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每天陪着它玩吗?”余雨问着,心里有些犹豫。
“不用。”顾砚看向她:“一天抽三个时辰照顾它就好,早晚各一次带它出去散步,三餐帮它准备好食物就够了。”
顾砚自认已说的清楚,可余雨还是一脸的茫然,不断问着废话:“散步没问题,可准备食物我怎么知道它要吃什么啊,如果它自己吃太多撑死了或者吃坏肚子了,我需要负责吗?”
此时此刻身为狗狗的主人顾砚听了她的话只有一个念头:这姑娘大脑奇特。
“犬粮一天七量左右。”
“哦。”余雨默默地记下,都没有告诉他,她从小种花养鱼,可不出三天,种花花死,养鱼鱼亡。
“一天三个小时,那我一个月有多少工资啊。”余雨问着自己第二件关心的大事来。
“一千。”
这个字数不少,余雨要求不高,下意识反应就是不少不少,十分满足了,她在咖啡店也不过这个工资,可她没想到的是,面前这个即将成为她老板的这个男人居然对她还有要求。
“只是你必须辞掉咖啡店的工作,怎么样?”
“什么?”余雨惊呼,有些为难,她才工作了几天啊,老板娘肯定不会给她工资,说不定还会以为她是过去骗员工打折卡的呢。
“不舍得。”顾砚静静说出她心里的看法。
余雨默认被他猜中,想了想如果咖啡店的工作她不丢下,那么每天跑来跑去的也着实有点忙了,她就没有太多的时间跟她的小说谈恋爱。
“好,晚一点我给老板娘打个电话。”那老板娘很好说话,她工作时间短,想来要离开不难。
余雨一向是说动就动的性格,所以她眼下刚说晚一点,话音一落就拿着手机跑出去了,好在那老板娘理解,即便是在电话里,余雨依旧能听到她是语带笑意的。
眼看着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余雨反返回屋子里喝茶,她还不知道顾砚的身份,但初步判断是富二代,既然是富二代家里一定不止他一个人了。
“你家里……会不会有别的老爷夫人太太的那种?”余雨自顾自说着,脑袋里立即遥想出一位在大户人家里为奴为婢的言情小说作家,怎么感觉那么凄凉的样子。
顾砚逐渐习惯了她的思维与说话方式,浅笑了笑:“我一个人住。”
柔光的橙黄灯光下,大帅哥对着她微微一笑,那景象怎是一个美字了得,余雨看的入神了,这简直就是她笔下的男主角啊!不过他说他一个人住,碍于职业病她又开始浮想翩翩。
“我们这,算不算同居啊。”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余雨语出惊人,顾砚被茶噎了一下,却没有失态,他面色冷静,慢慢放下杯子却没有抬头,拿起了桌上的钥匙往外走,走到门口了才说出两个字:“不算。”
“哦。”余雨连连点头,见他出去,她也急忙跟上,心里松了好几口气,看来短时间里她不会无家可归了。
爬上车系上安全带,往窗外望了一眼她发现天色比方才来的时候更黑了,伸手不见五指的。
酒足饭饱,余雨在车里坐上一会儿就忍不住打瞌睡,到红绿灯时车子缓缓减速,余雨也昏昏沉沉醒过来,突然就有那么一个感觉,为什么好像都说清楚了,她却还是有种上了贼车的感觉?
顾砚的房子买在郊区一处别墅群里,都是独栋别墅并还带着小院子,从私房菜馆开过去一个时辰。醒来后的余雨想得开,反正上都上了,下不来,待到车子驶进小区时,余雨那种感觉全没了,她现在才可以真正跟她妈妈说她住的地方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了吧?虽然这地方不是她的。
夜晚的小区很亮,路灯三五步便是一个,挂在造型蜿蜒的铁架上,车子一路开过去余雨将环境看得清楚,建筑是中西结合的风格,白灰泥墙结合浅红砖瓦,房子的四面都有成树绿化,每一处露台外沿也都有鲜花与植物。
“居然连小区里都有喷泉,好厉害。”余雨连声赞着,一脸的兴奋,想不到a市还有这样的地方,她看到这有湖有假山,那是不是可以说倚山而居,傍水而栖?
