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从前之时变》第一章 小酒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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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海蓝色的小孩有点调皮,会怕生,胆怯的他不好意思说喜欢,但每个动作都有爱。
    再次遇见徐波是在26岁那年,在北方。
    1
    晚上六点,我们行走在人群弥漫的长条大街上,天下着大雪,有点冷。凛冽的寒风像一条条长荆划过我们的脸颊,在夜色朦胧中。我们停留在一个看起来很破旧的小酒馆门口,酒馆门前有两根很大很粗的木头柱子,上面有着很多看似古老的疤痕,那里带着岁月的痕迹。俩个写着酒字的大红灯笼随风晃动,发出一闪一闪的红色亮光。在门的上方中间,是一块鲜红的褐色牌匾。写着‘小酒酌情’。
    我灿灿地笑。
    “北方是个很有情调的地方。”我说。
    “是吗?我怎么从未发现过。”陪我同行的桉树有些不解地问我。“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感觉。”我微笑。指着那块鲜红的褐色牌匾。对他说。“桉,要不要去喝一杯。”
    我仰起头看他幽蓝的眼,那里总有一种我捉摸不透的神秘气息。
    他微楞,很快地将我搂过,我的脸紧紧地贴在他胸前,我可以透过他的棉服清楚的听见他的心跳,一下一下。跳得很快。
    ‘桉。’
    我轻唤他的名字。我能感觉得到他的身体在某一瞬间突然的僵硬。
    他没有回答,只是用手指穿过发间轻轻触碰我冰冷的脸颊。我脑海里突然呈现出他曾经对我说过的那句话,他说,他从来都不喜欢喜欢喝酒抽烟的女子。
    可他却有嗜酒倾向。
    许是因为他温暖的指尖在触碰我时产生的电流,或者是我脱口而出的那句话,我不经打了个寒碜。
    或是感受到了我的不自在,他突然的笑。
    我问他笑什么。他笑说,没什么,高兴。
    他总是这样阴晴不定,突然的高兴,或者突然的不高兴。
    他搂着我的腰,带着我进入那个充满民间情趣的小酒馆,动人心弦的歌声悠悠传来,那是一群来自土耳其的乐手。坐在月台上痴情忘我地吹着萨克斯音乐。扑鼻而来的酒香。还有一些似醉非醉的人儿。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平静而美好。
    我们走进去坐在最角落的那个位子,那里可以透过玻璃窗户看在泛黄灯光下行走的形形色色的人,还有那些被寒风褪去绿色衣裳的梧桐树。
    我看见三四个男女从我眼前经过,他们笑得很快乐。看起来就像是在黑夜的灯红酒绿下找回了自我,放肆的欢笑。人们在白天,总是像一头头温顺且愚蠢的羊,委曲求全,任人摆布。只有到了黑夜,在灯红酒绿的照耀下,好似才肯褪去披在身上的羊皮,寻找自我。
    我收回停留在他们身上的视线,直直的看着坐在我面前认真点着红酒小菜的男子。他问我“要吃点什么?”我说,“随便。”他合上菜单报了许多菜名,都是些我不知道的东西。只依稀地听见他点了一瓶拉菲,不知道是几年的。
    他说的顺畅流利,几乎就是脱口而出。我不经的问,“你经常来这?”
    他停顿了下,说,“偶尔。”许是没想到过我会这么问,回答我时,对上我看他的眼,还是那种幽蓝的神秘,很深邃,看起来似乎想从我这得到些什么。
    可惜他没有,他很快的低下头玩他的手机。
    我又问,女朋友和手机哪个重要?
    他没有回答。继续玩他的游戏。我知道他在逃避。
    我们都沉默,在这喧闹的小酒馆里。我们是格格不入的一对。
    他不爱我,同样,我也不爱他。
    酒菜很快上齐,我们始终沉默不语。他中途夹了一块细小的东西给我,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说我不要。可他还是没有听进,不断的,持续的夹到我碗里。说多吃点。
    我相信他在某一刻,下意识地把我当成了藏在他内心深处的某个女子,我知道那个女子不是我,而我也正巧认识。
    我放下手中的筷子,声响很大,萨克斯音乐戛然而止,酒馆里的人不约而同的看向我们,有些脸上还带着些许的怒气,我双手合十,对他们露出歉意地笑。说,“不好意思,没事,没事,抱歉。”
    闻言,人们纷纷转过头,喝自己的酒,做自己的事,不在看向我们,音乐再次悠悠响起。我深吸口大气,然后将其吐出,看似有点妥协。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上,我终究还是败了。
    “桉,我想我们都需要冷静的思考,看是否还要再继续这段感情?”
    我起身离开留下那句话,说出这话并非意气用事,这是在我来这之前,一直挣扎的困扰着的问题。
    桉是我在北方唯一认识的男子,是我第一个男友,也是唯一的。他很英俊。他是我的一个叫乔洋的南方朋友的朋友。我认识他是在她的生日会上,我们在一起不到半年。
    我生活在南方,是个标准的南方姑娘,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勉强能糊口。假期间基本足不出户。他是北方人,中外混血。在b市的一家大有名气的外企公司上班,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一个人住,在北三环。我们跨越半个z国,从认识到现在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人们常说,距离能产生美,可我们之间产生的却只有隔阂。
    很多时候我会想,他到底是为什么会和我在一起,是爱我还是不爱。
    我回想起他那天把我叫到阳台,我跟在他身后,然后我们站定,隔了距离。月光照开他幽蓝的眼,我喜欢的蓝,却不是我的。
    在月风中,在音乐轻灵地交杂的飞舞里,他在阳台上对我深情款款地说,做他女朋友把,他爱我,很爱很爱。说完,他亲吻了我,有些急促。那是一种模糊的暧昧。在那一瞬间我是能感觉得到他对我的爱的,但我不确定那个爱,是不是源自于我。我能清楚的看见他在亲吻我时眼底的冷漠。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我们互相都不了解。可还是义无反顾的结合在一起。想起来真是冲动的可笑。
    我走出酒馆,他没有追来,依然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个没有灵魂的陶瓷娃娃。冷漠。孤傲。没有温度。
    渐渐我消失在人群中,这是个完全陌生地方。第一次来b市,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许是他知道我对这地方不熟悉,料定我不敢走远,一定会回去找他,索性没有追上来留住我。可他不知道的是,我是倔强的。就像当初倔强的和他在一起,不顾好友反对。
    我就像一条漫无目的的鱼,在鱼群中漫无目的的游走,只知道一股脑地顺流直下,跟着水流鼓着腮帮一直走,一直走。我突然有这么一个想法,能不能就这样顺着这条路,就这样走回我一直居住的南方。回到我熟悉的家。
    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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