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演绎法》第一章:佟雷和夏雨

  no.1.
  我叫佟雷,今年十七岁,八五年生人,是个典型的八零后。
  老妈说:“取个雷字的意义在于铭记历史。”
  关于当初分娩的那段经历,她始终难以忘怀,我完全可以理解,毕竟生娃属于十级疼痛。如果你对于疼痛等级不甚了解,我可以给你做个横向对比。据说满清十大酷刑勉强算得上八级,捏碎男生的蛋蛋属于九级。
  十级有多痛,自行脑补吧。
  临产那天,老妈还在东北农村老家。
  那夜风雨交加,晚饭的时候老妈已有见红,姥姥出于安全起见,建议她去卫生所等着,可她没当回事:“下个礼拜才是黄道吉日,小崽子着急个啥”
  奈何我从小就赶时间。
  她强撑着熬了半夜,被我爸送到乡卫生所的时候已经宫开两指。那会儿医疗条件简陋,简陋到七八十岁的稳婆坐着毛驴车从旁边乡镇赶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这老奶奶披上白床单,摇身一变成了助产士,在一旁呼呼哈哈的摇旗呐喊,教导老妈如何吐气用力。可能是前一夜没睡好的缘故,弄到一半,撂下句加油便找地儿休息去了,等她回来,天色又变暗,而老妈已经宫口全开。
  雨势越来越大,屋内屋外的气氛都格外紧张。老妈离成功就差一口气儿,可这口气儿她无论如何也提不起来,在她内心绝望的时刻,忽听雷声大作,咔擦一声,我呱呱落地。
  其实我对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老妈每每讲到此处,都要强调是先听到的雷声再生的我。
  原话是:“老天欢迎你,在给你鼓掌呢。”
  越是反复强调,越让我感觉她是欲盖弥彰,万一顺序颠倒了呢那岂不是可以理解为老天看见我就烦,我刚刚降生便遭天谴!
  no.2
  今天在病房办理出院的时候,医生毫无疑问的建议我多休息:“身体还未恢复,自己要多注意调节。”
  我不管不顾,出了医院门便心急火燎的直奔学校而去,这年头像我这种向往学习的莘莘学子不多了吧思来想去,自己都被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
  前段时间,在攻坚中考最紧张的时刻,我因为过度劳累而患上胸膜炎,当时高热三十九度多,脑门上可以煎鸡蛋。家人都劝我别坚持,可我真不想心若在,梦就在,大不了重头再来,反倒是感觉自己i believe i can fly,i believe i can touch the sky。于是硬着头皮没去医院,考试都是挂着吊瓶上的。总算皇天不负硬刚的人,让我压线上了市里最好的学校市一中。
  市一中的新生军训已到第三天,校园里只见一片军绿色。
  走在路上的我心情大好,从医院这个苦海逃离出来,整个人仿若重生一般。毕竟是市一中啊,这十里八乡的初中生哪个不想来跟人吹起牛来都底气十足。
  反正我属于特殊情况,向学校报到也不急于这一时,于是饶有兴致的在校园里瞎逛起来。
  走着走着,遥见前方站着一个留着两撮小胡子的青年人,他正直勾勾的盯着前方一个面容姣好的女生。这个女生穿着绿色军训服,脸上带着一副无框眼镜,五官精致长发披肩,站在原地不时的扬起手腕看手表,似是在等人。
  片刻,女孩儿独自离去,那个小胡子男人也跟着移动,小心的尾随其后。
  他想干嘛
  我看八成没好事儿!
