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怡的眼泪涌了出来。
她抹抹眼,重又转身,走了下去。
离开住所,没有什么目的地,只是不能回去。她漫无边际地在街上游荡,天色已有些黑了。原本,还兴起买了烟花。原本,这时候是拉着于哲在院子里放烟花的。
啤酒,烤肉,烟花,夏天的结束。
一瞬间绚烂而无奈的美丽,所以,也要这般惆怅地收场吗
男人刹那间的怒气她能够感受到,因为她爸爸当年指着递纸条给她的男生大骂时,身上也有那种可怕的感觉。
自己的孩子,总是宝贝的,别人只不过是陪衬。
所以宁怡并不怪于哲的父亲。
只是他虽然没有落下手臂,她心里却已经被人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那样强势的人,怒气不可能轻易就消,也许会闹到补习中心,也许会闹到她的学校,然后,同那时一样,指指点点,好奇目光,窃窃议论,铺天盖地。
第9章2
果真如此,她有自信承受得住吗
光是设想便浑身冰凉,像是那时的阴影从背后爬了上来。
况且还是她自找的,没有误会,一切都是事实,包括她对于哲的心情。
可是她却对于哲的感情没有信心。
宁怡的心里一片彷徨。
是她不好,是她做错了,原本这一切都不应该发生的,该在还没开始之前截断了的,自己为什么这么笨,老是犯同一个错误
于哲,于哲
想到这个名字就忍不住寒噤,像是想到某种毒药。
要戒掉。
戒得掉吗
可必须戒掉
脑子混乱不堪。
一手抓住另一只手臂,护住自己的姿势,低着头走着。每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似乎都已看出了自己身上发生什么事,他们是不是在她背后停步,在扭头观望,在窃窃私语
心里头不受控制地涌上这般恐怖的景象,却不敢抬头确认。
不知当年那个男生,在遭同学嘲笑、家长辱骂、老师轻视之时,是否也是这样凄凄惶惶的心情
在当年,宁怡根本没有余暇体会他的心情。而当她有足够的勇气回首时,时间又已冲淡了一切。
现在,她终于体会到了。
手机响起,是于哲。
她苍白了脸望着那号码半晌,才按下了通话键。
“老师”少年沙哑的嗓音从那头传来,像是睡得迷迷糊糊的样子,“你在哪里,我肚子好饿”
宁怡没有反应。
“老师”
“你回去吧。”一开口,便是破碎颤抖的声音,不像她自己的。
然后便崩溃了
“求你了你回去吧为什么要那样说你知不知道这样会让我有多难做”她歇斯底里地对着话筒大叫,完全无法控制。
“你只会逃避问题,尽给别人添麻烦你凭什么打乱我的人生,因为我喜欢你吗没错,我是被你吸引,可那是因为我们根本是不同的人一时的好奇过去就冷却了什么都没有了”不对,不对,这不是真的,可伤人的话仍是源源不断地自动流泻出来。
“你以为我会一直照顾你吗少天真了学校里这么多男生,我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孩那些男生又聪明,又可靠,同我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呢你有什么好不服气就考上我的学校试试看啊,你行吗不行就快滚回你父亲身边乖乖走他给你铺的路吧,不要再打扰我的人生”她知道他不可能考上的,她的学校排名前五,他怎么可能考得上这些话,同其他的话一样,都是借口,都是将他从她的生命中赶走的虚伪理由。
对不起对不起,可是她只能选择保护自己,他对她而言是太痛的负担,她承受不住。
宁怡泣不成声。
手机里一直没有声音,良久,她才听见他慢慢按断了通话。
“”抹去眼泪,慢慢蹲下身来,觉得好累好累,似乎方才的一场发泄便抽尽了全身力气。
她在路边大喊,她在路边泣不成声,她在路边仿佛生命耗尽地蹲下。现在路人一定都在像看怪物一样看她,不是臆想。可是宁怡不在乎了。
什么都不在乎了。
不知过了多久,不知是第几个路人过来询问她有没有事,宁怡才摇摇头,木着表情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她已走出距住处很远的距离,现在又徒步走了回去,脑袋昏沉沉的,什么都不想。
