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是你不是爱情》第 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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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第一章 初相遇(1)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轮r出,在茫然无助的时候,在灰暗无边的低谷,在万念俱灰的瞬间,在四面楚歌的边缘……我们仍在绝望中期待着明天的到来,期待那轮簇新的r出到来;仍是坚信那轮r出是永开不败的花朵,会在黑暗抵达黎明的玫紫天空里悄然绽放。
  第一章 初相遇
  十六岁以前,我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砸玻璃。
  在寂静的深夜里砰的一声,声音尖锐g脆而且绝对起到恐怖效果。我会在玻璃的主人尖叫之前,飞快地逃进某个漆黑的角落,拼命捂住嘴巴,以免自己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不多时,那个穿着碎花睡裤的女人头发蓬乱地站在她的美容院门口,叉腰大骂:“哪个剁脑壳的吃饱了撑着没事做,半夜三更发神经做这样缺德没p眼的事……”
  然后,我就开始数灯,一盏,两盏,三盏……整条街的灯都亮了。有人询问,有人抱怨,也有人开始向她进攻。好,到此为止,这下整条街的谩骂应该够她受的了。
  转身,我扬长而去。
  我计算过,她的玻璃在半年内被我砸过六十七次,其中四十二次,她都一个德行,整个人邋遢得不成样子,站在俏俏美容院门口大声咒骂砸她玻璃的人。我真希望那个男人会看到她那丑陋的姿态。我知道,虽然在夜晚她那么不堪,那么丑陋,但在白天的时候她还是像模像样的。她很会化妆,把自己化得像狐狸精那样又美又媚。我记得有一次和倪喜红在街上碰到她,我指给倪喜红看,“呶,就是那女人。”倪喜红那一刻呆在那里不肯再迈动步子,惊她为天人。这么没出息,我气得两天都没有理倪喜红。
  但我承认,她确实是漂亮,不仅漂亮,而且浪而且妖,就像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妲己一样狐媚风s。她丰r肥臀,媚眼如丝,那样斜斜地朝你一笑,魂都会被勾走。我一直怀疑她就是狐狸变的,要不也不会勾搭上我那有钱的爸爸,要不也不会害妈妈吃老鼠药自杀。
  另外的那二十五次,我估计是因为我爸爸在她店里,他们肯定在那里颠鸾倒凤,g那苟且之事。哪怕我再用力砸,也没有见她哼一声。我心里恶狠狠地骂道:“妖精!狐狸精!总有一天,你会被雷劈成无数段!”
  第2节:第一章 初相遇(2)
  其实那一刻我总担心爸爸会无法忍受我的无理取闹而跑出来揪住我,把我的头发都给揪掉。事实上我很怕他。每次砸完玻璃后我都飞快地逃跑,然后瑟缩在俏俏美容院对面那两幢房子的间隙中,偷偷探出头,冷冷地看着那扇卷闸门。我能看到自己呼出的白气在空气里渐渐扩散、消失。
  倪喜红说我的眼神凛冽,充满杀气。我喜欢她这样说我,她这么一说,我就觉得自己被赋予了某种力量。那时刻,我觉得自己很强大,有足够的力气对抗一切。我常用那样的眼神看周围的人。
  倪喜红是我初中的同学。
  1993年秋天的新生报到会上,我选择坐在讲台底下。那样的位置是别的学生不愿选择的,没有人自愿坐到老师眼皮底下。而我血管里天生流着反叛与不羁的血,喜欢挑战,喜欢刺激,喜欢标新立异,做别人不敢做的事。
  可那天倪喜红朝我直直地走过来问:“这里有人坐吗?”我漠然地看了她一眼,摇摇头。
  后来我问她:“教室那么多的空位置,你为什么偏要选择坐在我旁边?”倪喜红神秘地说:“我喜欢你,你太漂亮了,如果跟你混,我很快就会红起来。”
  她的说法让我很崩溃,但我心底暗自欢喜。我这个人有水仙花情结,特别自恋。就爱听别人说我漂亮,夸我有个x。那个年代仿佛很标榜个x。
  当然,个x的除了我,还有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林楚君。
  果然如倪喜红所料,我们真的红了。不久之后,我、倪喜红、林楚君成了市七中的三朵花,三朵带着刺儿的花。每个人都远远地看着我们,眼里流露欣羡与嫉妒。那是因为我们不仅漂亮出众,而且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我们恃宠生骄,恃才傲物;我们桀骜反叛,难以驯服。我们骨子里都有一种凛冽气息。我们漠视一切,目空一切;我们我行我素,从来不与班上其他的同学接触。
