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守望者》第 2 部分

  “谁也没赢,”他说。“怎么可能呢?”
  “我把宝剑之类的混帐玩艺儿全都落在地铁上了。”我还是没抬起头来看他。
  “在地铁上,天哪!你把它们丢了,你是说?”
  “我们坐错了地铁。我老得站起来看车厢上的一张混帐地图。”
  他走过来于脆挡住了我的光线。“嗨,”我说,“你进来以后,我把这同一个句子都看了二十遍啦。”
  除了阿克莱,谁都听得出我他妈的这句话里的意思。可他听不出来。“他们会叫你赔钱吗?”他说。
  “我不知道,我也他妈的不在乎。你坐下来或者走开好不好,阿克莱孩子?你他妈的挡住我的光线啦。”他不喜欢人家叫他“阿克莱孩子”。他老是跟我说我是个他妈的孩子,因为我只十六岁,他十八岁。我一叫他“阿克莱孩子”,就会气得他发疯。
  他依旧站在那里不动。他正是那种人,你越是叫他不要挡住光线,他越是站着不动。他最后倒是会走开的,可你跟他一说,他反倒走得更慢。“你在他妈的看什么?”他说。
  “一本他妈的书。”
  他用手把我的书往后一推,看那书名。“好不好?”他说。
  “我正在看的这个句子实在可怕极了。”我只要情绪对头,也很会说讽刺话。可他一点也听不出来。他又在房间里溜达起来,拿起我和斯特拉德莱塔的一切私人东西翻看。最后,我把那本书扔在地下了。有阿克莱那样的家伙在你身旁,你就甭想百~万小!说。简直不可能。
  我往椅背上一靠,看老阿克莱怎样在我房里自得其乐。我去纽约一趟回来,觉得有点儿累,开始打起呵欠来。接着我就开始逗笑玩儿。我有时候常常逗笑取乐,好让自己不至于腻烦。我当时于的,是把我的猎人帽鸭舌转到前面,然后把鸭舌拉下来遮住自己的眼睛。这么一来,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我想我快要成瞎子啦,”我用一种十分沙哑的声音说。“亲爱的妈妈,这儿的一切怎么都这样黑啊。”
  “你是疯子。我可以对天发誓,”阿克莱说。
  “亲爱的妈妈,把你的手给我吧。你于吗不把你的手给我呢!”
  “老天爷,别那么孩子气了。”
  我开始学瞎子那样往前瞎摸一气,可是没站起身来。我不住地说:“亲爱的妈妈,你g吗不把你的手给我呢?”我只是逗笑取乐。自然啦,这样做有时候能使我觉得十分决活。再说,我知道这还会让阿克莱烦恼得要命。他老是引起我的虐待狂。我对他往往很残忍。可是最后,我终于停止逗趣儿了。我仍将鸭舌转到脑后,稍稍休息一会儿。
  “这是谁的!”阿克莱说。他拿起我同屋的护膝给我看。阿克莱这家伙什么东西都要拿起来看。
  他甚至连你的下t护身也要拿起来看。我告诉他说这是斯特拉德莱塔的。他于是往斯特拉德莱塔的床上一扔。他从斯特拉德莱塔的五屉柜里拿出来,却往他的床上扔。
  他过来坐在斯特拉德莱塔的椅子扶手上。他从来不坐在椅子上。老是坐在扶手上。“他妈的这顶帽于是哪儿弄采购?”他说。
  “纽约。”
  “多少钱?”
  “一块。”
  “你上当啦。”他开始用火柴p股剔起他的混帐指甲来。说来可笑。他的牙齿老是污秽不堪,他的耳朵也脏得要命,可他老是剔着自己的指甲。我揣摩他大概以为这么一来,他就成了个十分g净利落的小伙子了。他剔着指甲,又望了我的帽子一眼。“在我们家乡,就戴这样的帽子打鹿,老天爷,”他说。“这是顶打鹿时候戴的帽子。”
  “见你妈的鬼。”我脱下帽子看了一会儿。我还闭了一只眼睛,象是朝他瞄准似的。“这是顶打人时候戴的帽子,”我说。“我戴了它拿枪打人。”
  “你家里人知道你给开除了吗?”
  “不知道。”
  “斯特拉德莱塔他妈的到底到什么地方去了?”
  “看球去了。他约了女朋友。”我打了个呵欠。我全身都在打呵欠。这房间实在他妈的太热了。使人困得要命。在潘西,你不是冻得要死,就是热得要命。
  “伟大的斯特拉德莱塔,”阿克莱说。“——嗨。把你的剪刀借给我用一秒钟,成不成?拿起来方便吗?”
