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俄明区,公元一八七八年
炎热的夏日,卡伦牧场笼罩着一层逼人的气氛,除了骇人的鞭打声之外,没有任何人敢吭气。堆着稻草的前院围绕着六、七个人聚精会神的观看着朗赛所专长的鞭打术。
朗赛一向喜欢吹牛,也爱展示自己的功夫,他的长鞭可以甩去枪手拿在手上的枪,也可以打走马屁股上的苍蝇而不吓到马。别人腰际是佩着枪,而他则是佩着一卷长鞭。
不过,他今天的表演可不同,今天,他的任务是要把那家伙背上的肉一寸一寸的掀开来。
朗赛虽是奉了华特·卡伦之命行事,不过,这种任务却给他带来了无比的乐趣。打死人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兴趣在此。在怀俄明区,通常是以枪枝解决纠纷的,几秒钟的工夫就可以杀死一个人了。然而今天,他的老板下的令,那该死的家伙又是半个印第安的混血儿;所以,没有人在乎他选择的是什么武器。
由于卡伦先生要求他慢慢的折磨那混血儿,因此,他用的是细鞭,鞭子虽细,他仍然可以把那家伙折腾个一、两个小时才把他打死。
卡伦先生要不是气疯了,他也许一个子弹就把他打死了。但是,卡伦先生要他受苦、要他尖叫、要他哀号至死,而朗赛似乎也打算贯彻卡伦先生的命令。现在,朗赛只是在他背上噼里啪啦的,这边刮一点,那边刮一点,然而他尚未承受真正的致命伤。
朗赛见那印第安小子连叫都不叫一声,于是,他手劲一强开始用力的抽打。他不急着打死他,他要的是那种哀号求饶的效果,他相信这也是卡伦先生的希望。他要是有个女儿也被这种臭混血儿给追上了,那么,他也会报复的。
珍妮·卡伦也站在她父亲旁边观看,由她脸上的表情看来——她与她父亲一样都是被这混血儿蒙骗了。
真是太可惜了,珍妮是个美丽的女孩,经过这次的风波之后,还有谁会要她!不过,又有谁晓得桑玛士夫妇的好友竟然是个混血儿!他穿得像白人,说话也像白人,他的头发剪得甚至比白人短,他腰际的武器也是枪。所以,根本看不出他是个半印第安人。
要不是昨天有人发现了他的真实身分,卡伦先生也许一辈子也不晓得他女儿的情人竟然是个印第安分子。
这个臭印第安自称为考特·桑德,跟珍妮已经交往了三个月了,而卡伦先生在一开始只知道考特与他前任的东家桑玛士夫妇是好朋友。直到昨天他才晓得,原来桑玛士夫妇早在三年前就知道考特是个印第安混血儿了。
还好,昨天一个被桑玛士家开除的工人到卡伦牧场来工作,因此,才揭开考特的假白人身分。
他仍然站着,坚持的不让自己跪下,他的姿势——那么挺、那么傲。现在,朗赛总算明白了,要使这印第安分子崩溃,他势必得更仔细、更残酷。
朗赛发狠的第一鞭打在考特背上,像一道鲜红的烙印。但是,考特仍然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只要珍妮站在他前方看着他,他就得维持这个骄傲的姿态与表情。他直盯着她,她的眼睛跟他的一样,是蓝色的,就像佳丝最爱的那一对深蓝色耳环。
佳丝?天!这件事教她知道了非气疯不可,她一直担任保护着他的角色,自从三年前,他在她家门口出现之后,她就慢慢的把他变成一个白人。她真的以为这三年的工夫可以消除他身上的印第安血液。
一想起佳丝……哦!他真不敢想象当她见了他残破的尸首之后的情景。
珍妮——他得专心的看着她。
该死的!这恶毒的鞭子打了几下了?六下?七下?
珍妮,美丽金发的珍妮,就像诱人的甜浆。她是在去年来到怀俄明的,那个时候印第安战争已经结束了。而他则是在三年前——战争未起之前——就被他母亲送走了。两个月之后,他那夏安族的母亲、妹妹、弟弟统统被前去淘金的白人杀死了。接着,战争爆发了,印第安各部落一一被歼灭,接着所谓的印第安保留区成立了——是保留?或剥削?
二十五下了吗?或是三十下了?他何必计算呢?
在他开始拜访珍妮之前,他就看过朗赛的鞭法,这个人以他的残酷为荣。虽然,朗赛站在他后面打他,不过,他可以想象得到朗赛的神情。印第安人并不野蛮,朗赛才是一个野蛮的疯子。
五十五?六十?他的背大概已无完肤了吧?血滴入他的靴子里,朗赛的鞭子像火一般燃烧着他的背。
珍妮还想看多久?她的表情与她父亲的一样——冷酷无情。他想娶的竟是这种女人吗?他还想送她一座牧场?
他一见到珍妮就想拥有她,为此,佳丝还取笑他,但是,她也鼓励他去追求珍妮。
当他们第一次碰面时,他就发现,原来珍妮对他也有意思。因此,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珍妮就奉献了她的贞洁。那一天晚上,他对她求婚,接着,便是一串串甜蜜的计画,他们决定时机一到就告诉她父亲。
他早就想把自己真实的身分告诉珍妮了,他本名是“白色闪电”——一个印第安的名字,考特是佳丝为他找的名字。问题是,珍妮根本不会相信的,她一定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这三年,佳丝彻底的改变了他,连他都要自认为白人了。
然而,事至如今,他在珍妮眼中再也不是一个白人了。从私刑一开始,她就站在她父亲那一边,她的眼里无泪,她的心里没有一丝的感情。她忘了她是如何渴望他的爱抚,她忘了每当他们独处之时,她是如何求他拥抱她、爱她的。现在,在她眼中,他只是一个该死的印第安人,因为他偷取了一个白色女人的感情。
他的脚开始发软了,他的意志也渐渐模糊了,背上的火一路烧到他脑子里。他不晓得他自己仍然站着,也不晓得他是如何控制自己的表情的。他眼一合,头往后仰。
华特·卡伦做了停止的手势。“你还活着吗?孩子?”若非颜面之故,也许,他会私下枪决考特。
考特没回答他。他的心在嘶吼,痛楚得就要吼出口;然而,他紧咬牙关,他的自尊不允许他扯着嗓门大叫。
“泼他一桶水吧?”有人这么建议。
此时,考特张开了眼,也忍着千辛万苦的把视线往正前方挪。再来一桶水,那么他真的会崩溃。
“要不是我亲眼看到,我还真不敢相信。”他旁边有人这么说。
长鞭咻咻的声音再起,除了行刑与受刑的这两个人,大伙儿的焦点全转至考特的身上。
“我还是不相信,”考特背后有人说。“他根本不可能送站得住脚的。”
“你以为他是谁?他只是半个人而已,现在站着的是另外那一半。”
朗赛不理会那些人的话,现在,他是全力的在运用他的鞭子。他也不相信,他还没把这臭印第安打垮。他的怒火使他的力道更强了。他不可以这样子,他不可以一声不吭的死了!
