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玦之鬼门天师》第 7 章

  一路军阀,也是土匪出身,自己打了个如意算盘想把刘麻子这一众人马招安,一是平了匪患,二来扩大自己的势力。没想到刘麻子手下这个狗头军师也是诡计多端,托人告诉军阀愿意归顺,等刘麻子带领着手下的一众人马,全副武装由山上下来,直奔军阀所踞的县城。因为是打着归顺的牌子,这一路上也无人拦阻,可一进县城就翻脸了,打得守备部队措手不及,占据了县城烧杀抢掠。军阀那边赶紧tiáo兵夺回县城,双方反复交战,一连打了十几天,直杀得昏天黑地,积尸遍野,血流成河,从城里到城外,方圆几十里之内的人全死绝了。
  大少爷前去掏坟,路过此地被乱匪的人马裹住,土匪可不管你是不是军队的人,只要不是自己人举刀就剁,眼看躲不过去这一刀之厄了,急中生智卧倒在死人堆里,在脸上抹了血迹,又抱了几个死尸挡在身上,他躲到下边,合当命大不该死,这才没让乱匪杀掉。等到乱匪过去,他仍不敢出来。直到半夜时分,万籁无声,大少爷才把脑袋探出来,见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月光澄澈,四下无人。他正要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却见烛光晃动,由远而近。
  大少爷吃了一惊,以为乱匪去而复还,万不得已再次装死。过了没多久,但见一个童子手捧灯烛在前开路,后边跟了一个穿黄袍的人,面容枯槁,脸上神sè怪诞,yīn沉沉的一言不发。大少爷瞧出对方来者不善,乱匪刚过去,却大半夜的在野地里走,还什么地方死人多往什么地方走,能是好人吗?那个年月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战乱过后,经常有胆大的泼皮无赖,趁天黑来剥死人身上值钱的东西,这些人心黑手狠,见到半死不活的往往会杀掉灭口。他见情形不对,一时不敢妄动,一动不动地躲在死尸下边,偷眼去瞧来人的举动。只见这个穿黄袍的人摇摇晃晃走了过来,离近了一看更觉得诡异,但见此人面sè蜡黄、眼窝凹陷,太阳xué都塌了,张开的薄片子嘴,有出气儿没进气儿。虽然穿着袍子看不出胖瘦来,但往手上看,皮包骨头、青筋bào露,手指甲二寸来长,还都是黑的,怎么看都不像个活人!再瞧这个童子,六七岁的年纪,穿得花花绿绿,手捧一根白蜡烛,小脸儿惨白惨白的,还涂得红一块儿粉一块儿,看着倒像是扎彩铺里的纸人儿。
  深更半夜在荒郊野外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两位,别说是大少爷,换了谁也受不了啊!但见这个穿黄袍的用手一指,命童子以灯烛照尸,凡是妇人、老翁、小孩,以及缺胳膊少腿儿身首两分的,皆弃之不顾,伸手抓起来扔到一旁,扔树叶也没这么轻易。吓得大少爷魂飞胆裂,一口气没提住,裤裆里又湿了,恐怕穿黄袍的人将手伸到自己头上,大气也不敢出上一口。
  过了一会儿,穿黄袍的人拎起一个壮年男子的死尸。死尸身材魁硕,膀大腰圆,他借灯烛之光仔细观瞧半晌,见是个囫囵尸首,这才点了点头,将死人拎到面前,脸对着脸,张开口往死人脸上吹气,吐出来的气息有如一缕黄烟,都被死人“吸”了进去。再看穿黄袍的人气息渐弱,身材高大的死尸却冉冉而动。如此持续良久,死人忽地睁开了双眼,穿黄袍的却已毙命。活过来的死人将穿黄袍的推倒在地,用手抖了抖身上的泥土,仍是一声不吭,命那个手捧灯烛的童子在头前带路,大摇大摆地竟自去了。大少爷惊骇欲死,常听人言讲,仙家分为“天、地、人、神、鬼”,天仙和神仙最高,属于天道;人仙和地仙其次,属于人道;而这鬼仙则是地府里的恶鬼修成。虽说都是修炼得道,唯有这鬼仙的修法最邪门儿,必须找活人借形,可是害了人就得不了道,因此要找刚死不久的尸首将元神附上去,等到朽坏了再找下一个,说俗了叫借尸还魂,难到这是个鬼仙不成?
  大少爷吓破了胆,哆哆嗦嗦一夜没敢动,等到jī鸣破晓东方渐白,他才从死尸底下爬出来。经过这一番惊吓,大少爷的命没了一半,身子大不如前,有心当盗墓的土耗子也当不成了。要说他这一辈子,简简单单两句话可以说完发财如做梦,倒霉似落坑!
  咱们说的这位大少爷,正是我的祖父。我出生于全国解放后的1951年,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祖父也让人揪出去批斗了,原因是他在解放前从事的行当也属四旧范畴。祖父挨完了斗还不明所以,偷偷问我:“怎么他大舅、他二舅、他三舅都没事儿,非跟他四舅过不去?你说他四舅招谁惹谁了?”
  他虽然不太明白外面的运动,可也担心身边几十年的《量金尺》秘本和勾形玉是个祸头,又觉得失传了可惜。于是他口传心授,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下,这才将秘本付之一炬,勾形玉则让我揣在身上。至于他怎么在老鼠岭上打天灯,怎么跟个画yīn阳八卦的老道下河盗墓,如何遇上一个老头儿指点,又如何得到《量金尺》和盗墓贼身上的玉勾,全是他跟我说的,我只是当成故事来听。真与不真您往后看,当时我可料不到,他在几十年前遇见的东西,又让我给撞上了!
  第三章 向风中逃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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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年、1967年、1968年三届初、高中毕业生,合称“老三届”。这些学生离开学校之后,无非三条出路,一是参军,二是上农村chā队,三是接班顶替下厂当工人。在我们那个年代,对任何人来说,参军都是上上之选。我以为我根红苗正,又是军区子弟、毛主席的好孩子,入伍参军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从小接受的教育以及我的家庭环境,也都让我认为我注定会成为一个军人,在解放全人类的战争中建立不世功勋,万没想到过不了政审这一关,稀里糊涂变成了“可以被教育好的子女”,同样命运的还有胖子和陆军。胖子是当年那位rou铺掌柜的后人,我们两家三代交情,从他光pì股穿开裆裤我就认识他了。陆军则是我和胖子的同学,近视眼,小白净脸儿,平时爱看闲书,爱贪小便宜,净出馊主意。既然当不了兵,工人阶级又不要我们,我们哥儿仨唯一的选择,不外乎“广阔天地炼红心,上山下乡当知青”。
  当时的知青管种地不叫种地,自嘲为“修理地球”。不过知青和知青不同,基本上分成两大拨儿,chā队知青是去农村落户,户口落在农村,干的全是农活儿;另有一拨儿称为兵团知青,去到屯垦兵团,在边境上开荒,施行半军事化管理,环境也许比牧区、林区艰苦,但是可以摸枪,除了没有领章帽徽,和正规部队没有多大分别。
  我们三个人当然选择后者,虽说生产兵团也有政审,终究比正规军宽松。几经周折,我们进了北大荒生产建设兵团农垦三师机枪连。没到北大荒之前,哥儿仨想得挺好,原以为有乡村有田地,可以春耕秋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半军事化的兵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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