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一个世界
第一章
姜瑞侧躺在冷硬的床板上,白眼一翻,心道:“又来了。”
窗外有人用指头戳破了窗户纸,把迷烟吹进了房里。
姜瑞一路南下,这已经是他遇到的第七家黑店了,每次都是往房间里吹迷烟,作案手法乏善可陈。
“进来吧。”听见门边被刻意压低的声音响起,姜瑞不动声色地将戴着玉镯的手往外伸了伸,人生总是要有点乐趣的。
“这小子看着没几个钱啊。”摸进房间的一共有两人,这后面的没前面的有那么多顾忌,连嗓门都懒得压低。
“安静点!”前面的瞪了他一眼,后面的耸耸肩,黑灯瞎火的他也看不清,“这小子手上的玉镯可是极品,老杨看过了,上好的羊脂白玉。”
“嚯,看不出来呀。”后面的那人显然也吃了一惊,随即贪婪道:“别废话了,快摘了他的镯子。”
姜瑞在心里点了一排蜡,任由那两人开始扒拉自己手上的镯子。
“唉?怎么拿不下来。”两人弄得满头大汗还是取不下镯子。
后面的那个脾气燥些,取出一把匕首推开前面的那人说:“老子直接把他手砍下来,我就不信了。”前面的那人一听翻了个白眼,知道是对方脾气犯了也不阻止,默默退了一步。
那人举起匕首手起刀落,姜瑞那只戴着玉镯的手就被砍了下来。
姜瑞表示第一次被砍的时候他也吓了一跳,现在么已经习惯了,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黑灯瞎火的,那两人见有什么东西掉落就要伸手去捡,结果一摸什么都没有,再一细看,姜瑞的手掌还好好地连在手腕上。
“见鬼了这是!”举着匕首的那个揉了揉眼睛,再次举起匕首砍下。
“鬼啊!”这一次他们看得清清楚楚,那只手确实已经被砍下来了,但马上又长了回去。两个贼人被这一幕吓得够呛,慌慌张张地夺门而出,相信不久之后镇上就会有这家客栈不仅是黑店而且还闹鬼的传言。
自觉做了善事的姜瑞摸了摸玉镯,很快眼前就弹出只有他才能看到的经验条,一后边正好跟了十二个零,而已获得的经验值少得可怜,用肉眼连那薄薄的一层都差点看不出来。
果然人倒霉连喝水都会塞牙缝,不,应该更正为连喝水都能被呛死。
他不过是路过给钓鱼的老伯伯搭了把手,就被从水里蹦起来的草鱼正对着脸啪地一下,拍!死!了!
更可悲的是,他死了,鱼还活着。这死法应该足够上报纸头条,说不定还能载入史册,但他一点都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和条鱼放在一起!
姜瑞,成长在共产主义社会下的优秀青年,因自己的倒霉体质深信他哥也就是姜皓说的日行一善理论。
只要不断做善事就能转运!但结果简直呵呵哒。
姜瑞就这样把自己作死了,但如果他真的死了,这本书也可以完结了。
他十几年来的日行一善终于得到了回报,他得到了主神的眷顾拥有了重生一次的机会,但代价是拯救世界!
三千大世界,亿万小世界。主神要他做的就是拯救那亿万个小世界中的小说世界。
拯救一个纯种恶人没有经验值,有善有恶还有点良心的两点经验值,纯种善人五点经验值,姜瑞一路捣毁了七家黑店也才获得那么五百的经验值,连塞牙缝都不够。
好在主神还没有变态到极点,这些急需拯救的小世界因为作者断更、弃坑等等原因在神展开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头。而这些小世界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会被书中的大反派所控制,毁得连渣都不剩。
姜瑞的任务就是回到书中最适合的节点扭转结局。当然他也有想过比较简单粗暴的办法,直接干掉毁灭世界的反派。
但主神表示我们要用爱来感化世界而不是使用暴力,所以他只能乖乖地让反派爱上世界。
好在主神虽然不靠谱,但也给他准备了金手指,一是他的身体,他在书中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他的身体只是一串数据而已,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手明明被砍了却能马上恢复原状。二是他手上由辅助器幻化成的玉镯,它会提供关于这个世界的基本资料并掩护他以防露馅,比如在姜瑞受伤的时候喷点假血或者延缓伤口愈合的时间之类的。
姜瑞现在所处的是一本叫《天道医者》的种马小说世界,这本书前期以主角各种丝逆袭的非科学事件吸引了大堆的粉丝,不知道是书红了之后作者就放飞自我了还是直接换了个作者,剧情自主角洛都学医后就如脱/肛的野马般一去不回。
神展开的剧情引起了部分读者的不满,受到质疑的作者内心毫无波澜,最终选择了和读者们同归于尽,他不仅神展开而且还烂尾了!剧情的最后主角失踪,反派也成功地毁灭了世界,简直是报社文的典范。
“小玉,这里离洛都还要多久?”姜瑞敲了敲玉镯,很快就有只有他能看见的简体字投映在半空中。
竟然还要半个月,姜瑞第七十六次在心里慰问主神,下次就不能把他放得离任务点近一点吗!
大泽有三个最繁华的城市,都城凤首洲,文城白帝,商城洛都。
姜瑞要去的就是这洛都,再过半个月洛都就有一场盛大的拍卖会,到时《天道医者》的真男主张浩赭和真反派沈祀年都会出现。
而这场拍卖会也会让他们二人的命运背道而驰。等一下就要去拯救世界了,姜瑞想想还是有点小激动呢。
在经历了八次拦路抢劫之后,姜瑞终于成功抵达洛都。
十里春风,满城落英。
洛都不愧是大泽最繁华的城市,这种繁华与姜瑞所在的世界不同。熙攘的街道,小贩们的叫卖声,这种热闹要比姜瑞所在的世界更亲切一些。
“拍卖会什么时候开始?”姜瑞找了个街边茶铺坐下,敲了敲玉镯问道。
“已经开始了。”姜瑞噗的一声将嘴里的茶全都喷了出来,他赶了一个月的路竟然还是错过了!坑爹的主神!
姜瑞喝完茶吃完点心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付了钱之后只能先到处逛逛,看能不能遇到男主。
此时的男主应该已经有了一番奇遇,获得了医仙的传承,只是金手指再大,传承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还是太难参透,所以他才一得知自称医仙传人的药谷主人阎无敌会在洛都出现的消息就急巴巴地赶去。
姜瑞逛了小半个时辰的洛都终于遇到了男主张浩赭和他的红颜知己之一林皓。作为种/马文的男主如果没有几个红颜知己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男人,这本书也不例外。
林皓在这本书的早期是一个惹人怜爱的妹子,父母双亡,性格温婉贤良,事事以男主为先,为了男主甚至可以牺牲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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