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留在你身边》第1章 你好,我叫梅茜(1)

  我是一条金毛狗子,名叫梅茜。
  以前我叫梅西,因为老爹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是这个名字。
  后来老爹喝得东倒西歪,叹口气说:“草!”
  于是给我加了个草字头,我就变成了梅茜。
  我问老爹,那我名字怎么读。
  老爹说,让人家以为我们没钱,其实我们还是没戏。
  知道你要去很远的地方,但是一定记得回头看看我。
  就算我不在你的视线里,也请偶尔转过身,
  说不定带着你呼吸的空气,会漂洋过海,会横跨星空,
  会被季节轮换时带起的风,一直吹到我身边。
  我的嗅觉很好。我是梅茜,我喜欢你,我在想你。
  我喜欢安慰,不用语言的那种。我喜欢一眼就明白你在想什么。我喜欢走路,不是直线。我喜欢待在草丛里,可以闻到泥土混杂日出留下的味道。我喜欢趴在院子里,把蓝天当作相册。我喜欢四处溜达,哒哒哒,哒哒哒,每个脚印都敲击出清脆的声音。
  我喜欢喧嚣,我喜欢安静,我喜欢自己金色的毛发,奔跑时带起一溜阳光。
  我喜欢小区门口人来人往的超市,和每天准点去买一包烟的老爹。我出生于2010年5月18日,他是2010年6月12日带我去了家里,然后哭哭笑笑,不知道能不能这样一直到老。
  然后我喜欢这样,不管全世界其他人喜不喜欢这样。
  我是梅茜。一条喜欢写字的金毛狗子。
  01.我的酷炫狂霸拽你们不懂
  狗子的自信都是主人给的,
  我从畏畏缩缩变成小区一霸,
  都因为我爹没来由的骄傲。
  2010年,老爹去抱狗,宠物店的姑娘好心地提醒他说:“这条金毛的种不纯。”
  很小我就明白了,人类喜欢混血儿,说混血儿聪明漂亮,但人类不怎么喜欢混血狗。
  来宠物店的客人,许多都是特别懂品相的。哈士奇要三把火,边牧要七白三通,这些学者连狗子身上多块黑毛都无法接受,更别提我了,他们说我太失格了。我的毛没有那么金黄,而是闪亮的奶茶色,我的脸比金毛冠军的标准细了些,恐怕这辈子也无法整容。
  失格这个意思是说,失去了纯种狗的资格。被判定为失格的狗会很惨,只有半卖半送才能找到人家。当时我看老爹戴个墨镜满脸傻笑,一副暴发户的样子,心想他肯定不会贪便宜选我的。但是老爹抱起了我,说:“这条狗子的耳朵怎么那么大,哈哈太拉风了。”
  我在老爹怀里,头一次感觉自己的大耳朵还挺好看的。
  他把我带回家,搜资料喂我好的狗粮,给我换了几个狗窝,狗窝越来越酷炫狂霸拽。
  老爹带我玩,小区人人爱养狗,尤其是泰迪。每到傍晚遛狗的时候,广场上全是泰迪方阵。泰迪的主人们很挑剔,在偌大的泰迪群中也能找到最贵的那只。
  每当泰迪主人指出我的失格,老爹就掀起我的耳朵,说:“切,冠军贵宾有什么了不起,我家是小飞象。”
  狗子的自信都是主人给的,我从畏畏缩缩变成小区一霸,都因为我爹没来由的骄傲。
  我问老爹:“你不介意我是条串串么?说不定我祖上哪一辈还是只癞皮狗。”
  老爹回答我:“就算你是只癞皮狗,我也不会介意。你的耳朵那么大,太酷炫狂霸拽了。”
  老爹心中的“酷炫狂霸拽”包括:一边工作一边去摆地摊,没钱的时候捡几个废纸箱卖掉,在饭馆连西红柿蛋汤都装进可乐瓶打包带走……这些明明没有错,做起来却觉得尴尬的事情,老爹都用酷炫狂霸拽来解释。
  老爹说:“梅茜你记住了,别人比品相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别人比车子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别人比房子比钻戒赛表盘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
  我说:“老爹,你这样是不是自欺欺人不敢比呀?”
