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所有的人心里都开始倒计时,所有有大钟的广场都准备好了在那历史性的时刻,万人齐喊“五四三二一”。我们一边准备着此行的用品,一边急切地等着笨笨他们从广州过来。
这两个死家伙直到下午四点才来,我们在火车站一接到他们就直往东部冲。当时老哥才刚学会开车,跟朋友借了辆已经用了十年的小型货车皮卡,跌跌撞撞地前行。这辆濒临报废的小皮卡是手波,一停到红灯路口,再启动时,总是死火,这时新手老哥就边唱歌边流汗他一紧张就这样,我则把半个身子探出窗外,冲后面的车队狂扮鬼脸,以分散司机大佬的注意力,让他们喇叭留情。
一路死火地开到溪冲,老哥一拔了车钥匙,跳下车来,冲着轮胎就是一脚:“拖拉机”我们狂笑不止。
三下五除二换好泳衣后,我们扑向海滩。这可是二十世纪最后的夕阳,最后的大海我们争分夺秒地畅游着。
晚饭后,把房间里的床罩铺在沙滩上,四个人坐在上面,同盖一床被子,面对满天星斗和茫茫大海,胡吹海侃。海风迎面而来,远远近近放烟花迎新年的几个小孩,急不可耐地预演着璀璨星光,感觉真是爽呆了。
“他们怎么知道我想看烟花呢,帮我们买,帮我们放,我们只用像老佛爷似地坐在这里看”老哥自作多情地占着便宜。我们原本也想买烟花的,但太贵,放弃了。
“孟子,你牵的是我的手”我大叫一声,把他们三个吓了一跳,随即一齐大笑起来。孟子本来是要牵笨笨的手的,因为窝在一个被窝里,挨得很近,结果错牵了我的手。
“笨蛋,别再拉被子了”2
“老哥,你得牵一下笨笨的手,要不咱家吃大亏了。”一听这话,笨笨立即把双手从被窝里抽出来,孟子条件反射似地一把捧住,老哥则大笑:“你这个坏人”我盯住他们三个的表情,无比得意。
临近十二点,我们赶紧撤了。回到房间去中央台有文艺晚会,在世纪之交要转播世纪坛上的钟声,为全国人民祈福。我们要点满一屋子蜡烛,开好香槟,和着世纪的钟声许超级大愿
我把五斤重的特价香槟拿出来时,笨笨开心得手舞足蹈。我们俩捂住耳朵,眯着眼睛远远地站在门口看他们开香槟,非常担心泡沫和气体把房顶冲个大洞。“你们俩准备好没有准备好没有开了啊”两个坏人拼命制造着紧张气氛。我和笨笨则像小时候第一次放冲天炮一样,吓得弯腰勾背缩成一团,只敢拿眼斜瞅过去。
“啵”,轻轻一声,香槟开了,既没有气冲房顶,也没有泡沫四溢,只有一些小泡沫从瓶口慢涌出来。“怎么回事”“怎么回事”都是第一次买香槟,第一次开香槟,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笑着,没有答案。
许完愿,喝过香槟,接完许多通千禧年祝福电话后,我们急忙排队洗漱准备睡觉,五个小时之后,就要迎接新千年的第一轮太阳,五点半就得起床看日出呢。
干嘛排队洗漱嘿嘿,因为我们四个睡一个房间虽然那时我们到深圳已两年多,告别了吃“五块钱的美味佳肴”的光荣年代,但自掏腰包出来度假,还是奢侈第一回,老实说,还订不起两个房。
“一晚上要三百多拜托,最多订一个房间刚好有两张床呀,你真是英明。”笨笨大肆表扬着我“年幼无知”的她当时还不知道最便宜的标准房是两张床。
上床之后,我们心照不宣地开着那盏床头灯,以昭示自己绝不干坏事。
分别躺下后,老哥握着我的手,在手心直捣蛋,我只好拼命咬住牙关,不笑出声来。看笨笨和孟子在那张床上睡得悄没声息,我在老哥耳边说:“他们一点邪念都没有呢”“你怎么知道”老哥很不服气。
闹钟一响,我们就手忙脚乱地奔向事先踩好的日出观察点现在的万科十七英里所在地。当时沿着金海滩花园下去,有很美的山体和巨大的礁石。站在山坡上,可以一览无余地欣赏海上日出。
当被人类赋予极其特殊意义的新千年太阳,在我们的惺忪睡眼中如期升起的时候,我们和众多摄影发烧友对着它狂拍,然后四个人在大礁石上扮演原始人初次见日,猛跳太阳舞,以庆祝新千年的到来。
一直high到十一点半,才退了房坐着呼哧呼哧的“拖拉机”回到市内。
一不小心鬼混到晚上,怎么睡呢这个问题随着新千年的第一个夜幕悄然而至。我们当时还住在燕南路的单身公寓,只有一张床,爸妈回去后,阳台上那张小床又卖回给旧货市场了。
“这样,我们三个睡床上,横着睡,孟子睡沙发,应该刚好够长,试试看”笨笨此言一出,我们三个人立即大声叫好,觉得她简直有总设计师的谋略。
一米五的床横着睡不够长,我们就把吃饭用的折叠椅拿来搁脚,为了隔绝笨笨和老哥之间的直接亲密联系,我扮演绝缘体,睡中间,他们两个分别挨着我的左膀和右臂。
并排躺了一会,我刚想翻个身对着老哥,笨笨立即大叫起来:“哎,反过去,对着我”正要侧身照办,老哥拼命扳住我的肩膀:“不许翻,哪有这样重友轻色的”
“好啦,好啦,我平躺行了吧。”我拿他们没办法,只好平躺着,手被一人牵一只。
“别吵啦,排排躺,睡觉觉。”孟子喜欢睡觉,一个人独享沙发,恨不得立即钻进梦里。
我们乖乖安静下来,只敢扭扭头捏捏手,互相扮扮夸张的鬼脸示意。那种感觉就是小时候过家家,或是在幼儿园睡午觉,天真顽皮而纯净。
睡到半夜,我突然感觉身上的被子被横向拉来扯去,较量在逐渐升级。我没作声,窃笑,嘿嘿,反正我总有被子盖,再说呢,一边是老哥,一边是最好的女友,这案子可不好判。
“笨蛋,别再拉被子了”3
“笨蛋,别再拉被子了”笨笨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老哥一听,立即投诉:“你简直是恶人先告状,孟子,看你们家笨笨,我都完全没得盖了。”
“啊,我没听见啊,笨笨,他没冻着你吧。”孟子独占一床被子,开心得很,边伸懒腰边护内,把老哥气了个半死。
笨笨和孟子回去以后,我算了一下那三天的花费,将近1000块,老哥说:“是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呢,不过我们四个人玩得多开心呀,这也像迎接千禧年,是历史性的,说明我们已经有能力度假了,里程碑呢,嘿嘿。”
我们从来“恶心吧叽”的
我和老哥最明白爱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于是爱与被爱都让我们像吸食了鸦片一样地上瘾。表达爱,成了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又是最自然最开心的一件事。
