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行到达酒吧,找了张相对隐蔽的台位坐了下来,时间过得真慢啊,吧台那边的那只黑色石英钟好象没有走动。疼痛、燥热,加上紧张,使我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水。不断有人出入于酒吧大门,那边有人在弹琴,很业余,琴声过后,又有人唱起了歌,依然很业余。可惜我身体不适,不然我倒有兴致过去弹奏一曲的,正好可以转移我此刻的无聊、虚弱和空虚。正这样想着,突然感觉有只手隔着真皮挡板在挠我头发梢,我扭身抬头,看见一个女人模糊的剪影,光线太暗了,我只好站了起来,“是你吧?”我没头没脑地这样咕哝了一句,觉得口气有些生分,便补充道:“你好,朱鹃!”
“能不好吗?”朱鹃穿了条绛灰色的毛尼裙,上身是件白色的v型领口毛衣,一条蓝色围巾随意搭在肩膀上,还是从前那种齐耳短发,但发梢烫了卷儿。她看上去很精神,气色也不赖,只见她随意拢了拢裙摆,在对面椅子上坐下,垂下眼睑看了看桌面上简单的杯盘,然后端详着我,“你气色不怎么好,很不好啊,”她看着我的眼睛,关切地问道,“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吧?”
面前的这个女人与我记忆中的朱鹃从外表上看是有很大差别的,这个女人成熟,自信,像洪水退下去以后的滩涂,少了些棱角,多了点圆润。她今年应该有三十出头了吧,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些。
“是不是觉得我老了啊,”朱鹃见我在端详她,就叹了口气,端起杯子碰了碰我的酒瓶,说道,“来,让我们为往事干杯!”
我喝了口酒,肚子疼得更厉害了,放在桌沿上的手臂都微微颤抖起来。“我昨晚就到樊城了,”为了分散精力,我东扯西拉地说道,“樊城变化很大,我都快认不出来了。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呵,你不是都看见了嘛,我很好啊,不好还会来见你?”朱鹃往后仰了仰身子,用右手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双臂搁在桌面上,只见她十指交叉互相搅动,突然松开,用左手的大拇指呵食指拧了拧右手的无名指,使劲一扯,半截指头掉落在了桌布上。
我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呆了,浑身颤抖,差点叫出声来。朱鹃瞟了我一眼,没有理睬我的慌乱,只见她镇定自若地将那半截指头重新戴到了右手上,十指又恢复了先前的完好无缺。“这截指头是硅胶做的,再也没有痛感,可以随便用刀砍的,”她诡异地笑着,这样的笑容使我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又像鬼魅般浮现了出来。
朱鹃一直在留意着我表情的变化,她摁灭烟蒂,走到我身边,问我哪儿不舒服。我指了指下面,“肚子,”我说,“唉,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很难受,胃胀气……”。“我看看,”朱鹃做了个让我平躺下去的手势,“不知所踪、不知所往的疼,甚至不知所在的痛,是最可怕的,我体验过的。躺下吧,让我看看,说不定可以帮你找出准确具体的位置呢。”她一语双关地说道。
我见周围没有什么人走动,就朝外面挪了挪身子,半躺下来,腿伸在座椅子外面。一只光滑柔顺的手就这样无所顾忌地伸进了我的衬衫里,并将我的皮带往下扯了半寸。“是小腹吧,最好解掉皮带,方便我检查,”她像医生似地很在行地吩咐道。我有些难为情,虽然我们曾经肌肤相亲,但那毕竟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见我自己不动手,朱鹃就“嗤啦”一下,一把拉开我的皮带扣,笑道,“又不是没见过的,还以为你是谁啊。”她伸张着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从我胸口逐渐按下去,每按一下,就问我一声“疼不疼?”我就“哎哟”一声,随着她越来越用力,我的叫声越来越大了。折腾了半晌,最后,朱鹃的指头停在了我右腹下方,她使劲按了一下,接着马上松手,再按,再松手,连续试探了几次后,她问有什么感觉,我说,你一松手就非常痛。
“那就是了,”朱鹃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吩咐我起来穿衣服,“马上去医院,很有可能是急性阑尾炎。”朱鹃说对了,果然是急性阑尾炎。再晚一点,阑尾一旦穿孔引起腹膜炎,你这条命可就丢了,医生说道。朱鹃在一旁得意地笑着。当晚,我就被推进了手术室。朱鹃替我在“家属”栏中签了字,并垫付了住院费。
朱鹃凭什么断定我得了阑尾炎呢?她不过是个高中毕业生,现在所从事的工作也与医学毫无瓜葛,怎么就能一口咬定我是阑尾发炎呢?还有一件事情也是我现在才想到的,朱鹃并不是个左撇子,但十年前的那天晚上她怎么可能剁掉自己的右手无名指呢?真是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年我居然从来不曾想过这个问题。
我只在病床上躺了五天,连线也没拆就出院了,当朱鹃征求我的意见是否愿意搬到她家去休养时,我马上就答应了下来。
朱鹃的家位于一座新建的小区里,三楼,三室一厅的房子,客厅很大,装潢简洁明快,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属于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一进门,我就看见了搁置在客厅矮柜上面的那只用来装古筝的琴盒。我在前面说过,那个箱盒状如棺材,这些年来我一直避而不见,没有想到又在这里见到了。
躺在朱鹃事先为我准备好的舒适的大床上,我竟然产生了一种浪子归家的温暖感来。家具都是新的,这间房好像专门留着等待我来居住似的,每一件物品都暗合我的审美趣味。朱鹃出去拿来两只米黄色的靠背垫,丢在床头,说道,怎么样?能习惯吗?我点头说很舒服。我突然想到了那天在电话里面听见的那个陌生的声音,就问道,“家里还有其他人吧?”