  任何事情,如果我们不愿意,谁也拿我们没有办法。老师如此,家长也是如此。无论我们在学校的行为多么不合格,我们的成绩总是年级前十名。作为一个学生,只要没有犯原则x的错误,就没有人能够惩罚他。
  第3节:第一章 初相遇(3)
  倪喜红的爸爸那时是一家橡胶厂的厂长,资本家的千金小姐就是不同,出入都有红旗牌小汽车接送。
  林楚君就更有来头了,她爸是教育局局长,在学校老师见了林楚君还要低头哈腰地跟她打招呼,她总是目不斜视,从来不予理睬,骄傲得像只长颈鹿。
  至于我,爸爸不过是个靠一种叫锡的金属发财的暴发户,基本上没有什么背景。我除了在学习方面有点无师自通的天分外,平r里头脑反应总是比倪喜红和林楚君要迟钝一些,我不喜欢思考,天生懒惰。有时和倪喜红、林楚君在一起,遇到我不知道不理解的事物便会懵头懵脑地来一句,“那是什么意思?”她们会开玩笑地骂道:“暴发户的女儿就是不懂高压电。”
  我并不生气,我本来就是暴发户的女儿。我爸读到小学四年级就没读书了,因为家里穷。听说爸爸小时候是吃着红薯饭长大的,我却从来没有见他吃过红薯,他说吃那东西吃伤了。我一直觉得爸爸是那种很容易忘本的人。穷的时候他眼里只有钱,成了暴发户后,他的眼里只有女人。真他妈的俗!
  我喜欢倪喜红和林楚君。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在茫茫人海里嗅到了与自己相同的气息。
  我和林楚君是同年同月同r生的孩子,1994年4月16r,是我们十四岁的生r。
  我至今还保留着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
  我曾经以为那张照片早就丢失了,直到2006年的夏天,在清理老房子时,我在曾经睡过的那张床底下捡到一张照片。照片上是那三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倪喜红当时扎着马尾,嘴巴紧抿,表情严肃。林楚君笑得很灿烂,她的嘴是那种樱桃小嘴,上薄下厚,s泽红润,非常漂亮。她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珍珠似的牙齿。站在中间的我,戴着一顶小方格的男式鸭舌帽,眼睛又黑又亮,嘴唇微微上翘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照片背面写着:楚君、隐墨十四岁生r。我们永不分开。1994年4月16r。
  第4节:第一章 初相遇(4)
  倪喜红比我和林楚君大半岁,她是个x格有点古怪孤僻的女孩。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子。她总说她个子不高,腿有点粗,臀部肥大,穿裙子像个矮冬瓜。
  倪喜红是我们三人中间最贤淑、最文静、最内敛的女孩,会绘画,会做精美的女红。她有一块自绣的手帕,常常系在手腕上,图案是一朵玫瑰,那朵红s玫瑰宛若初生,娇艳欲滴。我和林楚君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们俩都属于头脑精细、四肢迟笨的女孩。
  我们无数次央求她为我们也绣一块,好不容易才求到一块,到今天早已褪s。那时我去市场买了一米紫s的棉布,满心期待,没想到这家伙只是应付了一下,只绣了边,那边我想我也会绣,是那种小波浪形的,用剪刀细细剪好,然后沿着边一针一针地绣过去。再加几个暗紫黄的心形荷包,就算完成。
  林楚君可不如我这么细心,我曾问林楚君,那些女红去哪儿了,她抽着爱喜,妩媚一笑,淡淡地说去爪哇国了。
  她是个努力遗忘过去的女人,过去像荆棘一样刺痛过她。
  十三四岁的女孩,不是瘦得像个豆芽就是胖得像个水桶,林楚君是个例外。她是我们三个人中,个子最高、身材最正的一个,十四岁时已发育得很好了。不像我,瘦不拉叽的,没胸没臀,只有一张貌似天使的脸蛋。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头发太黄,进田径队后,剪了头发,天天穿着运动服,活动量又大,像个假小子似的。我和倪喜红喊她黄毛丫头。
  三个人中,最沉默的是我。一个孩子的沉默除了跟x格有关之外,应该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来自家庭。爸爸自从有了狐狸精以后,跟变了个人似的,总和妈妈吵闹打架,我无数次见过他的拳头如雨滴一样落在妈妈的身上。那个男人,在我十二岁以后,我便不再叫他爸爸。而我对于男人的认识就是粗暴、低劣、虚伪、残酷、不负责任。
