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昨日时光
☆、1 相遇
魏蕾遇见黎舒的时候,是二十岁的夏末,她背著吉他、从上海坐火车回到北京念书的那个晚上。
那时候她很得意,又能离开处处受拘束的家,回到自由自在的日子。
到了半夜,火车那好像催眠曲一样的单调枯燥的况且况且声不断,也不能让她睡著,於是她绝定爬起来臭美,把海藻一样的黑发放到肩上,到洗手间化了个极浓的妆。
“嗯,相当不错!大美人!”她眯起化了烟熏妆的熊猫眼,乐呵呵的拍了拍脸颊,感到心满意足:青春张扬,就算长得不是顶美,也一样可以肆无忌惮的漂亮,虽然现下无人欣赏。
过足了瘾,魏蕾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却又舍不得睡,便m出烟到车厢连接处抽。
那时候京沪铁路只有快车,跑上一整夜还多才能够到。车厢里也就软卧的条件好点,其它的地方都是又旧又脏。尤其车厢连接处,锈迹斑斑的铁皮烟缸也不知用了多少年,摇摇晃晃的挂在墙上,而人字钢的地面上敷著层黑泥,满地都是烟。
却没想到,她在这样肮脏逼仄、带了异味儿的空间内,看到一个真正的美人。
说是美人并不准确,因那是个男孩。他看起来和魏蕾差不多大,都是青春逼人的时候,不过他比魏蕾安静多了,只站在那里,额头微微靠在玻璃上,望著窗外无尽的夜色发呆。身上的白衬衫和他那张白皙的脸,像是能发光,同样白皙的修长手指则正叩在玻璃上,漫不经心的敲。
哦哟喂──
魏蕾忍不住在心中吹了个口哨,凑到玻璃前笑眯眯的搭讪,“嗨,帅哥,看啥呢?”
黎舒吓了一跳,他正专心的盯著玻璃,冷不防旁边又多了张脸,还是张能媲美聊斋女鬼的脸──他梗著脖子转头面无表情的答:“没、看、什、麽!”
“是吗?”魏蕾眨眨眼,瞟了眼窗外,“我知道了!你在看你自己对吧?啧啧,真臭美。”
黎舒哭笑不得,这算什麽,被调戏了?他微微一笑,低下头不再说话,手指继续在玻璃上习惯x的敲。
“啊!”看到他的笑,魏蕾夸张的叫了声,“你笑起来真好看!”说完又十分自来熟的递了支烟给他,喏,来一只?
男孩有点犹豫,还是伸手接了,“谢谢。”
他没抽过烟,一次都没有。皱著眉头、就著女孩手里的烟点了,食指和中指微微有些抖。他小心的吸了一口,烟猛的窜进嗓子眼,立刻一口喷出,咳了起来。
哈哈哈哈!!魏蕾毫不客气的大笑,男孩有些恼,压住了嗓子又试了一口,然後抬眼不服气的瞪她。
“好啦好啦!我不笑了!”魏蕾赶紧投降,二话不说帮他把烟掐了,往车厢壁上挂的破烟缸里一扔,问:“同学你到哪儿?北京吗?我也在北京念书,你哪个学校的?”
男孩摇摇头,“我去北京,不念书。”
魏蕾再次看了看他,白衬衫牛仔裤,帆布鞋和双肩包,不是学生,有人信麽?
“啊,你毕业了?一个人?去玩儿?”
他再次摇摇头,慢慢的说,“没有,不念书了,不是去玩儿。”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哑,又很倦,眼睛低垂著,整个人都显得萎靡。
魏蕾一时也不知说什麽才好,猜想这个好看的男孩可能出什麽事了,再开口时便放软了音调:“嗳,怎麽了?你在北京有亲戚朋友吗?该不会是去做北漂吧?”
