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紫花开》第一章

  俞庆大楼的第十六层上有擦窗工人吊着,高处的气流使钢架车微微摆动,夕阳也在他们背后一闪一闪,像个捉迷藏的孩子。
  盈芳盯着那反复来去的抹布好一会,泡沫把玻璃上的污浊变得澄净,简单而俐落,人生若有这么容易就好了。
  她把视线收回,重新看着手边的宗巷,头一页电脑整整齐齐打印着……
  姓名:李林春枝性别:女岁数:四十六
  家庭状况:夫殁,女儿四名,一死、三下落不明。
  生活状况:独居十坪违章建筑内,无收入,靠社会救济。年初诊断卵巢癌末期,房子即将拆迁,无家可归,需快速安排住所及医疗方面的援助。
  李林春枝,不就是淑卿的母亲吗?这名字让盈芳一下子坠入惨然的回忆中。印象里,春枝是个软弱苍白的女人,为了怕丈夫的拳头,从不敢站出来为女儿们说一句话。她甚至比自己的母亲秀平还糟,秀平至少还会冲上去与丈大理论搏斗一番。
  也或许扣此,秀平很早就过世,而春枝还能苟活到现在吧!
  “兰姊,李林春枝的案例处理了没有?”盈月问着基金会里资深的社工人员月兰说。
  “慈济的人已去拜访过她,也找好了医院,但她一直不愿意离开。”月兰说。
  “为什么呢?房子不是要拆了吗?”盈巧问。
  “她说要等她小女儿回来,怕搬了,她女儿会找不到人。”月兰摇摇头说:“她那病情,只怕也等不到了。”
  “很严重吗?”盈芳眉头微皱着。
  “已经往上扩散了,她又不肯住院,只有更加速身体功能的恶化而已。”月兰说,“她的顽固让大家束手无策。”
  想到春枝一个人在简陋的屋子里痛苦等死,盈芳的内心就感到一阵不忍。
  “李林春枝的小女儿呢?”
  “标准的问题少女,国中毕业就跷家在外面鬼混,我们只有她观护所和非法堕胎的资料。”月兰说,“要找她很不容易,现在台北逃家少年太多了,他们自成一个团体,彼此互相隐瞒,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所以淑美也没逃过环境的污染,及命运的摆布。
  淑卿的死,给盈芳一种向上的力量,却没有给小她五岁的妹妹任何启示。
  盈芳将宗卷看了又看,她们是淑卿在世上仅有的亲人,她实在不能置之不理;但她在舜洁基金会中只管财务,没有受过探访调查的训练,怎么进行援助呢?
  除非……除非是以朋友的身分。
  盈芳一旦下定决心,动作就很快,她把桌子收干净,背起皮包,打算出发去她多年未留再涉足的旧居。
  这时电话响起,盈芳一拿起话筒,文佩沮丧的声音就从那一头传来……
  “家志取消了今天晚上的约会了。”
  “什么?”盈芳惊讶地说:“怎么会呢?我可是辛苦安排了很久,他不会这样对我吧?!”
  “他五分钟前才通知我,说临时有急事。”文佩似乎很难过。“我想他根本不喜欢我,所以才找借口推辞。”
  “胡说!你条件那么好,他不喜欢你,脑筋才有问题!”盈芳会想愈气说:“我非找他问个清楚不可,你放心,我会叫家志给你一个交代的。”
  挂上电话,盈芳拨了几次家志的号码,都不通。太过分了,他一定是故意的,那她就直捣他的工地,当面兴师问罪。
  才要出办公室,敏敏迎面而来,见她一脸怒气,问:“什么事那么急匆匆的?”
  “还不是刘家志!”盈芳见了姊姊就抱怨说:“我好不容易帮他介绍一个样样都完美的女朋友,他居然约会几次就开始拿乔,我正要去教训他呢!”
