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为良人》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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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腿都要跑断了,仙衣前世是个吃过苦的姑娘,可是这辈子在没出金府前都是娇生惯养的宠着,哪怕后来母亲离开金府后她受了些刁难,也不需要她东奔西走,但怎知她刚离开金府没多久,就要跟个疯子出来抛投露脸,从早上跑到晚上,回去的时候连小腿都肿了,最可悲的是,她都累成这样也没敢撂挑子不干,万一搅了这位的兴致,谁知道他会不会报复。
  对比了几家,连续跑了三天,似乎对着选住所格外有兴趣的金风华终于敲定了一处三进的院子,位置就在瓦片巷与窄口桥的交汇口,旁边就是临清县里唯一的一条温良河,据说这里曾经是一位侯爷专门安置外室的宅子,只是后来侯爷回京,再又莫名去世,那位外室最后生活无法继续,又不敢上京求助,就只好卖了宅子去别处讨生活了。临清本来就不大,能盖出的三进宅子就更少,即便金风华看了三天,也只能勉强看中这一座,再怎么说这里也是侯爷住过的地方,品味当然和这里的普通百姓不同。
  带着遗憾,金风华意犹未尽的买下了宅子,痛苦的付钱交接,这让仙衣松了一大口气,至少金风华没无聊到在这样房价低廉的地方和人还价,只为了他无聊的恶趣味。
  其实仙衣跟着走了这么几天,还真就觉着这一处不错,虽然是三进可面积不大。其中第三进最大,里头有正房厢房别院什么的,靠着后墙是一座池塘,上头修了个小的水桥直通回廊,回廊又绕着三进的小花园通向各房,小花园面积袖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至少修缮的精致奇巧,花木繁多。再来第一进面积为次,多是放车马和下奴居住的地方,最小的反而是第二进,除了大厨房外,还有会客的地方,只是这里多是前院外男活动,女子会客自有三进的一处花厅。
  修补新居仙衣以为她可以坐享其成,却没想到金风华把她抓来,不但修复的油漆到屋顶的瓦片都要仙衣参合,就连想补什么花卉都找了仙衣讨论,闹的仙衣不胜其扰。
  “要种就种牡丹吧。”仙衣累的双眼发粘,看了金风华一眼,心中含着无限恶意的说道,表面到是好似随意。
  金风华原本大而湿润的眼眸微微垂下,瞬间变得细长,一股子危险的味道一闪而过,之后居然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仙衣打了个寒颤,这时到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了。
  算是简单的整理了院子,金风华这次到没有拉着仙衣,直接去了木匠所带了图纸定做了家具,又多付了工钱,多找了木匠,务必要在半个月内将家具打好,也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再给宅子做点修补。
  一切准备停当,和金家族长约好的时间也到了,金风华带着仙衣去了金家祖坟,就在环抱临清的其中一座山上,由于金家是这里的老户,所以划了好大一片地方用做祖坟,就连祖坟的边上都着人建了不少民宅,专门派给守坟人居住,以保金家祖坟香火不断。
  乡下人下葬的规矩其实很多,但由于韩姨娘不是正室,在这里就会被简化的特别简单,什么设棚子,摔盆打幡儿统统不允许,就是充孝子也不能对着姨娘,而要对着正经的父母。不过,金风华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他只是烧了比一般多出两倍的纸钱,又托付了这里的守坟人,便安安静静的看着棺材落坑,看着黄土掩埋,最终立碑成了一处坟头,这坟头看上去就像是韩姨娘一生的句号。
  仙衣也跟着金风华什么都没说,直到他们回到马车上,仙衣也还沉浸在曾经的回忆里,唯一的庆幸就是母亲还在。
  “你答应我娘要照顾我的。”当马车开动的时候,金风华突然过来说道。
  仙衣还没从回忆中脱离,只能迷茫的抬头看他。
  可金风华却一下子变了脸,一手掐住仙衣的脖子,阴沉着脸道:“如果你做不到,就下去给我娘赔罪吧。”
