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告诉他,我还爱他》第2一章 〔一〕

  (一)
  王依贝绝对没有想到,从漠川市回到自己的家乡烟川市,迎接自己的竟然是医生口中的“水土不服”。她记得烟川的夏天并不会这么燥热,但她下了飞机之后,联想到的除了故乡熟悉的味道还有这燥热的夏天,她以为这座城市的天气应该像漠川市那般永远清凉温柔,像情人的手,永远不会太热,永远不会太凉。事实是她忘记了,烟川的夏天燥热异常,陌生的烟川,让她在机场的大厅久久伫立。
  她回来了,回到了这座她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
  提着行囊,独自去找公司已经为她安排好的住所。坐上出租车的那一刻,她才想起,原来自己真的变得不一样了,即使在一座陌生的城市,也敢独自生活。不再担心自己这不能应付,那样不能做好,而是微笑的去迎接下一刻的安排。找寻了很久,才终于找到了负责接待自己的人,她原本计划着坐火车回来,临时改成了飞机,下了飞机才又通知对方。就这样耽误了些时间,在下午的时候,她才终于在已经拾好的公寓大床上,好好休息一下。
  睡到傍晚,她只感觉浑身燥热,便开了空调,于是迎接她的便是肚子剧烈的疼痛,来到了这间诊所。她被打了好几瓶点滴,这才被批准离开诊所,带着苍白的脸色,再次回到自己的公寓。
  休息了片刻,她便给自己的母亲打去了电话,没有提自己生病的事,只是简单的叙述了自己回到烟川了。母亲的声音传过来,少了过去常常觉得厌烦的唠叨,而是低言细语的担忧。母亲很是开心,知道她回到烟川后,连连说好。
  丢下手机,便又躺在床上了,用被子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连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回到着一座城市,她还是回来了,这座占据她生命大多数岁月的城市,记录着她的欢笑和眼泪,定格在她的脑海,永远都不会被清除。
  王依贝这次睡得很香,也不管时间几何,只需要痛痛快快的睡一场就好。
  睡在半夜时,手机却响起来了。
  她的手机号还是漠川市的那一个,回到烟川还来不及去换。本来计划着回到烟川便立即换一个号,否则这接打电话都要的资标准,她的确承受不起。
  她从枕头下面摸出手机,也不去想是不是接电话也要钱这种次要的问题了,拿起手机便按下了接听键,连是谁也来不及去看。
  “这么晚还没睡?”对方熟稔的声音响起,王依贝还处于恍惚之中,揉揉自己的头才慢慢清醒起来,对方却继续开口了,“哎,前两天的同学会,你怎么没去?”
  王依贝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她高中最好的朋友梁月,不由得拉开床头边的小台灯,也坐了起来,“同学会?”
  她莫名其妙的声音进入梁月的耳中,让梁月也有些纳闷,“你没有到?我发到你qq上的啊?你没有去,我还以为你是……”说到这里,突然闭口了。
  王依贝一点也不想去继续问梁月那没有开口的地方是要提什么,要说到谁身上,或许是她自己其实清楚,只是不想从别人的口中说出来。
  “qq号?我已经很久都没有用了,所以没有看见。”王依贝如实说出,可这一秒,她卷缩在床上,却觉得幸好没有看见,她不用去犹豫到底去不去那同学会。他们高中经常分班,同学会并非是以一个班级为单位,通常是将一、二两个班认识的同学都叫来。
  梁月停顿了下,没有想到会是这个样子。当年沉迷qq的王依贝,也会有一天,不玩qq了,不用qq号了,“原来是这样,我还……哎,那个,贝壳,如果,我是说如果……”
  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喊她的小名了,不由得嘴角含笑,“说吧,什么时候你也学会吞吞吐吐这一套了。”
  “如果陈子翰有了女朋友,你会怎么样?”
  王依贝顿了顿,如果他有了女朋友,自己会怎么样?这个问题,她曾无数次的问过自己,如果有一天他有了女朋友,自己又该如何?是继续将他放在自己的心上,还是自己也过上将就的生活?根本没有答案,无论他如何,其实都和自己无关,他们已经分手了那么久,早已经不再是彼此的谁。
  她曾看到无数种,朋友或者亲人这样试探,结果无非是那人……
  她在心里微微叹气,表面却扬起了笑,在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忘记了自己无须假装,“那样,还能怎么样,祝福他吧!”她用着很轻快的语气,连她自己都相信,她是真的已经无所谓,真的会祝福那人和他现在的女朋友幸福。
  她曾在午夜中做梦,梦见他有了一个女友,长得小家碧玉,性格温柔体贴,家世也很不错,什么都比她自己优秀,她看到那一对走在大街上,他用曾经对着自己的温柔对那个女子。
  在午夜中醒来,却只有她自己,守着空旷的屋子,以及没有什么温度的床。
  还能怎么样呢?她早已不是他生命中的谁,就算他已经结婚,也轮不到她操心。
  “当时我以为你们会……算了不提这些了。同学会你错过了也没有什么,但我的婚礼你总不能错过吧?”
  “你要结婚了?”
