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当刁民很多年》第七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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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唐家少将军唐珏身边的长随,张青知道的内情也不少。
  “你猜出来了?”他一句话成功让唐瑛变了脸色:“当时白城战事紧急,无暇他顾, 但这几个月我总是忍不住反复去想这件事情, 若非北境许多将领被调离, 后续粮草军械跟不上供应, 爹爹跟哥哥他们也不会……”她语声哽咽, 却又强自抑制伤悲之情,正色道:“我是女儿之身,想要入朝为官难如登天。可是想要知道这些东西, 就非得削尖了脑袋往上爬。”
  她反问道:“大哥你说,以我的姿色难道还能入宫伴驾不成?”
  张青都被她逗乐了:“算了吧,你要是走宠妃的路子, 我怕你哪天心气儿不顺,闯下大祸。”她固然不懂后宫的生存之法,更不屑于跟一群女人争宠,就怕别人上来踩她,反而被她给揍了。
  ——唐府的小姐最烦跟人对嘴对舌的吵架, 暗地里使绊子挖坑那都属于亲密行为, 譬如俞安就是这方面的最大受害者, 被她从小到大欺负了无数回,但事实上唐小姐最喜欢做的是用武力辗压, 揍他个六亲不认。
  唐珏极疼爱妹妹,他在唐府长大,也算是亲眼见证了唐小姐从一个粉嫩的小团子到白城小霸王的成长之路, 这其中还有他们主仆的贡献,三不五时半点不放水的陪练, 才成就了唐瑛如今极高的武力值。
  “大哥言之有理。”唐瑛诚恳的看定了他:“既然如此,不如我们这两日就打听打听如何进禁骑司吧?”
  然后……兄妹俩就傻眼了。
  禁骑司打探消息的能力一流,同样报复的手段也是一流。
  没过两日唐瑛再次被人堵在客栈门口,在客栈伙计“禁骑司的人来做什么”的惊呼声中,唐瑛呆滞转头:“她们……是禁骑司的人?”不是说禁骑司很厉害吗?
  客栈伙计狂点头,畏缩后退,好心提醒这位姑娘:“客人如果没事就赶紧回房吧,要是妨碍了禁骑司的人查案,后果很严重的。”
  唐瑛艰难的说:“要是……要是打了禁骑司的人呢?”
  客栈伙计不可思议的看着她:“除非不想活了,才会跟禁骑司的人动手吧?”
  唐瑛恨不得仰天长啸:……这是什么破运气啊?
  她已经在心里考虑适当的搞一搞封建迷信转转运了,这特么最近也太倒霉了!
  阿荣手提马鞭示意她:“你,出来。”
  唐瑛硬着头皮向前迈了一步,原本大堂之内离她很近的人都呼啦啦一下躲远了,恨不得离她八丈远,以表明与她毫无瓜葛。
  客栈伙计惊讶的看着她,边后退边向阿荣解释:“大人,她跟我们可没关系,只是路过的客人。”
  阿荣骑在马上,这次又换了援手,而且增加了一倍,看都不看伙计一眼,指名道姓让她出来:“张姑娘,你是自己出来呢还是我让人进去拖你出来?”
  唐瑛暗道一声晦气,没想到禁骑司名声在外,居然如此跋扈嚣张,不过回想朱重八时代的锦衣卫作风,也不难理解。
  唐尧爱兵如子,军纪严明,手底下将士们从来不欺侮百姓,唐瑛从小耳濡目染,未免对禁骑司的行径有些不齿。
  “不知道姑娘找我何事?”她负手从客栈大堂里走出来,站在阿荣马前五步开外,纯然一副无辜的模样。
  阿荣接连在她手底下吃了两次大亏,没想到再次找上门来她居然没事人一样,顿时气的七窍生烟,连鞭子也忍不住抖啊抖:“你你……上次跟你动手,是本姑娘没有防备,今日你可有胆子与我一战?”
