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吃这里的猪r和牛r,但这里的“每日特价餐”却往往是jr和鱼r。由此不难看出,只有不好的东西才会特价,这是永远的真理。而另一条真理就是,只要它特价,你明明知道它不好,却仍忍不住买它,去满足自己心理上一种爱占小便宜的心态。
今天,我大概第一百零一次叫了咖喱j饭,反正等会儿大概也无心品饭,所以但凡可以充饥就行了。
林蕾推门而入时,我就知道这个女人就是林蕾。她梳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几乎长到了腰,额头是光洁的,没有刘海儿,也没有疙疙瘩瘩或坑坑洼洼。她的眼睛很漂亮,黑眼珠很亮,睫毛浓密得令我一开始以为她有化妆,直到她真正坐到了我的面前,我才分辨出,这女人的脸上没有一丁丁点儿的化学成分。在她的这张脸上,只有眼睛最为突出,其余的,眉毛太淡,鼻子太平凡,嘴巴又太大。林蕾身材高挑,在一米七上下,但她并不苗条,至少,比这城市中的美女们要健硕上两三圈,但这令她和魏国宁分外般配,不至于像老鹰捉小j似的。
林蕾和我构想中的林蕾相差无几:一个因为全天然所以平凡的女人,没有后天的修饰,没有城市的惺惺作态,一脸的彷徨和寂寥,正是说明了她内心的彷徨和寂寥。不像我们这群城市中人,彷徨是为了显得天真,寂寥是为了勾引人靠近。
魏国宁匆匆站直身,迎至门口,撞到了邻桌的桌子也不自知,害得我要替他跟人家点点头哈哈腰。魏国宁把林蕾带来我面前,我有注意到,魏国宁企图拉着林蕾的手,但林蕾悄悄挣开了。
第四十二话:男人的自尊(9)
“这是童佳倩,我们公司的文案。”魏国宁正式把我介绍给了林蕾。
我伸出手:“你好。”
林蕾僵硬地跟我握了握手,看得出来,她并不习惯见陌生人,更不习惯握手这全球性的礼仪。其实我也不爱握手,天晓得对方那只手在见你之前,刚刚摸过什么。
“就吃红烧排骨饭吧,好不好?这儿的排骨最好吃,我给你多叫一份。”魏国宁这话说得我j皮疙瘩长了一身。这么大的块头儿,真是不太适合玩儿柔情似水这一套。
“嗯。”林蕾点点头,惜字如金,不是因为矜持或傲慢,只是因为拘束。
我大口扒拉了几口饭,再咕咚咕咚灌下几口茶,然后擦了擦嘴,对林蕾开门见山:“魏国宁家的那双袜子,是我的。不过请你相信我,我和他仅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关系。”后面这句话我说得理直气壮,因为这倒本来就是事实:“关于那袜子,是这样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闹矛盾,他动手打了我,我一气之下就跑出了家。后来我在路上碰见了魏国宁,那时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国宁陪我去喝酒。”说到这儿,我咽了口唾沫。撒谎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撒着撒着就口干舌燥:“魏国宁对朋友一向很仗义,就陪我去了。结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里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头晕得厉害,就不小心把袜子忘在了他那里。”
说完这一大通,我如释重负。其实,细想想这一大通,可信度简直低得无与伦比,低得没有存在的价值。倘若换作了刘易阳带着一个女人来跟我叨叨了这一大通,也许我会赏给他们一人一巴掌,然后拂袖而去。路上碰见?这全中国十好几亿的人口,怎么就让你们俩碰见了?陪着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后最爱乱性?懂不懂什么叫防患于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让她去住住旅馆吧?忘了穿袜子?我呸,光脚穿鞋你不嫌难受吗?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睁睁看着她的嘴边也泛出如释重负的笑意来。魏国宁说的没错,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在等待魏国宁给她一个解释,而不管那个解释有多么荒谬,多么漏d百出,她也会相信。
“对不起,我昨天不应该任性。”林蕾含情脉脉地望着魏国宁。
真是个忍辱负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还要跟他说对不起,自己伤心了,哭了,冲动了,跑走了,一时半会儿不想见他,不想听他辩驳,这种种行为,则统称为“任性”。
我当即拍了拍魏国宁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后,我抛下那难以下咽的咖喱j饭,率先离开了。这会儿,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颗光灿灿的电灯泡了。