  一个人的面相很重要,正所谓相由心生,这个小胡子给我的第一印象就非善类,长得丑不是他的错,贼眉鼠眼的样子实属过分,任谁见了都不会认为他是个高中生。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干脆悄悄的跟在他身后,心里盘算着,如若见他有任何风吹草动,我也方便上前制止。
  就这样走了大约不到两分钟的样子,前面的女孩儿好像发觉身后异样,脚下步频明显加快,急匆匆的欲拐进她左方的教学楼。
  我一心只顾着紧盯那个小胡子,等我分出神来,把注意力再次聚焦到女孩儿身上,却见她正在教学楼门口和另外一个女孩子搭话儿。
  我真的没注意到她对面那个女孩子是何时现身的,仿佛从天上掉下来一般,砸的我晕乎乎。她梳着清爽的偏分,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虽然我们离得不算很近,尽管只见着她的侧颜,纵使身上穿着千篇一律的军训服装,可她单单站在那里,气场就足以形成漩涡,我的视线在这个漩涡里徒劳的挣扎,最后围着她打了个死结,再也逃不开半分。
  耳语片刻后,两个女孩子跟交接棒似的,先前的女孩儿拐进了教学楼,那个天上掉下来的,只身一人沿着她刚才的路线继续走。
  每个人的审美或许有不同,但只要足够美,自然也就殊途同归。小胡子显然也认同我这个观点,尾随的更加起劲儿。
  天下掉下来的那姐们儿带着我俩在校园里转圈圈,再拐了数不清多少弯之后,终于钻进一栋小屋里没再出来。
  这一路走来太过蹊跷,我深感其中有诈,所以没敢轻举妄动。前方的小胡子在屋外望了两望,确认安全后也进了屋子,至此便再无声息。
  我在外面踌躇不定,很怕里面早已设好埋伏,贸然进去会被当做同党,落得个瓮中捉鳖的境地,到时候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可万一我预判错了呢
  最后还是冲动的正义感战胜了理智,我飞起一脚破门而入,全然不知自己只剩下半秒钟的可视时间。在这个半秒钟里,我看见一屋子穿着军训服装的教官和学生,看见那个小胡子套着黑色头套被按在地上,看见那个天上掉下来的女孩子直面我说:“还有他!”
  原来她的正面和侧颜同样优秀,貌美不可方物,羡煞芸芸众生。只用半秒钟,我轻易的记住了她的脸。
  随后好几桶水迎面泼来,黑色头套从天而降,脑袋还被咣咣砸了数下,从声音上判断,类似铁盆。又听得几个声音狂叫:“揍他!”
  相信我,所有这一切,真的只有半秒。
  亏得我急智,在千钧一发的紧急关头,在一片嘈杂中分辨出熟悉的声音,大喊道:“徐昊,我是你爸爸佟雷!”
  no.3
  徐昊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原本住在大兴安岭的十万大山里,小学毕业后才转校到这儿,也因此同学们常戏称我为自带兰花草bgm的男人,因为它的第一句歌词唱道: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嘤嘤嘤,用花花草草之类的称呼人家,感觉好讨厌。
  意外的全家迁徙使我猝不及防,面对全新的环境,全新的同学,我只能选择融入而别无他法。
  还记得第一次站在讲台上介绍我自己,气氛压抑到无以复加,紧握的双手满是汗水。台下一片黑压压的小脑袋涌动,眼前的这些崭新的面孔,令我感到陌生和无助。好奇的目光如箭矢般射来,我无处可躲,身中数箭。
  好痛啊!却无人解救。
  我低着头,轻轻的喃喃自语:“我……我叫……佟雷,今年十三岁了。”
  浓重的东北口音与这里的语境格格不入,紧接着就是尴尬的寂静和突然爆发的哄笑。
  我对自己的表现失望至极,只能紧咬牙关,按照老师的指示坐了下来,旁边是男生还是女生已然不记得。仿佛一只被放大镜聚焦的蜗牛,只能将自己缩在小小的壳里。整节课我都没有敢抬头,四十分钟的课时仿佛走了一个世纪的旅程。
  放学的时候,爸妈特地来校门口接我,异常亲热的询问:“新环境适不适应”
  凡人都喜欢明知故问。
  我没有作答只是苦笑,他们互换眼神之后,拍着我的脑袋说:“没事,慢慢就熟络了,走,回家吃饭。”
  又是回家吃饭!强烈怀疑他们俩上学的时候语文及格过没有,激励人的话连半句都说不出来。每当我遇到挫折,安慰我的方式总是吃顿好的,吃完好上路啊
  回家的路,好漫长。
  这个城市的人太多,人行道却很窄,市政建设极差。抬起头,只能望见扑面而来的尘土。我们穿梭在迷宫般的小胡同里,甭提多憋屈,远没有在东北大山里肆意奔跑来的畅快。爸妈走在前面窃窃私语,我则背着书包垂头丧气的跟在后面,一家人看起来都心事重重。
  新家很小,很简单,我放下书包,颓然的坐在沙发上,为什么还不满意呢我自问,至少还算有个家。
  学校生活也不顺心。
  这个世界好人很多,坏人也不少。在学校里,总有几个好事的同学管我叫小东北。虎落平阳被犬欺,我极力忍耐,权当是几只哈巴狗在狺狺狂吠。
  直到有一天,我们冤家路窄相会在厕所,我再充耳不闻感觉都对不起自己,于是撸起袖子刚想干他妈的,身后的一个声音惊讶到了我。
  “你们不要太过分!以后谁再敢这样叫他,先问问我!”
