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芒万丈(明星文)》48-55

  ☆、48 安慰
  “鸣海!你,你怎麽在这里?”黎舒诧异的看著郑鸣海,“你不是在北京吗?”
  郑鸣海嘿嘿露齿一笑,昏暗的灯光下,越发显得眉目英挺,他亲昵的拍了拍黎舒的脸道:“安妮跟我讲的。其实我前几天就到了,我要不来,你再跟人跑了怎麽办?”
  黎舒有些尴尬又有些感动,他瞪了眼前排的安妮,心想这小丫头到底帮谁啊,成天乱来。安妮明白他的意思,冲他吐吐舌头,举手在脸庞做了个v字:“舒哥,我只想你开心嘛。”
  黎舒无奈的摇摇头,伸手拍了把她的头道:“行了,总有天你得把我卖了。现在几点?我们去机场来得及吗?我想现在走。”
  郑鸣海将他拦腰搂到怀里,对他摇头,“不急,今天太晚了。”说完压了他在身下,低头就亲。
  安妮mm鼻子,讪讪的转过头,臊得满脸通红。她一开始就知道黎舒是弯的,以前也不是没见过他跟老板亲热的样子,早就见惯不怪,可从来没见过黎舒这麽……这麽让人脸红心跳的样子……
  大约,是郑鸣海太男人了吧,她想,随後又觉得沮丧,她以前真是瞎了眼,才会以为郑鸣海是直男啊……
  这边安妮在胡思乱想,黎舒与郑鸣海已经吻够,放开了对方。他们注视著彼此,同时唤了声对方的名字,有太多的话想说,却无从说起。最终还是黎舒败下阵来,长吁了一口气靠到他怀里,僵硬了许久的身体终於慢慢放松,他伸手m著郑鸣海略微有些扎手的下巴,低声道:“谢谢你……”
  郑鸣海捧住他的脸,与他额头相抵,看著他的眼睛道:“你永远不用跟我说谢谢。”
  脸上泪痕还未干,黎舒便笑了,他轻启双唇,探了舌尖出来再次缠上郑鸣海,“谢谢你……谢谢你爱我……”
  爱语在唇齿缠绵间湮没,汽车在飞驰,黎舒一面吻他,一面透过他的发梢、睁大了眼睛看这座繁华的城,它有太多的灯火,那些彻夜不眠、五颜六色的光哗啦啦的在车窗外飞过,像流淌的河流,时光的河流,奔腾不息,没有尽头,太多的故事太多的情绪跟著它们飞逝,最後悄无声息的消散在风里。
  黎舒带郑鸣海回了自己的练习室,这是对他而言比家还重要的地方。他是工作狂,一旦开始写歌,或者是练歌排舞、准备演出,他真的可以连续一两月也不回家去。荣先生经常过来逮他,无奈此人经常作息颠倒觉也不睡,别人该休息亲热的时候,他却两眼放光正是来劲,荣耀锦又气又心疼,同他抗议,他就说这不是你教我的吗,你告诉我香港人为什麽出色,就是比别人都努力,都能拼,你不拼,出不了头啊,我不能辜负荣老板的栽培啊!
  荣耀锦气鼓鼓的去睡,到了後半夜黎舒偷偷钻到被窝里去缠他,阿锦,阿锦……
  不过这也是从前的事了。黎舒现在带了郑鸣海来,一进门两人就开始搂著彼此脱衣。他俩在北京时倒还没这麽饥渴,除了刚回去的第一天两人闹得厉害,後来黎舒越来越不好意思,虽然已做了情人,相处时倒还是像朋友多。郑鸣海憋屈得很,又不愿勉强他,凡事只由他。今天黎舒这麽主动,他知他是受伤太深,像头小兽一样急需舔舐抚慰,但心疼的同时,也还是忍不住心里乐得发疯。
  黎舒光裸著身体抱著郑鸣海的脖子,双腿跨在他腰上,与他深吻,还未走到床,就已经开始蹭郑鸣海的那g东西,恨不得即刻开干。他脱衣服麻利得很,他的原则是要麽不做,要做就直奔主题,没两分锺便将两人都剥个j光。郑鸣海狠拍了一把他的臀,憋著气把他扔上床,刚俯身压上去,黎舒便抬起一条腿,勾住他的腰,抬手揉了揉眼睛,哑著嗓子道:“来。”
  郑鸣海差点鼻血都掉出来,他咬著牙,逮住黎舒的脚踝,将他的一条腿折到x口,手指伸到黎舒嘴里沾了些唾y,立刻顺著腰线m下去,往他股间的紧闭的褶皱里探。
  黎舒的鼻中发出模糊的呻吟,他突然有些想哭,心中压了太多悲喜,闷得要爆炸一样。他偏了头闭上眼睛,不去看郑鸣海,却被他捉了下巴正过脸来,被迫抖著睫毛接受他的注视,他的目光像火一样烫,同那个一点点撬开他的身体的坚硬器官,一样的烫。郑鸣海低下头,chu重的喘息扑面而来,是他的味道,毫无疑问,他伸出略微有些chu粝的舌舔他的眼睛,迫使他睁开眼看他,“黎舒,看著我,我来了……”
  第二天香港是个大晴天,阳光正好。黎舒太长时间没睡过好觉,醒来时已是下午,他伏在郑鸣海身上笑,感到一颗痛到麻木冰冷的心终於回血,他已经很久没像昨晚那样,与人忘情放肆的爱一场。伸了懒腰起床,身後却阵阵抽痛,果然还是放肆过头,再看郑鸣海,一脸满足的睡得正爽。黎舒带了怨气,便抬腿踹还在熟睡郑鸣海:“快起来!你倒睡得香!”
  郑鸣海条件反s,抬腿反压住黎舒,展臂将他捞到怀里,他闭著眼睛,用下巴一阵猛蹭他的脖子。黎舒哈哈笑著赶紧躲,郑鸣海的胡茬太厉害,总戳得他又痒又痛,黎舒想报复也去蹭他,奈何这位大哥却是皮糙r厚,觉也不觉得。
  黎舒拉了他去刮脸,练习室的条件要比家里差得多,两人挤在镜前很有些勉强,不像他家里,主卧的浴室里并排一人一个玻璃面盆,墙上的镜子也超大,舒服又宽敞,只是挤一块儿的这种亲密暧昧,却也感到不到的。郑鸣海两三下将自己收拾干净了,岔了双腿站在他身後紧贴著,非要帮他刮脸。他小心翼翼的拿了电动剃须刀,一点一点的在他脸上推,清出一小片皮肤,抹干净泡沫就凑上去亲一口,再一小片,再亲一口。
  才刮到一半,黎舒耳g都红透,掰开他的脸骂:“r麻死了,亲什麽!”
  “哎哎哎,别乱动!”郑鸣海一个不留神,差点将剃须刀戳到他嘴上,赶紧夹紧双腿,把他固定在怀里,“你看要这是刀,准出事不可,还没完事,再忍忍。”
  这回郑鸣海老实了不少,安安静静的弄完,没再逮著脸猛亲。他搂著黎舒把下巴搁在他的肩头,看著镜子的两人,恍恍惚惚分明看见黎舒曾经的样子,轻叹一口气道:“你真的一点儿没变。”
  黎舒扬扬眉,看著镜中的两人,心想怎麽会没变,你从前会这样抱著我?他略微偏过头,斜睨著他:“睁眼说瞎话!”接著又拍了把大腿,“你倒是变太多了!”
  郑鸣海抱得太紧,胯间那团东西,又硬硬的抵著他,黎舒只好仰著头软了声音求饶:“喂……算了吧,我腿都软了……”
  “……好。”郑鸣海哑著嗓子放开他,黎舒刚一脱离他的怀抱,又不甘心,拉回来在他肩上啃了一口,这才完全松手。
  黎舒笑著走回卧室,打开衣柜翻了衣服换上,边穿边说:“我们这就走吧,我等下就跟安妮打电话。”
  郑鸣海裸著上身,抬手扶在门框上看他换衣,笑著问他:“你真舍得?”
  黎舒头也不回,翻出手机打开电源,“我有什麽舍不得”
  话音刚落,便见手机里劈里啪啦一堆短信进来,全是荣耀锦,避也避不过。
  从凌晨1点到今天早上,断断续续发了十来条。他与郑鸣海缠绵的时候,荣先生想必是几乎一夜未睡。黎舒犹豫了一下,只打开了最後两条:黎舒,我知你怨我,但我还是讲,你回来,其它可以先不谈,做完巡演再说。我从前说过要将最好的给你,绝不会食言。
  最後一条:你甘心就这样结束?我太明白你,你不会甘心。黎舒,你再信我一次,若是林义在,也会对你这样讲的。
  啪的一声扣了电话,黎舒神色有些复杂,想了几秒正要回短信,安妮的电话进了来,说是王导约他喝下午茶。他是香港极有名的大导演,昨天他们在葬礼上还见过,又是林义的多年好友,黎舒自然是当长辈一样看待,怕失了礼数,赶紧打电话过去约人。
  “鸣海,你等我好不好?”黎舒带了歉意走过去搂了郑鸣海的脖子,仰著头在他唇上啄了一口:“我去见王导,回来我们就走,你等著我。”
  “行,”郑鸣海捧著他的脸轻轻拍了拍,“我明白,你把你的事情做好,咱们不急。”
  “嗯,谢谢你,你真好,你能来真的太好了。”黎舒笑盈盈的搂了他又亲一口,眼里漾满温柔,“你对我真好。”
  郑鸣海望著黎舒离去的方向,m著自己发麻的嘴唇发呆,明明只是浅浅一碰,也像过电一样。他有些不服气,黎舒说他r麻,可黎舒也不遑多让,这分明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嘛!
