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章节_38

  ”明秀想了想,又加上一句。
  秦情叹口气,没见到面并不代表不想念,就她所见,至少有好几次,老板下班后都是直接开着车奔这来的。
  爱人间想见而不敢见的感觉绝对是种苦痛的煎熬。
  她有点伤感,遂转换了话题,回答明秀之前的提问:“等你考完大学,我再结婚吧,反正现在我们也住在一起,结婚证也领了,算是合法同居,办不办酒宴只是一场仪式而已。”
  原来这才叫真人不露像,表面看秦情那么老实保守的一个人,思想居然这么开阔。
  明秀惊讶地对着她:“我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是感动还是震撼了,你真不是一般人!”
  秦情怎么听不出她语气里的贬义,不过大人不记小人过,怎么会和“小人”斤斤计较。
  指指茶几上还冒着热气的碗碟,催促:“你快点吃,吃完我好收拾东西走人,我们家自己的年货到今天还没买。”
  三菜一汤都是新鲜出锅的,有荤有素,营养搭配。
  明秀端起碗喝一口汤,味道一如既往的好。
  “我忽然发现自己像条狗。”她这里说的狗,并不是侮辱的意思,只是一种可爱的玩笑。
  秦情挑挑眉:“又怎么呢?”
  “天天等着你们喂养呗。”
  秦情笑:“那绝对是条贵宾犬。”顿了顿,上上下下将她打量一番,笑容扩大:“话说,这条贵宾犬绝对是个养尊处优的,有了渐渐发福的趋势。”
  明秀感觉额上冒出三条黑线,什么叫腹黑,说的就是眼前的女人。
  当新年的钟声响起,空中霎时百花齐绽,五光十色,光华万千。
  明秀庆幸自己没有拉上落地窗帘,这样的美景是很难得才能见到的,或许说一年也只有这么一次。
  她站到窗前,不想错过一瞬的美丽,晶亮的眼球里也现出华光异彩,色彩变幻在她眼里像个琉璃珠子一样快速流转。
  烟花此起彼伏地放着,此刻,她接到一个电话,将额头抵在玻璃门上,眼光正好对着白瓷印花的光亮地板砖,折射出自己弯曲地倒影。
  “宝宝,新年快乐。”
  甫一听到这个声音,明秀心一跳,同时惊异于外面这么大的吵闹声,她仍能听的清楚。
  她没回应,不是不想说,而是两人这么久没通话,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很想你。”
  明秀好像听到那边叹息样的气息,她咬住自己的下唇,不让自己张口,怕一张口也是那样软弱的音调。
  “你站到阳台上来,好不好。”
  这样简单的要求,她怎么忍心拒绝,或者说,怎么能够拒绝。
  打开玻璃门,一步一步走到护栏前。她有恐高症,站在高处的边缘,其实两腿有点发软,是害怕的。但她还是向下看了。
  距离近十米的地面上,停着一辆黑色夺目的汽车,华丽而不张扬,内藏又带着霸气,一如站在车边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
  只一眼,明秀的头有点晕眩,不敢多看,慢慢地退到后面,顺势靠在墙壁上。
  “你很美。”是的,于牧在下面看到的女孩,站在灯光最灿烂的半空,烟火印照,如花舨绚丽开在她的身上,美得不似凡间之物。
  “我真的很想你。”他再次强调。
  “我,我……”明秀的嘴唇颤了下,终是没有说出完整的话语。
  手机举在耳边,良久也没听到那边再发出其他的声音。
  眼睛盯着一点睁的久了,渐渐有些模糊不清,恍恍惚惚中,那团黑影越变越小,最后变成一点黑点,融入了黑夜深处,然后消失不见。
  46
  46、重新开始 ...