  妈妈!我那柔弱怯懦的妈妈只会不停地哭泣。长大以后我从来不轻易哭泣,因为我觉得哭泣只是柔弱和无能为力的一种表现,当它们过于泛滥以后,唤不来同情与救赎,只会淹没自己。
  第5节:第一章 初相遇(5)
  那样的岁月,噩梦一般伴着我成长。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反叛,从内心里看不起妈妈,甚至在见到她隐忍或流泪的时候,会嗤之以鼻,会恶语相向。我真是恨铁不成钢。
  最终妈妈服用强效灭鼠灵,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然而,我是恨她的,恨她就这样不负责任地丢下了我和弟弟。
  爸爸所能给我和弟弟的,不过是一幢装修得特别艳俗的三层小洋楼和每个月j到佣人李妈手中的一叠钞票。那只是一个看似温暖实则冰冷的牢房,令我生厌,总有种想逃避的冲动。
  所以我常常在放学后就直接跟着倪喜红回她家。
  我喜欢她的家人,他们看上去那样温和、温暖、温存。
  倪喜红的爸爸年轻时是出了名的英俊潇洒,而她的妈妈实在只是中人之姿。他们感情很好,结婚一二十年了,她爸爸每天还接送她妈妈上班下班,其实她妈妈工作的地方离家里走路不过十分钟的路程。我还亲眼见到她妈妈像个少女一样在她爸爸面前撒娇,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而撒娇我忘记了,但她脸上羞涩的表情一直留在我的印象里。那时我是那样震撼,为什么?为什么大人也可以那样相处?
  倪喜红家的房子一共两层,倪喜红住在楼上一个小小的套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躺在她那张又宽又大又柔的床上,和她说悄悄话。我们更多的是说一些生理上的事情。我十四了,还没来初潮。喜红已经来了快一年了,裹在t恤下的r房像两只惴惴不安的小兔子,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让人心惊r跳。她也常为此发愁,佝胸驼背的,甚至用布一层一层地把它裹起来。
  我还是羡慕她。我内心里希望自己长成像俏俏那样的女人。我知道,那样的女人是所向无敌的。最重要的是像倪喜红这种从不把哪个女人放在眼里的女孩都惊她为天人。我就是不服气,我也希望看到那种所有人看到我都疑我为天人时,表情中自然流露的惊羡和嫉妒。
  没有哪个女人是不爱美的,除非她是白痴。
  第6节:第一章 初相遇(6)
  倪喜红在初二下学期表现得很是古怪,她仿佛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学习成绩也开始有些下降,而且跟她说话的时候,你会郁闷至极,你对她说了半天,她却正神游千里,根本没有听你讲什么。
  我最烦别人不认真听我说话了,对这丫头我却只能忍耐,我心想你个死丫头,想谁呢难道比我还重要?
  那是情窦初开的季节,有很多同学开始恋爱了。恋爱在那时还是很隐秘的事情,我们还太小,不能拿来张扬。而且在这方面,我特别迟钝,某某某和某某某谈恋爱,我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而且会很白痴地问,谈恋爱是做什么?要做些什么事才叫谈恋爱?倪喜红和林楚君这时就又会骂我一句“暴发户的女儿不懂高压电”。
  我还没有想过谈恋爱这回事。大人说我早熟,我的早熟只体现在某一方面,比如从小就很会照顾弟弟,比如我很会安排我们的生活,比如看到男人就会小心地避开,特别是那种有点将军肚,肥头大耳的男人。他们像我的爸爸一样,看了让人恶心,让我唯恐避之不及。
  初二的冬天,我知道了倪喜红的秘密。
  那天是在她家里,她上卫生间时,我在她的枕头底下发现了一本硬皮r记本。我当然是从最后一篇往前翻,里面除了我、林楚君的名字外,居然还多了一个叫h的神秘人物。那里面有一段话我记得特别清楚:……下课时,我和隐墨、楚君站在后楼梯口,h从窗子里探出头,俯身看着我们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我觉得他就像一轮太y,那样明媚温暖,耀得我的双眼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她猛扑上来抢她的r记本,惊慌失措,整张脸涨得通红。