  作家的话:
  谢谢hikaruchan和拂晓仲夏的礼物,特别是拂晓仲夏的留言看得我开心死啦~~~
  要知道这文冷得已经让我绝望了啊t_t每次更新只有十几票而已。。。也就是说,不到十个人,可能就只有五,六个读者觉得还不错的吧。。。
  这终於让我知道,原来我真写得这麽差。。。原来不写r,真的没人看啊。。。t_t
  但是绝望的时候,又总有人会给我希望,你们真是太残忍啦。。。。t_t
  ☆、49 情与义
  王安伦约了黎舒在家老字号茶餐厅见面,这里经常有圈内人来,老板见惯不怪,直接领黎舒进楼上包房,他已经在等。
  王安伦上楼时顺手拿了今日的几份报纸,昨天葬礼占了极大版面,家家讲得不同,就没哪家肯讲黎舒的好。他不禁摇头,想林义还在的话,也得给气死。早上记者采访时他替黎舒说话,再次澄清传闻,什麽遗产都留给黎舒g本是子虚乌有的事。别说黎舒这样的关系,就真是同x伴侣,也未必能保障权益。g据遗嘱,林义的钱一半捐了慈善基金,一半留给了姐姐一家人,王导帮他整理了遗物,发现有适合留给黎舒的,便带来给他。
  “来啦!坐!”王导同黎舒招手,他五十多岁,头发已经大半花白,跟林义随和的风格不同,王安伦刺蝟一样的短发,gg都朝著天,又留了撇一字胡,看来严厉得很。但他对黎舒倒是笑眯眯的,一来就推了桌上的点心招呼他吃:“来坐来坐,看你,脸色这样差,吃点东西先。”
  黎舒自我感觉j神不错,也并不饿,但也乖乖的低头吃了几口云吞。这家的东西做得好,云吞皮薄r鲜,嫩红虾r很有嚼头,反而把肚里的馋虫勾了起来,埋头将面前几样点心吃了个干净,这才抬起头来:“谢谢。”
  “啊,这里味道不错吧,”王导喝了口茶,满意的点点头:“这才对嘛,j神好多了。我跟林义以前常常来这里,几十年都未变过。”
  “嗯,他从前也带我来过。”黎舒面上也浮起了微笑,“刚来香港的时候他就常常带我来,还买夜宵带回来给我。香港的东西真好吃,我开始时喝不惯冻鸳鸯,觉得味道奇怪,後来就很喜欢了。”
  “哈哈,那时候就常听他提起你,他经常得意,说他捡到个宝,以後你一定会成大明星。”黎舒吃完,王导叫服务生收了东西,拿出个相薄来,翻开给黎舒看。
  “他的眼光一直很准,你看看,这里面都是他带过的人,哪个是没成名的。”
  往昔的岁月,都浓缩在这本厚厚的相薄里,开始的照片已经褪了色,上面的人吹著高高背头,或者留齐耳的中分。年年岁岁,一张张看著眼熟的脸孔,被记录下来的永远是最鲜活青春的时候,只有一旁的林义,随著时光飞逝,慢慢的、没有任何掩饰的独自老去。
  “你来得晚,没赶上好时候。”王导抿了口茶,眯著眼说道:“从前香港电影音乐多风光,现在都不行罗,我的片子都推到明年,哪像以前,一个大导演一年拍几部也是有的。”
  两人翻到後面,大概从□□年前起,照片里就没有别人,只有黎舒。王导又笑了:“看,全都是你。”
  “我们那时候常常笑他,说你喜欢就去追啊,装纯情做给谁看。我们一说,他就生气,说你们不要乱讲,什麽追不追的,我都可以做他的父亲!你们懂不懂艺术,喜欢一朵花就一定要摘下来吗?──你听这话可笑不可笑,倒成我不懂艺术了!”
  王导看黎舒面上尴尬,又眨眨眼、神神秘秘的说,“嘿,你知道他怎麽讲你吗?”
  黎舒茫然的摇头,王安伦撸了袖子,夸张的学著林义的腔调,双手一摊道:“他不会喜欢我啦,他喜欢靓仔啦,诶,我看他迟早会喜欢阿锦的!”
  “噗──”黎舒差点一口水喷出来,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林义这样看他。他涨红了脸,叫道:“不要笑我了!”
  说完又同王导一起笑,笑得眼角都涌了泪光,他半垂著眸,声音很低:“他待我太好,我却不帮不了他。他的恩情,我永远还不完了。”
  “你不必这样讲──”王导拍拍他的肩安慰道,“你不知这两年他有多开心,他还常笑我,说到时候我那亲儿子有你一半好,我都该烧高香了!”
  “林义出柜出得早,年纪轻的时候就跟家里闹翻了。我都不理解他,你这又是何必,他偏说要什麽都可以不要,就要一世自在。”王导垂下头,也很是感慨,他自己并不是gay,圈内朋友这样的见太多,但真像林义这样洒脱一辈子的,却并不多。
  他又对黎舒竖大麽指,“黎舒,你为他做的,我看得到,你有情有义,很好。以後你要是有什麽困难,我一定帮。上次我们讲的电影,一样做数的,到时候我来找你演,只要你愿意,我就一定帮你。”
  黎舒抱著相簿离开,紧紧的裹在怀里,它太沈,似是一个人的一生,几乎所有的回忆,都在他的怀里。林义的感情,黎舒怎可厚著脸皮说全然不知,但他确确实实,他无法回应。尽管如此,林义给他的一切,又远比爱情本身多太多,重得太多了。
  他还记得从前他刚到香港时林义就对他讲,你的条件很好,想走近路不是没机会,但是我不想你过早的轻易得到和满足,我情愿你走点弯路,一步一个脚印的来。
  黎舒起初不懂什麽叫做“走近路的机会”,没多久便懂了,然後才明白,他与荣耀锦之间的那点事情,简直算得了什麽。
  多久以前的事情了,黎舒已经很久未记起。他年轻莽撞自以为是,偷偷从林义家搬出来,总认为自己不用依靠任何人,不用欠任何人的情,也能活得下去。他这麽幼稚骄傲,成天像只刺蝟,拒人於千里,他们也没有看轻他,没有放弃他,依然愿意帮他。
  黎舒抱紧了相薄,翻出手机来再看昨晚荣耀锦的短信,除了最後两条,前面十几条都混乱不堪,绝对是喝醉了酒。
  黎舒抱紧了相薄,翻出手机来再看昨晚荣耀锦的短信,除了最後两条,前面十几条都混乱不堪,绝对是喝醉了酒。
  他指责他不爱他,说他多年感情都白费,说你当我是什麽,用过就扔!
  一会又跟他道歉,说什麽我爱你,我对不起你不是因为不爱你,我的命都可以给你怎麽会不爱你。
  一会又讲黎舒你爱我的对不对,你这样伤心,我也伤透了心,你原谅我好不好,你要我怎麽样都可以,我只要你。
  这话刚说完,这男人却又讲黎舒你真的忘了我有多爱你吗,我真後悔,真後悔了你就不能再爱我了吗……
  黎舒,我爱你如初,无时无刻都没忘记过你,我谁也不想碰,只想要你,黎舒……
  啪!黎舒再次合上手机,这些疯话,这些疯话……
  他每个字都信。他的每一字都是真,荣耀锦有多爱他,黎舒完全没有丝毫的怀疑。
  可正因如此,他更难以忍受背弃。
  黎舒仰著头,看窗外一栋栋华灯初上的林立楼宇,他们离得这样近,密密扎扎,没有间隙,就像随时要扑倒下来,将他淹没,让他再找不到自己。他无意识的拿头不断的磕著玻璃,那些光影在眼中摇晃个不停,炫目得让人恶心
  ,他在心中不停的念,阿锦,阿锦,你如此爱我,只有我却还是不够吗,不能满足吗,我要做到怎麽样,才能让你除了我什麽都不要,这是不可能的是吗……
  没有答案,他想他们两个人都找不到答案吧。他们曾经如此的接近,几乎互为血r互为表里,现在却还是要各奔东西。
  黎舒留著眼泪又将短信翻出来,一条条的删了,看他说过的那些话,都被清进垃圾箱里。只留下最後那两条,非常理智非常清醒的劝他回来开演唱会的那两条,他抖著手指,回了一个字加一个句号:好。
  然後黎舒关了机,简单的一个动作,叫他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他知道就只这一个字,那个男人就会为他做一切事情。
  如果他输了,就此萎靡,他和林义,会比他还更加的无法接受,无法甘心。
  回到练习室的时候,黎舒走路飘飘忽忽,直到听到吉他声才清醒。郑鸣海拿著他写的谱子在弹,见他进来,郑鸣海抬头对他一笑:〃这歌真不错,你什麽时候写的?〃
  黎舒没有回答他,他直直的走到他面前,蹲下身来,手搭到他的琴弦上,看著他的眼睛道:〃鸣海,我不能现在就跟你回去,我答应了荣耀锦,把巡演做完。〃
  郑鸣海脸上并未露出诧异的表情,他放下吉他,站起来牵住黎舒的手,〃来。〃
  黎舒有些不解的跟著他,他领著黎舒到练习室的大门口,从外到里挨著走。
  〃这个最大的房间是舞蹈室,用来排舞?〃
  〃是。〃
  〃这是录音室?〃
  〃嗯,我习惯自己在家录demo。〃
  〃乐队在这里?〃
  〃是啊,他们常来,我都是在这个房间练歌的,跟排舞那边并不冲突。〃
  〃这个呢,你在这里写歌。〃
  〃是……这间最舒服……谁也不会来打搅。〃
  郑鸣海注意到墙上的照片,大多是宝丽来,四四方方的尺寸,镶了白边,那时那地那刻,及时迅速的定格。郑鸣海喜欢有张他与林义的合影,他在拍照的一瞬抢了林义的鸭舌帽扣在自己头上,笑得超开心,一脸调皮,林义在一边张大了嘴,光著头惊恐万分。旁边还有许多荣耀锦,有他俩穿著一式一样的大衣,同时在雪地里回过头来笑。
  郑鸣海叹了口气,拿起一张标了世界巡演日本站後台的照片,上面黎舒坐在椅子上,埋著头穿鞋,身体瘦瘦的,缩成一团,可是那样的美。
  他知道黎舒的亚洲巡演,在他刚刚大红大紫的时侯,出到第四张专辑,荣氏就给他做了国际级的巡演,那时侯媒体都说他冒进,等著他出丑,谁知完成之後,黎舒便奠定了在华语乐坛不可动摇的地位。
  〃你跟我说不回去,我一点也不奇怪。在今天之前我毫不怀疑我能带走你,直到刚才明白,我不能。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拥有了属於你的整个世界,经历了这麽多事情。〃
  黎舒看到郑鸣海有些落寞的脸,忙焦急的解释!〃不是的鸣海,我只是……〃
  〃我知道,〃郑鸣海打断他,他将手指摁到他的唇上,〃我都明白,能理解,并且我支持你。〃
  〃黎舒,无论你做什麽决定,我都会帮你,你不要想甩掉我,我不会离开你。〃郑鸣海笑了,〃我在你生命中已缺席太久,现在回来了,就会把一切都给你,用尽我所有,去爱你。〃
  黎舒听了郑鸣海的话,扑上来紧紧搂住他,泣不成声。郑鸣海像哄孩子一样哄著他,心里充满了柔情。他未告诉黎舒,下午荣耀锦来过,他们差点打一架,不过看他那副宿醉未醒的落魄样,郑鸣海还是很大度的未动手打他。他骂荣耀锦,黎舒有什麽不好!你凭什麽将他藏著掖著,你敢跟人说你爱他吗?!你***g本不敢!
