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离天》47第四十六章 路遇

  出得地道,轩辕锦墨诧异的看着周围,出口竟然是京郊的一片墓园!墓园中立着许多坟堆,还像模像样的竖着几座碑,当然依旧荒草丛生。
  今晚乌云遮月,即使外面也不比地道里亮多少,周围静的可怕,只有夜风抚过枯草的沙沙声。突然,一阵马蹄声划破了夜的寂静。
  轩辕锦墨不禁握紧了凤离天的手,凤离天笑了笑,回握住那只骨节分明的手。随着马蹄声渐进,一道黑影飞奔而来。“吁~”来人勒马停在两人面前,迅速下马,单膝跪在凤离天面前,“宫主,属下来迟了。”
  “不迟,”凤离天抱起轩辕锦墨,足尖轻点,飞身落在了马背上,“现在刚好是子时。”
  那人起身,将身上背的包袱双手呈给凤离天,凤离天接过,交给身后的轩辕锦墨:“你回去吧,别忘了本宫交给你的任务。”
  “属下谨记。”
  不再多说,凤离天握住缰绳,调转马头,朝南方奔去。
  “我们去哪里?”马儿在夜风中狂奔,轩辕锦墨在凤离天耳边大声的说。
  “……洛城……武林大会……”凤离天说道,清凉的声音被呼呼风声吞去大半。
  “咔咔咔轰!”乌云终于耐不住寂寞,在夜空中画起闪亮的电光,阵阵雷鸣惊起了林间的飞鸟,潮湿的气息夹杂着落叶的清香扑面而来。
  “要下雨了。”马儿放缓了脚步,轩辕锦墨深吸一口气,冰凉湿滑的空气充斥了胸腔,感觉非常舒服。
  凤离天勒马缓步前行片刻,观察着周围的环境,看样子已经离京有二十多里,秋雨不大,但会很冷,墨的身体没有复原,不能着凉。
  “淅淅沥沥”,细小的雨滴飘落,打在枯黄的草地和落叶上,发出的声音让人顿感凄凉。冰凉的雨水打在脸上,异常的难受,凤离天夹紧马肚,朝前面一处隐约的灯光奔去。
  灯光来自一座破庙,屋内燃着一堆篝火,篝火旁躺着两个呼呼大睡的人。
  将马栓在破旧的草棚里,两人一起跑进了屋中,雨水打湿了轩辕锦墨额前散落的发,凤离天抬手将湿发绕在指尖,慢慢滑下,湿润的发便干爽如初。
  “我没有那么娇弱。”轩辕锦墨瞪了凤离天一眼,挥开试图暖干他所有头发的手。
  “你们是什么人?”带着异域音调的声音响起,本应熟睡的人已经坐了起来,充满警戒的望着两人。
  “兄台,我们是来躲雨的。”凤离天客气的说道,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地上的两人。其中一人长着络腮胡,有些发福的身体又粗又短,另一人明显精壮许多,虽说是坐着,但双腿蜷曲,遇到危险时可以随时站起,这是草原上的人防备野兽袭击的常用坐姿。
  番人?轩辕锦墨与凤离天对视一眼。晖国的疆土是有限的,在西北边有着番邦,那里住着以打猎放牧为生的游牧民族,他们善于骑射,各各骁勇善战,只是管理松散,部落之间难以结成联盟,最近几十年一直没有统一的迹象,一次与晖朝只有偶尔的小摩擦,战事一直不严重。
  “请坐吧。”胖子友好的请他们坐下。
  番人一向热情,凤离天也不再推脱,拉着轩辕锦墨在篝火边坐下。
  “先生们来自番邦吧?”轩辕锦墨解□上的包袱递给凤离天,望着两人道。
  凤离天拿出一件外衣,示意轩辕锦墨将湿了的外衣脱下。
  “你的仆人很漂亮。”胖子对轩辕锦墨称赞道。
  凤离天的眼角抽了抽,这死胖子从哪里看出来他是仆人的!
  “谢谢。”与番邦使节打过交道的轩辕锦墨很清楚番人的礼节,对于他们的夸奖不能谦虚而要表示感谢。
  胖子对于轩辕锦墨的反应很高兴,用带着番邦语调的话说:“我叫阿姆罕,这是我的仆人哈奇,我是来中原做生意的商人,你们呢?”
  “在下元墨,他叫天。”轩辕锦墨看着凤离天可爱的瞪起一双凤眼,微不可查的勾了勾唇,他就是故意不解释,“我们是出来游玩的。”
  “我卖一些小饰品和工具,你有兴趣吗?”阿姆罕随时不忘推销自己的商品。
  “工具?什么样的工具?”这倒是引起了轩辕锦墨的兴趣,番人的工具定然不是什么种田用的,说不定是对战争用的兵器。
  “打猎用的工具,”说到这里阿姆罕似有些失望,“不过你们中原人似乎不喜欢这个。”说着,让身边的哈奇递给凤离天一把木制的弓。
  凤离天无奈的接过,恭敬的递给轩辕锦墨,做足了仆人的架势。轩辕锦墨挑眉,接过木弓:“天,去把门关上。”
  凤离天勾唇,在那持弓的手上落下一吻:“遵命,我的主人。”抬手一挥,破旧的庙门吱吱呀呀的自动合上。
  “这就是中原的‘武功‘吧?”阿姆罕有些惊讶,“你的仆人竟然可以亲吻主人?”