  “这种事是要靠缘分,一切顺其自然,你这红娘也别太心急了。”敏敏笑着说。
  “我才不管什么盐分、糖分的!”盈芳说:“文佩是他千载难逢的机会。她爸爸是大企业的董事长,而她长得温柔漂亮不说,最重要的是,她喜欢家志,欣赏家志,完全不在乎他的过去。如果他能娶文佩,不就可以脱离北门帮和程子风的控制了吗?”
  “家志不是个爱钱的人,他也没想过飞黄腾达,否则就不会拒绝我的资助了,不是吗?”敏敏说。
  “是呀!他一天到晚讲‘骨气’和‘义气’,说不定哪天他就会被这两股气活活给勒死。”盈芳讽刺地说。
  “我了解你的意思。”敏敏说:“但家志的脾气根倔,你愈逼他,他就愈唱反调,尤其婚姻的事,更要慢慢来了。”
  “还能慢吗?”盈芳说:“你真能眼睁睁地看家志成为北门帮的第四个女婿吗?那个程玉屏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骚成那样又离过婚,碰到男人就大抛媚眼,家志娶了她,一生不就毁了吗?”
  “家志应该不会那么胡涂吧?!”敏敏迟疑地说。
  “怎么不会?为了报恩,他那人什么荒谬事都做得出来。”盈芳肯定地说。
  “你真的觉得文佩适合他吗?”敏敏又问。
  “当然适合!我可不是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哟!”盈芳振振有辞地说:“文佩出身良好,温柔、善良、多情、芙丽,完全是你的翻版,而你又是家志心目中的第一偶像,照理说,他应该很容易爱上文佩才对。”
  “胡说八道,我哪又是他的第一偶像了?”敏敏抗议地说:“小心你姊夫听到,又要不高兴了。”
  “谁怕他啦?!”盈芳哼一声说:“反正呀!我非救家志脱离险境不可。”
  “瞧你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敏敏笑着说:“记得以前你多恨他,现在却那么关心他,真是差太多了。”
  “谁教地想当我的哥哥,一心一意要照顾我?”盈芳眼珠一转说:“这就叫做‘礼尚住来’,一报还一报。”
  “盈芳,你可别太顽皮了。”敏敏忍不住说。
  “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盈芳说:“我得走了,不然我的男主角就要跑掉了。”
  敏敏看着妹妹离去的身影,兀自呆了一会儿。
  盈芳和五年前她初见时,在外貌上已有很大的改变,仿佛多一层自信,就多一分美丽,像一朵盛开的玫瑰,洋溢着耀眼的青春光彩。
  只是有时太愤世嫉俗了,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像要把秋天的肃杀之气带到春天里来。
  她知道盈芳曾有极不快乐的童年,贫穷、受虐、飘泊,她几次想谈细节,盈芳却顾左右而言他,不愿意透露一点讯息。
  心结是最难解的,有时甚至无解,把一个顺直的人生,平白弄出许多绉褶弯曲来。
  “为什么要谈呢?”家志曾私下说:“有些结痂曾流血刺痛过,何必再重揭伤口呢?”
  “如果还有一些瘀肿和脓疮在里面,何不帮她清干净呢?”敏敏说。
  “人体都有自愈能力,当它能消融时,硬要去触碰,只会更糟糕而已。”家志淡淡地说。
  当时敏敏有个感觉,他也在说他自己。也是从那时起,她相信家志对盈芳会有好处,在某些方面,他们两个极为相似的人,彼此能在旁人不甚了解他们时,更快了解对方。
  只是了解并不等于救赎。
  唯有爱情才能治愈最深的创伤,抚平最顽缠的心结。
  可惜的是,盈芳和家志都是否定和排斥爱情的人。
  真不知这一场“作媒记”,会闹出什么结果来呢?!