  时间如白驹过隙,走过了春暖花开,又迎来了炎炎夏日。
  勤劳耕种的时候过去了,该检验结果如何了。
  十几的寒窗苦读,数千万的悻悻学子。成果如何,就看在这高考三天。
  最后一场考试终于结束,明秀随着人流走出考场,虽然全身都沾上了一层粘腻的细汗,并不舒服,但毛孔好像都舒展开了,整个人轻松了不少。
  成绩当然无法预测,考试的感觉自己还是能感受到的,至少一路写下来都很顺利。
  总算是完成了一桩大事。
  校门口,全是翘首等待孩子的家长们,从看到第一个学生出来起,一个个就准备着了,垫着脚伸长脖子焦急地往里看。乌压压的一片人山人海,明秀几乎找不到前路的方向。好在她身材娇小,弯了点身子勉强从人缝中挤过。
  冷不丁身前伸出只长臂环住她的肩膀,吓得她惊呼出声。
  周围吵杂的声音盖住了她的,大都关注着自家的孩子,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异样。
  “是我!”来人将明秀护在怀里,对着她耳朵大声道。
  这么熟悉的声音怎么会听不出来,明秀下意识惊讶地回应他:“牧哥哥!”
  这几天都是秦情接送她,没想到于牧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到车上再说!”
  声音有点不快,明秀仰脸去看,男人正皱着眉头,耐着性子忍着自己的厌恶,单手分开拥挤的人群,护着她快速地往人群外走。
  于牧来的时候,警戒线还没撤去,车子只能停靠在离学校有点距离的路边。
  两人走了一小截路,才终于上了车,将人群阻隔在外。
  于牧从后座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矿泉水,拧开盖子递给明秀,这么燥热的天,女孩很需要补充水分。
  明秀确实也渴了,但多年养成的良好习惯使得她喝水的姿态仍旧秀气,一口一口,她喝的快而不急躁。如是几口下去,顺手又将瓶子递还给身边的男人。
  “其实你可以不必来的。”明秀用纸巾擦了擦汗,低声说道。
  听她这么说,于牧双眼直直将她盯住,气息中带着掩饰不了的不快:“你不要这样刺激我,真要算起来我才是你的监护人,这本就是我应该做的。”
  明秀脸一白,想起来的确是这样,自己现在是他的未婚妻,这重身份,于牧当初特地给她看过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见女孩被吓到了,于牧适可而止,就着她刚才喝过的矿泉水喝了一口,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们多久没见面了,不要一见面就说这些没意义的,我送你回家吧。”
  说完,拉动排挡,发动了车子。
  于牧将车停在楼下,正要上楼,感觉后面没人跟上,回头一看,见明秀呆愣地站在车门前,不由催促着低唤了一声:“走啊。”
  明秀立马反应过来,小跑两步跟了上去,心里却想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按照他以往霸道无常的脾气,还以为会带她去别的地方,没想到真把她送回来了……
  摆在面前的是张大红的喜帖,上面烫金大字醒目的印着男女双方的名字——赵诚先生和秦情女士于6月30号在金华大酒店举行婚礼。
  这动作真够快的,她这才考完试,婚期就定下了,果然不愧是秦情,做事永远那么利落迅捷,一如她的身手。
  “今天就是来送这个的?”明秀指着茶几上的请柬说道。
  “要不然呢。”于牧微微勾起一点唇角,语气中带了点笑意,之前的不愉快好像一扫而光,盯着她反问道。
  明秀抿下唇不说话了,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于牧眯着眼仔细看她的脸,长睫低垂,微微颤动,显示出她心中的不安。
  还是有点失望了,他从地上站起,来回打量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屋子被收拾的很干净,到处都透露出女孩子干净清爽的味道。
  说起来,这还是他半年来第一次再回来这里。看来即使没有他,女孩一个人过的也很安稳。于牧不无自嘲地想到。
  半晌,客厅里没了一点声响。