  唐瑛轻笑:“姑娘还是把话说清楚,是与你一战还是与你带来的帮手一战,单挑跟群架可是有区别的。”
  阿荣也知自己不是她的对手,要是单挑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她假装没听懂唐瑛的话,混赖道:“既然你有胆子跟我一战,那咱们就找个地方吧。”上次巷战她吃了大亏,回去总结经验,巷子狭窄地形有利于敌方也是落败的一个原因。
  唐瑛也不是胆小怕事的人,欣然应战。
  阿荣这次把打架的地点选在了城内的四贤巷子尽头,那里原是先帝朝谋反的三王之一的成王府邸。成王伏法之后被先帝下令荡平府邸,于是皇家禁卫军充分显示了他们的拆卸能力,用三日功夫将一座富丽堂皇的王府给拆的连一块地砖都不见了,还把王府后院的大小池塘水泽给填平,放眼望去倒好像此地从未有过一座王府。
  场地开阔,人员齐备,阿荣一声令下,带来的十几名少女将唐瑛围在当间,摆好了架势开打。
  ******
  四贤巷子原与成王府邸相邻的乃是威北侯府。
  初代威北侯跟着□□打天下得了侯爵之位,可惜后代子孙躺在祖上的福荫之下享乐,不思进取,再无建树。但先帝之时,当时的威北侯在后院建了一座揽月楼赏秋,当时轰动京城,成为一时之盛景。
  待得三王作乱之时,揽月楼被先帝暗中征用,充做瞭望楼,观察过成王府中动静,立下大功,还得了御笔亲书,侯府众人更是以此为荣。
  今日威北侯在揽月楼请客,请的正是禁骑司指挥使傅琛,他从小的玩伴。
  上首的新任威北侯沈谦,于半个月前在府里大宴宾客,庆贺自己接任侯爵之位,可惜傅琛离京查案,无缘前来,故而傅琛才回京在御前奏对完毕,就被他从宫门口给拖了过来,连圣上赏赐都被一并拖了过来。
  傅琛此次出门办案,成功破获一起官匪勾结大案,荡平二郎寨匪类,剿灭匪类数百人,押送地方贪官入京受审,得圣上嘉奖骏马一匹,赏金若干。
  提起这匹马,沈谦揽着怀里的美人儿垂涎三尺:“……我可听说了,陛下把御敌马监里的那匹谁也不能降服的野马赐给你了,不如你留给兄弟我赏玩几日”
  他口里的那匹野马乃是五年前西北回纥向皇帝陛下进献的贡品,听说这是天山马王,天生天养,是回纥部落花费三年时间在野马群里捕获的。捕获之后不能驯服,便当做贡品送进京中,献给了南齐的皇帝陛下。
  御马监里的那些人就没一个能降服马王的,还得把它当祖宗一般供着。这五年间没少踢伤欲驯服它的小太监,久而久之杀也不是,放也不是,皇帝陛下趁此机会便将它赏给了爱马的傅琛。
  让威风侯爷驯马有些勉为其难,但沈谦此人爱好风雅,爱琴棋书画更爱美人,他想要留那匹马在侯府赏玩可就是真的赏玩,画几幅骏马图而已。
  但傅琛也喜欢那匹马王神骏,如今纳入囊中便是一刻也不想多等,只想带回去驯服,但发小死皮赖脸拖了他过来饮酒,还不断使眼色让美人儿往他怀里蹭,引的他恨不得把沈谦揍一顿。
  “你还是打消这个主意吧。”傅琛转动着手中色如琥珀的美酒,睨了旁边美人一眼,那美人儿只觉得傅指挥使的眼神冷的好比一盆凉水兜头淋下,加之身上只穿单薄的纱衣,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再不敢使媚态往傅琛身上蹭。
  沈谦见此情景,遣了美人下去,还不忘抱怨他:“小时候觉得你性子还好,怎么越大越冷淡,你瞧瞧你这个样子,怜香惜玉都不会。说实话,就算是让美人儿给你暖被窝,美人儿说不定也要冻死在你怀里。还是别糟蹋我的美人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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