站在门前时心里一刹那闪过恐惧的闪电,划破脑中的混沌。是怕他在,还是怕他走
不,她不要想。
宁怡伸手推开门。
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黑暗与冷清做伴。
他走了。
如她所愿地走了。
太好了。
太好了
宁怡慢慢弯下身子,痛哭出声。
一边哭一边想起自己曾用来斥责于哲的话:“如果不能一直照顾它,还不如任它自生自灭”
这年暑假,她遇上了一个像野兽般的少年。
他原本是一只无牵无挂的野狗,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无所畏惧。
可是,因为她的心软,因为她的不坚定,不知不觉便驯养了他,让他生了依赖,让他把她当成了主人。
然后,在二十一岁生日这天,她又因为相同的软弱,丢弃了他
心痛得无以复加。
小尾声
这次的伤拖了许久才痊愈。
两年。
两年后她才能出门,见到阳光才不会惊心。
两年前父母见到她回家时的样子,见到多年前的封闭症状又在她身上复发,几乎已绝望了。
宁怡却知道自己会好起来的。
似乎所有的歌曲都在唱着itllbebetteritllbebetteryouwillgetoverhim,提醒着你这个世界并不是只由那一个人构成,也没有人会因为失去另外一个人就不能生活。
宁怡一向不是能违逆大众规范的人,所以,她怎会不好起来呢
她再一次成功走出了家门,再一次感觉到了阳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也不会再透不过气来。甚至前天,还能陪着亲戚的小女儿高高兴兴地玩了一天,情绪没有一丝异样波动。
半个月前,学校的导师打来电话,说学位证书已替她保管了一年,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回学校取。
接电话时宁怡摸摸自己的心口,很好,听到来自那个城市的声音仍能冷静。
她知道自己已经完全痊愈了。
是时候回去了吧她想。
于是半个月后,便买了机票,飞回两年前因了一人而仓皇逃离的那个北方城市。
学校仍是那个熟悉的学校,虽然同届的多数同学都已不在了,导师并不清楚她的实际情况,只知道她是因为大病而休养了两年,把学位证书交给她后又聊了一阵,言语中颇为她这两年的耽搁没能继续进修而可惜。
那时走得太匆促,连离校手续都没有办,这次来顺道办了,事情总该有头有尾,不是吗
然后又去看了一下几个留校读研的同学,当年交情淡淡的同学,许久未见反而亲近许多,几人关心一下她的病情,又谈谈旧时同学的情况,说笑一阵,他们都说她精神不错,瞧来身体已完全恢复了。
宁怡只是笑笑。
作别了还要赶去实验室的老同学,她一人在校园里慢慢地走着,阳光很好,绿树很有精神,因为刚开学,礼堂外为迎新晚会布置现场的学生也显得格外朝气。瞧着这一切,心情也变得惬意起来。
真奇怪,每回元气大伤之后总会有再世为人的感觉,看什么都是新的。
食堂外头有一家校内超市,宁怡以前常常到里头附设的书店买书,旧地重游别有感情,她便进去翻看了一下最近新书。
“老师”
听到这个许久未闻的称谓时心一颤,手中的书差点掉了下去。她脑中空白几秒,慢慢地转过身。
眼前的面容竟有一刹那的陌生,宁怡恍惚了一下,几要认为最后一次见到这人是在前世。
“老师,”那人背对着阳光,看不清神情,似乎在笑,“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会遇上你的。”
被他的轻松语气与笑容感染,她也弯起唇角,傻笑起来。
他又高了,往日清瘦的身躯似乎也结实了些,看起来开朗许多的样子,似乎过得很好,同她想象中一样好。
笑着笑着,那个炎夏的种种一幕幕从她眼前掠过,默剧一般,浮云一般,只是两年前的事情,却仿佛已远去很久很久了。
宁怡不知做何反应,只是与他对视着,傻笑。
少年的清淡笑容慢慢褪了下来,他说:“老师,我考上你的学校了。”
“呃”她头脑混乱,一时不能意会。
少年凝视着她,慢慢地问:“我现在有资格参与你的人生了,对吗”
宁怡表情顿住,眼睛慢慢睁大。