黎舒抬起头,魏蕾声音里单纯而真诚的关切打动了他,“谢谢,没什麽事,我……我有朋友。”
“是吗……那就好。”魏蕾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也不好再说什麽,只好站在男孩身边默默的抽了两支烟,算是陪他。她又几次开口问他到底出什麽事,说即使她帮不上忙,听听也是好的。
他依然只是摇头,望向窗外的眼睛慢慢变得微红:“谢谢你,我没事。”
魏蕾的手指c进发间,有些郁闷的挠了挠,接著她拍了把他的肩:“你等等!别走开,我马上回来!”
说完跑回车厢,拿了张纸条给他:“收著!你明天晚上可以到这个地方找我!我和朋友搞了个乐队,每周三、五六都在那里,你可以来找我们!”
男孩捏著纸条,没说去也没说不去,魏蕾哈哈一笑,再次拍了拍他的肩:“放心!我不会卖了你!我叫魏蕾,在清华念书,你一定要来玩儿啊!出门在外多个朋友,没坏处!”
夜渐渐的更深,两个年轻人一块儿站著,却再也无话。魏蕾穿了条黑色无袖长裙,风呼啦啦的从窗缝中灌进来,渐渐感到冷,她终於打了个呵欠,打算回去睡觉。其实她很想多陪陪他的,但再养眼的人,站那儿一幅生人勿近的模样,也难免让人尴尬。
“睡了啊!”她挥手道晚安,刚一转身,男孩开口叫住她:“谢谢!我叫黎舒。”
魏蕾回头一笑,潇洒的抬手比了个ok:“知道啦!你一定要来找我!”
火车早上七点多到达北京,黎舒出了站,在广场上看著汹涌的人流,完全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他背了一个大大的深蓝色帆布双肩包,里面有几件当季的衣物和没来得急交出去的学费──目前所有的财产和家当。
他说了谎话,在北京没有任何朋友,也不认识任何人。
事实上他唯一的朋友,已经背叛了他。
他依然处於极度震惊的状态之中,好像上一刻还在学校门口承受辱骂和指责,下一刻就已经到了千里之外,逃到了这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北方夏末的早晨并不炎热,再加上黎舒几乎一夜未眠,很久也没吃东西,只觉得浑身发冷,皮肤一层层的收紧,起著**皮疙瘩。这是熬夜之後早上最困最累的时候,恶心和眩晕迅速的涌上来,走路都在打飘。
他浑浑噩噩的走著,完全不辨方向,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能够去哪儿。
接近中午时,他一路瞎走,居然也转到了天安门广场上。
头顶的太阳越来越大,地面的热气也开始往上蒸,即使是大理石的纪念碑,也像要被它烤化。
他终於感到眩晕、饿、还有极度的累。眯起双眼抬头望去,好大一块地方,天也那麽的高,阳光是金色的,天安门原来看起来那麽小。他看见红色的国旗很高,顶著太阳,天空也很蓝,但地上短小的影子,却是浓重的墨黑,就像昨夜,他独自面对了整夜的,无止无尽的黑。
接著有尖锐的声音在他耳内轰鸣,建筑和人群都在热浪中逐渐扭曲,他双腿一软,几乎是跌坐到石阶上,再也不想起来。
低下头闭上眼睛,满眼都是烈日下灼人的红,他捂住耳朵,耳边只剩自己一次次沈重而缓慢的呼吸和咚咚的心跳,粘腻而艰难。
原来我还活著。
黎舒想,原来我还活著。
意识到这一点,黎舒把头埋在膝盖上,在正午的阳光下缩成一团,偷偷的哭了。
作家的话:
鲜的资料夹转移完全是个渣,我想把这篇转到这个栏子来,只能再在这个栏子里再发一遍了。
☆、2 初见
既然还活著,就得活下去,这是人的本能,何况他还如此年轻。黎舒不敢想太多,勉强打起j神,起身走进茫茫人海中。
然後他很快的发现,二十岁的他,离开家和学校,离开老师和钢琴,是彻底的一文不名。
他在人力市场转了好几圈,因外表出色不少人问他情况,问他哪儿毕业的,会什麽,要找什麽工作
可除了摇头,他什麽也做不了,脸上还得保持微笑,心却越来越凉。
