对着中庭,窗户下是一排大理石面的橱柜,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厨具,最边角的三眼电磁炉灶台上炖着鸡汤。
  这排橱柜对面是大锅大灶,大吸力的抽油烟机“呜呜呜”地工作着,光杆司令的总厨仇宝成忙活的热火朝天。
  仇宝成手脚非常快,就算是没有人帮忙,他一个人杀了鸡、剁了肉,还做好了几个菜端了出去。
  至于王乐彬,他不给添乱就不错了。
  搬了一张小马扎坐在角落不碍事的王乐彬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的饭,饭上面盖上了一层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还浇上了红烧肉的肉汁,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
  感觉到有人来了,王乐彬半抬着头,手上的动作不停,跟五百年没有吃过红烧肉一样不断地往嘴巴里塞,鼻子旁边沾了米粒都不知道。
  含含糊糊的,傻乎乎的,“老板好。”
  秦深捂脸,活脱脱的地主家的傻儿子哦!
  “傻儿子”还是有眼力见儿的,放下碗筷,抹抹嘴巴,殷勤地给老板盛了一碗饭,上面堆满了冒尖的肉块,浇上汤汁儿,还夹了几条新出锅的青菜,放上了一个溏心荷包蛋,送到秦深的面前。
  “老板辛苦啦,吃午饭吧,宝成哥做的红烧肉太赞啦,吃的人停不下嘴。”说着话就一屁股坐回了小马扎上,端起碗筷继续吃,对了,他又给自己续了一大勺的红烧肉。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太特么正确了,哪怕这个“半大小子”已经二十好几,吃饭的功力一点儿都不弱,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深厚,秦深森森的怀疑,王乐彬爹妈不让他待在家里面是不想给这个饭桶做饭……
  端上饭碗,红烧肉的香味就扑鼻而来,秦深控制着口水,作为一个老板非常有良心地关心着员工,“宝成哥你吃了吗?”
  仇宝成乐呵呵的,重新回到灶台前他高兴死了,拿起锅铲停跳的心脏仿佛又“砰砰砰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