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将,缺雄主吗?[星际]》分卷阅读10

  崽,运作得当的话,希家未来的家主之位不说探囊取物吧,可也差不到哪去。家族对路晓越重视,他这个当雄父的,自然是越开心了。
  至于路晓,他其实对把自己穿的跟和圣诞树一样给虫观赏一点兴趣都没有,无奈便宜雄父和雌父一个比一个兴奋的样子,他也只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就当是衣娱亲了。当然,如果这出娱亲戏码能晚一天唱,也是好的。
  看到希法尔夫妇还有许多家事要处理,菲尔斯也没有逗留太久,又和路晓说了一会话,就离开了。只是,当天晚上,路晓又接到了菲尔斯的通讯,大致的意思是询问路晓对二次觉醒的打算,以及是否想要寻找身世真相。
  虽然隔着光脑,菲尔斯少将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没什么区别,但路晓硬是从菲尔斯毫无起伏的话语中听出了几分自荐枕席的味道,吓,这不是真的吧?
  习惯了当个无背景无后台小屁民的路晓思想显然还没转过弯来,在虫族帝国,身份、背景,之于雌虫来说,可能还有那么一点作用,可归根结底,性别更重要啊。只要是雌虫,就算贵为虫帝也是要向虫皇低头的。同理可证,总觉得身为皇子的菲尔斯会看上自己是一件很不可思议事情的路晓,正是因为忽略了性别这个关键点。
  不过,以虫族帝国对雄虫的宝贝程度来看,他未来想要找机会回去地球找个软妹子共组家庭的愿望很可能要落空了,更何况,也不知道雄虫能不能让地球女人怀孕啊,做了二十多年孤儿的路晓还是期待有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后代的。既然如此,横竖总要找一只雌虫ooxx的,那什么,做生不如做熟不是?而且,人雌虫都这么主动了,身为雄虫,总不能连雌虫都不如吧?
  耳旁听着菲尔斯禁欲气息十足的声音,再回想起菲尔斯条正盘顺的模样,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嘛,要不,他就试试?
  当路晓小心翼翼的表达了不介意和菲尔斯有更进一步接触的意思后,光脑另一端菲尔斯的语气果然变的轻快的许多,虽然改变并不明显,不知道为什么,路晓偏偏就是听出来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地球华国传说中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不管怎么说,二次觉醒的初体验对象搞定后,说起探寻身世之谜的话题来,不论是菲尔斯还是路晓都明显放松了许多。路晓自认,他在最需要父母关怀的时候,没有盼来自己的亲生雌父、雄父,如今他已经长大了,对于找不找得到他血缘意义上的亲人,已经没有太大的执念了。不过,菲尔斯的话也没错,如果他只是一只普通资质的雄虫,索性就把希法尔和霍弗当成雄父、雌父倒也没什么,关键是他测出ss级的信息素纯度啊。
  通天之战后,帝国所有雄虫都在帝星有详细的血统登记,如果说,未来还能有s级以及以上的雄虫诞生的话,大概也只有那几支,在通天之战中力挽狂澜的雄虫的后代有可能了。而那样的家族,传承至今,都不是小家族了,按理来说,是不可能故意丢弃雄虫幼崽或者虫蛋的。所以,路晓会当了二十多年孤儿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他的雌父、雄父都死了,要么就是家族出了什么变故,压根没有虫知道路晓的失踪以及他还活着的事实。
  总之,不论是哪种情况,菲尔斯认为与其等到麻烦找上门的时候才手忙脚乱的思考应对措施,不如早早把事情真相查出来,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更好。至于,到时要不要认亲,就由路晓自行决定了。
  路晓原本就是个直肠子,不擅思考,这会听菲尔斯分析的头头是道,自然很轻易就被菲尔斯给说服了,并且顺理成章的把这件事托付给了菲尔斯,如此,菲尔斯可不就有了正大光明的借口出入希府,与路晓经常接触了吗?
  对于菲尔斯追求路晓的行为,希法尔和霍弗自然是乐见其成的,而路晓却是在二次觉醒彻底暴发,菲尔斯及时出现,对着当时还极力忍耐的路晓进行了一番毫无浪漫可言的告白,才反应过来,敢情,之前菲尔斯一直在别别扭扭的泡他呢?只是,说话,他和菲尔斯是不是对各自的性别都有点错误的认识啊?
  不过,体潮热浪不断袭来的路晓当时显然没有功夫考虑那么多了,如何快速有效的扑到眼前这块名为菲尔斯的大肥肉更有意义些。
  作者有话要说:
  唔,夜深了,大家早点睡吧,晚安!
  感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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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2章
  一夜翻云覆雨,吃饱喝足的路晓次日醒来,感觉真是前所未有的好啊,表面看来似乎和男人没什么区别的雌虫的身体并没有他以前想像的那么乏味嘛。暗戳戳的回味了一番昨晚的销魂滋味,路晓自然而然的把眼睛落到了一旁的菲尔斯身上,唔,没想到啊,穿上衣服满身禁欲气息、一副闲人近模样的少将大人,到了床上,倒是意外的开放啊~~
  至今为止,路晓对于雄虫的成长发育知识仍然只知道一些皮毛,不过,经历了昨晚愉快的初体验之后,路晓发现,以前那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已经奇迹般的消退了,这就是菲尔斯所说的正式成年的征兆吗,还真不错呢。
  迎着朝阳,路晓几乎一眼就看到了昨夜自己在菲尔斯身上留下的激情痕迹,咳咳,那什么,路晓自认他在战场之上是十分的威武雄壮的,没想到在床上,也依然霸气不减啊,只是苦了少将大人,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昨晚到最后,菲尔斯少将连嗓子都喊哑了。唔,他虽然不介意菲尔斯哑了嗓子,不过,作为一只好小攻,初夜后的第一天,总要好好表现一番的。
  这么一想,路晓小心翼翼的给睡的异常香甜的菲尔斯盖好被子,自己去浴室梳洗了一番,然后神清气爽的走出房门,准备亲手为菲尔斯做点好吃的。
  路晓孤儿出身,小时候靠着一股蛮劲和孤儿院的孩子们抢吃的,长到十八岁走了狗屎运居然让他混进了军校,那也不是什么有名的军校,只不过勉强算得上中上罢了。而且讲真,路晓当时会选择念军校,只不过是看中上军校不要钱,每月还有补贴,最适合他这种一穷二白的孤儿了。而军校那种地方,比孤儿院更讲究弱肉强食,路晓能在一群饿狼中杀出一条血路来,靠的可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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