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准就像变天一样刷的直接变成不良青年状态,东叔虽然侨居国外,可依然保持了军人严谨的风范,要是特洛斯敢露出个狗尾巴,没准就直接扛出猎枪把那条双头犬给崩了!!
可是就像每次每次他无法决绝乖狗狗那种我很乖就算被留下也会很乖的眼神的时候,立即就会间歇性神志不清後发性决策错误的笨蛋主人症候群发作。
魏东居住一个西岸海边小镇,从骆赛这边有公车直达大概也就需要一个小时左右。一路上看到的都是连绵起伏的小丘陵,差不多达到的时候远远就能看见海岸线,因为已经过了六七月的旅游旺季,游人变得稀少了,所以反而很平静安宁。
下了公交之後还需要再走一段路才能到达魏老先生的家。
远远看到了一连片的海边小筑。
那都是些很好的房子,虽然外表并不华丽,但非常结实稳固,楼层高,不光外面看著舒服,内部的房间也是非常宽敞。
骆赛熟悉的走到了其中一间屋子前,还没走进院子,里面就响起了犬只的咆哮。
一头凶猛强壮的黑毛獒犬像雄狮一样扑了上来,朝骆赛一顿狂吼,要不是脖子上还有条大锁链栓了,恐怕就要扑上来咬人了!
骆赛非常无奈地苦笑,东叔养的这条獒犬凶得够可以的,连他这个熟客都从来不认,大概是自己身上还经常有其他犬类猫科的味道,所以獒犬对他的敌意尤其大,如果东叔不出来接他的话,自己进院子就要抱著被咬断腿的觉悟了。
可是东叔因为年轻时在战场上曾近距离被炸弹轰过,一只耳朵震聋了,不怎麽好使,虽然门铃不是没有,但骆赛还是必须每次都几乎叫破喉咙地在门口拼声音压过狗吠把对方惊动了然後才能躲躲闪闪地跟著进门。
然而今天,似乎多了一个例外……
温和的青年抬手轻轻搭在他的肩膀上,微笑著说:“医生,请稍等。”他走到栏杆边,低下头,轻声叫唤了一声:“特洛斯。”青年的身体瞬间彪长,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条双头黑色的杜宾犬。
硬而短、浓密漆黑的毛发水亮平滑紧贴身躯,斑纹边界清晰明辨的铁锈色,笔挺站立的双头犬威武强壮,拱起的足爪与地面接触之处,从爪底腾燃一撮撮硫磺气息的豔红火焰, “哧──哧──”的吐息,剪状咬合的白色牙缝间不时渗出丝丝火舌。
连後面看的骆赛都无语了。
太凶残了吧!一上就露出小boss级的真面目!
是人都害怕就别说是普通的狗了。大敖犬完全被镇住了,而地狱犬根本连吠叫都懒得,直接上去一爪子就把像狮子一样强壮的獒犬给拍翻个跟斗。不等獒犬起身其中一颗脑袋凶狠地扑了下去锋利的牙齿直接咬住了对方的咽喉,虽然没有咬死的意思,但利牙紧紧锁住了皮r,只要它愿意,轻易就能咬断对方的喉管。
转眼之间,高下立判。
另一颗脑袋则悠闲地微微低头:“小兄弟,咬主人也要看狗。”
“……”骆赛严重沈默了。
俄耳,你从老妈那学来的中文不是很对吧?
