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将悲伤流放》章节_2

  走出校门的时候,学生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一辆银灰色benz sl65停在门口,穿着纯黑色armani衬衫的男人半靠在跑车上,漫不经心的吐着烟圈。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光景,天的胸膛仿佛被刺破了,流出玫瑰色的汁液。
  男人线条刚毅的侧脸浸润在橘红色的余晖中,仿佛暧昧不明。鹰隼似的眼睛望着天边紫绯斑斓的晚霞,淡艳的霞光落进去,将那双黑曜似的瞳仁染成了神秘的紫檀色。几片姜黄的秋叶,随风拂过刀削似的下巴……正是那暮寒秋迟的时候,幽渺的街道,凄迷的树木,淡褐色的房屋,还有远方鱼鳞似的彩霞和紫黝黝的天空,都成了他身后的背景,将他整个人嵌在一幅名为《秋暮》的油画中,如此的触目惊心。
  看着纷纷侧目的路人,飘云无奈的摇了摇头。龙天佑,北方人不可言语的粗犷和冰雪般的凛然,让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让人看过一眼就忘不掉的男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他,飘云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她不适应他修剪得锋芒毕露的寸头,不适应他高大健硕的身体,不适应他充满霸气不容置疑的手势,尤其不适应那双眼睛,总让她想起天上的鹰,地上的狼,动物凶猛,生人勿近。
  “天佑哥。”纵使心里千般不适,飘云也尽量让自己笑得无懈可击。笑比哭好,伸手不打笑脸人,笑比哭漂亮,也比哭讨喜。
  龙天佑只是点点头,别说是笑,嘴角都没扬一下。
  “上车,隋洋在等你。”也不管她,自顾走了,高高在上的模样,让飘云想起了港片里黑道大哥对待卖笑的妓女。
  唉,想什么呢?这人本就一身煞气,对她又向来冷淡,每次见面都一脸阶级斗争,活像上辈子欠了他二两香油钱,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再说人家开着跑车来接你,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你一个小老师,要钱没钱,要势没势,能劳动他的大驾,应该知足了。所谓知足者长乐嘛,就像赵本山在小品里说的,丫有手表就行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呀?
  飘云刚要去拉车门,身后就被人撞了一下,她一个踉跄,高跟鞋细跟一歪,差点贴在车门上。
  “扑哧。”是过路的行人没忍住的笑声。
  飘云的火一下子就串了出来,心想今天是倒了什么霉,遇上这么个黑面煞星就算了,竟然还有人这么不长眼,站着大活人都看不见。还没站稳就回头擒凶,准备发挥自己文科生嘴快、词准、修辞狠的优势,用最文雅的词语骂他个狗血淋头。
  结果,对上一双琉璃似的眼珠。暮色凄迷,那眼珠却像清漆一样透亮,好像弹得出声响。眼珠的主人穿着藏蓝色的校服,书包斜挎在肩上,左手拿着篮球,右手扶住了飘云的肩膀。
  飘云楞了一下,张了张嘴,把即将出口成章的话,又咽了回去。
  晚风吹过,几缕不驯的黑发落在少年眼前,若是平时,她定会亲手为他拂开,但是今天,不行。
  “对不起,童老师,我不是故意的。”少年本来个子就高,又故意贴在她身上,形成居高临下的架势,飘云又生得单薄。苍茫暮色中远远看着,不免让人浮想联翩,诡异透了。
  你当然是故意的!飘云在心里暗骂。面上却笑得像朵花,还能乱颤的那种。长辈似的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没事,没事,玩去吧。啊不,回家去吧。”
  说完拉开车门一猫腰就钻了进去,是非之地,趁早离开为妙。
  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不愧是benz sl65,速度真不是盖的。
  暮色四合,秋风萧瑟,跑车的劲风卷起枯黄的落叶,少年看着远去的车尾灯,直到它消失在茫茫的黄昏中,他还是不愿离去。清冷的目光渐渐暗淡,蒙上难以言说的孤恻凄寒,仿佛在等待什么,却注定什么也等不到。
  “那人是谁?”正在开车的龙天佑从倒后镜瞧了她一眼,正好经过一个路灯,眼珠湛亮。
  “一个学生。”飘云故意轻描淡写。
  “他为什么故意撞你?”