  老爹说:“懒得跟他们比快乐,他们不懂。”
  但是我懂,老爹和我一样,只要在乎的人也在乎你,那就十分快乐,外加酷炫狂霸拽了。
  02.个子小就小吧,幸福就好
  我有13个朋友,7个人,9条狗。都有段时间没见了。
  其中有两个朋友是假的。我不太明白,不爱何必装欣喜。
  老爹说不能点名,因为万一见面,
  你还是要假装热情,我还是要假装雀跃。
  每天都有人指着我说:“哎,快看小金毛!”
  我以为自己真的很小,看着走路经过的泰迪窜过草坪,在我家院子的栅栏钻来钻去,非常羡慕。于是鼓起勇气也去钻,结果卡在栅栏里了。
  本来我打算用屁股先钻的,后来发现方向不太好把握,就用头先钻。才过去一只耳朵,半张狗脸动都不能动了。
  其实还蛮疼的。
  院子虽然很小,世界虽然很大,但不能钻出去,要堂堂正正从门口走出去,不然会被卡住脸。
  老爹走过来,我怕丢脸,就没吭声。
  他说:“要不要我帮你推出去?”
  我头没法动,嘴巴也张不开,只能喊“咕咕”。
  他一推,疼得我眼泪当时就下来了,连声喊:“咕咕咕咕。”
  他说:“那我拉你进来?”
  我说:“咕咕咕咕。”
  他一拉,我灰头土脸地抽出来,不敢睁眼看他,“咕咕咕咕”地叫着,躲到躺椅底下。
  过了一会儿,老爹抓了一把米,丢在我面前。我诧异地看着他,他说:“你不是咕咕咕咕地叫,变成鸽子了吗?”
  我气得眼泪当时又下来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个子就是比正常金毛要小一圈。
  这点困惑我很久。
  有次老爹带我去超市,他在排队,我趴在他脚边。好不容易快轮到我们,前头是一对情侣。
  女的说:“快看,小金毛。”
  老爹说:“两岁了。”
  男的说:“哎呀,两岁长这么小,是不是种不纯?”
  女的说:“养狗嘛,就要买纯种的狗,不纯的养了也白养。”
  我听得眼泪当时又快下来了。
  那男的一边唠叨,一边买了包二十块钱的金南京。
  女的说:“不会是假的吧?”一边说,两人就在那儿拆烟,打算抽一根看看真假。
  老爹看都不看他们,丢钱到柜台,说:“拿包中华。”
  售货员问:“硬中华还是软中华?”
  老爹说:“软的,我家狗不能闻五十块钱以下的烟的味。”
  售货员说:“好。”
  老爹说:“谢谢,快一点。”
  我们昂首挺胸离开超市,我偷偷看了眼那对男女,那个女的恶狠狠地盯着男的,把手里烟捏断了。
  回家后,老爹突然说:“梅茜,我是去买剃须刀的呀,怎么变成买烟了?”
  我假装什么都没听见,钻进躺椅下面。
  老爹愣了一会儿,点着烟说:“世事无常啊,胡子明天再刮吧。”
  我隔着阳台,看院子外面,白色的栅栏,蓝色的天,绿色的树。
  个子小就小吧,幸福就好。
  03.小边牧的大飞盘
  长大后我不叼拖鞋不啃茶几,还是被揍过一次。
  那天看到辆车停在楼道口,我突然心里难过得要死,撒腿跑过去蹲在车门边,仰头用力摇尾巴。我想和以前一样上车。车里下来陌生人,被我吓到尖叫。老爹冲过来揪我耳朵离开,边跟人道歉边骂我。我号啕大哭,老爹默默看着我。这是最后一次。后来就真的长大了。
  小边牧和他的妈妈就住在我的隔壁,他是我在这个小区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有天我们路过小区门口的超市,小边牧浑身湿漉漉的,傻傻地坐在石头台阶上。正对小边牧的马路,有个男孩拖着箱子离开,上了出租车。小边牧坐在那里,眼睛瞪得很圆,动都不动,似乎从此以后就永远不走了。
  我一直忘不了他的眼神呀,像雪碧里慢慢冒上来很多气泡,又透明又脆弱,倒映着拖着箱子的男孩,仿佛这就是整个世界了。
  我问老爹:“小边牧眼睛里那亮晶晶的是什么?”
