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米遇上熟饭_》当生米遇上熟饭__分节阅读_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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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这件事。这个女人很厉害的。”罗兰说,“申小姐,我想你帮我的忙很简单:我只希望你能在李莎面前提下我的名字,让她肯赏脸见我一面,至于能不能与你们公司合作,我并不强求。”
  我是真的不想趟这浑水:“你怎么不自己去找李莎?”
  罗兰叹了一口气:“我试过,但是她一直不肯给机会见我。申小姐,你就当帮帮我,好不好?我一个女人,没有爱情,自己辛辛苦苦地打拚,不容易呢。”
  我这个人,向来吃软不吃硬,并且有一条硬伤,就是不善于拒绝别人。当我看到罗兰低下姿态求我帮忙的时候,即便我心里是万般的不乐意,可还是拉不下脸回绝她。
  “我考虑一下吧。”我想用这种含糊不清的答案糊弄过去。
  罗兰却非得要我点头答应:“申小姐,只要你在李莎面前提我一下名字而已,你不必这么为难吧?”
  当你不想为着一个话题纠缠下去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话题。“罗小姐,上次我们公司所有的职员都收到了我和韩忆的两张合影,这份‘礼物’是不是你送给我们的?”
  不料,罗兰并没有否认,而是一口承认下了:“是啊,是我。难道你不觉得正因为那两张照片,你和韩忆之间才捅开了彼此之间的那层纸走到一起的吗?我相信所有的人、包括你和韩忆在看到那两张照片的时候,都无法忽略掉你俩眼中那份浓浓的情意,不是吗?”
  “那我还真有点不理解,前不久你还要我离韩忆远一点,怎么现在又成了一位好心的媒婆了?”
  罗兰的回答天衣无缝:“因为我知道自己和韩忆之间不可能,所以不如成全你们。这对我们大家都好,不是吗?”
  “那我是不是要谢你一片‘好心’的成全啊?”
  “如果你真的想谢我,那就帮我这个小忙吧。那我们就从今以后,各不相欠了。”罗兰又把话题扯回到了原点,咬住不放,逼得我不得不点头答应下来。
  “太谢谢你了!”罗兰显得很高兴,“但是我还有一点想请你帮忙。”
  还帮?我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白。
  “放心,没有别的,我只希望你别把这件事告诉韩忆,如果他知道的话,肯定会反对,我就没有机会了。”
  “哦。”我点头答应,然后在她没有提出第三个请求的时候,逃也似地离开了那里。
  *
  当我回到十八楼的时候,剩牛排已经回家很久了:“今天怎么回来得晚一些?”
  “在路上遇上了一个熟人,和她聊了一会。”从小父母亲教我,做人要言而有信,既然我答应了罗兰不让剩牛排知道这件事情,那么我就要遵守自己的诺言。
  剩牛排也没有继续问下去,他看着我把大把大把的食物和水果往外拿,在一边忍不住地惊叹:“申谜,今晚我们真的要吃这么多吗?”
  “是的。并且要统统吃完。”
  “照这么吃下去,我很快就会胖的。”
  “把自己的男人养肥,女人会比较有成就感。”大多数的女人都喜欢瘦瘦高高的男人,然而又会心疼他太瘦,想着法子把这个男人养得膘肥圆润,证明自己会照顾人。
  “申谜,我要是胖了,就没有腹肌了。”
  哦,对,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关系到我的审美观,我呵呵一笑:“肥了再减!”