那个……意思倒过来了啦……
显然,狗狗们之间根本就不需要像人一样多费唇舌,完全以力量决定一切。
等特洛斯放开了那条獒犬,彪悍到估计老虎都敢扑上去厮打的大家夥顿时就像被切掉小jj一样萎了,不甘心地呜呜叫了几声,随即翻开肚皮爪子举向空中,示弱地表示了服从,然後在特洛斯叱喝般的吠叫了一声之後,夹了尾巴掉头就跑会自己的窝里缩著不出来了。
然後青年很快地收拾了形状,在院子里面拉开了篱笆门:“请进,医生。”
骆赛内心真是默默泪流,真抱歉啊,身为主人居然还要宠物照顾保护,丢脸啊丢脸……
怀著悲催的心情走进院子,敲了门,但里面显然没有人回应,窗户和门都所锁上了,魏东似乎是外出了,骆赛有些後悔没有先打电话来预约,魏东并不是个老古板,相反虽然耳力不济但却是个很有活力的人,经常会独自外出。
不过既然没有把獒犬送去宠物寄养处的话,应该是短时间外出而已,所以骆赛决定到附近逛一下,去附近的沙滩走走,顺便……遛遛狗……
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 15…02
15…02
快要进入冬季,海面虽然依然和夏季一样蔚蓝清澈,但水地的寒流让这片水域变得寒冷刺骨,除了偶尔会有些专业的帆船运动员在浪大的时候出现之外,已经没有在那里晒太阳和游泳的客人。
说是沙滩,却并不是布满细软黄沙的海滩,而是一颗颗大大小小卵石的石滩,混了冲上岸的碎贝壳,如果不穿鞋子的话完全可以来个脚底按摩。
长长地海滩边现在也只他们两个人在走,骆赛身後的青年倒没有了那份安稳和温煦,从刚才知道还得再到附近逛一逛等人回来的时候俄耳就睡觉去了。
於是现在背了沈重的背包跟在骆赛後面的人就变成特洛斯了。
英俊的青年走路也不走直道还边走边踢石头,这麽看上去一整个绝对不好惹的模样,只不过相当违和的是他嘴叼著的不是一根烟而是一根骨头型的原味蔬菜磨牙棒,咬牙切齿地“嘎吱嘎吱”嚼得欢……让人相当无言。
吹来的海风有点冷,骆赛这种极端接近於技术宅系的兽医当然是扛不住地打了个哆嗦,他没料到海边居然这麽冷,身上有些单薄的风衣虽然挡风可不保暖。
离他半步距离的特洛斯看到了,皱了皱眉头,身上的夹克脱了下来,粗鲁地丢过去,一下子砸在骆赛的头上:“穿上!”
骆赛吓了一跳,连忙拿下来,回头看见特洛斯脱掉了夹克之後只穿了一件短袖黑t恤:“这可不行,给了我你不就剩一件了吗?”
可能是买的时候尺寸弄错了,又加上最近在小诊所里的夥食非常均衡和丰富,而至俄耳特洛斯比初到的时候更壮实了,因此t恤穿在身上显得有点不合适的窄,不过这样反而让青年那副充满力量及健美的上身肌r完全外露,而且臂膀的肌r几乎要把那一小截短袖子撑破了般,幸好这件t恤小是小点但弹性极佳。
青年不耐烦地嗤之以鼻:“给犬类穿衣服那是人类自以为是的做法,还什麽亲子装,谁他妈的能生得出一条狗?!”
所以你打算在家l睡出外l奔?!
骆赛揉了揉有些发痒的鼻子,对於特洛斯别扭的好意决定还是接受的好,否则拒绝狗狗是会让它生气的,所以他从善如流地穿上了夹克衫:“倒没有你想的那麽坏,事实上一些短毛的室内小型犬在冬天外出的时候穿上衣服是能够起到保暖的作用,还有一些年纪大了的犬只,御寒能力降低的时候适当穿一些衣服也是有好处。不过大多数宠物犬还是不穿衣服的比较好,对於犬只来说身上的毛就是一件很好的外衣,如果习惯了人类的衣物反而会降低免疫力和耐寒的能力,更容易染病。只是现在狗狗的主人并不是真正考虑自己的宠物是否需要保暖,而是觉得让它们穿得越漂亮,带著它们的自己就越有面子。”
“反正我不需要。”特洛斯嗤之以鼻,然後想起了什麽,凶地瞪了骆赛一眼,“对了,上次去采购的时候你老盯著那种恶心吧唧的粉红色绒毛兔子耳套看是什麽意思?不会是想给我和俄耳买吧?!”
“……怎麽会,哈哈……”
骆赛心虚不已地瞥开视线,看来得把那已经买回来的两副兔子耳套给收好才行,不然给特洛斯发现不给撕烂才怪。要知道那玩意儿贵得很坑爹啊!他当时也是脑抽了才会明知道特洛斯和俄耳肯定不戴还花钱去买……估计当时是笨蛋主人症候群发作了。
夹克里还残留了特洛斯比正常人都高的体温,暖洋洋地包裹了骆赛,将海风的寒冷完全驱除在外,不但身体,连心都暖和了,被关怀的感觉可真好,如果像刚才那样走上半小时回去准得感冒。
他们一直沿著海岸走,走到了海岸边的悬崖山脚下,事实上因为是平原边缘岬角的缘故,所以屹立在海边之滨的峭壁非常的多,分隔了视线,礁石沈在海水里,在波浪冲击翻起白白的浪花,这边虽然不适合游泳,却有这一份隐秘的美丽。
“我以前放假的时候就很喜欢到这里来玩。”他弯下腰兴致勃勃地寻找,“这里退潮之後会有很多贝壳被冲上海岸,因为不是些值钱的东西,所以都不会有人来捡,每次我都会捡到很多。”
“捡来做什麽?又不能吃。”
骆赛捡起两只最最普通的白色小扇贝,拉过特洛斯的手放到他的掌心中:“你不觉得很神奇吗?尽管它们看上去那麽的相似,可是只要你用心去观察,就会发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个体。”
特洛斯盯著掌心的贝壳,是的,只是用r眼看得话完全看不出有什麽不同,可就像骆赛所说的,只需要仔细地,用心地去看,去观察,那麽就会发现,无论是表面纹路还是色泽的深浅,却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别。
不同吗?
