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歌》第 3 部分

  蹿乱跳,反了它们!
  砍倒大树啊,放火烧荒啊,烧得满山遍野烟雾腾腾,像山炮火铳一齐开家伙那样,只差杀声震天了。唐老驼背着崭新的火铳,因为他接连从上边要来几十杆火铳,理由是:海岸又广树林子又密,老山老岭的,没有武装可就完了。
  一口气砍了九年大树,一眼望去天地透亮了。新生出来的全是灌木,是更远处的林子。一切都将有个了结,镇上人与林中野物唇齿相依、你来我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日子,从此将一去不再复返。就在林子逐步消失的日子里,唐老驼让人把一个斗大的喇叭架在高处,一连三天三夜朝着林子深处呼喊:“各野物听好,趁着林子还没全完,该变人还俗的就上紧点,咱是既往不咎;想逃的就快些撒丫子,别到时候被子一掀露出毛刺刺的畜类身子,谁见了都不好。日子不多了,上紧做吧,莫怨本官不打招呼啦,啊!”
  喊过之后,镇上并没有出现许多陌生面孔。原以为精灵们会尽早归附镇上,结果没有。人们议论:“许是老驼等劳力使,许是一计哩。它们八成是害怕火铳,这物件一扳机子轰嗵一声,打雷似的,猫啊狗啊哆嗦一下尥蹄子就蹿,想想林中野物又会怎样!”“那它们逃了哪去?剩下的边边角角盛不下那么多呀,别处又没有棘窝这样的大林子!”“谁知道,许是跑到了外国。外国人眼珠蓝莹莹的,大多是野物变的……”
  唐老驼治下的棘窝镇因为过于专注那三件大事,只忘了一件小事:吃饭。有一天早晨全镇人都发现没饭吃了。
  唐老驼治镇以来惟一一次蔫了。他咕哝:“我老驼大江大河都过来了,想不到小河沟里翻了船。”他饿得背不动铳,老婆草驴宰了一只野猫给他和儿子吃了,他才缓过劲来。几天断粮,全镇的j狗鹅鸭、后来又是为数不多的几只猫,悉数入锅受烹。树木叶子和皮也全都掳光了,这时候才有人后悔砍树。草驴本来就是瘦长身个,这会儿饿得系不上裤子,动不动就掉下来半截。老驼?骂她:“你这个不长进的东西,越饿越s!”草驴把裤子提上说:“驼呀,孩子都这么大了,快别这么说,还是想法出门弄些粮食来家吧!”
  唐老驼拖着火铳出门了。有三个乡g跟上他,刚走到半路就趴下了。老驼去了三天,回来一看全镇人饿死了四十几口、饿昏了一多半!他自己却是红光满面,两眼有神,火铳又背在肩上了。草驴牵着唐童迎上去,刚喊了一句“救命”,就没有力气了。老驼一手挽住老婆一手扶起儿子,对躺在地上眼巴巴看着他的镇上人喊道:
  “俗话说‘万物土里生’,咱干吗不直接吃土?我这回出门算是知道了,咱从今儿个开始吃——土!”
  人们面面相觑,老驼却当众示范:伏下身子扒开一层浮土,再扒,将湿土中的一块锈铁扔开,再扒……土太粗了,他骂、甩手,让人取来一把锹。一层层挖开,三尺深了,姜石层也露出来了,下面才是黑细泛油的黏土。他取了一块搓成拇指粗的细条,然后从一端吃起来。全镇人都笑了。
  两天后所有人都开始吃土。第三天有人向唐老驼报告:镇上吃土的人中,有一多半死了。唐老驼气得大骂:“这些馋痨恶鬼!一见了吃物就下狠口,不噎死才怪!也罢,有的人祖上三代是霍家后人,他们肠子细薄食不得土,他们死了活该!”正骂,唐童过来了,说我妈也死了。老驼看了看捂着肚子死去的草驴,慨叹:“想不到啊,你也是隐下的一个霍家后人!”
  又过了许多年,镇上人才停止食土。不过一开始吃全粮却不再习惯,不得不掺进一些泥巴。那些饥饿的年代啊,死也不忘的岁月啊,唐老驼对长成了半大小伙子的唐童总结说:“坏事总会变成好事!这一来饿死了一些人,可也纯洁了队伍:霍家后人全饿死了!”唐童眨着眼问:“就一个也没有了?”老驼沉着脸望向北?方:“也不能大意啊,那个霍老爷不是坐楼船装死入海了吗?或许他们会从海里上来!”