  仙衣摇晃了下脑袋,这才回过神,微凉的触感在她的脖子上,但并没有多少窒息与压迫感,就好像此时的金风华一下失去了果断,反而变得犹豫不决。
  仙衣看着眸光闪烁的某人,心里奇怪的升出了一种古怪的情绪,她连大脑都没有来得及细想,便一巴掌拍开金风华的手掌,只听轻微的“啪”一声,金风华与仙衣当场都愣住了,金风华是没想到有人敢反驳自己,而仙衣是觉着自己已经被金风华逼出了冒险精神。
  “回去了,今天还要去看厨具,你厨子找好了么?”仙衣几乎是机械的偏过头,却用平静的简直没有一丝波澜的语调说着普通生活里的鸡毛蒜皮。
  金风华没有回答,他一瞬间的愕然,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一点点嗜血的感觉,他微微皱起眉头,低头去看他那只被仙衣拍过的手背,上头有着淡淡的粉色,是击打后留下的痕迹。如果是前世,仙衣怕早就被他分解了,可是此时没有,他甚至连这个念头都没在刹那间弹出,到底是因为母亲的遗言,还是他被重生磨去了血性?金风华想起崔公公出现的那个晚上摇摇头,那种杀戳的味道他就算再到下辈子也不可能忘却……然而想了好久,金风华都没有头绪。
  “等着孝期过了,你就等着嫁吧。”
  仙衣的提心吊胆居然在下马车的时候,等到了这句,真叫人哭笑不得。
  也许是仙衣的试探给她了勇气,也许是金风华没想通自己的异常,两人接下来的日子都过的很融洽,仙衣也不再刻意的避讳金风华,生怕一个小细节就丢掉了小命,而金风华也暂时将疑问留在心底,故意放纵仙衣的言行。可这两人都不明白,有时候试探与放纵会变成慢慢了解对方的前提,而想要了解对方,往往都会向着粉红色的未来靠近。
  时间又往后推了半个月,新买的宅子不论里外都焕然一新,金风华抱着对普通生活极大的好奇,拉着仙衣热热闹闹的搬进了新宅,甚至还不忘给周围的邻居送上拜礼以及请柬,邀请四邻次日前来吃酒。
  住在这个位置,周围虽然不算都是有钱人,可也大多富裕,只有窄口桥对面的位置才慢慢步入普通的百姓区,那里居住多是商家的伙计或是小商贩和手艺人,但临清最多的美食也在对面那条街上,尤其是老费头的肉包子,那是临县都晓得的好味道,除此外还有刘嫂子的豆腐脑,江记的酱鱼,虽然都是平民味道,且用不了几个钱,但对于吃过的仙衣来说,并不觉得会比金府的精细美食差。
  新宅叫金宅,金风华并没有愤世嫉俗到换了姓氏,反而仙衣会觉着金风华其实并不在意姓氏更不在乎家族,兴许对金风华来说,这三个字也不过就是普通的符号罢了。小金宅周围这一条街只有四家,除了金宅外,对面的宅子据说前年闹了火宅虽然人都没事,可主家也不愿留下,据说搬到外县去了,对面一直空着,而其他两家,一家是临清还算有名的酒楼老板,一家是原住在邻村的农民之家,后来因为儿子考上了童生便搬到了县里,不过村里的田地都没有卖,这家人在农忙的时候也需要回去整理土地。这四家里,那座火灾的宅子最大,虽说是三进可面积要比金风华的大三分之一,其次便是金宅这座三进的院子,而其他两家都是两进,那家从村子里来的连下人都没有,一家子自己动手,到也和乐。
  仙衣进了金宅,由于没有嫁人只能住在旁边的偏院,这也是沛国庶出娶丫头或是一般人娶童养媳特有的规矩,因为女方都没有娘家,甚至身家都捏在主家手里,所以即便两人没有成礼并不一同住在主屋,可女方也不能离开夫家去别的地方居住,听说有些地方主家要娶失了双亲的姑娘也有这么住的,也有人说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姑娘自始至终都是夫家的人。
  稍稍做了休息,仙衣就要忙活起来,这个宅子里没有女主人,而她正好是金风华的未婚妻,那么只要金风华没有别的意思,她就必须撑起这个宅子的后院,只是宅子里的下人实在太少,一个马夫,一个小厮,一个丫头,就没旁的人了,三进的院子再小也显得空荡荡的,没了人气。只是他们如果添人也添不了多少,就他们两个主子,要是搞成金府那样,那真是钱多了撑得。所以仙衣和金风华商议之下,又给宅子里加了一个厨子,一个厨房帮工,一个门房,一个后院婆子,再加两个修剪花园清理池塘的园艺师傅,还有两个负责打扫院子的杂役。至于管家什么的,仙衣觉得她自己一个人就能干。
  如此,仙衣来到这个世界的头一个宅子终于热闹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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