  第三十九章
  我站在李莎的办公室门口,半天都不想进去。我自己的个性是非常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的,如今要为了情敌而去求人,感觉非常糟糕,我开始有点后悔为什么之前不一直否决到底,以至于现在进退两难。
  还有一个办法:干脆不帮罗兰这个忙,等到她问我结果的时候,我就说自己已经向李莎提过这事了,对方没有答应。这种做法似乎让我在良心上有点过意不去。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申小姐,我是罗兰,那件事你帮我问了没有。”这女人就像是追债的魔鬼,步步紧逼。
  “已经在她办公室门外了。”
  “一切都拜托你了。我等你的好消息。”
  这话让我的心理压力好大:“别这么说,我还不知道她答不答应见你呢。”
  “我先谢谢你了。” 我真的很怕别人跟我讲客气,态度越好越让我硬不起心肠。我只得眼一闭牙一咬,敲响了李莎办公室的大门。
  李莎的办公室比剩牛排的地方还要大上一半,有一整堵墙全部都是文件柜,上面摆满了各种档案夹和专业性书籍。偌大的办公桌上,插着一把香槟色的玫瑰,使办公室内原本坚硬的线条变得柔和起来。
  这花是谁送的?熟饭在外地出差,应该不是他,难道是上次那个与她一起看电影的男人送的?不得不佩服我自己,在这种关头,我竟然还有八卦的兴致。
  李莎招呼我:“坐!” “谢谢!”
  “找我有什么事?”李莎开门见山的问。
  “是这样的,有一家工厂知道我们公司正在找新的加工厂,他们的代表想你能抽出时间见见她。”
  李莎地眉毛微微一皱,眼神犀利地看着我:“这个好像不是你的工作范围,并且,为什么你来找我,而不去找韩经理?”
  “因为这个代表因为私人的原因在韩经理那里碰了钉子,所以她想来你这里试试运气。”
  “私人原因?”李莎若有所思,“请你帮忙的人是谁?”
  “xx公司的罗兰。”
  “罗兰?这名字好熟,似乎在哪里听到过。”李莎努力回忆着什么,但最终没有想起来:“你跟她是朋友?”
  “不是。”
  “很熟?”
  “也不熟。见过两次面而已。”
  李莎拿起一支笔在手里把玩着,有些好笑地看着我:“那你为什么要帮她?”
  “因为她是我的情敌。”
  “哦?”李莎的兴趣更浓了,“那我就更没有办法理解了。”
  我不由得苦笑:“我也很后悔答应她这件事,可是她跑来求我,我没有办法拒绝。” “为什么没有办法拒绝?”李莎一针见血地问,“因为你觉得抢了她的男人,所以认为自己对不起她,还是因为觉得她是失败者,比你可怜,所以帮她一把,让自己的内心好过一点?”
  罗兰怎么可能会比我失败?那个女人穿得比我光鲜,吃得比我挑剔,就连走路,人家用的是四个轮子的跑车,而我却是天天头破血流地去挤公交车,偶尔打一次出租车,就已经觉得很奢侈了。
  如果说我是猫,罗兰至少也是一只花豹,虽然同属一科,却身份悬殊,有谁听说过豹子比猫要失败的吗?
  如果要拿感情说事的话,这就更没有天理了。一看她也是在情场上打滚多年的人,恋爱、失恋的滋味,她早已不知道尝过了多少。如今我刚叨起这么一客剩牛排,味还没有试出来呢,怎么就把别人给比下去了?
  我这个刚刚上桌开始吃东西的食客,站在一个吃饱了又饿的人面前,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得意的。
  我站在罗兰面前没有觉得自己卑微,那是因为我有平常心,若是换成阿彩,那丫头早就眼红到滴血,卷起一场血雨腥风了。
  “我只是经不起别人的软磨硬泡而已,并非我的本意。”我也很不愿意趟这浑水,“她说她只是想要一个与你见面的机会,至于后面能不能合作,并不强求。” 李莎把手中的笔放下来,问:“我明白,她要的是一个与三水公司合作的机会。但是,申谜,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三水公司真的与他们合作的话,那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个罗兰和她的公司可以赚到很多钱。”三水公司的业绩不错,加工厂自然也能跟着赚个盆满钵满。
  李莎摇摇头:“不只这些。有可能这个罗兰还能赚到其它更多的东西。”
  “什么东西?”
  李莎笑了,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这个嘛,你可以回去问韩经理,他了解得比我清楚,而韩经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避开三水公司与xx公司合作。”
  我听得更是如坠云中。“你会见这个罗兰吗?”