  你懂个屁!光是爱情就能解决问题?
  你才不懂!郑鸣海抓了荣耀锦的衣领,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东西!
  〃黎舒,黎舒……我爱你……〃
  ☆、50 相伴
  收到黎舒的“一声令下”,荣耀锦激动得狠拍了把扶手,差点从椅子里跳起来!
  他立刻通知自己的助理,要所有人按原计划开始正式筹备黎舒的演唱会。在黎舒回来之前,荣氏就已经将一切谈妥,连场地合同也已签好──如果等黎舒做了决定再行动,是没可能来得及的,红馆的档期,可得用抢。
  荣耀锦舒了口气,伸了个懒腰,难得的开心又愉悦,他终会要他们知道,他是对的。他点了只烟,又给黎舒拨电话,也没什麽特别想要说,就是想听听他的声音,仅此而已。
  黎舒却关了机,荣耀锦一下子像被戳了洞的皮球,焉了。
  妈的,肯定又跟姓郑的鬼混去了!一这样想,荣耀锦立刻气得嘴歪,一颗心像给人扔进油锅,生生的给煎了炸了,如万箭锥心,疼得要命。他有时候真想不通,这郑鸣海有什麽好,怎麽黎舒见了就走不动路似的,以前这样,现在还这样;他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何变得今日这样蠢。他长叹一口气准备回家看看他们的猫,医院又打电话来,蔓薇问为何今天没去看她。
  安慰了几句,荣耀锦捏著电话自己又开始发笑,捏著拳头敲自己的额,真的有种焦头烂额的感觉,瞧瞧他这干的叫什麽事情,他所做的一切,究竟还有没有意义?
  可不论有没有意义,还是得打起j神去做他该做的事情。他是男人,怎可就此收手,同时他也不能对不起任何人。
  以往黎舒的演唱会通常都是林义任总监,荣耀锦只挂出品人的名,很多事情已经很久没亲自去做。现在他再次亲自出马,从企划,宣传,营销,到现场的各个环节,他都亲手去抓。黎舒同意的当夜,荣氏即放出消息,第二天铺天盖地的新闻,再一日之後,荣氏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黎舒与荣耀锦一道出席,在久违的媒体歌迷前露面。
  荣耀锦有时候会想,黎舒的“绝情”未尝不是件好事,再怎麽伤心,他抹抹脸也就过了,在人前依旧是最完美的姿态。他显得安静,嘴角从始至终都噙著笑意,礼貌而疏离,只在望向歌迷群时那笑意才能直达眼底。
  荣耀锦未安排媒体问答环节,发布会非常简短,他在结束时对记者说黎舒无需任何解释,希望大家只关注音乐本身。
  对於这种冷淡到傲慢的态度,媒体买不买帐他不知道,歌迷却一定买帐,现场的歌迷一直在後面唤他的名字,开票当日,头批十天的票即在络上售罊,再加上後期的宣传,可以预见场场爆满,绝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荣氏是架j密的机器,它曾经在香港唱片业最发达的时期无比辉煌过,也曾在荣耀锦接手前落入低谷,但它最终还是挺过来了,曾与它并肩的公司早就消失,只有它直到今日,仍然保持著最良好的运转,说它是如今华语乐坛中专业程度最高的公司,也是不为过的。而黎舒也是如此,一旦进入备战的状态,他便真能将所有情绪都抛下,只做那个作为歌手的黎舒。
  他是歌手,也是导演,每天都和荣耀锦一起开会,和舞台监制、执行一起商讨每个细节,不断的有新东西从脑子里冒出来,然後跟舞台监制一起商讨实施的可能,不到最後绝不放弃。
  郑鸣海这次不再做他的嘉宾,只做他的吉他手,他要整场每天都站在他的身後为他弹琴。
  上次合作的时候,郑鸣海只是直接参与巡演,那时他以为黎舒已经够忙,现在才知道,筹备阶段才真叫忙。黎舒的时间被分割成一块又一块碎饼,没有片刻的停息,他的练习室也是整日的车水马龙,人来了一拨又一拨。他渐渐的又开始不怎麽吃东西了,只往嘴里塞大把大把的药片,j神却出奇的好,’整日目光都是亮的,脸颊也透出红润的色泽来。
  他又重排了舞,说起来和上次比只是有“小小的”变化,但真的要做到尽善尽美,也十分不易。直到深夜,舞蹈室里还亮著灯,黎舒随著音乐在舞伴的带领下不断的起伏,跳越,贴著高大英俊的男舞著舞动身体,即使穿宽松的t恤也热辣至极。
  “谢谢!”
  音乐结束,黎舒维持在舞伴怀中半躺的姿势,对他笑了。
  “这是我的荣幸。”
  他的笑能将人心都化去,再辛苦也是值得的。何况与他合作,参与他的show,对於每个人而言所有的付出也都是值得,都会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加上极光彩的一笔。
  “没想到你这麽喜欢跳舞。”
  郑鸣海在一旁鼓掌,“非常b啊。”
  这时候的黎舒道显得有几分羞涩,他一边拿著毛巾擦汗,一边说:“我喜欢跳舞,第一次接触到时就很喜欢。跳舞的时候让我感到自己就是音乐的一部分,嗯,应该是音乐本身。”
  “行了!”郑鸣海笑著抢了他的毛巾,“去洗澡,你该休息了。”
  被郑鸣海押在床上躺好,黎舒却翻来覆去睡不著,他的头脑和身体都还兴奋得不行,闭著又开始琢磨,要不要干脆提前把钢琴搬来,可以随时抽空练习──尽管旁人看来,他哪里还有空。
  郑鸣海在被子里搂住黎舒的腰,手钻到他的裤子里捏他的臀瓣:“还不睡,再不睡我要拉你做运动了啊。”
  “喂喂!”黎舒立刻抓了他的手腕叫起来:“这可不行,我明天一早还练舞开会,呃,好像只有几个锺头了……”
  离黎明不过只有3个锺头,“那你还不睡!”郑鸣海没好气的又在他臀上拍了一把,“想啥呢,成天跟打了**血似的!我要不盯著你你今天又不打算睡了是吧?你以前一直这样?”
  “嘿嘿。”黎舒在黑暗中一笑,“也没有,我很久没这样兴奋过,嗯,好像只有第一次开个唱之前是差不多的状态。”
  “这次麽……”黎舒轻轻叹了口气,“应该是最後一次了,大概……所以才特别激动吧。”
  郑鸣海莫名的听得心惊,蓦的坐起来,拉了他的手问:“胡说什麽?!”
  “呃……!”黎舒倒被郑鸣海的一惊一乍吓到,好容易酝酿出来的一点睡意,全给吓没了,“什麽胡说,你瞎紧张什麽?结束後我跟你回北京啊。”
  “喂,鸣海,”他笑嘻嘻的抬起手,将男人往自己身上拉,在他耳边吹了口气,轻声道:“我做什麽,你都会陪著我是不是?”
  “废话,”郑鸣海捏了捏黎舒的鼻子,“你做什麽我都支持,我早就说过。”
  郑鸣海在黎舒的工作室里住下来後,两人从不避人,该怎麽相处就怎麽相处,没几日就与跟黎舒合作的那些人混熟。黎舒回香港後一直没接受过媒体的采访,他俩这麽光明正大的住一起後,便成日开始有狗仔队在他们楼下晃,连街对面的窗户,都已经有人开始架了望远镜守。
  郑鸣海哪见过这种阵仗,不免对黎舒感到担忧,黎舒却跟没事人似的,眉毛一挑,反问郑鸣海:“你怕人知道?”
  这话简直太冤枉人,当初可是郑鸣海先在记者面前讲“我爱他”,此刻怎麽会怕。他搂了黎舒的肩膀拉他下楼,“你觉得呢?”
  黎舒便真的让他牵了手下楼。此时已是深夜,黎舒和郑鸣海手拉著手站在几乎空无一人的街头,夜已太深,又是深秋,即使是香港这麽热的地方,夜风也会激得人发凉。郑鸣海脱了自己的衬衫披到黎舒肩上,拉著他在路灯下散步,他难得的没有唠叨,只盯著地上两人一长一短的影子偷笑。
  手上和肩上的温度都很暖,黎舒笑了起来,想起上次与情人这样手拉手在街头散步,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了。
  “诶,其实我很喜欢香港,很喜欢。”
  他抬手对著远处的高楼一指:“你看,多热闹,即使这麽晚,也有这麽多灯火。这里的人像是都不睡觉的,一天到晚都这麽热闹。好像再孤单的人,也不会寂寞了。”
  “北京不喜欢啊?”郑鸣海垮了脸,捏捏黎舒的手,“我就觉得哪儿也没北京好。”
  “嘁,”黎舒笑他,“你是北京人当然这样讲。北京太大啦,人在里面,跟一颗沙砾似的。”
  黎舒略微低著头,脚来回的划著地面,脸上显出落寞的神色。呆了这麽久的地方,真的要走了,还是舍不得的,就连马路上熟悉的地砖,看著也亲切。
  “有我啊。”郑鸣海拉了黎舒入怀,抬起他的下巴吻他,“跟我回家。”
  他俩在深夜街头拥吻的照片,隔天便见了报,这张照片很好看,比上次他俩在北京被拍到的那张还美,整体的画面朦朦胧胧,只两人的脸特别清楚,对望的眼睛里,那样的情真意切。
  晚上黎舒拿著报纸撇了一眼,却十分不满,“我矮你这麽多!”
  郑鸣海187,黎舒只有173,当然矮很多,足足15公分呐。郑鸣海笑著拍他的头:“那你多吃点,再长长。”
  黎舒已经将钢琴搬来,他刚洗了澡,头发还有些滴水,便裹了睡袍坐到琴凳前,显得慵懒。
  听郑鸣海调侃他,他倒也不恼,自顾自的打开琴盖准备弹琴,嘴上还酸溜溜:“长得高了不起啊。”
  相识十年,仔细想想,郑鸣海居然一次也没听过黎舒弹琴。眼前的白色三角钢琴简直堪称完美的艺术品,黎舒待它的态度却随意得很,哪有穿成这样就弹钢琴的,郑鸣海心想,这家夥行不行……?