  “不。我已经收拾起来了。在壁橱的最上面呢。”
  “拿出来借我用一秒钟,成不成?”阿克莱说。“我指头上有个倒拉刺想铰掉哩。”
  他可不管你是不是已经把东西收拾起来放到了壁橱的最上面。我没办法,只好拿给他。拿的时候,还差点儿把命给送掉了。我刚打开壁橱的门,斯特拉德莱塔的网球拍——连着木架什么的——正好掉在我的头上。只听得啪的一声巨响,疼得我要命。可是乐得老阿克莱他妈的差点儿也送掉了命。
  他开始用他极高的假嗓音哈哈大笑起来。我拿下手提箱给他取剪刀,他始终哈哈地笑个不停。象这一类事——有人头上接了块石头什么的——总能让阿克莱笑得掉下裤子。“你真他妈的懂得幽默,阿克莱孩子,”我对他说。“你知道吗?”我把剪刀递给了他。“让我来当你的后台老板。我可以送你到混帐的电台上去广播。”我又坐到自己的椅子上。
  他开始铰他那看上去又粗又硬的指甲。“你用一下桌子好不好?”我说。“给我铰在桌子上成吗?我不想在今天夜里光着脚踩你那爪子一样的指甲。”
  可他还是照样铰在地板上。一点不懂礼貌。我说的实话。
  “期特拉德莱塔约的女朋友是谁?”他说。他老是打听斯特拉德莱塔约的女朋友是谁,尽管他恨斯特拉德莱塔入骨。
  “我不知道。g吗?”
  “不g吗。嘿,我受不了那婊子养的。那个婊子养的实在叫我受不了。”
  “他可爱你爱得要命呢。他告诉我说他以为你是个他妈的王子,”我说。我逗趣儿的时候,常常管人叫“王子”。这能给我解闷取乐。
  “他老是摆出那种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莱说。“我实在受不了那个婊子养的,你看得出他——”“你能不能把指甲铰在桌子上呢?嗨?”我说。“我已经跟你说了约莫五十——”“他老是摆出他妈的那种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莱说。“我甚至觉得那婊子养的缺少智力。他认为自己很聪明。他认为他大概是世界上最最——”“阿克莱!天哪。你到底能不能把你爪子似的指甲铰在桌子上?我已经跟你说了五十遍啦。”
  他开始把指甲铰在桌子上,算是换换口味。你只有对他大声呦喝,他才会照着你的话去做。
  我朝着他看了一会儿。接着我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要痛恨斯特拉德莱塔,那是因为他偶尔叫你刷牙。他虽然大声嚷嚷,倒不是有心侮辱你。他说话方式不对,不过他并不是有意侮辱你。他的意思不过是说你要是偶尔刷刷牙,就会好看得多,也舒服得多。”
  “我怎么不刷牙。别给我来这一套。”
  “不,你不刷牙。我看见你不刷牙,”我说。
  可我倒不是成心给他难看。说起来我还有点为他难受呢。我是说如果有人说你并不刷牙,那自然不是什么太愉快的事。“斯特拉德莱塔这人还不错。他心眼儿不算太坏,”我说。“你不了解他,毛病就在这里。”
  “我仍要说他是婊子养的。他是个自高自大的婊子养的。”
  “他的确自高自大,可他在某些事情上也十分慷慨。他的确是这样的,”我说。“瞧。比如斯特拉德莱塔打着根领带,你见了很喜爱。比如说他打着的那根领带你喜欢得要命——我只是随便举个例子。你知道他会怎么样?他说不定会解下来送你。
  他的确会。要不然——你知道他会怎么样?他会把领带搁在你床上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可他会把那根混帐领带送你。大多数人恐怕只会——”“他妈的,”阿克莱说。“我要是有他那么些钱,我也会这样做的。”
  “不,你不会的。”我摇摇头。“不,你不会的,阿克莱孩子。你要是有他那么些钱,你就会成为一个最最大的——”“别再叫我‘阿克莱孩子’,他妈的。我大得都可以当你混帐的爸爸啦。”
  “不,你当不了。”嘿,他有时候的确讨人厌。他从不放过一个机会让你知道你是十六他是十八。“首先,我决不会让你进我那混帐的家门,”我说。
  “呃,只要你别老是冲着我叫——”突然间,房门开了,老斯特拉德莱塔一下冲进房来,样子十分匆忙。他者是那么匆忙。一切事情在他看来都是了不起的大事。他走过来象他妈的闹着玩似的在我两边脸上重重拍了两下——这种举动有时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听着,”他说。“你今天晚上有事出去吗?”
