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章节14

  r 但是医生一口咬定我有严重的自残与自杀倾向。她最后对傅家宁说,如果可能,让我休学一年,带我离开这座城市,去到一个新环境。
  看到他那样自责与担忧的表情,我决定顺从他的意见。
  十八岁的初夏,我跟着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去往非洲。
  飞机起飞时,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我忽然想起初遇他那一年的寒冬,他带我去遥远的北国,我打开车窗,伸出手心去接那漫天飞舞的雪花时,满心满眼的欢喜。
  眨眼间,岁月倏忽而过。
  我跟他相识这么多年,从来都是聚少离多,总是在告别。而唯有在非洲的这一年,是我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属于我们的记忆最多。
  刚去的时候,他不放心我,每次有任务,能带上我就尽量带上我一起,我会帮他做一点事情。他跟他的同事们介绍我说,这是我的小朋友。
  穿梭在这块贫瘠炎热的土地上,经历的越多,见到的越多,便越会觉得自身那点痛苦在这大千世界里,并不算什么。
  我终于明白傅家宁为什么非要把我带到这片黄土地上来。
  来年的夏天,我跟他去了东非马赛马拉大草原,去报道动物大迁徙。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动物大迁徙的影像,悲壮的奇观。而当亲眼所见时,那种震撼,无法言喻。
  晚上,我们坐在辽阔的草原上,夜空中有繁星点点,在这片草原上,却并没有觉得浪漫,反而有一种荒凉的怅然。他递给我一罐啤酒,与我碰杯。
  我静静地喝完那罐啤酒,忽然问了他我一直想问的问题:“傅家宁,你为什么不结婚?”
  他愣了愣,而后轻轻笑了,回答我说:“我满世界的跑,任何人嫁给我,都不会幸福的。”
  不,不是的。如果是我,我愿意陪着你,满世界的跑。
  但我什么都没说,自十六岁那年夏天后,我再也没有说过喜欢他。
  “我想回家了。”我说。
  “好。”他没有问为什么。
  这一年来,他对我很好,若家人,若朋友,也有一丝内疚,唯独,没有爱情。
  但有什么关系,我爱他就好了。这一点,在警局里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决定了。
  我回到学校复课,但没有继续学画画,我想念新闻系。也许,等几年后,我可以站在傅家宁的身边,与他并肩,奔跑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高三那一年,我的压力非常大,但也很快乐。有梦想,有期待,再难熬的日子,都能挺过去。
  期间傅家宁回国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见到我这样的状态,终于放下心来。
  没多久,他主动申请去了中东。临走前,他将公寓的钥匙交给我,让我帮他照顾那些花花草草。走的那天,我去机场送他。这么多年,这么多次的告别,我第一次为他送行。
  在他进安检的时候,忽然又转身,快步朝我走过来,我以为他有什么话要说,哪知他忽然捧住我的脸,嘴唇覆在我的嘴唇上。那个吻很短暂,像幻觉。在我的震惊中,他已经转身离去。
  我呆呆地摸着自己的嘴唇,思维彻底短路。等我回过神来时,已经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
  那个傍晚,机场大厅里的所有旅客,都好奇地看着一个姑娘,她蹲在地上,又哭又笑,像个神经病。
  如果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我一定不会像个傻瓜一样摸着自己的嘴唇发呆,我一定一秒钟都不会错过,他离开的背影。
  他出事的消息传来时,我刚拿到c大新闻系录取通知书。我给他打电话,想要分享这个喜讯,我还想问他那个忍了很久的问题,傅家宁,你是不是也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可一连三天,他的电话都打不通。最后我找去他的单位,得到的却是他的噩耗。
  包括他在内的记者三人,在阿富汗的一场战火中,全部遇难,尸骨无存。
  我站在那里,只觉天旋地转,所有的声音与画面全都消失了。
  世界在那一刻,万念俱灰。
  二十三岁那年,我从c大新闻系毕业后,进入他所在的电视台,成为一名新闻记者。