  老爹说:“因为知道再也遇不上,碰不到,回不去,所以,这就是眷恋了。”
  边牧脚边放着飞盘,他叼起来,眼神一点点黯淡下去。
  我问老爹:“如果他飞快地跑飞快地跑,会不会有可能追上呢?”
  老爹说:“有时候我们跑得飞快,其实不想跑到未来,只是想追上过去。可是,就这样了,每个人都有深深的眷恋,藏起来,藏到别人都看不见,就变成只有自己的国度。其实不用怕啊,这些就是人生的行李了。”
  小边牧叼着飞盘,摇摇晃晃站直,躲在超市里的女孩走出来,想拽走他的飞盘。小边牧死死咬住,一边哭一边不肯放。
  女孩子也哭了,蹲在路边。小边牧吭哧吭哧跑过去,拼命仰着脖子,把飞盘举得很高。
  后来我问边牧:“那时候你在想什么?”边牧说:“妈妈哭了,就是下雨了,但是我没有伞,只有飞盘。”
  那是个晴天,有只小小的边牧,用飞盘给自己的妈妈挡雨。
  我哒哒哒走到隔壁,敲敲门,认真对着小边牧说:“你好,我叫梅茜,请让我做你的邻居好吗?”
  小边牧叼着飞盘,愣愣地点点头,说好。飞盘啪嗒掉在地上,他吧唧又叼起来。
  我们可以一起长大,被最爱的人摸着头顶。可人山人海,总有人要先离开。失去的才知道珍惜。能失去的就不值得珍惜。
  从现在做起,否则连身边的都要失去了。
  老爹爱喝酒,经常醉醺醺地回家。
  音响偶然会放到一首歌,叫作“浮尘”。里头有风沙和哭泣,在结束的时候,一个轻快的声音说:“你看,他好像一条狗耶。”
  茶几留着我啃坏的洞洞,墙壁留着照片脱落的胶水,窗帘永远停在半片耷拉的位置,房间温暖,一天天变化而变不掉以前的痕迹。
  老爹如果清醒,就经常跟我们泡在一起。
  面对老爹,黑背问的问题比我还多。边牧扑闪眼睛,尾巴摇摇,不乐意发言。
  边牧就是这样。你不知道他想要什么。总有一些人,他说不出口,是因为觉得要不到。
  老爹说,面对想要的东西,立刻去要是勇气。面对想要的东西,摇头不要是魄力。如何做到又有勇气又有魄力呢?那就面对想要的东西,今天要不到,明天我再来试试。
  听老爹说完,边牧扑闪眼睛,依旧沉默。
  之后我们忘记了这茬。天黑了找边牧,他妈妈喝多了,趴在桌上喃喃自语,说:“小小的幸福算个屁,一定要有大大的幸福啊。”
  边牧默默和我们出门,飞快跑到路边,我跟黑背不明所以,陪着他飞奔过去。
  过了很久,我忍不住说:“边牧啊,你告诉我们从小苦练飞盘技术,是为了当幸福降临,要替妈妈接住。可是也别坐在马路边,仰头盯着希尔顿酒店的顶层大飞盘发呆了。那是飞碟餐厅,我觉着很难掉下来。”
  我劝他说,回家吧。
  拖都拖不走,还哭。
  我和黑背只好静静陪着他,一起仰头盯着希尔顿酒店的顶层大飞盘。
  番外:飞盘掉了!