他从五岁开始学琴,母亲就告诉他,这世上的东西,除了音乐,你什麽都不必知道,我要你成功,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成功是不可能了,但什麽都不知道,倒是做到了,妈妈。
黎舒无奈的自嘲,在巨大的挫败感和生存压力面前,连伤心都显得多余。
几天之後,黎舒终於找到一个啤酒推销的工作,并且找到一间地下室住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黎舒过起了黑白颠倒的生活.他每天傍晚出门,到负责的几个场子轮流推销啤酒.原本这也不是太难的事,只要放低姿态嘴够甜,每月的底薪加上提成,还是能让黎舒在这座城市中活下来。但没想到他每天的业绩都垫底,连基本任务都完不成,到了月底,恐怕连那点微薄的底薪也无法领全。经理说了他几次,要他来本就是看中他长得惹眼,在人群中谁都愿意多看,谁知他这麽放不开,天天都在教他,依然一点起色都没有。最後实在没办法,只好把他换到生意更火的酒吧,并且跟他讲,要是还不行,以後就不用来了。
黎舒觉得委屈,他没有不努力,每天都是後半夜才回到出租房,累得倒头便睡,可他实在是做不来。他毕竟是从小被捧著长大的人,突然间要每天都不停的面对这麽多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忍受各式各样的目光,他心里不住的发慌。与此同时,他也终於明白,原来世界不止钢琴的黑与白,它远比他想象中广阔与复杂。
黎舒从来没有去过酒吧,大学前他被母亲管得太严,大学的时候也只跟老师去过音乐会和高级饭店的酒廊。在他的印象中,酒吧是吵闹嘈杂的地方,但那天当他硬著头皮推开“暗夜”的大门时,听到的却是一个低沈的男声,在人群中安静而深情的唱:
look at the stars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and everything you do
青年坐在酒吧中央的舞台上,修长的腿轻松自然的搭著,头顶洒著黄与蓝的光。他如同黎舒一样年轻,抱著吉他一面唱一面弹,眼睛被半长的头发挡著,看不清表情,但俊朗的轮廓在灯光下如同雕像,他能看到他微微上扬的嘴角,如同他的歌一样的温柔:
oh yeah,your skin and bones
turn into something beautiful
you know,you know i love you so
you know i love you so
黎舒站在门口,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谁来干什麽,循著他的方向一步步向前,在离他最近的舞台边上站著,直到一曲终了。
酒吧里响起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黎舒才惊觉自己的失态,然後转身仓皇的往後逃。
他觉得自己又想哭了,虽然不知道为何。
“黎舒!”
那个好听的男声叫住了他,“黎舒,你是黎舒吗?”
差不多黎舒刚进来的时候,舞台上的郑鸣海就看见他了。那个年轻的男孩实在太过干净,五官又是那种打眼的漂亮,想不让人注意都很难。
他走到自己面前,那双漆黑的眼睛望著自己,然後眼眶慢慢变红,好似眼泪会随时无声的滑下。
郑鸣海想,这一定是黎舒,魏蕾在他耳边念叨了很多天的黎舒,只有他这样的人,才值得让人念念不忘。
“呀!黎舒!”
一首歌唱到一半,魏蕾便尖叫一声,抱著吉他立刻冲下舞台,“你来了!你终於来了!”
她亲热的拉住他的手,一脸的兴奋:“太好了!你可不许走!”
“魏蕾……”黎舒眨眨眼,有点不好意思,他真的把火车上的这个女孩忘了,刚才她在台上也完全没认出来,光顾著看那个唱歌的青年。
“黎舒,我是郑鸣海。”青年长腿一跨下台来,对他伸出手,“小蕾跟我念叨你几天了!想不到真能见著你!”
