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如意人生》分卷阅读3

  过去几回,还是他们去说了才好了一点。
  “我……愿意。”
  “好,那我就去跟你爸说。”他说到做到,他立刻就让刘婶去叫了他的大哥,让他晚上过来一趟,然后跟他说:“好孩子,你现在回去干活吧,你已经答应了,有什么进展我再跟你说。”
  这时候的李二叔更和善了。
  李石应了,走出门外,脸上的犹豫什么的都淡去,轻轻的松了口气,第一步完成。
  李石他不知道他们到底怎么谈的,李大叔,也就是他们村的村支书找了他问他是否真的愿意之后,第二天就有了结果。
  李二叔给了他爸李青三百块钱,换来了一纸证明,有着他们双方的签字和指印,还有的见证人的签名。
  三百块,这是一笔巨款,一个五口之家一年到头入也才几十块,除去花销,每年能够存个三十就很不错了,一般也就存十几二十块钱,取个媳妇都不用花这么多,原身的父亲简直是高价把他卖了出去,反正他那后妈后来看到他是开心的不行。
  李石当做没看见,劲直走了。
  以后,他就跟李青他们不是父子了,他是李佑的二儿子。
  户口也没有耽搁,一大早的就去了镇上迁到了李佑那里,也就是上户口的时候,李石才知道自己的名字其实是叫李磊,只不过自小都是石头石头的叫,以为是李石,另外,自己的妻子,还有儿子都是没有上户口的,他就提出帮他们一起上了,为了省事,最终连着肚子里的一起上了,这个时候上户口是很简单的,错了要改也很容易,性别别人都说是男的,就登记为男的,要是错了再来改。村支书也在,人家也没说什么,提前上了户口,以后就会实际比户口上的年岁小上半年,这是无所谓的,有的还差了有好几年的,纯粹是为了省事,不用后面再多跑一趟。
  本来小的那个李石是不想上的,因为还没有生出来,但是李叔,不,是他爸,说现在你既然想上户口就一起上了,如果他妻子那些不上户口的话,他又觉得不自在,总觉得那是黑户,至于他是一定要把户口割走的,他可不想再跟那一家人连在一起,原身现在对那一家人的情绪他还是可以感受到一些的,埋怨是无法避的,在他看来最后有那个结局也有原身脑子没怎么转的因素,但是现在他就是为了让他满意的,自然要满足他曾经的遗憾。
  据他所知,很快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上了户口才有的分,他也一起劝着他大爷那里,让他把户口全都上了。
  这也是随意的事情,村支书李正,也就是他新鲜出炉的大爷就把自己的小孙子,还有他儿媳妇的名字给上了上去。
  总的来说,速度飞快,从他开口说到户口迁走,也才两天的时间,王月还觉得做梦一样,觉得不真实。
  这世界变化的太快,她有点赶不上。
  既然跟李二叔他们成了他们的父母,他们一家三口也就一起拿着那些不多家当搬到了李二的家,李二家有三间屋子,一间他们自己住,一间杂物房,一间原先是他们的儿子的,厨房和柴房就在后面搭的小棚那里。
  现在他们搬过来了,就把杂物房拾出来了,把那些大件的杂物搬到了他大哥的房间。
  这个房间比较小,但是跟那破破烂烂的小木屋比起来好了太多,他说的也好听:“那是大哥的房间,我住另外一间也没有关系,那里有些大哥生活的记忆,留着吧”
  刘婶听到是很感动的,李二叔伤了脚,不方便帮忙,她就没有闲着,那些水盆抹布忙前忙后不得停歇。
  她现在心安的不得了,以后也可以挺直腰板在村里行走了。
  总共也没多少东西,拾好了之后,周恒看着整整齐齐的房间,不漏水的屋瓦,不漏风的墙壁,不会高低不平的桌柜,总算松了一口气,虽然这生活条件依然简陋,但比起原先已经好了不止一筹了,他可以迈出第二步了。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求藏,绝对不会坑哒~
  ☆、第4章
  周恒想要迈出下一步,就是为了改善生活,光是去挣工分,也就是挣点口粮,然后勉强混一个肚饱,至于油水什么的那是不用想的,他小木屋那原先养有一只下蛋的母鸡,李二叔这里有两只,但是下的蛋都是要攒起来卖到供销社换盐、火柴的。
  他这两天吃的全都是红薯,而且手法千篇一律,不是蒸的,就是煮的,滋味简直没有差别,放的那点盐他不细细品尝压根察觉不出来,用巨蛋疼的话来说,他嘴里已经淡出个鸟了,但是要买盐的话就要有钱,他手里的钱,呵呵,还是不要想了。
  至于卖东西换钱,他哪里有东西可以去卖?公家地里种的东西是公家的,是不能拿去换钱的,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小木屋所在的山上,在山里你打到了东西,只要不被别人看见,不大咧咧地宣扬出来,彼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毕竟去打柴捡到些野物那是很常见的。
  周恒想去山上,他抽空就说去木屋那里拿漏的东西,然后往深一点的地方走。
  外围的山坡被人走的多了,那些大的野物,比如说野猪啊狼啊什么的,在外围的山是绝对看不见的,顶多的也就是野鸡鸟类那些,兔子都很少见,安全性还是很高的。
  他手里也不是手无寸铁,有一把柴刀,他最大的依仗也不是手上的这把看上去已经很有些年头的柴刀,而是他的空间。
  按系统998说的,只要你摸到了什么,它的面积不超过一个立方,就可以瞬间到空间里面去,里面是没有空气的,也就是说活物进去之后很快就会死亡,做好的食物放进去,变质期也会延长很多,很方便。
  所以既然这山里没有大的野兽,他觉得还是可以争取争取的。
  想得很美好,然而,他这个从来没有打过猎的人拿着柴刀,却没有发挥的余地,看到了有野鸡,人家立马撒欢跑了,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野鸡都跑到了茂密的草丛里找不到影了。
  外围的山都走了好一会儿,两手还是空空,他只能苦笑,还是得脚踏实地呀,要是真那么容易打到猎物,其他的村民早就一窝蜂的进山来了,他就回头,琢磨着有没有其它的路子。
  在一个下坡的时候,他眼睛在这郁郁葱葱的丛林中看到了一摸特别显眼的粉色,他随意地瞟了过去,然后整个人就顿住了,睁大眼睛,看了良久,才用刀拨开他前面高到他大腿的杂草,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株野生的溪兰。
  他对兰花是没有什么认知的,但是他家的邻居是个爱兰人士,经常拉着他爸一起说各种兰花的妙处,久了他爸也被熏陶出来了,多多少少能够说上几句。
  在兰花价格被疯炒的那一年,他那邻居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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