我对魏国宁说的话是发自肺腑的。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山沟里的人走出山沟,乡村里的人走出乡村,人人都在现代文明的氛围中潜移默化,这其中的好处数不胜数,不必我多言,但这其中的副作用,则是导致像林蕾这般淳朴简单的女子濒临绝种。世人都晓得要保护珍稀动植物,却往往忽略了那越来越罕见的某种人类天性。我几乎可以断言,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林蕾认识到了魏国宁高升致富的“捷径”,那么她这颗无邪的星星,也就离坠陨不太远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厅,我又回头看了一眼。透过玻璃窗,我正好看见服务生把红烧排骨给林蕾端了上来,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她拿上筷子,大快朵颐。这个女人真的不属于城市,城市中的竹竿美女都是像陈娇娇那般,害怕红r,主食,油炸,就像害怕老鼠和蟑螂。
而魏国宁也不需要林蕾属于城市,他看着她吃得酣畅淋漓,就会满足。就在这时,我突然悟得:魏国宁实在是过于愚蠢了。他的女人大概根本不需要扎根北京,不需要名车洋房,那么,魏国宁当下所有的奋斗与隐忍,就都变成了无用的,错误的,毫无立场的。他对自己的出卖,其实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自尊与欲望而已。那个林蕾,那个和他住在同一个县城的林蕾,那个他钟爱了十余年的林蕾,那个目前正在县城的储蓄所里勤勤恳恳工作着的林蕾,那个等着他来迎娶的林蕾,那个无条件相信他,且因为一份十余元的红烧排骨就会满足的林蕾,其实只不过是他追逐物质的幌子而已。
第四十三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1)
周六,刘易阳骑着摩托车带我回了我爸妈那儿。这次,我们没有带着锦锦。在这种摸不清情况的情况下,锦锦最好还是不要出席了。
一路上,我和刘易阳没有交谈,他骑他的,我坐我的。等快到了时,我捅了捅刘易阳的腰:“想什么呢?”“没想什么。”刘易阳扭脸顶风嚷嚷道。“怎么可能没想什么?没带脑子出来啊?”我对刘易阳的答案十分不满,而让我更不满的还在后面。“嘘,别说话了,小心喝风闹肚子。”刘易阳说。
等到了我爸妈家门口,我叮咛刘易阳:“等会儿不管我爸说什么,你也别轻举妄动,自作主张,一定要看我眼色行事,一定要听指挥行动。”刘易阳嗯嗯了两声,算是勉强答应了下来。
家里只有我爸一人,我问:“我妈呢?”我爸说:“买菜去了,中午我跟易阳喝两杯。”“爸,我骑车来的,没法陪您喝了。”刘易阳可是遵守交通法规,并且珍爱生命的好公民。“还骑摩托呢?少骑吧,不安全。”我爸也一向反对摩托车,而且一度认为那是小流氓的专用交通工具。
“爸,我陪您喝。”我自告奋勇。虽说,我一直同意酒的代名词就是“猫n”,但看在今天不是个平凡日子的份儿上,就算真是猫n,我也要喝。
我妈拎着大包小包回来了,有鱼有虾,还有在这大冬天里售价昂贵的西瓜草莓,看得我口水直流。我凑上前去:“妈,今天这么想得开啊?”“家有喜事,庆祝庆祝。”我妈红光满面,红得堪比那娇艳的草莓。
“什么喜事啊?”我懂装不懂,用脚指头想,也知道那有关于房子。
“就是你爸喽,单位又分房,这回啊,他能要个两百平米的跃层了。”我妈步入厨房,我真是难得见她做饭做得如此积极,脚下的挪动好似滑着圆舞曲的舞步。
我的心咚咚往下沉了两沉:如此看来,我和我爸的父女灵犀还真不是那么灵。我妈在那儿正欢欣于家中即将竖立楼梯了,而我还在这儿傻兮兮地巴望着自己能分得一杯羹。其实估计分也能分得,都两百平了,怎么不也得有我二十平?只不过,他刘易阳不乐意住,我童佳倩嫁j随j嫁狗随狗也住不得。我站在厨房门口,脑袋不住地往胸口处耷拉去。
而就在这时,我爸发话了:“我不想再搬了。”
我妈停下了手中洗菜的动作,任由自来水哗哗而流:“什么叫不想搬?”
“又装修又搬家,太麻烦了。再说,这儿也够住了,就我们两个人,要那么大的房子也没用。”我爸端着茶杯也走到了厨房门口,说完这段,喝了口茶,才又接着说:“我想不如要一套小的,给佳倩他们住。”
yes,真是父女灵犀一点通。我就说嘛,我爸打电话给我时,说的明明是“商量”,而不是“庆祝”,既然是商量,那就说明这事儿至少也要跟我们有那么一点点的关系嘛。不过,虽说我爸的话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但我还是决定按兵不动,因为好像,厨房中的那位女主人尚未听说过我爸的此番意图,我得先看看她是怎么个意思。
第四十四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2)
我妈又接着洗菜了,低着头,说话的声音几乎要盖不住水声了:“你怎么不早跟我说?”