  这个声音的主人就是徐昊。
  我颇为震惊的回头望去,他瘦瘦高高,穿着一件黄色t恤,眉头纠成一团,眼睛瞪得圆鼓鼓的,厕所里因为他的这句话忽然没了声音,其他人的表情告诉我,他们显然还没回过神儿来,带头的那个人感觉丢了面子,慢慢的走向他,气氛陡然变得紧张。徐昊站在原地巍然不动,两个人的鼻子险些贴在一起,战斗一触即发,这时候恰巧上课铃忽然响起,我赶紧拉他跑出了厕所。
  回班级的路上,他对我说:“我叫徐昊,没事儿来找我。”
  徐昊很靠谱,我也的确做到了有事儿没事儿都去找他。少年的世界说不清也道不明,男生之间的友谊在不经意间萌生。没过多久,我们俩就跟蜜月期的小情侣似的,每天在一起上学、放学、写作业、打街机,有说不完的话题,也有争不完的真理。现在看来,俨然一对活脱脱的男男cp。
  no.4
  小胡子没被冤枉,直接被几个人押送到校保安室处理,而我则被徐昊架着去了校医室。
  当时我那句求生欲极强的嘶吼令现场鸦雀无声,只听徐昊的声音说:“友军!是友军!”
  我隔着黑色头套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毕竟刚出院,身体本来就虚,激动过后的肾上腺素退潮令双腿难以为继,整个人咣当一声瘫坐在地上。
  头套被摘掉的那一刻,徐昊的整张脸映入我眼帘,他狂笑着将我从地上拉起来。
  我好气又好笑:“真有这么开心”
  “谁叫你鬼鬼祟祟的跟在人家夏雨身后,觊觎美色啊”
  原来她叫夏雨。
  我天性不喜欢骗人,所以没有立刻回答她。关于这个事儿,我的初心当然是好的,这毫无疑问,可是任谁见了这个名叫夏雨的女孩子,不想多看几眼
  我支支吾吾:“我乃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夏雨走到我旁边,用略带审视的目光盯着我:“你可把珊珊吓得不轻,她刚才对我说被两个人跟踪,关键在于一个比一个丑。”
  见她一颦一笑,果真是人美声音甜,温柔气质佳,但我不服气:“谁比谁丑说清楚点!”
  “反正是丑,你还分什么高下,”徐昊拉过我就要走,“哥去给你拿军训服。”
  这时,一个黑黑壮壮,毛发特浓密的家伙从旁边走过来:“哥们,走之前先摸摸自己的脑袋,刚才砸你头的平底锅上好像有血……”
  不提则已,我忽感头顶部微微湿润。原来是他!用的还是平底锅!
  夏雨认为自己也有责任,跟我们一同去的校医室。
  路上,她突然说:“刚出医院又进医务室,你可真惨!”