  谁知黎舒再次让他吃惊,他只知道他学了十五年琴,拿了一堆证书奖状奖杯,却从来不知道他能够弹到这麽好。严格说来他并不算懂钢琴,但音乐是相通的,黎舒琴声的流畅和感情的丰沛,几乎无懈可击,听著十分让人动容,他简直就没听过有谁比这更好。
  “你弹得这麽好!”郑鸣海在他弹完一曲後叫起来,“我以前都不知道!”
  黎舒却摇摇头,半垂著眸,嘴角抽了丝略微苦涩的笑,“也就蒙蒙你这样的外行!比我念大学的差远了,我要是超常发挥能有从前的七八成水准,我就知足了。要不是前两年我闲下来把琴捡起来了,现在还不敢在人前弹呢!”
  “不过还好,我还有时间练,”黎舒回过头来一笑,眉目间又是光华无限,“我打算把最好的留到最後,你就等著看好了。”
  说完之後黎舒转过头,手指由高到低轻轻的拨了一遍琴键,最後在最高的音阶上敲了一下,做了一个如他声音一样透亮高傲的叹号,“我以前总认为我是歌手,为什麽要让人知道我音乐之外的事情?我不乐意。现在才明白,我是明星,我是公众人物,这个事情我逃不掉,就应该直面它。”
  ☆、51 演唱会开始之前
  荣先生百忙之中,还是坚持几乎每日抽空去看医院中的妻子。没办法,若他不去,荣太太真的能隔日捧著个大肚子到办公室里找他。蔓薇的预产期在一个多月之後,算算时间,正好是黎舒演唱会结束前後。荣耀锦在心底都对未出世的儿子念,乖仔,你不要著急,等爹地忙过了再出来啊,好不好爹地一定好好的疼你。
  蔓薇并不知道荣耀锦这可笑的想法,她看了上黎舒与郑鸣海的照片,又看了记者歌迷添油加醋的文章,由衷的感慨:“真是浪漫!黎舒也好会炒的,难怪那麽多人喜欢。”见老公不置可否,未有任何反应,便再加上一句:“他倒真做得出,也太不要……脸……”
  话没说完就收了声,荣耀锦冷冷的看著她,那种眼神气压,她从未见过的。她以为会挨骂,谁知荣耀锦撇过眼,并不接话茬,随便敷衍了她几句,起身就走。
  蔓薇赶紧拉住他的衣袖,一脸惶然:“阿锦,你不要走,不要不理我,我和宝宝都需要你。”
  荣耀锦皱了皱眉,转过身拍拍她的头:“你不要乱想,好好休息。”
  黎舒就是那样的人,讲浪漫讲纯粹,没有什麽他做不出,谈何不要脸?何况当年他还信誓旦旦的同他说过,黎舒,喜欢男人没什麽大不了的,这又不是错──就算事到如今,黎舒依然这样认为,那又谈何不要脸?
  尽管满城风雨,甚至多年的朋友和下属都对他投以调侃与同情的目光,荣先生还是没有任何表示,对於黎舒所做的一切,他一句话都没有。
  只是他感到窒息而压抑,每天都觉得衬衫领口太紧,时不时的想要拉一拉松一松,才能喘上气。黎舒近在咫尺,他可以每天都神采奕奕,即使看到他,也可当做什麽都没发生过一样,一如从前,而他们之间,却再也不是从前。
  开show那日,香港天气不太好,刚刚寒流南下,进入冬季中最冷的几天。荣耀锦照惯例让人摆好祭台,请了拜神的师傅来,和黎舒一起领著公司的同仁一起拜神。他亲自点了最chu的三g香递给他,与黎舒并肩站在一起诚心拜了三拜,再将香c入炉中。黎舒抿著嘴唇,稍微有些严肃和紧张,演出前他只穿了浅灰色的连帽运动衫,显得随意舒服,再加上刚刚剪短的发,整张脸看著比舞台上稚气得多。这让荣耀锦想起他从前的样子,禁不住心中一软。
  拜完神就要切烤r猪,刀只得一把,要先一起握著摆摆样子拍照,但荣耀锦搭上黎舒的手,就舍不得放开。他不著痕迹的靠近他,在他耳边轻声道:“小舒,加油。”
  黎舒没有回应,连头也不曾抬,他想甩开荣耀锦,可这也未免太大惊小怪拂他面子,就只装作不知,手却还是得不由得轻微的抖了,毕竟这样的瞬间,两人曾有过太多。
  可这亲昵温柔的错觉,只得片刻而已,黎舒一转过身,即看见荣太太不知何时已来。她挺著个大肚子,依然将自己打扮得青春靓丽,剪裁得体的长裙是在灰暗冬日中让人刺目的鲜豔玫红,即使因怀孕身材完全走样,优雅和美丽依旧不减半分。
  “你怎麽来了?这里人来人往,太危险!”荣耀锦满脸不悦,李蔓薇却笑道:“公司这麽大一件事情,我该来看看的。”
  她完全无视於荣耀锦的坏脸色,径直走到黎舒面前:“黎舒加油哦!我很期待你的表现。”
  黎舒就是再好的修养,此刻也忍不住直犯恶心,对荣耀锦是再看也不想看。
  “黎舒!”这时郑鸣海在远处,大声同他招手:“该走了!”
  弄走蔓薇,黎舒也进後台,荣耀锦一个人在场外转来转去。这举动看似无用,可大老板随时盯著,谁敢出错?每个人都打起全副j神,个个细节都要做到最好。
  黎舒有点紧张,其实荣耀锦比他还紧张。求神是一回事,但真的要保证没事,还得靠钱,靠人。
  黎舒再不能出事,荣耀锦不会怀疑黎舒的能力,他相信他一定可以成功,但如果再出事,他一定会垮,再也爬不起来。重庆那事的x质太恶劣,查到今天,警方还是没个交代,他又请了香港的黑道帮忙,却也只是有了点眉目,人并没有找到。
  他很不安,在别人眼里那不过是闹剧一场,落到黎舒身上,那就是实打实的噩梦啊。
  为了保护黎舒不再受伤害,这次连做30场的演出,一场都马虎不得,从售票开始就去全部采取实名制,进场更是启动一级安检,不许带包,不许带饮料,不许带任何银光b一类道具,更不许带任何录音录像设备。消息一放出去,媒体好一阵冷嘲热讽,说他当黎舒是“国宝”了吗,如此侮辱人,谁要去!
  荣老板两手一摊,没办法,我就是赔钱,也要这样做,要来的肯定也是把他当宝,否则为何来?
  当然,怎麽可能赔钱,头十天的票早就卖光,後面的票开了之後,也卖得相当好。观众进场时,荣耀锦挂上总监的工作牌四处巡场,就怕安检不到位。他依旧穿笔挺的银灰西装,脖子上挂的亮橙色的工作牌带子显得十分刺目,他也丝毫不在意,脸上带著浅笑守在安检处,有人如果不听劝,他便亲自上前解释,说如果实在不接受,可以退票。
  他英俊又亲切,谁会不买他的帐,有女孩子哭哭啼啼的将手中的大束蓝色玫瑰交给他,说请他一定转交给黎舒,她们真的只是想送他花而已,她说黎舒喜欢在唱歌时收到花的,他会很开心,真的。
  荣耀锦捧了花束回到他的临时办公室,神经质的一朵朵m著检查。最後只发现一张印了黎舒头像的小小卡片,上面写著:黎舒,你不要伤心,你要坚强起来,我们会一直爱你。
  黎舒在後台做最後的准备,他赤裸著上身,让造型师给他抹蜜色的j油。造型师工作做得仔细,连x前淡褐色两点都未放过,将他一身的肌肤,都弄得更加健康x感。随後再拿了薄纱做的白衬衣给他穿上,前襟并没有纽扣,一直开到小腹处,束在造型简洁chu狂的黑色皮腰带里。裤子则是墨蓝色丝绸做的高腰喇叭裤,裤脚缀满细小水晶,臀部和大腿线条被包得紧紧,极有质感。又因将腰线提高,脚上穿了矮跟短靴,整体比例更加完美,黎舒看起来高了不少。
  “好看吗?”黎舒在镜子前转了转,问一旁的郑鸣海。说著又拍了拍小腹,十分满意自己原本略显单薄的腹肌看起来明显多了。
  郑鸣海找了把折叠椅,反向跨坐在上面,双手搁在椅背上,抓了抓头,半天才说:“好看,就是……就是……”
  “嗯?!”黎舒眉毛一挑,一脸你敢说不好看我就揍你的表情,“就是什麽?”
  郑鸣海答不出来,他没明白,为什麽黎舒把肤色变暗,脸上也抹了更深色的粉底,j致的五官都模糊不少,反而让他觉得比肤色浅的时候更吸引人,更……妩媚总之,又看得他蠢蠢欲动了。
  “哈哈,好看是好看,就是像只骚狐狸!”郑鸣海总结道,他伸手拉了他转身,非要看他屁股,“来来来,我看看,长尾巴了没?哎呀?好像有!”
  “去你的!”黎舒没好气的一把拍掉他作恶的手,微怒道:“你就知道胡说八道!”
  不过怒气转瞬即逝,很快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他摇摇头,对著镜子里身後的男人眨眨眼:“不美不骚,谁来看我?”
  说完又转过头,笑得一脸肆意,他扶著一旁的衣架,在狭窄微暗的更衣室里,姿势却如君临天下,“我要他们来看演唱会,就是只看到我最好最美的一面。”
  “我要他们只看著著我,只听著我,满心满眼都只是我。”
  他的眼中,再无一丝y霾,只有满满的自信与骄傲,他微微偏头,直视面前男人的眼底:“然後爱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
  ☆、52 出柜
  “黎舒!黎舒!!黎舒!”
  时锺指向7点30分,红馆坐无虚席,全场灯光全灭,观众都站在位置上,有节奏的一起喊他的名字。声浪比往常大得多,大家都两手空空,并无助兴道具,只得扯著嗓子喊或者高举双手击掌。
  “十──九──八──七──”他们在倒数,伸长脖子盼望他的到来,“四──三──二──一──啊──!!!”