朱鹃好像没有明白我的意思,迷惘地看着我。我解释道,“那天,我打电话来,那个嗓子有点沙哑的人是谁啊?”
“哈哈,她呀,她临时客串一下我……”,朱鹃歪着脑袋望着我傻笑,轮到我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了,朱鹃笑道,“那人是我呗。”“不会吧?”我狐疑道,“她的嗓音很粗啊,怎么是你?”“是我,”于是,朱鹃捏着喉咙学着那天的腔调,说道,“这么多年没见了,我哪里敢轻易见你啊,总得考虑考虑吧。”
原来是这样。以前她虽然也调皮,但没有现在这么油滑。我的目光很快就被摆放在桌子上的几张相框很吸引过去了,我拿起靠床沿边的那个小镜框,问道,“你儿子?”
朱鹃点点头,“当然。我儿子。”
“好小子,长得真俊,”我赞美道,同时细心地察看他的五官相貌,暗自比较这张小脸蛋上有哪个部位与我有近似之处,我端详了半天,却没有看出什么名堂来。过了一会儿,朱鹃端着一杯温热的牛奶走了进来,“还在看啊,”她笑道,“你小孩多大了?”
我摇摇头。
她好像有些惊讶,“你不是一和我分手,就与那个叫杨芬的女孩结婚了吗?怎么到现在也没有要小孩?”
我再次摇了摇头,端起牛奶咕噜咕噜地喝。
“那么,是谁的问题?照说不应该是你的呀,”朱鹃递给我一张餐巾纸,让我擦擦沾在嘴角边的奶沫,“当然啦,离开我后你也许不行不中用了呢,这也说不定的。”说到这里,她嘿嘿笑了起来。我注意到,她笑的时候有点神经质,表情和哭差不多。果然,很快就有眼泪流了出来,顺着她白皙的脸颊直往下淌。“我参加过你们的婚礼。那天,你不该穿白西服的,你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戏子。那么慎重的场合,你应该穿黑色或者其他深色的服装。要是我,就会让你穿休闲装……”
“你去参加我们的婚礼了?怎么可能……?”我惊愕地望着朱鹃,她正揉着手心里的几个擦过鼻涕眼泪的纸团,像做面团似地在桌子上搓揉着,我叹了口气,说道,“我怎么没有见到你呢?”