  “恩,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参加……”
  她们又继续聊了一些关于过去的趣事,以及某些同学现在的工作情况。王依贝多次想开口问及,陈子翰是不是交了女朋友,却始终无法开口。她害怕自己的这行为显得太刻意,哪怕知道梁月既然这样问起自己,那么就是真的了,陈子翰是真的有了女朋友。
  那自己也该死心了。
  也对,他们这么些年没有联系了,他有了女朋友,是一件正常平凡的事。其实就算他已经结婚,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对的是自己,死死的抓住那些回忆,不肯让它们流走,却不知,锁住的是自己。走不出去的人,也是自己。一张网,却将自己网住了。
  她答应了去参加梁月的婚礼,曾经的同学,多半都已经结婚生子,现在结婚,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梁月再三提醒她,一定不能够迟到。
  和梁月聊完,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刚过十二点,已经属于午夜了,她却在此时失去了睡意。从床上慢吞吞的走下来,穿着拖鞋,这才向饮水机走过去。她有在半夜醒来便喉咙干疼的毛病,以前在漠川市时,她会为自己准备一箱牛奶,如果半夜醒来便喝上几口。才回到烟川市,她还来不及去超市购买,只好喝开水了。
  她拿着凳子,坐在饮水机的对面,在静夜中听着水反复的翻腾声,呼噜噜的声音,竟然像沉睡中的小动物,而且是睡得很香甜。
  王依贝一只手撑着下巴,等到加热的灯转变成保温。
  她拿出手机,手机里还存放着不少的小说,那是她高中时的爱好,哪怕看过了的小说,也会因为喜欢而存放下来。这么些年,她换过不少手机,却从未丢过那些下载了的小说。她翻找了好几个文件夹,终于找到了的文件夹中的小说,当她的手指滑过那一部《原来你还在这里》时,停顿了下来。
  当时她看这一部小说时,曾被女配角的故事感动得痛哭。那时的她刚和陈子翰吵完架,好像为的也是一点小事。她每天都去下载两元钱一部的小说,总是没两天就停机。陈子翰一边说她浪,那些言情小说都是些毒害女生思想的毒草,一边说她这样会耽误学习。为此,她和他一直闹着别扭。
  痛哭之后,她主动找陈子翰和好了,答应少看或者不看小说,上课好好听讲。
  过去的记忆,总是在看见熟悉的事物后,不着痕迹的被想起。
  在漠川市的时候,同事新买了辛夷坞的小说《原来》。她也过去翻了翻,看见里面熟悉的名字时有些好奇,这不该是新的小说,同事也很是诧异,最后才知道那是《原来你还在这里》的改编,还是同样的一个故事。
  只是王依贝知道,已经不再是一个故事了,哪怕是相同的故事人名,可最经典最让她难忘最让她感动的是《原来你还在这里》。如今,“原来”依旧,却已经不再是“你还在这里”。
  她起手机,饮水机上绿色的灯已经跳到红色的灯了。
  她站起来,拿着开水杯接下半杯开水,白色的水雾缓缓上升。
  她看着这杯开水,却不知为何,不再想喝它了。她知道,原来真的不再是“原来”了。
  (二)
  王依贝在第二天的时候,还是去公司报到了。她在漠川市的工作,受到认可,总公司将她调回烟川市,帮助这里的总经理一起处理事务。听说向宇恒是这家公司老董的儿子,才留学归来,对某些事务还不甚了解,于是让她来协助。她本对回到烟川这件事有些犹豫,想了想,自己一直待在另一座城市,像永远躲避着什么,她不愿意自己一直懦弱,于是同意回到烟川市。
  她来到公司,和别的同事分别打过招呼,这才回到她自己的位置上。离开这里已经太久,她必须马上熟悉这里的业务。在工作上,她不喜欢陌生和未知。打开电脑,将主要的人事资料都看了一遍。以便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正确的选择人手。
  王依贝将目光放在了其中一份资料上,不仅因为对方拥有一张绝对算得上等姿色的容颜,更因这个名叫江菲的女子进公司已经多年,却依旧是一位小职员。光是小职员,还不足以让王依贝侧目,毕竟这样漂亮的女子,即使不思上进,也不会让人觉得意外。漂亮的女子,总容易让人臆想连篇。江菲不加班,一到下班时候便立刻走,同时不参与需要长期追踪的案子,好几年来江菲都是当一个小职员。不过最近却变了,自从向宇恒到了这公司,江菲的待遇明显提高了,不得不让人想到别的原因。
  王依贝摇摇头,将视线放到下一份资料上。
  “才上班就这么认真?”向宇恒站在王依贝的身后,他自己一向是玩乐主义的推崇者,只是被父亲给抓到给塞进这公司,听着父亲那些只有他一个儿子,如果他还不争气,自己死后都不知道到了阎王那里怎么跟他爷爷交代,于是他没有办法,只好妥协在父母的念叨中。
  “不认真怎么保障我的一日三餐?”王依贝转过头看着向宇恒,有些人能从样子都让人觉得他和善,她对这个男人的感觉还不错,感觉挺好相处。
  “没有想到你这么年轻。”向宇恒双手抱胸,摇了摇头,“我爸说给我安排了个特助,我还以为会是个顽固不化的老人……就是那种成天会在你耳边说,这个不能这样,那个不该那样做,把人当做三岁小孩似的。”
  “看来你对董事长以及老人的成见挺深。”王依贝将某些职员的资料调出来,指出其中某些不解的地方,“能不能给我解惑一下?”
  向宇恒微微一愣,还是给她解答了,没有想到她才一来,就对这些事如此在意,并且如此仔细。
  王依贝故意将江菲的资料放在最后,原本心中已经有所想,没有打算拿出来单独询问,可见向宇恒一副“有惑尽管问我”的表情,还是点了出来。
  向宇恒微微一笑,神色有些轻快,“不觉得她很漂亮?能待在我们公司,当然得拿高薪稳住了。”
  王依贝对于他的回答没有什么表情,原本她以为他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可看到他的表情之后,立即推翻了,他应该不是这样的人。那么,这样做必然有着他自己的原因,她没有必要所有的事都得了解清楚。
  见她没有轻蔑或者“难怪如此”的表情,向宇恒心下对她的好感加剧。他对于她的信息还是知道一些,大学毕业不久,便进入这家公司,跑最艰难的业务,慢慢爬到今天,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其实其中有公司出高薪让她跳槽,她也直接拒绝,理由是做久了,有感情了。
  向宇恒敛起轻漫的神色,“这江菲虽然工作没有什么起色,但她为人低调,做事认真,对于某些特别的案子,她很适合。况且她本人的背景比较特殊,这个你以后会知道。”
  王依贝点点头,她本来想了解的就是向宇恒怎么会将某些重要的案子交给这个小职员,现在也算得到了她想知道的答案。
  向宇恒见她没有别的问题,这才准备回办公室,“有什么不解的地方,随时可以问我。”
  “好的,只要向总不嫌我烦。”她将电脑上的页面关掉,又点出别的资料。
  向宇恒见她的样子,轻轻的笑了笑。看到她来报道的时候,还真有些不敢相信,她给他的感觉,其实和江菲差不了多少,只是她身上的那股儿学生气竟然还在,多么难得,进入职场都这么多年了。
  王依贝继续看着那些让人头疼的资料,想着以前的那些幼稚想法,真是觉得好笑。她总是喜欢靠在陈子翰的肩膀,对他说着发傻的话,“陈子翰,你一定要赚很多很多的钱,然后养我。”那时的她,根本不会想到,有一天,她认定永远都在自己身边的肩膀,也会消失不见。
  她一心将未来都放在一个男人身上,却从不会去想,那个男人,会不会累,那个男人,会不会有一天嫌弃自己,那个男人,会不会有一天……不再爱自己。
  相爱的时候,总以为爱情是万能,什么困难都不用害怕,却不知道,生活里一个小小的挫折,足以让自己万劫不复。
  她坐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嘴角扬起一抹笑,嘲笑自己过去的无知和可笑。如果那一切不是发生在她自己身上,她永远都不会相信,现在在工作岗位上能做得游刃有余的王依贝,竟然有如此犯傻的时候。
  忙了一整天,终于熬到了下班的时间,她整理好桌子上的资料,将包提起,准备着离开。
  向宇恒从办公室里走出,见她要走,立即走上前,“王助理,等一下。”
  王依贝将包放在肩膀上挎着,站在原地,有点不解的盯着向宇恒。
  向宇恒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站在她的面前,“今天晚上有一场宴会,需要请女伴。以前我都得请外援,如今……就麻烦你了,帮公司节约一笔开销,也是员工的分内事。”
  她心下觉得好笑,歪了歪头,她本来属于可爱的类型,这个样子的她学生气更浓,“现在可是下班时间,那么向总是准备好了加班?”