  时间正好,舞台上巨大的屏幕缓缓分开,一束炫目激光从高台後s出,华丽激烈的钢琴前奏响起,站在高台上看不清面目的两个舞者开始跳舞。这开场的方式,黎舒在上半年的巡演中用过,表现爱与欲`望的一段激情热舞过後,他会从台下清唱一段,升到两个他们前面来。在那个场景中,他是旁观者叙述者,而这次,细心的观众很快发现不同,舞步还是几乎一样,那个高大男舞者的舞姿依旧潇洒利落,充满阳刚之美,可他的怀中却不再是曲线柔软、舞姿诱人的女x,而是和他一样线条坚硬流畅的男人!
  他们在舞台上缠绵悱恻的舞蹈,演绎两个人的相遇相爱、甜蜜与纠缠、热情与愤怒,最後彼此交融,爱得动魄惊心。那位个子矮的男舞者,做了女x的角色,几乎完全就是之前女舞者的舞步,舞姿却无丝毫忸昵作态,他是热情的骄傲的,他要与身边的男人相爱,那样的理所当然,没有丝毫的迟疑与犹豫。观众起先张大了嘴,看这连脸都看不清的两人跳舞,既惊豔又疑惑;片刻之後,黎舒最忠实的粉丝,只看他一个模糊背影也知是他的那种,认出了那是他──他们开始控制不住的尖叫,一颗心跳得要炸开,黎舒!黎舒!
  想喊又不敢喊他的名字,是他吗?真的是他?!
  真的是他。原本该黎舒清唱在舞台上出现的那个时间,一束强烈的追光打在两位男舞者身上,真的是他。
  他俩在强光和镜头下纤毫必现,每个动作和每一个表情,都毫无保留的展现在观众面前。但黎舒蒙了眼,许是他不愿让人看见这样的自己,他用白色的薄纱蒙住了自己的眼睛。最後结束的动作,黎舒半躺在男舞者怀中,头向後仰著,手无力的垂下,脚尖亦绷直,仿佛濒死,即使看不清他的双眼,也可从他的肢体中清楚的感受到他的决然。音乐中的他美得凄豔,丝绸上的水晶在强光下熠熠生辉,皮肤如蜜一样,肌r的线条是恰到好处的野x与优美,裹在他身上的丝绸,却是柔软透明的,就像他的心。
  身後的男人把他扶起来,让他站在舞台上。黎舒闭著眼睛开始唱歌,男人的双手顺著他的大腿,随著他歌声的节奏,一点点的向上m。虽是模仿情人的亲昵,舞蹈家的动作却不带丝毫色`情意味,只让人感受到爱与珍惜。他的指尖在他的身体上舞蹈,慢慢的描绘他身体最美的轮廓,从腿到臀、胯骨,小腹与x膛,最後抚上他因歌唱因颤的喉结,再绕到脑後,轻轻的为他将绑住眼睛的白纱揭开。
  闭著眼睛唱完当下这句的最後一个音,黎舒睁开眼,下巴轻抬,带著傲然的微笑,一把推开身後仍然试图纠缠的男人,唱著歌一步一步,慢慢从高高的白色台阶走下来。
  “啊──啊──啊啊──”
  观众的尖叫此起彼伏,依旧没人喊他的名字,他们顾不上来了,眼中好似看见美神降临,脑中一片空白,哪里还顾得上其它。
  一曲唱毕,黎舒已走至台前,随著最後一个鼓点结束,舞台绚烂的灯光灭了,黎舒敛起刚才歌中的表情,举起手开心单纯的笑起来,大声同观众打招呼:“hello大家好啊──我回来了──”
  “啊啊──啊──啊啊啊!!”
  还是没长进,他们还在继续叫,黎舒摇摇头,微低著头整理了一下耳麦,“嗯,好大声音。啊,刚才跟我跳舞的是alex,香港最好的舞者赵正龙先生,他没摔下去,只是去後台了啊,很感谢他!”
  观众被他轻松的态度感染,终於不再只知尖叫,而是一起笑出声来,接著他们又听他问:“好不好看?”
  “好看──!”近万人,一起答他:“好靓啊──”
  “嗯,很好。”黎舒满意的点点头,“我也很喜欢。”
  观众再次笑起来,几个月前那个在舞台上狼狈倒下的黎舒再也不见,从此之後,他们将只记得他此刻的样子,记得他如烟火盛放的光辉瞬间。
  黎舒大大咧咧的站著,单手叉在胯上,他笑著对他们说:“嗯,这是另一个我,”
  另一只手抬起来,用麽指敲敲自己左边的心口,“另一个更真实的我,他一直住在我这里,我很喜欢他──”
  微微顿一顿,黎舒大声再问:“你们喜欢吗──?!”
  “喜欢──!!!”
  黎舒终於做了长久以来最想做的事情,在演唱会开始的第一刻就做了,再不去想什麽效果时机。他在台上笑得开心,控台旁的魏蕾却哭得跟个泪人一样。她家的站依然是大会唯一指定的官方合作,她肯定要来捧场,当然,即使没这原因,她也会来给黎舒捧场。荣耀锦站在她旁边,见她哭得一塌糊涂,便递了自己的手巾给她。魏蕾泪眼朦胧的转头看身边的男人,见他目不转睛的盯著舞台上的黎舒,嘴角带了笑,眼中闪著光,却不是同魏蕾一样的感动和震撼,而是满眼都溢著骄傲。
  “这是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候,”荣耀锦下巴轻扬,这样对魏蕾说,“我敢这样讲,至少十年之内,华语乐坛中,除了他自己,无人能及他。”
  谁也没料到黎舒会以这样的方式出柜,演出一结束,他表演的视频照片立刻传遍络,第二天简直就是全城轰动,不管什麽样的报纸杂志都放他的照片:“这次他真的出柜了哦”──这是善意的调侃;“至美黎舒,同志又如何!”──这是由衷的赞叹;“黎舒卖骚扮女人,出柜也要炒!”──这是恶意的嘲讽。
  黎舒挑挑眉,指著骂他的那张报纸道:“这张照片倒是选得最好。”
  魏蕾看了看,写得确实不客气,但比起络,是个人就能张嘴乱讲的络,平媒已经太好。她无比庆幸黎舒不爱上,她都不敢让他知道,他的话题在公共论坛闹得太厉害,那些本来就反感他x向的人,这下总算逮了机会,疯了一样的谩骂,甚至拿著他的照片随意做侮辱x的篡改!而爱他的歌迷和对他有好感的人,则为了他不停的与那些人争,由於场面太惨烈,这两天几乎都到了开帖即封杀的地步。这些事情,魏蕾只要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但她还是安慰他,“你不要介意,媒体是这样的。”“嗯,无所谓。”黎舒笑得一脸轻松,他一天中难得的午後半小时空闲,身边又有朋友,他开心都来不及,怎会介意。
  “无所谓啊,反正都是最後一次了。”他像开玩笑一样每天都这样说,最後一次了嘛,要开开心心的做完它,才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观众,对得起所有人。
  夜晚狂热而光鲜,日复一日的j彩绝伦准时上演,去看他的演唱会,就是去做一场美梦,多年後回味起来,那时的声音与影像依旧是鲜活而激动人心的。黎舒将自己所有的看家本事都拿了出来,情歌、热舞、摇滚,从质朴的民谣蓝调到前卫激烈的电子乐,他的音乐从来都是丰盛华美的,像各色墨彩滴到水中,被他巧妙而又随意的糅合在一起,层层叠叠的丰富感受,不管是耳朵还是眼睛,甚至是心,都能感受到他独特的味道,为之沈醉痴迷。
  但黎舒自己的生活,却显得有点简单枯燥。他太累了,他跟郑鸣海说,哎,我还以为自己很年轻,还是不如25的时候啊。
  他很少说话,工作中的音量也越来越小,只是还尽量保持著微笑。到了30场的演出过半时,他已经能够每天一沾到床头一歪就睡著。第二天早上一睁眼,他就坐到钢琴前,一语不发的开始练琴。练到中午,简单的吃过饭之後,就是例行的会议与排练,直到开场,表演,结束,回家。日复一日,没有例外。
  眼看挺过大半,黎舒的腰和脚,又开始顶不住了,旧伤复发。请专职的医生看了病,却只能打针顶过去,这时候g本不可能停。晚上回去他趴在床上,疼得g本睡不著,他拉了郑鸣海的手到腰上:“喂,鸣海,帮我揉揉。”
  “这我可不敢!”郑鸣海的手紧张的贴在他的皮肤上轻轻按了按,咽咽口水,说:“我不会,又不知道你伤到哪里,揉坏怎麽办?”
  “……你随便揉揉呗……太疼了……”
  “要不找专业按摩师来?”
  “不要。”黎舒头一偏,仍是十分任x,“我讨厌别人碰我。”
  郑鸣海一愣,笑了:“嘿,那好,我试试看啊,疼了就叫。”
  “啊──啊啊──!!”他的话音刚落,黎舒便杀猪般叫了起来,“痛死了啊!!”
  郑鸣海赶紧松开手,心疼得不行,“你看我就说不行嘛!”
  “算了。”黎舒莫名感到委屈,意兴阑珊的拉了他的手再次覆在自己腰上,“你帮我捂著,别动啊。”
  虽没有恰到好处的按摩缓解疼痛,但男人大掌的热力,在这个有些y冷潮湿的夜里,也让黎舒感到满足。
  他迷迷糊糊的睡去,脑海中却闪过另一张脸来。那是荣耀锦,那时候的他会在他腰疼的时候,边骂他边帮他按摩,他说黎舒我送你去学舞,又不是要你做舞蹈家,差不多就好啦!这麽拼做什麽?
  黎舒十分不满,理直气壮的回嘴,什麽叫差不多,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我想尽力做好还错了吗?
  你就是不知好歹!荣耀锦气得拍他屁股,下手却是极轻的,才拍了两下,黎舒就夸张的大叫,疼死啦!疼死啦!!
  荣耀锦拉了他的裤子来看,装模作样的替他吹,不疼,不疼了啊。接著手又往下m,俯到他身上招惹,黎舒,我们来做好不好,我想要你了……
  不要!黎舒头摇得像拨浪鼓,明天腰会更疼!
  荣耀锦又哄他,你别扭腰就不疼了呗。谁叫你每次扭那麽开心,腰当然疼罗。
  黎舒恨得磨牙,却眨眨眼对他笑道,哎哟,那是你c得太舒服了我才扭的嘛,要是换了你也一样。阿锦,要不我们试试?我就不信,你不扭。
  荣耀锦赶紧撒手,好啦!睡觉!