朗赛气疯了,因此,他没注意到马蹄答答的响声。但,其它的人都听见了,大伙儿回头一看。是杰斯与佳丝领着的二十名的工人来了。
也许,朗赛以为这不过是另一群卡伦牧场的人,所以,他仍执着的扬起他的鞭子。此时,佳丝·桑玛士的枪开火了。
那颗子弹原来是打算命中朗赛的大脑的,很可惜,就在那最后一秒,杰斯推了他太太的手一把,因此,子弹自朗赛头顶上方滑过。
这枪声像信号弹一样,随行的二十几个手下立刻都掏出枪来,使得卡伦牧场的人屏气凝神的不敢稍有行动。
华特·卡伦开始心生懊悔了,他并不惋惜把考特弄死了,只是,他不该如此公然的做。
朗赛惊煌的看着子弹划过的轨迹,他的鞭法再高明也敌不过二十多把枪。因此,他缓缓的将鞭子垂下,沾满血的长鞭贴在他裤管上活像条红蛇。
“你这混蛋!”佳丝叫着,不过她的对象却是她丈夫。“你为什么阻止我?为什么?”
不待他回答,她跳下马背,直往前冲,没有任何人敢挡住她的路。二十五岁的她不曾如此的愤怒,要不是杰斯阻止了她,她真会杀光卡伦牧场的人。
然而,当她一走近考特,他背上的惨状令她忘了什么是愤怒,令她不止的呕吐。
杰斯跟上来拍着她的背,他无助的看着考特的伤势;佳丝爱考特犹如亲手足一般,只是,他们似乎来迟了一步。即使朗赛没打死考特,考特恐怕也会因失血过多而亡。
“不!”佳丝又看着考特,她哭叫着:“哦!天!哦!老天!想想办法,杰斯!”
“我已经让一个人去找医生了。”
“来不及了,你现在就得想个办法。止住血——哦!老天!为什么不快点割断他手上的绳子呢!”
她走到考特前面,从他的正面看起来还好,虽很苍白,但还是有微弱的气息。她不敢碰他,她很想抱住他,但是,她不敢。任何轻微的动作,都将使他痛楚难当;任何的移动,都将使他崩溃。
“哦!天啊!白色闪电,他们怎么可以如此对你?”
考特听见了她哽咽的呢喃,他知道她就站在他前面,然而他不能张开眼。如果,他看到了她痛苦的表情,那么他的自制力将在瞬间失控。他很担心她会碰他的身体,然而,他又需要她的温柔、她的鼓舞。
“别……哭……”
“不,不,我不哭。”泪水沉默的滑落,她却保证的说。“但,你不要说话。好不好?我会处理一切的,我会为你杀了卡伦。”
她不是开玩笑吧?
“别……杀……任何人。”
“嘘,好,好,你怎么说都成,只要别说话就行了。”接着,她吼道:“该死的!杰斯,你快把那些绳子割断!我们得快点止血才行。”
绳子一断,考特的手仍然僵持着水平的姿势。现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杰斯,他很温柔的在说话。
“佳丝,亲爱的,鞭子打着他的时候是一再的与地面接触。为了避免考特因感染而丧命,我们得先清洗他的背。”
令人窒息的死寂之后,她才悄悄的说。“动手吧!杰斯。”
“天!佳丝——”
“你得动手。”她坚持。
这三个人太了解对方了,杰斯懂她的意思,考特也懂;她谈的“动手”不是指清洗伤口或是搬动考特。
考特终于松了一口气,她终于想到好方法了。
“我们得先搬一张床垫来,同时,得叫几个人扶着他,以免他跌倒了。”
佳丝开始下命令,然而,当她的手下要进屋去搬张床垫时,华特·卡伦挡住门口。
“你们不可以把我的床垫搬去给那个肮脏的……”
他没能说下去,因为冒着火的佳丝正一步一步的逼近他。她迅速的掏走她手下的枪,这一下可好,杰斯没办法再阻止她了。
“卡伦先生,你有没有挨过子弹?”她以枪口一挥,示意她的人进去搬床垫出来。“人的身上有些部位挨了子弹是不会流什么血的,不过,会教你痛得受不了。比如说,一个脚趾头,或是手指……或是男人特有的那个地方。你想,得用几颗子弹才能弄断一寸长的肉呢?三颗吧?也许不用这么多?你看,这种方法是不是比你的私刑野蛮?”
“你疯了。”华特惶恐的低语。
华特的手按在腰际的枪枝上,佳丝没阻止他,她只是瞪着他的手,希望他能掏出枪来。他看出她的“希望”,因此,他乖乖的把手放下了。
“懦夫。”她嗤鼻道,“华特,你给我把东西收拾收拾,在天黑之前滚蛋——你和你的人统统给我滚!你敢留下来的话,我会教你吃不了兜着走,一辈子寝会难安的。在这个区域里,你是躲不过我的手掌心的。”
他没想到有这么严重,“你不能——”
“你看我能不能!”
