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的年纪,扎双马尾,眉眼清亮,校服粉白相间,有些微胖。她一歪头,发上两只蕾丝缠的蝴蝶也跟着倒,摇摇晃晃,像快要飞散下来。
封路凛莫名觉得眼熟,问道:“哪来的小女孩儿?”
“哎哟,刚刚那小偷就是她给我举报的。”乔策拉着她坐下来,白仰月赶紧进办公室找糖。乔策看封路凛若有所思,继续说:“凛队,你猜这是谁的妹妹?”
封路凛想了好一会儿,当着孩子的面,不敢妄然开口。
乔策看白仰月带着文雀吃糖去了,才继续说:“她是岑七的妹妹!我们刚问了同事,都才知道。她不姓岑,叫文雀。就在这隔壁小学读书呢,还是走读。”
“走读?”封路凛回头往办公室里望一眼,“岑家放心让她去读走读?对了,小孩儿这么小就放养,你们通知她家里人过来接了吗?”
“通知了,说要晚一些。估计她在校园里没待住,就跑出来了。刚好碰到那小偷!嘿,这不跟我们报案了么?”乔策说。
经过乔策一番解释,封路凛才知道,文雀是个小结巴,岑七他爸的二奶生的。估计小时候家里重男轻女,受了不少委屈,极不爱开口讲话。交警队都经常看到这丫头放了学没人接,在外乱逛。
他正听着,白仰月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根棉花糖,抱着文雀不断地哄:“文雀,今天岑家来人接你了吗?”
“没,没来,”文雀揉揉鼻子,樱花粉的校服干干净净。她咬着牙,努力想把话讲通顺:“但,我,抓,抓小偷了。”
她去年在交警队来得勤,今年大了就不好意思。今日算是第一次见到封路凛,对这个哥哥眼生,不禁羞赧,“我,我,叫文雀。”
封路凛蹲下来,认真听她讲话,“我叫封路凛,交警大队第四支队队长。”
他说完,伸出大手,笑了:“文雀你好。”
他这“大人式”的郑重感让文雀一惊,满是喜悦。往日都是白仰月对她和颜悦色,如今又多一个哥哥……不过,就是长得凶戾了些,神色是温柔的。
“妈,妈,怀我,”文雀努力比划着,不住哽咽,“都在,吃,吃、酮……”
封路凛这才明白,当二奶的妈为了生儿子,怀孕期间药吃多或者吃错了,生下来的小孩儿落了点“毛病”。不止这个,更残忍的是,文雀这么小,居然还知道这种事情。
他在调查岑七的时候,知道有个妹妹,但没想到这么小,还没随老岑家的劣根,意外地善良。
这兴许是小孩普遍拥有的天性,身俱灵澈,所见万物都是温柔的。
凡人的眼神,哪怕在最放空的时候,也总会沾染烟火尘埃。
但小孩儿不同,他们是天使,还未进化成“人”。也正因为身处污脏,所以才成了其中的纯粹。
说起眼睛,封路凛又想起风堂。
他常时间在马路上执勤,看无数人来来往往,发现对象满街都是,真正伴侣却是难求。
而风堂是站在那里,就让他有莫名保护欲的男人。
愿意为他提枪、为他站岗,为他奋斗在“第一线”,也愿意为他露出最柔软的一面。封路凛活了二十七年,几乎还没有尝过这种感觉。
这种两人之间,歇斯底里的合适。
他回思绪,又看了看今天的处置报告,有一堆逆向停车的罚单。这还是市里才下的新规,说在公共停车位上,倒着停也要罚。封路凛瞄一眼,看到贺情的车牌号,顺手拍了张给风堂发过去。
风堂正在饭局上,发回的消息却是一张图片。
他把摄像头放在饭桌之下,由茶青色桌帘挡了三分之一,画面虚焦,一片朦胧绿。
焦点,全都在人上。
画面内的风堂,正在认真吃饭。视角从下往上,仰拍,能看见他的胸膛、锁骨,脖颈,以及身后嵌入岫岩玉的椅背。
甚至,连风堂短袖领口未遮住的半枚吻痕,都暴露无遗。
如此直白的勾引。
封路凛深一口气,把手机扣在桌面上。
白仰月和乔策在门口送走了文雀。白仰月手里买了今天最新的报纸,露小半张脸。
他贼兮兮地问:“凛队,你知道前段微博疯传你照片么?”
封路凛眼皮都不跳:“知道。”
白仰月又问:“可是还有张黑白的半裸背影照,传得更疯。本来看不出是你的,但那个小号又发了张侧脸的,你知道吗?”
封路凛往电脑上导资料的手指停顿了:“不知道。”
白仰月鼓起勇气问:“你发给谁的啊?”
封路凛咳嗽一声,惹得全值班室都朝他们这边儿望。有几个从白仰月一进屋就抱着手臂看好戏的,耳朵自然早就竖起来。
封路凛故意似的,掩不住唇角的笑:“你们大嫂。”
“哦”
众人十分失望,还以为凛队又换伴儿了。
大家都是直男,不好再多问什么,个个挤眉弄眼,走起路来蹦蹦跳跳,差点撞桌角上。
封路凛一抬眼:“这回想剥花生了?”
“不不不不,不敢了,凛队,我们站岗去!”
“对对,站岗去,站岗去。”
一行人出了室内,封路凛拿着手机在掌心内翻了又转。
风堂胆子大。
居然把两个人私下往来的照片挑了一两张,往微博上发。
本来他“最帅男交警”的称号才过去风头,这一回又给挑起来。
风堂估计巴不得暗示全世界,他封路凛已经有人了。
知道风堂在吃饭,封路凛不方便打电话,于是发条微信过去
泡泡堂:有事儿就黏我,没事儿八丈远。
泡泡堂:照片到处发,我倒无所谓。
泡泡堂:你那边没关系么?
他眯着眼在座椅上靠了会儿,室内红电风扇哗啦转得响。没一会儿,他手机也震起来。
风堂只回了八个字。
“我不要命,我要浪漫。”
1出自《荀子》。
第33章正果(三)。
夏日将至,整座城御风而行。
一开窗,万户千门入目。
朱砂红、金砂黄的古意建筑混搭一处,将整片滨河路点缀得更美。
这条河滋养着城市的命脉,围绕人间,生生不息。如今它水流变慢,仿佛想停下来告诉风堂一些秘密。
他也一直记得,这是自己初出社会的起点。
事物的味道,我们尝得太早了1。
岑七今日做局,人都还坐在轮椅上,说要在河鲜馆吃河豚,请了几个“哥们儿”来。至于这个“哥们儿”为什么带了引号,这是风堂心里下的定论。
因为岑七请了他,那这就不是一场单纯的“饭局”。
“河豚,看看。”
岑七夹起一块河豚皮,放在鼻尖闻闻,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