“这两天我也一直在打听,想看看这回补差的房子分在哪儿了,要是太远或者太旧,我想就算了,免得佳倩他们受完累,住得还不舒服。”我爸一边说,还一边拍了拍我的肩,俨然是名一等一的慈父。
“不过好像,我能要到西四环那儿的房子,九八年的,还不算太旧。佳倩,你觉得呢?”慈父向我问话了。
我的心跳越来越有力,血y的温度也越来越,就差一个跳脚,喊出“哦耶”来。西四环,这地段真是够好了,现如今,那一圈的期房价已经接近两万一平了。九八年的,这也够新了,距今才十一年,好好粉刷一番,足以当个新房住了。锦锦,我亲爱的锦锦,你就要有一个真正的家了。
“啊?这样啊,这太突然了,先听听妈的意思吧。”我压抑着内心的澎湃,把矛头指向了我妈。我还抽空瞟了一眼离我几步远,正坐在沙发上待命的刘易阳。他也正瞟着我,那对眯缝着的小眼儿仿佛在说:突然?童佳倩,你不是早料到了吗?你跟你亲生爸妈还玩儿虚伪这一套,可真有你的。
“我没什么意思,房子是你爸那儿分的,自然由他说了算。”我妈洗完了菜,接着切菜,铛,铛,铛,听得我是心惊r跳。
“你也不早跟我说一声,华子和老郑都知道咱要搬跃层了,这又不搬了,你叫我把脸往哪儿搁?”这话是我妈对我爸说的,可是却叫我和刘易阳听得坐立不安。华子和老郑是我妈几十年的老姐妹儿了,感情深厚归感情深厚,可彼此间较劲也较了几十年了。年轻时比谁的工作好,工资高,比谁嫁的男人好,过的日子舒坦,这些我妈都赢了。不再年轻时,又比谁的子女出息,谁的身体富态,这些,我妈也没输。华子阿姨离婚十几年了,自己带着个女儿,一没带好,女儿就变成了问题少女,如今也仍游手好闲。老郑阿姨则身患r腺癌,虽说切除后已无大碍,但身心皆受创伤,每年临近体检时就寝食难安,体重骤降,面黄肌瘦。而我妈,赢了一辈子,就变得越来越输不得了。其实,住不上跃层哪里算得上输?我敢说,那二位阿姨的房子加在一块儿,也不见得有我爸妈如今的这套大。
“你这嘴还真快。这有什么脸不脸的,你呀,心太重。”我爸笑呵呵给我妈下了个定论,就端着茶杯去找刘易阳聊天了。虽说,他们二人从来也没什么好聊的,不过以我爸为人的礼貌周全,他是不会让刘易阳一个人枯坐的。
结果,我妈这次也不甘心自己在厨房里枯站了。她越过了站在门口的我,跟在我爸身后:“我怎么心重了?噢,你以为我是爱炫耀的人啊?我这不是替你高兴,给你长脸吗?你以为我不乐意闺女住的好点儿宽敞点儿啊?对自己闺女,我还能小气?我不过就是怕他们伸手伸惯了,以后就不知道自己努力了。”
我妈说到这最后一句时,偏巧不巧正好跟着我爸走到了刘易阳跟前。我一颗心吊在胸腔里,不上不下。真不知道我妈和刘易阳是不是天生的冤家,一个越不爱听什么,另一个就越爱说什么;一个越没有什么,另一个就越看重什么。苦了我童佳倩,夹在中间,不能偏不能向,可这一碗水要端平了,谈何容易?
第四十五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3)
“妈,您说的对,所以我跟佳倩,不会要爸那套房子的。”刘易阳站直身,好似顶天立地地,又笑呵呵地给我妈下了如此保证。
这下,我可不能不出手了。这刘易阳,真是反了他了,自作主张,轻举妄动,他难道就不懂忍一时风平浪静,不懂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也顾不得矜持了,上前一把挽住我妈的胳膊:“妈,是啊,我们哪能白要爸妈的房子啊?我们得给钱啊。”这钱,自然是要给,只不过,应该是可以价钱算低点儿,首付算少点儿,利息再免点儿吧。
“哼,我看易阳他不是你这个意思吧?他好像有骨气得很呢。”如果说,跃层的得而复失在我妈的心头燃了一把熊熊烈火,那刘易阳的骨气则有如一桶汽油,哗地一泼,就让场面越来越不可收拾了。
“什么啊妈?”我一个箭步迈到我妈和刘易阳的中间,企图充当个绝缘体:“自家人谈什么骨气啊?易阳他真是我那个意思,我们俩都商量好了,分期付款,首付先付个八万块,以后每个月给多少,咱们再具体算算。”
“佳倩,这事儿你们俩早跟你爸商量好了?合着就瞒我一个人?”