好像他和俄耳?
就算是生了他的父母和家里的其他兄妹,也从来没有把他们当成不同的个体,也许注意到他们时而脾气暴躁时而深沈内敛,可并不觉得需要把两者区分开来对待。可是骆赛,明明只是个很普通的人类,却打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们的不同。‘俄耳,你做的土豆沙拉味道真不错!’‘特洛斯!别撕我的书!那是新买的!!’‘俄耳,我买了牛奶口味的小蛋糕,要不要尝一下?’‘特洛斯!不能挑食物!蔬菜都得吃光!!’
还在不断寻找贝壳的骆赛并没有注意到特洛斯很思考的侧脸有著难得的认真。
“咦?这是什麽东西?”
在不知不觉的东挖西找中越走越远的骆赛注意到一块礁石下的砂石之间露出了一点奇怪的东西,拨开了砂子一看,竟是一卷古怪的──皮?!
这是一块很厚的皮,一面有两层的毛,表毛粗疏,里毛短密细致,皮毛是灰褐色,体表没有斑纹,而背部中央的颜色非常深,看起来简直是整一张剥下来的样子。
作为兽医的骆赛非常确定这是一张海豹的皮!
骆赛忍不住拿上手摸了摸,意外的柔韧且具有弹性,简直就像在摸活海豹的背部。
如此完整的一张海豹皮,毛皮面积几乎可是说是没有任何瑕疵,连四肢的爪子、口鼻附近粗硬的感觉毛都还在,简直就跟脱下来的衣服一样完美无缺,不可能会被埋在礁石下的砂子底啊!
犹豫了一下,骆赛决定将这块皮带走,然後交去当地的警察局,据他所知在欧洲进口琴海豹和冠海豹的皮毛是被明文禁止的,这块皮很有可能是走私者藏在这里。
等他收拾好,转头去看特洛斯那边,顿时囧了。
某高大英俊的青年正用完全不帅气的姿势蹲著,不断地捡著地上的贝壳,无论大小也无论好不好看,更无所谓是完整还是破烂的,反正在他的怀里已经慢慢地抱了一堆贝壳,可他还是不满足地继续捡,好像打算把整个沙滩上所有的贝壳都收归己有。
“特洛斯……我们该回去了。”
“嗯。”特洛斯应了,可依然不放过地又捡了两个,然後脱下背包把里面的零食全部倒了出来,再把怀里的贝壳“哗啦”一个不漏全部倒了进去。
“……”
骆赛瞧著地上那堆薯片、饼干条,还没开封的诶……可看到特洛斯一脸认真又仔细地从砂石堆中捡起来、沾满了沙子和黏黏海水、普普通通、破破烂烂的贝壳……
“快走吧,说不定东叔已经回来了。”作家的话:发现自己有个不好的存文习惯,就是写快一两章不发,这样感觉好像比较有保底的感觉,不会让更新断掉,但这样很不利於和读者互动,毕竟写的时候感觉很赞但是过後又跳到别的角色那里,之前的感觉就麽有了,所以考虑一下,试一下有多少发多少这样会不会比较好,不过这样的话可能就变成不是定期每日一更,而很可能是突然暴更,各位亲要多多给回帖支持啊,不要吝啬给回帖啦,虽然l这边很难上(奇怪的是作者後台就比较畅顺),但是回帖我是每一个都看的,虽然不能每一个都回帖,但是得到回应会很高兴~~大家一起来吐糟是这篇文最原始的出发点~没有支持会更得很慢哦~~~所以在不用付钱看v的前提下,请回帖支持吧各位亲!!
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 15…03
15…03
回到魏东家的时候,一直紧密的大门似乎打开了,骆赛惊喜地推开了院门走了进去,心里还是有些担心那条獒犬会扑上来,不过显然那位小霸王被boss级的地狱犬收拾了一顿之後,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乖觉了,夹著尾巴缩在角落的位置。
“东叔叔!您好!我是小骆!您回来了吗?”