他求饶的看着她的丈夫。“桑玛士先生,你能不能控制你的太太?”
“我已经帮过你了,你这狗狼养的。”杰斯对他叫道。“你刚才差点就被她轰掉头了,你知不知道。不过,你完全是活该!还好,你的一个手下是我领班的酒伴,他把你的计画告诉我们。也还好,我们及时赶到。不过,你甭想混了。你这种行为是野蛮无耻的,只有动物才会这么做。”
“我有权这么做。”华特抗议。“他污辱了我的女儿。”
“是你那个没心没肺的婊子女儿勾引他的。”佳丝站到一旁,让她的人把床垫抬出门。“现在,我只想告诉你一句话,如果他死了,你也活不成的,华特。你在滚出这区域时,最好一路上为他祈祷。”
“我会把你的话转告警长的。”
“哦!你尽管去吧!我反正是不会放过你的。去告我,到时候我也会用法律来治你的。我发誓,我绝对不放过你。”
“狗屎!”华特在她背后嚷嚷着。“他只不过是一个臭混血儿!”
佳丝再度回过头,她眼底冒着火。“你这天杀的杂种!畜生!你差点杀死的这个人是我的兄弟!你敢再吭一声,我就射穿你的脑门。”
她狠狠的瞪了他一阵子,才转身走到考特面前。她与考特深深的凝视着。
“你……知道了?”
“后来才知道的。你一直都知道?”
“我……离开的时候才知道。”
她捂住他的唇,示意他别说了。“没想到她会告诉你。我一直很怀疑自己与你的亲切感,而对你其它的兄弟姊妹就没有。后来,我直接去问你母亲,她不愿意承认。其实,为我父亲生下私生子的也不只是她女儿一人。然而,她的沉默不就是默认吗?”
“佳丝,你不觉得你们该挑个适当的时机再谈吗?”杰斯问。
她点点头,摸摸考特的脸颊。此时,考特背后的两个人走上前扶住他,而杰斯也站到他面前。考特又合上眼了。
“抱歉了,朋友。”
“别拍马屁了,杰斯。”佳丝正经的白了她丈夫一眼。“这差劲的一天,只有用这种方法来结束了,他会感激你的。快动手吧!”
杰斯动手了,他握紧拳头,肩膀先往后一缩,接着,一记结结实实的拳就往考特的下巴飞了过去。
※※※
柴斯夏,英格兰,公元一八七八年
温妮莎·布利登搁下她手中的刺绣,看着又绕了屋子一圈的公爵夫人。她怀疑这女孩子晓不晓得自己把那上好的东方地毯走出一道轨迹来了。
谁也没料到,公爵夫人竟然如此关心楼上那一幕小小的悲剧。她是上个月才接受陪伴这十九岁的公爵夫人的工作;当时,她绝对没想到公爵夫人会如此富有感情。通常,年轻女郎会嫁给老公爵都是为了头衔与财富。而若瑟琳·芙蓝明挑上的又是最有利的——爱德华·芙蓝明,第六任的伊登公爵,已年逾半百,在去年他们给婚之后,他也已喝酒成癖了。
然而,过了不久,温妮莎就发现这位年轻的伊登公爵夫人完全不是那种追逐名利的女人。一开始,她的确是迫于无奈才答应公爵的求婚。她的父亲是个很有名气的马场主人,只可惜,他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于是,他死了,而且把家产也输光了。而爱德华·芙蓝明的求婚,正好拯救了身无分文的若瑟琳。
温妮莎是个在伦敦待了太久的人,她的周围净是一些争名逐利的冷血分子。然而,若瑟琳根本是个天真的姑娘,要她冷血一点那是不可能的,她太信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教人吃惊的一点是,她真的爱着楼上那垂死的人。
而公爵聘请温妮莎来,正是为了这生死的一刻。他在这一、两个月就做好各项措施,卖光了一些额外的产业,把钱汇到国外去,然后他又购买各种旅行所需的装备。若瑟琳唯一得做的事,就只有离开而已。
爱德华·芙蓝明会如此安排,完全是为了避免若瑟琳被他的法定继承人压迫之故。他希望若瑟琳能拥有他全部的财富,享受她的人生,他不愿意把自己的金钱白白送给他那贪心的继承人马里司·芙蓝明。
因此,在新任的伊登公爵就位之前,若瑟琳就得离开,否则,她将难逃马里司日后的掌握。
然而,若瑟琳一开始就反对她丈夫的计画,她像个小孩子畏怯着未知的事与物;而且,她根本不认为自己在马里司的掌握之下将是如何的危险。不过,温妮莎能了解这种危险。
“夫人?”管家在走道上出现。
管家又叫了一声“夫人”,她才梦游般的清醒。在管家身旁的是大夫,大夫脸上的表情使人一目了然——公爵是熬不过了。
“还有多久?”若瑟琳低声的问。
“就在今天晚上了,夫人。”老大夫回答,“我很抱歉。我们早知道这是时间的问题,他早晚……”
“我现在可以见他吗?”
“当然,他要见你。”
若瑟琳点点头。这一年来,她学自她丈夫的是一种自信的态度与坚持一种高贵的平衡。她不能哭,不能在下人面前哭,不过,当他们独处的时候……
※※※
他才五十五岁而已。那头棕色头发也才在四年前变得有些灰白;四年前,若瑟琳第一次在她父亲的马场见到他。之后,他们就成了忘年之交了。
她父亲一过世,爱德华立刻为她而去,他提出一项她所无法拒绝的建议。当时,大夫已经告诉他,他的生命只剩下几个月了。他想娶她并非基于生理上的需求,他只是想拥有一个伴侣,一个朋友,一个能在他离开人间时为他流几滴眼泪的人。他是有一些朋友,然而都只是泛泛之交。
他喜欢对她说,她给了他多活一阵子的理由。若瑟琳也很感激他所赐予她的,他像个父亲、像个兄长、像个朋友、英雄,他几乎成了她生命中的一切,然而,他无法成为她的爱人。
爱德华在很久之前就失去性能力了。然而,身为一个十八岁的纯洁新娘,她对他并无遗憾,她甚至不觉得她在某方面有所缺憾。她就是那么单纯的爱他。
结婚之后,她享受到他全心的关爱与呵护;他使她拥有截然不同的生活,那是华丽的、奢侈的。现在,她又将面临一种新的生活旅程,而他竟无法再领着地前行了。
天!她该如何面对失去他的日子呢?
