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鬼夫》分卷阅读11

  就是林九爷把,一九三五年?他那时候还没出生呢。林长思皱皱眉,林九爷现在大概七八十岁,只有成年了才能立牌位,那一九三五年林九爷肯定过了十八岁,现在林九爷最少有八十几了啊。
  林九爷说他二哥林千里是二十五去世的,那就是比林九爷大十几岁左右的样子,那林千里活着的话不就是个将近一百多岁的糟老头子拉。
  林长思哼哼,都一百多岁的老头子了还让自己叫二叔,爷爷还差不多,一个七老八十的老爷爷还娶自己个十七的男孩,羞不羞,林长思对着桌上的牌位做过鬼脸,脚一踏,脚下就是一声惨叫,林长思吓一跳,一看竟然是拜堂的那只鸡,那鸡缩在桌子底下,身子瑟瑟发抖,也不知道抽什么风。
  不知道谁把这鸡放在这里的,林长思把鸡拎起来,鸡已经没用红绸系起来了,却缩在桌子底下没跑走,被林长思拎起来吓得眼睛都泛白去了,咯咯两声都抽搐着晕死了。
  林长思:“.............”
  什么破鸡这么胆小,林长思把鸡甩桌上,又无聊的在屋里瞎转悠,屋中央的那个屏风一看就很古老,不过保存的还很完善,只有纱布上边角泛出淡淡的黄色痕迹,墨却半点没有退,纱布上的水墨莲花荷叶还是清晰依旧,下面毛笔题字也还是非常苍劲有力,最下面还有落款的印章。
  林长思伸手去摸了摸那水墨莲花,沿着墨水划过的痕迹,一点点的抚过去,顺着这痕迹,仿佛能看到当初有一个人,挥着大毛笔行云流水的画出这副致的图案,莲花摇曳生姿,与题词“映日荷花”相应。
  那四个字写的真不错,林长思赞叹,进了大学后他曾被大黑忽悠着进过国画社,里面就有一个书香气特别浓的女孩,毛笔字写的特别好,不是一般女孩的字那般清秀,反而苍劲有力,林长思特别喜欢她的字,可惜那女孩的字从来不轻易送人,林长思只得作罢。
  不过这屏风的题词写的比那女孩还好,苍劲有力,好像因为历时久远的缘故,字仿佛都有一种古韵和灵气,而那女孩的字仅仅是好看而已,像是字帖上临摹上来的。屏风上的字却是自成一派,洒脱自如,轻灵俊秀,写这个字的人修养肯定也不错。
  林长思正yy着,一下子看到了下面的落款印章,刚才看那落款草字都没认清,现在看这印章,林长思的yy一下就断了,“一九二零赠与好友兰纳林隶竺”。
  林隶竺,林长思看一眼牌位,不就是他二叔林千里吗?林长思怎么都想象不到杏花林里那个冷漠如冰的厉鬼曾经还会花心思去取悦某个朋友,好友兰纳,林长思哼哼,还挺有闲情逸致嘛。
  他也没有了再欣赏的兴趣,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五十几了,凑到窗户那里往下望了望,这新房是设在竹楼的二楼,楼下还在吃宴席,都是林庄的众人,比在许家里的宴席还要安静,大家都安安静静的吃吃喝喝。
  连几岁的小孩好像都被大人告诫过,一个个肃静着脸,不吵不闹,自己安安静静的吃,这林庄的人还真是古怪。
  林长思看的时候他们已经吃的差不多,没过一会儿就宴席就散了,众人一起拾了桌椅板凳之类的,扫干净地,没几下就拾完了,之后便三三两两的结伴回去了,只剩楼角上几个灯笼还亮着,明晃晃的照着黑洞洞的林庄。
  窗户外面已经没了人影,林长思才关了窗户坐会床上,四周安静的吓人,好像整个偌大的林庄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周末连个人声都没有,林长思眼光扫到屋里的牌位,自己的影子由蜡烛的灯光映在牌位后面的墙上,长牙舞爪的,林长思心一慌,赶忙蹬掉鞋子,一下子跃到床上,用被子把整个头都盖住。
  本来觉得外面还有人林长思还不怕,现在一安静,林长思就心慌的不行,躺在床上眼睛都不敢睁开,拼命催眠自己快睡快睡,睡着了就不怕了,他才不会听那几个婆子的话守夜呢,让他守一夜,他不吓死才怪,他本来就不是个多胆大的人。
  不知道是他的催眠起了效,还是因为丝织的床太舒服,他长长的睫毛颤啊颤,慢慢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窗外刮起一阵冷风,“咯吱”一声,窗户便开了个小缝,“哧啦”几下,屋里罩着灯罩的蜡烛熄了个干净,屋里黑幽幽的,一道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户射进屋来。
  ☆、缠绵
  林庄陷入了寂静的黑夜,夜风都远去了,时间好像在林庄停滞了,只剩下一缕月光静悄悄的透过窗户,照射在床上的人身上。
  床上的人有一副好相貌,尤其被月光一照,白白净净的皮肤更显得莹白透亮,连皮肤上一层细细的绒毛都染上了光泽,被轻轻勾略过的细长眉毛,紧闭着眼睑上付着长而浓密的睫毛,偶尔抖一抖,跟羽毛扇似的,粉红的唇瓣微抿着,安静美好。
  床上的少年不知道梦到了什么,眉毛一皱,脸也鼓成了包子脸,藏在被子下的手都挥舞了几下。
  黑暗里现出一个飘忽的身影,冷冰冰的双眼盯着床上的少年,面无表情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静静的站了会,便转身走到供桌旁边,瞟了眼桌上的牌位,随手拎起桌上那只被自己吓晕的公鸡,白净的双手拧上鸡脖子,就听“咔”的一声,鸡连惨叫都没脱出喉咙就被弄断了脖子,温热的鸡血洒在桌面上,猩红点点。
  他把鸡血淋在牌位上,粘稠的鸡血顺着牌位的木纹流下,留下一道道血痕。
  他冷冷一笑咬上鸡脖子,几下便吸干了剩余的鸡血,把冰冷的鸡尸丢在地上。
  吸食了鸡血,男人的飘忽的身形看起来都实体了许多。
  今天的他换了身装束,长长的头发用金色的发冠束了起来,垂在身后,飘了两根大红的发带,身上也不再是月白的长袍,而是一件与床上人配套的红色礼服,不过床上的人穿的是偏女式的。细的刺绣手工喜服穿在他修长的身材上,腰上配着金色流苏玉佩,更显得身形笔直挺拔,风神俊秀,仿若古画上走下来的美男子。
  男人脱了身上的外罩,坐在床边,细细的盯着床上的少年,今天的他比平常看起来更加漂亮,脸上施了淡淡粉黛,水润粉红的唇,还有此刻从散开的凌乱的喜服里露出的细长的脖颈和致的锁骨,此刻安安静静的睡着,比平常少了一分少年的英气,多了分女气。
  男人忍不住伸出细长的手指摸上他的唇瓣,慢慢摩挲两下,粉红的唇瓣变的嫣红起来,手指又沿着他的脖颈慢慢滑下,点过小巧的喉结,划过锁骨窝,手指随意拨动两下,解开喜服上的暗扣,喜服领口完全散开,露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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