  我比她更生气,她居然不再与我分享秘密!我索x把r记本往地上一丢,说:“什么嘛,你真不够朋友,有了喜欢的男生都不告诉我。”
  我是真的生气了,不知为何,有种会被她就此抛弃的紧张和恐慌。我害怕失去她,那种惶恐自心底流出,让我束手无策。我是那样害怕有人介入我们中间,打扰我们的和谐与宁静啊。
  第7节:第一章 初相遇(7)
  我扭头就走。她追在后面大声喊我的名字。我听到她家的铁门在我身后哐当一声关上了。
  为这事我有一星期没有理倪喜红。楚君问了我好几回,是不是跟喜红闹矛盾了,我撅着嘴巴说:“她谁啊?没那闲工夫。”
  最后还是倪喜红在课堂上给我递纸条,求我原谅她,并一再承诺以后她的秘密一定会跟我分享,永远不会背叛我。我才眉开眼笑。
  也是那年,我的生命中出了一件大事。
  我们的体育老师是个姓肖的粗壮女人。第一次上她的课,我就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她很嫉妒我。我觉得那种嫉妒是出自女x的本能,因为我漂亮,因为我身材苗条,我甚至感觉她总有一天会向我伸出可怕的魔爪。
  果然,没多久的一次体育课上,她看到我穿的是一双粉红s的软皮鞋,顿时像捡到一张百元大钞般得意起来。她罚我绕着一千米的跑道跑三圈。我什么功课都好,就是体育拖后腿,而且最怕的就是跑步。我记得小学六年级一百米短跑,别人十四秒半跑完了,我居然创纪录地跑了十九秒。老师还很夸张地批评了我一顿,“蜗牛走也比你跑得快。”
  看样子,我今天死定了!
  我开始和她抬杠,我分明在上节体育课时看到有男生也穿皮鞋,我问她为什么不惩罚那个男同学。她歪着一张涂得像血盆似的大嘴朝我笑着,说:“是吗?我怎么没有看到?”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灵光一闪,捂着肚子说自己肚子痛,她轻蔑地笑笑说:“是吗?没有那么巧吧,要不给你时间,你上wc解决了问题再来跑。”
  在她面前,我占不到上风,只有认了。
  那三千米差不多要了我的命,我在跑到二千九百九十米时,晕倒了。我肚子实在痛得厉害。
  在医务室里醒来时,倪喜红和林楚君满脸慌张地看着我。我朝她们眨眨眼睛,她们如释重负地会心一笑。
  倪喜红伏在我的耳边说:“你来大姨妈了。”我先是一愣,然后哇的一声哭起来,不停地嚷肚子痛。肖老师在一旁急得团团转。我在教务处主任面前一再抗议,老师没有任何权利体罚学生,但肖老师的行为分明是体罚,证据是我之前就申明,我肚子很痛,全班的同学都在场,至于我没有说肚子痛的原因,是因为我实在难以启齿。学校明文规定,女同学由于每月的特殊原因,可以在体育课时请假,可以拒绝参加一些长跑之类的剧烈运动。而肖老师居然不顾我的身体不舒服而对我进行体罚,我要求肖老师公开向我赔礼道歉。
  倪喜红和林楚君也在一旁帮腔,特别是林楚君,她是文体委员,咄咄人。弄得肖老师脸s发青,骑虎难下。谁都知道林楚君是教育局一把手的千金,是老师都给她林楚君三分面子,何况她那样大义凛然地盯着肖老师。
  没办法,肖老师无奈地跟我说了对不起。
  再后来,肖老师悄无声息地被调到了别的学校,学校上下没有哪个再敢得罪我们。
  其实我最高兴的是我来初潮了,我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了。林楚君那丫头甭想再到我面前逞大了。
  第8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1)
  第二章 青涩恋情
  没有人知道,从初二开始,我便与社会上的男生混在一起玩了。只要一离开学校,我就跟长了翅膀似的,谁也管不了我。
  我有个表姐的男朋友叫陈龙,是混社会的。他长得很男人,轮廓分明,皮肤微黑,满脸的疙瘩,五官很耐看,花嘴撩皮的,说话带粗。他特别照顾我,他跟我说话的时候从来不带粗,明明刚刚跟别人还在骂娘骂nn的,只要一和我说话,立刻变得异常斯文儒雅。那样子,总让我觉得他像个故意装文明的孩子,正襟危坐在我的对面。
  第一次带我去砸俏俏美容院玻璃的人就是他。他甚至威胁过俏俏趁早离开这个城市。他很罩我。
  跟他的兄弟有好几个想打我的主意,都被他狠狠地骂了一顿。他说:“就你们,你们配吗?她是我姨妹子,你们敢动她一根毫毛,我要了你们的命。”
  他是认真的,从那以后都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看我超过三秒钟。
  后来我注意到陈龙左手小指是缺的,那个早已结痂成形的伤口丑陋狰狞得让我感到触目惊心。
  表姐很得意地问我:“你知道它是怎么缺的吗?那是为了追我才砍掉的。”