她轻声的步入他的卧房,他就躺在那大床之中悄悄的等着她接近。
他的眼神已黯淡,生命力似乎已经消失殆尽;那原本还算健康的脸色现已苍白,苍白得教人心疼。
“别这么悲伤,亲爱的。”
连他的声音都不再相同了。天!她如何能保持平衡的与他诀别呢?
她握起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然后,她温柔的吻了他的手。他虚弱的泛出一丝微笑。
“我没办法,”她低声的说。“我很悲伤,爱德华,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你一直都太真实、太无法伪装自己了,这是令我爱慕你的美德之一。”他原想微笑,只可惜,他力不从心。
“你很痛吗?”她犹豫的问。
“习惯了。”
“大夫没给你止——”
“等一下,亲爱的,我想在道别的时候,保持清醒。”
“哦!天!”
“嘿!别这样。”他试着严肃一点,然而,他对她总是严肃不起来的。“若瑟琳,你别哭,我是无法忍受你流泪的。”
她背过头去把泪擦掉,只是,她一回头,泪水又情不自禁的滴落。“我很抱歉,但,爱德华,我太难受了。我本来不应该爱上你的,不该爱得如此之深。”她坦白的说。
在几天前,她这种坦白会教他大笑的。“我知道。”
“那时候,你说只剩两个月,我以为我以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不可能爱上你的。我想使你在最后这一段时间快乐,但,你为我做得更多。我没想到,愈接近……愈接近就愈痛苦。”她苦涩的微笑。“在一开始的两个月之后,我就陷得太深了。哦!爱德华,你不能再给我们一点时间吗?你让大夫惊讶过的,不是吗?你不能再给大夫一次意外吗?”
他也不想放弃这种生活,他不想放弃这迟来的幸福。然而,他不能愚弄她,他不能以谎言安慰她。他原可以其它的方式来帮助她,而他却自私的选择娶她这个方式。事实已造成,他也一点都不后悔,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都是他最值得珍惜的时光。只可惜,在这生离死别的一刻,她仍不免如此伤痛。他原先也没料到,与她分离竟是如此的痛苦。
他捏捏她的手,无言的暗示她面对现实。他叹息地合着眼,随即又张开眼看她。看着她,他心里就感到无比的快乐,现在,他就需要看着地。
她的美太不平凡了,如果他这么对她说,她一定会哈哈大笑的;的确,她的外表是一点也不时髦。她的头发红得像火一般,她的眼睛淡淡的绿又变幻莫测。她就是那种眼睛会说话的女人,高兴也好,不高兴也好,她的眼睛永远透露她心中的真意。她的肌肤像象牙般光滑晶莹。
她的脸,一张小小的鹅蛋脸,弯弯的眉,小小挺挺的鼻梁,温柔美丽的嘴唇。还有,那顽强的下巴。爱德华只领教过她一次的顽固,那就是她拒绝离开英格兰,不过她最后还是同意了。
至于她的身材,稍嫌瘦长了些。其实,她是一名活泼的女孩,这一个月来,为了他的健康都把她烦瘦了。
在他眼里,她是一位最可爱、最迷人的女子。
“我有没有说过,你同意嫁给我使我十分感激?”
“至少说过一百次了。”
他又捏捏她的手。
“你和伯爵夫人都收拾好了吗?”
“爱德华,我不觉得——”
“我们得谈这件事,亲爱的。你们必须立刻离开,即使在半夜也得走。”
“那是不对的。”
他了解她的心意。“葬礼是十分恼人的事,若瑟琳。只有你的安全才能使我放心。你得答应我?”
她无奈的点点头。他说得太实际了,实际得令她不敢想象。
“我已经把一份遗嘱的副本寄给马里司了。”他看着她,解释。“我希望他在获悉你已出国之后,他会满足于他法定的继承物而不干扰你。伊登公爵的法定继承品与爵位足以养活他那一大家子了。”
她不需要留下来等候宣读遗嘱,因为,除了法定由马里司继承的东西之外,爱德华把其它的资产都变成她名下的资产了。
“如果,你把一切都给他就——”
“甭想!我宁可把它们全捐给慈善机构。若瑟琳,我要你拥有我的一切,所有的一切,这就是我娶你的理由之一。我要确知你一辈子丰衣足食。我要你安安全全的活下去,我为你挑的那些卫士都是精英。一旦你离开英格兰,马里司就无法以法庭打击你了。等你年龄一到,或是再婚——”
“现在别说『再婚』,爱德华……别说。”她哽咽的说。
“我很抱歉,我亲爱的,但你是这么年轻,总有一天你将会——”
“爱德华,别说!”
“好吧。但是,你知道的,我希望你幸福。”
他不该说这么多话的,现在,他累了,他累得不想张着眼。然而,他还有好多好多话想对她说。
“这人生等着你……去享受。”
“我会的,爱德华,我答应你。就像你所计画的,我会去探险,会到处走走,到处看看,做尽任何我想做的事。”现在,她说话的速度愈来愈快了,因为,他似乎就要由她眼前消失了。她握紧他的手,要他看着她。“我会去骑骆驼、骑大象,到非洲猎狮,到埃及爬金字塔。”
“别忘了……你的马场。”
“我不会忘的。我会培育出最好的种马……爱德华?”
他的眼已合上,他的手失去了力量。
“爱德华?”
“我爱……你……若瑟琳。”
“爱德华!”
