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寒门》第一卷旭阳逐星辉 第81章 魁星阁蹭喜气

    
    “孟兄也认识魏三公子?”
    孟青云还在玩味这个名字,听蒋德问话,只是木然点点头,反应过来又摇头道:“不认识,只是名字耳熟而已!”
    “魏三公子今年十八岁,是县城富豪魏昭的三儿子,自小聪明好学,据说九岁就能成诗,被誉为县城第一才子。魏昭特别重视对他的培养,专门请举人秦彤教学,曾夸口说就算把县城的六个粮米店全卖了,也要供儿子金榜题名,”
    “魏三公子也不负众望,首次参加县试就拔得头筹。据说他早就视县试案首为囊中之物,还放出豪言,要以三个第一结束童试,然后三元连中,成为有史以来,溪南县首位状元……”
    咦?
    这两个骚包都一样狂躁啊!
    魏忠贤就是单文柏的加强版,不过这“小太监”确实有骄傲的资本。
    家底厚,人聪明,众星捧月••••••这种含着金钥匙来的人,自然不知道什么是低调。
    孟青云不在乎名次,只要顺利拿到秀才或举人等功名,为家里减免税负和徭役,替自己夺一张护身符就知足了。
    至于当官……这个想法太遥远,再说他也没有这样的准备。
    官场是个大染缸,如果将自己染成贪官,也去剥削民脂民膏,和自己曾经痛恨的人有什么区别?
    倘若东窗事发,绝没有冰箱让他藏银子,他也没脸说自己是农民的儿子••••••算了,还是做生意来的钱亮堂。
    其实,做生意也能光宗耀祖。
    慢慢浏览完县试榜,孟青云终于又找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管玉泉,三十二名。
    这个名次好,正好压单文柏一头。
    杜茂才成为县试大赢家,保五人,三人上榜,估计明年求他具保的学子会踏破门槛。
    二人离开县衙,约好晚上齐聚,然后各自回家。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虽说才迈了一小步,但也有一种成功的喜悦,喜悦就应该分享给关心自己的人。
    孟青云回到菜馆,将消息告知大伙,引来满堂喝彩。
    该发红包了!
    孟青云拿出钱,每人发了个88钱红包。
    这钱不能多,多了就是显摆,适得其反,少则是吝啬,不多不少才是喜庆。
    可惜没有手机,不然在群里发一个拼手气红包,让他们领略那种错过了几个亿的喜悲,也蛮有意思的。
    可惜,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过了县试,最应该感谢的人应该是杜茂才。
    可以说如果不是杜茂才竭力培养,他根本没有现在的成就。
    如果把杜茂才比做一个雕刻匠,他就是杜茂才精心雕刻的一件作品。
    吃水不忘挖井人,孟青云携重礼去拜访恩师。
    到杜茂才家,见管玉泉也在。
    原来他看榜去的迟,看到榜上情况,第一时间来报喜。
    杜茂才把喜悦藏在心里,他表情严肃道:“过了县试固然可喜可贺,但这只算科举路上迈出了右脚,如果府试过不了,明年还得从县试考起。因此,你们不要沾沾自喜,加紧复习,过了府试才算真正迈出第一步。”
    童试共有县试、府试、院试,过了府试就是童生,就算考不上秀才,以后的科举路也轻松不少。
    童生的科举直接从院试开始。
    也就是说,没有童生,就是原地踏步。
    “青云,这次你输给魏忠贤,就输在试贴诗上。你的优势在记忆,帖经、默义等不用担心,但试贴诗、杂文、策论等文章,你和其他考生比,没有优势。府试共考三场,第二场开始就有这些内容,你得加把劲。还有那些应用文,虽是偏门,但不得不防。你要好好写,仔细琢磨,不能掉以轻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科举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容易二字……”
    先生不亏是先生,几句话就找出问题所在,还点明了以后的路。
    孟青云毕恭毕敬道:“弟子谨记先生教诲,绝不辜负先生一片苦心!”
    “那从明天开始,再次进行冲刺复习,府试在四月,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这……”
    孟青云稍做迟疑。
    三月是春种季节,种辣椒和苜蓿迫在眉睫,这是今年的计划,自然不能砸了。
    科举和致富是今年的两个目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那个都不能丢。
    少顷,孟青云道:“先生恕罪,弟子最近必须返乡一趟,种植番椒的事必须亲力亲为,可能得耽误一段时间,等我回来后,再请先生指导!”
    杜茂才沉思稍许,想到油泼辣子的味道,默许孟青云返乡,他拿起笔道:“替我研墨!”
    然后拿起笔,略略思忖,便在纸上奋笔疾书,一会儿写完,递给孟青云。
    三道试贴诗,三道时文,三道策论。
    “返乡后抽空做出来,这里面各有一道截搭题。虽说在府试中不容易出现截搭题,但不防一万,就防万一……”
    孟青云俯首答应,谈了一会儿,孟青云邀请二人参加今晚聚会。
    二人自然答应。
    辞别恩师,正好顺路,二人结伴走了一会儿,就听一阵怪异的乐调响起。
    管玉泉听到后突然兴奋道:“孟兄,我俩去蹭点喜气,为府试讨个好兆头!”
    蹭喜气?
    孟青云不解道:“是怎么回事?”
    “去就知道了!”
    孟青云随管玉泉左拐右拐,片刻后眼前出现一魁星阁。
    只见一簇人跪在魁星阁前磕头作揖,几个儒生吹拉弹唱,口里含糊不清念着什么歌诀。
    魁星阁门口有一个长案,案上摆着祭品,是血淋淋的三牲头颅。
    魁星是主宰世间功名禄位之神,所以文人拜魁星拜的最虔诚。
    魁星右手握朱笔,左手持墨斗,据说魁星朱笔一批,就能改变文人的命运。
    “魏昭在县城有头有脸,儿子是县试案首,自然要拜魁星。我们也去跪拜,蹭点喜气。”
    听过蹭饭蹭WiFi,还没有听过蹭喜气的。
    孟青云不会去蹭,他是孟氏菜馆掌柜,阁明目张胆蹭别人喜气……这人丢不起。
    “明天我们也买点祭品来祭拜,何必蹭人家的喜气。”
    “孟兄有所不知,拜魁星得请儒生坐阵,才有诚意,前面四个是县城鼎鼎大名的儒生,就算你有钱,也不一定请的动。还有就是,只有榜首献祭,喜气才最佳!”
    管玉泉不由分说,拉着孟青云就往前走,孟青云甩开他的手,正要回走,一阵微风吹过,孟青云嗅到一丝味道。
    “咚咚咚!”
    孟青云心脏如同擂鼓般跳动。
    怎么会有它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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