  “我不知道。我可能出去。他妈的外面在g吗啦——下雪了?”他的大衣上全是雪。
  “是的。听着。你要是不到哪儿去,能不能把你那件狗齿花纹呢上衣借我穿一下?”
  “谁赢了?”我说。
  “还只赛了半场。我们不看了,”斯特拉德莱塔说。“不开玩笑,今晚上你到底穿不穿那件狗齿花纹上衣?我那件灰法兰绒上面全都溅上脏东西啦。”
  “穿倒不穿,只是我不愿意你把肩膀撑得他妈的挺大,”我说。我们俩的身高差不多,可他的体重几乎超过我一倍。他的肩膀宽极了。
  “我不会把肩膀撑大的。”他急忙向壁橱走去。“孩子你好,阿克莱?”他跟阿克莱说。斯特拉德莱塔倒是个挺和气的家伙。和气里面带着点儿假,不过他见了阿克莱至少总要打个招呼什么的。
  他说“孩子你好?”的时候,阿克莱好象是哼了一声。他不会回答他,可他没胆量连哼也不哼一声。接着他对我说:“我想我该走了。再见。”
  “好吧,”我说。象他这号人离开你回他自己的房间去,你决不至于为他心碎的。”
  老斯特拉德莱塔开始脱大衣解领带。“我想马上来个快速刮脸,”他说。他是个大胡子。他的确是。
  “你的女朋友呢?”我问他。
  “她在侧屋等我。”他把洗脸用具和毛巾夹在胳肢窝下走出房去,连衬衫也没穿一件。他老是光着上半身到处跑,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体格挺他妈的魁伟。他的体格倒也的确魁伟,这一点我得承认。
  第04节
  我闲着没事,也就到盥洗室里,在他刮脸时候跟他聊天。盥洗室里就只我们两个,因为全校的人还在外面看球赛。室内热得要命,窗子上全是水汽。紧靠着墙装有一溜盥洗盆,约莫十个左右。斯特拉德莱塔使用中间那个,我就坐到他紧旁边的那个盥洗盆上,开始把那个冷水龙头开了又关——这是我的一种病态的爱好。斯特拉德莱塔一边刮脸,一边吹着《印度之歌》口哨。他吹起口哨来声音很尖,可是调子几乎永远没有对的时候,而他还总是挑那些连最会吹口哨的人也吹不好的歌曲来吹,如《印度之歌》或《十号路上大屠杀》。他真能把一支歌吹得一塌糊涂。
  你记得我说过阿克莱的个人习惯十分邋遢吗?
  呃,斯特拉德莱塔也一样,只是方式不同。斯特拉德莱塔是私底下邋遢。他外貌总是挺不错,这个斯特拉德莱塔。可是随便举个例子说吧,你拿起他刮脸用的剃刀看看。那剃刀锈得象块烂铁,沾满了肥皂沫、胡子之类的脏东西。他从来不把剃刀擦g净。他打扮停当以后,外貌例挺漂亮,可你要是象我一样熟悉他的为人,就会知道他私底下原是个邋遢鬼。他之所以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是因为他疯狂地爱着他自己。他自以为是西半球上最最漂亮的男子。他长的倒是蛮漂亮——我承认这一点。可他只是那一类型的漂亮男子,就是说你父母如果在《年鉴》上看到了他的照片,马上会说,“这孩子是谁?”——我的意思是说他只是那种《年鉴》上的漂亮男子。在潘西我见过不少人都要比斯特拉德莱塔漂亮,不过你如果在《年鉴》上见了他们的照片,决不会觉得他们漂亮。他们不是显得鼻子太大,就是两耳招风。我自己常常有这经验。
  嗯,我当时坐在斯特技德莱塔旁边的盥洗盆上,看着他刮脸,手里玩弄着水龙头,把它开一会儿关一会儿。我仍旧戴着我那顶红s猎人帽历史经验,揭露了“左”右倾机会主义的思想根源—主观和,鸭舌也仍转在脑后。这顶帽子的确让我心里得意。
  “嗨,”斯特拉德莱塔说。“肯大大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我说,并不太热心。他老是要求别人大大帮他一个x。有一种长得十分漂亮的家伙,或者一种自以为了不起的人物,他们老是要求别人大大帮他一个忙。他们因为疯狂地爱着自己,也就以为人人都疯狂她爱着他们,人人都渴望着替他们当差。说起来确实有点儿好笑。
  “你今天晚上出去吗?”
  “我可能出去。也可能不出去。我不知道。g吗?”