  明秀心里愈发地不安了,她猜不到于牧究竟想做些什么?这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实在让人不知所措。
  她毫无预兆地抬起头,正对上于牧一眨不眨地低着头看自己的眼睛,两人的目光霎时在空气里相交。
  男人的眼睛太过黑沉深邃,就像一口引人探究的古井,一陷进去就很难爬出。
  明秀手指动了动,使劲抬起来,用手背将自己的眼睛蒙住,企图阻隔那富有侵略性的眼神:“不要总是这样看我。”
  一个湿热的吻贴上自己的手心,痒痒的感觉从上肢一直延伸到心里。
  明秀颤了颤,正想推开他,男人磁性略带沙哑的嗓音,通过耳膜的共鸣,沉沉地传入她的耳朵。
  “哎,真是个傻丫头,我这么的爱你,难道你都看不见么?我放你自由,让你自己选择自己的梦想,不是因为我放弃了你,而是因为……怕你再次消失不见了啊。”
  温热的液体湿润了手心,明秀慌了神,赶紧用另一只手去推他,大叫道:“你走啊,快走!我现在不想见到你。”
  总算逼出来了,还是会发脾气的女孩让人放心。
  于牧温柔地摸摸她的头发:“可以,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见女孩点头,他接着道,“即使现在不愿和我在一起,也不能再把我拒之门外。”
  “好!”怕失态的样子被对方发现,明秀只想让他快速离开,想都没想,一口答应下来。
  于牧这才站直身体,满意地吐出一口气:要重新开始,这是跨出的第一步。
  接下来,于牧来的就比较经常了。
  他本来也有这里的钥匙,进来的时候不知不觉。
  明秀这两天正忙着填报志愿,实在没空理会他,听到他的脚步声,头也不抬:“你来了。”
  “唔”于牧随口回答了一声,走进客厅,看女孩跪趴在茶几上很认真地填一张表格。
  因为是在家里,她穿的很随意,只一件宽大的棉质粉色吊带睡裙,上面没有任何花纹,唯一的装饰在裙摆,一圈蕾丝花边散在地板上,像一朵全盛的睡莲,静静地在那绽放,自成一副美丽的画境,不需要任何东西的陪衬。
  于牧不由自主放轻了脚步,也学着她的样,跪坐在茶几前,视线对着专注的她。
  此刻的女孩,就像是上帝的宠儿,受到万物的眷顾,所有明亮的光线全部打照在她身上,□在外的皮肤表面似乎散发着一圈淡淡的莹白亮光。虚幻地迷人眼球。
  于牧伸出手去触碰,沁凉而光滑,心中喟叹一声:原来是有实质的,真好!
  “干什么!”于牧一碰到她,明秀就往侧后退开一些,眼睛瞪的圆圆,警觉地看着他。
  “我看你这么认真,在写什么?”说着,于牧就低头看向桌面,因为明秀的退开,一份表格全部暴露在眼前,正中标题醒目,是高考志愿书。
  于牧眼睛微眯,精光乍现。
  “没什么,写好了!”明秀一看他那个样子,心里就紧张,忙把表格拿起来,“蹬蹬蹬”地跑上楼。东藏藏西防放,好一会儿,才觉得妥当了。
  再下楼的时候手上空无一物,于牧正坐在沙发上接电话。
  明秀只看了一眼,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杯仰头喝水,想着等下该怎么让他离开。
  “她现在没空……和你没关系……我是她未婚夫……下次不要再打来了!”
  明秀越听越不对劲,猛然将水杯往桌上一放,水花立刻溅了出来。
  于牧手上拿的确实是白色的手机,但不是他的直板商务机,而是自己的滑版音乐手机,两人的手机是一个系列的,咋一看上去,一时都没认出来。
  “你怎么能随便接我的电话。”明秀等他挂断,一把将自己的手机抢过来,上面刚刚通话结束,显示的是joseph.
  于牧脸色也不好看,冷冷地看着她,仿佛就像抓奸在床的丈夫。
  “我听嘉嘉说,法国有一个男人天天早上送玫瑰给你,就是他?”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你刚才实在太不礼貌了!”明秀一面在心里骂盛嘉“墙头草,忘恩负义”,一面在于牧面前不甘示弱,冲着他气道。
  “哦?”于牧冷笑一声,“普通朋友?普通朋友过了这么久还时常联系。”下个月还要来中国找你?当然他还保存着一丝理智,这句话没说出口,替情敌传话这种愚蠢的行为是他怎么也不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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