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必须穿高跟鞋,看做男人多好,不必穿高跟鞋,不必化妆,不必穿那勒死人的套装……”
阡雪苦笑,他以为她想穿高跟鞋呀,不同样是迫不得已。
“阡雪,你还能走吗?”孟天凡终于发现她小脸的苍白。
阡雪点头,能走,只是得忍着痛。她套上高跟鞋,努力站起身来。“还有三十楼,送完资料我们就可以下班了。”
孟天凡重新将她按回座位:“这楼的资料我来送吧,你就坐在这里休息。等我回来。”说着,他已快速的向远处的前台小姐走去。
阡雪坐在沙发上,这才发现这楼的装饰比较考究,欧式水晶吊灯、米洛布艺沙发、法国壁画、菲林格尔打蜡地板,远处门扉紧闭的大门上赫然写着“总裁室”三个大字,再见那透明落地窗已被百叶窗帘拉起,十分静谧。
原来这里是冷氏总裁办公的地方,阡雪愕然。能撑起这么大的公司,应该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吧。她猜想这个冷总裁至少应该有五十岁,面容严厉,行事严谨。
“哒、哒……”正想着,安静的走廊陡然传来一阵细高跟鞋的脆响。
一个身材高挑,穿着黑色紧身礼服的女子从电梯里走出来。女子化着精致的淡妆,时尚的齐耳短发,一袭黑,修饰出她的窈窕身段,穿着黑色鱼网袜的长腿随着行走,媚惑勾人。
她很自信,妆容得体的小脸上神采飞扬,始终带着笑。
阡雪有一瞬间以为看到了那个相框里的女子,虽然两个女子长相身材不同,但那身气质,有九分相似,都是时尚干练型。
女子静静看坐在沙发上的阡雪一眼,踩着高跟鞋向前台小姐走去。
“我和冷总有约,请转达一下。”她妩媚出声,大眼里仍噙着自信的笑。
前台小姐似是认识她,直接接通内线:“冷总,宁小姐来了……恩,好的。”
挂断电话,前台小姐笑着对女子道:“冷总请您稍等一下,一刻钟后冷总下班。”
女子精细的柳眉一挑,利索道:“那我就在外面等他十五分钟,谢谢你。”然后,高跟鞋撞击地板的清脆声再次响起,她优雅走到另一组布艺沙发坐下,双腿性感叠起,惬意的翻阅起杂志。
孟天凡看女子一眼,走到阡雪面前扶起她:“阡雪,任务完成,我们也下班吧。”
阡雪站起身子,让孟天凡掺着,一跛一跛的往电梯走去。
等进了电梯,孟天凡突然神秘道:“阡雪,你知道刚才那个女人是谁吗?”
阡雪摇头。
“那个女人是我们冷总裁交往一年的情人,经常来冷氏找冷总用餐,我还听小绢说冷总和这个女人经常去金港大酒店……”
阡雪诧异,用手语道:“冷总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能这样做,不怕他老婆伤心吗?”
孟天凡猛翻白眼:“阡雪,你果然对冷氏一点也不了解哦。这个冷总是这里的第一黄金单身汉,冷氏的行政总裁,现年二十九岁。不仅人长得超帅,而且非常有能力,你不知道吧,这个冷总裁二十五岁就靠自己的能力坐上了总裁这个位置……可惜就是有点冷酷无情,不知碎了多少女子的芳心……”
说着,模样十分惋惜。
“也包括你吗?”阡雪取笑他,实在是觉得这个热心男子越来越像女子,很可爱。
“去,要喜欢也要喜欢叶总那种玉树临风的,我可不想被冻伤……”孟天凡半假半真的笑闹。
“什么时间了?”阡雪停止笑闹,安静下来。
孟天凡看一眼手表:“五点一刻了,超过下班一刻钟。”
“那我得快点回家了。”阡雪有些急色,那个男人这几天都会去她那,她可不想被他发现她在外面上班。