  顶头上司提出这样的要求,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她还没有那么的不知好歹。
  “这个没有问题。”向宇恒笑着点头。
  眼缘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有的人,你第一眼印象就不错,有的人,你怎么看怎么不喜。
  王依贝同向宇恒一同走进电梯,一同走到大楼下面。这栋“华盛”的高楼,在烟川市并不算最瞩目,却是她心中最理想的归宿,不算最好,也不算最差,好比她这个人做人一样。她永远成为不了最好的那一类人,可永远也不会成为最差的那一类人。很小的时候,老师就曾说过,有两种人会让人印象深刻,一种是站在最高处,一种是站在最低处。
  她和那个“最”字,永远都属于无缘。
  她注定,是一个普通的凡人,也很好,和她对自己的定义差不多。毕竟,对于现状,她很满意。
  站在大门前,向宇恒让她稍等,他去停车场将车开过来,她就在这里等着就好。她现在的这身衣服,肯定不能去参加宴会,他得开车送她先回去换衣服才行。她瞧着他的背影,这个男人,表面玩世不恭的做派,却十足的细心。
  她站在原地,看着不远处的车开走,每个人都行色匆匆。而她自己,也是那些人中的其中一个,平凡些没有什么不好,哪怕她小时候的愿望是希望自己与众不同,永远是人群中最特别的那一个,现在不是照样甘于平凡,或者说只能够平凡,没有与众不同的资本。
  而离她不远处,也站着一个女子。
  王依贝轻轻蹙眉,她已经算最后下班的人了,这江菲怎么还在那里?看江菲的样子,像是在等着谁。王依贝自认现在和对方并不熟,不用上前打招呼,何况别人等着谁,那也算是别人的*,没有必要去了解透彻。
  不一会儿,便有一辆车停在江菲的面前,江菲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王依贝正准备回视线。
  那一辆车退后,然后倒车,开了出来,那坐在驾驶位上男人的侧面……
  她突然睁大眼睛,向前追了两步。
  如果有一天,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时间过了很久很久,还能不能一眼就认出他?结果是,能。哪怕只是一个侧脸,她也知道那是他。
  她追了两步,却强迫自己停下来。
  追上了,又能够如何?
  不过只是一句:好久不见。
  而且梁月的暗示很清楚,陈子翰现在已经有了女朋友,过上了幸福愉快的生活,早已经过上了没有王依贝的生活了。
  很好,早就该这样了。
  很好。
  站在原地,忍不住轻笑。
  (三)
  向宇恒的车停在王依贝面前,她对着向宇恒微微一笑,便拉开车门坐上去。刚才的那一幕,她刻意的想当做自己一天中不足提及的事件,无限的将它缩小,就像是在劝自己那根本不值得自己去多想,无论是那事件还是那人。
  王依贝说了地点,向宇恒很快便将车停在那小区门口了,离公司并不太远。王依贝下了车,有些不好意思,“麻烦向总多等一会儿了。”
  向宇恒友好的笑笑。
  他们才刚认识不久,哪怕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会是工作上的伙伴,那也只代表未来,以现在这种关系,她不会邀请他进她的住所,在这一个方面,她从来都是保守并且顽固不化,这无关对与错,只在于她自己的个人喜好。
  因怕他等得太久,王依贝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化妆,并且换好衣服,搭配好自己身上的装饰物。站在镜子前,检查了三次,确定没有任何不妥之后,才下楼。
  她走近时,向宇恒正在打着某款很受欢迎的手机游戏。
  她念大学的时候,也很喜欢这款游戏,可惜她的手机,不能下载。当初是在同学的手机上发现“神庙大逃亡”,于是爱上,自己下载后,了许多流量,下载的软件却与自己的手机不搭,总是不能使用。换了手机之后,却再也没有想起要下载这一款游戏。
  那时,她很爱这游戏,找班上的同学借手机来玩,那同学都被借烦了,看到她就开口“又想玩那个跑跑跑啊?”。
  那时,她和陈子翰还没有分手,还拿着他的手机悄悄买了10元钱的流量来下载,可是忘记了取消,直到几个月后,陈子翰发现了,教训了她一顿。他是一个几乎从来不用手机上网的人,他的世界总是和她的世界如此不搭。
  总是这样,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去看待自己的过去,才发现,哦,连她自己都发现了,他们不合适。
  这又算什么?
  生活,总是用不经意的点点滴滴,提醒你那些,你以为已经忘记,不过是害怕回忆的东西。
  向宇恒回了手机,“这么快?”
  看她的表情并无半分诧异,全然没有想要夸一夸致妆容下的她,或许已经见惯女人化妆这戏码,或许是已经见惯了美女。
  她坐进车内,“那只能说明,你以前的女伴都不太讲究速度,有时候速度和效率也能画上等号。”
  向宇恒发动车子,点点头,“恩,下次提醒她们一下,让她们还是多尽职一点。”
  “不怕把美女得罪了?”
  向宇恒笑得玩味,“不是说有了‘新欢’何苦想‘旧爱’?”