我傻眼了,我本来以为自己是来灭火的,可结果,我泼上来的也照样是一桶油。
“没有没有,您可别冤枉我爸。这,这是我自己猜的。”事到如今,我只好能救一个是一个,先把我那无辜且慈爱的父亲救出去再说。我爸也貌似傻眼了,他也许没想到他的女儿是如此聪明且富有联想力,早就猜透了他的计划。
“佳倩,你这哪叫‘猜’啊?你这不是打爸妈的主意呢吗?你跟我实话实说,这真是你想出来的,不是别人?”
换言之,我那亲爱的妈妈大人,打算把我和我爸的“父女灵犀”扭曲成刘易阳的诡计多端了。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而我实在不敢担保,刘易阳的脾气会比兔子还好,虽说,这许多年下来,他跟我急的次数屈指可数,跟我妈急的次数尚等于零。可眼下这情况,好像是有史以来最侮辱刘易阳的一次了,而他若真信奉“士不杀不可辱”,那下面到底会发生什么事,可就不好说了。若他真丧失理智,跟我妈动开了手,那我是该老老实实替我妈挨着呢,还是该适当还还手呢?
我防患于未然,撒开了我妈的胳膊,揪住了刘易阳的手,但话还是对着我妈说的:“真是我想出来的,您女儿有多精,您还不知道啊?再说了,如果我爸没这打算,我们俩谁想也不管用啊,您说是不是?说穿了,这事儿就是碰巧,不是预谋。”
“我看你是嫁了刘易阳以后,越来越精。你爸要不是这么打算的,你们八成就该明着暗着忽悠他了。”我妈一p股坐在了沙发上,看来,厨房里的那堆午餐原材料,在短时间之内,还会继续保持着它们的本来面目了。“怎么就不说把这脑子动在正经事儿上呢。”这是我妈的结尾语,音量虽小,但吐字清晰,人人得以听清。
刘易阳的手果然在蠢蠢欲动,我简直用出了吃奶的力气,才压得住他。天晓得,他是要大打出手,摔碟子摔碗,还是仅仅要振臂高呼。看着他那张因恼怒而涨红且几近抽搐的脸,我终于决定坚定立场,明辨是非了。这次,就算我妈说我没良心也好,说我白眼狼也罢,我也要站在我那清清白白的老公一边了,总不能让这么大一个屎盆子,平白无故扣在他脑袋上。
可结果,我的嘴皮子就慢了那么一拍,整件事的发展,就完全脱离了我的预期。
第四十六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4)
刘易阳快了我一拍:“妈,您仔细听好了。我刘易阳不是那种算计人贪便宜的人,我赚多少花多少,有多少钱,就过多少钱的日子,您和爸的房子再大,我也不眼红。这次爸又分房,我除了替您们高兴,再也没有别的想法。而且,我把话说这儿了,爸,您的好意我和佳倩感激不尽,但房子,我们就不要了。您和妈换个跃层住住,该您享受的,您就踏踏实实享受吧。”
“刘易阳,你说什么呢?那是我爸,我爸要给我房子住,你凭什么替我拒绝啊?”我心中也烧了火,眼看就要和锦锦团聚,朝夕相对了,刘易阳他凭什么来搅和?我童佳倩也把话说这儿了,谁要是揽着我带锦锦搬家,我就跟谁死磕。
“佳倩,妈都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你还这么坚持?你是这个家的宝贝女儿,你可以没有顾忌,可我不行,我不能没有自尊。”刘易阳甩开我的手,拿上了他的外套。
“自尊,自尊,又是自尊。自尊能当饭吃,还是当房子住?我要给锦锦一个家,我要时时刻刻都可以守在她身边,而不是非得在喂奶或者你爸不在家时。你如果认为要了我爸的房子是占了我爸的便宜,那你就加倍努力,以后加倍偿还,别在这儿空喊口号。自尊,只有自卑的人,才会天天把这个词挂在嘴上。”我童佳倩是个文案,擅长言辞,习惯夸张,说话大段大段,可以不打一个磕巴。
终于,我把刘易阳说走了。他拿着他的外套,穿都来不及穿,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真是‘家有喜事’啊。”我爸感慨了这么一句,就逃离了事发现场,留下我和我妈两个妇女同志呆若木j。我妈是被刘易阳的“大义凛然”和我的犀利言辞震住了,而我则是正承受着一波前所未有的剧烈的懊恼。我都说了些什么啊?莫非我真能为了房子,为了带着锦锦搬离刘家,就不要我的丈夫了?不能啊。
“佳倩,”我妈率先开了口,低低柔柔地,颤颤巍巍地:“刘易阳他又没怎么着,你怎么发这么大脾气啊。”
“是,他是没怎么着,那您怎么就那么看不上他啊?瞧您那一句句说的,比小飞刀还厉害。”我妈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刘易阳要是一直让着她,她这口舌之快也就一路逞下去了,可刘易阳一旦彰显反抗的眉目,她也就自然而然收手了,尤其是今天,她一看,好家伙,惹得女儿女婿反目成仇了,这还了得?试问问,当妈的能有几个,真希望女儿家庭不和,婚姻以分道扬镳收场的?