  “我得准备星期一的历史课,有约莫一百页书要看,”他说。“你能不能代我写一篇作文,应付一下英文课?我要你帮忙的原因,是因为到了星期一再不把那篇混帐玩艺儿j上去,我就要吃不了兜看走啦。成不成?”
  这事非常滑稽。的确滑稽。
  “我考不及格,给开除出了这个混帐学校,你倒来要求我代你写一篇混帐作文,”我说。
  “不错,我知道。问题是,我要是再不j,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啦。作个朋友吧。成吗?”
  我没马上回答他。对付斯特拉德莱塔这样的杂种,最好的办法是卖关子。
  “什么题目?”
  “写什么都成。只要是描写x的。一个房间。
  或者一所房子。或者什么你过去住过助地方——你知道。只要他妈的是描写的就成。”他一边说,一边打了个很大的呵欠。就是这类事让我十分恼火。我是说,如果有人一边口口声声要求你帮他妈的什么忙,一边却那么打着呵欠。“只是别写的太好,”他说。“那个婊子养的哈兹尔以为你的英文好的了不得,他也知道你跟我同住一屋。因此我意思是你别把标点之类的玩艺儿放对位置。”
  这又是另一类让我十分恼火的事。我是说如果你作文做得好,可是有人口口声声谈着标点。斯特拉德莱塔老g这一类事。他要你觉得,他的作文之所以做不好,仅仅是因为他把标点全放错了位置。
  在这方面他也有点象阿克莱。有一次我坐在阿克莱旁边看比赛篮球。我们队里有员棒将,叫胡维。考埃尔,能中场投篮,百发百中,连球架上的板都不碰一下。阿克莱在他妈的整个比赛中却老是说考埃尔的身材打篮球合适极了。天哪,我多讨厌这类玩艺儿。
  我在盥洗盆上坐了会儿,觉得腻烦了,心里一时高兴,就往后退了几步,开始跳起踢蹬舞来。我只是想让自己开开心。我实际上并不会跳踢蹬舞这类玩艺儿,不过盥洗室里是石头地板,跳踢蹬舞十分合适。我开始学电影里的某个家伙。是那种歌舞片里的。我把电影恨得象毒药似的,可我倒是很高兴学电影里的动作。老斯特拉德莱塔刮脸的时候在镜子里看着我跳舞。我也极需要一个观众。我喜欢当着别人卖弄自己。“我是混帐州长的儿子,”我说。我那样不要命地跳着踢蹬舞,都快把自己累死了。“我父亲不让我跳踢蹬舞。他要我上牛津。可这是他妈的我的命——踢蹬舞。”老斯特拉德莱塔笑了。他这人倒是有几分幽默感。“今天是‘齐格飞歌舞团’开幕的第一夜。”我都喘不过气来了。我的呼吸本来就十分短促。“那位领舞的不能上场。
  他醉的象只王八啦。那么谁来替他上场呢?我,只有我。混帐老州长的小儿子。”
  “你哪儿弄来的这顶帽子?”斯特拉德莱塔说。他指的是我那顶猎人帽。他还一直没看见哩。
  我实在喘不过气来了,所以我就不再逗笑取乐。我脱下帽子看了第九十遍。“今天早晨我在纽约买的。一块钱。你喜欢吗?”
  斯特拉德莱塔点点头。“很漂亮,”他说。可是他只是为了讨我欢喜,因为他接着马上说:“喂,你到底肯不肯替我写那篇作文?我得知道一下。”
  “要是我有时间,成。要是我没有时间,不成,”我说。我又过去坐在他身边的那个盥洗盆上。“你约的女朋友是谁?”我问他。“费兹吉拉德?”
  “去你妈的,不是!我不是早跟你说了,我早跟那母猪一刀两断啦。”
  “真的吗?把她转让给我吧,嘿。不开玩笑。
  她很合我胃口。”
  “就给你吧……对你说来她年纪太大啦。”
  突然间——没有任何其他原因,只不过我一时高兴,想逗趣儿——我很想跳下盥洗盆,给老斯特拉德莱塔来个“半纳尔逊”。你要是不知道什么是“半纳尔逊”,那么我来告诉你吧,那是摔j的一种解数,就是用胳膊卡住对方的脖子,如果需要,都可以把他掐死。我就这么做了。我象一只他妈的美洲豹似的一下扑到了他身上。
  “住手,霍尔顿,老天爷!”斯特拉德莱塔说。他没心思逗趣儿。他正在一个劲儿刮胡子。
  “你要让我怎么着——割掉我的混帐脑袋瓜儿?”