  ※※※
  计程车壅塞在下班的车阵中,喇叭声此起彼落,像在玩接龙比赛,吵得人心浮气躁。
  “司机先生,能不能再快一些?”盈芳在后座问。
  “如果我能钻地洞或飞天的话。”司机幽她一默说。
  唉!都是家志害的,他到底有什么事呢?最好是与总统晚宴之类天大的事,否则她绝不饶他!
  其实帮家志做媒,是敏敏和盈芳早就有的计画,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还活得像流浪汉,行吗?
  而文佩是她们目前找到最好的对象。
  文佩在三个月前的某个慈善晚宴上,看到西装笔挺的家志,立刻一见钟情,很含蓄婉转地来打听他。
  盈芳常时很率直地把他当流氓及坐过牢的背景,丝毫不保留地告诉她,而且还重重地叹一口气说:“所以在他英俊性格的外表下,是充满黑暗危险的阴影。”
  “哇!他好有传奇色彩呀!”文佩一脸崇拜,“他真像电影里的英雄人物,带点亦正亦邪的味道,我没想到现实中有这样的人,我非认识他不可!”
  盈芳差点吐血,但她转念一想,文佩家的财势不输给程子风,文佩又比程玉屏好不知几倍,如果能让家志因此走向正途,不也是功德一件吗?
  因此不顾敏敏认为文佩太过单纯的质疑,她硬做起了媒婆这个角色。
  她开始玩三人行的游戏,第一次吃饭,家志就察觉了她的意图,所以一张脸不说话、不微笑,沉重得教人食不下咽。没想到文佩爱透了他那严肃寡言的酷样,整个人被迷得神魂颠倒。
  嘿!家志绝没料到他的白脸和黑脸,同样都具有招蜂引蝶的效果吧!
  几次同游下来,盈芳开始迟到、早退,为他们两人制造独处的机会。结果情况很不乐观,文佩是一头热,家志则像只发不了情的大熊猫,而程玉屏在一旁虎视眈眈。
  这回,家志居然直接以拒绝约会来表态,简直是公然对她权威的挑战嘛!
  她看看手表。唉!这车速有如牛步,但愿家志人还在办公室。依照他平日的习惯,即使到了万家灯火,他还可以在那儿孜孜不倦的工作。
  盈芳也是经过好久好久,才了解家志这个人,若要笼统地说,四个字就可以形容,那就是“专心一致”。
  他是做什么事都全力以赴的人。比如说,逃了家就绝不回头,饿死也一样;流浪时也有模有样,还带团领队;当流氓也很认真,让他爬到少帮主的地位;回学校念书,便当班长拿第一名;做牢则是领奖状的模范犯人。
  现在帮程子风管发包工程,更是严肃正经、事必躬亲、有条不紊。难怪才出狱短短两年之内,家志就接掌了程家大半的建筑事业,他手下的工人遍布台湾全省及东南亚各地。
  程子风虽出身黑道,却颇有识人之能。
  “家志很可惜没有个好环境,否则以他本身的条件,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敏敏屡次叹息说。
  哼!什么人才?!当坏人还当得那么努力起劲,这叫是非不明、头脑有病,勉强只能算发展畸形的怪胎而已!
  盈芳是在世雄被误杀后,才见识到家志“恩怨分明,一丝不苟”的人生哲学。尤其他实施起来的过人毅力和恒心,真可以成为一股散不去的庞大“阴影”。
  第一次见到家志,他那魁梧高大的身材,带杀气的浓眉,精干内敛的眼神,江湖阴狠的态度,就让盈芳退避三舍,在彼此间画了一条深深的鸿沟。
  不是害怕,而是她自幼就想脱离这种耍流氓的男人,一个世雄就够她受了。
  但为了敏敏,她总是假装很高兴见到他。在困苦中长大,看透人世辛酸,要摆出十八岁女孩的单纯可爱,太容易不过了。
  况且那时家志一心都在敏敏身上,哪会注意她这当配角的小女生呢!