  我望向徐昊:“你告诉她的”
  徐昊的样子相当无辜。
  “难道不是显而易见”夏雨夺过话语权,“医生在给患者输液治疗之前,为了避免反复静脉穿刺的痛苦,都会事先吩咐护士去给患者打好留置针。我发现你左手背上有一片红红的印记,其内隐约可见针孔,这种情况大多就是由留置针导致的。这个留置针造成的印记现在仍清晰可见,说明你刚出院不久。再看你神情晦暗,走起路来晃晃悠悠,倘若你认为自己没病,我还真要劝你赶紧去医院瞧瞧。”
  “你还别说,他就是这么个人,”徐昊如遇知音,“之前他生病发热,还是我先察觉到的异样,你说他有多……”
  “多大大咧咧是吧”夏雨替徐昊说完,“从外部粗看来,他把自己打理的还算井井有条,可脚下那双黑黢黢又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出卖了他的懒散本性,如果真爱干净并且足够细心,根本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出现。当然,他不属于个例,而是你们这些大男孩儿的通病。”
  听近在咫尺的两个人对自己评头论足,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人愉悦的事,我打断他俩:“完事了吧”
  “嗯……”夏雨似乎还有话要说,“你应该不是本地的,虽然口音已被同化,但平翘舌的发音很准确,与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人有天壤之别。”
  她这一席话触碰到了我内心里关于故乡的痛点,都说思乡是每个中年男人必经的心路历程,可我才十七岁啊。
  我的家乡位于祖国地图的鸡冠之上。
  曾经听闻,三亚海边上有两块大石头,一个上面刻着天涯,另一个则刻着海角。我暗自寻思实属大言不惭,如果那里是天涯海角,老子小时候就住在世界尽头!
  打我记事起,爸妈就酷爱饮酒,不仅是个人爱好,也是交际工具。我的整个童年也因此被划分为爸妈醉酒前和爸妈醉酒后。醉酒前,我的生活与其他小朋友别无二致。醉酒后,它随即变成一部名为想要活下去,就要靠自己的血泪史。
  爸妈对饭局文化近似迷信,我家也的确在饭桌上的推杯换盏中飞黄腾达过,只是好景不长,酒桌上虚假的友谊跟他们杯中的高度白酒很相似,上头快,第二天醒的也快。正所谓飞得越高摔得越痛,我总在思考,当时爸妈是有多走投无路,最后才落得个背井离乡,来到现在这个中原城市。
  no.5
  是不是所有跟医生沾亲带故的职业都长着一张苦瓜脸
  如果不是,那我们眼前的这名校医该如何解释
  她不施粉黛,年纪大约在四十岁左右,戴着一副金色边框眼镜,半长的头发扎在脑后,行事作风干练,只是从我们进屋开始,就未曾见她笑过,搞得好像我欠她钱似的。
  我决定就诊之前先跟她道个歉:“实在不好意思,千不该万不该,被人拿平底锅给揍了,您说跟谁说理去,您多多见谅,劳请抽空帮我看看”
  她意味深长的望着徐昊和夏雨:“你们朋友怕不是被揍傻了,太严重的不归我管,最好直接去医院。”
  夏雨连连摇头,笑道:“跟我关系不大,您随便处置。”
  还是徐昊够义气,赶忙打圆场:“他除去长了一张时常漏风的嘴,其余还算好。”
  患者嫌医生不够热情,医生嫌患者没事多作怪,两者都心不甘情不愿的,医患关系能不紧张么。
  她刚将我的伤口处理妥当,医务室大门突然被鲁莽的撞开,那个毛发特浓密的家伙现身门口,手里竟还拿着凶器平底锅。
  徐昊向他挥手示意:“飞哥,你怎么来了”
  他摆动着手里的平底锅:“我来慰问一下自己犯下的罪。”
  从见他进门开始,我的头皮就诉苦似的隐隐作痛,自己现在的狼狈模样全是拜他所赐,真想夺过平底锅给他来几下。
  后来发现这个人还挺有趣,他叫周延飞,大家都唤他飞哥,对于这个称呼,他倒也不谦虚,答应的心安理得。飞哥是一个特耿直的人,有时候耿直到让你无可奈何,只能用可爱又可恨来形容。
  我们几个毕竟属于同龄人,共同话题数不胜数,飞哥还很会带动气氛,于是光速打成一片,大家伙儿聊的正火热,医务室的大门再次被推开,两个女生互相搀扶着走进门来,这次轮到夏雨迎了过去:“珊珊,你怎么也来了”
  夏雨口中的珊珊姑娘,不正是小胡子跟踪的第一个目标吗后来我才知道她原名张珊珊,她正搂着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子,身高上两人相差无几,比典型的亚洲女子平均身高要略高几公分。夏雨显然跟她们俩不在一个海拔平面上。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空气清新些,人也会长的漂亮一点我并不是有意贬低谁,都说比较完美的情侣身高比例,是女生不用抬头便可很自然的搭在男生肩膀上。按照这个理论,她跟我这个五尺两寸男儿还挺搭呢。
  珊珊说:“军训太累,外面太热,武俊婷她中暑了!”