“你?你只顾挽着你的新娘子四处给客人敬酒去了,喝得醉眼惺忪的,怎么可能注意到我啊?再说,我也不是故意去闹场的,我不会在那样的场合丢人现眼的,”朱鹃说道。
唉,我又一次长叹口气,靠在床垫上闭目沉思着,我几乎都忘了婚礼的现场,只记得一帮人闹哄哄的,大都是杨芬和小潘的老乡、同学,以及杨芬的同事、我们系和小潘教研室的一些人。我想象着朱鹃混迹于这群陌生人中的落魄样子,自己爱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我不禁鼻腔发酸。“你一个人生活,还要带儿子,是挺难的。”
“朱筝住在他外婆家,有我父母照看,不用我c多少心的。”她摇摇头。
“那他父亲呢?”我很小心地问道。
“死了。出车祸死了。”
她回答得斩钉截铁,天衣无缝。
“对不起。”
“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一个人该死的时候就得死。死亡,在我看来,有时候是责任,义务,也应该属于爱的一部分吧。”
后半夜,我被一股奇怪的气味弄醒了,我闻到了一股非常非常特别的气味,它撞击着我的鼻腔,像一把细软的发丝,捣鼓着我鼻孔,直到我醒来,坐在黑暗中嗅着,果然有股怪味。好像是腐r的味道,飘散在黑色的空气中,在呼吸之间聚散,使我鼻翼周围的空气板结成了块状物。这两天樊城起风了,气温骤降。朱鹃临走前把我房间的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的。我猜测,这气味一定是从房间里的某个物体那里散发出来的。除了尸体腐烂,还有什么能够发出腐r的气味呢?念及于此,不禁毛骨悚然。我感到自己现在已经置身于某部恐怖影片里了,越是想摆脱恐怖,越是难以自拔。我捂着怦怦直跳的心脏,起身去找开关,我记得台灯就在靠床沿的桌子上,朱鹃关灯的时候我还特意留意过了,可现在我却怎么也摸不着了。我掀开被子,赤脚下床找鞋,我记得是脱在床沿左边的,怎么跑到了右边呢?我趿拉着拖鞋扶住墙壁朝门口摸索过去,终于触到了开关。
灯一亮,先前闻到的那种气味似乎被冲淡了许多,不再那样强烈,但使劲嗅,仍然能隐约可闻。我不敢太用力折腾,就半弯着腰身四处察看着。最后,目光停留在了通往阳台的那扇门背后的几只花盆里。一共三只大小不一的陶盆,分别栽种着几棵植物,我只认得那株根j粗大的是榕树,它约莫有半米来高,虬枝茂密,铜钱大小的叶片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走过去,蹲下来,居然看见了几只小蚂蚁,然后是一群,它们列着队在盆土表层爬行,显得忙乱又有序。我继续观察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去外面找杀虫剂。当我拧开房门,看见隔壁房间有灯光泄露出来,难道她还没有睡么?
我轻手轻脚地走进卫生间撒了泡n,出来后四处寻找杀虫剂,当我来到客厅时,目光还是无可挽回地落在了那只琴箱上。在半明半暗之间,那只藏青色的琴箱噩梦一般把我引了过去。我壮起胆量伸手触抚着它外表光滑的油漆,正准备揭开琴盖,一个声音在我身后问道:“半夜三更,鬼鬼祟祟的,干吗呢你?”
是朱鹃。
她站在我隔壁卧室的门口,房内的灯光将她的身影投s在客厅地板上,她叼着一支烟,看上去像个幽灵。
“不干吗,”我说,“哦,找杀虫剂,我房里有虫子,蚂蚁什么的……”
“是吗,”朱鹃离开她倚靠的门框,朝洗手间那边走去,很快拿来一瓶“敌杀死”,“这个管用,虫子在哪儿?我帮你杀。”
朱鹃照着树j乱喷了一通,房间里弥漫着浓重刺鼻的药味,替代了腐r的气息。
“有个问题,朱鹃,”我犹豫着,问道,“那天,你怎么就能够一口咬定我得了阑尾炎呢?凭什么那样肯定?”“因为我也得过呀。阑尾炎的症状很明显的,找准疼痛的部位使劲按,有反弹的痛感。那天我就是这样诊断出你的病情的。如果不信,你可以去看看我的小腹,也有块疤痕。”她也得过阑尾炎?难怪呢。
朱鹃蹲在树下,“是在这里发现小虫子的吧?”
我靠近些,突然,那种腐r气味又扑鼻而来了,我连忙用手捂住鼻子,说道,“就是这味道,昨晚我闻到的气味,像腐r……”
“腐r?哈,你鼻子还蛮灵嘛,”朱鹃突然拔下右手那截无名指,拿在手里,当作一根g状物,在土里面刨了起来,边刨边问道,“想知道你身上少的东西到哪儿去了么?”
我连退几步,惊恐地问道,“我身上少什么了?什么也不少!”
“是嘛,”朱鹃回头看见我一副狼狈样,就暂时停止了挖掘,她将那节指头c在土堆里,站起身来,从我面前侧身而过,出去了。两分钟后,她重新回到了房间里,坐在唯一的一把靠背椅上,望着我,说道,“我知道你有疑惑,你大概是在想,我并不是左撇子,怎么砍伤了自己的右手吧?”
我点点头。她怎么会想到我藏在脑海里的疑惑呢?