  我吓了一大跳,瞠目结舌地盯着表姐看了老半天,如果能在她的脸上找出哪怕一丝的沉鱼落雁羞花闭月之s我也心服口服。我真不敢相信有人居然会为她砍掉手指,十指连心啊,我真小看了我那其貌不扬,有胸没脑的表姐。
  第9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2)
  跟他们在一起,我最喜欢听他们讲那些带着江湖气息的爱情故事。比如他们为了哪个女人付出了什么,为哪个女人挨了几刀。我特别想见他们口中的那些女人,看她们是不是和俏俏一样,有丰满的胸部和迷人的脸蛋。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女子,惹得这些男人为她们上刀山下火海。
  我和陈龙之间的事从来没有跟倪喜红和林楚君讲过。
  有一天林楚君说:“隐墨,我昨晚见到一个人特别像你,穿着黑皮夹克,戴着一顶鸭舌帽,和一群混混在青云路上,她还看了我一眼,我差点以为那就是你。”
  我把眼睛睁得老大,“是吗?真的吗?不过如果是我,我会喊你的。”
  我立即转身,偷着乐。
  其实那就是我啦。每次跟陈龙他们出去玩,我都会戴一顶鸭舌帽,把自己扮成男生的样子,我甚至还会在街上抽烟,在荒残的夜s里吐着青灰的烟雾。我喜欢那样的自己,偶尔说说粗话,偶尔抽抽烟,甚至和他们一样,见到看不惯的人,就故意找他们的碴儿,挑衅他们,引得对方崩溃,然后一伙人冲上去,把他们狠狠揍一顿。
  表面上,我是个还算听话的学生,成绩一直优异,而且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和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但在潜意识里我有暴力倾向。归根结底,我想这大多缘于遗传了我那个暴发户爸爸的基因。
  进入初三后,倪喜红和她的h已经好得如火如荼。
  h每天早晨都会往倪喜红的课桌里塞上一封情书。倪喜红会把他写给她的情书给我们看,尽是想你啊,喜欢你啊,思念你啊,r麻兮兮的。不过h不仅人长得英俊y光,字也非常洒脱,笔力遒劲,龙飞凤舞的,看起来大概是那种很男人的男人。
  有天,我问倪喜红:“你到底爱h什么?”倪喜红眼睛一眯,眉毛一扬,拖着声音说:“我爱他玉树临风,楚腰细腻。”
  我悻悻地骂她花痴,脑海里不免又是一番风花雪月的猜忌。不过我在这方面一点经历也没有,根本无法展开自己的想象。
  第10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3)
  倪喜红很少跟h约会,每天都是书信来往,一到下课时就拉着我和楚君站在后楼梯口。一开始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某天有一颗花生米大的粉笔不偏不倚地打在我的眼角,我在一滴闪烁着钻石般璀璨光芒的泪水里,见到三楼窗口正往下探头的h。刚要开口骂,倪喜红捏捏我的手,脸刷的一下红了。
  原来倪喜红这厮,每天都拉着我们在这里享受hy光般的微笑,真怄人。
  其实我觉得倪喜红越来越有白痴的倾向。恋爱让一个很个x的女生变得像一摊泥一样软趴趴的毫无主见也没有个x。特别无法忍受的是在上课的时候,她有时会扑哧一声,突然像傻子一样笑开了花,全班同学及老师都会向她行注目礼。真丢脸,真没出息。
  就算被老师拧出去面壁思过,她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觉得为h做任何事都是开心和值得的。这是她恋爱以来,x格上最大的改变。
  我和林楚君一直是所有男生注目的对象,但学校那些男人太青太嫩,我们瞧着难受,我们喜欢充满男人味的男人。当然不是像h那样的男生,h虽然长着小麦颜s的皮肤和雪白的牙齿,他的字也写得很男人,可是他缺少一种气质,那种男人的坚硬和刚强的气质。我们对学校的男人从来不屑一顾。
  “许隐墨,你说,我们的品位这么相似,会不会爱上同一个男人呢?”林楚君某天突然感慨。
  “谁跟你相似来着,你那么张扬耀眼,我们怎么可能会喜欢同一类型的人啊,这样的机会等于火星撞到地球。如果真遇上了这样一个男人,只要你叫我一句姐姐,我就成全你算了。”
  “谁要你的成全啊,我们就公平竞争吧!”林楚君头一扬,满脸的骄傲。
  “我可争不赢你,你看你,小学长跑短跑都在市里省里获得过那么多的奖项,光拿你那些奖牌都会吓死我。为一个男人你争我夺的,伤了和气,还伤了姐妹的感情,我不如拱手让给你。”
  青春年少的我们,谁又知道命运会有怎么样的安排和怎么样的劫数呢?