“我不就那么说说吗?哦,当妈的还不能说说自己孩子了?难不成我跟他还得见外,说话还得思前想后啊?”要么说,论精,谁也精不过我妈呢。就这三言两语,她就把刘易阳说成自个儿的“半子”了,而今天的这场不欢而散,则完全是由我和刘易阳的小气造成的了。
“房子的事儿,就照你爸的意思了。”我妈终于又说到了这个实质性的问题:“你和易阳孩子都生了,是不好再住你公公婆婆那儿了,挤得都快c下不去脚了。你也别跟我们说钱,什么首付利息的,这哪像闺女跟爸妈说的话?爸妈就你这么一个孩子,将来什么不都是留给你?”
这就是我妈了,说一套,又想一套做一套,而往往想的做的那一套,要比说的那套更得人心。真是吃力不讨好的命。
细想想,今天的家庭风波刮得真是没道理。我们童家一家三口明明可以是一条心,为了我和锦锦海阔天空的幸福生活而大肆庆祝我爸的分房,至于刘易阳,只要我妈的态度能公正一点,能顾念顾念他的“自尊”,而我们再把具体的付款细节探讨探讨,我相信,他也会认同这是一番在亲情驱动下互帮互助,且不影响我们自立自主的行动,从而加入到庆祝的行列中。然而,事与愿违了。
第四十七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5)
“我也先走了。”我无心再关心房子的事儿,当务之急,是要先把刘易阳的怨气消一消,给他心灵上受的创伤抹抹药。
“吃了饭再走吧,你这一礼拜才回来一趟。我买的都是你爱吃的,”我妈闻讯,急匆匆赶往厨房:“这就做好。”
望着我妈那微微臃肿的身体,还有那又该染了的,已钻出丝丝白发的头发,我的眼眶变得酸溜溜的。这个已过了五十五岁的退休中年妇女——我执拗地把她归为中年,而非老年,因为老年一词,令我不安——大概是这世上对我最包容的人了,不管她如何唠叨我,也不管我如何忤逆她,她终归是把我视为心头r,会为我付出她所拥有的一切。那种义无反顾的坚决,是在我拥有了锦锦之后才真正领悟的,也是我同样给予锦锦的。
可惜,这次,我妈的这番母爱,给我接下来的生活平添了无限艰难。就在我面对着一桌子佳肴狼吞虎咽,却又因刘易阳的决然离去而食之无味时,就在我妈看着我,露出欣慰的表情时,我那亲爱的丈夫刘易阳却因一腔郁郁无处发泄,以及命运安排的巧合,而犯下了一个所有男人都爱犯的错误。后来我总在假设,如果我没有留下来吃那顿饭,如果我及时回到刘易阳的身边,心平气和与之沟通,那么我们接下来的生活,也许会简单许多。
而这还并不算最糟糕的。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无论你所遭遇的有多么不堪,头上砸花盆,脚下绊井盖,喝水塞牙缝儿,也总会有人比你更倒霉。
而这次,那个人就是陈娇娇。
就在我吃着我妈那一桌子拿手菜时,就在刘易阳犯错误时,陈娇娇被qg了。或者,与其说qg,倒不如说诱j更加恰当。
那天我刚吃完饭,刚离开我爸妈家,手机就响了。电话是陈娇娇打来的,我的彩铃才哼哼唧唧唱了一句半,就不唱了。我再拨回给陈娇娇,她没有接。其实要是换作平时,我也就作罢了,说不定她刚才是不小心碰了手机,或者是想打给别人却误打给了我,但那天,正好赶上我为了家事而胸闷气短,心想那不如找陈娇娇贫贫嘴,缓解缓解心情。于是我又第二次,第三次拨了陈娇娇的电话。
终于,她接了,鼻音浓重,语调颤抖:“喂,童佳倩。”
“怎么了?哭呢?”我倒不怎么上心。陈娇娇这个“天之娇女”一贯娇气,哭是三天两头的事儿,真哭时是号啕大哭,肝肠寸断,泪满京城,假哭时是皱眉抿嘴,掩面抽搭,半天下来眼睛依旧是干的。
“哇,”陈娇娇的哭声好似开了闸:“哇,哇。”
“娇娇,怎么了?谁欺负你了?”这下我可不敢怠慢了。
“哇。”
“你别干嚎啊。到底怎么了?”