  “从公司的角度来讲,我们应该对所有来竞争的厂家一视同仁。韩经理这么做,的确不太合乎规矩。不过,他毕竟是法方代表,就算他做得有些不妥,我也应该照顾到他的感受。”
  “那意思是说你不会见罗兰了?”我心里暗暗高兴。
  “很难说。”李莎给了我一个磨棱两可的答案,“毕竟,多一个竞争者,公司也就多了一个选择。说不定这个xx公司的确很有实力呢。我想一想吧。”
  我在李莎面前推荐了罗兰和她的工厂,我已经可以向自己的良心交差了。只是,我想了半天都没有想明白:李莎所说的罗兰有可能赚到的其它更多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我起身告辞的时候,李莎突然问我:“舒凡什么时候回来?”
  熟饭?这几天光顾着和剩牛排腻歪去了,早已把熟饭丢到了脑后。我为自己的重色轻友感到脸红。
  但是,她不是熟饭的女朋友么,如果她都不知道熟饭什么时候回来,那我这个邻居又怎么可能会知道。
  “不清楚。”
  我在走出办公室的那一瞬间,隐隐约约地听到李莎的叹息:“这小子,唉——可怜!我该怎么办呢?”
  第四十章
  再过两天就是圣诞节了,我想送一件礼物给剩牛排,可是把商场逛了一个遍,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东西。
  “嘿,申谜!”正当我对着琳琅满目的橱窗发呆的时候,小马从我的身后钻了出来:“怎么,买圣诞礼物送给你那瓶‘顶级红酒’?”
  我见到她如同见到救星一般:“是啊!你点子多,帮我出个主意嘛。”
  “把你自己送给他,就是最好的礼物。”这丫头笑得很魔鬼,“处女,这年头很稀少了。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
  我在这个说起话来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的脑门上敲了一记爆栗子,她捂着脑门大叫:“会痛呢!啧啧啧,这么暴力,典型的阴阳失调。”
  “如果我记得没有错的话,前几天跟你见面的时候,你还说:别拿自己的身体当成讨好男人的工具。今天就在这里鼓动我把自己当礼物送给别人。有你这样的吗?”
  小马笑得特贼,眼睛一闪一闪的,一看就让人觉得机关重重:“我这不是在试探你被人煮熟了没有嘛。看来你依然生着,真不知道这应该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对啦,你送什么礼物给你男友啊?说出来参考一下。”
  “毛衣。”小马得意地说,“是我亲手……”
  “织的?”
  “挑的。现在谁还有耐心去搞这些玩意,再说了如果织出来的不好看,男人也不会穿的。商店卖的更漂亮,款式新颖,色彩艳丽,穿在身上一样温暖。”小马见我似乎听到心里去了,问:“你也想买一件毛衣送给他?”
  “不。”我摇摇头,“我想织。”
  小马拍拍我的肩:“生米,虽然你的精神让我觉得很钦佩,但是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只有两天就是圣诞节了,你现在才开始织毛衣,会不会太晚了一点?”
  “我可以织条围巾和一对手套给他。这个很简单的,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够了。”虽然本人的智商不太高,但织围巾却一直很在行,念大学那会,手织围巾和手套风靡一时,班上有不少女生想拿它送给男友,但自己又不会,就私底下找我帮忙,用大白兔奶糖和各种好听的话来请求我的支援。那年冬天,我整整织了二十八条围巾、十六副手套,成果遍布整个校园,(甚至有一小部分流传到了邻校,)以至于我走在校园内,隔三差五地就会看到有男生戴着我织的围巾和手套在那里幸福地向别人炫耀着自己的女友是多么地能心灵手巧,每每这时,我就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但是,那年冬天,我自己戴的围巾和手套却是在商店里买的,并且那年冬天,因为吃了太多的大白兔奶糖,我胖了整整十斤,所有的男孩子见到我之后都绕着道走。平安夜的那天,宿舍内的其他女生全部都被男生约走了,只有我一个人坐在</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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