  直到世雄的死,盈芳才显露出她原本极端倔强的叛逆个性来。她有十个月不和敏敏说话,更把家志当成是该枪毙十次以上的敌人。
  她当时心中充满恨意,回想贫穷丑陋的童年,她实在受不了生命里再一次的大翻扰。失去相依为命的哥哥,就彷佛已贫乏不堪的人生,又经历了一次不公平的被剥夺。
  家志开始给她写信,厚厚的一封,全是忏悔之词。
  以后差不多隔几周就来信,内容微妙地转成他在牢里的生活,有他的日常生活、感想及读书心得,成了日记、周记和杂记的混合体。
  盈芳由不看到看,到被吸引,但她从来不回信。
  她第一个惊讶的是,曾经失学的家志,竟写得一手端整的好字。若字如其人,那能够练就此字体的人,必然有才有学,但出自于一个黑道份子,就太怪异了。
  而她也慢慢看清楚,家志绝非普通的混混宵小,他读很多书,凡事有见解,比她所知道的流氓,甚至一般男生,都要聪明复杂许多。
  她无法拒绝读他的信,甚至抱着期盼的心态。
  她思考他说的话,详阅他介绍的书,用他的眼光来看世界。从没有一个人能如此激起她内心最矛盾多样的感情;也从没有一个人,如此被她排斥痛恨,又深入到她心灵的某种孤寂中。
  入狱三年,他也写了三年信。
  盈芳在不知不觉中,原谅了这个杀了她哥哥,毁了她生命秩序的人。
  她每回去探望他,他就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笑容,不同以往。以前的他也笑,但只限嘴角,鼻子以上仍冷硬得像沙漠中的巨岩;对她的笑,却涵盖到眼眸内,额头完全放松,脸上那种毫无戒备的友善表情,就彷佛有一条河穿山碎石而来,在他身上造出了风景。
  而她发现,他很俊,并且能够俊到不带一点杀气,令人怦然心动。
  他出狱后,两人面对面,他坚持代替世雄在她生命中的地位。
  说“不”太难,于是她摸索出一套与他相处的最安全方式,就是当哥儿们,没大没小,吵吵闹闹,如此一来,他们之间的鸿沟也会长存。
  如果他能娶文佩,远离北门帮,有自己正常的家庭和人生,可能笼罩在盈芳头上爱顾的“阴影”就会散去,她就彻底安全啦!
  但最主要的,她不能让家志娶程玉屏,否则他这一陷落,就会永世不得超生,她也会一辈子不得安宁。
  为什么呢?盈芳也不懂,反正就是有某种奇怪的动力,要她非这么做不可。
  没想到,她也要为这怪胎操那么多心呢!
  ※※※
  家志的工地,钢筋高竖,各种机械缆绳吊挂着,不同的金属在四月的黄昏里闪着程度不一的光芒。
  感觉都很巨大和耀眼。
  已经是收工时分,只有几个黝黑的外籍劳工,散布在泥沙堆中整理工具。他们看到盈芳时,露出白色的牙齿笑着,用手指向木材铁皮搭建的临时办公室。
  她由敞开的窗口,看见伏首案前的家志。
  出狱后的这段时间,他变了很多,小平头留长,皮肤因长期日晒,呈健康的古铜色。如今他日理万机,生活紧凑忙碌,天天是生意建筑的术语,原本吊儿郎当样已被磨光,整个人神态收敛,全是商人精明干练的架式。
  像他这样,弃黑为白,由武而文,彷佛演员换舞台变戏码,演一角色像一角色,还真教人吃惊呢!
  盈芳才推开门,一股熏死人的香水味马上传来,她心中暗叫一声:原来如此!
  果真,她瞧见一双雪白肥腴的玉腿横陈桌旁,再来是曲线毕露的黑色洋装,薄得教人遐思;最后是一张色彩缤纷,发丝飞扬的艳丽脸蛋。
  哈!好个狐骚呛人的程玉屏!