有人说婚姻有“三年之痒”“七年之痒”,我不知道我们有无多少年之痒,也许就像老哥说的,“我们没有结婚”吧,我们感受到的爱总是足够浓烈足够醇厚。
事实上,最方便表达爱的,莫过于一个窝里的夫妻了。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最方便的。夫妻之间如果能充分地表达着爱,能充分地享受爱,能有一些爱的习惯,就能创造完美的爱的氛围,创造完美的家庭氛围。
今年2月初的一个上午,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上午,我的第二个侄女贝贝叫她“二姐”和贝贝在客厅练钢琴,我在书房写稿。有点累了,我站起来伸伸懒腰,老哥正好过来拿书去看,他一看我得空,就很自然地抱住我,比较紧的那种,一会之后,我们拥吻起来,边听着琴声,边亲嘴。
我突然忍不住笑了,亲吻没法继续,老哥笑着问我怎么啦,我边笑边说:“他们在那边辛苦练琴呢,我们在这偷偷亲嘴。”老哥说:“就是,恶心吧唧的。”他找到书,走了,边走边调皮地飞了一个吻给我,我一把接住,又扔给他,他假装被吻砸中,猛一弯腰,还作出龇牙咧嘴的表情。
这样的空隙,我们经常能找到,有时候他一低头干点啥,我就会顺便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说点恶心吧唧的话。一不小心,我还会趴到他背上,他就夸张地叫着“哎哟”,或者大叫“癞皮狗,快下来”,而我听到他这样喊,可能会越爬越高。在老哥面前,撒娇耍赖能使我“所向披靡”。
我和老哥时常在在阳台上看风景,无论是看夕阳还是看夜景,老哥一般都会从身后抱住我,说一堆好听的话,给眼前的景色增加点什么。而我,总是回头对他说:“顺便亲我一个嘛,顺便嘛。”
去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在小区会所打乒乓球,大汗淋漓一场之后,坐在会所旁的棕榈林里休息,老哥从来都有“保持联系”的习惯,就让我坐在他胸前,他半趴在我肩上,我们一前一后坐着,没说话,纯粹休息。
头顶蓝天白云阳光肆意地灿烂着,风吹到刚刚运动完的我们俩身上,凉爽极了,棕榈林里只有我们俩,非常安静。
我突然很感动,柔情地问老哥:“哥,你爱我不”老哥忙从恍惚中醒过来,说:“当然爱了,要不跟你这么恶心吧唧地坐在这里,人家都在上班呢快起来,待会保安把我们抓起来了。”
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我总会问:“你爱我吗”虽然明明知道答案,但还是喜欢问,为了那个令人迷恋的答案,我愿意永远犯傻。
老哥永远不厌其烦地回答,有一次我问他总回答这个问题烦不烦,他说:“不烦,回答这个问题,我最拿手了。这是最容易回答的问题,我又知道标准答案,所以总得一百分。”
事实上,老哥拥有一张非常甜蜜的嘴,他说出来的情话有时甜蜜,有时缠绵,有时温暖,有时幽默,有时天真,有时搞笑,万变不离其宗的,是爱。他似乎总是“顺便”说着,“顺便”得极其自然。
我有时看着老哥,会想起那句歌词:“一个男人的好,只有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才知道。”
有一次老哥抱着我说:“我们俩总像用双面胶粘住了一样,一直这么黏糊,可为什么总也不腻呢。”我说:“是啊,世界九大奇迹之一。”
除了那些日常的甜言蜜语,和那些随机的“搂搂抱抱”以外,我们还拥有一些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着的习惯,这些习惯让我们无比享受,又像早晨起来要刷牙一样自然。正是那种自然,让我们呼吸的空气里都融进了爱。
睡眼惺忪时的那一点爱
当我早晨起来,睡眼惺忪地走进洗手间准备洗脸刷牙时,通常会看到漱口杯装满了水,杯子上放着牙刷,牙刷上挤好了牙膏,看到这些,我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老哥用他的这套小动作唤醒着我,用这点挤好的牙膏表达着他清晨的爱。当然,有时我比老哥先起来,这一套小动作,就由我来做。
这个习惯,我们持续了很多年用同一支牙刷,用同一支牙膏,先刷牙的人为后刷牙的人挤牙膏。
这是一件小事,这也只是举手之劳。但当我睡眼惺忪时看到那一点牙膏时,老哥就会从牙膏里跳出来,从我朦胧的意识里跳出来,让我感觉到。他出去上班了,但他在此之前曾想到我,为我做过事,在我还没睡醒的时候,他为我做了一件我必须要做的事。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足够温暖。爱的感觉总在那些点滴里,在能被爱人看得到的细节里。
直到2004年,我们搬进华侨城现在住的房子里,我和老哥的洗手间有了两个洗脸池,我们俩很多时候都是同时洗漱,而且我们开始改用###的牙膏,这种牙膏是半流质的,过一会没刷,牙膏就会流进牙刷缝里,没法再帮另一个人预先准备了。
为了补偿这项损失,老哥在那一年我生日的时候,买了一款电动牙刷送给我,还玩了一个小花招。
在我的生日餐会上,当我接过这个用漂亮的包装纸包好的礼物,准备马上拆开时,他在我的耳朵边小声说:“嘿嘿,情趣内衣呢。”吓得我赶紧偷偷收好。
我回家后带着异样的心情拆开来时,发现原来是电动牙刷,很是诧异,老哥说:“来点悬念嘛。”他说:“为了你这懒猫能尽快醒来,为了你一醒来就能感觉到我,我给你买了这牙刷。瞧瞧,我多与时俱进呀,以前只是帮你挤牙膏,现在还帮你刷牙。”
由于在家养成的习惯,我要是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出差或者旅行时,也会给她们挤牙膏,这套小动作常常让她们发出不小的惊呼。我这才知道,这套小动作,其实很打动人,睡眼惺忪时所看到的那一点爱,其实很温暖。
表达爱,有时只需要做一点点,一点点就够,有时还只是举手之劳,如果所爱的人能懂,那“一点点”,就意味着很多。
特别是当那“一点点”经过了长时间的坚持以后,就意味着更多。这是爱在累积,爱养成了习惯。
吻别是为了多争取片刻的亲热1