  那时候多开心,他完全的确定,他是他的。黎舒在睡梦中嘴角扬了起来,那时候他们的愿望和期许,都一一实现,可是,现在他再也不会属於他了。
  作家的话:
  接下来的几章,差不多是我全文中最喜欢的一部分了~~
  ☆、53 男朋友
  现在完全属於黎舒的男人,不再是荣耀锦,而是郑鸣海。
  黎舒在早上醒来时明白这个事实,郑鸣海放大的睡脸就在眼前,腰上依然覆著他的手掌,因热力持续了整整一夜,有细密的汗珠渗出来,也不知是来自他手掌还是自己,只知皮肤粘腻,彼此似已吸附在一起。
  黎舒的唇边溢出一个笑来,再次感到非常幸运,还有人爱他,那个曾经以为永远不可能爱上自己的人在爱他,一个几乎完美的情人在爱他。
  他把郑鸣海的手往自己的胯间拉,同时另一只手又钻进他的裤子,往他的小腹下m。
  明明已经硬了,郑鸣海还闭著眼装睡,谁知黎舒更是来劲,他只好一翻身将黎舒压在身下,五指扣进他那只作恶的手,握住两人硬`挺的器官骂他:“坏东西,你别招惹我!”
  黎舒在他怀里吃吃的笑起来,眼睛好似弯弯的月亮,郑鸣海低沈暗哑、饱含情`欲的声音极大的取悦了他。他冲他耳边吹了口气,“嗯……积了好多……等我忙完,一定好好的补偿你。”
  两人一边拥吻,一边互相摩擦x`器,急急的s出来。虽然仓促,却也足够满足。鸣海爱他,珍惜他,为他甘愿站在他身後支持,也甘愿站在他身前替他遮风挡雨。
  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相爱。
  他在演唱会上介绍乐手,“一场秀要做好,要每个人都好才行。我很感激每个来帮我的人!”说到郑鸣海时走到他身边笑著道:“这是主音吉他,郑鸣海。同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大家都知道他也是很优秀的歌手,这次却连嘉宾都不做,只为我弹琴,我很感激他!”
  “切──”台下的观众却不依,那些最了解他和爱他的歌迷,为了这话嘘他,他们在台下一起笑著大喊:“男朋友!男朋友!男朋友!”
  黎舒被这声浪惊得差些跌倒,耳g迅速的红了,却还故作镇定,清清嗓子摆手:“不跟你们讲了──”
  想耍赖哪儿那麽容易,郑鸣海拉了他的手扯到怀里,吧唧就是一口,吻在唇角上。
  台下立刻炸锅:“啊──!!啊啊啊──啊!!!”
  他们一起唱摇滚,两人最喜欢的部分。有郑鸣海站在身後,黎舒似乎腰杆都要挺得更直些。他穿透视的黑色紧身t恤,面料效果x`感撩人,样式却是保守普通的圆领长袖,紧紧的贴著r;下`身著黑色亮光皮裤,腰间绑一条金色蛇纹皮带,非常细腻繁复,耀眼耐看。短发被造型师凌乱的抓起,发梢上喷了几g淡紫色,肤色却回到原本的白,眼神稍稍有些冷,看来落拓不羁。
  他单手架在麦架上,“接下来是摇滚部分,我可以疯一疯,我们一起疯一疯。”
  “嗯,”略微沈吟,他偏了头微笑,“常有人说我唱的是伪摇滚,他们觉得摇滚就要讲流派和内涵,最好再讲讲痛苦,这些我都没有。”
  说到这里,黎舒敛了笑,一手紧捏著麦架,一手在黑色金属杆上由上往下抚,他正脸扬起头道:“在我心中,摇滚不是那麽复杂的东西,它只得两样,也是我最想要的两样:自由与真实!”
  他潇洒的扯了耳麦,顺势扛起麦架举过头顶,随著郑鸣海吉他的节奏甩,待要唱歌时将麦架放下虚抱在怀中俯身长啸,高亢激越的嗓音瞬间将气氛燃至最高!无数的人跟著他高举手臂,比著illoveyou的手势高喊:黎舒!黎舒!黎舒!
  他站的那一小块舞台,在他开口高声唱歌时缓缓的上升,金色的光和干冰自下而上喷,黑衣黑裤的黎舒,仿佛踏光而来!
  气势足了,唱什麽都够味,他与郑鸣海敢把多年前写的并不成熟的歌都拿出来唱,他搂著郑鸣海的脖子,两人共用一只话筒,合著声音高唱:就算一无所有,至少自由坦荡/总有一天到了路的尽头/我们终将,光芒万丈!
  他们倒是玩儿得high,有人却要哭了,或者讲哭也哭不出来。
  荣耀锦站在控台,几次都想m烟来抽,可这里禁烟,哪怕他是老板,那也不能。
  即使是有再多的不甘,荣耀锦也不能拉了他来问,黎舒!为什麽!你为什麽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要他上舞台,就给他绝对的自由和信任,那里是他的主宰,旁人哪里有权干涉他呢。
  荣耀锦忍了又忍,想转头走开,最後还是舍不得。
  荣耀锦在苦笑,他的确做不到郑鸣海那样,他从来自诩对黎舒的爱并不是占有,他要将最好的都给他,要他自由要他放光,可真有一日要他放手时,他不得不放手时,他又怎能甘心。
  现在的黎舒离得太远,现在他的舞台太大,即使是他最重要的人,他们也很难在人群中找到彼此。他听他唱摇滚,不由得想起他年轻的时候,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二十岁的黎舒站在嘈杂的酒吧小舞台上唱歌,身後同样也是郑鸣海,他坐在二楼,黎舒一抬头他就看清了他的脸、他的眼睛,和他眼中闪著的火花。那是他爱情的开始,在他毫无自觉的瞬间,现在台上那俩人倒是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他们觉得圆满,而他的爱情,又该往哪里走。
  荣耀锦还是最喜欢听黎舒唱情歌,喜欢看他站在舞台边上,单手抚麦,闭著眼睛唱歌。那时候的他最接近曾经在他怀中时的样子,那双原本该弹一辈子钢琴的手指,慢慢的在冰冷的黑色金属杆上爬,就像在描摹著情人的轮廓一般。生活中的黎舒并不太多愁善感,至少荣耀锦是这样认为的,他就是跟情人撒娇,也是硬邦邦的。他想大概他把那些丰富细腻的情感都放到了歌里。他唱情歌时深情是深情,却极少落泪,至多红了眼眶,反倒是嘴角扬起的些微弧度,更为煽情一些。
  被他迷惑的人,真的不只荣耀锦。黎舒连著唱完三曲,在台上喝水休息,还未开口说话,远处山上浑厚的男声又喊了过来:“黎舒──我爱你──”
  这次的倒十足情深与真诚,只是难免还是引来嘘声和笑声,黎舒包了一口水略微诧异的望向他的方向,正要回应,那边又喊过来:“黎舒──你嫁给我好吗──”
  “哇──!!”
  满场哗然,但听得出来,那人并非恶意的嘲讽。
  黎舒立刻哈哈大笑起来,将手中剩下的水洒到空中,看来开心得厉害,他走到麦前点点头,“谢谢你爱我。”接著又抬起手冲声音的来源方向使劲挥:“但是抱歉我只做新郎啊──”
  黎舒做得开心,他倾尽了全力,荣氏也赚了个盆满钵满。30天的演唱会场场爆满,总票房达到1.2个亿。媒体已经开始转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他的坚持和自信赞叹不已,谁都钦佩强者,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们开始津津乐道於他那似是而非的出柜,有说这已足够,话何必说得太白,他是歌手,就该用他的音乐说明一切,何况他从未避讳自己与郑鸣海的感情。但也有不那麽满意的,认为他避重就轻了些,还好演出未完全结束,他们还可以期待,期待他的最後一场,又会有怎麽样的表白。
  转眼就是结束的那天。上午荣耀锦与黎舒早早的一起开会,因要加一段表演,现场还有诸多需要协调之处。大家都显得喜气洋洋,刚开始时可是谁也无法百分百的确定,能将30场顺利做完,还能够如此成功。荣耀锦在散会时叫住了他,这是难得的能够两人单独相处的时间,其它时候黎舒不是在工作,就是有郑鸣海陪在身边。
  “黎舒,不要走。”荣耀锦直截了当的拉了黎舒的手,他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
  黎舒看著他,眼前的男人已经卸下往日所有的骄傲,他垂了眸只说:“我们之前说好,我做完演唱会就走。”
  “不要这样绝情,这次我们的合作不好吗再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
  黎舒仍是不懂,为何荣耀锦还说他绝情。他摇摇头,从荣耀锦手中抽出自己的手,“阿锦,谢谢你做的一切。”
  下午他的钢琴被送到现场,黎舒得与音响师配合试音。原本只打算简单的弹一曲,调整好即可,毕竟是体育馆不是音乐厅,不能以太高的标准去要求效果。但一m了琴,黎舒就停不下来。这麽多年,第一次要在公众面前弹他的钢琴,总归会是紧张的。说来他居然将这件事情守口如瓶这麽久,也真是奇迹了。
  在场的人听到他的琴声,都渐渐停下手中的事情。他们同之前的郑鸣海一样惊讶,见他搬钢琴来,还以为是简单的自弹自唱罢了,谁会知道极复杂的李斯特,他能够随手就来。
  弹完几曲之後,黎舒显得有点累,坐在琴凳上微微垂著头,侧脸难得的显得落寞。灯光师已经将灯光调到最佳的效果,四只追光从不同方向s向他所在的位置,强烈光线给他一个纯白的、几乎没有一丝y影的小小世界,他的眼中再无其它,只有琴键上的黑与白,黑与白。
  郑鸣海走到他身边扶住他的肩,很紧的搂了一下,在他耳边道:“小舒,该走了。”
  他这才回过神来,抬头看见郑鸣海担忧的眼睛,笑了笑:“我很好,没事的。”
  开场之前黎舒要与荣耀锦一起拜神,还要和他一道拿红包分给工作人员,挨个送到他们手中,谢谢他们连日来的辛苦付出。
  这些事情都是最後一次了,最後一天,荣耀锦依然保持清醒,没有丝毫松懈。他最後一次将总监的牌子挂在脖子上,在开场前去巡场。不到散场的最後一刻,是绝不算完,不是真的结束,不算真的成功。
  作家的话:
  请多支持~
  ☆、54 最後一首歌
  “你今天还是没票?”