“天凡,谢谢你今天帮我,改天请你吃大餐。”走出电梯,她连忙在一楼打下班卡,然后拖着刺痛的脚往冷氏地下室取她的雅马哈。
孟天凡看着她的背影,只能兀自猜测这个女子家中可能有个管教严格的家长。
[正文:第十四章]
五点半,冷辰轩准时从总裁办公室走出来。兰色阿玛尼衬衫,同系列领带,铁灰色西装裤,阿曼尼西装外套被他拿在手上,气宇轩昂中透着狂放不羁。
那双冰冷深邃的眸子在看到沙发上的女子后,稍稍有一丝温度。
“辰轩,你终于出来了。”宁若蓝优雅起身,对他高大挺拔的身影娇嗔,却无一丝埋怨。
冷辰轩朝她稳稳走过去,沉声问:“今天去老地方吗?”他说的老地方是金港大酒店,a市最豪华的酒店。
宁若蓝走过来,亲密的挽住他的胳膊,笑道:“今天去你的公寓怎么样?我刚刚学会做牛排,而且买了红酒……”
冷辰轩静静看着这个女子,没有出声。他和宁若蓝在一起的时间有一年了,不是情人关系,而是性伴侣。这个女子的性情十分爽朗,很合他的拍,所以他才选择了她。
他们一般去金港大酒店用餐,接着在那里直接开房间。他是从不将她带到自己公寓的,而宁若蓝也不要求,因为两人从不互探对方的隐私。
只是今日宁若蓝为何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
“辰轩,不想尝尝我的手艺吗?这可是我第一次做牛排。”宁若蓝神秘的眨眨眼,妩媚中带点娇俏,“我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自信的哦。”
“我那里的厨具已经很久没用过了,我很少在公寓里做饭。”冷辰轩任她挽紧自己的臂膀,淡道。
宁若蓝笑了:“没关系的,我可以搞定。走吧,我今天没有开车来,坐你的车吧。先去买牛排……”
她其实很早以前就对冷辰轩的住处感兴趣了,只是没有理由去。
认识这个男人一年,她多少知道一些他的习性。他不喜欢她探讨他的隐私,她尽量潇洒,这也是她的性格。
她看上的不是他的权势和地位,而是他这个人。他长得帅,这是人所周知的事。刚好,他的an很合她的口味,她就喜欢这种冷冷的很an的男人。而且,他的床上功夫很棒,每次都是和她“奋战”一整夜,真是让她有些食髓知味了。
两人往总裁专属电梯走去,电梯门甫关阖,宁若蓝柔若无骨的手立即缠上冷辰轩的颈项,在他唇边吐气如兰:“轩,待会陪我去趟情趣内衣店……”
这样的暗示够明显了吧?宁若蓝大眼暧昧眯起,半睁半阖,氤氲诱惑,鲜艳红唇性感嘟起,等着男人来品尝。
这个男人唯一让她感到挫败的地方,就是不肯吻她的唇。他们在床上缠绵时,他可以吻遍她的全身,但就是没有吻过她的芳唇。这让她的自信大打折扣。
所以今天,她不得不用勾引这一招了。
此刻,窄小的电梯里充满着暧昧。女人妖娆的身肢在男人怀里扭住着,玉手勾住男人的颈项,主动送上芳唇……男人只是紧紧盯着她渐渐逼近的娇艳香唇,黑眸幽深……空气里弥漫着一触即发的因子……
“若蓝。”冷辰轩猛然握住她在他怀里骚动的腰肢,低沉出声:“不要在公司勾引我。”却见那利眸里的情欲渐渐散去,瞬息恢复澄明。
宁若蓝放下手臂,退出冷辰轩的怀抱,爽朗道:“轩,你的自制力果然够强,真是让我这个‘猎艳女王’感到挫败。轩,你是第一个让我踢到硬石头的人。”
她用半假半真的话语掩住自己的失望,同时又在心里给自己一丝安慰,至少他肯接受她去他的公寓了。这才是她这次来的目的不是吗。
于是,她脸上的自信不减,仍是神采飞扬。
冷辰轩淡淡看她一眼,总觉得这个女子今日有些奇怪,但又说不出哪里奇怪。他没有接她的话,而是利索问道:“去哪里买牛肉?”