  飘云心里咯噔一声,断了无数条末端神经,这人眼睛真毒。
  “可能是昨天批评了他几句,心里不服气,今天故意找茬。现在的孩子都不好管。”飘云转过头,好象在看窗外的风景。
  龙天佑点燃一根香烟,慢悠悠的吸了一口:“需要帮忙你就说话,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
  飘云笑了,心想,算了吧,你的人都是敢杀人放火的主儿,用来对付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子,也太小题大作了。再说我这都是人民内部矛盾,主要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至于让人家孩子缺点什么回去。况且你也不过是看在我们家隋洋的面上,顺口说说,我还真能把自己当盘菜?
  飘云不以为然,可人家既然说了,面子还是要给的。
  “谢谢,有麻烦我一定第一个找你。”想想这话说的不妥,改口道:“我让隋洋去找你。”
  说话间,车就上了大桥,桥下是滔滔不绝的江水,全城百姓赖以为生的水源。
  飘云突然想起去年冬天,她就站在这座桥上,迎着凛冽的西北风对向她示爱的隋洋说:“你说爱我是吗?那就从这桥上跳下去,我就相信你是真的。”
  隋洋立刻目瞪口呆,嘴张得能放下一个鸡蛋。
  那时候自己真是够狠的。寒冬腊月,零下二十多度,呵气成霜的天气。真要跳下去,淹不死也要冻掉半条命。
  最后他当然没跳,飘云是聪明人,他隋洋也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她是有意刁难,要他知难而退。
  现在想想,如果不是一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浩劫,如果不是在那个时候碰巧遇见隋洋,他们之间是否还会有今日这种种缱绻难解的因果羁绊?
  命运,还真是不可捉摸的东西。它会让你在瞬息之间一无所有,也会让你在顷刻之间改天换地。当你以为会碰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它却让你穿墙而过,遨游太虚。
  飘云望月兴叹,没想到自己这么轴的主儿,最后还是没挺得住隋洋可聘美诺曼底大登陆的狡猾攻势,乖乖被他攻城掠地,吸纳收编,做了他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已经一年多了。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记得今天试卷上有道题是这样问的:
  为什么河水是向东流,而不是向西流,或是向北流、向南流?呵呵,这个问题问得,可真够无聊。
  车停在江南开发区一个新开张的海鲜城,透明的建筑物在彩灯的照射下五光十色、金碧辉煌,像极了海底的龙宫。
  一身名贵的隋洋早就等在门口。
  穿着红色制服的门童眼明手快的打开车门,最先看见的是一双秀气的小靴子,俏皮而干练。然后是与靴子的长度配合得恰到好处的七分低腰牛仔裤,etam这一季的新款。时尚干练的腰带跨在不盈一握的柳腰上,造型艺术的卡扣闪闪发亮。
  上身一件窄腰小外套,复古的款式,袖口镶着绢丝,八颗排扣全都敞开着。里面一件纯棉低领小t恤,紧身的剪裁勾勒出飘云大小适中的胸部。脖子上随意搭了一条丝巾,既保暖,又有型,流苏若有若无的遮住胸前的春光,让你想入菲菲,却又什么都看不到。
  从头到脚没有名牌,除了那条牛仔裤算是有个正经的牌子,其余都是“银座”淘来的杂牌货,如新杀的狗肉,即使美味飘香也上不了台面。可飘云坚信一点,只要发挥自己独特的品位和格调,在衣饰的千军万马中搭配得当指挥若定,杂牌货也能赢得过正规军哩。
  傻笑,每次看到飘云,隋洋就会傻笑。
  快步迎了上去,亲昵的搂着女友的杨柳细腰:“亲爱的,你今天真漂亮。”
  “亲爱的,都老夫老妻了,客套话就甭说了,听着寒得慌。”早知道来这种地方吃饭,她起码应该把他送的那条裙子穿上,才不至于丢他的脸。
  “我说真的,你在我眼里永远是最美的。”隋洋是所谓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一双水盈盈的吊眼梢几乎斜飞入鬓,嘴角的弧度却总是透着几分稚气。
  飘云笑了,这话说得够俗气,但是受用。只要她的男人说她漂亮,哪怕人人说她塌鼻龅牙身高一米二八是个矮冬瓜,她照样拽得二五八万,不知今夕是何年。
  翘起脚尖亲亲他的嘴巴,以示奖励。光天化日之下又如何?只要他喜欢,她高兴,有什么不可以?