  第11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4)
  不久之后,林楚君的爱情降临了。那是隔壁班新转来的男生。叫崔西晨。
  林楚君从来不是个含蓄的女孩。第一次见到崔西晨,是初三下学期。
  我所居住的城市叫冷水。这名字好像是与老天犯了冲,冬、春、秋三季,总是y雨绵绵,天空永远灰蒙蒙的。
  遇见崔西晨的那天,雨刚停,空气清新凛冽,世界异常清晰澄明,那种清晰令我心情很好,视野也豁然开阔起来。
  我们三个围着市七中一千米的c场环行道散步,那是每天中午休息时,我们的消遣。
  崔西晨正躲在环行道一端的一间粉墙黛瓦的空房子后面抽烟。穿着肥大牛仔裤和短夹克,很高很酷,特别那眼神,孤高冷寂,酷得让人想跟他谈场恋爱。
  林楚君大声说:“咦,什么时候来了个帅哥,我怎么没有见过?”
  崔西晨抬了眼睛懒懒地看了我们一眼,又低下头去抽他的烟,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见到崔西晨的那一刻,我感觉世界都在微微地震动,天昏地眩,心脏失去控制般超负荷地跳动着,我低微得如朵尘埃里开出来的花。
  林楚君是什么时候勾搭上崔西晨的,我不知道。后来,林楚君、我、倪喜红和隔壁班以崔西晨为首的四个男生就经常放学后往红r岭跑。
  红r岭是一座公园式的小山。大冬天的,山风冷飕飕地吹着,除了我们这群小疯子上去发发神经,无病呻吟两句外,没人会上那儿。
  那样的岁月,空气里都洋溢着甜蜜又酸涩的忧伤,所有将开未开的花朵正在慢慢地张开着柔软而脆弱的花瓣儿。
  时间在人生的肌理上慢慢爬过,好不容易盼来了我们十五岁的生r。
  那天林楚君蹭到我身边,磨磨叽叽老半天,最后红着一张脸说:“许隐墨,你帮我去问问崔西晨啊,看他愿不愿跟我谈朋友。”
  林楚君说这些的时候,我的心猛地沉了一下,像朵悬崖上坠落的花,不断不断地坠着。我愣了老半天,心慌得要命,然后诺诺地点点头,一副视死如归的凛然,为朋友两肋c刀,是我应该做的吧。
  第12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5)
  于是我傻乎乎地在红r岭拦住了崔西晨,我说:“崔西晨,林楚君想和你谈恋爱。”
  崔西晨看着我,突然笑了,笑得坏坏的痞痞的,歪着嘴唇,露出雪白的牙齿,像只狡黠充满邪气的兽类。他的睫毛真长真黑,像水草似的环绕在黑眼珠的周围,令他的眼睛看上去更清亮更深邃,深邃得像个深不见底的旋涡。
  面对他,我的呼吸有些困难,我从没有这种感觉,那是一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和晕眩感。后来,我分析那是因为我的心脏跳得太快的原因。
  崔西晨没有回答我,只是把手c在裤子口袋里,晃动着身体,仰头望着灰s的天空。我没有看天空,但我一直觉得那天天空有灰s的鸟群扑腾扑腾地拍打着翅膀飞过。也许,那只是我的心跳。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林楚君流眼泪,一下子就流落下来,晶莹剔透的泪珠滴落在前襟,很快在她红s的棉袄上有了暗红的水印,一点一点,洇染开来。
  第一次,我觉得她像个女生,是爱情唤回了她女儿的本x。爱情,这东西真是无坚不摧啊。之前,我一直觉得林楚君是个没心没肺的假小子,不懂忧愁不懂悲伤,天大地大我最大地不可一世。可那一刻,我的心在她的眼泪里都快要化了。
  我抱住林楚君,想给她安慰。她像只小猫一样蜷缩在我的怀里,不停抽动着双肩。我突然觉得那么难过,爱情在我眼里成了一只张牙舞爪的魔兽,还没有靠近,人已经被伤得七零八落。