  校医懒得看,走的时候冷冷道:“两天来了三次,空调比我有疗效。”
  刚才还哼哼唧唧,瞧见校医夺门而出,趴在珊珊身上的那个名叫武俊婷的女生,立马变得神气活现:“嘿嘿,空调是个好东西!”
  原来是诈伤!
  珊珊定下神来才发现我,惊道:“你们怎会和这个色狼为伍”
  费了半天口舌,他们才让珊珊明白我是无辜的,没等到珊珊说话,武俊婷抢先开腔,她想分个敌友:“我们都是七班的,你是几班”
  我向她解释:“我八成被学校归类为延迟报到,恐怕还没分呢。”
  她继续问:“你中考几分”
  我相当自豪:“不多不少恰恰正好,哥们我压线!”
  “哦,同班同学你好,”武俊婷胸有成竹,“据我开学以来的打探,分班仅凭成绩,一到三班为重点班,其余依次往下排,像你这种垫底货,七班基本板上钉钉。”
  no.6
  接下来的几天,我跟着五班的方阵训练,就算情况特殊,教官也没对我法外开恩。
  除外对学生身体的摧残,我始终也想不明白开学前军训的意义何在。是故意给刚入学的愣头青来个下马威吗威胁我们老实点,否则天天训。
  烈日当头,晒的人想哭都哭不出来,因为泪水早就转化成汗水流干了,当真是应了欲哭无泪这句话。有时候熬不住,心里特想耍个赖,躺地上佯装歇菜吓吓眼前这些兵哥哥,可惜哥们我坚强勇敢,干不出这档子昧良心的事儿。
  要说对谁有印象,还真得想半天。大家伙儿穿着同样的军训服装,拥有同样晒得黝黑的肤色,就像同一个流水线上的产品,分的清才怪。这个班里只有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甚是出挑,可殊不知我乃直男癌晚期,能注意到他,还是托夏雨的福。说起这件事儿,自己也觉得颇为神奇。有那么几次,我的视线紧盯夏雨不放,此时的夏雨仿佛一面镜子,将我的视线折射,我沿着折射线一路望过去,在终点和那个男生狭路相逢。
  按理说,如果视线能聚焦的话,夏雨早被训练场上的男生给烤熟了,可我为什么会在众多视线中,独独与他不期而遇,总不该是个爱情故事吧
  咦……想想就感觉好恶心。
  特别要感谢一个走路顺拐的胖子,皮肤白白嫩嫩,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带着一副无框眼镜,把整个脑袋衬托的好似一个排球,他顺拐的样子就像一个半成品的机器人,而且还是残次品的那种,也算是给无聊的军训带来些许欢乐。
  这样捱了几日,七天的军训终于结束。离别的场面蔚为壮观,许多同学跟教官抱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追着军车跑啊跑。我很不理解,前几天还被这些兵哥哥训的生不如死,吼的胆战心惊,他们祖宗十八代估计都被问候了个遍。等到结束,画风怎么就变得你侬我侬依依不舍,难不成这正是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我正思考的入神,学校广播忽然响了起来:“请佟雷同学到政教处来一下,请佟雷同学到政教处来一下……”
  我心里没底,多年的斗争经验告诉我,平白无故被点名总归没啥好事儿。可人家指名道姓的叫我,装作没听见岂不是很不给面子回头又想,妈的,是政教处在叫我,不去的话我作死啊!