“告诉你,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事后,我曾经尝试过右手持刀,砍切右手指头,结果发现基本上没有这样的可能性。”朱鹃说到这里,用残缺的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点烟的时候,我看见那只半截指头突兀地直立在另外几根完全的指头之间,如同一棵被雷电击断的树枝,触目惊心。
“那天,你为什么要跑呢?知道吗,你狼狈逃窜的样子就像是个杀人犯,好像是你砍断了我的手指,我可以这样想吧?”朱鹃的样子就像是在指证我就是那个凶手,“如果你不跑,也许那截断指还来得及续上的,可是你跑了,我也就没有续上它的必要了。”顿了顿,她问道,“现在,你愿意把我那截指头拿去洗干净么?”
听她的口气,我真像是那个砍断她手指的人了。
“它并不难看呀,进口货,很贵的哟。如果平时我不告诉别人,没有人看出来那是截断指。现代医学真是发达啊,一个人觉得自己哪个器官没长好,就可以去找医生换一个。难道你没有听说韩国的那些美少女都是假的么?据说韩国女人百分之八十都有整容的历史,甚至有人把自己的五官全换过了。我经常这样想,她们把换下那些鼻子、下巴等等东西都扔到哪儿去了?因为我做不到那么潇洒,我是个敝帚自珍的女人——这是我上任丈夫对我的评价——我连自己的半截指头都舍不得丢……”
我被朱鹃的絮叨搅得头皮发麻,赶紧打断她的话,问道,“你把它怎么处理了?”
朱鹃努努嘴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终点是那盆榕树。难道她把它埋在那株榕树下面了么?
“过去看看。用那截指头朝土里挖,挖到盆底,就真相大白了。”
朱鹃冲着我诡异地笑了笑,出了房间。她走后,我来到盆景旁蹲下,从土堆里拔出那截硅胶手指,哆嗦着端详了一会儿,随后就挖了起来。
很快,我就挖出了一团褐色的腐状物和几根比竹筷还要纤细的骨头。
朱鹃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背后,说道,“腐烂的、正在发臭的是你的阑尾,碎骨是我那截腐烂过后的指头。我把我们俩合葬在了一起。哈哈……”
经过几天调养,我的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了。朱鹃陪我去医院拆线,拆完线,我坚持开车在樊城溜达了一圈。路过新华路书店时,朱鹃让我停一下,我问干吗,她说要去她父母家取个东西,我想到朱筝就放在他们家,于是提议道,“能把你儿子朱筝接回家去住上几天么?”“没有必要,”朱鹃一口回绝了我的请求,很快消逝在了书店旁的一个巷道里。
我很想见一见朱筝,这是我此行的主要目的,如果他就是我的儿子,那么写信人就一定是朱鹃了。但问题果真会这么简单吗?趁朱鹃现在不在车里,我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端详起来,它是我偷偷从朱鹃放在抽屉内的那本影集里面抽出来的,是朱筝四五岁左右时照的一张彩照,背景是汉江上游的一个杂乱的码头,船只,行人和桥梁,男孩愣头愣脑地站在趸船上,眉头紧锁,表情凝重。我私下认为这张照片上的男孩与我有几处神似的地方,譬如他蹙着的眉头,呈弧形下撇着的唇线,还有单眼皮。这几处,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比照、核查过许多次。当然,最值得怀疑的还是这孩子的年龄,以及朱鹃说的那句话:“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死了。”——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因为恨我,朱鹃在心目中早已把我当成了一个死人。
拆线后伤口一带凝结了一块硬r,摸上去感觉像里面长了个r瘤。回到家,朱鹃死活要我把伤口再给她独自仔细“欣赏欣赏”,作为回报,她也愿意把自己的伤疤给我看。我刚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心情愉快地坐在餐桌前等候开饭。朱鹃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汤碗,放在桌子上,说道,“我要看。”这是她进门后第三次提出这个要求了,第一次是刚进屋时,第二次是在那天我准备脱衣服洗澡前。
我有些烦了,我拿起筷子看了她一眼,又放下,说道,“你自己不是有嘛,干吗要看我的呢?”
“我们交换着看,同一种病带来不同的伤口,你不觉得这很有趣吗?”朱鹃解下围裙,走到我跟前。
我哭笑不得,用手捂住下腹,嗫嚅道,“算了吧,有什么好看的,要不,等完全愈合了再看?”