  我可没松手。我已紧紧地把他的脖子卡住了。
  “你有本事,就从我的铁臂中挣脱出来,”我说。
  “老——天爷!”他放下剃刀,猛地把两臂一抬,挣脱了我的掌握。他是个极有力气的大个儿,我是个极没力气的瘦个子。“哎,别瞎闹啦,”他说。他又把脸刮了一道。每次他总要刮两道,保持外表美观。就用那把脏得要命的剃刀。
  “你约的要不是费兹吉拉德,那又是谁呢?”
  我问他。我又坐到他旁边的盥洗盆上。“是不是菲丽丝。史密斯那小妞?”
  “不是。本来应该是她,后来不知怎么全都搞乱了。我这会约的是跟布德。莎同屋的那位……
  嗨。我差点儿忘了。她认得你呢。”
  “谁认得我?”
  “我约的那位。”
  “是吗?”我说。“她叫什么名字?”我倒是感兴趣了。‘“让我想一想……啊。琼。迦拉格。”
  嘿,他这么一说,我差点儿倒在地上死去了。
  “琴。迦拉格,”我说。他一说这话,我甚至都从盥洗盆上站起来,差点儿倒在地上死了。“你他妈的说得不错,我认识她。前年夏天,她几乎就住在我家隔壁。她家养了只他妈的道柏曼种大狗。
  我就是因为那狗才跟她认识的。她的狗老是到我们——”“你挡住我的光线啦,霍尔顿,老天爷,”斯特拉德莱塔说。“你非站在那儿不成吗?”
  嘿,我心里兴奋着呢。我的确很兴奋。
  “她在哪儿?”我问他。“我应该下去跟她打个招呼才是。她在哪儿呢?在侧屋里?”
  “不错。”
  “她怎么会提到我的?她现在是在b.m吗?
  她说过可能要上那儿去。不过她也说可能上西普莱。我一直以为她是在西普莱呢。她怎么会提到我的?”我心里十分兴奋。我的确十分兴奋。
  “我不知道,老天爷。请你起来一下,成不成?你坐在我毛巾上啦,”斯特拉德莱塔说。我确实坐在他那块混帐毛巾上了。
  “琴。迦拉格,”我说。我念念不忘这件事。
  “老天爷。”
  老斯特拉德莱塔在往他的头发上敷维他力斯。
  是我的维他力斯。
  “她是个舞蹈家,”我说。“会跳芭蕾舞什么的。那会儿正是最热的暑天,她每天还要练习两个小时,从不间断。她担心自己的大腿可能变粗变难看。我老跟她在一起下象棋。”
  “你老跟她在一起下什么来着?”
  “象棋。”
  “象棋,老天爷!”
  “不错。她从来不走她的那些国王。她有了国王,却不肯使用,只是让它呆在最后一排,从来不使用。她就是喜欢它们在后排呆着时的那种样子。”
  斯特拉德莱塔没言语。这类玩艺儿一般人都不感兴趣。
  “她母亲跟我们在同一个俱乐部里,”我说。
  “我偶尔也帮人拾球,光是为挣几个钱。我给她母亲抬过一两回球。她约莫进九个x,得一百七十来分。”
  斯特拉德莱塔简直不在听。他正在梳他一绺绺漂亮的卷发。
  “我应该下去至少跟她打个招呼,”我说。
  “g吗不去呢?”
  “我一会儿就去。”
  他又重新分起他的头发来。他梳头总要梳那么个把钟头。
  “她母亲跟她父亲离了婚,又跟一个酒鬼结了婚,”我说。“一个皮包骨头的家伙,腿上长满了毛。我记得很清楚。他一天到晚穿着短裤。琴说他大概是个剧作家什么的,不过我只见他一天到晚喝酒,听收音机里的每一个混帐侦探节目。还光着身子他妈的满屋子跑,不怕有琴在场。”
  “是吗?”斯特技德莱塔说。这真的让他感兴呼了:听到一个酒鬼光着身子满屋子跑,还有琴在场。斯特拉德莱塔是个非常好s的杂种。
  “她的童年真是糟糕透了。我不开玩笑。”
  可斯特拉德莱塔对这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是那些非常s情的东西。
  “琴。迦拉格,老夫爷。”我念念不忘。我确是念念不忘。“至少,我应该下去跟她打个招呼。”
  “你他妈的g吗不去,光嘴里唠叨着?”斯特拉德莱塔说。
  我走到窗边,可是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见,因为盥洗室里热得要命,窗玻璃上全是水汽。“我这会儿没那心情,”我说。我的确没那心情。做那类事,你总得有那心情才成。“我还以为她上西普莱了呢。我真会发誓说她是去西普莱啦。”我手足无措,就在盥洗室里蹭蹬了一会儿。“她爱看这场球赛吗?”我说。
  “嗯,我揣摩她爱看。我不知道。”
  “她告诉你我们老在一起下棋吗?”