  这话刚说过没有几天,棘窝镇就发生了又一件值得载入镇史的大事:失踪几十年的良子回来了!不仅是他,还手牵手领了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有人说一个穿了蓑衣的女人把他们送到镇子边上,俯身亲亲孩子,就离开了。
  镇上的老人大多饿死了,剩下的几个也认不得故人,因为良子离开这儿实在太久了。瞧这个浪子如今变成了什么:胡子白了,头发又长又乱像没有沤好的苘麻,脸上是枯树皮一样的深皱,衣服等于没有,因为大致由树皮破布之类连缀而成。他身边的女孩倒是精神,大眼水生生的——镇上人从未见过这样的大眼睛,看上一眼,记上一生。小姑娘身上是一件马兰草织成的小蓑衣,看上去金晃晃的,俊美精巧极了。
  既然没人能辨认良子,那么唐老驼是绝不放心收留他们的。他摆了案桌审了三天,一再问的只是这样几句话:“你这么多年究竟蹿到哪里去了?以什么为生?这小女孩又是怎么来的?”
  食土者(2)
  良子答:“那会儿镇子呆不下了,俺自愿做了守林人。这孩子嘛,是我在林中捡来的一个孤女,俺俩相依为命。”
  “我可不信你的鬼话。我到死也不信。”老驼叼着洋烟说。
  唐童在旁边一直盯着小姑娘看,吓得她藏到了良子身后。老驼又说:“保不准你们从海里上来,是霍家后人哩!”良子双手大摇:“不是不是,真的不是……我是良子,我不过想叶落归根。”
  这会儿唐童突然伏到了父亲耳边,咕哝了几句。老驼笑了,喊:“来人啊,挖一团泥巴来!”
  泥巴来了。老驼说:“咱镇上,只要不是霍家后人,没有不敢吃土的!”
  良子皱着眉头四下看看,然后伸手抓过了那团黏土。他小心地吹了吹,又剔去几粒粗砂,慢慢吃了起来。
  献给绝色美人(1)
  “麦子啊,我的麦子!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知道人世间没有比你再倔的汉子啦……”
  “知道就好。”
  “你生出了一个念头,会一条道走到黑哩。”
  廖麦坐起来看了美蒂一眼,又仰躺下。他一直在看窗外的星月。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不对。因为那可不是什么念头。你以为那是睡觉一类的事儿,只是一股念头……那可不是。”
  “那是什么?”
  他的眼睛从窗上挪开,盯着她的脸。此刻这张脸遮在暗影里,只有一双眼睛在熠熠闪光。他注意到她稍稍有点胖了,很快就要有两层下巴了。他抚摸一下她的肩和臂,但马上就把手移开了。他把头转开,仍旧看着窗外:“咱用一句书面语来说,就是我对自己、对自己一颗心的忠诚。你别笑我的咬文嚼字,因为我不这样说,就找不到更合适的词儿。对我来说,或者忠诚,或者死亡——就是说,我如果背叛了自己,我宁可去死。”
  美蒂一时无语。她紧咬嘴唇抑制着。她知道自己不会像丈夫那样说话,但完全明白这些话的意思,明白他在关键时刻真会孤注一掷的。她只在心里默祷那个时刻不要来、至少是晚些来再晚些来。可她不知道该怎样阻止——这是她最深处的恐惧和疼痛。她从来没有这样害怕过,她害怕的是自己的丈夫并不知道妻子为何恐惧、恐惧到什么程度……但她心里明白自己有多爱他:一丝一丝、永远永远的爱,还有依恋。当然,他们之间也曾发生了一些事情,但却不能因此而否定这种爱,绝不能哩——在眼下这种困难的日子里,她越发这样认为。
  廖麦把头蜷在她的身后,这使他整个人都笼在一团y影里。他像问这团夜色:“那你以为,我们这片园子真的要——肯定是要——卖给唐童了?”
  “我说了呀,咱会拼命顶住哩。咱们会顶到最后一分钟,除非……反正得咬紧牙顶住啊。”
  因为她的最后一句话,他特意伸手摸了摸她的嘴巴,发现牙齿真是咬紧的。多好的牙齿,洁白润滑,有时让人看一眼就会心头发紧。他摸了一会儿忍不住了,因为他的手正被这牙齿咬住:轻轻的,含住,舌头的抚摸。他坐起,偎在她的胸部,像是寻索自己那块永恒的面包。这样一会儿,他被湿湿的东西惊了一下:她的泪水正一滴滴落下。他想安慰她,可是没用。“前天我打得太狠了。从来没有这样,我当时昏了。对不起啊,老婆,如果让小蓓蓓知道了,她再也不会理我了……我算什么啊!”