“不嘛,现在就要看。”
朱鹃今天穿了套灰白色的休闲运动服,可能是昨晚睡眠充足吧,她的脸色比前几天更滋润一些,我注意到她还描过眉,涂了酱紫色的口红。当她站在我面前用娇嗔的口吻请求我解开睡衣带子时,脸上的表情非常妩媚。
我在犹豫,最后作出了妥协。
“只准看,不准摸。”我像个孩子似地讨价还价,慢慢解开衣带,将睡裤褪到肚脐下方部位,“看吧,还没有完全愈合好呢。不要把纱布弄脏了。”
“好呐,”朱鹃快活地去洗了洗手,跑回来跪在我面前,将我的裤带拉开,她嫌我的手放在那里碍事,就自己动手将我裤子又往下扯了一寸左右。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一丝热气吹拂在我的肚皮上,使我的身体变得麻酥酥的。她沉默地看了约莫一分钟左右,终于还是忍不住动手触抚了一下,“里面是硬的。我刚做完手术也是这样,不过过段日子硬块就消逝了。”
我有些紧张,浑身的肌r都似乎凝聚成了伤口下的硬块。我草草提起裤子,坐在桌边用筷子敲打碗沿,喊道,“饿了呢!”
“你不想看我的了?”朱鹃问。
“不想看了,想吃饭。”我说。
“看了再吃也无妨,”朱鹃说着,便开始宽衣解带了,她穿得比我多,脱起来有点麻烦。只见她动作麻利地拉开上衣拉链,露出一件黑色的紧身无袖短衫,她胸部比我以前见到的还要丰满,腰肢凸凹有致,腹部因为收气而更显扁平。她褪下了松紧带裤子,左手将贴身短衫向上撩起,右手将裤子斜退到胯骨以下,直到露出一条红色的底裤来。朱鹃就这样无所顾忌地将自己的部分身体暴露在了我的眼前。
“看见了吗?你用手摸一下,对,摸到那个伤疤了吗?对,对,我自己就经常摸这里的,如果要变天了,它就会提前s痒,告诉你要下雨了。真的,比天气预报还准……”
我抚摸那块疤痕的时候,朱鹃一直闭着眼睛,喃喃自语,一副舒泰之极的表情,可我心里却感觉别扭得要命。我并没有将整只手都放在她肚皮上面,只是谨慎地用食指和中指在那条闪亮的疤痕上来回拂动了几下。尽管她一再催促我用力,可我怎么也用不上力气,急得额头上直冒汗。
“好了,已经摸好了,我知道了,”我收回手指,示意她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我转身去洗手,准备吃饭。
“这就好了?”朱鹃似乎仍不满足,“你应该再看看的,过来,来,来,对了,像刚才那样蹲下,把手放在我肚脐下面,对,就这儿,看见了吗?对,你摸摸,摸到什么了?是不是还有另外一条疤?你可以使劲的,不疼……”
的确还有一条自上而下的疤痕,比先前的那快疤要长很多。刚才我摸的时候是微闭着眼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右下腹,所以没有看见这道口子。此刻,我睁开眼睛,被映入眼帘的这道伤疤吓了一跳,“这里又是怎么回事啊?!”
“哈,瞧你吓的,刀子又没有划你身上,这么紧张干吗?”朱鹃低头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神情温柔得像个母亲,“剖腹产留下的,当年我生朱筝可吃了不少苦。”
“朱筝是剖腹产?为什么不顺产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女人嘛总是希望自己漂亮一点,身材好一点,所以啊,我就选择了剖腹产。”
“有这样的必要吗?”我起身朝盥洗间走去,感觉抚摸过朱鹃疤痕的指头隐隐作痛。
饭后我回床上躺下,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可是,我总得见朱筝一面才是吧。我掏出那孩子的照片,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可我始终睡不沉稳,总感觉床边坐了个人,那人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距离床沿大约一米外的凳子上面,连呼吸也没有。我疑惑地直起身子去摸台灯开关,黑影凑过来,用手掌压住我的手背,轻声说道,“别开灯。”
我摸到了一截断指。手像触了电,倏地抽了回来。“你干吗朱鹃?”我的声音明显颤抖着。
“看看你,睡不着。你来了后,我几天都睡不好。”朱鹃在黑暗中叹了口气,问道,“你在哪儿找到这张照片的?”