  还真没个正经,却也并不生气。
  向宇恒是被临时拖到这里来的,原本来这里的应该是他父亲,不过因为某些事不能赶来,便通知他务必来到这里。年龄还小的时候,他自然对于自己父亲这种要求视若无睹,现在却能够知道父亲在商场上打拼得多么不容易。向其来再三叮嘱他一定要来,他自然乖乖的赶来。
  宴会并无特别之处,如果真要说特别,那便是沾着路家三少路延的光了。路家在烟川有着无可撼动的地位,这位少爷行事作风古怪却又雷厉风行,进入商场之后,做出的一系列改革,足以让业内对其侧目。如今路延办这宴会,众人自然会给予面子。
  王依贝跟在向宇恒的身后,发现向宇恒和别人并不一样。别人是端着一杯酒,见到熟人便走上前聊上几句,向宇恒则在站在一边,好像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没有任何行动,她自然也不会擅作主张。
  向宇恒喝了一杯酒之后,对跟在自己身边不言不语的王依贝淡笑,“知道这酒是哪一年出产的吗?”
  王依贝很给面子的喝上一口,“我对这个并无研究。”
  “十五年前的红酒,这路三少,可真是大方。”语气中不含鄙夷和羡慕,单纯的陈述一个事实。
  “那是别人的自由。”王依贝摇晃了一下酒,“并且也让旁人得到了好处。”有钱人,喜欢怎么玩是他们的自由,旁人没有资格去评判或者鄙夷、要求,只要这钱是他们正当所得。
  “那倒也是。”
  向宇恒喝下手中的这杯酒,才直接走向今天的目标。他做人不喜欢国人的那套,什么都靠人际关系。看准了就下手,旁的敷衍并不喜欢做。
  王依贝自然跟在向宇恒的身后。
  这路延在王依贝还未去漠川市时便是烟川市内的一个传奇,几年不见,这位在商场上纵横许久的路家三少,手段一如既往,作风依旧果断犀利。向宇恒来这里的目的,自然是希望能和路延有项目上的合作,这路延并不直接开口说拒绝,一直打着太极,向宇恒对这种手段应付起来很吃力。
  路延看向宇恒一眼,那眼神中似乎包含着某些特别的东西。向宇恒并无挫败之色,对于他已经尽力了,提供了最好的设备,并且最高的质量,如果还不能打动对方,他并不认为这是自己的过失。
  路延嘴角漫出一丝笑,“我那边还有事,就不款待二位了,如果向总还有不解的地方,可以与我公司的副总商量一下。不好意思,先告退了。”
  话如此随和,那表情却并不与内容搭配。
  王依贝才回到烟川,对这里的事,并不太清楚,蹙了一下眉,“他是什么意思?”和副总商谈,如果以她理解,会以为这是路延在暗示自己还有机会,毕竟没有完全拒绝,可那路延完全不像这种人。
  向宇恒瞧她许久,应该也知道她心中所想,“你以为‘环光’的副总又比路延容易对付多少?这些年来,路延对他非常重视,可想而知那个人的能力了。路延不过是故意这样开口,假意给机会,早已堵住了退路。”
  向宇恒不由得摇摇头,原本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今天来这里的这么多人,60%以上都想着和“环光”合作,要是真那么容易,路延也就不会是路延了。
  王依贝轻口抿着手中的酒,从她的角度其实很好理解。从“环光”今时今日的地位,犯不着和这些小公司合作,这公司的目光早已经面向了国际市场,强强合作。这些小公司想借“环光”的东风,即使借到了,说不定也会被榨成渣。可现在市场竞争越发的厉害,借助大公司扩大自己的品牌知名度也是一种好的选择,哪怕损失不少资金,只看自己如何权衡了。
  见向宇恒有些意阑珊,王依贝便也不提起这个话题了。
  她细细打量着大厅里的人,女人有着致的妆容,男人有着得体的微笑,一派安和,却带着几分虚假,谁都带上了虚伪的面具,笑看众人,剩下算计和猜疑。
  她的视线缓缓滑过众人,却停留在……
  向宇恒见她的视线落在站在某个角落,身边却依然围绕着不少人的男士身上,不由得裂唇轻笑,“就是他,现在路延的得力帮手,同样也是他现在最信任的人,不惜将副总一职给了他。”向宇恒的目光中暗含着赞赏,对于有能力的人,他向来不吝于佩服,“那人我知道几分,以前是在‘广宇’做事,其中发生了某些不为人知的事,之后便被路延给挖到了‘环光’,路延对他是非常看重,力排众议让他参与不少内部的大案子,都获得了成功,现在他在业内可谓声名鹊起。”
  王依贝脸上的笑实在有些僵,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笑出来的。
  无数次她都告诉自己,她祝他过得不幸福。这个世界原没有上帝,她的祷告,自然无人理会。她希望他过得不好,自己才有勇气站在他的面前,然后让她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在他面前展示她没有了他,依然可以过得好,甚至比他过得更好。
  然而,他却用实际行动告诉了她,没有了她,他过得很好,比她好很多很多。
  不好的人,仅仅只是自己而已。
  连幼稚的想法,都不能够得到实现,这个世界,究竟谁吝啬了?
  她将手中的酒一口喝下。
  “你认识?”向宇恒终于发现她的不对。
  表情立即恢复正常,“以前认识”说完这话又有点后悔,虽然她的想法很恶劣,她这样回答,很有可能被向宇恒视作某种关系而搭上线,这是她自己绝对不愿意看到的事,“现在不熟。”
  向宇恒还是看着她,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她还想喝酒,可惜酒杯已经空了,要倒酒还需要走几步,她并不愿意,于是作罢,“好像是以前的高中同学吧,过了这么多年,还能有点印象,毕竟出的人总是在平凡的人心中印象深刻。”
  她状似无意的开口,只想让向宇恒别关注她刚才的话了。
  向宇恒很是配合的点点头,“也对,这种人,想必在学生时期就非常出。”
  他无意开口的话,却是她认知到的事实。陈子翰在高中时期,大学时期,都是不少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外表俊逸,成绩更是好得一塌糊涂。只是那时的她,以为自己真是住在城堡里的公主,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从来不理会外面的风吹草动。
  高中时期,喜欢陈子翰的人就已经数不胜数。在她还不认识自己的年级上有这样一个人物时,他就已经是热门的讨论人物,谁谁又去表白了,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陈子翰委婉的拒绝。那时的她,带着满腔的鄙夷,总觉得那个被室友吹上天的男生被谣言弄得太过夸张了。不过是一个长相还行,成绩又不错的男生罢了,因为在大多数人的心中,长相好的男生,成绩就不应该好了,这样才平衡。而成绩不错,长相又不错的男生,这种稀缺物种总是被女生视为珍品。
  事实上,她见到他之后,也依旧那么以为。
  总是要在别人口中,一番评价之后,她才知道,自己爱过的那个人,原来那么优秀。可这样的优秀,却与她心中认定的那个男人不能重合,她好像爱上的是别人口中那个让她感到陌生的男人。
  在她心中的陈子翰,只是一个简单的男人,一个刚好能让她心动,又能让她想要爱,而又真正爱上的男人,仅此而已。
  王依贝又有些发呆,反应回来之后,便发现向宇恒在看着自己,不由得抿抿嘴。
  向宇恒瞧她呆愣的样子觉得可爱,“你该不会是思量着如何去向曾经暗恋过的学长套近乎吧?”
