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又有客人上门了。
罗明威和何琛在角落的休息区里,和外头有一堵墙隔着,只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小小的骚动。
「不知道是不是又来了个帅哥?」何琛来了兴致,伸出半个头往外场看。「哟——还真是个帅哥呢!威哥,你的地位要不保啦!」
白了他一眼,「不就来了个小白脸吗?」
何琛转过头朝他暧昧一笑,「你还没见过人家,怎么知道他是不是小白脸,嫉妒啊?」
「嫉妒个屁!」罗明威骂了一句,用力拍了一下他的屁股,让后者「淫笑」起来。
不过他还真有点好奇。想着想着,也敌不过诱惑,趴在何琛身上,他也把头伸了出去。
现在客人不多,目光在店里扫了一圈,很容易就找到那个刚才进来的人。
那人独自坐在玻璃窗旁边的位子上,正看着窗外,身材是不错。罗明威看着那个后脑勺,心想怎么不转过来啊?
说来也巧,刚想到这里,对方好像听到了他心底的「召唤」一样,突然就转过头直直朝他们这边看过来,目光又准又狠。
这下罗明威看清楚了,可不看还好,一看——眼珠子都差点没掉下来。
是他!那晚在酒店里的那个男人。
画面重播,吻那个男人的画面再度浮现,因为连舌头都没伸进去,他根本就不记得那个吻的味道,只记得漫天飞舞的钞票,那可是几万块啊!现在他还有揍自己的冲动。
不过,事后那男人带着杀气的眼神此刻也格外清晰起来。
难道是来找他报仇的?不就亲了他一下嘛!舌头都没伸进去,真是爱计较,还是说他偷牌的事被发现了?
「好有气势的男人!啧啧。」何琛还没发现同事的异常,盯着外面的人边看边品头论足。
罗明威则在心里拼命对自己说对方不会是来找他的,只是来这里喝茶的。
「好像在哪见过他……对了对了!电视上!他是大财团的老板钟泽豪,可据说他其实还是黑社会的老大哦!杀人如麻,凡是惹到他的人,绝对不留活口。」
要死的人,什么都不怕,活着的人,最怕死。罗明威已经在考虑现在逃是不是还来得及了。
他仿佛已经看见了那画面——码头上,自己被五花大绑扔在地上,那个男人站在他头顶处,一身黑衣,冷冷看着他,像看着一只虫,然后说了声,「扔!」几个大汉就把他抬起来往海里丢,任他怎么喊都没有用……
「咦?威哥你怎么了?这么多汗?」
他皮笑肉不笑地摇头。「没事!」
现在主动去承认错误还来不来得及?大不了让他再亲回来啊……
「你们两个又再偷懒!」神出鬼没的老板突然出现,把何琛赶去门口带位之后,又把一杯咖啡递给罗明威。
「去,送去给窗边的客人!」
窗边的客人?罗明威瞪着手里的咖啡。
现在加点毒进去行不行?
钟泽豪勾起唇,看着低头慢慢向他走过来的人,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轻轻敲着,很悠闲的动作。
找罗明威其实并不难,倒是找到之后的事让他小小吃了一惊,想不到他竟然会是一间咖啡店的服务生!罗明威给他的感觉,怎么都不像是一个普通的服务生。
不过吃惊归吃惊,他受的耻辱仍会十倍讨回来!只是在此之前,他要好好看清楚这个人,像猫抓到一只小老鼠,慢慢玩弄后吃掉才更美味。
罗明威暗自吞了口口水——钟泽豪在对他笑!在他看来,那是标准的笑里藏刀!
「先生,您的咖啡。」他弯下腰把咖啡放到他面前,「请慢用。」敌不动,我不动!
香气诱人的咖啡,钟泽豪看也没看,倒是抬起头看了一眼送咖啡的人。
对上了他的目光,罗明威淡淡一笑,很职业化。
看不出一点不对的地方,仿佛他真的只是一个服务生……钟泽豪轻笑,把视线移到自己面前的咖啡上,拿起杯子喝了一口。
罗明威微微低头,准备离开。
「等一下。」
这三个字让罗明威浑身一僵。
「先生还有什么其他需要?」
「你来这里工作多久了?」钟泽豪边喝咖啡边问,好像要跟他话家常一样。
「刚来几天。」问这个干么?