  “许隐墨,我一定会抓住他的,相信我。”林楚君擦g泪,很坚定地说。她的眸子里闪烁着一种奇异的光芒,我从未见过的光芒。很久以后,我回想起,觉得那是一种信念,一种欲征服一切的信念。
  我觉得林楚君就是在那一瞬间开始长大的。
  烟花三月,草s生烟,空气中有泥土潮湿的味道和植物万盛的芬芳。
  倪喜红和h进展很好。
  一个周末,倪喜红陪h去红r岭后面的一座山里打猎。在那里,h亲吻了倪喜红。
  第13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6)
  亲吻,那时候对于我们来说是个既陌生又神秘的字眼。倪喜红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像飞着两朵蔷薇,烂醉的红s。但她的神情很忧郁,她说她在一间猎户休息室里,h从后面抱着她,他的吻落在她的脖颈间,暖哄哄的。h那时在战栗,这种战栗很快感染了她,她浑身也开始战栗起来。当h轻轻把她转过来,亲吻她的唇时,她觉得自己像朵棉花一样,被风吹着不停地往上飘,飘飘飘。然后,h吻了她的唇,她努力声明她是闪躲了的,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话不是我和林楚君感兴趣的。我们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她的嘴唇,想看看被亲吻过的嘴唇是否和往常不同。
  她接着又往下说,后来h把她放在铺满稻草的床上,整个身体都覆盖在她身上,很笨拙很霸道地亲吻着她。
  我傻不拉叽地问:“你们是怎么样亲吻的?”
  “就是嘴咬着嘴呗。电视上不是演了吗?像两只在打架的动物,费劲——恶心——”林楚君自以为是地说,仿佛很在行。
  “谁说的,是舌头抵着舌头,舌头纠缠着舌头!”倪喜红不服气地说,“而且两个人不是亲吻,是接吻,接吻知道吗?只有相爱的人才会接吻,真是不懂高压电。”
  我眉头一皱,胃里的东西都快涌上来了。真恶心,是谁发明的接吻?那么恶心的事谁想得出来,卫生常识都告诉大家不能随地吐痰,这不把痰吐到别人嘴里去了吗?这不是散播病毒危害生命吗?这是人g的事吗?
  但是林楚君对这个话题特感兴趣,一直纠缠着问个不停,问到底舌头是死死地抵住对方的舌头,还是缠着对方的舌头。
  哇啊,两根舌头!快把我给弄疯了。事实上我还能耐着x子坐在那里听她们讲下去,只是想知道为什么倪喜红会露出那样忧伤的表情。
  到最后,倪喜红忧心忡忡地回到了正题,“我怕他不要我了,我的初吻给了他。”末了,还洒了几滴眼泪。
  我最终总结了一点,陷入爱情的女人不是自己笨死,就是让自己的眼泪给淹死。
  第14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7)
  虽说我在爱情这档子事上不算是个嗅觉灵敏的人,但自从知道这世上有崔西晨这号人物开始,我觉得我的世界与以前有所不同了。那是种很微妙的感觉,我最初没有找到感觉的来源,只知道在见到崔西晨时,莫名地会有压迫感和晕眩感,像麋鹿遇到了猎人,慌乱地想藏起来。
  而且,我也总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我。虽然美女到哪里都有人看,但这双眼睛是与众不同的,或者说是我内心渴求的,我希望被它注视,被它追踪,被它仰望。
  我偷偷问倪喜红,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倪喜红说:“就是不停地想着那个人,r也想,夜也想,连做梦也会想,走路也想,吃饭也想。怎么?你是不是喜欢上谁了。”
  我狠狠地摇头,悻悻地说:“谁像你那样啊,早熟品种!”