“哇。”
“你在哪儿呢?我马上过去找你。”
“我,我,我们家,门,门口那条河,河边儿。”陈娇娇演绎着标准的泣不成声。怪不得她会给我打电话,怪不得她打了又挂了。就她这伤心欲绝的状态,是不可能不找我诉苦的,可就她这说话的费劲劲儿,打了也真诉不出什么。
第四十八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6)
挂了电话,我马上打了辆车,直奔陈娇娇家。陈娇娇家的地段不错,但面积太小,就一间,她和她爸妈共用,中间档了一面隔板。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她才希望她未来的夫君能给她一片辽阔的天地,憋屈久了,谁都向往伸展。看我童佳倩,自小就拥有自己的房间,能随便翻来覆去的大床,能随便藏匿隐私的大柜子,所以结婚时,我丝毫不在乎刘易阳家的人口密度,可这才一年工夫,我也就受不了了。所以说,富人没法理解穷人对社会的不满,健全人也没法理解残疾人的艰难,没到那个份儿上,任谁谁也理解不了。
在车上,我突发奇想又给陈娇娇打了一通电话:“我说,你在河边干吗呢?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啊。”虽说我还不知道陈娇娇到底受了什么欺负,但听她那歇斯底里的哭声,事情肯定是要比崔彬相亲更加严重。“佳倩,我,我真想跳下去啊。”陈娇娇的声音完全不做作,一听就是发自肺腑。
“师傅,快,快,人命关天。”我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了,直接伸手拍了拍司机的肩膀。
然而就在司机驾驶着他那二成新的小车全神贯注穿梭在车海中时,我才反应过来:别看她陈娇娇身材娇小,可正经也是把游泳的好手呢。她要真跳下河去,只要别缠上水草,那最终的结果充其量也就是冻个感冒。
陈娇娇坐在河边,双臂抱双膝,蜷缩成一团。我远远看着她,她那么小,像个发育不良的中学生。她身上的那件对我们而言价格不菲的格子大衣就那么肆无忌惮地接触着水泥地面,这让我不由得恐慌了一把:如果连昂贵的行头都不在乎了,那陈娇娇的心中还装着什么呢?
“佳倩,我不想活了。”我走到陈娇娇面前,她仰着脸对我说。她的脸上满是泪水,不是一滴一滴,也不是一行一行,而是一片一片的,在这寒冬时分,让人心寒。
到了这会儿,陈娇娇是不会“去死”了。明白人都知道,能把“不想活”三个字说出口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能继续活下去,而真正对人生绝望了的人,一般都悄悄地去采取行动了。可是,这会儿的陈娇娇,就算不是对人生绝望,至少也是失望到了极限。我真庆幸今天自己坚持不懈地给陈娇娇拨了电话,也许就是这让她在关键时刻意识到,她还有我这么个“铁姐妹儿”,也许就是我,让她对这个世界还心存些许留恋。如果没有我,就算她不会真正去寻死觅活,大概也会被这钻人的河风吹出些慢性病来。
我搂着陈娇娇去了最近的一家小吃店,因为正好不是吃饭时间,所以挺小的小吃店中因为只有我们两个顾客而显得还挺宽敞。我给陈娇娇要了一碗汤面,还替她嘱咐道:“少油少盐,不要味精。”陈娇娇听了我的话,本来已经干涸了的眼眶,又因感动而泛了红。