十多年来,我和老哥一直有着吻别的习惯,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无论人前还是人后,两个人要分开时,就得表示一下,这对我们来说,很重要。说是吻别,其实也不完全是,有时候是拥抱,有时候只贴贴脸,或者亲亲额头,比较复杂的是我吊住她的脖子耍赖,实在有不太熟的人在场时,也就互相重重地捏一捏手,算做告别。
如果早晨我们俩的时间都比较从容,而我又在他够得着的范围内时,老哥的告别仪式就变成了系统工程,换衣服时偏着头亲一下,拿起包时顺便亲一下,送他出门时,揽住我的腰亲一下头发,穿好鞋子时,紧紧拥抱一下,关门之前再将头凑进门缝里亲一下。有时还边亲边搞笑地说:“走过路过,千万莫错过。”
要是碰到我温柔病发,我就会抱住他的脖子,头在他胸前顶来顶去,不管他怎样哄,也不松手。有一次,这家伙没招了,居然笑着大叫:“朋友,请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把我笑了个半死。
近几年来,告别仪式里增加了贝贝这个主角,就更加没完没了。
有一天晚上,报社要开会,告别仪式耗去我半个小时。那两家伙追着我堵着我,想方设法设置障碍,不让我去。我大笑:“好啊,我这辈子事业无成,都怪你们”
终于到达门厅,可以出发了,可是,有人大叫:“排队排队亲妈妈”
你猜怎么着,那队是循环往复的一个家伙亲完,赶紧排到后面,等后面那个家伙亲完,之前的那个家伙又上来了,他们两边笑边叫着:“到我了,到我了”循环往复n遍,把我擦的面霜亲得颗粒无剩
去年,我调到报社总编室后,要上夜班,有时早晨起得晚。老哥很苦恼地对我说:“你上夜班,给我出了个难题呢。”我连忙问:“什么难题”他很认真地说:“就是早晨亲你啊。我如果亲你呢,怕你本来没醒来的,结果又被我亲醒来了。如果不亲你呢,又怕你其实已经醒来了,结果因为我没亲你,难过得再也睡不着了。”我一听,才知道原来是这么一个两难的问题,很感动地撒着娇说:“对哦,这可是个问题。”
那天,我送老哥出门时,特意紧紧地抱住他,头在他胸口顶来顶去,这家伙轻拍着我的背说:“朋友,请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
为了这个两难的问题,老哥常俯身在我枕头边,犹豫彷徨好一会。有时,他只蜻蜓点水般轻轻亲一下我的脸,掖掖被子,走了;有时用手圈住我的头,脸贴住我的脸,一动不动好一会;有时,盯着看我一会之后,只用手轻轻捏一下我的鼻子。有时,我会来个突然袭击,猛地抱住老哥的头,然后他就笑着说:“你这个骗子”;还有一次,他在床前犹豫了一会后,意外地发现我的一截小腿露在被子外面,就很欣喜地用手轻抚了一遍我的小腿,算是解决了这个难题。我起床以后发信息给他:“老哥,怎么我的小腿一条嫩滑一条粗糙呢”他回复:“那你明天把另一条腿露在外面吧。”
有时我急急忙忙要出门了,老哥会跑过来说:“就这样走了吗,就这样走了吗”于是我们又来一下告别仪式。有时候他着急出门,眼看着差点走出家门了,我故意猛清嗓子,发出抗议的声音,他赶紧抱抱我,我们又争取到片刻的亲热。
那是八年前,老哥还在银行上班,每天早上8点要打考勤卡,迟到一次罚款100块,哪怕只是迟到一分钟。那时候100块对于我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因为老哥还在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也就1400块。
我们当时租住在教育学院宿的一间单身公寓。有一天早晨,不知道怎么搞的,闹钟没响。老哥醒来时,大叫一声:“完了,要迟到了。”然后他用了三五分钟解决了穿衣洗脸刷牙吃早餐等一连串事情,急匆匆下楼去了。
第一次,老哥没有和我道别。我有一点点失落,但也很理解他的紧急。我翻了个身,继续睡。
过了一会儿,老哥又“咚咚咚”地上楼来了,急速地打开门,鞋也没脱就冲了进来,我忙从床上一骨碌爬起:“忘了拿什么吗”他扑到床上一把抱住我说:“忘了亲你了。”亲完后,他仿佛办了一件大事,满足地叹了口气,重新出门了。
吻别是为了多争取片刻的亲热2
我后来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儿愣,迷迷糊糊地甜蜜了很久。
后来我问老哥为什么要迟到了,还要从一楼重新跑上七楼来亲我,他非常认真地说:“我是要来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你对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这句话,到今天,老哥还经常说着:“没有什么人什么事,比你更重要。”就像我无比确认,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样。
不用说,那天的罚款没有逃掉,但老哥用这100块,换来我了对这个细节一生的铭记。任何时候,我一想到或者说到这个细节,我的内心都充满幸福。这个细节后来成为我这个幸福的收藏家的一个经典。
对于我们来说,吻别时的那一点点表示,意味着很多。那是爱人要从身边走开,然后钻进彼此心里的一个小小的仪式。而多争取到的片刻亲热,就像是24小时以外,额外向上帝争取到的一点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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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下意识地牵手
我和老哥喜欢散步,多少年来,一直这样。特别是现在住到华侨城以后,我们按路程长短,把散步分为“散大步”“散中步”和“散小步”。散大步是从侨城东,经燕晗山天鹅湖纯水岸绕到欢乐谷生态广场,再回到侨城东,全程大约需要三个小时。散中步是经燕晗山到生态广场,再原路返回,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散小步则只是在小区里转转,随心所欲。
