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谙》像我这样地爱你

  刚走到前院,一个女声朝他们中一人挥了挥手:“李成玦。”
  李成玦朝声源处看了一眼,他今天是陪表姐过来的,见此右拐往她那桌走去。
  客人都已经安排好桌位,林谙往另一个方向走,神色若有所思,片刻后恍然大悟。
  盛夏的嗓音甜美,她起初觉得耳熟,现在再听她喊李成玦,可不就是那通电话里的女声。
  李牧言是另一桌,此时跟自己同桌的人林谙都不认识,她落座后便专心看向高台方向,司仪正在给婚礼预热。
  英俊的新郎走出来时,全场响起一阵不小的掌声,林谙跟着一块儿鼓掌,同桌其他人压低声音你一言我一句就新郎讨论起来。
  话题就此展开,旁边有人适时出声:“这位女士一个人来的吗?”
  林谙转过头,说话的是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估摸三十多岁的年纪,察觉到她的视线后也看过来并投以微笑。
  她客气地点头:“对。”
  “巧了,我们这桌的都一个人来。”
  林谙这才有空扫了眼同桌的人,清一色的男士,联想到徐朝暮最近热衷做媒,她心里又无奈又想笑。
  婚礼流程下来起码两小时,素不相识八个人总不能干坐着,好在都是成年人了,找话题闲聊总不是难事,林谙也并非那种不识趣的人,其他人提到有趣的话题也会附和一笑。
  这一幕落到不远处其他人眼里却添了些别的深意。
  李成玦抓紧了手里的高脚杯,抿紧唇表情阴沉。
  盛夏不动脑子都知道他在看哪儿,伸手在他眼前晃晃,好心劝道:“别瞧了,瞧出洞来都没用,谁让人家都比你有内涵。”
  她这表弟,也就一张脸和身子能看,其余一无是处,骗骗不懂事的小妹妹还行,成熟女性八成瞧不上他。
  李成玦回目光,眉眼里挥之不散的郁闷,把气撒到近旁人身上:“以后要吃宵夜自己去买。”
  虽然不温不火,但好歹也是个演艺工作者的盛夏:“……我错了。”
  她抿了口果汁润喉,安慰他说:“也许,林老师口味没变,还喜欢你这样的鲜肉呢。”
  李成玦紧蹙的眉头还没完全舒展开,接着又听她嘀咕:“不需要内涵,会打桩就行,酱酱酿酿……”
  他一口气上不去下不来:“……你还是闭嘴吧。”
  如果是这样,跟牛郎有什么区别。
  ———
  欢喜融洽的氛围里,婚礼进程过半,盛夏说得没错,林谙这一桌的男士的确大都很有涵养见闻,她从一开始的随意附和,之后聊得颇欢。
  可也仅限于此了,旖旎的心思生不出也没那想法。
  为了参加今天的婚礼,林谙昨晚加班到凌晨三点,睡到九点又起来尾,现在对她来说最重要的是回去补个觉。
  念及此,她看向台上的一对新人,正好到了宣誓部分,大家都不约而同安静下来,背景乐换成了温柔的钢琴曲。
  林谙偶然听徐朝暮提起过她跟丈夫的恋情,高中时代相识,男方并不富有甚至可以说清贫,两人的家庭背景可谓天壤之别,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的爱情,可在长达七年的恋爱长跑后,这段爱情还是修成了正果。
  林谙一时间又是羡慕徐朝暮,又是佩服男方的心理承受能力,竟然能忍受这么大的身份落差,她就不行。
  对二十多岁的林谙来说,比爱情重要的东西多了去了,工作,自尊,哪样都比爱情重要,所以她留不住任何人在身边。
  这时司仪宣布新郎可以亲吻新娘,话音刚落,面相斯文败类的新郎两手捧住妻子的脸颊,低头印下轻柔的一吻。
  不是嘴唇,他吻的是额头,林谙突然眼眶热了。
  她想,他是爱她的。
  过往的一幕幕如洪水般侵入脑海,浓情蜜意的时候,他蹭着她的肩窝说:“等我到二十二岁要和你结婚的。”
  后来分别的那天,她拾完行李要离开出租屋,他从家里赶过来,抓紧她的手死死抱住她求她不要走,大颗大颗的眼泪砸到她脖子里,那个笑起来眼睛里有星星的男孩正在哭。
  林谙对此无动于衷,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指甲在他手上抠出一条条的血印,可他像不知道疼似的,怎么都不肯松开。
  后来是他的父母追过来把他架走,林谙才得以脱身。
  她背对着他,从头到尾不曾回头看一眼,拖着行李箱正要跨出门时,听到他突然喊道:“你会后悔的。”
  沙哑的声音抽噎着说:“林谙,你如果离开我,你今后一定会后悔,你再也不会遇到比我更爱你的人。”
  所以说跟小男生谈恋爱很麻烦,都分手了还提这些虚无缥缈的情情爱爱,她背对他无所谓地耸肩,抬脚一步跨到门外。
  天真烂漫的年纪,林谙最最希望的就是有个人能全心全意爱自己,可当后来真的拥有她又亲手给扔了,因为她有了更想追求的东西。
  人心如此,善变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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