  晚上回家的路上,徐昊在我身边蚂蚱似的蹦来蹦去,不停地问我政教处让我过去干嘛。
  我不胜其烦,低声说道:“我似乎看见了传说中的大皮鞋!”。
  一个绰号是大皮鞋的政教处主任。
  他名声在外,我初中的时候就有所耳闻。咱们就事论事,绰号还是蛮喜感的,只是听了他过往的所作所为就再也笑不出来,比如抓着不听话学生的头发从三楼拽到一楼,再比如让两个打架的学生互相扇了整节课的嘴巴子……
  我人到政教处后,没敢贸然进去,而是选择在门口向里面小心窥探,看见一个瘦高的中年人正站在办公室中央,他五十岁上下的年纪,皮肤黝黑,身材略胖,上身是起了褶的灰色西装,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脸上面无表情,两条深深的法令纹让人印象深刻,嘴里叼着半支香烟,双手背在身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个部门的领导呢。
  对哦,在我们学校,他的确是领导。
  进门后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就听见他用略深沉的嗓音问我:“佟雷”
  我当时愣了愣,轻轻的应了一声。他随即指着办公桌上的一张纸说道:“拿走,七班!”
  我小碎步跑到他跟前,拿上那张纸掉头就走,原来是新生报到登记表,走之前还不望回头瞟了一眼,果然是双黑皮鞋!
  no.7
  市一中非寄宿制,但仍要上早晚自习,可贵之处在于还能享受双休,在这个唯成绩至上的年代,办学理念堪称先进。
  晚上一到家,爸妈不出意外地已经在饭桌上畅饮,此等景象对于我来说司空见惯,不由感慨人类果然一种善于学习的动物,趋利避害是本能。自从来到这个中原城市,以前家里高朋满座的景象再也不见,唯剩他二人对饮。
  看见我到家,他们俩赶紧招呼我过去吃饭。我把书包随意的甩到沙发上,还没坐定,老妈上来抓着我的手端详半天,老爸也怔怔的望着我,我们三个人犹如冰冻一般。
  良久,老妈嘴里终于嘣出一句话:“鑫鑫,你黑了。”
  鑫鑫是我的小名,两个字总共六个金,对我的期盼不言自明。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在她脸上,那感觉仿佛是昨天听的一个笑话,今天才笑出声来。
  我叹了口气:“军训多少天了,你才来这么一句,反射弧长的令人钦佩。”
  老妈听我如是说也忍俊不禁,遂转移话题,又问了大堆无关痛痒的事情,诸如上学新环境适不适应新同学好不好相处座位靠前还是靠后有没有人为难你
  场景转换的太快,这串连珠炮似的问题把我搞得有点儿蒙圈,我拿起筷子敲桌子:“老妈,我这是去上学又不是上战场,哪里有这么多问题甭瞎操心。”
  老话说慈母严父,我家却是慈父严母。老妈就是那个站在我家食物链顶端的女人,倘若放到以前,她说话的时候,我和我爸放屁都得掂量掂量,声音不能太大,味道不能太臭。奈何时过境迁,或许因为年纪渐长,或许因为全家迁徙后老爸成为家里赚钱的主力,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老妈的脾气渐收,我和老爸的日子这才渐渐好过起来。
  老妈吃了我的闭门羹,刚想发作,老爸赶紧拿起酒杯拦了下来,在旁边打圆场道:“有啥好问的,吃饭吃饭。”
  说罢赔笑着举杯小酌了一口。
  一个更年期的老婆和一个青春期的儿子,每天把他架在火上烤,想到此处,我竟然觉得有点儿好笑。
  老爸他性格随和,原来在林业局工会担任副主席,还是文工团的团长,说拉弹唱样样精通,当时我爸弹琴我妈伴舞,外人看得好生羡慕。而现在为了维持全家生计,支了个摊位卖起自行车,风吹日晒不说,那双本该弹琴的手满是老茧,我看着甚是感心酸,然而老爸却连半句怨言也没有,用一句话形容就是,cest la vie。
  这就是生活。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了生活真相以后依然热爱生活。
  cest la vie。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