我们有时全家人一起散步,路程长的时候,贝贝会举着她自己设计的“家旗”做领队,谁走在最后,她就对谁说:“老年朋友,请跟上。”我们为了不当“老年朋友”,只好争先恐后地往前赶。
有时就我和老哥两个人一起散步。
我们散步的时候,老哥总习惯牵着手。我们边走边说着什么,或者什么也不说,但手总在牵着。我有时故意试探性地把手从他的大手里抽走,他就会边走边下意识地地找我的手牵。我常常边听他说着什么,边跟他的手玩捉迷藏的小游戏,老哥从来都不知道。
夏天散步的时候,很容易手心出汗,我们就订下规矩:只许牵我的一个食指。
10多年来,我们一直这样,夏天牵一个手指,其他时候,十指相扣。
有时,我和老哥两个人开车出门,我坐在右副座上,聊着聊着,会忽然发现老哥的手什么时候牵着了我的手,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在单手驾驶。老哥这个学法律的人特别维护规则的价值,他如果是在“有知有觉”的状态下,是绝不会干这种违反交通规则的事的,就像他开车时,我要喂他吃东西,他基本上都会无情地拒绝,实在开长途车饿了,他也会边吃边重申“下次不能这样”。所以当我们“觉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常常大笑着将手收回来,然后互相取笑对方“恶心吧唧的”。
说不出这样牵手能表达多少爱,也说不出不牵手有什么不好,但我们下意识地这样牵着。这种无意识的亲近,其实是因为心理上的需要,爱的需要,表达的习惯。
“保持联系”是梦幻的追求
老哥爱牵手其实是因为他总喜欢“保持联系”,和我保持一种物理上的联系。
我们一起在家看碟的时候,他会用一只手或一只脚搭在我的身上“保持联系”;我在厨房洗碗的时候,他给我收碗“保持联系”;我收拾衣服的时候,他在旁边说着话“保持联系”;我在家收拾屋子,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时,他就一间房一间房地跟着,我取笑他是“跟屁虫”,他就大声替自己解嘲说:“保持联系嘛,保持联系嘛”。
哪怕是睡觉的时候,老哥也要“保持联系”。没睡着时,我当然也愿意,枕着他的手臂半趴在他身上相拥着,或者牵着手,都可以。但真要睡了,我就喜欢无牵无绊地,无拘无束地睡。我会翻过身去,保持“自由人”的状态。老哥这时常会抗议:“那怎么保持联系呢,怎么联系嘛。”
当我们都睡熟时,老哥为了“保持联系”,常会在无意识状态下,或者半迷糊状态下,将他的头靠过来,靠过来,直到碰到我的头,他轻轻地碰几下确认,然后就很安心地抵住我的头,继续熟睡。
有时,我们睡着睡着离得较远,老哥的头找不到我的头时,他的手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摸索,直到摸到我的手碰到我,他才会安静下来,“联系”着,继续睡去。有时候他会迷迷糊糊把手伸到我的脖子底下来,我就半迷糊着抬一下头,枕着他的手臂睡去。还有的时候,他睡成了床的对角线,头手都“感觉”不到我的时候,就会像小朋友初学数学,手不够用时,把脚用上,他用脚找我,脚有长度的优势,最容易找到我,当然一般也只是找到我的脚,然后就搭上来。
当老哥迷糊着用各种小动作“联系”我时,我有时是醒着的,就会让他“轻而易举”地“联系”上,或者把手伸过去,抱住他的头。让他的大头安静地枕着我的臂弯,他的呼吸均匀,表情安详,当他半迷糊着有点感觉时,就用头一下一下地来碰我的头,嘴里咕咕哝哝地叫着我,说着“爱你”之类的话。这时,一种被需要的幸福感,就会温暖我的全身,我抱着这时的老哥,就像抱着我的孩子,一个很乖的孩子,一个离不开妈妈的孩子。
还有的时候,我醒来时,发现老哥把我挤在了床的边沿。当我怨怪他时,他会撒着娇说:“我肯定是找不到你嘛,谁叫你让我联系不到呢。”
事实上,老哥对他的诸多小动作,基本都不知道,当我早晨说起他的表现时,他会很奇怪地说:“是吗,真的吗”就像我跟他学说他在半迷糊状态下,呢呢喃喃说的那些情话一样,他总是赖皮地说:“不可能,我不可能对你那么好,不可能那么喜欢你。”
我当然知道,这种物理上的需要,其实是因为心理的需要。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1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是把爱溶解在美丽里,把爱溶解在温柔里。
在浪漫的氛围里,爱的细胞会跳舞,快乐会飞起来,幸福会被放大,温馨成为爱的代言人。
其实,浪漫并不需要激情,也与钱没有关系,更不是时间的问题。浪漫只需要一点气质,一点心情,一点形式。
我们家的书房里,有一个半透明的白色纱盒,纱盒里珍藏着我1995年元旦时收到的一张卡片。卡片看上去朦胧浪漫,那么精美,但它没有花去老哥一分钱。
卡片是老哥自制的。卡片的中央,是一幅从1994年某期读者封二剪下来的摄影作品,老哥把它贴在一张白纸上,再用另外一个本来就装卡片的薄塑料袋,把它套起来。它像别的卡片一般大小,但对我来说将是一辈子的珍藏。我后来用一个本来装化装品的纱盒把这张卡片装了起来,立在书房最醒目的位置。
这幅黑白的摄影作品是两棵树,一棵较大,一棵稍小,不是很粗壮,但很有力量,他们缠绕在一起,缠绕得温柔和谐,充满着爱。它们紧紧相吸,全身心地投入,那么密合,那么甜美,那么像我和老哥。
老哥在卡片旁边写了一行字:“献给我们的一辈子”,有落款,还有写卡片的时间,是1994年12月30日。
这就是我的新年礼物,这就是我收到的最好礼物之一,我一看到这个礼物就明白了老哥的用心,就明白了我们这辈子要如何去爱。这个礼物还带给我们另外一份欢乐“扮演那两棵树”。十多年来,我和老哥经常开心地扮演那两棵缠绕着的树,只是怎么也不像。
我还有一个新年礼物更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多花一分钱。
2005年的12月31日晚上,我们在家吃过晚饭,等贝贝睡了后,开车去了蛇口,准备在那里的海上世界广场迎新。据说那天有大型广场表演,会放焰火,酒吧餐厅还通宵营业。