  “我不知道。老天爷,我只是刚遇到她呢,”斯特技拉莱塔说。他刚搞完他漂亮的混帐头发,正在收拾他那套脏得要命的梳装用具。
  “听我说。你代我向她问好,成不成?”
  “好吧,”斯特拉德莱塔说,可我知道他大概不会。象斯特拉德莱塔那样的家伙,他们是从来不代别人问候人的。
  他回房去了,可我仍在盥洗室里呆了一会儿,想着琴。随后我也回到了房里。
  我进房时,斯特拉德莱塔正在镜前打领带。他这一辈子总有他妈的一半时间是在镜子面前度过的。我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望了他一会儿。
  “嗨,”我说。“别告诉地我给开除了,成不成?”
  “好吧。”
  斯特拉德莱塔就是这一点好。在一些小事情上,他跟阿克莱不一样,你用不着跟他仔细解释。
  这多半是因为,我揣摩,他对一切都不怎么感兴趣。这是真正的原因。阿克莱就不一样。阿克莱是个极好管闲事的杂种。
  他穿上了我那件狗齿花纹的上衣。
  “老天爷,可别全都给我撑大了,”我说。“我还只穿过两回哩。”
  “我不会的。他妈的我的香烟到哪儿去了?”
  “在书桌上。”他老是记不得自己搁的东西在什么地方。“在你的围巾底下。”他把香烟装进了他的上衣口袋——我的上衣口袋。
  我突然把我那顶猎人帽的鸭舌转到前面,算是换个花样。我忽然精神紧张起来。我是个精神很容易紧张的人。“听我说,你约了你的女朋友打算上哪儿呢?”我间他。“你决定了吗?”
  “我不知道。要是来得及,也许上纽约。她外出时间只签到九点三十,老天爷。”
  我不喜欢他说话的口气,所以我说:“她所以只签到九点三十,大概是因为她不知道你是个多漂亮、多迷人的杂种。她要是知道了,恐怕要签到明天早晨九点三十哩。”
  “一点不错,”斯特拉德莱塔说。你很难一下子惹他生气。他太自高自大了。“别再开玩笑了。
  替我写那篇作文吧,”他说。他已经穿上了大衣,马上准备走了。“别费太大劲儿,只要写篇描写的文章就成。可以吗?”
  我没回答他。我没那心情。我只说了句:“问问她下棋的时候是不是还把所有的国王都留在后排。”
  “好的,”斯特拉德莱塔说,可我知道他决不会问她。“请放心,”他砰的一声关上门,走出了房间。
  他走后,我又坐了约莫半个小时。我是说我光是坐在椅子里,什么事也不做。我一心想着琴,还想着斯特拉德莱塔跟她约会。我心绪十分不宁,都快疯了。我已经跟你说过,期待拉德莱塔是个多么好s的杂种。
  一霎时,阿克莱又闯了进来,跟平常一样是掀开淋浴室门帘进来的。在我混帐的一生中,就这一次见了他我从心底里觉得高兴。他给我打了岔,让我想到别的事情上去。
  他一直呆到吃饭的时候,议论着潘西里面他所痛恨的一切人,一边不住地挤他腮帮上的一个大粉刺。他甚至连手绢也不用。我甚至都不认为这杂种有手绢,我跟你老实说。至少,我从来没看见他用过手绢。
  第05节
  在潘西,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们总是吃同样的菜。这应该算是道好菜,因为他们给你吃牛排。我愿意拿出一千块钱打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星期天总有不少学生家长来校,老绥摩大概认为每个学生的母亲都会问她们的宝贝儿子昨天晚饭吃些什么,他就会回答:“牛排。”多大的骗局。
  你应该看看那牛排的样子,全都又硬又g,连切都切不开。而且在吃牛排的晚上,总是给你有很多硬块的土豆泥,饭后点心也是苹果面包屑做的布丁,除了不懂事的低班小鬼和象阿克莱这类什么都吃的家伙以外,谁都不吃。
  可是我们一出餐厅,不禁高兴起来。地上的积雪已有约莫三英寸厚,上面还在疯狂地下个不停。
  那景s真是美极了。我们立刻打起雪仗来,东奔西跑阉着玩。的确很孩子气,不过每个人都玩得挺痛快。
  我没有约会,就跟我的朋友马尔。勃罗萨德——那个参加摔j队的——商量定,打算搭公共汽车到埃杰斯镇去吃一客汉堡牛排,或者再看一场他妈的混帐电影。我们两个谁也不想在学校里烂p股坐整整一晚。我问马尔能不能让阿克莱跟我们一块儿去,我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阿克莱在星期六晚上什么事也不做,只是呆在自己房里,挤挤脸上的粉刺。马尔说能倒是能,不过他并不太感兴趣。他不怎么喜欢阿克莱。不管怎样,我们俩都各自回房收拾东西,我一边穿高统橡皮套鞋什么的,一边大声嚷嚷着问老阿克莱去不去看电影。他从淋浴室门帘听得见我说话,可是他并不马上回答。他就是那样一种人,问他什么事都不肯马上回答。最后他从混帐门帘那儿过来了,站在淋浴台上,问我还有谁同去。他老是打听什么人去什么地方。我敢发誓,这家伙要是在哪儿沉了船,你把他救到一只他妈的船里,他甚至在跨上救生船之前都要打听是哪个在划船。我告诉他说还有马尔.勃罗萨德同去。他说:“那杂种……好吧。等我一会儿。”听起来倒象是他在给你很大面子呢。