  “喂,注意影响啊。”龙天佑笑得爽朗,对着隋洋,他永远是个好哥哥。
  “天佑哥,谢了。”隋洋搂着飘云满意的向他挥挥手。
  “傻小子,自家兄弟,谢什么,你们几点结束啊,用不用我派人来接你们?”
  “不用了,那个,今天晚上我们还有安排。”隋洋宠溺得亲了亲飘云的额角,一脸暧昧甜蜜。
  风吹得落叶沙沙作响,他们的世界瞬间的沉默,仿佛只是一秒,仿佛地老天荒。
  龙天佑轻笑几声,从车里拿出一小盒东西扔给了隋洋:“注意保险措施,别玩出火。”
  飘云看了看,哦,原来是一盒带香味的“杰士邦”。
  第二章
  这是一个堕落的年代,有人被桃花迷了眼,有人在江边湿了鞋,但总有栽草的人,用文字和韵律在红尘岸边筑堤守望,守望着滔滔流年。
  “以后别再让天佑去接我了。”上楼的时候,飘云对隋洋说。
  “为什么?”隋洋一头雾水。
  “我自己有胳膊有腿,为什么一定要麻烦别人?”
  “天佑又不是外人,他是我表哥,从小我们俩关系最好,他什么都护着我。”
  “那你也不能把人家当佣人使唤,再说他那辆跑车太扎眼,闪闪发亮的停在我们学校门口,整个就是一深水炸弹,不知道惹得多少人眼热,我可不想被别人说三道四。”
  隋洋乐了,捏了捏飘云的脸:“纠正你两点:第一,我没拿天佑哥当佣人使唤,我爸是对他有恩,但那是他们之间的事儿。他是我最崇拜的人,如果不是为了你,我也不好意思麻烦他。第二,一向不怕天不怕地的童飘云,还在乎那点流言蜚语?”
  飘云皱皱鼻子:“我当然在乎,这可是我的饭碗,你要是不要我了,下半辈子我可就靠它了。”
  “我怎么会不要你,你非要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是不是?你这个狠心的女人。”隋洋长臂一伸,笑着用胳膊勒飘云的脖子。
  “跟你说真的,你别不当回事儿。”飘云好不容易才喘过一口气,心想,这人看着挺瘦,力气还真大。
  “我知道了,以后我亲自去,我的驾照就快下来了。老爷子答应送我一辆车,你喜欢什么牌子?奔驰?宝马?还是保时捷?”
  飘云一叹,跟他就像是赤道和北极,正经事儿永远说不到一快去。
  “我喜欢飞鸽。”飘云没好气的说。
  “飞鸽?有这个牌子的车吗?我怎么没听说。”小少爷满脸疑惑的看着女友。
  飘云斜他一眼:“当然有。二八款,带横梁的那种。小时候,同学的父母都是用它带着孩子逛商店,我特羡慕。”想起这个,飘云的心里隐隐做疼。
  “哦。”隋洋恍然大悟,“原来是自行车啊,我说怎么没听过,压根就没见过。”
  飘云无言,彻底败给他了。
  饭局在二楼雅间,青云阁,名字很高雅。衣着光鲜、面容姣好的服务小姐恭恭敬敬的候立在门口。房间装修得华丽精致,舒适宽敞。透过落地的玻璃窗,能看见蜿蜒逶迤的江水,在夜幕下像条游动的黑龙。
  飘云进去一看,都是熟人,文帅,江唯,许诺,夏明威,城里有名的“纨绔”该来的一个不少。
  天南海北,你来我往,酒过三巡,菜基本没动,红酒喝掉了十几瓶。大家觉得不过瘾,又叫了几瓶茅台。飘云早早退出战局,坐在一边乘凉。
  男人在拼酒,酒成了他们此时唯一的爱人。飘云只有吃菜,反正也没人理她,她也乐得不用再装淑女,满桌精致的菜肴成了她此时唯一的乐趣。鲍鱼、鱼翅、西洋参炖燕窝,都是平头百姓吃不到的奢侈品,浪费可惜了。记得一本书上说过,千万别让食物寂寞,食物寂寞了,以后就不再来了。所以,为了以后还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飘云现在就要很努力很努力的,吃掉它们。
  “哥儿几个一会儿找点乐子去吧。”江唯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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