记起在那个一塌糊涂的夜晚歇斯底里喊出的话
不服气就考上我的学校试试呀,你行吗不行就别再打扰我的人生
连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胡言乱语,原来,原来他记住了呀
一时间,突然很想笑,可最后却听到男生有些疑惑的嗓音:“老师,你哭了”
大尾声兼番外 在一起
周六,收到痞子的越洋电话。
唯一能称得上朋友的熟人,因了两家父亲的生意来往,不得不牵牵绊绊,就算痞子高中未读完时就被父亲送去了澳洲,也偶尔打些无聊电话过来,向他倒苦水。
这次,据他说,在读了一年预科后,他终于听懂了一半澳洲人说的鸟语。
“真学起来,才发现脑子里的存货原来只有高一上补习班时被硬塞的一点东西。”电话那头的声音感叹,“喂,那个蛮有个性的老师你还记得吗只说你这小子竟考上了她的学校,怎样,有没有碰到她”
“有,”于哲说,“我们现在在一起。”
“哦”痞子慢半拍地应,电话静了一下,然后爆出震天怪叫:“啊”
因为太刺耳,于哲便干脆地挂断了。
在一起,用通俗一点的表达方式说,就是“他是我男朋友”或“她是我女朋友”。
或者很剽悍地宣布:“这是我男人女人”
不过,这种话绝对不会从宁怡口中跳出。
两人偶尔在街上碰到她认识的人,她都是这么介绍他:“以前补习班的学生。”
对这女人而言,似乎忍受一下别人霎时的讶然,都比说出“这是我男朋友”要好。
他们的重聚很简单,碰到,他向她要电话,发现彼此的手机号码都没改,然后他约她,她出来,逛了几回街,一起吃了几次饭,便就恢复以前相处的样子了。
连确认的话都没有说过,彼此心照不宣。
这般简单,难免会让人生出不满,觉得两年的分隔简直是莫名其妙。
于哲却知那两年对他并无必要,对宁怡却是必不可少。
思虑太多的人,要花了时间去挣扎,去沉淀,然后重遇,发现仍是放不下他,所以就认命了。
这就是宁怡给他的感觉:她已经认命了。
至于考上她的学校这回事,唔,当宁怡知道他上的是中文系后,脸上有一瞬间现出了“难怪你考得上”的表情。
她的学校,不,他们的学校论理工是数一数二,文科只是设着做样子的。
虽然中文系确是很适合他这种爱看闲书的人的专业。
于哲无所谓,考上就好。他没把宁怡那时的气话当真,不过还是去考了,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感情并非一时冲动。
那时的自己,确是让人无法相信。
两年,没有刻意去找她,可心里知道总有一日会再相遇,等两人都已做好了准备时。
没有来由的笃定,而老天也果然将她送回了自己身边,不是吗
也许是因为野兽的直觉往往很灵吧。
宁怡留在这个城市找了份工作,环境不错,胜任愉快。于哲并不为这点担心,他知道这个女人总能隐藏弱点,游刃有余地适应这个世界。
那栋房子两年间曾转租给了别人,后来空了,宁怡又把它租了下来,那个地方对他们两人有特别的意义。不过于哲还是住校,因为宁怡死活不肯让他搬去与她一起住,只是假日时准他过去。
现在是周六,于哲挂掉痞子男的电话,等宁怡发信息来。她说早上要送课件去公司,回来时顺道找他一起过去。
近中午时短信来了,于哲下楼,如往常在超市书店门口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两人并肩走过操场,如同身边一对对校园情侣。
她现在同他走在一起时自在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总怕被认识的人看到。毕竟,他现在考上大学了,不再是不能自主的未成年人,两人也没了那层补习班师生的关系,学弟与学姐在一起,现今算很正常吧
虽然这个学姐大了学弟好几届。
快到校门时有人叫住他,是系学生会负责体育的学长,迎新晚会时认识的。
“于哲,你要去哪我不是让你们宿舍的通知你了吗,下午系篮球队训练,你可别想逃”
于哲想想,似乎有这么一回事,他笑笑,“不好意思,我今天有事。”
“什么事陪女朋友”大大咧咧的学长瞄到他身边的女孩,扯开嘴笑,“校篮球赛快举行了,这时候要懂得舍私为公嘛女朋友也会理解的,对吧,弟妹”