  荣耀锦又看见一个连续看到过几天的女孩,就把她叫到角落里。女孩20出头,打扮还是副学生样子,讲普通话,紧紧皱著眉,声音焦急而绝望:“嗯,一直没有。本来在上说好会转给我,来了又没有。今天最後一天了,还是没有。”
  “荣……先生,”女孩迟疑片刻,开口问他:“他会走吗?他们都说他会走,说他不会唱了,真的吗?我不要,不要他走。”
  她流下泪来,“请让我看一眼好不好?就一眼……”
  荣耀锦对她笑了笑,对她眨眨眼睛,“你如果答应我不跟任何人讲,我就带你进去。”
  女孩激动得差些叫出声来,赶紧跟上去,叠声道谢,又语无伦次的问荣耀锦为什麽。
  荣耀锦站定,并未回头,只说:“我和你一样,不想要他走。”
  黎舒在後台换衣,造型师替他整理腰带,不禁叫起来:“黎舒!你瘦太多!别动!我帮你再收收!”
  黎舒抬头瞥了眼镜中的自己,满不在乎道:“哪有!我看是衣服松了。”
  “你怎麽可以质疑我的专业水准?”造型师叫起来,“瘦成这样还嘴硬!”
  “哈哈,我感觉很好啊!”黎舒笑得惬意,“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这麽好过。”
  最好的黎舒微笑著站在舞台上,唱他这最後一场。
  歌是唱一首就少一首,这晚的黎舒太美,歌迷恨不得他永远不唱下一首,时间就此停留。
  但最後的时刻还是来了,黎舒这次喜欢用气势十足又热闹的舞曲或摇滚结尾,让所有人在高涨的情绪中满意的离开,今天选的是电子曲风、迷幻色彩浓郁的一首。他穿正红色的衬衫和黑色西裤,外面罩了件质地轻薄的黑色风衣,他从台阶上快速走下,满场红光弥漫,黑色衣摆迎风鼓起,他就像是在飞,从天而降,然後直堕火海。
  “大结局今天最後不必寄望来生等拯救”,他嘴角含著笑唱歌,声音刻意的压低,带了几分决然:“不要 彼此咀咒你亦无余力再走 别告别今天最後天荒与地老 都可拥有 ”
  他张开臂膀仰起头,舞台上方开始洒金色的亮片,纷纷扬扬,带著无数的金色闪光,雪花一样的飘。
  红色,黑色,金色,浓烈奢靡极尽浮夸,美得如梦似幻,但即便如此,也不及黎舒的眉目半分。
  “一刹那再没然後也算是从来未分手”
  “生醉梦死都好没法找到一个永生的国度不如拥抱──”
  最後一片金色从空中落下,翩然落到黎舒的发上。闭上眼睛静默几秒,最後的鼓声亦停止,黎舒却未同从前一样谢幕,而是笑著睁开眼睛,甩了甩发,重新拿著麦站定,“嗯,刚才是本场的最後,接下来,是真正的最後一首歌。”
  “啊──!!不要──!!”
  歌迷反应过来,开始大叫,“不要──”
  “嗯?什麽不要?”黎舒笑了,眨眨眼睛:“送君千里终需一别,唱得再久,也总会有最後一首。”
  “不要──”
  “诶,不要这样。”黎舒摇摇头,也被他们弄得有些伤感,低头将风衣脱了,甩给一旁工作人员,又整了整衬衫的衣领。
  “啊──啊!!啊──”
  利落而优雅的动作,看似平常却x感无比,台下的歌迷立刻忘了唏嘘,光顾尖叫去了。
  就知道这招会有作用,黎舒太明白自己何时最迷人,没有什麽颜色能够比红色更衬他。他带著轻笑,再次开口:“好啦,安静听我再唱一首好不好?”
  扶著麦,他微微扬起头,眼睛慢慢的扫过黑暗中的全场观众,“嗯,我要谢谢你们,陪我这麽久。我需要谢谢的人太多。我来香港十年,能够一直唱歌,能够成功,是因曾经有人爱我,信我,愿意帮我,我今天才能站在这个舞台上。虽然我最该谢谢的那个人,他再也听不到了。”
  说到这里,黎舒的眼框微微的泛红,“所以我今天想唱一首老歌,送给你们,送给他,也送给这座城,谢谢。”
  他说著谢谢,深深的弯下腰鞠躬。再起身时,郑鸣海已经在身後的乐池中拨了弦,熟悉的旋律响起,黎舒回头望了身後的男人一眼,再转过头来,却望向控台的方向:
  “徐徐回望,曾属於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豔阳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控台里依旧站著荣耀锦,他没想到黎舒会唱《千千阙歌》,都没看他排过。也是,这首歌他刚来香港时在酒吧里曾唱过百遍千遍,哪里还需要排。
  那时侯他拿他全无办法,他不接受他的帮助和感情,哪怕只是作为朋友。他说荣先生,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不可以再错一次。
  他骂他不知好歹,你以为这是北京?香港这样好混?!黎舒却说,再难混我也不会再去卖!
  非常幼稚和固执,他们俩都是。荣耀锦的朋友开始笑他,什麽样的人没有,你偏要跟他耗,学人家做情圣是吧?
  荣耀锦再脸皮厚,也渐渐的开始放手。他去看他时再不与他说话,只坐在角落里看他每天被客人一遍遍的要求唱这首《千千阙歌》。他也曾觉得这样就好,让他去吧,爱情,也没有什麽大不了。
  荣耀锦再脸皮厚,也渐渐的开始放手。他去看他时再不与他说话,只坐在角落里看他每天被客人一遍遍的要求唱这首《千千阙歌》。他也曾觉得这样就好,让他去吧,爱情,也没有什麽大不了。
  直到那天他收到消息,匆匆赶来,抱住被人扒得j光,脸也打肿的黎舒。
  在看见荣耀锦的那一瞬间,黎舒绝望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他用最後的力气,将荣耀锦的西装抓住,然後双眼一翻,晕倒在他怀里。荣耀锦至今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心跳,那种要从x腔中鼓出来的剧烈,他後来不敢想,要是再晚上片刻,黎舒这辈子会怎麽样。
  他跟别人讲龙哥,给我个面子,我要带走他。如果他得罪你,我替他赔罪,你要什麽人,只要是荣家的,我都办得到。
  龙哥似笑非笑的看著这位荣家二少,你做得了主?就算是,他也不行,他太不给我面子。我要放了他,我的脸往哪放?!
  他突然暴怒,一脚踹了茶几,手下的人见老大发火,立刻掏家夥,拿黑压压的枪口对准荣耀锦。
  一滴冷汗从他的太阳x滴下,浑身的血y似瞬间冻住,但荣耀锦面上同样似笑非笑,龙哥,我再没用,我也姓荣。今天我一定带他走,不论什麽代价!
  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让人不顾一切,连命都可以不要。
  荣耀锦以为黎舒已经不会记得这些事了,因他自己都不会再时常想起。那时侯的窘境,他们的不甘,早已烟消云散,连同当时的刻骨铭心。
  可他在今夜唱这只歌,红著眼睛唱: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眼泪顺著他的眼角无声的流下来,黎舒唱了这麽久,他为他感动过骄傲过,也为他深深的痴迷过,却从未像现在这刻一样,被歌声抓得撕心裂肺的疼。
  正闭上眼要抹泪,腰间传来手机的震动,荣耀锦拿起来接了,随即浑身一震:“知道了,我会来。”
  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蔓薇要生了,他很快就可做父亲。
  可他想听完这最後一首歌。
  “临行临别,才顿感哀伤的漂亮
  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
  何年何月,才又可今宵一样
  停留凝望里,让眼睛讲彼此立场”
  黎舒唱得温柔,没有复杂的配乐和唱腔,也无需炫目的灯光,一如当年,只需一人一麦,简简单单的唱。当年在酒吧,是这首歌让他在香港立足之地,能够有口饭吃,能够活得下去。林义教他的,他的第一张专辑全是国语,本来就没收到好歌,发出来後g本就没人听。他粤语发音不准,林义一个字一个字的同他纠正。他说你说不好粤语,唱不了粤语歌,怎麽在香港混?我要你懂得有底线,但也要学会适当的低头才行。
  可他不想低头,也不懂什麽叫做“适当”。他没料到不低头的後果会有这样的严重,若不是荣耀锦救他,也许那晚过後,世上就再也没有黎舒这个人。
  後来林义出面把他送去伦敦避风头,林义跟他讲,阿锦为他差点与家里闹翻,在公司也承受了不少压力。但当他再次见到荣耀锦的时候,那男人却只字不提。
  荣耀锦拿了新做的合约过来,冷淡的跟他谈,一副公事公办的脸。他说我现在送你过来学东西,这是原本的合约里没有的,你以後得还。
  黎舒拿了合约刷刷刷的签了,递给荣耀锦,谢谢。
  荣耀锦还是板著脸,你不必谢我,我和林义也是看你有潜力才会帮你。他一面说一面往外走,动作极不自然,又不肯看他,倒似要逃一样。黎舒迟疑片刻,心中突然一动,想也未想就问:阿锦,你是不是还喜欢我?
  贱人!贱人!不知死活!还敢勾引我!!
  荣耀锦看著他的样子莫名暴躁起来,在心底狂骂,脸上立刻布了密云:不行吗?!
  啪的一声摔了门出去,留下黎舒一脸无辜:凶什麽,我又没说不行……
  谁贱谁知道,总归在爱情里面,先爱的那个人要贱上那麽一点。没过几天黎舒开始上课,荣耀锦还舍不得回香港,见天下起雨,就拿了伞巴巴的跑去接他。等到黎舒下课,雨却停了,两人并肩在雨後的校园里走,黎舒心情很好,突然跳起来拉了一下头顶的树叶,洒了两人一身的水。
  荣耀锦赶紧拍掉肩上的水,骂你多大了,还做这麽幼稚的事!
  黎舒哈哈的笑起来,说我是不大啊,如果我还在念书,我都还没毕业!
  他说阿锦,你知道吗,原本我有机会来这里念书的,学钢琴。但那时候我跟我的老师谈恋爱,他们说这不正当、有伤风化,还说我为了留学勾引老师,就把我开除了。我并不怪他,他教我时待我很好,我当时是喜欢他的,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麽他一句话都不替我讲。後来我又遇见郑鸣海,他人太好了,明知道不该,我还是偷偷喜欢上了他。可这次更糟糕……我把一切都搞砸了……所以我想,一定是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嘿!荣耀锦看他年纪轻轻讲话就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毫不客气的笑起来:你倒是简单,谁对你好你就喜欢谁。
  这有什麽不对?黎舒不服气,难道谁对我不好我还喜欢他吗?