  比起来,盈芳一脸的不施脂粉,一头的没型短发,加上牛仔裤、宽衬衫,倒像牡丹花旁一棵不起眼的万年青。
  家志还来不及招呼,王屏蘸满红汁的大嘴巴就叫道:“哟!我们的干妹妹来罗!欢迎呀!”
  玉屏的那声“干”,十足是酒家的“干”,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她不理会那只骚狐狸,迳自强拉家志到屋外,而且走得很远,直到空气恢复清爽宜人。
  “怎么啦?!”家志猜到她的来意,似笑非笑地说。
  “你还敢问?!”盈芳直接骂说:“你为什么要临时取消约会?我可是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个肯和你交往的良家妇女,你竟然随便放弃?!”
  “我真的另外有事。”他还是笑着说。
  “有事?别告诉我,是为了程玉屏那个超低水准的女人!你比较喜欢和她在一起吗?”
  她忿忿地说。
  “当然!你看她多秀色可餐!”他故意说:“只要是男人,哪个不想一亲芳泽?!这是天性呀!”
  “天性个头!”她握紧拳头说:“你是猪、狗呀?!”
  家志见她真的生气了,忙说:“好啦!别想拿钢条敲我的头,会打死人的。我今晚真的有事,我义父在别墅请客,有些政商要人出席,是有关这栋大楼的,我人最好要到。”
  “真的?”她怀疑地说。
  “不信的话,你可以打电话向我义父求证!”他说。
  “不必了!我疯了才会去跟他求证!”盈芳又说:“我和姊姊都巴不得你早日脱离他的势力范围。”
  “我义父已经改邪归正,和一般生意人没两样了。”他说:“你怎么老是对他有成见呢?”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她说。
  “你是在骂我吗?”他又面带微笑说。
  “我才懒得骂你!”盈芳瞪他一眼,“我再去想办法说服文佩,重新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再搞砸,我就只好将你留给那个蜘蛛魔女,让她把你啃得尸骨无存。”
  “我以为你会先把我大卸八块呢!”他笑着说。
  “对要死的人,我才懒得花力气。”盈芳看看表,想起自己的任务,说:“我得走了。”“嘿!等一下。”家志叫住她:“等宴会结束,我去接你,我们还可以赶个午夜场电影。”
  她有没有听错?他竟主动邀她看电影?大概是算赔罪吧!她想答应,但李妈妈的事得尽快解决。
  “不了!我……我也有事。”
  “什么事会比敲我竹杠更重要呢?”他好奇地问。
  “没……事。”盈芳没防他会问,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就……就是逛街嘛!春季大减价,衣服便宜嘛!”
  她愈解释愈糟糕。家志起了疑心,但他仍不经意的问:“是不是和小美她们一起去?”
  “我……”她扯不出更多的谎,于是翻脸耍赖说:“喂!你好罗唆!我们女人逛街,你东问西问个什么劲儿?快去陪你的程美女吧!再见!”
  她说得快,脚底也不闲,尾音才落,人已经跑到大马路上去了。
  家志想想仍是不安,盈芳想躲他时,必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
  他唤来手下一个工人说:“阿山,你跟在江小姐后面。看她到什么地方,再打电话向我报告。”
  “是,我马上出发。”阿山说。
  家志看着鹰架后逐渐沉落的夕阳,满脑子尽是盈芳刚才和他一来一住的神情。
  认识她五年,以为摸透她的心思时,又常常有令人惊奇的意外。所以只要关于盈芳的一切,他都不自觉地变得敏锐多疑。
  刚开始时,他还认为她是天真单纯的小女生,可大家都被她骗过了。
  世雄的命案,一下子暴露了她的复杂性。他没见过脾气如此顽固的女孩子,害他写了三年的信。她不回,他也停不下来,倒像是打对台比耐力,双方都卯上劲儿了。
  对!她就是有那股劲儿,沉默时也带着一种牵引人的力量,像发自内心的生命活力,随着她的成长而更显着,偶尔迸出的热焰火花,却令他头晕目眩了。
  如果她毫不隐藏自我,他不是要烧得眉焦发焦了吗?