※※※
亚利桑那区,公元一八八一年
这山路窄得马车都快翻了。十月的上午,太阳热得教人消受不了。不过,墨西哥更热,还好,他们昨天晚上就离开墨西哥国界了。不幸的是,他们的向导也在昨天晚上溜了,所以,他们现在才在这狭窄的山路上进退两难——迷路了。
还好,他们反正不急着上哪儿去。
最近,若瑟琳都不晓得该上哪里去探险了,所以,她常常以掷铜板来决定下一站该上哪儿。接下来的旅途,她想还是看看荒凉的西部地带吧!她尤其想到肯塔基去看几个养马场,看他们有没有马能配得上她的爱马乔治。乔治也着实陪她玩遍了各地。
还有一个陪她玩遍全球各地的人就是那叫作“长鼻子”的家伙,他已跟踪他们三年了。他们从没见过他,也不晓得他的真实姓名;不过,他们一到一个新地点不久,长鼻子便能雇用一些当地的人伺机行动。
他们只有在海上,在她的私人船上才是真正的安全。一旦上了陆地,她便只好不断的更换旅馆,不断的用假名。
“哦!亲爱的,又在胡思乱想了。”温妮莎看着愁眉不展的若瑟琳。“热得很,是不是?”
若瑟琳猛摇扇子。“一个地方比一个地方热,墨西哥最可怕了。”
“那倒是真的。”
温妮莎看着窗外,她与若瑟琳是个奇特的组合;她是个三十五岁,身材惹火的美女,而若瑟琳则仍然是个瘦长的排骨美人;她们两人站在一起,一个修长一个丰满。然而,这三年的时间使她们成为一对最推心置腹的知己。
温妮莎不只是若瑟琳的好友,更是帮她出主意、帮她打点一切的人。温妮莎从来不抱怨她们这种旅行的人生,相反的,她也爱这种无法安定的生活。
除了温妮莎,若瑟琳尚有两名忠心的女仆,五名手下与十二名卫士。
“你该不是在烦恼这山间小路吧?”不久,温妮莎又问她。
“这路太窄了,不过,我倒不担心,我想这山路很快就会变宽了。”
“那么你在烦什么呢?”温妮莎问。“不是在想纽约遇到的那个家伙吧?你不是已经决定了,除非你先摆脱了处女之身,否则你是不会嫁给他的?”
若瑟琳对于这个话题已见怪不怪了。
“没错。”若瑟琳口答。“查尔斯认得爱德华,他们以前见过面了。我不愿意让查尔斯发现爱德华的隐疾,更不愿使爱德华生前的名誉受损。如果我就这样嫁给查尔斯,他就会发现爱德华的毛病——除非,查尔斯也是个性无能。但,他这么年轻,那是不可能的。”
“又那么猴急。你说过,他把你逼到屋角,差一点——”
“是的,所以,我们可以确定他对夫妇间的那件事是没问题的。”
现在,若瑟琳脸红了。那一天晚上,要不是温妮莎及时来找她,恐怕她就逃不了查尔斯的怀抱了。然后,查尔斯岂不是就会发现伊登公爵的遗孀竟然是个处女!?
“如果你在摩洛哥放轻松一点,”温妮莎又说。“你就可以和那个穷追着你的小子谈谈恋爱了,他不认识爱德华,不晓得你是个寡妇,连英文都不会说。亲爱的,你只要找到一个爱人,所有的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
“温妮莎,那个时候,我还在服丧期间,你别忘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你难道以为我是等伯爵过世满一年之后才有情人的?老天!不是的。女人的需求和男人是一样强烈的。”
“我可不晓得。”
温妮莎咧嘴一笑。“嗯!你现在是不晓得——不过,你以后会明白的。莫非,你又在穷紧张了?”
“才不!”若瑟琳说。“是解决这麻烦的时候了。光是了解那种过程是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的。只是,我也不能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就做了。”
“当然不行。第一次的对象总是得找个教人神魂颠倒的,平平凡凡的可不行!”
“我一直在找。”
“我晓得,亲爱的。只是墨西哥那些黑黝黝的男人不合你的口味。如果你早一点下定决心就好了,那么查尔斯不就不会白白的丢了,多可惜的一个结婚对象。”
“但,我又不一定得再婚。”
“我警告过你了,这种事是会自然发生的,恋爱都是无意中造成的。”
“我还是不想结婚。结婚之后,我就失去了今天这么自由自在的日子了。”
“找对了人,你就不会在乎这点了。”
她们已经讨论了很久,若瑟琳的未来是可能再婚的,为了维护爱德华的名誉,她只有在婚前先除去她那处子之身的证据。毕竟,寡妇与处女是毫不相干的两码子事。温妮莎说过,医师也可以帮她解决这种麻烦。只是,她宁可找个情人。
然而,找个情人又何尝容易。她是个毫无经验的女人,又有长鼻子到处在找她麻烦,她根本无法在某地久留。因此,她根本无法与任何男人建立“关系”。
“我并不想念查尔斯,事实上,我很少想到他这个人的。你看,我是不是压根儿没爱上他呢?”
“亲爱的,你的确认识他不久。有人说,爱情是可以一见钟情的,不过我自己就没这种经验。大部分的爱情都是需要时间培养的。可惜,你和查尔斯才相处了三个星期。但是,这些年来,我发现你对环境比对男人有兴趣多了。现在……告诉我,你为什么担心我们那个老朋友——长鼻子?你不会认为他又跟上我们了吧?”
若瑟琳不禁一笑,温妮莎凭什么以为她的脑子里只想着查尔斯与长鼻子这两个人。
“不,我不觉得他这么快就发现我们南下的行综,也许,他以为我们回欧洲了呢。”
“本来,我们也不晓得他跟踪我们到纽约了。我担心我们这儿有他的奸细。”
若瑟琳张着大眼,她信任她所有的手下。“不!我不相信!”