顾砚的房子在后面,时下已是秋季了,没想到这里还开着这么多花,大多是秋海棠和茉莉,还有些余雨也叫不出名字。
到了地方停下车,余雨先下来,她站在院子外往里看,原来顾砚养的是一条边境牧羊犬,这么大的狗,她本还以为是蝴蝶犬或是吉娃娃呢。
“它叫汪汪。”顾砚过来介绍,推门而入,那条狗闻声就扑过来,十分热情。
余雨有些惧大点的狗,但她也不能表现出来呀!跟在顾砚身后跟这只汪汪打招呼,心里嫌弃起它的名字来,如果不是顾砚为了这狗还请了保姆,她一定觉得顾砚不疼爱他的狗,这么不费大脑的名字也敢取。
家里突然多了新的闯入者,还是个陌生面孔,汪汪一下子就警惕起来,刚刚还对着主人撒娇卖萌,这会儿看到余雨眼神就凶狠起来,余雨被它盯的发毛,也不管它是否听的懂,居然一本正经的解释起来。
“我是你家主人请来的保姆,专门照顾你的,以后会住在这里。”
余雨一下子傻乎乎的,顾砚心里在笑,拿了她的箱子对她说道:“进去吧。”
那只箱子是粉色的,聪明的汪汪一下子就猜出一定是这个保姆的,主人帮保姆拿箱子?敢情这个保姆是来跟它争宠的!它就知道男人带个女人回家身份铁定不一般!
余雨跟着新老板进屋,到了里面她坚信这个顾砚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瞧瞧瞧瞧,地上楼梯上均铺着暗色的地毯,弄脏了送洗多贵多麻烦啊!这要是买支拖把能用几十年。
房间是挑高设计,整间屋子的装潢也很简洁大方,几样极具艺术气息的摆设,再者就是一些不可缺少的家具,别的也没什么特别的东西。脚下是米黄的大理石,四壁也都是这种颜色,不暖不冷,只让人觉得明亮。
余雨真心对这种设计好满意好喜欢,原来一个男人的房子也可以如此亮堂,称不上温馨,但也绝不令人压抑,从前她小说里一向都写男主角的屋子是黑色灰色,看来她错了。
“我住在哪里?”一时高兴,余雨对着顾砚笑眯眯地问,都没留意在她身后有一只中型犬正极度凶猛的盯着自己。
“楼上右边有间储藏室,你搬进去吧。”顾砚说着给了她一把钥匙。
余雨顿时默了……表情怪怪的,仿佛在隐忍着什么,半响才低声狠狠问:“你居然要我跟一堆垃圾住在一起?!!”
顾砚“嗯”了一声,把钥匙放在她手上,自己先上了楼。
余雨简直欲哭无泪,她就知道木有这么好的事,拖着行李箱上去,开了门余雨发现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差,好歹有张床啊!只是明明有床有沙发柜子,却给叫成储藏室,这是怎么回事?反过来看这屋子也的确搁着一些不要的东西,书籍瓷器,还有一个落了灰的留声机。
从今往后这就是她住的地方了,余雨开了窗户通风,发现她这个方位看出去,景色很好,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连丢垃圾的地方都比她花钱租的房子要好。
其实余雨还有想不通的事情,这房间里的床是白色雕花镂空的,很有一种浪漫气息,她顾砚一个男人,怎么会睡这样的床。
她正想着,还没琢磨出个眉目来,外头就响起敲门声,余雨跑过去开门,顾砚站在外面,已换了一身休闲服,一手揣在口袋,只是那么静静站着,就格外的赏心悦目了。
“你出来,我告诉你怎么照顾汪汪。”
余雨领命出去,下了楼到了客厅,客厅里有一个零食柜子,这从她一进门就看到了,顿时就想原来老板跟她还是有共同爱好的,可是这会儿她站的更近了,才发现里面的东西都是居然狗狗吃的。
原来这是汪汪的零食柜子,一只狗都生活的这么滋润潇洒,她顿时心中充满了各种羡慕嫉妒恨啊!
顾砚简单说了下汪汪的吃食后又介绍它的生活习惯:“你每天早上七点和晚上六点带它去小区的公园散步,至少五十分钟。”
余雨的眼睛本来还盯着那些个零食看的目不转睛,可听到这两个时间后她豁然回神,第一反应就是:“七点也太早了,我起不来。”
顾砚似乎早已猜到她会是这种反应,站直了身体不紧不慢地说:“晚上早点休息,早上一定起的来。”
余雨:“……”难道说从今往后再也无法赖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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