「噢——」钟泽豪这个「噢」音拖得特别长,听得人心痒痒的。但罗明威心里却是毛毛的。
「想不到,你这样的人也会来当服务生。」放下咖啡杯,钟泽豪整个人靠在椅子上,很悠闲的样子,抬起眼看着他。
我也不想,你要是能把那几万还给我的话,我就不用在这打工了。
罗明威笑了一下,「职业不分贵贱。」
钟泽豪脸上露出讽刺的笑。「这里的工资无法满足你的花费需要吧?」
「我自己的生活自己心里有数。」他也不是天天花几万块买一个吻的。
没再说什么,钟泽豪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我可以走了吗?」
这次竟然得到了对方的首肯,可在他以为总算解脱而转身的时候,又听身后的人说:「给我来份意式通心粉。」
「是。请稍等。」吃死你!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钟泽豪皱了皱眉。
天衣无缝。
这是他对罗明威的形容。如果不是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人就是那天晚上的男人,他简直要怀疑他有双胞胎兄弟了。他看不出一点破绽,在他面前,这人丝毫没有一点紧张感,如果是普通人,绝对不会这么镇定。
这个男人——他还没看清。
也难怪他看不清,因为罗明威这辈子什么也不会,就会装!
接下来,钟泽豪在咖啡店坐了一个晚上,每隔十几分钟就点一次餐,而且都「正好」是让罗明威为他服务。
罗明威一整晚就这样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不过他觉得钟泽豪似乎并没有要跟他算账的意思,不然为什么那天晚上的事连提也不提?说不定这男人真的很大度啊!想到这里,他一阵窃喜,其实一直紧绷的神经也慢慢放松了。
只是当钟泽豪走的时候突然给了他一百块小费,让他差点没把手上的杯盘惊掉到地上,砸了自己的脚。
他这是在暗示吗?晚上回家躺在床上想了半天,他仍然没想出个所以然,就这么昏昏沉沉睡去。
「嗯——」被子底下发出一声呻吟,一只手臂从底下伸出来,按掉正叫个不停的闹钟,房间终于又重新恢复平静。
从被子底下探出头,罗明威茫然地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随后又向四周扫视了一圈,将近一分钟才重新接受他睡在自己家这个事实。
因为他原来一房一厅,相当舒适的家,现在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家徒四壁。
三十四寸的液晶电视卖了,现在换成十四寸的小电视,那是他花了六个小时从古董街上找回来的,修了半天,终于能看了,可每看二十分钟就得用力敲两下才能继续播放。
电脑没了,电脑桌也卖给收破烂的了。
沙发没了,只剩一张木椅外加一个小孩子吃饭时坐的小板凳孤零零地站在客厅里,板凳还是楼下七岁的小女生送的。
洗衣机现在换成了一个大塑胶盆和一个洗衣板,接上他这个「电源」,就能洗衣服。
原本双门的冰箱变成了跟保险箱差不多大的迷你型,空调则换成最环保的三叶电扇。
在床上躺了五分钟,最后还是认命地爬起来。今天是休息日,但对穷鬼来说,休息日是无聊的。现在罗明威一想起自己一个月前把钱当纸一样撒的日子,都忍不住要呼自己一巴掌。
睡眼惺忪的刷着牙,手机突然响了,这也是他身边现在最先进的东西,三千多块的sony eri,实在是舍不得卖啊!
「喂!」拿起手机放到耳边,接听免费。
「威哥,是我。」何琛的声音时时刻刻都是那么兴奋。
「干么?这么一大早的。」罗明威吐掉嘴里的泡沫,含了口水。
「找你出去玩啊!我有一个哥儿们开了家酒吧,晚上请客,咱们一起去!」
罗明威心想,你哥儿们真多,我怎么就没这么多好哥儿们呢?