那晚的广场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各种霓虹灯彩灯都亮了,人们手上要么拿着荧光棒荧光动物,要么拿着气球鲜花,脸上洋溢着开心和期待,节日气氛很浓。
我和老哥很受感染,飞快地融了进去。别人玩什么,我们玩什么,别人吃冰淇淋,我也吵着要脆皮,别人表演,我们拼命鼓掌。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老哥拉着我神秘地说:“走,我有礼物给你。”
我跟着他进了车里,他点着了火,却并不开走,还要求我跟他一起去车的后座。我很奇怪,他笑着说:“等一下。”然后眼睛紧张地盯着车的前方,我被他弄得摸不着头脑,只盯着他的表情,觉得很诡秘。
过了一会,新年的钟声敲响了,迎新焰火腾空而起,老哥一看到,立即打开车里的cd,是王力宏的那首爱的就是你,我最喜欢的曲子。
我听了一愣,马上想起我们看表演的时候,老哥说他去趟洗手间,原来是来调这曲子了,怪不得车也移了位,换了个能看到焰火的停车位。
他对着我的耳朵动情地说:“新年快乐。”我无比感动,静静地偎在他怀里,无限感慨地听着:
在爱的幸福国度
你就是我唯一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每一次我们靠近
你让我忘了困惑
忘了所有烦心
我把你紧紧拥入怀里
捧你在我手心
谁叫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在爱的纯净世界
你就是我唯一
永远永远不要怀疑
我把你当作我的空气
如此形影不离
我大声说我爱的就是你
你就是我唯一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老哥按了repeat键,我们连续听了五遍,紧紧相拥,一言不发,车里浓情弥漫。
那种感觉真是神奇,那样的浪漫真是动人。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2
其实,浪漫有时只是当别人都在干某件事的时候,你别出心裁地干了另外一件事。比如,早晨当大家还在睡懒觉的时候,你和爱人踏着晨雾去爬山,去听鸟叫。
不久前的一天,我们一觉睡到大天亮,突然感觉很满足,似乎不用再睡了。老哥说:“我想起来去听鸟叫。”于是我们去爬燕晗山,我们舒展着四肢,偶尔来几个跳跃动作,气喘吁吁地来点小跑步。听小鸟一路欢叫,看杜鹃一路盛开。
晨雾笼着一个个银发苍苍的老人,他们有的倒退着向我们走来,有的在树下打着太极拳,有的跳着扇子舞,有的边说笑边踢着毽子。我们很高兴地发现,我和老哥是整座山上最年轻的一对“老人”。
早餐的浪漫,有时只是意味着换个地方,换点装早餐的餐具。同样的早餐,在床上用托盘装着吃,或者坐在阳台上吃,味道和平时大不一样,因为浪漫作了佐料,爱成了主食。
有时,我和老哥会在我们家开满勒杜鹃的阳台上吃早餐。我在阳台的木地板上,铺上软软的线毯,毯子上放两个小抱枕,我和老哥对坐在抱枕上,中间放着一个大托盘,托盘里用漂亮的手掌形的红色碟子,装着两只用橄榄油煎好的鸡蛋,方形的小花碟里放上一分为二的火龙果,两杯牛奶,四片面包,还有一份老哥喜欢的报纸。
我和老哥就着灿烂的阳光和盛开的花,在阳台上,边看报,边吃早餐,边愉悦地说点什么。
有时候,老哥也会来点小创意,端着装满早餐的托盘来敲门:“roomservice,roomservice客房服务”。我一听,翻身爬起,大笑着说:“先生,我没叫餐呀”
如果是在周末,或者并无要紧事,早餐之后,我们会喝喝茶,听听音乐,看点画报,或者翻翻自己喜欢的杂志,让心情放松,放得很松很松。
浪漫午餐的花样就更多了。
和自己的爱人共进午餐,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有时,我和老哥只是一起吃个快餐,但两个人就可以多吃几样菜,你夹点菜到我碗里,我夹点菜到你碗里,温馨就来了;有时会约好去湘菜馆狂吃一顿,辣得热汗直流,相视大笑的样子,很好玩;有时,阳光正是我们所喜爱的那种,那就会共进阳光午餐;也有奢侈的时候,当海浪亲吻礁石时,当波光在太阳下跳舞时,当海风清爽地吹过来时,我和老哥轻轻碰着杯,那种情景,是醉人的浪漫,人生至少应该有一次吧。
老哥常和我共进午餐,他说:“我最喜欢跟你吃饭了,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压力,可以什么都不说,也可以什么都说。”
浪漫的方式很多,怎样浪漫并不重要,给点心情宠爱自己和爱人,这就是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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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有爱人就好
午后,如果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如果又被阳光诱惑,想邀爱人晒晒太阳,或者喝杯咖啡,看看夕阳,快乐会放大n倍。事实上,你虽然偷走了半日,可时间并不会减少,任何人都不会有损失。地球离你半日,还很圆。
有一个下午,我感觉一天的工作差不多了,就去离报社较近的别克乔治咖啡厅喝咖啡,喝着喝着,抬头一看,老哥进来了。我一喜,待他坐定,马上打电话问他在哪里,他说:“正想打电话邀你来别克乔治喝咖啡呢,你怎么刚好打过来了”我说:“那我过来了啊。”不到半分钟,我神奇地坐到了老哥的对面,把他吓了一大跳。
有时我不太想喝别人煮的咖啡,就央老哥回家煮咖啡:“没有一家有你煮的好,不如回家咱们自己煮。”老哥得了表扬,又省了钱,当然同意。
于是,在某个下午,我们会从各自办公室直奔家里,用虹吸壶煮上两杯蓝山咖啡。作为特别助理的我,会恰如其分地放上了老哥喜欢的蓝调做背景音乐。
还有的时候,老哥并无马上要办的事,就会来点小策划:“我们去西丽果场看夕阳吧,有湖,有山,有荔枝林,有玫瑰园,正好边散步边看夕阳。”这样的邀请,当然是诱惑。
于是,在西丽果场的荔林里,在清澈见底的湖边,我和老哥手牵着手,漫步。在那个长满水草的草滩边,面水,看夕阳,直到红彤彤的太阳全部落入湖底。