  记得他们第一次单独对阵,是敏敏去南部躲信威时,要求盈芳去看他。
  “我姊姊强迫我来的。”她一见他就冷冷地说。
  家志只当她是小女孩的脾气,不介意地问:“还是不回我的信?”
  “我不回,就是希望你不要再写,这是既浪费又没有意义的事。”她嘴抿得很紧。
  浪费又没意义?这些信可是他在狱中花最多心思的事,几乎成为他的精神支柱。
  家志心痛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己会难过,尤其是被一个二十岁小女生的话所伤。
  “你还没有原谅我,对不对?”他换个话题说。
  “不原谅你,我就不会来了。”她没好口气的说。
  “你还在恨我。”他肯定地说。
  “恨你,我就不会来了。”一样的口吻。
  “你并不高兴来看我。”他陈述事实。
  “不高兴的话,我就不会来了。”不变的腔调。
  搞什么嘛!他们是在演双簧,还是绕口令?
  家志瞪大眼睛看着她,白皙的皮肤上拂着柔软的发丝,清如秋水的眸子,覆上浓密的睫毛,那微扬的红唇轻启,却是锋利不饶人的词句。
  他想从她身上找寻泼辣的刺角,但只看到一个清秀可人的女孩子,带着一股形容不出的韵味。他突然有触摸她的冲动,但随即被自己吓住,他是牢坐太久了吗?竟对敏敏的妹妹动了歪脑筋?
  为了掩饰该死的欲望,他讪讪地说:“你和你姊姊真的很不相同。”
  “我当然没有她那么高贵优雅啦!”一双秋水射了过来。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他赶紧解释,“我讲的是个性方面,她总是温温柔柔的,而你却像玫瑰花般多刺扎人。”
  “玫瑰花?你太抬举我了吧?!”盈芳的脸色一点都没有缓和。“我才没有那种娇贵的命呢!”
  “呃,那兰花好不好?长于山野幽谷,依然清丽动人。”家志小心地说。
  “更胡扯了!”她干脆说:“你看过满山遍野的小紫花吧?清晨绽放,黄昏即凋谢。我就是那些小紫花,卑贱低微,默默无闻。我才不想去攀附什么玫瑰、兰花的,也拜托你不要说那些令人恶心想吐的话!”
  家志从没在女人面前如此吃鳖过,在处处不讨好下,他迅速转变话题,找个自以为安全的话题。
  “敏敏和俞信威分手,是绝对的好消息。姓俞那小子又花心又狡诈,他有没有伤到敏敏?要不要我派人去教训他一顿?”
  “流氓就是流氓!”盈芳瞪着他,不屑地说:“你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用‘教训’两个字就能解决吗?”
  天呀!她以为她是谁?乳臭未干、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生,竟敢指着鼻子骂他?!
  他再也无法冷静,阴阴地说:“当然,我是黑社会出身,只认识拳头、刀子和枪弹,你还能要求什么?!”
  她眉头皱得极深,霍地一声站起,就要走人。
  见她一脸嫌恶的表情,家志的血气不禁往上冲,又说:“这就是我,我不觉得可耻,更不会为任何人改变!”
  “那是你的悲哀!”她几乎是用鼻子哼出这句话。
  她像一阵风般走掉,他则带着浓重的火药味回牢房。
  接着几天,他一直想她,把两人的对话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想,最后气消了,只觉得好笑。
  也是那个时候,他决心要代世雌照顾她,直到她嫁人为止。
  没想到,现在反而是她在替他牵红线。
  他不想结婚,却很想知道她的脑袋瓜里,到底都藏着哪些念头呢?
