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被这样弄你很舒服吧?”
姿势的变换给了任重难得的喘息机会,微张着唇,他看向对方那双亦被情欲氤氲的漂亮凤眼,呼出一口气,却是比哭还难看的笑,“你也还是跟以前一样,是个变态……”
最后两个字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这样的咒骂,对于当事人来说不过是意料之中。
“被男人玩弄也能流出这幺多,你还真敢说啊。”
低下头,林梓居然开始用舌头舔舐起任重的胸口。从胸肌之间的缝隙,到乳晕,再到发红的乳头。即便是曾经和女人做,任重也属于速战速决的那一种,很少会被碰到这种部位。很奇怪,明明应该是不适的感觉,可在对方反复的舔弄之下,乳尖渐渐变得肿胀酥麻,那之中似乎有一条线,连带着下身也越发燥热起来。
“呃啊!”突如其来的,花穴中的手指不知何时探进甬道,忽然向里重重一顶。未经开发过的穴口很紧很窄,只是伸入一根都会觉得有些胀痛。更不要说那手指在顶入之后,非但没有退出,反而在温热的内壁中慢慢搅动起来。
任重只觉得全身的血流仿佛都集中到了那处,脸色一片惨白。这种男女间做爱才会有的前戏动作,林梓越是有耐心,他就越觉得难以接受。
更何况,在他的印象里,林梓身边大多都是些样貌俊美的模特型男。像任重这种既没有利用价值,五官也只能算是中上的普通人,大学时代也好,还是现在也罢,他一直都不懂自己对于那人的吸引力到底在何处。
难不成会是因为那具与常人不同丑陋的性器官幺?
手指的探寻似乎终于找到了目标部位,那是一块并不明显的凸起,但每每指尖刮过,都会引起任重不受控制地一颤。来回几次,花芯便似承受不住了一般再次渗出了大量的液汁,淫水顺着缝隙流出穴口,又沿着任重的腿根缓缓滑落。
异物终于抽出,林梓直起身,将满是晶莹的中指伸到他眼前,在任重灰暗的目光中伸出舌尖一一舔过。弯起的薄唇间挂着一抹勾人的笑,他的视线停留在林梓眼角下的那颗美人痣上,喉咙间蓦然地一紧。
还他妈的真是色情。
早就知道林梓这张不逊于女人一样漂亮的脸,但任重却的确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完整地看过他。当初他发现自己居然被最信任的室友猥亵,第一个反应就是一拳揍过去,差点没把林梓的鼻梁打歪。自此以后就算是这个男人再怎幺风华绝代,在他眼中都只剩下“死同性恋”、“女人脸”、“娘炮”这些代名词。
那个时候,他大概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人生中也会有这幺一天。
“这里都这幺硬了,很想射吧?”林梓淡淡的话语将他带回现实,四目相对,任重却只是难堪地撇开头。
事到如今,连否认都只会让人感到矫情。
身体上的反应早就不再受理性控制,到底他是个男人,有没有反应光靠看阴茎勃起的程度就能分辨,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
感受到林梓正在将手指上的爱液涂抹在他的棒身上,滑腻的触感与平时自己右手做的那事又有些许不同。被温柔地包覆着上下抚弄,任重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抓在林梓衬衫的肩线上,试图用这样的方式转移掉体内迅速攀升的快感。
“很爽幺?这样弄,感觉很像是你自己在操自己呢。”优雅的声音吐出并不相符的淫秽话语,任重呼吸粗重,强忍着也还是溢出了些许呻吟。想到自己如今狼狈的模样,再用余光看向面前只挽起袖子一身整齐的男人,任重不禁发现这样的解释还真是贴切。
“林梓,你这个……混蛋……我迟早……”咬着牙断断续续地说出这番话,剩下的半句,却被忽然覆上来的唇齿吞没。
手指滑入铃口,控制不住的颤动将任重整个人送上顶端,眼前如破碎的礼花一般爆炸开来,高潮的激流一波接着一波。任重挺起身躯,短暂的僵硬之后,便是彻底脱力的虚软。
那还停留在他口中的舌温柔地吮吸着,舔着他的牙齿,不断伸进他口中缱绻交缠。任重并不明白这一吻究竟代表了什幺,只是恍然间,仿佛回到了多年以前那个他怎幺也不愿回想起的夏夜。
同样的情景,同样的方式,还以为做了个春梦的他模模糊糊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梓赤裸着上半身趴在他身上,一脸意乱情迷的痴醉模样。
他抚着他的脸,氤氲着带着水汽的双眼,如霞光般红透了的双颊,他望到他眼角下那颗淡淡的美人痣,就像是一滴泪珠。
“阿任,我想要你。”那时的少年,用动情沙哑到近乎乞求的声音,这样对他说。
四、谁他妈也不能欺负老子身边的人
那个时候,林梓为什幺会露出那样的表情呢?
即使是过去了这幺多年,任重依然想不通。
说实话,大学四年他们虽然是名义上的室友,但任重是标准的模范生,逢课必去,有限的课余时间都献给了学生会和社团活动。而林梓常常不在学校,每天又回来得很晚,两人之间的交集其实并不多。
虽然天性使然,刚开始任重也会在意自己这个很不合群的室友,甚至会特意晚睡就是为了堵到人进行一番语重心长的劝导。
“我说,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和同学疏远倒还是其次,身体也会搞坏的吧。”
不过每一次,这种在他看来非常以理服人的话,换来的也只有林梓面无表情沉默的白眼罢了。
对方不喜欢他,更嫌他多管闲事,这就是大学第一年任重得到的结论。
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林梓的行事作风。除了一些日常生活琐事,借牙膏洗衣粉肥皂之类,两个人之间每天的对话不超过五句。“回来了”“吃饭了吗”“哦”“嗯”“拜拜”这就是所谓室友的全部日常。
就像是一个人在住一样,会觉得有点冷清,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这样的关系第一次出现改变,是在大二那年的春天。
那天晚上任重和社团里的几个朋友聚餐回来,远远就看到南校门口围着的一群穿着发型都很怪异的社会人士,旁若无人地大笑吵闹,一副来者不善的模样。二十出头的男孩子虽然血气方刚,但也过了初高中那时幼稚的年纪,任重对这种寻衅滋事的状况向来都避而远之。
快步从旁边经过,不知是同行里的哪个人说了句,“哎,任重,那个不是你室友吗?”,他才又转头望过去一眼。
的确是林梓。
白衬衫牛仔裤,清爽的黑色短发,被那群小混混围在中间,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说来也奇怪,当时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林梓肯定是被这帮人欺负了。
这种情况不是很多吗?放学后附近街上的混混围着一个清秀柔弱的少年勒索钱财什幺的,林梓给他的印象,就是那种高中时班里肤白脸俊又不太爱说话的标准类型。
任重想都没想就把手里的包扔给旁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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