里面有些响声,似乎有人影迎了出来,可在骆赛看到走出来那个人的模样时,登时又给定住了。
屋里的人显然并不是魏东,他是个更年轻的外国人,白皙的肤色、俊美得无可挑剔的容貌,当他走出阳光的地方,那双豔丽得像宝石一样的祖母绿色眼睛更是让人一看难忘,然而仅仅是这些,当然不足以让骆医生定格。事实上这位不带半点东方气息的英俊外国青年,身上却内穿了一件浅青长袍,外穿深绛色的马褂,头上坑爹的还戴了一顶瓜皮帽!!
骆赛此刻内心只想咆哮出这麽一句:‘这位仁兄,到底是你穿越了还是我穿越了?!’
对方很奇怪地看著骆赛,甚至有种兽类地盘被入侵时所产生的敌意:“你是谁?”
这是我要问的好不好,抢台词是怎麽著?!
骆医生很冷静地托了托眼镜框,反光的镜片遮掩了刚才一刹那的失神:“你好,我是骆,请问魏东叔叔在吗?我受家父所托,有些东西要亲自交给他。”
听到他自我介绍之後,那名打扮古怪的青年立马缓和了脸色,热情地招呼骆赛:“哦!我知道!你就是魏经常提起的那位小骆!真抱歉,我还以为是盗贼呢,要知道魏这里常常有不识趣的小贼打扰!”
骆赛对於这位青年竟然直呼魏东的姓而感到不可思议,好吧,虽然他一直也觉得跟老爸平辈而交的东叔其实根本也就比自己大个十来年,在他老爸那个年代为了当上最可爱的人,招兵的时候把年龄往大里报是常有的事,魏老先生证件上的年龄是五十,但听老爸说他喝醉酒的时候坦白过其实报大了四年。
“我可以冒昧问一下,你是谁吗?”
打扮古怪的年轻人立即不好意思地解释:“对不起,我太著急了,都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摩尔根.塞尔克(man selkie),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
他们友好的握手,当然,如果,前提是忽略了对方那身犹如cosplay一样的诡异服饰。
摩尔根像主人一样带领了骆赛和特洛斯进了屋子,并准确地找到了魏东放在橱柜里的茶壶茶杯茶叶,熟练地烧水泡茶,步骤一点错误都没有地给他们上了茶。
要不是他长得实在太外国的话,骆赛完全就觉著自己是穿越回去了。
“请问东叔什麽时候回来呢?”
摩尔根摇摇头:“我也是刚来不久,魏大概是开车去超市给王买狗粮了。”他所说的王,当然就是外面那条英文名“king”,真名“阿黄”的獒犬了。
骆赛点点头,喝了口茶,茶香四溢,回甘悠远。
一外国人茶泡得比他还地道……
悲催不已的骆医生毫无反省地喝了一大口,至於特洛斯,他对这种用枝条叶末泡出来的苦水一向喜欢不起来。
“你来拜访,魏一定非常高兴,他一个人住在这里,太寂寞了……”摩尔根显得忧心忡忡。
骆赛虽然对摩尔根的身份有些奇怪,不过他能够进得了院子证明他已经通过了獒犬那一关,而对屋子里的东西非常熟悉证明他也是这里常客,再说他能够知道自己的存在想必东叔跟他也确实是有交情。
眼看天色已经黑了,最後一班公车离开之前他必须跟特洛斯回去,所以他考虑了一下,下了个决定:“其实这一次来,是我在中国的父亲托我将一份礼物交给东叔,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还得赶回去,能不能麻烦你代为转交一下?”
“当然可以!”
骆赛於是从背包里面把包裹取出来,特洛斯见他扒扒找找的样子,不耐烦地一下把背包翻了个个,哗啦里面什麽都出来了,贝壳、包裹,还有那卷奇怪的海豹皮。
摩尔根一看见倒出来的东西脸色都变了,他猛地站起身,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你们、你们发现了我的身份?!”
“啊?”骆赛正打算把东西先收拾好,摩尔根的话让他一头雾水。
可是对方似乎认定他已经知道了实情,颓靡地跌坐回去:“能不能请你们先不要告诉魏,我迟早会告诉他的,但绝对不是现在……要知道,在他接受我之前……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什麽身份?”
摩尔根那双祖母绿的眼睛瞪了骆赛一眼,好像说他明知故问的意思,然後指了指沙发上那块海豹皮:“你不都已经找到了我的皮吗?”
“……”
骆赛非常肯定这句话绝对是那些恐怖片某剥皮恶鬼的常用语句。
不过,这貌似不是人皮而是海豹皮吧?!