  像敏敏就很坦荡清楚,如一面澄澈无尘的镜子,每个人看见她,都照出自己,常常要自惭形秽。
  而盈芳则彷佛是弯曲多面的折镜,照了半天,只是破碎凌乱,人人都成了四不像的反射体。和盈芳愈接近,就愈有走迷宫的感觉。最初他还想远离,但慢慢就身不由己了。
  唉!谁教他欠她一条命呢?此债今生还了,才得平安呀!
  ※※※
  玉屏踩着细细的高跟鞋,颤危危地穿过乱石沙工地。她那白嫩的肌肤和扭摆的腰肢,让一旁的工人看直了眼,若非家志在场,他们一定会把口哨吹得震响天际。
  家志想得太入神,全然忘了玉屏的存在,她黏嗲的声音传来时,他还吓了一跳。
  “我们该出发了吧?”她说。
  “哦!”他心不在焉地应一声。
  他转头看见工人全停止工作,个个皆是垂涎的色相。他将玉屏带回屋里,心想:穿这么暴露到工地来,是要制造暴动,还是增加犯罪率啊?
  “很晚了呢!我看宾客都要来齐了。”她挡着,不让他回到书桌。
  “我还要等一通电话。”他轻轻推开她。
  “哎呀!有什么电话会比我爸爸的宴会重要嘛?”她整个人贴上来,手摸着他健壮的臂膀。
  家志被呛出一个大喷嚏来,他总算排除万难,来到办公桌前说:“我先打电话到别墅,告诉他们,我们会迟一些到。”
  “不要!”玉屏按住他的手,不让他拨号,“何必那么麻烦,我们就直接去嘛!”
  家志狐疑地看着她,仍坚持接通电话,结果那一头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彷佛没有人在家。
  “好啦!跟你讲啦!今天我爸爸根本没有什么宴会!”玉屏跺跺脚说。
  “可是,今天中午你爸爸明明说……”他一脸不解。
  “那是他和我串通好的。”她撒娇地说:“人家想和你有个烛光晚餐,和浪漫的夜晚嘛!”
  “什么?”他大叫:“你们竟然连成一气来骗我?”
  玉屏看见他的表情,有些老羞成怒地说:“你别那副超酷的德行!有什么好拽的?外面有多少男人要我,为了我,可以打得头破血流,连命都不要了,你知道吗?”
  “我可不是那些男人。”他冷冷地说。
  “我晓得你是在记仇。十年前我对你不理不睬,还常常嘲笑你,所以你今天也要给我颜色瞧瞧,对不对?”她换个攻势,软软地说:“唉!你们男性的自尊实在太可爱了。”
  “我可是一点创伤都没有。”他坐回椅子,没好气地说:“当年你是北门帮的四小姐,我只是三流的小喽罗,哪里敢‘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很清楚自己的分量!”
  “现在天鹅肉主动掉下来了,你还不吃吗?”玉屏又坐到桌上,胸部俯得低低的,人占了半个桌面。
  “我牙齿不好,嚼不动。”家志把椅子往后推,远离她的魔爪范围。
  “不用怕,我的肉可细嫩了,保证入口即化。”她娇笑地说。
  “我没兴趣。”他简短地道。
  “唉!难怪我爸爸说你一身傲骨。”她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说:“其实我早就喜欢你了!可是你知道嘛!我爸爸硬要我嫁给日本山口组的人,利益婚姻嘛!没有感情,一点都不快乐。现在好不容易离了婚,这一次我一定要选择自己所爱的人。”
  “很好。”他板着脸孔说:“我不想赴什么烛光晚餐,更厌恶这种欺骗的手段。你可不可以请回,让我完成我的工作?”
  “刘家志!你的脾气怎么还是跟茅厕坑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呢?”玉屏跳下桌面,生气的说:“这十年来,你根本一点进步都没有,真想不透我爸爸为什么那么看重你?!”
  “因为我认真负责,工作第一。”他口气也不友善了。“还有,你爸爸只雇我监督工程,可没雇我陪四小姐玩乐,你可以离开了吧?”
