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章节_16

  ,又更被拆散成混乱的笔画,那些笔画被连接起来,有了弧度和轮廓,变成了一个人的样子,他的头发眉毛眼睛鼻梁,还有薄薄的可爱的嘴唇。她没有给他写过一个字,却在安静的课堂上,热闹的酒馆里,和自己寓所的书桌上画了无数张他的脸。但是不像,一点都不像,每一张都不像。越是仔细地回忆他,越是认真地描摹,就离他越远。如今她终于在他身边了,看着这张朝思暮想的脸,想要伸手去碰一碰,摸一下,到底还是没有胆量,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刚才并不好。莋爱做得像找不到合适话题的叙旧,两个人都带着足够的热情和认真,但是没有激情,因而干涩无趣。从前她是他的小宠,哪怕不和谐,哪怕总有点疼,却有着亲昵的舒适和温柔的虐待的快感,而今她长大了,是企图迎合的,反而不那么自然,那么让人欢喜了。这夜里的叙旧便草草收场。他们沉默着,明明不愿承认,但已经相互确定,时光流转,他们不再是从前的小王爷与她的明月了。
  他起床,穿衣,并不打算在此过夜。坐在床畔,背朝着她说:“打算出门转转,还是找些事情来做?”
  “想要先见见朋友。”
  “那也好。”他说完推门而去,再没有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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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一中学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读书,在父亲任主编的报馆里面谋了一个誊写稿件的职位。她的办公桌在靠窗的位置上,她还养了一盆仙人球。明月来的时候,南一正趴在那里费劲巴拉的写字,抬起头来看到是她,像只精力旺盛,身姿矫健的小青蛙一样一跃而起::明月!汪明月!你这个小坏蛋!你!我想死你啦!”
  明月跟南一抱在一起,她霎时觉得心里温暖,眼睛也湿润了:啊原来还是有人想死她的,还有个人抱着她,热烈地欢迎她的!南一把自己桌上的文稿和纸张胡乱地整理了一下,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了几个圈,拉着明月就往外面走:“我说我今天怎么干不进去活儿啦!我就知道有事儿。咱去找个地方吃东西吧,哎,馅饼和羊汤,怎么样?”
  “现在,下午两点?”
  “我中午饭没吃啊。”南一说。
  “行啊!”明月道,“我到现在还没尝上这一口呢。”
  她们下了有轨电车就一头扎进回回营。回回营是奉天城内穆斯林的聚居地,以清真寺为中心五六个街区的范围里开了些大大小小的特色买卖,玉器行,首饰店,卖毛毯的铺子,卖干果的小摊,还有很多很多风味独特的餐厅小铺。它们镶嵌在那几条弯曲逼仄的街道里,要借助那些异域香料的气味仔细寻找分辨。
  自己赚工资的南一俨然是熟客的派头,经过路过的小店,手指着那些蓝白相间的门脸对明月说:“这是个吃涮肉的铺子,肉一般,但是酱料的味道挺好的。这店的烤羊腿不错,筋头炖得也行。哎这家店是做烧卖的,看上去不太干净,味儿很好哦,真的,埋汰东西更有埋汰味儿……”
  明月被她说得越来越饿,催促道:“大姐,要不然咱们就这儿吧,我不嫌埋汰的。”
  南一笑嘻嘻地说:“忍一忍哈,耐心总是有补偿的。”
  她们终于来到那家小店,掀帘子一看,里面一共才八张桌子,下午还不到饭口,已有了四桌客人。南一带着明月走到最里面的位置上坐定,菜牌也不看,对那红脸庞的老板娘说:“四张馅饼,两碗羊汤,再来个凉拌蹄筋。”
  羊汤是现成的,在大锅里面咕嘟嘟地冒泡,舀出来撒上一把香菜末,被滚烫咬熟,就变成了鲜艳的老绿色,明月放了一小勺白胡椒粉进去,调匀了喝一口,咬着一小块羊杂,咂咂嘴巴对南一说:“可真香啊。”
