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退散,大考来袭!》晚自习时光(1)

  最後,我终於顺利拿到抹茶蛋糕,隔天马上拿到学校送给我朋友。
  顶级抹茶蛋糕被我在一大清早就送出去了,避免离开冷藏太久坏掉。这让我尊贵的大小姐好友非常高兴,一笔勾消去年的哀伤往事,总算免除了我的卖身危机。
  美好的happy  ending,真是可喜可贺。
  接着一转眼,天空渐渐暗下,这一天来到了夜晚,即将迈入尾声。
  傍晚时分,三年级有个非常着名的活动,叫做晚自习。
  还记得从前从前,当我还是个纯真小女孩的时候,一直幻想着未来的晚自习会是个多麽浪漫的时光,能够和朋友(是心仪的男生更好)一起订晚餐吃饭,一起读书讨论问题,一起趴在墙上看城市的繁华夜景,一起在学校欢乐又刺激的夜游……
  不过,在还没升上三年级的那个暑假,我便彻底醒悟了一件事:现实永远是残酷的。
  晚自习还没开始实施,主任就向所有已报名参加的同学宣布——上课不准打瞌睡,敢睡就要敢被巡堂老师打醒;下课时男女活动的范围在不同方向,只能牛郎织女各据一方。敢越界,除非你有胆找老师来当喜鹊。
  最後,一放学就要马上回家,不许逗留(当然夜游什麽都不行),生教会当个牧羊犬来赶羊。
  好吧,我听着听着,发现我之前的美梦通通破碎了。不过苦尽甘来,至少这些规则能够创造优良的读书效率,那就算是非常值得。升上三年级之後我发现这非常重要。
  对现在的我而言,那些社交上的玩乐都已经被我省掉了,我也不是喜欢到处嗨来嗨去的女生。每天都有考试,分配给各科的时间愈来愈压缩,对这个时期的学生而言,安安静静地念好书最实在。
  毕竟,人总是得适应不同人生阶段的转变。
  学校的晚自习中,我一个星期参加了三天。也就是——扣除星期三画画课的心灵疗愈时间,还有星期四享受放学直接回温暖的家,剩下三天我都在和书海奋战,以免太混良心不安。
  一周又一周,半年过去了,每个星期都持续着一样的行程。现在的我已经历经三年级整个上学期的洗礼。
  想当年刚升上三年级,第一次晚自习的时候,真算得上一场自我挑战。我不知道是哪根筋接错,居然满怀决心地把数学和理化讲义堆满桌,绑上无形的必胜头巾,摇旗呐喊(当然是喊在心里),在小小方桌上,展开一场理科生死斗——
  结果第二节还没撑过一半就四脚朝天,不支倒地了。
  (晚自习有两节,加上下课一共三小时)
  这个结局毫不让人意外。追根究柢,叶禹熙一个小小弱女子,对上人人畏惧的数学理化大块头,赔率高到直冲天际,只能感叹初生之犊不畏虎。
  然後,晚自习基本上是不能睡觉的,那你就会问我剩下半节是怎麽度过?
  还有半个小时多,我整个人气息奄奄,精神呈现弥留状态(网路上的解释是「人类濒临死亡之临终状况」),身体松垮的行将就木(成语典告诉我们,行将就木,指人的寿命已经不长,快要进棺材了),只剩下最低生命机能,支持着几个英文字母伴随脑浆一起慢慢地旋转。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终於顿悟自己不该跟理科过不去。
  而现在,一次又一次的经验累积下来,晚自习对我而言已经不再那麽要人命。即使无法称之为美好的温书时光,也算是个例行公事了。
  三小时自习有时觉得度日如年,有时却莫名读得很圆满。一切随缘地端看当天心情如何。
  像今天——
  「终於下课了!」我扬眉吐气的说,「虽然身体好了不少,但下半身还是有点残障。」
  「辛苦了,今天是妳妈来接妳吧。」从自己位置绕过来的友人歪了歪头,表示老妈的摩托车可以携带残障的我宅配回府。
  「嗯。」我说。「今天老妈应该有空才是。」
  与我聊天的好友是属於小家碧玉型的女生,名叫欧恬恬,一头短发衬托出玲珑可爱的气质,以及不容忽视的书卷感。
  我和恬恬,一直一来都是相当亲的好姊妹,因此我知道对方不为人知的家世——欧恬恬出身自有钱人家,但是个低调的小千金,从不张扬。平日的表现与市井小民无异,毫无辨识度,因此一般人或是泛泛之交不会知道这件事。