  如果站在6楼,往北边数7栋房子,就是梅茜家了。
  1、2、3、7……这到底是4栋还是7栋?
  哪天你迷路了误入一个小区,看见一只金毛经常飙到50码,那就是我了。
  速度太快有巨大的风险。我卷起风暴,超越声音,横穿落满树叶的草坪,突然斜角窜出辆小破孩的三轮车,急拐弯没刹住,往草坪滚出去十几圈!耳朵噼里啪啦抽着自己的脸……旁边有条边牧叼着飞盘,一动不动震惊地看着我……
  傻x,你飞盘掉了!
  坦白说,也不知道他的眼神是震惊还是羡慕。我谆谆教导他,飞快地跑飞快地跑,跑到最高速度的时候,怒跳!
  头奋力上扬,四肢平平打开,尾巴疯子一样摇起来!注意,四肢一定要平平打开,用吃奶的力气伸出去!你会有0.8秒在滑翔!唯一的代价是,会整张狗脸拍在地面上……
  边牧死也不肯尝试。他不像黑背,他没有大无畏的精神。
  边牧的作用比较奇特。一次老爹给我五块钱,让我去门口买包中华。我说这点钱完全不够的。老爹挣扎着从沙发上爬起来,剑指着我大喝道:“若买不回,提头来见!”
  我悻悻出门,晃荡几圈,买几根火腿肠吃掉了。突然灵光闪现,分给隔壁边牧半根,让他跟我一起回去。
  到家了,老爹挣扎着从沙发上爬起来,剑指着我大喊:“中华呢?”我摇头。他刚要借题发挥,我迅速抓住边牧的耳朵,提起边牧的头。
  老爹如遭雷击,倒退几步喃喃道:“这就是提、提头来见……”
  04.彪形大汉的玻璃心
  我现在速度50码,耳朵7寸长。
  我喜欢现在自己牛x的样子。几年前我是条走一步滚一圈的小狗。
  可是如果能永远停在2010年,
  我愿意永远是条走一步滚一圈的小屁狗。
  我在小区的第二个朋友是条黑背,据说是这个小区赫赫有名的武术家。
  黑背长相凶残,一开始我不敢跟他玩。
  晚上去广场溜达,黑背正在打坐。他看见我,假装不经意地大声喊:“五郎八卦棍之十二路弹腿,一定要连续弹十二次,才是正宗的!”
  喊完就开始弹,后腿直立,前腿猛向前一踢,冲出去半米,这就叫弹一次。连弹十一次,弹到河边了,他犹豫了一会儿,大喊:“死也要弹十二次啊!”
  然后就掉到河里去了。
  我拉他上来的时候,他眼圈红红的。
  他说:“小金毛,你叫什么?”
  我说:“我叫梅茜。”
  他说:“你不要告诉别人好不好?”
  我说:“我只告诉边牧。”
  他大叫:“不可以!你将来告诉别人,我现在就会逐渐死去。”
  我说:“为什么啊?狗子会游泳,你淹不死的。”
  他闭上眼睛,缓缓躺倒,瑟瑟发抖,说:“但是好冷啊,梅茜,我快死了,活活冻死的,只有围巾才知道我脖子的温度,要我活下去你就不能告诉边牧。”
  我瞠目结舌,还押韵的。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害怕黑背了。
  从此以后,我们就经常在一起溜达,但溜达对范围要求很高。一群猫和我们争夺地盘严重,溜达的区域划分始终拿不出妥善方案。
  双方决定通过比赛解决。猫们推选代表向我隆重提出,他们选定的比赛项目是爬树。我一口答应,旁边的狗子都大惊失色。
  当天下午,各自召集军队,密密麻麻坐满了广场的树荫。
  杀气阵阵,我问:“准备好了吗?”引发无限狗叫猫喊。
  我一抬前腿:“开始!”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