  他总要过那么五个钟头才能收拾停当。在他收拾打扮的时候,我走到自己的窗口,打开窗,光着手捏了个雪球。这雪捏起雪球来真是好极了。不过我没往任何东西上扔。我本来要往一辆停在街对面的汽车上扔,可我后来改变了主意。那汽车看去那么白,那么漂亮。跟着我要往一个救火龙头上扔,可那东西也显得那么白,那么漂亮。最后我没往任何东西上扔,只是关了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雪球捏得硬上加硬。后来,我、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三个一起上公共汽车的时候,我手里还捏着那个雪球。公共汽车司机开了门,要我把雪球扔掉。我告诉他说我不会拿它扔任何人,可他不信。人们就是不信你的话。
  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两个都已看过正在上演的电影,所以我们只是吃了两客汉堡牛排,玩了会儿弹球机,随后乘公共汽车回潘西。我倒不在乎没看到电影。好象是个喜剧,凯利。格兰特主演,反正是那一套玩艺儿。再说,我过去也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一起看过电影,他们两个见了一些毫不可笑的事物,都会笑得象个疯子似的。我甚至不乐意坐在他们身旁看电影。
  我们回到宿舍里,还只八点三刻。老勃罗萨德是个桥牌迷,一回到宿舍,就到处找人打牌去了。
  老阿克莱在我房里呆了会儿,只是为了换换口味。
  不过这次他不是坐在斯特拉德莱塔椅子的扶手上,而是g脆躺在我的床上,他的整个脸儿还都贴在我的枕头上。他开始用极单调的声音嘟嘟哝哝地说起话来,同时一个劲儿挤着满脸的粉刺。我给了他总有一千个暗示,都没法把他打发走。他只顾用那种微单调的声音絮絮地谈着今年夏天他怎样跟一个小妞儿发生暖昧关系。这事他跟我说道总有一百遍了,每次说的都不一样。这一分钟说是在他表兄的别克牌汽车里跟她胡搞,下一分钟又说是在什么海滨木板路下面。全是一派胡言,自然啦。在我看来,他倒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童男。我怀疑他甚至连女人摸都不曾摸过一下哩。嗯,我最后不得不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说,我要替斯特拉德莱塔写一篇作文,他得他妈的给我出去,好让我凝神思索。他最后倒是出去了,可是跟往常一样磨蹭了半天才走。他走后,我换上睡衣和浴衣,戴上我那顶猎人帽,开始写起作文来。
  问题是,我实在想不起有什么房间、屋子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可以照斯特拉德莱塔说的那样加以描写。至少我自己对描写房屋之类的东西不太感兴趣。因此我索x描写起我弟弟艾里的垒球手套来。
  这题目例极容易描写。的确容易。我弟弟是个用左手接球的外野手,所以那是只左手手套。描写这题目的动人之处在于手套的指头上、指缝里到处写着诗。用绿墨水写成。他写这些诗的目的,是呆在野上遇到没人攻球的时候可供阅读。他已经死了,是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r我们在缅因的时候患白血球病死的。你准会喜欢他。他比我小两岁,可比我聪明五十倍。他实在聪明过人。他的老师们老是写信给我母亲,告诉她班上有他那么个学生他们有多高兴。而他们也决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们说的确是心里话。他不仅是全家最聪明的孩子,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是最讨人喜欢的孩子。他从来不跟人发脾气。
  大家都认为有红头发的人最最容易发脾气。可艾里从来不发脾气,他的头发倒是极红极红。我来告诉你他有什么样的红头发吧。我十岁就开始打高尔夫球,我还记得十二岁那年夏天,有一次正在打高尔夫球,我忽然觉得只要猛一转身,就会看见艾里。