“抽屉里,”我回答,“不过是想了解了解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我不是给你讲过了嘛,你离开后不久,我就随便找了个男人嫁了,婚后才三个多月他出车祸死了,后来我就生了朱筝。他三岁时,我又认识了一个男人,就再次出嫁,不到两年我们就离婚了,因为我知道了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他也发现我在外面有其他男人。过程其实很简单,但伤害却很深……”
十年的光y被她这样轻描淡写过去了,我静静听着,虽然希望她能够讲细致些,可转念又意识到自己这样太自私,等于是要求她已经愈合完好的伤口再重新撕开。算了吧,我在心里喟叹了一声,慢慢把手伸过去,握住朱鹃的手。
我总是被朱鹃的一些举动整得啼笑皆非,她喜怒无常的性格常常将我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我急需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却如身陷沼泽,越挣扎越沉沦。我想到过一个简便可行的办法,即,偷偷去朱鹃父母家把朱筝引出来,和他交上朋友,将他骗到医院去做个亲子鉴定。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但眼下实施这个办法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原因是,我被朱鹃盯死了。自从我住进来后,她就极少上班了,如果公司有事情,就通过电话来解决。从早到晚,她都形影不离地跟在我身边,除了上厕所、睡觉我们不在一起外(有时睡觉也在一起),其他时间都被她占据了。她借口说我不能总在家里吃闲饭,扯住我陪她去街上买菜,回来后又嚷着让我帮她择菜做饭,到了下午,她又要我和她一起锻炼身体。我叫苦不迭,一再声明自己目前只是个病人,应该卧床休息,但她不准许,宁肯让我站在一边看她锻炼,也不准我离开她的视野。终于,这天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冲她发了顿脾气,我说道,“既然这样,请允许我搬到宾馆里去住,行不?”
“不行!”朱鹃斩钉截铁地说道,毫无商量的余地。
有一天起床后我发现放在包里的车钥匙不见了,让我感到后怕的是,拿我钥匙的人如果偷看了藏在包里的那些信件,我此行的目的也就一目了然了。我惴惴不安地四处寻找车钥匙,从衣服口袋找到床空下面,四处找遍了,也没有结果。最后,我只有硬着头皮去问朱鹃, “我要你的钥匙做什么用?”她反问道。“那就奇怪了,我明明是放在包里的。唉,丢了就丢了,反正我一时也走不了。”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一边嘀咕,一边察言观色,见朱鹃没有作出什么明显的反应,就故意用刺激她的口吻说道,“我包里还有那么重要的东西,都没有丢,偏偏丢了钥匙,奇怪啊。”
“少在我面前卖关子,不说就不说,谁稀罕!”朱鹃抬起头来,对我说道,“但是我得告诉你,现在你进房间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不要丢三拉四的,免得自己弄丢了却冤枉好人。我准备把朱筝接回家住一段时间。”
“好啊,早该这样了!”我几乎要欢呼雀跃了。
朱鹃瞪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么激动干吗?又不是你儿子,神经病!”
我意识到自己刚才有点失态,急忙呵呵一笑,掩饰着兴奋的表情,语无伦次地说道,“不是,这孩子可爱……照片上的,他很可爱嘛。”
朱鹃说道,“他不可爱,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他很古怪的。”
我问朱筝他究竟怎么个古怪法,朱鹃冷冷地说道,你到时候就会知道的。
朱鹃出门后,我就筹划着为他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五点半钟,我开始做菜。六点一刻,门铃响了,朱鹃拎着大包小袋出现在门口。我接过她手里的袋子,伸长脖子往楼梯下面看去,并不见朱筝的影子。“别看了,他没有来,”朱鹃不耐烦地推了推我,说道,“你看我给他买了这么多东西,这小子居然不肯回家。气死我了!”
“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他就是这么一个怪家伙,我说过的,他很古怪。”朱鹃看了看桌子上的饭菜,好像不信任似的,问道,“你做的?”
我说当然呐。我给杯子里斟满了酒,等朱鹃一坐稳,就说道,“感谢你这些天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来,咱们干一杯!”
醉意是突如其来的。好在我有心理准备,趁还能走路,我摇摇晃晃地摸索到沙发边躺下来,听见朱鹃在餐桌旁一个劲地傻笑。我挣扎着想爬起来问她一些问题,结果浑身无力,脑子里面空荡荡的。大概是在凌晨时分,我隐约听见了一阵琴声。尽管我已经好久不去碰触琴弦了,但对琴声依然保持着天然的敏感。睁开眼睛,看见朱鹃盘腿坐在走道上,她把琴横搁在面前,歪斜着脑袋,用那截硅胶指头随意扇扫着琴弦,声音不大,但在静寂的夜晚显得格外嘈杂。我想看看她究竟想搞什么名堂,就装着仍然在熟睡的样子,细眯着眼睛不时看她一眼。过了一会儿,她停止了拨弄,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头,怔怔地望着筝弦。
她在发呆。
我起身去冰箱里找了块冰含在嘴里,咝咝地吸了几口凉气,问她怎么不睡觉。
朱鹃说,“想听你弹一曲。”
我说,“我都好些年不碰那东西了,看见那个盒子都怕。”
“不可能,”朱鹃说,“你不是音乐老师吗?”