  这儿的馅饼很奇特,巴掌大的圆形,上面捏了一圈浪花摺,中间不封口,露出个铜板大的圆洞,羊肉馅被烙熟了,在里面攒得更紧,汤汁漾出来,南一放了一点青醋,明月蘸了些老醋,咬下去真是鲜美无比啊。南一道:“这个叫做开口馅饼开口笑。”每人两张一会儿就报销了,南一又要了两张,她们吃得满头大汗。
  吃得饱了,又钻到另外一个小店里坐在毛毯子上去喝奶茶,吃毛嗑。一边谈论着从前念书时候的趣闻和掌故,说起来老师和同学们的变迁。还不到四年的光景,当初一起念书的中学生有的在外地的大学里做学问,有的早就嫁了人,当了母亲。
  南一说姐姐东一已经大学毕业了,在上海找到差事,家里安排的婚事她不满意,一直不肯回来,有姐姐挡在前面,父母是不会催促小女儿南一的,她也不淘气,规规矩矩地做事,回家,看书,会见朋友,哦她朋友中的一个是城里有名的食评家,专门吃馆子打分数,然后给三个报纸写专栏,回回营的这些小店就是他发现并推荐的,他还推荐了一个涮肉的饭庄,下次我们去吧。说起这位食评家可真好玩,因为吃得多了,批评得多,总是得口唇炎,就是嘴唇上会不停的长水泡,然后半张脸都会肿起来那种,好玩吧?哈哈哈……
  明月说下次一定要我请客了。你不知道我在日本吃不上好东西,想着奉天的餐馆就会留着口水睡觉了,日本菜真是清淡极了,吃的时间长了好像在吃纸,我真后悔没有带些大酱去那边,不过说起来,鱼生还是不错的,唉你老家是丹东人哦,你应该爱吃鱼生……
  她们的话题滔滔不绝,此起彼伏,从一个故事过渡到另一个故事,从一个经历跳跃到另一个经历,从一个人引到另一个人身上。但是有一段时间,有一件事情是她们不愿意提及的,每每逼近了,总会小心翼翼地绕开:那个几年前死里逃生的秋天和那个再也不能见面的朋友。
  忽然沉默了,对着发呆,好一会儿。
  明月拄着脑袋说:“哎我怎么有点迷糊啊?”
  南一说:“是不是奶茶太浓了,这个确实会上头……”
  “回家不?”
  “你还住在那个地方吗?”
  明月点点头:“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去。”
  两个人拉着手从毯子上站起来,身子都晃了一下,互相笑嘻嘻地指了指对方。
  “你醉了。”
  “你才醉了呢。”
  “下次去喝点真家伙?”
  “谁怕谁啊。”
  她们从小巷里出来,正赶上清真寺的钟声响起,回回们就地祷告。南一忽然掩着嘴巴笑起来:“哈哈,汪明月你在干什么啊?你在跟安拉要什么?”
  明月双手合十地站在那里,眯着眼睛说:“我想要变成你。”
  “变成我?”南一听到了最好玩的故事,“你要变成我?!为什么?”
  “因为你快活。”
  清真寺圆塔上的新月映衬着后面的夕阳和晚霞,显得十分明亮。低沉的诵经和祷告的声音从每个角落喁喁传来,像低沸的水,蒸煮着祝福愿望祈祷和赎罪,将它们融化成轻薄的空气,慢慢升上天空,请神明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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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清真寺的门口告别。明月叫一辆人力车回王府,南一上了直通自己家里的电车。她坐在车厢后面的位置上,双手笼在袖子里,想着明月的话出神,明月想要变成她。因为她快活。原来她给人这样的印象,难怪中学的时候有人拉着她去戏剧社呢,表演得这么好,自己都不知道,真正是入了戏。
  明月要变成她,其实很容易:聊天的时候只捡搞笑的,离奇的事情说,声音大一点,笑声久一点,就会给人快活的印象了,就会受欢迎。只是她的心并不是这样的,惦记着一个人,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谁能快活起来呢?