  “阿姆罕先生,这是中原人表达尊重的礼节。”凤离天轻笑着道。
  阿姆罕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难怪那位公什么狼大人不肯买我的东西,因为我没有对他表示尊重。”
  公狼大人?凤离天嘴角抽了抽,不会是工部侍郎吧?
  轩辕锦墨倒是没在意,因为他完全被手中的东西吸引了注意。这是把形状奇怪但制作相当精巧的弓,灵活的机扣配上角度刚好的凹槽,结实的鹿筋绑缚其后,可以想象这把弩机能够发射出怎样强大的力量。
  “我可以试试吗?”轩辕锦墨问道。
  “当然可以。”阿姆罕大方的递给他一根细木箭。
  轩辕锦墨搭上弓,对着不远处一座落满灰尘的神像射去,“咔!”出人意料的是,那神像竟然没有碎裂,凤离天起身走过去,发现那根箭穿过神像深深的钉入了后面的墙,这是何等的速度和力道才能做到的?
  与凤离天交换了一个眼神,轩辕锦墨将弓还给阿姆罕:“是个好工具,怎么不卖给皇室呢?他们应该会很有兴趣。”
  “这叫弩机,我们常用它在草原上打猎,”阿姆罕将弩机交给哈奇收好,“公狼大人说京中出了事,不能卖这个,让我们到江南去卖给一个叫夜明的人,江南人会打猎吗?”
  “公狼大人?”轩辕锦墨皱起好看的眉,凤离天凑到他耳边低语几句,好看的眉抽了抽,“他是叫工部侍郎吗?”
  “对对,我记不住,就是这个名字。”阿姆罕高兴的说。
  “江南人不打猎,你被他骗了。”凤离天凉凉地说。
  轩辕锦墨敛下眸子,深沉的眼眸中暗潮涌动:“你们带多少这种工具来?”
  “我带了两马车,你想要吗?”阿姆罕听了凤离天的话有些急切,中原人真的很复杂,不买就不买干嘛还骗他?
  轩辕锦墨转头看向凤离天,凤离天了然的拿出一把指刀递给哈奇:“这个是主人的信物,你们去洛城听雨楼找一个叫慕容琦的人,他会买下你所有的弩机,价格你们再商量。”说完递给轩辕锦墨一锭银子。
  轩辕锦墨将银子交给阿姆罕:“这个是定金。”
  “太好了!”阿姆罕十分高兴,拉起轩辕锦墨的手想要亲吻,被凤离天眼疾手快的拽回来。
  “阿姆罕先生,雨停了,我们该走了,祝你好运。”轩辕锦墨忍笑望着吃瘪的凤离天,任他拉着自己的手走了出去。
  秋雨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两人走出破庙,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一抹早霞在空中变化着色彩。
  “两人乘一匹马走得太慢了,到下一个城镇记得再买一匹。”轩辕锦墨背起包袱跨上马背。
  凤离天露出一个坏坏的笑,轻盈的落在马上,跨坐在轩辕锦墨身后,将包袱背到自己身上,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搂住轩辕锦墨的腰身:“遵命,我的主人。”
  “混蛋,我要坐后面。”轩辕锦墨不满地拍开腰间的爪子,他才不要像个女人一样被搂在怀里。
  “驾!”不等轩辕锦墨准备好,凤离天突然一甩缰绳,马儿撒开蹄子奔跑起来,轩辕锦墨自然栽进了身后温暖的怀抱。
  两人打打闹闹的行了几天,终于到了一个较大的城市。
  城中最好的酒楼名为“杏花楼”,到了午时,这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轩辕锦墨轻品了口手中的杏花酒,给凤离天的碗里夹了一块酥鱼。
  凤离天受宠若惊的望着轩辕锦墨,又看了看碗中的酥鱼。
  “不想吃算了。”轩辕锦墨皱眉,抬手夹起那块鱼。
  凤离天迅速抓住那只手,一口咬住那块鱼,金黄色的汤汁顺着薄唇滑到了线条优美的下巴上。轩辕锦墨忍不住轻笑出声,抬手抹去那滴汤汁:“又不是猫,怎么这么爱吃鱼。”
  妖冶的凤目弯起迷人的弧度:“墨,我们今晚住这里吧。”
  “嗯?”看着凤离天眼中闪烁的光芒,轩辕锦墨皱了皱眉,知他又在想什么龌龊之事,“哼!”转过头去不再理他。
  “哥哥,没有位置了。”一道清脆的女声传入耳际,引得大堂中的人纷纷侧目,只见一个身穿黄衣的年轻女子跟着一位灰衣青年走了进来,目光在大堂中巡视了一圈,突然眼中一亮,“那里还有两个位置!”
  众人顺着少女的指尖望去,正是凤离天他们的座位。
  凤离天微微转过头去,瞥了这两兄妹一眼,大堂中还有很多人是两人一桌,怎么就偏偏挑中了他们?
  那灰衣青年走上前来,抱拳道:“兄台,舍妹很喜欢这家的饭菜,可否与在下拼一桌?”
  凤离天抬头望向青年,性感的薄唇勾起一抹兴味的笑容,“请坐吧。”
  然而,刚才还成熟稳健的青年却因这抹笑容失了心神。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继续
  猜猜来人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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