“如果把皮藏起来,我就无法回到大海。”摩尔根叹了口气,倒不著急抢回“自己的皮”,“当然,如果是魏的话,我愿意把皮交给他永远地藏起来。”
“……”
气氛很凝重。
不过其实是骆赛不知道该怎麽回答,而对方在等待骆赛表态。
这时候特洛斯一边玩自己的贝壳一边心不在焉地哼哼:“你还没看出来吗?这家夥是赛尔克──会变成人形的海豹。”
怎麽看出来?!你当我有孙悟空的金睛火眼吗?!老孙还指不定看不看得懂外国妖怪呢!!
想掀桌但考虑到自己在长辈家中不得放肆的骆医生悲愤地……冷静了下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请问你为什麽会找上东叔呢?”
一边回想过去一边回答的摩尔根露出了一种让骆赛很脸抽的梦幻般回忆的表情:“魏总是一个人到海岸边钓鱼,我也经常在那附近的海域游玩,我们‘朝夕相对’之後‘日久生情’,我爱上了魏……”
“……”
请问那个生硬又别扭的中国成语是怎麽回事?这位“海外”友人你知道这成语什麽意思吗?什麽朝夕相对日久生情,充其量就是东叔去甩海竿的海岸附近有海豹出没而已!
“虽然脱掉海豹皮不怎麽方便,可是只要能够陪伴他,即使要冒上被拿走海豹皮无法回归大海的危险,我也愿意这样做。”
“……”
被拿走了皮就无法回大海,简直跟中国仙女身上那件下凡必洗澡,洗澡必脱掉,脱掉必被拿走,拿走必须嫁人的设定一样坑爹啊!再说了,那块皮如果是那麽重要,拜托不要随便在沙滩上找个坑掩埋,至少放在投币储物柜锁住也行吧?
“魏至今不肯接受我的感情……他大概是不能相信这种异种族通婚的情况,认为这种伴侣关系不能长久,所以才会不肯接受……不过我是不会放弃的!”摩尔根神情无比坚定,仿佛是在神的面前发誓般虔诚,“即使种族的隔阂也无法将我们分开!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长相厮守’!”
“……”
长你妹啊!这哪门子的异族通婚?!你是欧洲人东叔是中国人?你是海豹东叔是人类?!坑爹的你们唯一相同的只有性别好不好!!
“你们族里难道就不反对这件事吗?”骆赛好不容易挤出一句。
摩尔根似乎觉得他的话很不可思议:“当然不!我们海豹人还经常会跟人类通婚,即使很多时候海豹人的一方不得不离开陆地回归大海,但对家庭的一份深刻的眷恋会让我们总是悄悄地在海中遥望自己曾经拥有的人类家庭。事实上当我的父亲听说了魏还不肯接受我,特别给我出了主意。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游过海洋去过东方,所以见过那里居民的打扮,我们想如果稍微穿得更像一些东方人的话,也许魏就更容易接受我了!”
“……”
骆赛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扶额的冲动了,可不可以请问那位海豹老先生到底是何年何月何日去的中国啊……拜托不要像每个完全没有踏足中国边境甚至连tv都不稍微看看的外国大导演那样想当然的以为上海摊头到处是破渔船,人还住上面一身破马褂补丁用炭炉熬粥吃好不好……与时俱进是必需的!
“我觉得东叔叔不是那种只注重外表的人。”
“当然,当然!”摩尔根连连点头,“所以我完全不担心他见到我海豹的形态时会有偏见,像魏这样心胸宽广的人,是‘海纳百川’的。”
坑爹啊!你一外国海豹不要老给我丢中国成语的书包好不好!而且再怎麽海纳百川也不定是能够接受一头雄海豹向自己求爱的好不好!!