开玩笑似的称谓,弄得宁怡一双眼只敢往地上瞧,学长得寸进尺地一拍于哲的肩,“来来,跟我走吧”这么高的个子,运动神经又好,不打篮球太可惜了。
“”于哲有一刹那的沉默。
随即感到一只小手悄悄攀上了他的手臂。
他顿一下,笑笑,“好啊,如果学长替我跪洗衣板的话,我就跟你走。”
那学长一愣,喷笑出来,“哈你这小子真有趣”意味深长地瞄瞄两人交缠的十指,“算了算了,放你一马吧”唉,让人不忍心棒打鸳鸯啊
等学长走远了,于哲道:“老师,你紧张什么,怕我发脾气”
“”宁怡尴尬地收回手,“谁让你有这么多前科”
“我不会了。”他不想再伤害到在乎的东西,他会学着控制自己。
宁怡没有说话,不知道相不相信。
“老师,你不要放手呀。”她可是难得挽他手的。
“大白痴”这是宁怡恼羞成怒后的回答。
出了学校,正是中午,两人都还没有吃东西。因为对吃食都不大讲究,就随便进了路边一家快餐店。人有些多,于哲说:“老师,你去占位,我排队。”
“不要,你点的东西总不合口味,我来排队”宁怡说着,将手中的包包给他。
她嗜甜,而他很少吃甜食,漫不经心的性子又记不住这些事情。
每对恋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小问题吧。
于哲便乖乖地依她的话。仗了身高,比其他也在寻找空位的人先瞥见角落一张空桌,他坐定了,半晌便见宁怡端了餐盘在人群中张望,可小小的个头老是被人遮住视线。
于哲出声唤她:“老师”
一时间,邻近几桌的人都转了头过来,一半在看他,一半则在找被他唤老师的是哪个。
这个问题,应该不是每对恋人都会碰到。
“在一起”之后,继续再叫老师似乎不大适合,于哲曾试着唤宁怡的名字,可是她仿佛很不习惯,每次听到都像要生出鸡皮疙瘩的样子。
“不要直接叫我名字啦”好像在叫同班女生,她明明大他好几岁。
“不然叫什么”于哲问她。
宁怡苦苦思索半晌,板起脸,“叫我学姐”
“”
结果多数时候他还是叫她老师,而且总觉得这个称谓恐怕会一直叫到他们变老。
希望这次的直觉不那么灵。
再想想,还有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就是宁怡一直在担心他父亲的反应。那男人似乎是她的心结,每次不小心触及她都会变得很烦恼。
“老师,你在怕什么”于哲曾经很不明白,那年的事情都已解释清楚,他后来的表现与公司几位职员的证词都抵消了父亲对她的不谅解,虽然心里还是有着疙瘩。
“能不怕吗”宁怡闭着眼睛喃喃,“想到总有一天要面对他”唉,她的勇气暂时还达不到那种要求。
“他是我爸爸,又不是你的,不敢见的话就永远不要见啊。”于哲说。
“那也行”
“为什么不行”
沉默,然后此事就没了定论,只是又听到宁怡咕哝着“野兽再怎么变得像人,还是正常不起来”诸如此类他听不懂的话。
总之,他与父亲之间好歹已有了正常父子的样子,只是他没有告诉宁怡,那年向父亲解释过后,他也说了:“我喜欢老师。”
这是事实,他不打算改变的事实,父亲能接受也好,不能接受也好,无所谓。
因为宁怡的哭泣,让他明白自己给她添了许多烦恼,两年的等待过程中,他也尽力学着体会她的心情,也尽力让父亲看出他的转变是因为有她这个牵念。
尽力而已,不保证成功,因为宁怡曾说了:“你除了试卷上的分数,根本就没有变嘛”
也就是说,他还是会上课睡觉,不回答问题,让所有老师都气得牙痒痒的学生。
不过对家长而言,有分数大概已足够了吧
吃完东西,两人慢慢晃回宁怡的住处。于哲来这基本没事,只是喜欢窝在有她在的地方,受他影响,宁怡现在也常常坐在地板上,将笔记本放在膝上做自己的事。
于哲兴致来时仍是喜欢抱抱她,撒娇般地耳鬓厮磨,因为没有别的意思,宁怡也任他。偶尔过分了点,她就一掌推开他,“别吵”
对待大狗似的。
他安静下来,抽了几本书躺在地板上看,拿她的腿当枕头。
阳光从面对着院子的窗口洒进来,落在地板上,很安静祥和的假日午后。
于哲再抬起眼时,发现女孩已靠着墙壁睡着了,笔电在膝上发出轻轻的嘶声。
是累了吧,她说这几日赶课件,很投入地工作。
于哲起身,轻轻把电脑收起来,小心为她调了个舒服的姿势。
看她半晌,他俯身在宁怡微张的唇上亲了一下。