  愣了一下下,才反应回来他所指,“我是想,可人家正忙着,没空理会我。”
  说得如此自然。
  真好,至少她可以告诉自己,她是真的不介意了。
  (四)
  王依贝安定了下来,也适应了这里的天气,这里的人。在公司的情况也不错,她时常跟着向宇恒一同出去商谈事务,他的行事作风虽然有些和这里不搭,可他正直守诺的个性,不少人也愿意同他合作,虽然前提是那些公司也不算大牌,但对于公司的经营完全没有问题。
  他未必不知道还有一些路可以走,他自己不愿意,宁肯自己这样脚踏实地的干着。对于这一份坚持,王依贝心中很是肯定。
  活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无数人念叨着“这个社会真现实”“这个社会真冷酷”,于是有了最好的借口,让自己也变成曾经在心底鄙视的那种人,最终连自己还在坚持些什么,都已经完全不知道。
  接下来便是周末了,王依贝打电话将自己的好友汪浅语叫出来。汪浅语是她在复读那一年认识的好友,多年来一直有着联系,并且也在王依贝人生最低谷时陪伴着她,那一份感动,让她久久不能忘怀。
  人总是有些怀旧,她们约定好的地方是高中学校外面的餐馆。王依贝在复读那一年,父母靠着某些关系,将她送进了全市闻名的高中就读,希望她能在最好的环境里,努力一年。也是如此,她才会与本校的汪浅语相识。
  那一家餐馆是她们在高中时候最喜欢去吃的一家,炒的麻辣豆腐总是又嫩又滑,可惜的是如今已经换了店家。
  汪浅语匆匆赶来,和王依贝会面。
  坐在熟悉的小店里,两人相视一笑。有些朋友,失去了联系后便失去了,有些朋友,无论岁月如何无情,依旧感怀。
  汪浅语坐到王依贝的对面,小小的桌子隔着她们,中间的那张菜单被汪浅语拿起,递到王依贝手中,如同过去那般,每次都让王依贝点菜,将她当成自己的妹妹看待,总是在细节处也让着她。
  学校外面的这一条街以前都是好吃的东西,每个周末,这些学生全都大包小包的买着。有时候受不住诱惑,也会偷偷的趁门卫不注意溜出去,就为了买小吃。现在这一条街,已经有不少店面换成了别的,品店和奶茶店渐渐变多了,一眼望去,本质上也没有更改什么。
  “还真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过说说。”趁王依贝点菜之即,汪浅语有些感叹。以前她自然也叫过王依贝回来,自然对方不听。
  王依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汪浅语自己觉得有发言权,是一个连大学毕业之后,连面试都紧张得发抖的女孩,总是单纯得让人想知道她脑子里究竟装一些什么。每次汪浅语问她毕业之后怎么办?总得找工作吧?总得养活自己吧?王依贝的回答永远是一个:我有陈子翰啊,他会一直养着我的。
  王依贝将菜单递给汪浅语,让她自己也点几个菜。
  “总要回来吧,落叶还知道归根呢!”她微微笑,并不苦涩,也没有假装安宁,好像习惯了,就这样淡然着。
  自从王依贝开始工作之后,很多东西也真的变了。汪浅语微微蹙着眉头,以前王依贝单纯时,她觉得很傻。可如今王依贝不傻时,她又有些难受,好像什么东西在不经意间丢掉了,然后再也找不回来了。
  这顿饭的味道并不是很好,毕竟店家已经换了,再想寻回过去的味道已经不可能。
  “这家店面原来的老板,我还遇见过几次。”汪浅语主动挑起话题。
  “在哪里?”
  “医院门口的一条街道,也是开了这样一家小店。我去吃饭碰见的,他们竟然还能记得我,只是又问你跑哪里去了。”当初她们可是二人组,谁都离不得谁。
  “我抛弃你了呗,找新欢去了。”王依贝随口胡诌。
  “我也是这样对那老板说的,他说你可真没良心。”
  “你就编吧!”
  ……
  吃过饭后,她们便去一家电影院。这电影院很小,价格也便宜,只是放的一般是一些早就放映过的老片子。一些学生喜欢带着自己的女朋友来这里,有意境,价格也便宜。以前王依贝就经常和汪浅语来这里,看到某些情侣的时候,互相看着对方,至少自己也有伴。
  她们去了才知道,这家电影院就要拆了,这几年老板本就是爱好才做这个生意,现在年年亏本,已经支撑不下去了。
  这让她们有些感伤,还是买了爆米花和可乐,一同走进去。
  今天放映的是《执我之手,牵我到老》,听说是一部写实的电影,筹拍电影的制片人就是这部电影中真实的女主角。
  在王依贝眼中,这就是一个富家千金爱上了穷小子,向其父母证明了自己的爱情多么伟大,然后完结。
  她不解这部电影为何会大卖,吃了几颗爆米花,却发现坐在她身边的汪浅语正独自流泪。
  她不是没有看到过汪浅语哭,第一次是大学时,汪浅语莫名其妙的痛哭。第二次是她和陈子翰分手之后,她抱着汪浅语一起痛苦。第三次,是现在……
  哪怕她自认是汪浅语最好的朋友,却不曾知道她为何会哭。每个人心底,似乎都放着自己的哀愁,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想去分享。真正的朋友,未必是真正了解对方,而是不管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都愿意陪着。
  一同走出电影院,王依贝将没有吃完的爆米花盒子和可乐杯子都放在某个垃圾箱里,这才又走回汪浅语身边。
  “那个人……”汪浅语轻轻低语,“其实别人都觉得他不怎么样,不帅,不够有钱,甚至成绩也算不上最好,可我喜欢他。”
  王依贝一直都知道,在汪浅语心里有这样一个男人,却不曾听她说起。
  汪浅语自然也不清楚,为何会爱上那个男人。或许是,当那个男人万里寻母,拿着学便出门来找很久前就丢下自己的母亲,他只有一身换洗的衣服,肚子坐着火车来到烟川市,只为了找他的亲人。他一共找了三次,当时她的母亲曾问这个男孩,如果还是没有找到,他还会不会再来?他说会。那是汪浅语这辈子看过最坚毅的眼神。
  后来的汪浅语想,她就是沉迷在那一双坚毅的眼神中。被一个万里寻母的男子夺取了心,然后万劫不复。
  “后来呢?”王依贝静静的听着,在她眼中,汪浅语绝对是一个值得男人去呵护的女子,却单身了这么多年。
  华灯初上,到处都亮光点点。
  “后来,他念了大学。我借口找他复习功课,其实就是想多见他几次。然后他有了女朋友,他很爱他的女友,再后来,他们结婚,他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个好父亲。”
  简单的陈述,别人的幸福中,自己曾用自己的世界占据过一个角落。
  “你没有和他说明过?”