  那是一年前的冬天。
  第二十三章
  南一是渐渐知道汪明月和吴兰英的后果与结局的。那天之后,明月再不来学校上课了,十多天都没有消息,终于南一在教务处看见干事在整理明月的材料,她这才知道她被那位姓爱新觉罗的“叔叔”送去了日本。而吴兰英则音信全无,当南一天真地奢望着有一天也会得到关于她的,类似于明月的片段消息,说她被送去国外读书,或者被遣送回老家,或者顶不济被关在某个监狱,而南一至少可以去探探监的时候,一个最可怕的说法在城里蔓延着:组织并领导学生运动的年轻人们被军阀逮捕,并早已被秘密杀害。没有人证明这个说法是对的,因为谁也没见到尸首;更没有人证明这个说法是错的,因为这个女孩再也没有回到她的课堂,家乡,或者她的朋友们面前。
  这个事件之后,南一的父母并没有因为女儿铤而走险,几乎丧命而责罚她。刘太太坐在南一的床头给她讲了一个故事,说收成不好的年份里,乡下就会闹另一种祸患,深山老林里面的银獾子会跑下山偷人,它会变身成一个水灵灵模样俊俏的少年,转躺在雪上,直挺挺的,做出个快要冻死的模样,有同情心的小姑娘见了,就会想要把他救过来,刚背到背上,银獾子就把她给摄走了。不过银獾子不吃她也不害她,只把她养得白净肥美了,给自己做媳妇。饥馑年里,各家丢失的女孩子都有这样一种解释。刘太太拍了拍南一的后背说,你就想,那个女孩会不会也是被银獾子给叼走了呢?叼到山上去,给它做老婆呢?她长得怪好看的,对不?银獾子从来不难为好看的小女孩的。
  十八岁的上了多年洋学堂的姑娘会相信这个无稽的传说吗?那些亲手把女儿卖给人贩子的饥饿的村民们会相信这个传说吗?然而是否相信,仅在于你是否愿意去相信,是否愿意让一个更有力的,更由不得你的解释让自己的心好受一些。南一的心里默然接受了这个解释,她缩在里面点点头,同时掩住满脸泪水。
  但妈妈讲的这个故事却埋在了南一的心里,成了她跟一个年轻男子故事的开端。她见这个人躺在雪堆里面,直挺挺的,头发眉毛睫毛上面都沾满了白色的雪花,脑袋里面便出现了这个故事。他是深山老林里面下来的银獾子。
  那是1924年的春节。已经高中毕业的南一跟着爸妈去抚顺乡下的姥姥家过节。姥姥请村里的屠户宰了一头二百四十六斤的大猪,肥油炼了整整两坛子,跟灌好的血肠一起放在厨房里。猪头供在香案上,旁边还有豆包,鱼形馒头,干鲜果品。排骨后鞧被拆成大块埋在院子里的雪堆里。井里面冰着秋梨和苹果。屋子里的炕烧得热烘烘的,大人们坐在上面吃花生,嗑瓜子,小孩子在炕下面打吧唧,玩弹子。不大不小的南一挨着炕边坐着,笼着袖子看着表弟把更小的表弟手里的吧唧以一种颇狡猾的方式一个个地赢过来。
  舅叫口渴,妈让南一去外面取冻秋梨来。她巴不得地找了个机会出去,也不去拿梨,自己出了门逛游。踩着头一天下的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就走到了大田地的边上。雪野洁白,一望无际,阳光被折射,刺得人眼睛发酸,慢慢地就要流出眼泪来。南一没带手套,用冻得发红的手背抹了一把眼睛,然后双手笼在嘴边,想着最远处的一片空茫一声大吼:“讨厌!”
  那声“讨厌”传得很远,过程当中几个来回,像有人还嘴。南一又继续大喊:“讨厌!讨厌!讨厌!真讨厌!!……”她狠狠吼叫了几声,发觉没趣了,决定往回走。回身迈了一步就摔倒了,蹲下来,从雪地里面扒拉出来个人形,却是个双目紧闭的人。她吓了一跳,以为是个尸体,当即“啊”的一声大叫,一屁股倒坐在后面。过了半晌,伸手去探那人的鼻息,竟有些活气,她又摸了摸他的脖子,皮肤冻硬了,内里还是软的——人没死。
  南一站起来,扑了扑身上的雪,就快步往姥姥家的院子里面赶,心里面想着:银獾子来害人了,一定是的,跟妈妈讲的一模一样,化成了将死未死的漂亮青年的形状,在那里等着傻姑娘自投罗网,她才不要去管他呢。这样匆匆走了老远,南一又站住了,善良的单纯的自己对另一半的自己说:要是个真人可怎么办?现在还有些活气,再冻可就真的死了啊。见死不救不就是杀人吗?这女孩子于是忘了教训,又走回去了。
  大人们在热乎炕头上唠的是发生在二十里外的邻村的一桩颇热闹的事情。年前的一个晚上,年轻人们都去另一个村庄看二人转的晚上,这个村子被土匪打劫。他们将最富有的几户洗劫一空,又将老地主的脚筋挑断——这个满怀仇恨的手段露了马脚,因为这村上曾有人在几年前的隆冬跟老地主借了半斗的麦种,但是那一年没有好年景,先旱后涝,撒下去的麦种没有收回来一颗。秋后算账的时候,老地主对双手空空的借麦子的农民说,要么你把那两块旱地卖给我,要么我就把你脚筋挑断。富人的一句玩笑话,穷人是用性命来抵的,尤其他宁可舍了性命也不能舍地。借麦种的农民说,脚筋要是挑断,咱账是不是就一笔勾消了?老地主说,一笔勾销。那借麦种的竟就真的自己用铁锨把脚筋挑断了,从此成了废人,把自己家的地保住了,留给了老大和老二两个儿子。
  他本有三个儿子的。三儿子十三岁的当儿进了山跟人学倒卖草药,跟着师傅走了几趟买卖就忽然不见了,人们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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