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色昀昀》分卷阅读13

  起一个个小水坑。大部分行人都没有带伞,只好抱着头疾步奔跑。
  齐正穿着一袭蓝色锦袍,撑着把油纸伞缓步走在路上,人群中非常显眼。今日,他想再去集市上看一看,给陆昀再挑一份礼物。
  上次送博山炉后,齐正陆续又送过陆昀几次礼物,都是让竹青给送过去,每次也是偷偷翻墙过去,放在梅树下面,不欲惊动屋内的人。不过,后来的这些礼物都是一些小玩意儿,并不名贵。
  这是因为竹青第二次去的时候,在梅树下看到了上次的那方锦盒,上面还用小石子压着一封信。信连同锦盒一并到了齐正手里,信上所写多是客套话,但拒绝之意也很明显,意思大概就是这博山炉太过贵重,陆昀不能。
  故而,齐正再送,便送些冰糖葫芦小糖人、干草编的小动物,还有怪谈杂书之类。附信一封,只说上次与陆昀相见如故,这些东西都不是什么名贵之物,只是在集市上看见有趣,许是陆昀会喜欢,便买来送给他,一番心意,希望他能够下。
  也许是物件并不名贵,陆昀倒是没有再退还过去。
  转过年,春天便一步步进了,直等惊蛰之日便万物苏醒,春回大地。齐正早便想给陆昀亲自挑一身衣服。送了几次小礼物,齐正觉得时机已到,便今日出门要给陆昀挑春衣。
  不想刚出门不久,大雨便下,春天不期而至。
  齐正走进布庄的时候,锦袍的下摆都已经湿透了,可是他却也不急不恼,反而心情愉悦。大雨的天,趁这时候来买东西的人并不多,此刻布庄内只有齐正一人。
  掌柜照例上前接待:“这位贵客,是想挑布料还是做成衣?”
  “做成衣,不过是给别人挑,只知道大概身高和胖瘦,不知你们能否做出来?”
  “本店裁缝手艺在整个建康城都是数一数二的,贵客只要描述得当,做出来的衣服虽不能和亲至此处的效果一样,可也不会差太多。”
  “如此便好。只是我不太清楚春衣的款式花色,还请掌柜的帮我介绍一二。”齐正想给陆昀挑一件最为合适、最衬他的衣服,便想听过掌柜介绍后再行决定。
  “哪里来的穷酸呀,买个衣服这么磨磨蹭蹭的。”正是吴晗,这人因为父亲的缘故在户部领了个闲差,却并不怎么去。大把的时间都被他浪在和小情儿调情玩耍去了。这不,今日吴晗便是带他的相好来挑衣服。吴晗一向有些目中无人,刚进门听见齐正的话,便忍不住出言讥讽。
  “掌柜的,还是照老样子,有什么新的布料都拿来给我身边这位看一看,合适便都做成成衣,几日后再来取。”吴晗边说还边斜眼看了齐正一眼。他这个买衣服的法子,怕是一下便要用掉普通百姓半年的花,可见他的父亲贪了不少的钱财。
  “吴大人是贵客、常客,小的自然知道怎么做,这位公子这边请。”
  齐正不与这位纨绔子弟一般见识,不过却饶有兴致的看着吴晗带来的小公子。那位小公子长相很秀气,白嫩的小脸上一双大大的圆眼睛,脸型和陆昀竟有几分相似。
  那小公子将布庄内的几匹新布料都拿来比了比,最后买了大半。齐正细细看了那公子试的每一个颜色,想象陆昀穿起来如何,心中便有了数。
  “掌柜的,我就要那个藕荷色花纹的吧,大概多久可以来取?”待吴晗走后,齐正对掌柜的说道。
  “好嘞,您三天后来取便行。”
  三日后。
  齐正取了成衣,掌柜说的没错,这布庄里的师傅确实手艺湛。白底带大片藕荷色花纹的布料点上些许嫩绿色的刺绣,宛若衣裳之上开出了大片海棠。陆昀若穿上这件衣服,一定婉若清扬,却也不失艳色。齐正很是满意,付了剩下的钱,直去苏府。
  但这次,齐正没有让竹青帮忙去递衣裳,自己直接翻过了苏府后墙,便坐在梅树下等着陆昀。黄耳正在旁边一棵树上,见状爬下树来,盯着齐正也不叫,最后居然直接趴在了齐正的身边。
  陆昀推门出来的时候,便见到一个翩翩佳公子坐在树下,身边还躺着一只猫。
  “齐大人怎么来了?”陆昀惊讶道,声音里还有一丝自己也察觉不到的喜悦。
  “前些天出门赏春,突遇大雨,便进到一家布庄避雨。掌柜人极好,我想照顾他生意买匹布料,挑来挑去却没有深布,便买了一匹藕荷色的,我也没有旁人可送,只想起你来。”为了陆昀能够下,齐正扯了个蹩脚理由。
  “这……哪家布庄还没有深布的?”陆昀疑惑极了,饶是他这个不怎么出门的,也知道大康朝人多穿深色衣服,一是因为深色布料经穿,平头百姓为省银子和干活方便都会选深色;二是因为官员大人为求稳重,一般也都会选深色。哪家布庄都是深色布料占了大半,怎么有布庄没有?
  “呃……哎呀,我好心送来衣裳,昀儿还要怀疑我。”齐正一梗,只好岔开话来。
  “你……”陆昀脸上红晕稍显,长这么大,除了郑氏还没有人唤过他昀儿。
  “你便下这衣服吧。我初来这建康城,也没有什么朋友,只与你相见如故,有什么事情也只想到你。你若不下这衣服,平白浪了,多可惜。”齐正见陆昀脸红红的甚为可爱,忍住没有再逗他,怕再逗脸就要烧透了。
  “你这些日子都送我好些东西了。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既是朋友,我也该送你些什么,可我这里也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陆昀听齐正这么说,心中一激荡,他长这么大,还没有一个朋友。齐正愿意和他做朋友,他就想着要真心相待,直想自己有什么好东西可以给他。
  “你这臂钏不错,不若送给我吧。”
  大康朝女子喜戴臂钏,又称缠金臂,戴在手臂上无论从何处看都为数道金环,光线流过这金环,便可为女子容色再添几分。陆昀会有这金环,是因为他兼具男女,出嫁之日,郑氏便将自己最爱的一只臂钏给了他,也算是讨个好意头,留一个念想。陆昀有时候想念郑氏,便会戴上臂钏。
  “这……好吧,便给你。”陆昀本来想着这是母亲给自己的,有些舍不得,但又想朋友之间不该藏私,既然齐正想要,这臂钏左右不过是身外之物,没什么不能给的,便答应下来。
  “昀儿怎么答应的有些不情愿?那我便不要你这缠金臂了,你这香囊也不错,我要这香囊好了。”说罢,齐正竟就直接从陆昀腰间将那香囊扯下了。
  “这香囊……”那香囊只不过是馨儿随意绣的一个,根本不值钱,陆昀有些拿不出手。
  “怎么,一个香囊也舍不得?”齐正调笑。
  “没有!你若喜欢便拿去。我想说……这臂钏,我也可以送给你的。”陆昀被他一说,有些磕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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