  “你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她大发娇嗔骂道:“我知道,我爸爸说我野,要你制服我。但你也别太超过了,当心本小姐一不高兴,让蔡明光追上了手,你到时什么都落空,就后悔莫及了。”
  “我不在乎,因为我对当程家四女婿兴趣缺缺。”他干脆坦白说。
  “你……”玉屏咬牙切齿,花容变色。
  这时电话响起,打断两人紧张的气氛。
  “喂!少主吗?”阿山急匆匆地说:“我跟踪了江小组,她现在人在万华一条后街,拆了一半,没有地名,但我记得这个地方,好多年前我们曾和东海帮在这里械斗,你还展现了无敌的枪法,记得吗?”
  “她怎么会跑到那里去呢?”家志打断他问。
  “我也不懂。通常只有吸毒和卖淫的才会来,她好象是来找人的。”阿山说。
  “你看好江小姐,别让她发生任何意外,我马上就来!”家志扼要地说。
  他拿着摩托车钥匙住门口冲,再一次忘了玉屏。
  “刘家志!你竟敢走人?!”她在后面吼了一声。
  “我有急事,你要走要留随便你,我不奉陪了。”他说。
  “你竟然为一个小丫头甩掉我?”她追着他说:“我……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总有一天我会教你跪在地上求我……”
  摩托车噗噗声掩盖了她的怒吼。家志顾不得她,蛇行兼超速地穿梭在马路中间。
  唉!义父可丢了一个烫手大山芋给他了!
  十年前,他的确对玉屏有过幻想,尤其在性方面,谁教他当时是血气方刚、精力充沛的小伙子呢?特别是早熟的玉屏,老爱露出大半粉嫩的白肉,整日在他们这些男生面前扭腰摆臀地搔首弄姿,即使不喷一鼻子的血,也要流出满地的口水。
  北门帮之花,谁不想尝尝滋味呢?
  但十年后,他已经能用理性克制一切,对女人的态度,也不再受荷尔蒙左右,如今再看玉屏,只觉得她俗艳肤浅,好象愈活愈幼稚了。
  义父曾坦诚希望他能成为程家四女婿,这样他便可以名正言顺地接管程家的一部分事业,就和其它三个女婿一样。
  问题是,他一向不考虑爱情和婚姻,这些东西不属于他刘家志,他习惯孤独和自由,绝不会为一个女人改变自己的生活型态。
  尤其对方是程玉屏,更是令他想了就毛骨悚然。
  但为了义父,为了打拚事业,值得牺牲吗?
  若是把玉屏拱手让给一直想和他争权夺利的蔡明光,那他在北门帮辛苦建立的功劳声望,有可能一朝崩垮,他的前三十年也就会烟消火灭,风去无痕了。
  没有肯定自我的事业,没有家庭、亲情、友情、爱情……他还剩下什么呢?
  他真注定是一只飘泊孤独的狼吗?
  天下之大,他何时才能找到长驻之所呢?唉!没有故乡的人,要找寻一个归乡,也是困难重重吧!
  一声刺耳的喇叭声惊醒了他,心思又立刻转到盈芳身上。
  这个女人,真不知该让他生气还是担心!现在社会上凶杀、强奸案层出不穷,一般有头脑的人都不走暗夜及暗巷,她却自找死路,往那犯罪率最高的地方跑,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她又偏偏瞒着他,不让他陪,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呢?
  他这辈子从没有碰过这么麻烦又难以猜测的人物,真不知当时鬼迷了哪根心窍,一股赎罪心情,要为江世雄尽大哥之职,结果自讨苦吃,生活秩序全被打乱。
  唉!盈芳为什么不能像敏敏呢?敏敏多会体谅人,绝不会古灵精怪地教人担心的焦头烂额。
  她已经够碍手碍脚了,对他的自由更是可怕的威胁,但说出的承诺能收回吗?只有忍耐再忍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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