我忙递了纸巾给她:“你快给我打住。别哭了啊,你看看,那老板娘和伙计可都闲着呢,你这要是一哭,他们立马当观众。”这也是我带陈娇娇来此的用意。她的脸已经因为浸泡了太久的泪水而皴红了,她的眼睛也已经因为产出了太多泪水而肿得有如金鱼了,所以我决意勒住她“爱面子”的软肋,阻止她继续毁容。
果不其然,陈娇娇用她那细白的牙齿咬住了下嘴唇,愣是把哭意给憋了回去。她也实在是发泄得八九不离十了,整个人软绵绵的,仿佛随时会像面条似的瘫下去。
第四十九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7)
“是你爸妈,还是崔彬?”我问出这选择疑问句,好令陈娇娇易于作答。
陈娇娇摇摇头,代表二者皆不是。
“被炒鱿鱼了,还是丢钱了?”虽说这陈娇娇重视饭碗重视钱,可我也并不认为这两个理由至于令她哭到几近脱水的程度。
陈娇娇又摇头,且头低得越来越低。
“那是怎么了?总不能是得了什么绝症吧?”如今这各种污染真是不容忽视,人类的健康的确在受着威胁。
陈娇娇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双手掩面:“我真宁可是得了绝症。”
这下,我终于发现,陈娇娇的手腕上分布着清晰可见的瘀痕,青黑色的,条状的,令人不禁倒抽一口冷气。我一把拽过她的手,那内侧的痕迹更加怵目惊心:“这是什么?”陈娇娇的泪水又汹涌了,老板娘和伙计在她眼中已变得模糊,变得不重要,变得根本不存在了。“谁打你了?不对,是有人捆你了吗?用绳子捆你了?”我压低了声音,直觉到陈娇娇发生了女人最难以启齿的悲剧。
“谁?”看着陈娇娇并不否认,我干干脆脆问出了核心问题。
“黄有为,”陈娇娇咬牙切齿:“我会要他好看。”
黄有为?那个开宝马的壁纸小老板?那个呆头呆脑,且对陈娇娇毕恭毕敬的黄有为?我童佳倩是不是瞎了眼了,竟会认为他呆?虽说无商不j这话过于以偏概全了,但它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它的道理。
“去报警。”这话一出口,我自己都觉得愚蠢。男人若压抑不住内心罪恶的源泉,最好就是去当qg犯,因为十有八九的受害者都会选择逃避,把苦水尽数咽入自己的腹中,留得罪人们逍遥法外。
受害者陈娇娇也不例外,她猛地抽回了手:“不,不不。”
伙计把汤面端了上来,打断了陈娇娇的激动。伙计的眼珠子滴溜溜的,仿佛自己的人生永远不如别人的精彩纷呈。陈娇娇一刻也不耽误地用两手捧住了碗,不为了吃,也不为了取暖,只为了把持住什么,让自己不至于太无依无靠。我撵走了脚像是钉在了地上一般的伙计:“我们不需要别的了。”伙计恋恋不舍退下了,远远地,依旧竖着耳朵。
我不再发问。这种事屏幕上演的太多了,无非是男人兽性大发,红了双眼,靠天生强于女人的蛮力胜之不武,女人披头散发,扯着喉咙,拳打脚踢也无济于事。
可我越不问,陈娇娇倒越说了。可她那空d的双眼让我觉得,她根本是在说给自己听,而并非是说给我。“是我错了,是我错了,是我大错特错了。”陈娇娇的面容异常平静,静得简直有如一张面具:“我也不知道,那些所谓的奢侈品到底好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我到底为什么喜欢它们。lv,古驰,香奈儿,芬迪,卡迪亚,还有奔驰宾利劳斯莱斯,我到底爱它们什么?它们值得我付出什么?黄有为这个畜牲,我为什么会花这个畜牲的钱,为什么会拿了他送的珠宝皮包,就认不出他是个畜牲呢?”