当夕阳无边无际地笼罩过来,湖水在眼前依次燃烧出各种颜色时,什么也不要管,不要管天边的云层有多变幻,身边的荔林有多迷离,远远近近的小鸟蟋蟀是否要回家,这一刻,有爱人就好,什么也不要管。
晚上,哪怕是在家吃着最平凡的晚饭,没准也能来点趣味和浪漫。
有时,我们的晚餐是我和老哥合作的“家宴”,洗菜切菜做菜准备佐料,这是一套流水线,如果两个人一起分工合作,可以让流水线又快又好地完成“家宴”工程。那种“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温馨,是最平凡的温暖,又是最难得的和谐,如果再各自吹捧一下,那成就感又得成倍计算了。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在家搞点小型擂台赛,老哥我贝贝大姐我的大侄女二姐四个选手的晚餐挑战赛,或一人一个菜的拿手招牌菜大赛,都能把厨房变成紧张的竞技场。最后,评委们为了照顾自己撑得过圆的肚子,通常会忘了比赛结论,或者对比赛结论敷衍塞责一番之后,另择吉日举行决赛。
而贝贝,作为最具有一锤定音资格的评委,总是摸着滚圆得像西瓜的肚子宣布:“今天是我最撑的一天。”作为本次大赛的结束语。
浪漫,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美。它可以在一天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可以在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它不需要太多,却给我们很多。当我们感受到了那一刻,当我们记住了那一刻,那时候的爱,就丰满了自己的心,那时候的细节,就感动了灵魂,那时候的精彩就打扮了人生。
那一刻,有爱人就好,那一刻,我们制造了天堂般的感觉。
我喜欢他
我和老哥认识于一个浪漫的偶遇,不过显然没有浪漫到一见钟情。
一面之缘后,在缘分的驱使下,我们开始了一周一个回合的通信。那时候,老哥在武汉,我在长沙,我们都在读书。那时候,没有任何比通信更先进的表达方式。不像现在,手机和电脑完全颠覆了等待的滋味。随时可以打电话发信息发email直接在网上聊天,还带视频,想见的人总是触手可及。
我们只能算好彼此寄信的时间,一收一个准地从收发室拿到自己的信,然后编上号,马上写回信。我们借助传统的邮递员,而不是现在的数码符号,来表达着彼此。对善于书面表达的人来说,妙笔确实可以生花,而且写字可以涂涂改改,甚至撕掉重来,直到满意为止,所以,信上所表现的那个人,托想象力的福,可能要比实际的好得多。
所以,几个月以后,一个晓雾朦胧的早晨,当老哥通宵坐火车穿越我的梦,来到我们宿舍外面时,原来设想一眼就认出他的情景,成了真正的想象。我站在宿舍楼门口,往站着好几个男生的“望爱坡”上看了好一会,才依稀辨认出老哥来。
他站在那群男生中间,带着平常的眼镜,穿着平常的衬衣,平常的身影,平常的笑容。认出他的那一瞬间,我不禁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那么平常
我曾经想要高大威猛的男生,他能在我跌倒的时候,一把抱起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医院,他能抱着我一口气转三百六十圈,他能让我骑在脖子上跳劲舞,他爱运动,体格完美,他懂艺术,有丰厚的涵养我回忆着曾经的种种假设,心情复杂地带着老哥在校园里转着,七上八下地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那两天,我只是略带欢欣地尽着地主之谊,带着老哥在岳麓山湘江一带流连,常常惆怅地偷眼看着他,心想,这位让我已经投入了不少心情,却显然并非我所愿的男生,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清楚地记得,那次送老哥去火车站时,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在离长沙火车站最近的晓园公园候车。那天下着雨,我们坐在一个圆形的亭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老哥那时候话不多,也不主动找话,更不会问我什么。
他只是等着我来发问。当时酷爱疯玩的我问他:“会跳舞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踢足球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溜冰吗”他也笑着说:“不会”。我连续问了他五六样,他都笑着说:“不会。”我大叫一声:“天啦,你怎么连牛都不会吹。”
在当时的我看来,那是多没面子的事,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居然什么都说“不会”,甚至都不会换一种方式回答。显然,老哥根本不会玩,更不懂什么是浪漫,我当时这么想。
不过很奇怪的是,老哥完全不以为然。他波澜不惊地笑着,实话实说地答着,好像那说“不会”的人是我。他仿佛没看到我惊讶的表情,一点都没有顾及我的反应,也完全没有要迎合我的意思。他浅浅地笑着,一副很自在的样子,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模样。
我一时无语,穿过雨帘,望着晓园里迷迷蒙蒙的一切。心想,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喜欢他
这个看起来青涩涩的男生,这个当时看来像白水一样无味的老哥,在回到武汉之后,继续着他一周一个回合的信,继续把才情洋溢在信纸上。
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不慌不忙地,一点一点地写着他的信,后来居然让我像喝白水一样,渐渐地习惯了有他,也渐渐形成依恋。