  “孩子这辈子都不会知道。”
  廖麦一下一下抚摸她的后背,牙齿磕打着,说下去:“我可能是被昏的,或许这一段还有些疯了。眼看着唐童一寸寸吃光了山区和平原所有的庄稼地、村子、园子、水塘,心都碎了。他这个金矿主自从变成了天童集团董事长,就成了一个杂食怪兽。看看四周吧,谁能阻止他?他自己有一排排警车,保安跟在后边开过来,再要哭就晚了。他对我们已经是够客气了,让那些体面的头头脑脑来当说客,他身边的人也亲自登门——这面子实在太大了,我知道这是你的面子,而我,从来都是他的死敌。”
  美蒂的泪水倏然止息:“别,别这样说了好不好……”
  廖麦感受着妻子——其实他们这样日日相偎的日子只有十年,她每一天里都是他的新娘,因为这样的日子来得太晚、太不易了,可以说是大把的血泪换来的——我谜一样热恋的宝物啊,你这会儿心跳为何如此急切慌促?悲伤?绝望?愤恨?不,肯定是无边无际的爱情——这个时代最为稀有之物,今夜却在诱惑你和我。
  夜深了。他们无法入睡。许多天里都是这样。不过像往日——催眠曲一样的叙说没有了,代之以凝重的、向往的语气。每逢这时他就有点咬文嚼字了,好在妻子对这些早已习惯:“……我奔跑得太久,全身落满了伤疤、伤疤又叠着伤疤。最绝望的那些日子里都在想着你,后来还想着孩子。我是一个亡命徒、一个孤儿,最后进了大学校园,又有了公职,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可我还是不能停下脚,因为心里还在疼,疼得忍不住。我知道只有找到你才算找到了家……多么不容易啊,你真了不起,不光活下来,还筑起了这么大一片园子——一个农场,甚至在这里为我准备了一大间书房!我知道只要回来了,再多的辛苦都不算什么,我们可以从头开始过人的日子了,咱要像绣花、像写字一样一点一点侍弄这片农场。再累再苦也不觉得了,我们又一起苦干十年,把它变成了眼前这个模样。我从来没有这样满足过、幸福过,你心里明明白白。我开始在雨天、在夜间读书了,并且随手记下一些字。这些字乱极了,你看不懂,我也不指望你来看它。我前几天告诉过你:我要在空余时间写一部‘丛林秘史’,这可不是说说玩的。因为如果不能一个字一个字记下来,山地和平原这些事就成了一场梦,我们家、我生生死死的经历也成了梦,完了也就完了。写出来,全写出来,这个心愿好像隐藏了三四十年呢——我相信父亲活着也会这样做,他会摸出被唐家父子一再砸毁的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去记下来。如今他的儿子要做这件事了。我将把这些字献给一个人,我一笔一画记它的时候,都在想啊、想啊,一直想着那个人……”
  献给绝色美人(2)
  夜色深浓,四周越来越静。远处湖塘里有嗵嗵声传来,廖麦知道那是他的黄鳞大扁。它今夜像他一样激越不安。是的,只有这种鱼才能在深夜高高地跃动。
  “那个人?那个人是谁?”
  廖麦还顺着刚才的思路说下去,语气非常肯定:“是的,我要把日后写成的东西献给这个人。”
  “那人到底是谁啊?”
  “一位绝色美人。”
  “啊啊……这是……真的?”
  廖麦坐起来,“真的,当然是真的了。不过我们算来也有二十一年没有见面了。”
  “我真忌恨这个人哩。还好,二十一年没见了,你是和我在一起。”
  美蒂移动了一下身子,这样窗上的星光如数洒在了廖麦的脸上。她回身去看丈夫,半晌无语。又是湖塘的嗵嗵声。她笑了,笑得很难看,但夜色里廖麦看不清。她开口说话时白亮的牙齿倒很清晰地闪动:“那个人真就长那么好看?你可从来没使这样的口气夸一个女人家。”
  “岂止是好看。我说过,她一直在我心里,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余下的时间我就为她做这个,在自己的园子里做。”
  美蒂想从炕上下来,可是一动就是一阵疼痛,下身尤其痛得厉害。她抚抚头发,头皮也在痛。好像是这痛促使她说出了下面的话:“如果园子非要搬迁不可,那你读读写写的事儿就得耽搁了。”
  廖麦声震夜色:“所以我要守在这儿。你会看到我怎么守在这儿。”
  余下的时间只有黑夜,没有声音。他们都不愿出声儿。有一根弦绷在夜色里,绷得越来越紧,它可不能断掉。在美蒂记忆里,丈夫归来的十年中从未得过这么重的病,这一次真是可怕啊。他自己也知道身体走到了一个坎上,所以才让她熬起了黄鳞大扁。他对这种枪药味儿的鱼简直有一点迷信。美蒂想起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儿,但一经说出却一下缓和了整个夜晚,她问:
  “我想知道她,那个女人,她现在哪儿?”