“我指的不是你的卫士,亲爱的。不过我们那艘船若瑟号上的水手就很难说了。由新奥尔良到纽约的这次航行,船上多了六名水手,我们由纽约到墨西哥又多了十名水手,加上到处有电报。长鼻子想发现我们的行踪该是不难的。”
这么说,在加利福尼亚等着他们的若瑟号也许早被埋伏了?
“那么,我决定了一件事。”若瑟琳说:“我们不去加利福尼亚了。”
温妮莎扬起眉。“亲爱的,我只是猜测而已。”
“我知道。但如果你的猜测是正确的,我们就不上船,直接在内陆玩一玩,然后突然上船出海。还好,长鼻子没有一艘私人的船可以跟我比。我真是受不了他,以前他只是想把我绑回英格兰交给马里司。当我二十一岁之后,他就开始想把我杀死了。也许,是我面对挑战的时候了。”
“我能问你,这是什么意思吗?”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我会想出一个方法的。”若瑟琳说。
※※※
“我不喜欢杀女人,迪瓦。”
“干你啥事?又不是你能决定的,克莱德。再说,你仔细、耐心的瞧瞧,她和他一样,是个『外国人』。他们说的话和我们口音不同,行动也不一样,连穿著也不同。他说她也是英国来的。所以,你何必在乎她?”
克莱德看了那“外国人”一会儿。修长、苗条,穿著很像东部的那些公子哥儿,也许,那是英国的穿法。这个人比他大了十来岁,穿著考究,而且很干净。老天!为什么有这么干净的男人?
“但是……”克莱德才开口便教他哥哥白了一眼。
“嘿!他不是把咱们全弄出墨西哥了吗?克莱德,我们欠他一份人情;再说,我也很愿意跟随那么一个能够发号施令的人。你看看,其它的弟兄也没一个反对的,不是吗?天老爷!这不过是一份工作而已!”
当迪瓦以这种声调说话时,他弟弟便不敢再反对了。
他们这一票弟兄也干过不少坏事,抢马车、抢银行,打架闹事更是家常便饭。但,杀死一个弱女子?太没格调了吧?不过,那英国佬在他们穷途末路时,帮助他们逃离墨西哥边界。他实在不该抱怨的,迪瓦的决定也通常是正确的。再说,他们四兄弟只有他克莱德一人想放弃也不行。
克莱德是负责在马车经过时推落那巨石的,他一想到把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压死,胃里就一阵翻腾。还好,他只负责推石头,事后,另外两个人会去检查她是否真死了,当然,没死的话就由那另外两个弟兄把她给弄死。
那可怜的女人大概快到达这山区了。
伊利特·史第尔掏出他的怀表一看,快中午了,公爵夫人的马车还没到达。不过,她老是迟到。
这狭窄的山路只有一条,他也不怕她不来就是了。这一次,看她有什么办法逃出他的手掌心。
伊利特在这一行可说是个专家,所以伊登公爵马里司大人才聘请他。想接近公爵夫人并不容易,因为她的卫士总是在她附近。有一次,他的的确确逮到她了,只可惜在同一天,她又被她的人救了回去,还害他死了四名手下。
不过,她的好日子已过了;现在,伊登公爵不再要她的人了,他只要她的命。他不能教那红发女人一再的毁了他这“专家”的头衔,他杀了这臭婊子不但能挽救他的声望,同时也可让伊登公爵继承她所有的遗产,因为她没有其它的亲戚了。
这一次,他是十分的有自信,这两年来他从来没有这么的有自信过。杀人比起绑架人是要简单多了。等一下,马车一到,那叫克莱德的人就把巨石一推——压死地。万一,马车滚落山腰而她人未死,那么,他的第二步棋——那埋伏在山腰的两名小子也不会放过她的。只要那两个小鬼能在她手下赶到之前杀死她,那么他可就大功告成了。
终于,马车的响声遥遥的传来了。
“你看到几个骑士?”伊利特问一个墨西哥人。
“六个。先生。”
伊利特点点头,六个在前、六个在后护着马车。
“回到你的位置上准备。”伊利特对那人说。“等我的信号。”
迪瓦笑道。“她是死定了,对不对?”
“没错。”伊利特冷冷的回答。
快了……快了,他的任务就要完成了。走在最前面的是派克·葛拉汉爵士,是卫士的领队队长。他对她的手下了如指掌,他们这一队人马,他全见过,也喝过酒聊过天。然而,他们完全不知道他就是他们所谓的“长鼻子”。
“我要你们在马车夫煞车之前把他打死。”伊利特重复这个命令。“他会在枪响之后立刻煞车的,到时候就不好处理了。把车夫打死,马会继续往前跑,那么这巨石才有作用。”
“没问题!”迪瓦已经看清那高大的车夫了。“那么大的一个目标,你放心吧!”
这车夫善用小刀,在纽约,他一名手下就是被车夫的刀射死的。
快了,再一分钟,再……
“发出信号。”伊利特命令。
迪瓦以小镜子对着太阳发出信号,于是枪声响了。葛拉汉爵士派了两个手下回头去察看,有人叫着问——发生什么事了?
车夫站起身来往后看个究竟,而卫士则集中到马车前方去守卫。当车夫想煞车时,迪瓦开了一枪,于是车夫掉下车去了。
只见马匹一声声嘶叫,就要往前冲了。
“推!”伊利特叫道。
巨石一落,只见尘埃满天,没压着马车,不过却把马车挤落山腰了。
伊利特不满的下令进行他的第二步棋。“现在,你们给我下去找,马车也许没垮,但是别忘了,马车里的人一个也甭留。不留活口。”
※※※
“温妮莎?温妮莎,你没事吧?”
“等一下再问,现在,我真的说不出来。”
若瑟琳躺在地板上,正确的说应该是车门上。在一阵天旋地转之后,这马车才停了下来,而若瑟琳刚好就躺在车门上。温妮莎则缩在她原来在门边的座位上。
她们俩几乎同时坐了起来,温妮莎呻吟了一声。
“我看,我们这一回可能要添几处淤血了。”
“淤血而已吗?”温妮莎的声音都变调了。“我看好象——”
“你受伤了。”若瑟琳看着温妮莎捂着头。
“我看,好象只是撞了一个包而已。”
“你靠着椅面坐好会比较舒服,软软的垫子比这硬硬的木头好多了。”
若瑟琳帮着温妮莎坐好之后,才勉强的站起来。她们两个人都很惨,衣衫不整、发型也乱了。若瑟琳把发夹稍微的整理了一下,要不是温妮莎给撞了头,这事情还真好玩哩!