  而她本人嘛,有着受各个师长赞誉的温顺性格(只有表面上,这实在不好说,和她相处一久你就会明白)。除此之外,她本人最大的雷点就是被说有钱。
  ——哈哈,你们猜的没错,这家伙就是今天我送礼的对象。
  不由自主地想起抹茶蛋糕的香气,听见值班老师的催促声,我连忙加紧收拾书包,毅然把思绪抽离早上送礼的情景。
  左手拣起桌上的各种色笔放入铅笔盒。另一只手也没闲着,把凌乱的考卷整成一叠,塞进资料夹,我一边瞄了一眼上头红红的分数,又想到,欧恬恬这次好像考得比我好——
  说起这家伙,课业方面她也是个狠角色,经常和我争班排第一。对於恬恬是个学霸这件事,我完全认同,她本人倒是极度不愿承认。
  有一次我们谈到此事,没来由地一阵感慨。
  朝会时常听到某某体育班学生竞赛勇夺佳绩之类的,我们一致认为这种精神比成绩好值得嘉许多了。我个人就是那种连学校路跑都跑不完的温室小花朵。
  我的体育成绩也是各科最烂的,恬恬默默补充。
  我的校排往往像在玩荡秋千,超级不稳,我又说。会考当天还有可能因紧张失常——不对,我没事干嘛唱衰我自己……
  最後的结论是,我们都发现自己挺没用。但我想,很重要的是,不管考好考坏,别总是被成绩单蒙蔽双眼。
  那不能定义你这个人,不管,现在的老师长辈如何重视升学都一样。
  我和好友眼看着沙丁鱼群般的学生挤着下楼,默默地收拾书包。我们都是老人家步调。
  「禹熙,」走出自习教室,对方问,「妳现在还有继续画画吗?」
  「有啊,」我露出笑容,「最近还遇到一个挺有趣的学长。」
  「学长?我们不是三年级的?」
  她的意思是我们已经是这所学校的老大了——或者说最高层级。
  「前一届毕业的。」我回答,「擅长画麦克笔喔。」
  「哇,真的?」
  我点点头,忆起以往的一个小事件。
  那时候我和恬恬刚升三年级。
  某一天下课,我和恬恬聊到美术方面的话题。当时我只是不经意地提到在美术网站走马看花的新发现:麦克笔这素材好像挺好玩,只是没机会尝试。没隔几天,我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整盒,光亮亮的七十二色。
  「我去买了。我们可以一起用用看。」她告诉我。
  顺带一提,这家伙也是画画的料。
  我狐疑地问,「这一盒要价多少?」
  恬恬看着我。脸上的平静无波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五千多。」
  耗费一秒钟,我手中的奢侈品笔直下坠,被对方眼明手快的接住,像是早就预料到我的反应。
  「其实它共有一百零八色,分成两盒。好用的话下次再买。」语毕,她忽然压低声音补充,「对了,记得别把价位说出去。」
  好,好,我懂妳的苦衷……事实是我已经不知道该回答什麽了。
  之後,我抱着感激又小心翼翼的复杂心情,用那盒麦克笔初试了一张「玫瑰色鬼室友」的同人图(某本欢乐向灵异小说,大推!),下场却惨不忍睹——混色真的不好混,相较之下水彩方便多了——只能说理想与实际层面,大概差了一个生物圈的高度差吧。
  印象中,大概是海平面上下各十万公里?谁来帮帮我复习生物。
  我做下的结论是,所谓麦克笔是贵族专用素材,平民百姓乖乖玩玩色铅笔水彩就好,才不会太伤荷包。
  为这段回顾画下句点,我写下结论,阖起脑袋的记事簿,任沁人心脾的夜风吹进回忆中。转眼间就走到一楼了,我放松的伸了个懒腰。
  穿过穿堂,笑笑闹闹的人群陆续消失在大门口,不知怎麽,我突然感觉也融入这种热闹又温馨的气氛中。
  就像是,考生在辛苦的一日中,允许自己偷点小确幸一般。
  「怎麽没看到妳妈妈?」恬恬站在前方,倒没有语意中的慌忙,只是有些随意的左顾右盼。
  听见这句话,我跟着疑惑了一声,探探头,也跟着到处盼望。
  确实是不见她的踪影,但取而代之的,我居然看见——
  「麦克笔学长!?」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