  廖麦摇摇头:“这个嘛,大概是你最不愿听的了。她死了。坏消息是一点一点传过来的,最后我才敢相信,她真的是——死了。”
  美蒂一直屏着气,这时长长地吐出一口。
  心花怒放(1)
  周末这个字眼儿了不得。这两个字真是要命,一个年近五十的男人竟然听不得它,一听就变得兴冲冲的,两眼就要烧起快乐的火苗。他心里总是盘算:再有一天就是周末了,我的小蓓蓓就要回家来了。可是后来这样的盘算总要落空,她竟然一连两个周末没有回家,而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的!美蒂说:“孩子大了,她如今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了,她怎样忙你都想不到!”
  廖麦当然想不到,因为他想不到一个稚气人的小娃娃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决断事情的人。想不明白索性不想,只想她安静的样子、笑的样子,想她从小到大的一个个细节,而且乐此不疲。他曾经想过:美蒂能为自己生出这样的一个孩子,简直是建立了奇功大勋,将来犯了什么过错都可以原谅。他只想了“过错”两个字,还从来没有想到“罪过”。只有近来他才稍稍试过这两个字——如果是“罪过”呢?
  小蓓蓓二十岁了。其实她成熟得远远超出父亲的预料。她在他眼里永远是个娃娃,一朵不可触碰的娇嫩花瓣,露滴颤颤欲坠。美蒂私下议论说:“孩子比我当年还要好看!她比妈妈强多了,她合起了我和你的优点哩!”廖麦不知该怎么说,他对蓓蓓失去了所有的比喻,因为淹掉一切的疼爱和怜惜会让人陷入迷茫。美蒂说:“你瞧她顺顺溜溜的,两条腿多么长!看她的手啊,小手儿,指头倒这么细长!看她的眼,这才是真正的紫葡萄呢,以前对别人都是胡乱比喻哩!小家伙啊,像一头花鹿一样,该安静的时候安静,该蹿跳的时候小蹄子一刻不歇——麦子,你嗅到孩子身上的香气了吧?她一进来满屋子都香,这可不是什么香水呀胭脂呀……”廖麦乐于听妻子这一番数叨,他真是佩服她头脑的清晰和旁观的眼力。不过他始终不明白:既不是香水之类,那为什么会这么香呢?为什么?还能是什么?对此美蒂毫不犹豫地断言:
  “是身子香!真的,一千一万个人里面也没有这样的小香孩儿!”
  廖麦永远不忘她那种肯定自信的神气,只是有些胆怯,问:“一直会这么香吗?”
  他记得美蒂当时眼睫垂了一下,咕哝:“谁知道呢,一般做闺女的时候是不会有一点点改变的……”
  她的话倒让他回想起妻子十几岁时的气味。那当然是不会忘记的,那是茫野之气、绿草的青生气,还多少掺杂有一点麝香味儿。可那是多么使人迷恋以至于深陷其中的气息,这气息无所不在,先是从胸窝那儿弥漫开来,逐渐形成一团无色无形之雾包裹了她,一到了夜晚又悉数蓄入头发之中。这密挤如苘麻的浓发啊,让他长时间把脸埋于其中。至于后来她走向成熟,她与他潜回之夜怀上孩子的那个时刻,这种气味就变得更加浓烈了——有几次差点使他晕厥。再后来呢?他极力回忆,这会儿想一点一点还原某种气味,竟发现这是十分艰难的一件事。他记得美蒂在用大剂量的化妆品遮掩身上的鱼腥气:她越来越贪吃那种模样丑陋的鱼,结果老要沾上它的邪味儿。尽管如此,他还是能从中分辨出那种令人不悦的气息,因为它是从汗腺中分泌出来的。每当她大呼小叫“妈呀,真逮住汉子啦”的时候,一股混着泥腥和水草藻类的气味就疯狂弥漫,不可遏止,这浓浓的气息仿佛将他托举在半空,又让他觉得自己在浓得化不开的泥浆中挣扎、游移,最后连软着陆的机会都没有:纯粹是砰嚓一声掉下来,跌得七窍生烟。他忍不住问妻子这是怎么回事?妻子用一张大嘴撮成的小嘴巴一下连一下亲他,说:“傻孩子,还用问吗,你老婆是劳动人民哪,整天泥一把水一把的;怎么?头晕?悠悠乎乎?那就是你老婆好啊!你老婆过了这个时候就不再夸口了:你打着灯笼也难找!你、你!你这个掉进蜜罐子的福人!”
  廖麦一再发现,美蒂每到夜晚柔情蜜意的时刻,立刻变为一个野性而傲慢的、高高在上的女王了,而自己却越来越退向一个角落——那儿是专为笨手笨脚的书呆子准备的地方。也许正因为如此,妻子才不止一次劝阻他:“少看一些书吧,少划拉一些字儿吧,那不过是你从大学堂里染上的毛病,不得不用这种方法解闷儿罢了!”