  我转身一看,果然不错,他正坐在篱笆外面的自行车上呢——围着高尔夫球场有道篱笆——他坐在离我约莫一百五十码的地方,在看我打球。他就有那样的红头发。可是天哪,他真是个好孩子,嘿。他往往在饭桌上忽然想起什么,一下子笑得不可开j,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我还只十三岁的时候,他们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为我用拳头把汽车间里的玻璃窗全都打碎了。我并不怪他们,我真的不怪。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汽车房里,用拳头把那些混帐玻璃窗全都打碎了,光是为了出气。
  我甚至还想把那年夏天买的那辆旅行汽车上的玻璃也都打碎,可我的手已经鲜血淋漓,使不出劲儿了。这样做的确傻得要命,我承认,可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在g什么,再说你也不认识艾里。现在到了y雨天,我那只手仍要作痛,此后也一直攥不拢拳头一一我的意思是说攥不紧——可是除此以外我并不怎么在乎。我是说我反正不想当他妈的外科医生或者小提琴家什么的。
  嗯,这就是我给斯特拉德莱塔写的作文。老艾里的垒球手套。那手套凑巧在我的手提箱里,我就把它取出来,抄下写在上面的那些诗。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把艾里的名字换了,不让人知道这是我弟弟的名字而不是斯特拉德莱塔弟弟的名字。
  我并不太愿意这么做,可我一时想不起有什么其他东西可以描写。再说,我倒是有点儿喜欢写这题目。我写了约莫一个钟头,因为我得使用斯特拉德莱塔的混帐打字机,使起来很不顺手。我没有用自己打字机的原因是我已把它借给楼下的一个家伙了。
  我写完的时候,约莫是十点三十分,我揣摩。
  我一点不觉得困,所以走到窗口往外眺望一会儿,雪已经停了,可是每隔一会儿,你就可以听见一辆抛锚的汽车发动引擎的声音。你还可以听见老阿克莱打呼噜的声音。就从混帐的淋浴室门帘那儿传来。他的鼻腔有毛病,睡着的时候呼吸不怎么畅快。那家伙简直样样毛病都全了。鼻腔炎,粉刺,黄牙,口臭,灰指甲。你有时真不禁有点替这个倒楣的婊子养的难受呢。
  第06节
  有的事情很难回忆。我现在正在回想斯特拉德莱塔跟琴约会后回来时候的情景。我是说我怎么也记不起我听到他混帐的脚步声从走廊传来时我到底在g什么。我大概还在往窗外眺望,可我发誓说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原因是,我当时心里烦得要命。我要是为什么事心里真正烦起来,就不再胡闹。我心里一烦,甚至都得上厕所。只是我不肯动窝儿,我烦得甚至都不想动,我不愿随便动窝儿打断自己的烦恼。要是你认识斯特拉德莱塔,你也一准会心烦。我曾跟那杂种一块儿约会过女朋友,我知道我自己说的什么。他这人不知廉耻。他真是这样的人。
  嗯,走廊上铺着厚厚的油毡,你听得见他那混帐的脚步声正往房里走来。我甚至记不起他进来的时候我到底坐在什么地方——坐在窗边呢,还是坐在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椅子上。我可以发誓,我再也记不得了。
  他进来的时候没事找碴儿,怪外面天气太冷。
  接着他说:“他妈的这儿的人都到哪儿去了?简直象个混帐停尸场。”我甚至都没肯答理他。谁叫他自己他妈的那么傻,都不知道这是星期六晚上,大伙儿不是外出度周末,就是睡觉或回家去了,所以我也不会急于告诉他。他开始脱衣服。关于琴的事他一字没提。连吭都没吭一声。我也和他一样。我只是拿眼望着他。他呢国家主义派中国20世纪20年代出现的推崇国家主义的,只是就我借给他穿狗齿花纹上衣的事向我道谢了一声。他把上衣搭在一个衣架上,放进了壁橱。
  后来,他在解领带的时候,问我替他写了那篇混帐作文没有。我对他说就在他自己的混帐床上。
  他走过去一面解衬衫钮扣,一面看作文。他站在那儿,一边看,一边用手摩挲着自己光着的胸脯和肚皮,脸上露出一种极傻的神情。他老是在摩挲自己的肚皮和胸脯。他疯狂地爱着自己。
  突然他说:“天哪,霍尔顿。这写的是一只混帐的垒球手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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