「晚上你打电话给我吧,心情好我就去。」
「好!那我六点左右打给你,再见!」
当天晚上和何琛一起喝完酒,已经十一点多了,罗明威有三分醉意,何琛比他好不了多少,两个人勾肩搭背的边唱边笑边往家里走。
何琛对罗明威的崇拜之情在此时得以言表,把他夸得差点上了天,罗明威也乐于接受,反正被人夸又不收钱。
可「乐极生悲」这个成语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就在罗明威承认他有很多「江湖」上的朋友的时候,何琛突然停下来,顺带把他也拉住,后者疑惑之时,就见何琛伸手指着前方说:「威哥,你江湖上的朋友来看你了。」
啊?罗明威往他指的方向一看,有点黑,看不太清楚,眨了眨眼,把眼镜扶正后——靠!一群黑衣人在他家楼下拍「骇客任务」!
五六个一身黑衣的男人站在门口,把大门堵了个严实,脸上都有些不耐烦的样子,看样子已经等很久了。
这下罗明威的酒都醒了,原本吹得满天飞的牛皮也破了,他可没想到这帮「朋友」会大半夜的来看他啊!看来以后牛皮真的不能乱吹,特别是喝了酒以后。
「我不认识他们。」回过头,他一本正经地对身边的人说:「我退出江湖多年了。」
「可是他们一副认识你的样子啊!」
他转头又看了看那群人,还是黑压压一片。
「这么黑你都看得清楚他们的表情?认识我我早请人上去坐了,还会在这儿跟他们大眼瞪小眼?」
「罗明威先生是吗?」一群黑衣人中站最前面的那个开口了,看着罗明威,朝他们走了几步。
罗明威和何琛很有默契地向后退了几步。
「我是。请问各位是?」
「我们老板想请您过去坐坐。」
罗明威看了一眼在黑暗中反射着月光的黑色轿车。
黑衣男人作了个请的手势,那手势换个方向,就是「灭口」的意思。
「可是——」去了还能不能回来可是个严重的问题啊!很想直接拒绝,但通常这种情况下,来硬的肯定没什么好处。伸手推了一下眼镜,罗明威诚恳地说:「抱歉,今天晚间太晚,能请你们改天再来吗?」
「我们六点就在这里等你了。」对方冷冷地说,不过好像有点咬牙切齿。「老板知道罗先生不太好请,所以请别让我们为难。」
罗明威扬起嘴角轻笑了笑说:「我也不想让各位难办,可同样不愿意跟各位走,几位有什么办法能行个方便吗?」标准的道上谈判词,警匪片里学来的。
黑衣男皱了皱眉,上下打量了他一会儿,后者只是好修养地笑了笑。
「好,罗先生既然这么说,就用道上的规矩办,打赢我们就让罗先生走。」
果然!罗明威一副早料到了的表情。软的不行,只有来硬的了。
「威哥?」何琛害怕地扯了扯他的衣角。罗明威转过头,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先一把把他推到后面去。
「你站到后面去,等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别过来!」随后转过头正面迎向众人。「希望各位不要食言。」他左右松了松颈部,伸出一只手,摆出招式。
「当然。」
得到保证,他没给对方任何先机,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何琛只觉得身边有一阵风吹过,再一抬眼,就看到自己的偶像已经冲得老远,身形优雅得像一只豹。
好快!
这是所有人共同的心声。
那边的黑衣人也反应过来了,冲上去跟罗明威开始交手。
要说罗明威厉害的话,也不太准确,但他的速度真的是快到让人望尘莫及,即使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闪躲,身体在人群中穿梭着,看起来距离很近,却根本打不倒他。
情况顿时从交手演变成「混战」。
躲避比攻击省力气,等其他人渐渐感到疲惫的时候,罗明威的躲闪中才开始夹带攻击,身手算得上干净利落,而且,他似乎总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到多在他背后的人。
眼看着敌人被一个个放倒,胜负即将分出,左手握紧,罗</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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