“我没告诉你么,我早就不在学校上班了,出来单干好些年了呢。”我回答。
“是吗?!”朱鹃显得很惊讶,她眨了眨眼睛,说道,“怎么不早告诉我?”
“我开了家广告公司,搞些策划什么的,”我仔细留意着她脸上的表情,只见她把那截假指头戴好,五指张开,并拢,正反端详了好几遍,说道,“尽管如此,你今晚还是要弹一曲的。你要清楚,这台琴躺在这只琴箱里面等了你若干年。”
“等我?不,不,我不弹……”
“真不弹?你可要想清楚后果。”她的话里带有威胁的意思,接着她站了起来。
我不想和她再次发生不必要的摩擦,就想了想,说道,“既然你坚持要看我洋相,那我索性就不要脸一次吧。”我清了清嗓子,“我清唱一曲,怎么样?”
“好啊,”朱鹃拍手笑道,“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我用筷子敲打着碗沿,唱道:“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遄行,遄行,长途越渡关津。历苦辛,历苦辛,历历苦辛宜自珍,宜自珍……”
唱完一叠,我感到鼻腔酸涩,声带凝咽,连忙摆摆手,说道,“只能唱到这儿了,唱不下去了。”然而,朱鹃还沉浸在这激越舒缓、缠绵悱恻的曲调中,她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我不得不再次说道,“算了,算了,到此为止吧。”
朱鹃突然凶巴巴地走到我面前,冲我吼道,“不行!岂有此理!”她的样子很是吓人。
从这天晚上开始,我们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面上看,一切仍然照旧,朱鹃照旧忙家务、锻炼身体,给公司打电话处理事务,我呢,照旧在床上静养,有时也进厨房帮她干点杂活,但家里的气氛明显比前些天和缓了许多,我甚至暗自感觉到了某种久违了的家庭生活的温馨气息。这种气息近似于我和杨芬婚后的那段日子,唯一的区别是,我和朱鹃没有r体关系。有时,她也会爬上我的床搂住我睡上一觉,但我们没有更深入的接触。古人说,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在我看来,眼前的这个朱鹃和从前的那个恋人其实是两个不同的人,我已经不可能再爱上这个女人了,尽管她有时也令我怦然心动,但这样的时刻总是倏忽即逝的,难以唤起我精疲力竭的爱恋之心。我觉得我们这种平静温馨的生活等于是将晚年提前到了现在。从现在就开始安度我们的晚年?这样的想法的确有些滑稽可笑。
伤口已经彻底愈合,除了不能干重活和跑步外,我和常人没有什么明显区别,幸亏朱鹃也没有这样要求我。有天,趁她去公司了,我把房间认真打扫整理了一遍。看得出来,朱鹃很少收拾屋子,家里的东西都是杂乱无章地摆放着的,完全没有什么整体规划,这可能与她独身生活有关。在帮朱鹃收拾房子时我发现靠南面的那间卧室是上了锁的,怎么也拧不开。记得她曾给我说过,这间卧室是朱筝住的,她为什么要把孩子的房门锁着呢?应该敞开透气才是呀。我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目光落在客厅矮柜上,怎么看都觉得那里缺了点什么,后来才想到是少了那台古筝,难道也被朱鹃搬进去了?为什么他要把古筝搬进朱筝的卧室里呢?我再次走到那间房门前,使劲拧着门把手,看见露出了一点缝隙,就从口袋里摸出身份证,照着那个缝隙慢慢c进去,用膝盖抵着门,划动了几下,门居然被打开了。
我被房里的景象惊呆了。
这间房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盒子,方方正正,大大小小,高高矮矮,全部是盒子,有铁盒,铝合金盒,木盒,塑料盒,更多的是些硬皮纸盒。它们沿墙堆砌着,足足有一米多高。我试着随便打开一只纸盒,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连一粒灰尘也没有看见。随着打开的数量越多,我的疑虑也随之增加起来。我希望能从中找出一丝线索来,然而没有。我很快就陷入到了由无数只盒子组成的包围圈中,我把它们挪来挪去,却始终处于它们的环绕中。房间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了,要是朱鹃这时候突然回来了,我该怎么向她解释呢?我擦去额头上的汗水,看见窗外的天色已经黯淡,为了不让朱鹃发觉我进过这间屋子,决定先把弄乱的东西还原,然后重新锁好房门,走了出来。
两个人在一起可以玩出很多种游戏,至于朱鹃和我,我们的游戏则单调无趣,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一个在躲,另一个在找。而躲和找不过是大千世界林林种种游戏中最为初级的两个动作而已。这两个原本属于孩子的游戏动作,在这些天里却被我们俩玩得乐此不疲。我躲避朱鹃,目的是为了找出朱筝;而朱鹃找我,目的是阻止我接近朱筝。这天我正胡思乱想着,朱鹃推门而入,用右手的三根指头捏住一个明晃晃的东西,冲着我喊叫道,“找到了,找到了!”