  “没有。”
  汪浅语笑得真挚,她爱过一个男人,他是一个好男人,只是他爱的不是自己罢了。他也会真心付出,只是对着另一个女人。她不会说,也不会告诉别人,她曾经的爱人,就是那部电影中真实的男主角。他和别人上演着一段不同寻常的爱情,而自己,最终只能成为那部电影的看客。
  王依贝看着她,将自己的手伸出,握紧了汪浅语的手。
  “我没有后悔过,哪怕这段感情,到最后沦陷的只有我自己。”汪浅语还是和善的笑,没有一点怨愤,自己选择的道路,哪里谈得上责怪,“我祝他幸福,同时也相信,自己也会选择最好的生活方式,让自己幸福。毕竟生活总要继续,而他已经成为过去。”
  汪浅语拍拍自己的手,其中有着安抚,以及……
  她将汪浅语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很重要的一点是她从不会和别人一样,用着不信任或者不解的眼神看着自己,她总是会陪在自己身边,等自己心情平静以后,慢慢不着痕迹的开导,像自己的姐姐一般。
  如今汪浅语这样讲述她自己的故事,让自己成为一个听众。其实在告诉她自己的时候,同样是在告诉她王依贝,陈子翰也成为了过去,生活总要继续,不可能为哪一个人停留。
  如此的隐晦,甚至连陈子翰的名字不曾提及。在她现在,那三个字,总是如同忌讳一般,可汪浅语根本不曾提及。
  甚至汪浅语这么隐晦着告诉她,与汪浅语相比自己好得多。汪浅语爱过的那个男子,甚至从不曾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爱过自己,而她仍旧无怨无悔。
  可自己呢?和陈子翰相爱那么多年,高中,大学……却在分手之后,一直心存怨恨,哪怕不知道怨恨的是什么。相比而言,是她王依贝自己小孩心性了,既然当初他们的爱走到了绝路,选择分手是必然。
  她该用淡然的态度对待那一段感情,用自己最平常的心,那个男人不曾背叛过自己,自己亦不曾背叛过她,他们只不过是到最后才发现,根本不合适。
  她心中的那些痛,原本就是自己不放过自己。那些岁月太过甜蜜,竟然想用一人之力去留住,将自己彻底套住在回忆的陷阱,并且无法自拔。
  她微微一笑,“我相信,我们都会幸福。”
  即使,我们爱过的男人,都不爱自己。
  (五)
  梁月是王依贝高中时期最好的朋友,连一个之一都没有。王依贝过去曾有无数种让人叹为观止的幼稚想法,其中有一种便是,她一生只要求有一个好朋友,陪着她一生一世。让她有着第一个这种念头的人,便是梁月。只是后来,连她自己都没有做到。
  王依贝到市里最好的高中复读,梁月则去了外省念大学,两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有了不同的朋友圈子。很长一段时间,王依贝曾怀疑过她和梁月的友情。当她在复读中面对低自己一级的同学,每天苦恼的和无数课题作伴,梁月和她的来电中提及更多的则是大学里的各种美好,梁月在大学中又认识了谁,甚至会因为出去聚餐,而两句话就挂了自己的电话。
  要到后来,她才发现,有问题的其实是自己。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本就不该对别人要求太多,当你所有的情感加在一个人身上,就要去面对倒塌的可能。她不是个好学生,在友情上如此,爱情上也如此。
  但梁月给过她的那些感动,也是真实的存在。
  当她在电话中告诉梁月,自己有了一个好朋友汪浅语时,梁月告诉她:我很高兴,希望她能代替我陪在你身边,分享你的喜乐哀愁。
  就那一句话,让王依贝将过去的一切都彻底释然,而今天梁月就要结婚了,她答应过会去,那就一定会去。
  梁月的结婚地点是本市极为豪华的酒店,酒店外面富丽堂皇,里面则极为的致。
  当初她和梁月一起说好,谁先结婚,另一个就当其的伴娘。那时的梁月,以为先结婚的一定是王依贝,却不知道多年后,命运会给自己这样安排。
  王依贝来得比较早,给梁月先打了电话,梁月亲自出来迎接她。梁月的妆容头发早已经弄好,只是还未换衣服。梁月一见到她,便送上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捏着王依贝的脸不肯放,“你怎么都没有怎么变?皮肤还这么好,啧啧啧,用的什么化妆品?”
  “我天生丽质。”王依贝捂着嘴笑,看到梁月的第一眼,那种抹不掉的熟悉感立即升起来,打量着梁月脸上致的妆容,“你这妆,不会吓到新郎跑掉?”
  “他敢。”梁月做恶妇状,一边拉着王依贝进去,“还是我们的眼光比较接近,那化妆师非谁新娘子就得这样子,也不知道上了多次层粉。”
  “你是什么样子,一点不关我的事,反正你男人都不介意。”还没有说完便被梁月给狠掐了一把,“我还真挺好奇你老公长什么样子。”
  梁月将王依贝拉进之前便准备好的屋子中去,才有些难为情的笑,“其实你也认识。”
  王依贝真有些好奇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梁月的老公自己竟然会认识,“是谁?”
  “杜维凯。”
  王依贝高中的时候也算一个喜听八卦的人,这杜维凯的光荣事迹自然是听说过。杜维凯原本是体训队的体育尖子,每天都要去训练,那训练他们的老师十分严格,每天都说些他们这些人成绩不好,就靠体育上大学了,再不知道努力,那就真没有办法,一点出路都没有了。杜维凯那天喝了点酒,当众和那老师吵了起来,谁说他是要靠这体育上大学的?