  小蓓蓓与母亲无话不谈,母女俩在一起嘀嘀咕咕时,廖麦心上空得慌。他这时总要走近她们一点儿,小蓓蓓这才转向父亲。孩子偶尔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胡子扎一扎、叫一叫。她的个子快像母亲一样高了,可她还会做鬼脸!“蓓蓓,蓓蓓啊!”他这样叫着,在书房里搬动几本书,想让她看,又小心地剔掉其中的一本,她大笑。
  她是他心中的花,永恒之花。
  她真是香透了这个家,这个小花鹿蹄子——她的外号就这么产生了。她从来没让父母忧心,除了毕业就业这一关——孩子早一年上学,考的是大学专科,一所民办学校。“她太贪玩了呀,要不她会上第一等的学校。”美蒂嚷嚷着,长时间心有不甘,到了孩子就业的关头更是焦躁无比。最后他们总算松了一口气,蓓蓓找到了一家相当不错的股份公司。可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这家公司又被天童集团收购了,它转眼之间姓了唐!廖麦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做出一个决定:蓓蓓要离开那儿!“那她去哪儿?你得听听她自己想些什么啊!”美蒂有些急了。廖麦说:“孩子嘛,就回家来!我们有两百多亩的农场呢,咱家正是需要帮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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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花怒放(2)
  小花鹿蹄子压根儿不把父亲的决定当一回事,她亲父亲的耳朵那儿,对耳朵上的一块疤痕特别感兴趣,说:“这肯定是流浪在大山时冻的吧?”父亲苦笑一下,不想在这一刻讲疤痕的故事,只说:“孩子,公司一换主人,你就不能在那儿呆了。”小蓓蓓大笑:“什么呀,还是我们原来那些人,不过名义上变了。谁认识那个‘老童’是谁?再说天童集团收购的公司呀企业呀多得数不完,我们小职员才不去管它呢,照旧还得上班下班。”
  廖麦发现美蒂与女儿的意见完全一致,她甚至说:“谁的公司都一样,蓓蓓如今拿钱还多了一点呢!”他那个周末是说话最少的一天,因为他在心里一直重复一句话:不,这可不一样。
  时间一晃又是多半年过去,小蓓蓓竟然升任了公司某部主任,工资成倍增长,奖金则是数倍增长。美蒂兴高采烈:“咱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你看到了吧?”廖麦严肃地向她指出:“她已经有两个周末没有回家了!”“这不算什么,这说明她忙嘛!”廖麦声声生硬地告诉她:
  “我想让她像过去那样,每个周末都回家。”
  紧接着的一个周末小蓓蓓回来了,她一进门就扑到父亲屋里,嚷着:“听说有人生气了?”廖麦故意板着脸应道:“是啊。”
  一股比往日浓得多的香气使廖麦抽了一下鼻子。他一抬头发现孩子比过去胖了,耳朵上多了一副金闪闪的坠子。孩子依偎了一下,正想离开却被他喊住了:“你已经够美了,你不需要金子点缀自己;更可惜的是,我的孩子本来完美无缺,这会儿却让什么把耳朵扎了个d……”
  蓓蓓刚要说什么,一抬头发现父亲y沉的脸上,那双眼睛里有浅浅一层泪光!“天哪,”她哈气一样叫了一声,怔在原地,然后轻轻取下了耳朵上的坠子。
  蓓蓓再也没有戴一次首饰。
  这个周末又来临了。一辆酒红色的车子碾着满地暮色开进园子,几只鸽子旋起,复又落在车后。“小花鹿蹄子!”廖麦在窗前已经站了许久,这时见到车子就喊了一声。他大步出门,可是一阵头晕又让他放缓了脚步。他看见美蒂已经早他一步站在了门廊里。
  “小花鹿蹄子,来,爸爸有极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谈,要征求你的意见……”晚饭后,廖麦把女儿叫到了书房里。
  小蓓蓓秀美的脸庞似乎苍白了一点,一进门就倚在了高靠背木椅上,微笑着,掩饰着一丝疲倦。
  “是这样,”廖麦坐在她的对面,“可能你什么都知道了,唐童要我们扔下园子,把我们赶开。他要在这里盖工厂,从西边南边一直盖到大海边,我们的农场挡了他的路。”
  “他愿出多少钱呢?”女儿像一个行家里手,这时面部的微笑没了。
  “哦,好孩子,这远远不是个钱的问题。”
  “可是我们先要确定对方的出价。据我所知,以前唐老板买四周的类似地方,每市亩只出几千元——这是荒唐的!我们如果依照这样的价格不过是换了百把万,当然,我们的房子、树木和其他还会有一些补贴,但也没有太多!我们用这点钱连同样大的荒地都买不来!这肯定是不行的……”
  廖麦惊疑于女儿的精确和熟稔,先是大张着嘴巴,后来点头:“是的,这就是血腥掠夺。他一直在这样掠夺。我们最后只好扔下园子,或者出门打工,或者到西河去重新找一块大荒租下来……”
  蓓蓓睁大眼睛:“西河口老珊婆有一些房子,从那儿往西走二十多里就是水洼地了,没有人烟……”
  “是的,就是那里,就在老珊婆西边二十里……唐童想把我们到那里,答应我们的钱要多得多。可我说过孩子,这不是个钱的问题。”
  “到底多少钱?”