  对,没什麽不对。荣耀锦觉得好笑,把他拉到围墙边上,看四下人少,一手撑墙一手支伞,将黎舒围在怀中,他敛了笑认真对黎舒讲:你只是喜欢错人,你喜欢我罗,喜欢我就一定没错的。
  他的眼睛情深如许,彼此蔷薇花开,挂了满墙,就垂在头顶上。黎舒抿著唇,双眸直直的回望,好半天才憋出一句:阿锦,谢谢你对我这麽好,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荣耀锦听了,双眸瞬间就冷了下去,放开黎舒转身就走。
  黎舒却看著他的背影笑,待他走远了些,突然撒腿开跑,追上去猛的扑到他背上,在他耳边轻声说:小气鬼,我喜欢你。
  ☆、55 和你说再见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一边唱,一边慢慢的流下泪来。开始只是歌中带了哭腔,渐渐连抽气声都掩饰不住,黎舒只得闭上眼睛低下头,再次对台下黑暗中的观众深深的鞠躬。好在这首歌真的是人人能唱,乐队已经停止了伴奏,体育馆内只有近万观众的歌在空中回荡,他们的歌声拖得缓,勉强有个调子,也带了哭腔: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 因你今晚共我唱”
  白色的半透大幕缓缓降下,舞台上多余的灯光都关掉,只黎舒身上还洒著一束蓝光。白幕降到一半,巨大的投影在幕上出现,是黎舒的专辑和演出会回顾的画面,从今年这张《寻爱》,到前年,大前年,他最火的那张,亚洲巡演的时候,刚刚大热的那张,第一次个唱,甚至刚到香港时发的那张失败的国语专辑都有。最後的画面,却是黎舒从未正式公布过的那张《非梦》,20岁时那张年轻又干净的脸。
  很多追随他多年的歌迷,看著那些熟悉的画面流泪,不仅因为爱他,那同样是承载了他们青春的记忆瞬间。
  黎舒一直未抬头,他要将眼中的泪流尽,看它们一滴又一滴啪嗒、啪嗒的落在地板上。
  观众的歌声渐渐变小,他听到他们的惊叹声,感到幕已降到眼前,慢慢的站直,因头埋得太久,头居然晕了起来。他举起手冲乐池打了个响指,恢弘的配乐立刻响起,黎舒在短暂的目眩之中,闭著眼睛高唱: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
  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荣耀锦看见记忆中的黎舒,清楚的看见他曾经狂热爱过的那张年轻的脸,而现在的那个红色的身影隔幕站著,再也看不清楚面目,渐行渐远。
  灯光熄灭,音乐停止,舞台上的表演结束,全场突然陷入黑暗之中。全场观众平息静气的紧盯著舞台,似不愿相信就此结束,但又怕开口唐突,一旦开口,就是真的结束。
  人们在黑暗中沈默,谁也不愿动,灯光没开就还有可能他会回来。有不少人拿起手中的手机在手中晃,星星点点的光四处晃动,如星火燎原,再次点燃了观众的心。
  “安可!安可!”
  再没有人能忍住,他们不信他真忍心就此离去。
  “啊──!!”渴望终於得到回应,啪的一声,一束强烈的光再次从幕後亮起,舞台中央出现一架钢琴的剪影,接著脚步声响起,一个人影从舞台边上一步步走来,不用问,那自然是黎舒。
  从轮廓看他穿了燕尾礼服,脚步利落稳健,姿态犹如一个演奏家在古典音乐厅中上场。他在钢琴前站定,对台下观众优雅的鞠躬致意,撩起衣摆,端坐在钢琴前。
  白色幕布在他琴声响起的同时缓缓往上升,优美动人的琴声,就这样出人意料的从他的指尖流淌出来,传遍整个体育馆,粹不及防的钻到每个人耳朵里──那是一个所有人都没见过的黎舒。
  纯白的钢琴,纯白的礼物,还有纯白的光,此刻他让人听到和看到的,是他内心深处最珍视的一部分。
  这是在荣耀锦梦中才会出现的黎舒,他穿他们的结婚礼服,弹那曲《爱之梦》给他。
  此刻他才明白自己错得多麽离谱,他总是怨他不够爱他,不肯为他付出,他总是认为黎舒早就忘了他们之间的一切,可是真正忘记的,也许是他自己。
  腰间的手机又开始疯狂的震动,荣耀锦不想去接,他只想要这几分锺,最後能够属於他们彼此的短短几分锺,都不行吗?
  他的助理却匆匆跑来,要他听母亲的电话:“阿锦!你鬼迷心窍啊!儿子老婆你还要不要?!”
  若问黎舒这十年来有何最是不舍,可能就是这架白色钢琴。它是荣耀锦送他的礼物,却是在荣耀锦自己生日的时候送的。
  那年黎舒第一次唱片大卖,第一次赚到一大笔钱,他兴冲冲的跑去跟荣耀锦说:阿锦!你生日要什麽?我送给你!
  这话荣耀锦听著挺高兴,搂过他亲一口:我什麽都不要,我只要你。
  黎舒皱了眉:这不算,你不是已经有了吗?快想想,我要送你东西。
  哈哈!荣耀锦心情大好,笑眯眯道:你要真有心,那天乖一点,什麽都听我的,好不好?
  见荣耀锦笑得古怪,黎舒心中立刻有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硬著头皮答应了。到了荣耀锦生日那天,果然要他脱光,还给他绑了领结在脖子上。
  嗯,这才有礼物的样子嘛!
  荣耀锦很满意,黎舒却甩了计白眼给他:你就这点追求!
  只是如此荣耀锦还嫌不够,他拿丝巾把黎舒的眼睛蒙住,拉著他的手:说了今天只听我的,不许有意见!
  先前还没太强烈的感觉,一旦眼睛看不见之後,浑身都感到冷,只情人的手掌是热的。年轻的黎舒既害羞又害怕,别别扭扭的跟著荣耀锦走,嘴上还不停的念,你搞什麽,不许乱来啊……
  宝贝,你要信我。察觉到他紧张得皮肤上起**皮疙瘩,荣耀锦扶著他的肩将他松松的圈在怀中:不要怕,你有我。
  黎舒被他领到一个皮凳上坐下,即使看不见,熟悉的气息也让黎舒立刻察觉这是什麽。他像只炸毛的猫,发丝似都竖了起来,他想要逃,荣耀锦却不许,他将他紧紧箍在怀中,拉了他的手指摁在琴键上,黎舒,我什麽都不要,我只想你再弹一曲给我听。
  不,我不会,我真不会了!黎舒退无可退,只得拼命挣扎,他从琴凳上滑下来赖在地上,荣耀锦还不死心,非要摁著他的手要他弹琴。俩人滚作一团,在荣耀锦的带引下,黎舒光著身子弹了他人生中最糟糕的一曲。他还记得那时候自己哭得像个孩子,抱著荣耀锦胡乱的吻。荣耀锦在他耳边说:小舒,你可以的,不要逃避,不要放弃钢琴……我要你学会正视自己,我要你做完整的你……我爱你。
  黎舒半垂著眸,嘴角挂著轻笑,尽管脑海中全是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美好曾经。他的脸上却没有泪,只有因用尽全力,额头布满的细密汗珠,在皮肤上泛光。修长的手指在黑与白的键盘上飞舞,黎舒用尽自己的所有,去演奏这最後的华章。
  最後的音符落下,黎舒仰起头睁开眼睛,再次看见舞台上方耀眼刺目的光。他听见掌声如潮,这最後的一曲,难得的没有欢呼、没有尖叫,就像他只有纯粹的琴声一样,他的歌迷们对他的音乐,也回报以最纯粹热烈的赞扬。
  从琴凳上站起来,一身纯白燕尾服的黎舒显得从容而骄傲,他一言未发,微笑著对观众再次鞠躬谢幕,接著很快转身下台。
  “舒哥!”安妮含著泪叫他,他冲她笑了笑,脱下西装松了领结,轻轻的抱住她:“安妮,谢谢你帮我这麽久。”
  片刻之後放开安妮,黎舒又张开双臂拥抱一旁的造型师:“也谢谢你。”
  後台的走道上站了不少的工作人员,那些早已熟悉的面孔都默默的看著他,他挨个走到他们的面前,或者握手,或者拥抱,“谢谢,谢谢你,谢谢你们。”
  黎舒走了,空荡的舞台上只留下一架琴,中央大屏幕却突然的亮起,是他的笑脸。背景是他的後台,灯光有些暗,他坐在镜前,穿著灰色的连帽衫同镜头打招呼:“hi,大家好。嗯,如果你们看见这条video,说明我还是没勇气当面开口。”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笑道:“我是gay,嗯,好像你们都知道了。我有个相爱十年的情人,他也是男人,嗯……好像你们也都知道了。”
  “哈哈哈!!”观众都笑了起来,有人开始吹口哨鼓掌,刚才的伤感凝重,因他的笑脸迅速的散了。
  “对不起瞒了你们这麽久,我一直不够坦诚,有很多事情都怕别人知道,包括钢琴。我学了十五年琴,曾经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演奏家,一辈子只弹钢琴。”
  “这个梦想一辈子都无法实现了。但我是个太幸运的人,我依然和音乐在一起,我还有你们。”
  “谢谢你们这麽多年的陪伴,如果我伤害了谁,我真诚的道歉,请原谅我。”
  他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冲著镜头微微的鞠躬,再抬起头来时,眼中泛起泪光,“最後和你们说声再见,我要走了,我需要同过去的自己做一个道别,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也许今後再也不能站上这个舞台上,但我不会後悔,这一个月已经足够,我已经做了一切我想要做的事情。谢谢你们一路支持我,一直爱我,请相信,”黎舒说到这里顿住,扬起笑脸冲镜头做了一个飞吻,“我也爱你们。”
  後台的通道很长,昏暗的灯光中站满了人。黎舒面带微笑一路走过,说不完的谢谢,道不完的别,再见,谢谢。
  通道的尽头泛著光,郑鸣海逆光站著,朦胧之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见男人高大英挺的身影,对他伸出手,“黎舒!来!”
  黎舒的脸上绽出一个大大的笑脸,他快步向郑鸣海走去,抬手给他,“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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