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行》分卷阅读42

  躺床上一直睡不着,葵小喵倒睡得香。
  他侧身看了看猫,觉得自己也是挺酷炫的。恋爱都没谈过,就被人压在身下干了。等这段关系结束了,他就算想谈恋爱,也谈不了了。试问他到时候是喜欢姑娘,还是喜欢汉子?
  喜欢姑娘的话,他如今被个男人这样那样,他哪里还有脸去追姑娘。
  汉子的话。那简直就是根本不可能,干别人他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再被另一个人压,他宁愿立刻去跳楼。
  就这样胡思乱想间,他居然也渐渐睡着了。
  等乔熠宵被董阿姨敲门叫醒的时候,他懵了会儿才醒过来,不禁感慨起来。世人都说富贵病,他现在也有富贵病了。
  往常哪里有闲工夫想这些?还能想得失眠?想地早晨要靠别人叫起床?
  如今是样样不缺也不愁了,便开始想起这些可笑的琐事起来。他撑着坐起来,摇摇头,告诉自己,一定不能再这样了!
  坐在餐桌前,他低头吃早餐,葵葵就在手边低头喝奶。
  有人敲门,董阿姨去开门。来他这里的,要么就是万灵,要么就是隔壁那个变态。这个时候来的肯定是万灵,乔熠宵便也没有抬头。
  万灵走到餐桌旁,说道:“我们今天先去补办身份证,再去办银行卡,完了再去买些上学用的东西。”
  这些莫照之前说了,他便“嗯”了声,继续专心致志地吃东西。食物来之不易,董阿姨做饭更不容易,这么好吃,不吃光怎么对得起食物,对得起董阿姨?
  “养了只猫?”万灵这时注意到了葵葵。
  “嗯。”乔熠宵继续吃。
  “猫怎么能站在餐桌上吃东西呢。”
  乔熠宵抬头看了她一眼,万灵皱着眉,看着葵葵。葵葵似乎知道有人在说他,他抬起头,“喵”了声,乔熠宵放下勺子,拍拍他的头,轻声道:“继续吃你的。”说完,自己也拿起筷子戳了一只蒸饺吃。
  “摸了猫的手怎么就能继续拿筷子呢。”
  乔熠宵手都没有顿一下,继续吃。眉毛却是慢慢皱了起来。说实在的,他真不是觉得自己被莫照包养就多矜贵,也没觉得自己是万灵所谓的主家,万灵需要对他百般讨好。当初刚搬过来时,他也不适应、小心翼翼了一阵,甚至害怕别人嘲笑他,那时候对万灵与董阿姨均很客气。
  现在他也认清了自己的身份了,不管嘲笑与否,他就是他了。也看明白了万灵与董阿姨的性格。
  在他看来,莫照是买他的人。他也只听莫照一个人的话,其他的人,什么高铭,什么万灵又算个鬼啊!他乔熠宵凭什么要看他们脸色?!尤其万灵,经常对董阿姨不客气。
  说白了,他们仨都是莫照掏钱雇来的,只不过分工不同,谁他妈都别瞧不起谁!
  不过他也不想直接给一个女孩子没脸,虽然万灵比他大了七八岁。他就当没听见,边吃边摸猫。
  “这”万灵还要再说,董阿姨把她拉到了厨房。
  “猫是主家送来的。”董阿姨直接这么说道。
  万灵张了张嘴,最后应道:“哦。”又问:“今日的早餐怎么吃得这么晚?吃晚了对身体不好。”
  董阿姨就理了理身上的围裙,说道:“熠宵生物钟一向是准的,偶尔有一两天起晚了也不算什么事。对我而言又没什么影响,无非早做晚做,大不了重新做一份早饭就是,反正我来这里就是照顾她的。”说着,也看了她一眼。
  万灵听明白了,意思是他们俩都是为乔熠宵工作的,没事儿就少说两句。
  她就不满了,“董阿姨你这就不对了,他要是吃饭不按时,生病了,最后还是你我被责问。”
  “我只是觉得我们也需要明白我们的身份。”董阿姨说完就直接走出了厨房。
  万灵被噎在了原地,听到餐厅中董阿姨问乔熠宵:“吃饱了吗?”
  “饱了,阿姨,今天的早饭也很好吃。”
  “喜欢就好。”
  万灵若有所思地也走去了餐厅。
  临出门前,葵葵连连“喵”了好几声,“喵”得乔熠宵都不忍心走了,小奶猫叫起来真让人心疼。从小到大,还没有过一个生命这样表达过对他十足的依赖。他便又走回来,抱起了葵葵,问董阿姨:“阿姨和我们一起去吧,银行和派出所不让带猫进去,你帮我照顾一下葵葵吧。”
  “行啊。”董阿姨闲着也没事,欣然应下,转身就去摘了围裙,拿起自己的外套。
  万灵在一边站着,想说些什么,到底没有开口。
  乔熠宵转身要出去,不料扫到了玄关处的穿衣镜,然后愣在了那里。他其实不太爱照镜子,也很少照镜子。坦白说,他也知道自己生得好,不是因为生得好,也没有人愿意花大价钱买他。但是他没料到现在的他,是这个样子的。
  镜子里的他,特别陌生。
  他的衣裳是刚刚万灵帮他搭配的,他便在董阿姨的帮助下穿了起来。
  天已经开始凉了,他穿着一件中长的暖蓝色的风衣,他并不爱敞开风衣,他往常是干碰瓷这行的,自然崇尚利落。他直接把扣子全扣上了,还嫌衣服有些宽松,还把腰带都系紧了,却不料把这件衣服穿得更好看。衣服本就双排扣,镜子里的他腰细得有点可怕,肩宽却又是刚好。领子那处的扣子倒是没全扣上,露出一丝丝里边穿着的奶白色灯芯绒衬衫的尖领。
  下身穿着黑色的牛仔裤,倒是很普通,可他的腿却细又直,裤子又与上身的略显宽松的风衣形成鲜明的对比,立即变得不普通起来。他不爱穿皮鞋,万灵给他配了一双深蓝色的跑鞋,淡化了那么一丝丝的成熟感。
  而从前是板寸的他,有阵子没理发了,居然也长出了刘海,这又让他似乎小了一两岁。
  总之,镜子中的他陌生得可怕。
  尽管他还断着胳膊,右手还挂在脖子里。但眼前的他自己,真的就像一个无忧无虑的有钱人家的孩子,身上还背着万灵非让他背的斜挎书包,看起来正要出门上学似的。况且,正是因为他还受着伤,白色的绷带更让他莫名有了另外一种气质,乔熠宵看不懂那是什么。
  万灵却是想到一个词,不够准确,不过能沾上一点儿边:病娇。
  偏偏怀里还抱了只团团的小猫,他不敢再看了,他觉得他这幅样子,别人一看就知道他是被包养的。他慌慌张张地转身就走。
  却不知道,还是因为他长得好。
  万灵帮他买衣服,帮他搭衣服,甚至看他穿衣服的时候,都会暗暗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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