他喜欢偷亲她,因为如果在她清醒时这样做,往往会遭来一阵暴打。
这个龟毛的女人。
凝视着那张睡颜,突然记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十六岁那年的暑假,又一次被生意繁忙的父亲塞进补习班。因为已经习惯了,去哪间都无所谓,听说这里的校长与父亲有些交情,保证会好好看着他们这帮人。
随他们怎么做,他没兴趣。
第一天去的时候是周一,一大群人黑压压地站在中庭,听前头一个胖乎乎慈眉善目的老头说话。
没搞错,还像正规学校一样弄个周一例行训话
够夸张。
由于是开课两个星期了才进来,负责接待的老师让他自己到储藏室把桌椅搬去教室,上楼时早会正好结束,一群群学生从他身旁挤过,手上的桌子不小心便碰到了前头的人。
“对不起。”他下意识道歉。
那人转过头来,他才发现是个女生,削得薄薄的短发让她乍看之下像个小男生,眉目清秀的圆脸,却是面无表情。
她看他一眼,没有反应地转头走了。
好冷淡的女生。
这是于哲刹那间的感觉,然后他便忘了这回事。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是这里的老师。
这就是所有“在一起”的开始。
后记
师生恋姐弟恋,偶很干脆地把两大老土题材放在一起写了,虽然只是补习班师生。有一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将土鳖进行到底0
分别谈谈,偶对师生恋一直情有独钟,因为这方面的好文实在太多鸟,扳着手指数数,有刘莉娜的风里密码新概念那个,貌似名字是这样吧、某本漫画老师老师又名天使的羽翼或其他名字因为我租的是盗版的、林如是的高校教师等等,现在终于了却心愿,也在文中玩了一把,某人可以含笑而终了。
再说姐弟恋,嗯,这个说来话长,且说某人某天陪某位大好青年逛街,这位同学从以前就是个性敢说敢做、精干剽悍那种,一上街就盯着人家走过的小男生小女生,不时感叹:青春哪请想象用某种奇怪方言发音。
某人默,然后狂冒冷汗。因为,那是某人心中同时在想而不敢出口的感慨唉唉唉,人家还是要面子的嘛
嗯,似乎一过二十岁女孩子就会对年纪敏感起来,再加上某人一直觉得自己过的简直就是老太太老太爷的退休生活,精神上早已把自己当成老女人鸟,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我不是不能理解那些中年变态大叔为什么爱找年轻女孩的。
不过我还是要叫他们中年变态大叔。
总之,因为这位大好青年的一句感叹,某人萌生了写一对有些年龄差距个性又不洒脱的主角的故事。自然,出于这一邪恶的目的,男主角注定是要牺牲些许色相上演某些暧昧场景的,情节需要嘛画外音:多么好用的一个词啊,不过女主角的豆腐也给他吃光了,大家扯平互不相欠,对吧小滴滴男主角紧抓领口做瑟瑟发抖状。
顺便承认一下,某人一直是上中学时盯着小学生、出学校后盯着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流口水的变态
之所以不写小萝莉是因为男大女小太平常了,真要有什么心理障碍男主角起码要三十五以上呃,不好意思,我对老男人暂时还没有什么兴趣。
这篇文里唯一对不起的就是凯瑟琳,又是出于所谓的情节需要我把它给写死了,嗯,在此致上十二万分的歉意我保证以后不会为人写死狗,而改成为狗写死人众生平等嘛。
总之,又是一个和乐美满的结局,某人自觉功德圆满,忍不住想引用一下某个理想主义者的天真之辞:“只要有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问题,什么都不是问题”
再加一句痴人说的梦话:“爱情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
就此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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