1994年的暑假,老哥邀我去武汉玩。我没有买到座位票,在火车上站了好几个小时,到他们宿舍一冲完凉,就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合衣睡在老哥的床上,他睡在隔壁空旷的宿舍里。他看我醒来了,就说:“你昨天太累了,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把你抱到床上去的,衣服也没脱,不知道睡得舒不舒服。”
老哥见我有点犹疑的样子,补充说:“我就看了你一小会儿,我抱你过去的时候,感觉你就像一个玩累了的小妹妹,真的,一点邪念都没有。”我听后不好意思地笑了,觉得自己不免太“小人之心”。
老哥后来欢快地做着“地主”,他带我去东湖,去磨山植物园。就像一个老哥领着小妹在游玩,他不急于表现什么,也不使出浑身解数赢得我的好感,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早就是他的了。甚至对于我的提议,他也会否定。
那天,老哥带我去参观著名的黄鹤楼,我们坐巴士在长江大桥边下,我第一次看到了长江。虽然没有滚滚的江滔,水也就像黄河水一样黄,但那毕竟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江,是地理历史文学书里无数次写到的母亲河,我背过的有关长江的诗词,少说也有上百首吧。我有点激动,提议说:“我们一起走长江大桥好不好,走过去,再走过来,然后再上黄鹤楼。”
我以为这是个很有纪念意义很浪漫的提议,没想到老哥说:“不好,桥上车来车往,全是尾气,再说天气太热了,你会很难受的,可能走到一半,你就想往回走。”
我听了非常吃惊,我曾经有过很多古怪得多的提议,跟我一起玩的男生都会全盘接受,不会有任何折扣,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拒绝我。我靠在桥栏杆上,看着浑浑噩噩往前涌动的江水,有点生气,有点乱。
老哥不动声色地站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看着长江水,我用眼睛的余光望着他。他戴着一副有点老土的近视眼镜,穿着暗花的枣红色衬衣,一条土灰色的休闲裤。看不出他有多优秀,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魅力。而且,他已经牵过我的手,还亲了我。虽然才见面的时候,不知道会牵手,牵过手后,不知道会亲吻。既然都吻过了,那不是把自己的人生都交出去了吗我心乱如麻。
“难道,从此就要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了吗”我简直要喊出来,看着长江水,突然惊慌,突然茫然。
那一刻,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1
现在回忆认识老哥之初,我感觉自己像个精明而保守的买家,只有发现老哥值得爱时,才把“量化”后的爱,小心谨慎地掏出去那么一点点。
所以,和许多一开始就进入疯狂状态的人不一样,我最初对老哥的爱,一直怀有某种忐忑不安。虽然明知道爱,可并不知道爱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直到后来,我决定考经济法的研究生,蓄精养锐已久的老哥,终于像一个农夫,分到了他的第一块土地,他开始施展手脚,准备耕作,准备收获。
我本科学的专业是中文,要跨专业考经济法的研究生,众所周知,文学的感性思维与法律的理性思维正好是两个极端。老哥只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把我从这个极端,领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使我成为我们学校第一个公费考上经济法研究生的中文系学生。据说,当他查到我的分数,确认我是全校应届毕业生的第一名时,一个人在宿舍里狂笑了好几分钟。
在那个大半年的时间里,当时在读研究生的老哥,在我身上身兼多任,作为我的法学启蒙老师,他使出浑身解数,教了一个最难缠的学生。
他给我买来几十本我必须要看的法律书,圈出了许多重点章节。那些书对当时的我来说,就像一个刚学会拼音的小孩,突然要看一本厚厚的书,而这本书满是文字,没有任何拼音。老哥只好一点点为我注音,他在法律专业上的功底,也从此崭露头角。
对于一个看惯了风花雪月文字的人来说,要去读懂枯燥的法律书,无异于要钢琴家去求解高等数学难题。老哥只好将我要学的法学教材,用文学的语言进行讲解,将法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从古希腊神话的精髓开始演绎,经过艺术的长途跋涉,拐弯抹角地进入我的大脑。他曾经不爱多话的嘴巴,在文学与法学之间驰骋着,一旦寻找到我能听懂的话,就喜出望外地表达出来。
我迷恋形式和氛围,背诗经喜欢在晓雾弥漫的岳麓山上,读春江花月夜要去湘江边,看恐怖小说必在静悄悄的深夜我只有做足了形式的工夫,才能让内容水到渠成地配合心灵。而法学的形式永远单一而严谨,过分强调因果而无任何意外,过分相信证据而与浪漫的形式无关。老哥因材施教,发扬我的学习传统,在潺潺的小溪边给我讲民法,在幽深的竹林里细说经济法,在朦胧的暗夜给我讲法制史,他感慨地说:“没想到学法律可以这么浪漫。”
不过,作为一名要招数用尽才能略偿所愿的老师来说,他也不会忘了严厉,哪怕那位学生是他的至爱。1994年的那个暑假,老哥给我布置的暑假作业,是看完十本法律书,基本上是四年的经济法本科生一半的教材内容,我差点当场晕倒。但老哥说:“这个暑假是最关键的打基础阶段,必须得看完这十本,不打折。”
我不能回家,否则双抢农忙季节,农活必定缠身,一定完不成作业。也不能呆在长沙,酷热难当不说,一日三餐要花费,下个学期的学费还得找出处。最后,我找到了一个三全其美的办法,去做全天候家教,有饭吃,能赚学费,还能顺带享受风扇的降温安抚,然后再想办法看完那些可怕的书。