  “我的小花鹿蹄子,这得问你妈去。我说过了,这不是个钱的问题。”
  “那到底是个什么——问题?”
  廖麦看着女儿耳垂上尚可辨析的那两个d眼,叹一口气,捉起了她的两只手。修长的手指——很小的时候他只见过她一面,她在睡梦中,他动她,她就紧紧握住了他的一根手指,是食指;她还在酣睡,他站着一动不动……那个月夜如在眼前。他咳了一声,把她的手放下,抬头去看外边。云彩遮住了月亮。“孩子,你该多知道一些过去的事情,这片山地和海滩平原的事情,因为一转眼你就这么大了,世界变得真快……”
  “我常听你和妈妈讲过去啊!”
  “不,那还远远不够,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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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蛹(1)
  美好而神秘的饥饿年代缓缓消逝的日子,是逐渐告别食土的日子。许多人相信神灵在用一种特殊的饥饿疗法医治这个世界:将流动着霍家血脉的人剔掉。最艰难的时光镇上人还指望啃食树皮和叶子,可是自占山的响马再到唐老驼几年下来,全镇街巷上已没有一棵树木。平原上的某些小村一眼望去还有一两棵高树,这在镇上人看来简直是耻辱的标志。后来食土法门一开,红光满面的人就多了。可惜这些人徒有其表,胖而无力,比如说眼看四处的灌木生出来都不能砍伐:提不动镢头。
  那时小廖麦衣兜里装满了指顶大的炒泥丸,一天到晚咯嘣咯嘣吃。他一天早上踏向街头,发现昨天还见过的男人女人都睡在了冰凉的石板地上。他摇动呼喊他们,一个个就是不醒。从那会儿他才知道:长梦等于死亡,睡着,一直睡着,就成了碍事的物件,就得埋到地下了。母亲早亡,父亲千方百计要让独生儿子活下来,他见小廖麦吞吃黏土的难过相,就为其炒制了泥丸,它们变得香喷喷的,小廖麦高兴了。
  他嚼着泥丸跑出镇子,在大海滩的灌木丛中来去自由。这里没有人,也没有大野物,它们随着大林子一起消失:镇上人说变成蓝眼人跑到大海另一面去了。沙地上的一些小动物,如小蜥蜴小蚂蚱蝴蝶们,都成了他的知心好友。他的到来是灌木林中的小小节日,小野物们围上他说东道西,打听镇上的趣事,还好奇地看他解了裤子撒n。它们盯住小廖麦突出的、不停喷吐水流的小管子,大呼小叫:“天哪,原来洪水就是这样泛滥起来的呀!”
  刺猬出现了。它们羞红的小脸、灵动的眼睛,更有一身带着尖刺钉的衣装,都让小廖麦惊喜不已。它们带领他串遍了最偏僻的角落,从那儿找到了最甜的浆果。因为一只只老熊于两年前走开了,所以海滩上所有的野蜜都归小廖麦所有。刺猬每找到一处野蜜就要放声歌唱:那歌声如同风吹柳叶,沙哑而温情,让人一听就要陶醉倒地,仰卧于热乎乎的沙地上再也不想起来。
  小廖麦自己一次也没有找到野蜜,这事只得依仗刺猬。他将一生不忘那种源于茫茫海滩的甘味,那种一切甜汁都不能取代的东西,是能够解掉十八辈馋虫的美味!这味道让他第一次知道了自己拥有多么发达的味蕾,知道了茫茫荒野里最大的秘密其实就是隐藏的野蜜。