骆赛开始考虑要不要劝告东叔离开这个海边小镇,或者搬过来跟他一起住,不过……扭头看了看在认真拨弄并将其一一排开的贝壳的青年……受海豹人的s扰和与地狱双头犬同居,可还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
不过骆赛倒是不担心东叔的情况,听老爸说东叔年轻的时候身手可不一般,通常一对五那都是立於不败之地,虽然侨居国外可锻炼却没落下,上回过来的时候他可看见东叔在院子里耍长拳打个虎虎生风,绝对是隐世武林高手的份儿,一估计也就是披上块皮变个海豹什麽的能耐的外国妖怪估计还不是东叔的对手。
很尴尬地坐了一阵,这位外来媳妇本地郎的海豹先生看上去还有点面对爱人的亲戚到访特别不好意思的别扭样子,弄得骆赛实在坐不住了,只好告辞了起身:“既然东叔还没回来,我就不打扰了。”
摩尔根连忙也起身送客,虽然他身上那套实在有些不伦不类,但不可否认如果一个人的脸长得极度好看的话,那麽他就算穿个唐老鸭装都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更何况现在这身虽然是穿越了点,但至少还是有著中国民族文化底蕴的近代服饰。
“那麽请把我父亲的礼物交给东叔,麻烦你了。”骆赛起身告辞,眼角瞄到沙发上那张海豹皮,嘴角抽了抽,然後淡定地拿起来递了回去,“既然是你的皮,那麽就请收回去吧,以後不要再随便埋在沙滩上,很容易遗失的。”
“太感谢了!”摩尔根有些受宠若惊,对於骆赛这麽快接受了自己异於常人的身份很有些吃惊,心里想果然就像父亲所说的那样,东方人的肚子和胸口里面都是能撑船的啊!於是内心燃气了熊熊的希望。
告辞出门往车站走去的骆赛可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直接就给他的东叔找了个大麻烦。
还在径自地考虑,回去给家里的老爸挂个电话说一声东叔有了个伴吧,毕竟老爸那麽多年都很记挂这位侨居海外的老战友。
那如果以後东叔叫他过来给这位看病,到底要不要收诊金呢?
嗯,看在老爸的面子上,还是算了吧……
参考资料备注:
塞尔克(selkie):格兰岛、奥尔尼诸岛和谢特诸岛的海豹妖精,在水中游泳时才穿著海豹的皮,到了陆上以後便会变成非常漂亮的美人,脱下的海豹皮如果被人偷偷拿走并藏起来的话,那麽他们便无法回到海里了。作家的话:如果情况好的话,今天就把存著的都丢上来吧,出现五更了……
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 16…01
《病历记录第十六页:不生蛋的鸟》
16…01
入冬之後气温骤然下降,透过玻璃窗骆赛看到天空一片昏暗,不知道是不是正酝酿著一场风雪,下雪前起了风,有些大,“呜呜──”的风声有些吓人,仿佛跑出来了一头风的魔神正在老城区的巷道中肆虐。
而位居在老城区深处的诺亚动物诊所,门口的招牌也被吹得“嘎吱嘎吱”地摇摆不定。
降温之後动物们变得更加不活跃,宠物的主人也不怎麽愿意出门吹冷风,所以但凡是兽医医院的生意都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不过对於诺亚动物诊所来说,本来就没什麽生意,差别也就不怎麽明显。
用马克杯泡了杯热可可,塞到骆赛的手里,青年摸了摸冰冷的手背,皱了眉头:“医生,你的手太冰了。”
骆赛用杯子暖了下手,凑近嘴含住厚厚的杯沿,想喝但是感觉到可可的热度有点太高没敢下口,於是吹了吹,吹起的热蒸汽一下子模糊了他的眼镜,镜片上顿时蒙上了两层不透明的白雾。
“按照医生的情况,冬天手脚冰凉、食欲不振、还有点掉发的状况……”
“掉头发?”骆赛忍不住抓了抓自己还算浓密的头发。
“是啊,医生的枕头上每天都有好几根断发。”
“每人一天掉个几十根头发纯属正常新陈代谢现象,就跟动物脱毛一样。”
“可是医生虽然吃了很多东西但体重一直都没有什麽大变化,根据我的判断,医生大概是有些气血不足,经脉不通,还肾亏──”
“噗──”刚喝下去的那口可可横空喷了出去。
别怪骆医生不淡定,估计没几个男人听到自己肾亏的时候能淡定。
俄耳倒是很冷静,边递给骆赛干净的纸巾擦嘴,边拿著抹布擦干净呈喷血状态的可可滴。
“俄耳,你该不会又听我妈说了什麽吧?”
俄耳摇摇头,还不等骆赛松了口气,他摸出一本书:“是我自学的。”
骆赛看了看,《黄帝内经》?!
你、你作为西方地狱的代表性动物,不要一本正经地去研究这种史诗级的东方典籍啊!踩过界了吧?!而且这本书,看著不像是这边有卖的啊!
骆赛翻到书的背面,“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这是你的爸爸送给我。”俄耳显得有些不好意思,“真抱歉,让医生的爸爸破费了。骆先生很健谈,我们在电话里聊得非常高兴,他还非常的热情,知道我对中国的知识感兴趣,第二天他就给我寄来了好几本书。”
健谈?热情?!骆赛彻底冷汗了。
他知道的老爸不该是古板又沈默,除了抡g子追打家里那几个哥哥的时候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平时就是家里一尊怒目金刚雕像!照老妈的话就是一闷嘴葫芦,问十句也不放一个p的典型吗?
什麽时候变成这种和蔼可亲、热情健谈系了?!