“去超商吧,顺便买一些水果。”宁若蓝娇笑道。
“好。”
一刻钟后,冷辰轩的车停在了超商门口。
宁若蓝推着购物车欢快的到处采购,冷辰轩则是静静走在她旁边,接受着众人的艳羡目光。
此刻,他是有些烦躁的。他不能明白为什么像宁若蓝这样的干练女性也热忠于买东西,更无法忍受路人的注视目光。
他甚至还能清晰的听到有些人的声音:“哇,他们真是一对壁人,男的俊,女的有气质,我要是有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
“这个好象是冷氏的总裁耶,他居然陪女友来超商购物……”
“……”
他看一眼正在细心挑选牛肉却又始终拿不定主意的的宁若蓝,剑眉深皱,今日的宁若蓝,似乎不像平日爽朗干练的她了,让他有些不适应。
于是他走到蔬果区的一僻静处,拉松颈口的领带,静静等着宁若蓝采购完。
宁若蓝挑完牛肉,继续兴致勃勃的挑选水果,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冷辰轩的耐心一点一滴在用尽。
正当他百无聊耐之际,他的视线越过宁若蓝定格在一道高挑纤细的身影身上。
那是个正在挑选海螃的米色背影,一袭合体大方的米色套装勾勒出她的曼妙身材,细弱肩,杨柳腰,被窄裙紧紧包裹的俏臀,一对凝白形状极好的修长小腿露出窄裙,三公分的高跟鞋将她的身高修饰到一米七零左右,让她鹤立鸡群。
那一肩黑亮及腰长发随着她用网舀螃蟹的动作划出优美的曲线,很有楚楚动人的味道,而她旁边的购物车里已经放满了蔬菜水果和一些生活用品。
冷辰轩认出她来,这些菜她是为他准备的吗?
这几日他天天去她那里,吃晚餐,过夜,第二日再赶回公司。她估计以为他今日也会去了。
于是他从僻静处走出来,正要走向那个利索购完海螃的女子,告诉她不用再准备这些,宁若蓝叫住他:“轩,牛肉和水果选好了,都是挑的最好的哦。”
说着,拿起那袋让她挑了整整一刻钟的苹果,自豪的炫耀:“你看,个个饱满鲜艳,一定好吃。”
冷辰轩不置可否,静静往收银台方向走。幸亏宁若蓝的声音拉住了他,刚才他差点就忍不住过去找她了。他和尹阡雪的关系,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轩,今天的牛肉好新鲜的,做牛排一定可口……”
“……”
半小时后,他开车回到了他的公寓,等宁若蓝拎着牛肉进了厨房,他用手机拨通那个尹阡雪专属的号码:“你不用准备了,今晚我不会过来。”
海边公寓。
阡雪放下手机,有些失望。刚才她急匆匆赶去超商采买海鲜和蔬菜,就是怕他会过来。此刻,她都把螃蟹煮好,他倒不来了。
她将围裙解下来,默默将煮好的大闸蟹放进冰箱。然后给自己盛了碗汤,坐在桌旁慢慢喝着。
外面的夕阳很美,射进来,染红了整个厨房。她坐在那片火红里,感觉到孤独。天马上又会黑下来,这个屋子会再次陷入黑暗寂静,而她,依旧是一个人,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这些,没有人能知。
收拾好喝汤的小碗,从冰箱里取出少量冰块,她拖着疼痛的脚上了二楼。自怜自艾是没有用的,她现在要做的是怎样让自己过的更好。
用小方巾包好冰块敷在疼痛处,她窝在自己的书桌旁,开始了每日的学习课程。她告诉自己,她不孤独的,因为她还有疼她至深的阿麽。
阿麽是她唯一的亲人,而她是阿麽的希望,所以她一定要努力,努力的活着。
[正文:第十五章]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阡雪大致适应了冷氏的环境,也跟秘书部的同事熟捻了一些。
她第二次看到了那个冷脸总秘书,是在秘书部的周会上。柳云云趾高气扬站在总秘书旁边,装模作样在服装穿着方面一阵义正言词,并着重强调新人要记住这一点。
这个新人,当然指的是她尹阡雪。
阡雪在心底冷冷一笑,觉得柳云云那一身不合身的深色保守套装,跟她的心地一般灰暗。
这个女人反正就是看她不顺眼了,就跟当初那个唐宛心一样,没有理由的憎恨她。
她拜这个女人所赐,这几日天天有做不完的工作,天天要加班。而且,跑腿的活居多。只可怜她的脚,旧伤未平,新痕又起。
这样折腾的收获是,她打字的速度更加快速,熟悉了冷氏的各个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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