  然后杜维凯离开了体训队,直接努力学习,甚至考试之后被分上了年级上的优秀班二班。
  这件事在年级上,也曾被称为一段“风云录”。
  见王依贝表情有些懵,梁月主动解惑,“其实我暗恋过他,没有想到吧?”笑得随意,都是过去的事,已经修成圆满,那些纠纠结结,都无关紧要。
  其实杜维凯成为风云人物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有一个初中就相恋的女友,他对那个女孩非常好,还曾自己去兼职买一对情侣手机。
  “什么时候?”王依贝真不知道梁月还有这样一段心思。
  “你每天只知道和陈子翰谈情说爱,怎么会知道我,何况那时候我知道他有女朋友,自然不好意思开口了……”梁月说完,立即打量着王依贝的神色,“那个……我……”
  “没有关系。”王依贝主动笑笑,状似毫不在意,“我们已经分手那么久了,不必那么的……”
  梁月呵呵的笑了两声,立即转移了话题,“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吗?当时他还在体训队的时候,我路过的时候发现他跑得像一阵风似的,就坐在一边看。然后捡到了他的手机,想找他,却找不到。第二天,我就站在操场等着他出现,结果他在踢球,一个球踢过来,把我撞在了地上。他跑过来的时候,我还傻兮兮的把手机还给他。结果他拿着手机就走了,看也没有看我一眼,那时我就觉得,他肯定特别爱他女朋友。不过我也挺傻,被撞了都没找他算账。”
  王依贝本来想问,为什么在知道别人有女朋友还会喜欢上。但她还是没有选择开口,她和陈子翰在一起后,那些女孩不是依然喜欢着陈子翰?
  梁月继续说起她和杜维凯后来的相识,他们后来很巧的考在一所大学里,因为是同学便多了联系,慢慢的相爱,当然,那个时候杜维凯已经和其女朋友分手了。
  她们继续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只是梁月在说话过程之中,不停打量着王依贝的神色。此刻已经有人进来催梁月换衣服了,很多宾客都来了。梁月咬了咬牙,拉住准备出去的王依贝,“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恩。”王依贝没有笑出来,因为梁月的神色很严肃。
  “杜维凯和陈子翰他们之前在某个项目中合作过,所以很熟。我之前并不知道,是看到他在写邀请函上有陈子翰的名字,才问他原因。本来他还想请陈子翰当伴郎,我没让,但他们既然是朋友,我不好……所以……”梁月的脸色很是踌躇。
  “没有关系,我说认真的。”王依贝摸着梁月的头发,“别这么纠结,要知道今天你是新娘子,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
  她是真的不介意,甚至为这个很久不曾联系的朋友还这样为自己着想感动,她不让自己当伴娘,也是不想让自己难受罢了。换一个角度,会发现,真正的真相,其实很窝心。
  梁月这才点点头。
  好像有人在生活中放下了一张大网,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现那个节点。
  王依贝从那屋子里走出来,穿过一段长长的走廊,又走进电梯。她也曾幻想过和陈子翰的婚礼,要去拍一套很漂亮的婚纱照,再去拿结婚证,至于酒席,希望越简单越好。她甚至想过,要和他生一双儿女,要先生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女儿。这样才能让女儿满足她没有一个哥哥的遗憾。
  那些飘渺的记忆在脑海中上下翻腾,越发的清晰,连每一个细节都展现出全貌。让她怀疑,那些记忆,是让她好好保存下来,还是她一直每天不停的复习,于是才这样深刻。
  从电梯上下来,走几步,便是大厅了。
  她抬起眼。
  生活的那一张网,甩出最大的那个节点。就在她正对面的大门处,陈子翰款款而进,他穿着一身简单得体的西装,全身却像镀了一层光边,气质出众,自信斐然。
  不能的忽视的则是陈子翰身边的那个女子。
  向晨,高中时期陈子翰魅力的最佳证实者,当那些女孩子的爱慕都变成过眼云烟之后,只有向晨依旧留在陈子翰身边,无论他有无女友,无论他身在何方,无论他是否成功。
  如果要给向晨贴上一个标签,便是王依贝情感的见证者,同时也是王依贝最大的情敌。
  如今当初的情敌和她曾经的男友一同出现在她好友的婚礼上。
  她站在原地,有些坏心的想,当初的向晨,是不是就是用自己现在的心情,看着她和陈子翰?
  在她的前面站着不少人,有些已经向陈子翰和向晨围了过去。那些人,看着都有些面熟。王依贝要想一会儿,才能记起,他们都是当初的高中同学,有些是二班的同学,有些是一班的同学,因为在高三又分了班,两个班的同学因此变得很熟。
  “今天的新娘和新郎应该是我们这两个班上唯一的一对吧?”突然有人开口,无限感叹的说了一句。
  “应该是吧!不过当年闹得轰轰烈烈的那对,不知道有没有在一起……”
  “没有吧,高中毕业就分了。”
  “其实那一对挺配的,不过还是不了俗。”
  ……
  她应该就是众人口中曾轰轰烈烈那一对中的女主角,还好,在别人眼中,他们的故事止于高考。别人并不知道,他们在大学时,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再次相遇,再次恋爱。只是如果知道再次相遇的结果是以分手告终,她宁肯让故事止于高考完,那时,就算有着遗憾,也会让心反复的顿顿的疼。
  (六)
  很多的时候,当想象了无数次的情景,真的发生在自己眼前。曾做过预期可能发生的心情就像打了一计强有力的预防针。也只有在这一刻,她才觉得,自己以前反复的幻想再次见到他,不是在浪时间。至少可以将此时此景当做无数次想象中的那样,让自己淡定,淡然。从小就想当淡然的女子,却发现,真做到,却是以这样的心境,无可奈何。而她真就可以淡定的无视掉周围想看热闹的人,喝着酒,吃着菜。更可以,看着新郎新娘,一桌又一桌的敬酒。
  旁边有人轻轻的开口,“陈子翰怎么客串起伴郎一职了?”
  “好像是伴郎临时出了一点变故。”
  “可陈子翰站在新郎身边,明显太抢风头了。”
  “别人新郎都不在意,你在意个什么?”