我问找到了什么。
“钥匙呀,你的车钥匙!收好吧,不要再丢了。”朱鹃看了看我,退了出去。
我一宿未眠,折腾到天将亮时才眯眯盹盹地入睡。醒来见枕头边放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醒来后去公司找我,我们一起去接朱筝。公司在光明路78号。
在停车场我打开车门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在不经意间看见副驾座上平放着一只白色的信封,和那些收到的信件一模一样!根本不用拆阅,我就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我趴在方向盘上思索了半天,最后认定只有朱鹃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一定是她首先偷走了我的钥匙,再将这封信放进车内的。不然的话,这件事情就没有办法解释了。
我几乎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朱鹃的公司,然后冲了进去,她正在运算什么数据,电子计算器发出“嘀嘀”的按键声。朱鹃缓缓抬起头来,露出妩媚的笑容,说道,“我等你半天了,你真是个懒虫。”
我没给她好脸色看,“啪”的一声将那封尚未拆开的信放在她桌子上,望着她的眼睛,厉声问道:“是你干的吧?!”
朱鹃脸上的笑容收敛起来,用迷惘的眼神看着我,问道,“什么呀?你说清楚点,我干什么了?”
我呵呵冷笑了几声,说道,“你别抵赖,这事只有你才干得出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朱鹃没吭声。她把脸侧向一边,不再看我。我越发生气,“唰”地拉开包链,从里面掏出那叠信来,摔在桌面上。“你看啊,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也不敢正视么?啊,啊,你究竟要我怎么样?你想干吗?!”
“看就看!”朱鹃拿起c在文具盒里的剪刀,剪掉那封信的封口,从中抽出一张纸来,只见她正反看了看,笑道,“你自己看吧。”
我疑惑地接过那张纸,惊讶地发现上面居然一个字也没有!
“一张空白纸就把你吓成了这样,看来,你果真是做贼心虚啊!”朱鹃嘲笑道。
我像个傻瓜似地拿着那张白纸翻来覆去地看着,随后我扔下白纸,抓起那只信封,只见邮戳上的寄信人地址为:李市。日期显示为:11月5日,距离今天正好一个礼拜。
信封掉落在地上。朱鹃弯腰捡起来,看了看,说道,“李市。是从李市寄来的,我什么时候去过李市呀?”她查着台历,找到11月5日,想了想,说道,“这天,我们在一起,一整天都没有下楼呢。显然你冤枉了我。”
我呆若木j地站在那里,脑海里一片空白。“李市,李市,李市……”,我在心里默念着,马莉莉不正是李市人吗?我计划要去的下一站不正是李市吗?既然寄信人不是朱鹃,那么那个神秘的人物难道真的是马莉莉?还有,那个人怎么知道我在樊城,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把这封信放进我车里的呢……疑团接二连三地往外冒,像我额头的汗水,涔涔直淌。我脸色煞白,像中暑了一般。
“原来,你来樊城的目的是这样,”她叹了口气,把那些信封拢到一起,转过来端详着我,说道,“你们男人啊,这就是报应!”
“报应”一词钻进了我耳朵里,它让我想起了杨芬,当年杨芬在得知自己再也无法生育时,曾经将自己必须担当的命运称之为“报应”,而现在轮到我了,被朱鹃嘲笑,叱责,也许还有更严厉地诅咒吧。果然,在沉默了几分钟后,朱鹃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张望你真该死!要是我早知道你是为寻找那个莫须有的儿子来樊城的,我根本就不会理睬你的,要你阑尾穿孔,让你客死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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