  可是他必须让刺猬带领自己游走,然后在它们的拍手歌唱中一起陶醉。有一天他躺在热沙上半天了,一直在倾听刺猬的咳嗽——吭吭声一时不出现,它们也就一时没有影子。他仰脸看天上游动的白云,想着父亲:偷偷戴上眼镜,不时瞥一眼窗户,一听到响动赶紧把眼镜藏了。他想着想着饿了,伸手掏衣兜里的炒泥丸,这才发现兜里空空的。他想野蜜想得心疼,饥饿像锤子一样咚咚敲打胸口、后脊梁。他两手在沙子上挖找、划动,想找到不小心撒下的炒泥丸。这样翻着,突然沙子里露出一个紫红色的东西,闪着荧光。他又扒了一下,整个紫红色的东西全暴露在了阳光下:一个大大的红蛹,比人的大拇指还要大,像成熟的枣子那样的颜色,身上有三个小眼睛似的斑点。他小心地捧起来,刚用三根手指撮起它的p股,它就轻轻转动起尖顶。他相信它在说话,它使用的是自己的语言,这就像哑巴说话靠打手势一样。
  “我从哪儿才能找到我的刺猬朋友啊?红蛹儿帮帮我吧,你只要向那个方向动动你的尖顶,也就等于是伸手指路啦!”他这样央求,看着它。手中的红蛹儿真的动起来,尖顶指向了西南方。
  他迎着它指的方向走去、走去,最后真的看到了两只大大的刺猬——原来它们正偎在一块儿,那是忙着相亲相爱,所以顾不得他和它们的约会了。它们羞涩无比地劝他背过身子、再背过身子,说这事儿美好而麻烦,当然了,在你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充分地理解……他背过身等了足有半个多小时,其中当然少不了偷偷瞥过几眼,这就惹得两只刺猬十分不快。事后它们说:“如果不是老朋友了,你这样瞅来瞅去的咱绝不算完!这事儿是很大很大的,非胆大心细嘘寒问暖情投意合不可!这事儿平时没有,说急起来风雨无阻啊!也罢,这些话也不是你这样的年纪所能体恤和理解的……”听着这些唠叨、责备,小廖麦一直低着头,心里自认倒霉。
  它们消了气之后,总算又像往常一样,再次领他去寻找野蜜了。吃野蜜时,小廖麦悔不该又问了一句傻话:“到底是吃野蜜好,还是刚才你们那档子事好?”刺猬喷气、打嗝,显然是又气着了。但它们最后还是因为他的幼小而多少原谅了,答:
  “只有傻子、痴士们才这样问这样比哩!天地间没有什么比得上那档子事儿更好!”
  小廖麦愣怔怔看着,将信将疑地舔着嘴角的野蜜,走开了。他小心谨慎地捧着大红蛹儿,每次疼怜地亲它、用脸庞触动它,它都要兴奋地蠕动。
  一路上他都在对红蛹说话,对它哈气儿。他认为它大概怕冷,特别需要温暖,就把它放在贴近心窝的部位。当真的挨近肌肤——胸部和肚子时,它就害羞地活动了。他感知着一种无可名状的滑润,一种像玉石一样的凉爽。多么神奇的苍茫海滩,原来这里什么都有啊。他抬头去看,一片雾霭般的灌木直接连结了邈远的山影和高天。他四下遥望。突然,当他低下头再次仰起时,方位感消失了!哪是南和北?哪是镇子的方向?他的心嗵嗵跳,有些慌了。他怕父亲在家里焦急,因为每一家都发生过这样的事:孩子出门再也回不了家了,走着走着身子一歪倒下来,成了一名“路倒”。
  红蛹(2)
  正这时他想起了怀揣的宝贝,于是又一次用三根手指撮起红蛹说:“好蛹儿你快帮帮我吧,你为我指一下镇子的方向吧,俺回不了家了!”红蛹先歪向他的脸,像是注视了一会儿,然后尖顶就缓缓转动起来,最后停住,指向了一片低垂的乌云的方向。他含泪说:“知道了知道了,”大步向前走去。
  天黑之前小廖麦终于回到了家里。门一响,父亲刷一下收起眼镜。
  从此小廖麦可以无所顾忌地穿越无边的茫野。他在红蛹的指引下,不止一次找到了正在相好的刺猬。他不由得埋怨起它们:“你们总是这样总是这样,这要耽误多少事儿呀!”刺猬答:“没有办法,就是这么个季节。我们不能错过这个季节,嗯,嗯嗯。”
  除了在受到无端的打扰所表现出的烦恼之外,刺猬们十分和善乐观,不是唱歌就是念出一段长长的韵文。有一天它们兴致特别高,甚至在柳棵下坐成一排,一齐拍动着小巴掌念道:“俺刺猬,心欢喜;半辈子,遇见你;手拉手,找野蜜;挨近了,小心皮……”
  “为什么‘小心皮’呢?”