  三年后,我因工作去到了阿富汗,我站在当年他出事的那片土地上,这里已是一片废墟。夕阳斜照,我在那片废墟里缓缓蹲下身,从地上掬起一小捧尘土,装进一只素色小布袋里,扎紧,系了一个蝴蝶结。我将布袋贴在胸口,闭上眼,泪水滚滚而落。
  家宁,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再次与你重逢。
  往后很多年,我带着那只贴胸而藏的布袋,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草原、湖泊、高山、森林、沙漠、海洋,几乎走遍全世界,唯有一个地方,我始终没有踏足,那是阿根廷的乌斯怀亚。
  那是十五岁那年,我想要跟他一起去到的世界尽头。
  这一生,再也无法抵达。
  2莫失莫忘
  2莫失莫忘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可到头来,却统统化作一句不相干的话,真正应了从书上看来的一段话――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我认识唐诺十年,从15岁到25岁,人生中最好的十年。我都用来爱她。
  1999年,世纪末。中国考察队闯入南极冰盖之巅,成为第一支闯入这一“禁区”的考察队;举国欢腾建国50周年,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空前绝后的盛大阅兵仪式;澳门回归;世界末日的传说…那一年值得浓墨重彩的大事记还有许多许多,可于我来讲,这所有的传奇都不及一抹清瘦的身影在我心中的分量。当时光褪色,关于世纪末的记忆,只残留初次见到唐诺时的画面。
  那其实是一个并不太美好的黄昏,9月初,炎夏迟迟不肯远去,炽烈的太阳像猛兽。我恹恹地踩在课桌上擦玻璃,那面窗朝西,虽已是傍晚,可阳光照样晒得人发晕,我很想摔了小水桶走人,可又不敢,顶多在心里偷偷将罚我搞卫生的老班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
  可这样热的天,有人却在球场上打排球。起初并没太在意,可当我擦到最后一扇窗时,那个女孩依旧在与排球战斗着,说是战斗一点也不夸张,哪怕隔着一段距离,我也看得出来她是个新手,完全没有章法技巧可言,把球抛到空中跳起来试图去接,十回有九回必是接不到,球跌落,滚出去好远。
  空荡荡的操场上只她一人,她不知疲倦地练习着传球、垫球、发球以及扣球,如此循环反复。最后,烈日一点点西沉,夕阳将女孩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她本就极瘦,不太高,留一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我们教室在三楼,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她的长相。
  后来明媚说我那样子义无反顾也是贪恋唐诺的美色,与学校里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们并无不同。我一笑置之,世间所有人误解都没所谓。我没有义务并且拒绝向他们陈述关于初次见到唐诺时我就喜欢她但我连她的模样都没看清楚,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瘦削小身板里蕴藏的固执且不服输的叫嚣劲儿。这是后话。
  当时的情况是,看着夕阳下依旧与排球战斗不息的女孩,我很着急,恨不得从三楼窗台跳下去教她传球,事实是行动与思想相当一致,我一脚踩空,人从课桌上重重跌落下来,陪伴我的还有那桶洗过抹布的脏水。当我再爬上课桌往外望,操场上已空无一人。
  后来与唐诺熟悉了,我故作无意与她提及这个傍晚,问她是否很热爱排球?她要偏头想好一会才想起这一出,而后云淡风轻地笑,不,当初我只是听说加入排球队可以领取一套免费的运动服。
  我讶然,就为了一套运动服,竟冒着中暑的危险去练习。可这就是唐诺,她想要的,从来都只靠自己拼尽全力得来。她身上可爱的地方还有很多,可我最爱她这一点。
  第二次见到唐诺,是在半个月之后。学校不大,可偶遇一个人的几率却很小,要找一个不知姓名不知长相不知班级的人也有点难度,更何况我并未动过刻意去找她的心思。15岁,生活中还有更多新鲜好玩的事情,甚过对一个女孩子的好奇与朦胧欢喜。