“温妮莎,你认为我们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想,长鼻子又在施展他的伎俩了。”
“是吗?”若瑟琳忧虑的咬着唇。“但,他怎么会跑到我们前头的?再说,他又怎么知道我们会往这条路走呢?”
温妮莎合着眼回答。“亲爱的,我们经过墨西哥时又没赶路,他有很多的时间可以超越我们。至于,他是如何得知我们的方向,我认为这与我们那突然失踪的向导有关。很方便,不是吗?把我们带到陷阱的入口,然后就消失了。”
“哦!那个叛徒!”
“很可能他本来就是长鼻子的人。别忘了,是他自己来找我们的。再说,在我们被推落那个时候,我听到一声『推』,是英国腔。我们怎么会被推落的?”
“我也不晓得。换一种说法,我们的车夫发生什么意外了?”
温妮莎叹了一口气。“我看大事不妙了,在马车失控的时候就没听到他的叫声,那枪声又那么近——”
“别胡思乱想了!”若瑟琳嚷道。“也许,他只是一时掉下马车而已。”
“也许吧?”温妮莎说。“但是,我看我们的马也跑掉了。”
“我们会把它们找回来的,”她信心十足的说。“很快就找回来。同时……”
温妮莎张开眼睛看着公爵夫人。“你想干什么?”
若瑟琳跳着脚,头仍然没办法碰到马车那另一扇门。
“我在想办法离开这马车,但,即使我可以打开这头顶上的门——”
“别麻烦了,若瑟琳。我们的人很快就会来找——”
她没说完,因为一阵马蹄声使她们竖起耳朵,专心的听。温妮莎接着又说:“你看吧?很快的,他们来了。”
终于,在她们附近有匹马停了下来,很可能是队长葛拉汉男爵,每一次都是他及时的救了公爵夫人。
她们的英雄爬上马车,不久,她们头顶上那扇门就被打开了。
阳光自那车门倾泻而下,使若瑟琳一时张不开眼。当她能抬头看个究竟时,她也只能看到一个男人的轮廓,却看不出这人是谁。
“派克?”
“我不是,夫人。”一个十分低沉、懒散的嗓子。
若瑟琳一惊,便四下一看,她那把短枪这会儿不晓得收到什么鬼地方去了。
那男人终于又不耐烦的说了。“你们到底要不要出来?”
“我不知道。”若瑟琳老实的说。
她仔细的又看了他一下子。
如果,他是来杀她的人,她怎么办?他想拉她们出去,很可能只是为了想杀死她们。也许,他不是为要杀她们而来的;也许,他要把她们活生生的交给长鼻子?他不可能只是一个“恰好”路过的人吧?
“先生,也许,”温妮莎在沉默之中开口。“你先告诉我们,你是谁——你在这附近干什么比较好。”
“我看到你们的马队往河那边冲,我猜想那一定是马车的马队,所以就过来看看。”
“你只是过来看看?你和那个——那个英国人没有关系?”
“我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天!你们哪来这么多的问题?你们是出来,还是不出来?如果,你们不想借重我这脏手——”他的不耐烦变得有点苦涩。“把你们拉出来,我也可以了解。但是,在目前这种状况之下,我看没有别的方法了。除非,你们想等第二个路过的人。”
“哪里的话,”若瑟琳松了一口气,看来他并无恶意。“一点点脏是可以洗掉的。”她会错意了。
她的回答令他暗吃了一惊,继而一想,他才了解她在车子里根本看不清他的长相。等她看清楚了,他想,她的口气就没这么好了,更别指望她道谢了。
若瑟琳握住他的手,然后,她就被拉上去了。她坐在车门之上,哈哈大笑,没想到她一提就给人提上去了。她低头又看了车子里的温妮莎一眼,她还坐在里头。
“温妮莎,你不上来吗?很轻松的,马上就被拉上来了。”
“我留在这里好了,亲爱的,我宁可等马车扶正了才出去,到时候,也许我的头就不疼了。”
“好吧!”若瑟琳同意她。“葛拉汉爵士应该就快来了。”
她左看看、右看看,看不到救她出来的人。原来,他就站在她背后。她想站起来,于是,她边说边回头:“她不想被拉出来。知道吗?她撞到头了,所以,她觉得……不太……”
她忘了该说什么话了。若瑟琳就像见了埃及的金字塔一般,被震惊得哑口无言。所不同的是,金字塔以壮观的外表震撼了她,而这男人是以一种野性的魅力震撼了她。
她的体内似乎涌起了一股野性的感觉,更产生了一些很奇特的效果;她的心跳加速、她的胄缩成一团,她有种惶恐的感觉。
他退了一步,莫名的退了一步,却因而使她看得更清楚。他是个——哇!十分高大的男人,又英俊得太过分了。他是个黝黑的陌生人,头发又黑又直,长长的技在他宽阔的肩膀上。他的脸像老鹰,笔直的鼻梁、锐利的眼深深的盯着人看,浓密的眉、性感的嘴,外加一个十分顽固的下巴。
他身穿一件有穗边的兽皮背心,脚上穿的是高高的靴子,它几乎到他膝盖的高度。他的腰际也佩着枪,宽宽的帽檐半遮着他的眼,使她看不清他眼睛的颜色。
他穿著一件深蓝色的长裤,紧紧的裹住他的腿;这倒不稀奇,稀奇的是他在背心里头并没穿衬衫,正确的说法是没穿衣服。很奇怪,他是光着上身穿背心的,所以,她隐约的可以看到他的胸膛。美国人真是很奇怪的?