  “俺有一身尖刺儿呀。”
  一天傍晚小廖麦正坐在白沙上与红蛹说话,突然被身边一团烤人的热气惊了一下,一转脸,见是一个女人在树棵后边探过头来——他立刻认出是镇上的珊子姑娘。她如今多么胖啊,嘴角一窝笑了。她一直盯住他手中的红蛹,坐下来,紧挨了他。
  这个傍晚小廖麦永远不会忘记,因为后来他一闭眼就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像春天的远雷。他害怕她的眼睛、嘴巴,特别是那小孩头颅一般大的双r。他挪动身子,想赶紧离开,她说:“这不成。”她伸手要红蛹看一看,小廖麦赶紧藏了。她粗粗喘气,后来说:“喂,这样罢,你若把红蛹给了我,我就让你摸摸它——这儿。”她手指双r。
  那个时刻,那个时刻的霞光快把人烧毁了。小廖麦盯着她的双r,使劲摇了一下头。可是她猝不及防地将他的一只手逮住,硬按上自己胸口搓弄着,说:“摸过了摸过了——红蛹拿来!”她说着,多么蛮横地压住他的腿、肚子,撕扯中不小心把他的裤子弄破了,只一心要把红蛹抢到手。小廖麦一边挣扎抵抗,一边小心地护住自己的宝贝,心里默念说:“老天爷啊,海滩上的神灵啊,快帮帮我吧,我被女响马欺负了!”这一念叨真是灵验,他只觉得牙齿发胀,胀得怎么也受不住,于是低头狠力下口,一下咬在了她的胸脯上。多么肥腻的家伙,女响马,她嘶叫嚎哭,痛得一伸腿躺了。
  小廖麦撒腿跑开了。
  他于是知道:大海滩旷远莫测,大动物仍未绝迹。使他更加深信不疑的是后来:有一天红蛹不知怎么了,总是固执地指向一个方向,于是他只得往那儿走去。走啊走啊,直走了一个钟点,浓雾噗噗落下。他渐渐听到了海浪的咆哮,并从中分辨出一声声动物的绝望嘶鸣。他惊呆了,接着急急向前,直觉得飞来的雾絮把脸颊都擦疼了。
  一道悬起白浪、轰轰震响的海岸从浓雾中出现了。海鸥和其他不知名的鸟儿四处翻飞尖叫,但所有的叫声都被浪涛和那个动物的嘶嚎淹没了——他这时才发现群鸥为什么尖叫,它们原来都在围着一个中心飞动,它们是被一个巨大的事实吓住了、吓得不停地鸣叫相告。
  小廖麦终于敢于走近。他看清了,离浪涌翻动处不远躺了一个巨大的黑黝黝的活物,它有人一样的阔脸,有四下分开的鳍或手,特别是有硕大的肚子,有紫红色的鼓胀的双r,茹头开始渗流白色的汁y;它巨大身躯的下方原来跪了一个人,他揉了揉眼,这才看清是一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珊子!这会儿的珊子目不他顾,头发被风浪吹散打乱,四处飘扬,一挡住脸她就口不择言恶骂一声。原来她的双手正忙个不停,巨大海兽的下t在张大和蠕动,红彤彤黄蓬蓬的毛发一齐翕动,鲜血渗出,沾了珊子两手两臂。他渐渐听清了珊子的咕哝声:“可怜可怜海猪妈妈吧,海神和天上的神哪,帮帮这母子俩吧,可怜可怜它们……”
  那天的雾气中全是血腥气,是吓人的海猪嘶嚎。只有一刻这嚎声中止,小廖麦看见全身都是浪沫和沙子海草的珊子深深地伏下去,就像跪拜一样——她在用牙齿咬断脐带,一个手舞足蹈却又是啊啊大嚎的小生命降生了!妈呀,瞧她举起它看了一瞬,大概在辨认雄雌吧,小廖麦却在这时看清了刚生出的怪物:双目紧闭,面庞泛红,浑身是姜黄色,四肢又像手足又像鳍,腮部有稀疏的胡须……
  这是深秋与初冬褶缝中发生的事情。小廖麦将记忆终生的,是那滔天大浪与嚎哭、更有身上沾血的珊子。他好像从此不太恨那个女人了。
  这个冬天奇寒。整个冬天小廖麦都把红蛹包在被窝、心窝,或包在棉絮里。它在夜间贴紧他的皮肤蠕动、一下一下揉触他。他用脸庞偎它滑润的躯体,与之悄悄叙说。
  他和它一直依偎。春天慢慢来了,吃了一个秋冬的炒泥丸,夜变得更深更沉。有一天早晨,小廖麦醒来,一睁眼就看到了满天曙色,像过去一样,第一件事就是伸手去摸红蛹——它不见了。他搓搓眼,抬头去看窗子,立刻喊了一声:天哪,一只多么大、多么灿烂的大花蝴蝶落在了窗棂上,霞光正透过窗纸投向它,使它变得双翼透明,通体生辉,简直是金光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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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蛹(3)
  他的泪水倏地涌出。他知道春天来了,它要飞走,今天早晨就要与他告别……
  金蓑衣(1)
  神奇的事情总是传得飞快,只不过半天的时间,全镇都知道良子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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