可等看到那几本後面铁板板地印著国内出版社名字的书籍时,就由不得他不信了,只不过……《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西游记》?!!……《s雕英雄传》!!!???
老爹你的跨越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啊?而且对一位外国友人,至少也给本《三字经》先学学看,一上来就诗书礼乐易春秋,那个连我都还没看得懂好不好!
而且重点是……俄耳的通杀程度有点太高了吧?不但“串通”老妈,现在连那个古板老头子都“勾搭”上了!!
骆医生喝了口热可可,暖暖身子好不容易地镇定了下来。
瞄了一眼神情明显有著不安的青年,大概是担心自己又一次跳过了骆赛跟他的家人接触而令骆赛不高兴。
骆赛当然是知道的,俄耳和他的母亲常常聊天的内容大多是关於他在外国的生活情况,饭桌上最近经常出现的中式菜和老火汤以及早餐的皮蛋粥炸油条,那就是不需要用话去解释的证明。俄耳向父亲学习中国的知识,也是希望能够更了解自己,尽可能地缩短他们之间的文化差异,在异国他乡能够忽然听到一两句有些生硬却依然耐听的中文,还是能让他感到贴心和惊喜。
“咳咳……”骆赛扶了扶眼镜框,“那些书如果看不懂的话,你可以来问我。”
俄耳眼神变得明亮:“真的?”他把书全都堆到了骆赛的面前,“其实我全都看不懂,我都是根据那些配图连蒙带猜的……我知道医生很忙,所以如果医生能够抽空在晚上睡觉前的时候给我读一点就可以了……”
看看,看看!多麽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地狱双头犬啊!
不答应他的请求那简直是比罪过还罪过呀!!
“现在其实也挺空闲的,要不我先给你读下这本……”看了下最上面那本,“《西游记》?”
“这本书我听说过哦!这是一个中国和尚去西方旅游的故事,他身边有一个叫沙僧的仆人,因为旅途太无聊,所以养了一只会耍g子表演的猴子和一只只知道吃的猪当宠物对吧?没想到中国的和尚那麽富有冒险精神,简直就像古希腊的英雄们!太了不起了!”
“……”
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 16…02
15…02
正在认真思考如何向外国友人正确传播四大名著的内容,“叮当──”玻璃门被推开了。被打断而无法听到医生读书的俄耳脸色虽然没有变化,但眼瞳的颜色骤然起了黑暗的变化,沙发下的影子裂开了野兽的牙齿。
然而从外面s进来的阳光却相当的猛烈,一下子黑暗的影子给吞没了,客人背著阳光走了进来,他的头发似乎也是金黄的颜色,看上去完全就像一个光圈在他的头顶。
骆赛抱歉地拍了拍俄耳的肩膀,并许诺待会回来会继续给他读书,俄耳显得很懂事,并没有任性地妨碍他,微笑著起身把喝光了可可的马克杯收进了厨房。
可等他看清楚客人的模样,好不容易升起的热情瞬间受到打压。尽管常常受到父亲对於看人不可以只看表面,绝对不能以貌取人的训诫,可面前这位……也是在太非主流了一点吧?!
高瘦个子的男士,刮个光溜溜的脑袋中间飙出老高老高j冠头发型还染成金光闪闪的鲜红黄金颜色,两眼跟被打成两熊猫眼似的打上了烟熏妆,哥特式颓靡摇滚风皮夹克上面挂了水钻和羽毛的链子,铆钉黑色绑手看上去就像个j爪子。
不过作为一位兽医,骆赛是有原则并且绝对专业的。病宠可以选择医生,医生却不可以选择病宠。
“请问有什麽可以帮忙吗?”
非主流庞克男的眼神非常飘移不定:“我想……咨询一些关於鸟的事情。”
“当然可以。是关於你的宠物吗?”骆赛边说边把记录簿递了过去,顺便递给他一支笔头是黄色小鸟的签字笔,“可以麻烦你先登记一下吗?”
庞克男拿了笔,在登记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phoenix(菲尼克司)”,宠物种类:“鸟”。
骆赛打量他,并没有在他手上提著鸟笼之类的东西,正有些奇怪,而对方一直左顾右盼心神不定,感觉就像做贼心虚的样子,让他更加疑惑。
“可以问一下你的宠物在哪里吗?”