说实在的,这个男人是她从来没见过的。
“你通常都——没穿上衣吗?”
“夫人,你想对我说的话就是这句吗?”
她的脸烫得红红的。“哦!亲爱的,你别误会。我怎么会问这种问题……通常,我不会这么冒昧的发问的。”
车子里头大叫了一声:“哈!”
“我想,伯爵夫人似乎不太赞同我的话。也许,我这个人有的时候是不太讲究礼节的。”
“而且光问傻问题……”那个男人咕哝的转身跳下车去。
若瑟琳皱着眉看他往他的马那儿走去。
“你该不是要走了吧?”
他头也不回的说:“你不是说有人会来找你们的吗?所以我何必——”
“但是你不能走!”她莫名的大叫、莫名的惊惶了起来。“我还没向你道谢呢!还有——还有,你不帮我的话,我怎么下去呢?”
“狗屎!”他低声的咒骂。
她的脸又红了,不过,他总算走回来了。
“好了,跳吧!”
她看着他往上伸的手,所以,她就放心的往他身上跳。他抱住她,然后便飞快的拉她站好,然后就转身要走了。
“不!等一下!”她追上他。“你真的急着走吗?”
他终于停下脚步,只听他又一声的“狗屎”才回过身面对她。他可说是瞪着她说话的:“嘿!姑娘,不巧的是,我把我的行李、我的『衬衫』全抛在河那边赶过来了。我原想先洗个干净才到镇上去的。在这个地方,你不能期望东西没人看而不会被偷走的。”
“你遗失了任何东西我都会赔你,但是,你现在先别走。我的人还没来,他们一定让这陌生的地形给困住了。我们真的需要你的——”
“夫人,这陌生的山路只有一条。”
“是的,但是我们被人打散了。有人要伤害我们,他们与我的人一样也会来找我的。”
“你的『人』?”
“我的手下。”她解释。“我的卫士、仆人,就是和我一道旅行的人。”
他仔细的看着地,天鹅绒的长裙、丝质的衣裳,那是他只有在东部才看得到的华服。还有,那马车内部的装潢真是比铁路的私人车厢丽华丽。
这女人八成是个什么伯爵夫人之类的吧?而且,她绝非本国人民。瞧她那头火红的发,那眼睛的色彩就像春天的嫩叶。一见到她,就让他想起他那遥远的伤口。更教他害怕的是,她竟然吸引着他。他已有好久、好久没被这类的女人给迷住了。
“姑娘,你到底是谁?”
“哦!我真抱歉,我早该自我介绍的。我是若瑟琳·芙蓝明。”反正,长鼻子已经在附近,她自然不需用假名了。
他瞪着地伸出的手,一点反应也没,直到她主动的握了他的手。
“也许,我该问:你是哪种人?”
“什么?”
“你是汤伯史顿那里某位富有矿主的老婆吗?”
“不!不是的。我当寡妇已经有好几年了。我们刚从墨西哥来;不过,我们其实是从英格兰来的。”
“这么说,你是英国人了?”
“是的。”她甜甜地微笑。“我想,你是美国人罗?”
他听过“美国人”这种说法,只是,大部分的人不说自己是美国人,而说自己是某某地的人。她是个初至美国的英国人,所以,她对他的身分没有什么概念。这么说,她在马车上头盯了他老半天,不是为了他的血统了。
他又犹豫了,也许,他根本不该与她再废话了。他为什么得与她站在这鬼地方说些什么“英国人”、“美国人”之类的话呢!他可不能与她太接近,他们还是保持距离的好。天晓得,这瘦巴巴的女人为什么令他坐立不安。
“我是在这地方出生的,不过人家可不叫我『美国人』。我是混血儿。”
“真有趣。”她发现到他话中的苦涩了。“『混血』?听起来好象是跟牲口的配种有关,人为什么也跟这种名词有关?”
他瞪着她,她疯了不成!?“你在扯什么鬼话?这名词代表我只是『半个白人』。”
她又问。“那另一半呢?”
他又瞪了她一眼,示意她适可而止。
“印第安。”他咬牙切齿的说。“夏安族的。这该令你连滚带爬的逃了吧?”
“为什么?”
“天哪!女人,你在拜访一个国家之前,最好先研究一些事情。”
“我都是这么做的呀!”她不明白他鬼叫个什么劲儿。“我很了解这个国家的。”
“那么,你一定是遗漏了白人与印第安人是世仇这部分了。”他嗤声的说。“到下一个城市,你就问问看吧!他们会告诉你,你根本不该站在这里与我说话的。”
“如果,你和白人有什么过节,那和我该扯不上关系吧?”她反问。“先生,我可不是你的敌人。老天爷!我怎么会是你的敌人,我对你只有感激啊!”
他摇摇头,不禁轻笑道。“我算服了你,夫人。等你在这个国家待久一点,你就会明白了。”
“这表示,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吗?”她乘胜追击。“你还没说出你的大名呢。”
“考特·桑德。”
“考特枪的考特吗?真是不寻常,以枪的名字为名。”
“嗯,佳丝就是有这种幽默感。”
“佳司?你爸爸吗?”
“我爸爸的女儿,不过,这也是几年前我们才明白过来的。在以前,她一直是我的朋友。”
“太有趣了。现在,我了解了,考特·桑德不是你的本名?我自己也常用假名,不过目前是没必要了,因为我的敌人又找到我了。”
他不问,打死他也不问。他对于她的事,知道得愈少愈好;他可以早点忘了她——天!他最好能忘了她,忘了这头如火的红发。
该死的,他一定忘不了她这种发色的。他会梦见她,梦见她的发,梦见她的眼。该死的!她为什么要这样的瞅着他看,一副也迷上他的神情。该死的女人!
他不晓得她嘴里在说什么,只晓得她一步一步的走近,然后她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她的接触,莫名其妙、乱七八糟的教他心动,更使他涌起一股他不该有的欲望。
该死的女人,她根本不晓得自己在玩火。她还接近、还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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