  然后,我果真发现自己r也想着崔西晨,夜也想着崔西晨,梦里也想着崔西晨。
  这让我感觉很迷茫,世界那么空阔,我失去了方向。
  我甚至觉得自己不该想崔西晨,觉得很对不起楚君。
  是啊,楚君每月一次的理发也不去理了,她说她要蓄起头发,并且决定退出市田径队。我和倪喜红很吃惊,因为她初三第一学期在省田径赛中跨栏和一百米短跑分别拿了冠军和季军。而且听说教练很看好她,她的前程应该繁花似锦,应该辉煌灿烂。
  “我是个女孩子,我只想做个温柔的女孩子。”林楚君幽幽地说道。
  自打她认识崔西晨之后,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我知道她受了刺激,她很在乎崔西晨对她的称呼。有次崔西晨在红r岭有些轻蔑地喊她假小子时,我分明看到她眼睛里浮上了一层雾水。
  “神经病。没长脑子啊!他算什么?你真没出息,他那样的男生街上一抓就是一大把,有什么好的?”我狠狠地骂她,心里又急又恨,恨不能挥刀斩剑力挽狂澜。
  “我心里只有他,为他放弃全世界也愿意。”她的表情生动陶醉,微眯着眼睛看着前方,仿佛崔西晨正骑着一匹白马,穿越荆棘密布的玫瑰花丛向她奔来。
  第15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8)
  她完全陷在单恋里了,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她和倪喜红一样变得毫无主见,被爱情牵着鼻子走了。
  我开始有些恨崔西晨。我不希望因为他的出现,而令林楚君为他做任何决定,为他放弃美好的前途。我觉得林楚君需要理智一些,应该分清孰重孰轻。可是,年少真轻狂啊!
  我思忖了良久,终于去找了崔西晨。我嗫嚅了半天,把脸憋成了一朵j冠花,才好不容易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去劝劝楚君,她为你放弃了田径队。”
  他依然将双手c在裤子口袋里,晃动着身体拿眼睛玩味似的瞅着我,一脸痞子样,让我很想抡他一拳。片刻,他才说:“她爱咋咋地,关我啥事。”
  崔西晨,崔西晨,他怎么可以视若无睹,他怎么可以冷酷如此?
  “崔西晨,你拽什么拽?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突然冒了火,冷冷地瞅着他,又觉得自己在发傻气,林楚君都想得开,我瞎搅和什么啊?
  林楚君说做就做,不管老师、教练的极力劝说和家长的威利诱,毅然地放弃了她的田径队和她美好的未来。
  我和倪喜红都替她感到惋惜,她抱着我们,一副释然后的轻松。她说,值得。我们无言以对。
  我们依然每天放学后去爬三百米高的红r岭。楚君的心事开成了一朵彼岸花,而我的心事是隐没在百叶丛后的一朵淡紫兰花,隐隐约约,似有若无。
  崔西晨依然对我们爱理不理的,表情里总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的痞气与漠然,指尖总夹着一根白沙烟。但我能感觉出他看我的眼神与看林楚君和倪喜红的不同,虽然冷,却是那种故意装出来为了吸引我视线的冷。
  我因为那件事,不愿跟他说一句话。
  我在陈龙的生rparty上,意外地见到崔西晨。
  我还是戴着一顶鸭舌帽,穿着弟弟的一件宾奴的蓝绿s夹克。
  崔西晨见到我时,显然愣怔了一下。其实,我也吓了一跳,但很快我恢复了理智,装作不认识他,眼睛自然又淡漠地掠过他的脸。
  第16节:第二章 青涩恋情(9)
  那晚,我和陈龙的兄弟喝酒划拳,输了就让对方亲一口,我把气氛搞得很热烈。我知道自己有那样的本事,一件事只要我愿意做,总会把它做到像理想中的那样好。虽然这样的事并不适合我。
  崔西晨在一旁冷冷看着我,不停地抽烟。
  罗唯也是那晚出现的。
  我曾无数次听陈龙讲起他出生入死的兄弟——罗唯。听他说,罗唯在深圳救过他的命。那是两年前,陈龙绑架了一个欠他钱的人,并打断了他的一条腿。事后,那人带着很多人来找他,逢人就说见到他要砍断他的两条腿,否则誓不为人。那些人来势汹汹,他被逃到深圳,没想到那些人一路追到深圳,把他堵在一家酒吧的厕所里,在他身上扎了六七个d。也算他命大,正遇到上厕所的罗唯,罗唯是学过一点功夫的,三拳两腿把那些人打得满地找牙。
  那时罗唯还是酒吧的驻唱歌手,人大气又仗义。因为那次,两人结下了不解之缘。罗唯比陈龙小一岁,可陈龙心甘情愿地喊罗唯大哥。
  这个传说中的英雄人物的视线与我相j的那刻,我看到有什么东西在他眼中跳荡了一下。
  那晚,他请我跳舞。我从没有跳过舞,但赖不过陈龙的面子。如果不是灯光这么暗,他一定会看到我脸上飞着两片红云。如果不是这样喧闹,他一定会听到我的一颗心跳得失去了自我。他可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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