  那年母亲将家里一楼房间腾出来卖起了早点,杨柳镇的早餐店只有两三家,大概因了位置优越加上母亲待人温和有礼,店里的生意极其红火,父亲早出晚归跑摩的出租,早餐店的活计便都落在母亲一人身上,看她天蒙蒙亮起床忙活,有很多回我跟着起床试图帮她,可每次都被她板着脸骂回去继续睡觉。她说你现在升高中了学习更加繁重,你好好念书将来离开这闭塞小镇才是最重要的。如这天下所有的母亲一般,她对我的期望很高,她最大心愿便是我与两个妹妹都能飞出杨柳镇。
  我虽心疼母亲劳累可到底也不忍拂她心意,那之后,便再也没有早起说要帮她。看到唐诺那天,是因为早起背英语单词,站在二楼走廊上瞥见楼下一个清瘦的身影正蹲在水池旁刷碗筷。她背对着我,但我认得那抹身影与那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揉了揉眼,依旧是她。飞速跑下楼去,却在临近她时又忽地顿住脚步,我不知我跑得这么急意欲何为。就那么怔怔地站着,她依旧埋首在那堆碗碟里,专注而卖力。
  是母亲的声音将我思绪拉回来。“阿 起来了呀,吃包子还是面条?”说完又走近唐诺身边说:“小诺别刷了,跟阿 一起吃早餐吧,吃完你们一道去学校,正好阿 可以载你。”
  她回头,对母亲嫣然一笑,点头说好。我不记得见到她面孔那一刻是否忘了呼吸,瓜子脸,大眼睛,雪白皮肤,才15岁的唐诺确实可以称之为美人。后来我见过许多生得美的女孩子,却无人能比唐诺。
  她起身时才发觉我的存在,第一次见面,她坦然自若地打招呼,“你好,我叫唐诺,你呢?”她嘴角扬着清浅笑容,短发衬得一双大眼亮如漆黑夜空里的星辰,就那么专注异常地看着我,等一个回答。
  “莫良 。”我讷讷地答。
  她笑笑,往桌子边走去。母亲很快端来早餐,我要的是稀饭加烧卖,她的是一碗雪菜肉丝面。她先深深呼吸一口,而后便埋头大口吃起来,一边大声对母亲喊,阿姨,你煮得雪菜肉丝面天下第一,我最爱。母亲回过头温和地笑,那就多吃点。她吃的真的很多,母亲给她的碗是最大号,她埋头吃得专注,连汤都不剩一滴,吃完还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巴。我从未见过哪个女孩子像她那么能吃又贪吃的。
  我的单车从未载过女孩子,唐诺跳上后座抓住我的衣摆时,我心里一紧,心跳仿佛加速许多,倒是她,很坦然地大手一挥,出发咯!那天她穿了一条洗得有点泛旧的海蓝色连身裙,我微微偏头,眼光余角瞥见她的裙裾在晨风中轻轻飞舞,仿似有清香袭来,我有刹那走神,单车一个趔趄便磕上一块石头上…
  “嘣”地一声,我们双双摔倒在地,顾不得手肘传来的酥麻刺痛,我慌乱去看唐诺,她的手掌有血迹渗出,可她硬是没有痛呼一声,爬起来将单车扶起,仔细检查后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掉链子。”
  “你的手…还有你的裙子。”她的裙子在慌乱中大概被什么东西刮了一下,裙摆裂开一道长口子。
  她低头去看,然后笑笑,“没事,用针缝一下就好。”她说得云淡风轻,笑也是,虽才第一次相处,可我发觉她真喜欢笑。她大概不自知,她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
  那天我们赶到学校时,刚好踩准早自习的铃声,唐诺跳下单车一溜烟跑得飞快,跑了很远她又忽地回头,冲我大声喊:“谢谢你啊,莫良 。”
  清晨的柔和阳光细细碎碎地洒下来,打在她眼角眉梢,她的脸颊仿似氤氲成一团金色光芒,隔了好一段距离,我不禁看呆。
  晚上吃饭时,我装作不经意地问母亲,“那个女生是你请的帮工吗?”
  母亲愣了下才意会到我是在说唐诺,她摇了摇头,“不是。”
  几天前她在店里吃完一碗雪菜肉丝面后,跟母亲说她没钱付,然后指了指水池旁堆得高高的碗说,但是我可以把这些都刷了。母亲说没有关系。可唐诺却十分倔强,她振振有词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也并非乞丐。争执了许久,母亲无奈,也只得随她去。接下来几天,她早早便赶来早餐店,以自己的劳动换取每天早餐。
  “那孩子真懂事呀,就是命不太好。”末了母亲无限感慨。在她细细碎碎的念叨中,对于唐诺,我大抵有个粗略了解。
  两个月前,她随母亲嫁入杨柳镇,据说这是她母亲第二次改嫁,她现任继父谎称在杨柳镇开了个大型煤矿,一开始时确实对她们母女俩大方豪气,可跟他回到小镇领了结婚证后,才蓦然发觉,这个男人不过是那家大型煤矿里的一个小管事。没钱也就罢了,还爱好麻将,每天坐在街头的茶馆里不知归家。赢了欢喜,输了便拿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