那个暑假,我在长沙近郊一个建筑包工头家做起了家教。白天轮流教三个孩子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孩子要么比赛出丑,要么比赛干蠢事,一个暑假下来,难分高下。晚上,我教胖得只能买睡衣当外衣的女主人跳交谊舞。她家有个舞池,先生常在家搞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流行的派对,女主人因为生气先生总是抱着别的女人跳舞,琢磨出里面的暧昧后,发誓自己也要学会。
于是,孩子们白天的课程一结束,女主人就把舞池的灯全部打开,怕村民们看到,她赶紧紧闭门窗,打开音响,调出不容易被偷听到的音量。她不舍得开空调,也不计较摇头摆尾的风扇所制造的噪音,与音乐声的势均力敌。
其实,音响完全不用打开,因为无论我多么费劲地提示,她还是听不到节奏和鼓点。善良的她担心把我的脚踩碎了,自己把高跟鞋脱了,打着赤脚跳交谊舞。她似乎发誓要把交谊舞的优雅,糟蹋得像被野猪拱坏了的白菜。我闭着眼睛奋力地想着此番家教的三大好处,才压制住要夺门而逃的狂想。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2
我们跳舞时的情景,完全就是一只仙鹤在跟企鹅拼命,使足了劲,才能拉动她摇晃一下。一个小时的交谊舞课程下来,我成了盐水里捞出来的白菜。
有一天晚上,谢天谢地,停电了我不用教女主人跳舞,终于可以整晚看书了。但与此同时,电灯也跟着休假了。我只能点着蜡烛看书,却没想到,夏天的风吹在蜡烛身上,还是挺能作威作福的。为了保护眼睛,我只好把门窗都关了。我计算着人体所需要的氧气,精确地打开窗户的一小条缝隙,以此来杜绝蜡烛的摇曳多姿。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的衣服湿了一大半,手因为擦汗太频繁有点酸了。可是这时我对于完成老哥的暑假作业突然有了感觉。我毅然决然地站起身,不顾36度的高温,把门栓好,把衣服脱了个精光,我感觉自己像个要赴死沙场的勇士一般,坐到书桌旁,一丝不挂地看手中的法律书。
当我把那天想看的书全部看完,起身准备冲凉睡觉的时候,惊奇地发现我坐的椅子周围,湿了一大圈。我起身的一刹那,本来呈点状遍布在全身的汗水,突然吆五喝六地号召了其他汗珠,浩浩荡荡地沿着湿透了的肌肤,爬行而下。我坐的竹椅子的四条腿,像正在燃烧的四根蜡烛,汗水犹如蜡泪,一颗接一颗,绵延而至,浸湿地板。
那个暑假,长沙的郊区经常停电;那个暑假,我的主打晚装,是晶莹剔透的汗珠;那个暑假,我看完了魔鬼老哥布置的十本法律书
那个暑假,老哥仍然仰仗邮递员,在武汉鞭长可及地鼓励我,他给我写着信,并把写信的频率从一周一封变成了一周两封,信中极尽现在流行的“赏识教育”之能事,把刚懂点法学皮毛的我,夸张地崇拜成法学教授,似乎是我倒过来,收了他这个学生。
现在回忆起来,老哥当时对我的“赏识教育”,一如他后来对贝贝的教育方式,他教贝贝走路教贝贝说话,教贝贝看图识字时用的语气,跟当时教我学法律所用的语气,一模一样。
除了因材施教,除了赏识教育,老哥对我这学生最特殊也最管用的一招,是关怀教育,他走近我的身边,把他的爱融进要啃的法律书里。
我得啃完他的法律书,才能享受到他的爱。他给我布置好一段时间要看的书后,就回到武汉去,等我看完了,他就回到长沙来。那种感觉就像孩提时吃中药,要闭着眼睛一口气喝下那一碗苦药,才能得到妈妈准备好的那勺白糖。
老哥说,那一段时间,他从武汉到长沙的火车票,里程累加,可以绕赤道两圈。他把火车票扎成一捆,至今还宝贝似地收着。好几个清晨,我仿佛听到老哥在叫我,翻身下床,跑到宿舍门口的“望妹坡”一看,老哥果然站在晨雾里,冲着我得意地笑。
他一来长沙,就抱着我看法律书,有时正着包,边抱边跟我讲法学内容,一不小心亲我一口,算是干点私活。有时反着抱,我坐在他的腿上,我们看同一本法律书,看着看着他会顺便对着我的耳朵说点甜言蜜语,感觉可以休息一会儿的时候,他就对着我的耳朵“打雷”或哈气,然后就课间休息。
冬天到了,考研的冲刺阶段也就来了,“关怀教育”所涵盖的后勤工作多了起来,老哥负责买饭洗碗暖手,走路的时候在前面给我挡风,晚上肚子饿的时候给我去买宵夜,一如现在的父母给自己的孩子备战高考。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们一起上晚自习,我饿了,老哥应声去几百米远的校门口买吃的。那天,风特别大,我们把帽子围巾大衣手套等有助于物理绝缘的家当都用上了,心还完全是揪紧的,脸还完全是木的。
老哥走了大约一刻钟,我估摸着他应该要回来了,就趴在窗户上往路口望,正巧看到老哥迎着风,小跑步而来,他为了减少风的扫荡面,斜着身子,佝偻着腰,右手拿着一根烤好的火腿肠,伸进左手拉开的大衣里。他怕把刚烤好的火腿吹冷了,宁愿扯开大衣,让冷风肆无忌惮地侵略他的身体。我看到他尽量蜷缩着往前滚动的身影,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3
就在那一刻,我发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恶誓:我一定要考上研究生就在那一刻,老哥迎风入住了我的心里,从此没再出来。
当我们终于考完了研究生,那个冬天的下午,我和老哥来到湘江中的一个无名小洲上。细细的沙滩像盐一样白,纯白的沙滩上有波浪的足迹,沙滩上呈现出一条条优美的弧线,密密地闪耀着温柔,我们不忍心踏坏了浪的纹路,就在沙滩边和老哥相拥而坐。
当我靠在老哥的肩上,静静地望着湘江水跳跃而去,一边回想着考研的点点滴滴时,我不只一次在心底里大声喟叹一声:“上帝啊,我爱这个男孩”
大半年的考研生涯是我人生中极其重要的一笔,不光是因为我穿着一身是汗的晚装,终于走进了另一个专业领域,更重要的是,那个曾经淡如白水的老哥,让我一点点地明白,高大威猛的外表并不重要,会玩爱运动等,都是小事。他在我考研此期间的所作所为,让我清楚地明白,老哥是一个懂得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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