  她本不是刻意要听八卦,可也不能将自己的耳朵遮起来。坐了一会儿,便听到了一个不算八卦的八卦。杜维凯毕业后找第一份工作时似乎出了一点问题,陈子翰曾帮了大忙,也由此两人的关系很好。
  她的心有点沉重了,连吃东西都没有什么胃口。她看着桌子上的菜,并没有动筷子的*。不过也只有吃能让她不那么紧张,筷子夹着酸辣黄瓜,一片又一片。
  无论怎么期待时间过得慢一点,新郎新娘还是走到了这一桌,当然还有那一位临时客串的伴郎。
  她没有刻意的去看他,哪怕闭上眼睛,她就能想出他会是什么摸样。
  同学们都在敬酒,对于酒这个东西,似乎越有交情越不能不喝。至少新郎被逼得没有办法,反反复复的被灌着,一众同学找了大大小小的理由再加上贺词一定要将新郎灌得趴下。
  众人又闹又笑,看上去挺热闹。
  不过,热闹也很快会散去,毕竟这里有很多的席桌。
  就快在敬酒快结束时,不知道有谁吼了一句,“王依贝,不能因为你和新娘关系好,就脱离我们这个集体,给新郎新娘放水。”
  只需一句话,她成功的变成了所有人的瞩目对象。她闭了闭眼,显得有一点无奈。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减少存在感,还是无法躲避在自己创造的灰暗地带。
  她站起身,看了一眼说那句话的女士。有一点印象,高中时期好像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过架,没有想到对方记恨到现在。看来真不能得罪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别人就报复回来了,尤其在自己难堪的时候。
  她走到新郎新娘面前,带着笑意,致的妆容看不出任何破绽。
  “其实是我自己酒量不好想放自己水来着,哪知道被人发现了,看来人真不能偷懒。”她笑得自如,“要不,我罚自己敬三杯?”
  一旁唯恐天下不乱的男性立即拍手叫好。
  一边的伴娘端着酒上来,她取下一杯,看着新郎,“这是第一杯,我祝你们白头偕老。”她一饮而尽。
  新郎也很爽快的喝下一杯。
  “这是第二杯,我作为新娘子的好朋友,要求你必须对她好,必须呵护她,必须爱她一辈子。”
  她刚说完的同时,酒也喝光,旁边的人继续跟着起哄。
  她拿起第三杯,走到梁月面前。
  “贝壳……”梁月有些感叹,当初她们一起谈论着爱情婚姻,如今自己走进婚姻的殿堂,她却独自一人。
  “还记得我们说过什么吗?”她随意的开口,“就算你有了老公忘记了,我也是记得的。我们曾说过,如果遇不到好男人,我们干脆就一起过算了。如今你遇到了好男人,这个男人算不算变相的抢走了我的情人?”
  她似真非真的开口,不时的有人笑得起哄,杜维凯也笑得无可奈何。
  她举起那杯酒,“所以,这杯酒,我敬你。”
  梁月刚拿起酒,便有人开口,“新娘今天喝了这么多,绅士的伴郎也看得过去,不出来救救场?”
  王依贝不知道陈子翰会是什么表情,又或者想要做什么,直接开口,“我和我以前的情人喝酒,别人来凑什么热闹?”
  梁月和她的确算是有默契,两个人都拿着酒,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作交杯酒的动作。
  男士发出更热烈的呼喊声,“哎,杜维凯,你的新娘子被人当场抢啦。”
  “王依贝,看不出,你是来砸场子的。”
  王依贝却只是很平静,将酒杯放下,拉起梁月的手到新郎的手中,“我的情人现在交到你的手上,请你务必让她幸福。”
  “一定。”
  那一天,参加婚礼的人,都无法忘记这一幕,两个女孩曾有过的友谊,哪怕现在不再像以前那般时时相见无话不谈,却依旧真挚。
  而王依贝也成功用这种方式转移了别人对于她和陈子翰那段感情的追逐。
  当一切恢复当平静,她随着众人的目光注视着那对新人,送上诚挚的祝福。她看着梁月身上穿着的婚纱,洁白无瑕的美丽,她们曾一起讨论过,结婚的时候一定要穿一套属于自己的婚纱,在老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回忆自己的婚礼,回忆自己的美丽。
  梁月已经做到了第一步,她却什么都没有做到。
  陈子翰站在杜维凯的身后,脸上有着温和的笑。
  那一桌恰好是向晨那一桌,不知道是在谈什么,欢笑声不断。那边同学也多,不知道怎么的,陈子翰似乎被逼着喝了好几杯。
  王依贝看了一眼梁月,说不清是叹息还是惆怅或者说又是喜悦,大家都变了。以前的梁月对向晨,十分的没有好感,直接写在脸上,虽然多半是因为她的关系。现在的梁月,哪怕心里不喜欢,也不再显露了。
  都在学会生存的方式。
  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有一点酸疼。
  她好像又想起了,很不该回忆的东西,绞得她大脑混乱一片,胃也反复的翻搅。
  还是大学时期吧,他在这边租了一个小屋子。他们常常坐在屋子里勾画着关于未来的蓝图,要买什么样的房子,要做什么样的装修,要做一个婴儿室,甚至是要生男孩还是女孩,还会无聊的想孩子的姓名。
  她总会抱起一大叠的婚纱照翻看,她自己的婚纱,一定要选择最漂亮最合适的。
  那一叠又一叠的杂志,在自己的手中不停的翻阅。
  他会走过来,将自己抱起,放到他怀里。他用手揉揉她的头发,又吻吻她的脸颊,抱得她很紧,最后才开口问,“看中了哪一套。”
  “我看中哪一套,你就给我买哪一套?”
  “当然不是。”
  因为他的否定,她负气的将手中的杂志给扔在了地上。
  他带着无限感叹的语气,用手勾着她的鼻子,“你得听话,我才给你买。”
  回忆只是用来伤害自己的武器,对别人从没有杀伤值,或许她越来越爱上那名叫自残的游戏,才会选择反反复复的自虐。
  明明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曾教过我们,用对比来衬托事物,总能达到深刻的效果。却学不乖,要用过去的美好和现实的残酷做对比,徒增伤感后还伤害自己。
  她看着面前这一张又一张脸,如此真实。
  这一次,不是梦,不是自己以为的想象,这一次,她真的见到了陈子翰。
  他在“环光”工作,他比从前似乎更为的耀眼,他身边有另一个女子,那个女子曾是她高中的情敌。
  上帝没有能听到她的祷告,他活得很好。
  不愿意不想承认,自己的不甘。
  十五岁遇见,现在已经二十五岁。
  如果给她的青春取一个名字,一定就叫陈子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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