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正是傍晚时分。阳光已经没有下午那样烫人。康妮穿着一件方格花布晨衣,额前鬈起的碎发被穿过窗户的风轻轻吹起,微微飘动,显得美丽动人,娇柔可爱。她坐在堆满整整齐齐的布块的小工作台旁哼着歌飞针走线,想给泰伦斯做一双园艺手套。她昨天看见他在外面给花草修枝时被叶刺擦破了皮,他需要一双工作手套。
想起外面的花草,康妮微微皱起了眉头,连嘴里哼的歌也停止了。她醒来以后,泰伦斯告诉她,母亲曾找过巫婆给她看病,预言很准的巫婆说,她得在屋子里住到成年为止,不能踏出屋子一步。否则一定会早夭过世。因为她小时候有一次不听话,跑了出去,果然立刻得病昏迷过去了,直到现在才醒。
所以泰伦斯任何事情都百依百顺,只有她想出去散步的愿望,他坚决摇头。康妮对那个巫婆的预言半信半疑,但她不想让信这个预言的泰伦斯担惊受怕。
她又有些泄气。
因为这奇怪的体质,连累他也不能出远门,到别的地方去看一看,玩一玩。她在大书房里读过,世界的其他地方,有废弃的城堡,披满阳光的小河,终年积雪的高山,骑着宝马穿过闹市的武士,还有每天去学堂读书的新派小姐。
虽然泰伦斯从没有抱怨过,但被困在这小小的乡下别墅里,他一定很委屈吧。
“泰伦斯,”她明明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还是想亲口听他的回答,“你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找份工作?”
黄昏时分的泰伦斯常常坐在会客厅的长沙发上,这张沙发上有许多毛茸茸的枕头,是他们俩都很偏爱的休息角落。在康妮画画或者做手工的时候,他就坐在沙发上看书。泰伦斯似乎早就看完了这房子里所有的书,但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再看很多遍。他是一个在漫长的无聊中依然很能保持耐心的人。
“夫人把小姐托付给我照顾,我承诺过夫人。”他的声音轻松又平静,因为这个回答他已经说过不止一遍,几乎是驾轻就熟了。
康妮不喜欢这个答案。
这个答案把泰伦斯和她根本就毫无印象的另一个女人联系在一起,是的,除了泰伦斯告诉她的那些,她对很早就去世的母亲没有一丁点儿记忆,这个母亲并不比窗外每天早上叫醒她的模仿鸟更熟悉。“与夫人约定”,把她概括得好像一句誓言里不起眼的注解,一个附加条款,一块无足轻重的砝码,只用来配平泰伦斯和“夫人”的关系。
她这样别扭,便也这样毫无顾忌地问了:“你是因为妈妈才留下的,对吗?”
泰伦斯合上书放在一边,抬头去看康妮,她此刻垂着头,裸露着胳膊和脖子,唯一的装饰是她栗色的头发,以一种天然卷曲所有的不加修饰的雅致,波浪似的从肩上披下来。
“我是小姐的管家。”他躲过了问话里狡黠的陷阱,稳稳地落在安全区。
康妮却更烦躁了。她的针脚愈发乱七八糟,不想做这手套了。不就是管家的手在工作时擦伤了么,既没有骨折也不会流血,很快就愈合了。每家小姐都要给自己的管家做手套吗。她愤愤地想,手里攥着那根因为用力微微弯曲的银针。
“我已经长大了,泰伦斯。”因为一份难以形容的敌意,她想方设法地试图激怒他,沉默了一会儿后,她又问道,语气像是善意的提醒,真的为他的未来操心,“等我有了丈夫,你要去哪儿呢?”
就在这一刻之前,他还因为用谎话欺骗她,禁止她出门,避免她发现真相而自责。在这句“丈夫”之后,这自责立刻烟消云散,扭曲成难以启齿的庆幸。他阴暗地想道,你不会和别人结婚的,永远。
当他意识到自己那卑劣又龌龊的肮脏念头,无法摆脱的懊悔又缠上了他。巧合的命运让他从神父那里夺走了夜莺,笼子的钥匙却还留在上帝的手里。
没有自由,这爱只是畸形。有鼻子有眼,不能呼吸的死婴。
这巨大的悲哀让他努力想挽救些什么,于是他张了张嘴,回答道:“我会一直陪着你的,小姐。”
康妮对这短暂间隙里他的起伏一无所知,但因为这似是而非的承诺,她立刻忘记了刚才想扔掉手套的委委屈屈,脸颊倏然爬上一抹红霞,飞快地转头看了沙发里的人影一眼。“陪”是什么意思呢,“一直”又是什么意思呢。她的思绪翩飞,不知道要从哪里管束起才行。
这因他的回答而升起的快乐,从她身体里心满意足地跑了出来。抑制不住的甜蜜和温馨,让她决定要做一个知恩图报的好人。于是她大度得好像一个丰收的农夫,把刚从地里摘来的新鲜果子不要钱地派发给相熟的邻居,“我也会永远在你身边的,泰伦斯。”似乎是要回应他之前那句回答,显得自己比他高出一截来,她买一送一地补充道,“我可不是因为什么夫人的约定,我是因为喜欢你。”
直白地说完了喜欢,她又有点后知后觉的害羞,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去看泰伦斯的表情。喜欢,喜欢也是有很多种的嘛。他不高兴的话,就换成小姐对管家的喜欢好了。她很快替自己找好了借口,立刻轻松地去看沙发角落,想找那个人藏在帏帘阴影里的眼睛。
泰伦斯清清楚楚地听见了。
她还小,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立刻鄙视自己乘人之危,偷换概念的狂喜,身体向后移了移,更深地藏进阴影,躲开她亲热又纯洁的目光,好像它会烫伤自己。
就算喜欢,也是小姐对管家的喜欢。痴心妄想!要不是康妮正看着他,他几乎要举起手,给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来清醒清醒。
康妮却被这毫无回应的沉默伤了心,虽然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还是觉得自己像一个一厢情愿的傻瓜,不知羞耻的下等人,随随便便的荡妇,连自尊也成了廉价的笑话。后悔和自愧拷问着她,迅速催红了她脆弱的眼眶。她扁了扁嘴,垂下头,努力把眼泪憋回去。她本来想安静地坐着,等阵风似的伤心过去,不要让自己陷入更难堪的境地,但越来越强烈的委屈终于让她又羞又气地抬起头,带着毫不掩饰的呜咽问道:“你讨厌我吗,泰勒斯?”
这是孩子的赌气。不是喜欢,就是讨厌。一点儿暧昧都容不下的黑白分明。
泰勒斯应该耐心的向她解释,讨厌和喜欢之间有许多种别的东西,告诉她互动良好的主仆之间也有善意的喜欢,自己的喜欢就是那一种喜欢。他不应该趁她情绪失控的时候仓促表白,为了哄她开心说出什么覆水难收的情话,他已经等了很久,再等更久也应该好好忍耐。
她的眼泪在斑驳的阳光里好像碎裂的珍珠,小巧的鼻尖微微皱着,呈现出一点透明的粉红色,因为努力压抑抽噎而起伏不定的胸脯,为了挽回自尊而强撑着直立的纤薄的脊背,随着呼吸颤抖的裙摆。
她像一束照亮地狱灵魂的光,一团茫然的火焰,一处温柔的坟墓。
在这令人目眩神迷的引诱里,理智走进深水,连呼救都在其中溺毙,他绝望地听见了自己飞蛾扑火般的声音:“我爱你。”
怯懦的罪犯,在等待迟来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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