“他说的对,我陈娇娇是个胸大无脑的蠢货,我凭什么以为陪他吃吃饭,让他拉拉手,就能换来他大敞钱包?我何德何能?”陈娇娇的音量渐渐失控,老板娘和伙计停止了交谈,专心聆听。
第五十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8)
我伸手覆上她的手:“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
“不,我走不动了,一步也走不动了。”陈娇娇抬手按住自己的太阳x,她那精致的指甲劈了一只,指尖上可见红粉粉的嫩r。
陈娇娇放低了声音:“他家真好,楼上楼下,欧式宫廷,比他的人可洋气太多太多了。童佳倩,你知道的,其实我并不是随便的女人,我不愿去他家,这是我第一次去他家,因为他说,给我买了礼物,要给我个惊喜。我傻了,我鬼迷心窍了,我竟就这么送上门去了。他给我喝了酒,我的头好晕,然后他就把我压在了沙发上。我醒了,我拼命打他,拼命拼命地打他,可是我打不过。然后,然后他就把我绑住了,用他的领带,好几条领带。”
说到此,陈娇娇静悄悄流下两行泪来,那股沉静就像她是在诉说着别人的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动容流泪。泪水滴入她面前的那碗汤面中,竟引出涟漪。真是家偷工减料的小吃店,我明明是要了一碗汤面,他却给我端上来一碗面汤,里面的面条数屈指可数。
“真的不去报警?就这么放过他?”我不甘心。就算陈娇娇是我的至交,我也仍是个旁观者。虽然我在竭尽全力地去体会陈娇娇的苦楚,但我仍更加深刻地憎恨着那人面兽心的黄有为。
“你让我跟警察说什么?说我的虚荣,说我的贪婪,我的傻,我的蠢,说我有好男人不要,偏要披着羊皮的狼?”陈娇娇再次嘤嘤而泣:“崔彬,崔彬,崔彬。”
我听得傻了眼。崔彬啊崔彬,铁杵磨成针,你也修成正果了。陈娇娇她吃了这好大一堑,才长了这一智,终于把“好男人”的头衔颁给了你。可你已经放弃了不是吗?你已经有了个清秀寡言的女研究生了不是吗?造化弄人,弄得太厉害了。
我把陈娇娇送回家时,她仍滴水未入,整个人好似枯萎风干了的花朵,旧时的光彩已全然不见。我本来打算陪她在外住一夜,免得她这副失魂落魄相惹得她父母上火,但她说:“我现在很想回家,很想在我自己的床上睡一觉。”她还说:“童佳倩,放心吧,用不了几天,我就又是活蹦乱跳的陈娇娇了。”她又说:“童佳倩,我现在很想拥抱你,可我太脏了,太脏了。”我听了这话,二话不说抱住了陈娇娇。她那么瘦,背上的骨头有棱有角。她那么脆弱,我这么一抱她,她就又哭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一脑子全是陈娇娇手腕上的勒痕和黄有为龇出来的獠牙。我已记不得他的长相了,只觉得他大概是一脸横r,贼眉鼠眼。我完全忘了我童佳倩自身的麻烦,忘了我正生存在我妈和我丈夫之间的夹缝中。
第五十一话:看人个个看走眼(1)
回到家,我婆婆正在用奶瓶给锦锦喂奶。锦锦睁着眼睛,舞动着手脚,愉悦而兴奋。她已接受了奶瓶,接受了我这个妈妈并不能常常守护在她身边的事实。对此,我矛盾极了,我再也不会在上班时间幻听到锦锦拒绝奶瓶的哭声,同时也再无法享受到锦锦那非我不可的依赖。
“易阳呢?”我恍恍惚惚问我婆婆。
“不是跟你一块儿回你爸妈家了吗?”婆婆抱着锦锦,也没工夫觉得我的话奇怪。
“哦,爸呢?”我随口又问。
“谁知道,天天往外瞎跑。”婆婆说得波澜不惊,就像说今天天儿真好,或者我吃饱了诸如此类的话似的。这一刻,婆婆抱着锦锦的画面和谐而美好,夕阳投s在她们的身上,给她们镀上了一圈璀璨的金边。这一刻,对婆婆而言,公公这个“老伴”的价值,也许远远比不上锦锦这个“小伴”了。
公公这一生,最风光时是个调料厂的厂长,他们厂子生产出来的醋曾让某知名品牌相中,挂牌出售。后来,公公跟厂子里的其他厂领导意见不合,为着要不要主创自己的品牌争得脸红脖子粗,最后,在五十四岁那年辞职离厂。如今那调料厂越来越不景气,产量虽大,但利润小,事实证明我公公当初是颇有远见的:依附在别人的光环之下,并不比走在钢丝上安全。
从某个方面来看,我是钦佩我公公的。他骄傲,有男人该有的事业心,他有主见,从不盲从,不得过且过。于是相形之下,我婆婆就显得过于温吞了。这世上的夫妻不外乎两种,相似型,或者互补型。其实不论哪种,也都有和谐的以及不和谐的。相似的容易磕磕碰碰,犯错误也犯得心有灵犀,而互补的则容易产生矛盾,你嫌我快,我嫌你慢,你嫌我动,我又嫌你静。我的公婆就属于后者。婆婆在某手表厂工作了二十年,工资随着大流儿涨,下岗也随着大流儿下。每每公公督促她学习,激励她再就业,她就会说:“这么大岁数了,脑子也不行了,还瞎折腾什么啊?”而那时,她其实才不足四十岁。
其实平心而论,一个家里如果能有一个任劳任怨的家庭妇女,实在是一件大幸事。就刘家而言,如果没有我婆婆的居家,越来越年迈的乃乃将由谁照料?年纪尚小的刘易阳将由谁关爱?还有我公公,那一段蒸蒸日上的事业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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