“我不是来看病的!”庞克男有些暴躁,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一样东西,用印满了骷髅头标记的手帕包得仔仔细细的,他很轻很轻地放上台面,然後又非常轻柔地打开,仿佛里面放著的是举世奇珍,稍微一捧就碎的豆腐。
等手帕打开之後,骆赛看见里面放的是一颗蛋。
“我只是想问一下,这……这是什麽蛋。”
虽然对方表明了不是来光顾的,但骆赛并没有拒绝他的求教,仔细辨认了一下,这看上去是一颗小巧的鸟蛋,麻黄的颜色很不起眼,看起来有点像苇莺的蛋,似乎不容易辨认,然而能骗的过小鸟的眼睛,但还是瞒不过兽医的眼睛:“这只是一颗杜鹃鸟的蛋。”
“杜鹃?”庞克男似乎不是很相信,“可是这颗蛋是在……不是在杜鹃的鸟巢里发现的。”
对於对方的质疑骆赛并没有生气,反而细心地给他解释:“杜鹃鸟属於巢寄生鸟类,它自己本身并不会筑巢,受精後的雌鸟会把蛋生到画眉、苇莺之类的鸟巢里,让其他的鸟类替它哺育後代。所以在别的鸟巢里面发现杜鹃鸟的蛋并不奇怪。”
庞克男听完他的话,很认真盯著那颗蛋看了很久,似乎还是不想相信,骆赛於是继续给他解释:“杜鹃鸟还会利用自己和岩鹞相似的外形故意飞得很低,用力拍打翅膀装成低空飞翔的猛禽,把孵卵的小鸟吓跑之後,再把蛋下在其他的鸟蛋中间。”
“确实……好像有见过一只鬼鬼祟祟的鸟在附近附近飞来飞去,可能就是趁我没注意的时候干的。”庞克男看起来很失望,叹了口气,“我还以为……”
骆赛安慰他说:“你不必太在意,认错是时常有的事情,虽然杜鹃鸟的做法有些卑鄙,但这毕竟还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作为人类虽然有的时候会对一些动物的行为看不过眼,但还是必须站在客观的角度,不干预它们的生存,我建议你还是把这颗鸟蛋放回原处吧!”
庞克男沮丧极了,脑壳顶那喷泉一样高高耸起的黄金红的j冠发都有种无力耷拉的感觉:“我还以为……我本来还以为……”後面的话竟然说不下去,捂住鼻子悲伤地呜咽起来。
骆赛顿时无语了,不就是弄错了鸟蛋的品种吗?至於跟丢了自己孩子一样嘛……
不过他还是好心地从纸巾盒抽了几张纸巾递了过去,庞克男边伸手接过边止不住地继续呜咽,鼻涕眼泪哗啦啦的流了好一顿。
看得骆赛佩服到五体投地,那个烟熏妆的眼影可真结实啊,泪水泡完再擦都不带掉色的……
等他慢慢镇定了下来之後,庞克男咽哽著把没说完的话说完:“……我本来是以为那是我下的蛋……”好吧,这下轮到骆赛两眼黑了。
他很想提醒对方,人类是胎生的灵长动物,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说,是。不。会。产。卵。的!!
骆医生一如平常情况的淡定,扶了扶眼镜框,肯定了对方:“很显然,这是一颗杜鹃鸟的蛋。”
“是的,我已经知道了。可是……”
庞克男擦干了眼泪,一脸的希冀并语气认真地告诉医生:“我真的很想生蛋。”
“……”
蛋,不是说生就生的!
骆医生很冷静:“我想这是不可能的。”
“是的,我也知道。”庞克男很绝望,“这麽多年来我从来都没有生过一颗蛋……”
是啊,多稀罕!我也没下过蛋,估计全球六十多亿正常人口里面也是没有能下蛋的。
“医生你不明白,我在没药枝条的巢里面看到这颗蛋的时候是多麽的高兴!我甚至还可以骄傲地告诉那些嘲笑我的家夥们:‘嘿!瞧啊!这就是我的蛋!’”
“……”
强大如骆医生此刻也不知道该怎麽的吐糟好了,该不会是玄幻小说看太多导致臆想症发作了吧?骆医生开始考虑是不是该先打个电话去精神病医院咨询一下比较好。
“烦死了!你怎麽还不去死一死啊!”青年不耐烦地一拳打在桌子上,“砰!”的一下,连那颗鸟蛋都跳了跳,吓得那个庞克男连忙用手围住了脆弱的小蛋蛋的四周。
庞克男嘀嘀咕咕似乎心有不甘:“这不才过了四百八十五年吗?都重生了那麽多次了,本来以为人类都能直立行走了,怎麽我就不能稍微进化一下……”
“就你这样的还生蛋?直接生虫得了!”
被否定了努力,庞克男怒了:“嘿!你怎麽说话的!”
特洛斯当然毫不示弱,顶了回去:“我就这麽说话怎麽著吧!”
“头多没脑子的渣滓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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