看著他大大的笑脸,黎舒的耳朵有些发热,他将手放进郑鸣海宽厚温暖的手心,“你好。”
“喂喂喂继续呀!!再来一个!”
见主唱和吉他手都下台,酒吧里的客人不乐意了,此起彼伏的开始起哄。台上的光头鼓手也凑热闹,抡起鼓b敲了一段密集的节奏:“嘿!哥们儿!快回来!!”
郑鸣海咧嘴一笑,拍了把黎舒的肩膀:“你可别走啊!我们还有三首歌!”
魏蕾拉著他的手臂大声的喊:“对!别想溜!我在上面看著你!”
说完两人跳回舞台,郑鸣海抄起吉他举到头顶,手指按在弦上一通猛拨,空气立刻被点燃。
黎舒看到周围的人几乎全都站了起来,他们都朝他身边涌,在他身边鼓掌尖叫,随著节奏又唱又跳。灯光也变得激烈,红的黄的紫的蓝的,晃得人头晕目眩。黎舒从来没有经历过这麽热烈疯狂的场面,一时间只得在人群中手足无措的站著,目光紧紧盯著眼前高大帅气的青年,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连指尖都跟著发热──短短十几分锺,他居然出了一身的汗。
这种浑身灼热、脑袋当机的感觉,让黎舒完全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们唱完了歌,下来拉住他,他就呆呆的随著他们跑出去,然後随他们坐到街边的烤串摊上。
他抬起头,炫丽的灯光没有了,那男人还在,他站在烤串摊前,脑袋上顶著一个大大的“串”字,橙色小灯泡做的,还会一闪一闪。
魏蕾坐在他身边,拿塑料杯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喝!罚你的!”
“叫你来找我你今天才来!你知道我担心了多久吗?!还被他们几个笑,说我做梦发花痴,说我骗人──我有骗人?!”
说著她气呼呼的抬起高跟鞋一脚踹在对面两人腿上:“混蛋光头四眼,本小姐有骗人吗?!”
“哈哈,小蕾是担心了很久,我做证。”郑鸣海在摊子上点好菜,在黎舒另一边坐下。他是典型的北方男孩,架子大腿又长,坐下来足足比黎舒高了一个头。
黎舒低头握著啤酒发愁,有些为难的看著那些金色的气泡。夏末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这会儿好容易夜风微凉,如果再喝上这麽一杯,一定是美事一桩,可他他酒量奇差,基本一口见红,实在……有些发怵啊。
郑鸣海转过头,带著微笑看著他白净的侧脸,轻声说:“小蕾说那天她後悔死了,早知道就脸皮厚点缠著你,回了北京,这麽大座城,她上哪儿去找。”
心头一暖,黎舒为这单纯的关怀感动,他捏起杯子眼一闭,仰起头咕噜咕噜的把酒倒进喉咙,大著舌头说:“谢谢!”
对面的光头鼓手觉得好笑,郑鸣海人高马大,穿了件印著柯本头像的黑t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脖子上还挂著串刻意做旧的银色chu链子,旁边的魏蕾也是爆炸头烟熏妆,耳环大得能垂到肩膀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搞摇滚似的。而坐他俩中间的黎舒,干干净净的黑色短发白t恤,皮肤白得发光,才喝了一小杯啤酒就满脸通红,在张牙舞爪的两人中间,就像只待宰的小羔羊。
“喂喂!你们别欺负人家!”光头鼓手拦下魏蕾的酒:“别把人灌醉了!“
“没事儿!”魏蕾大手一挥,“你胡说啥!以後黎舒就是我弟!我罩著他!”
“噢,就凭你?”戴著眼镜的贝斯手也跟黎舒一样,斯斯文文的学生样子,他扶了扶眼镜,对魏蕾的话表示了严重的怀疑。
“哼!”魏蕾头一偏,十分臭美的扶扶头发:“我不行还有我老公啊,是吧鸣海!”
郑鸣海听了魏蕾的胡话,长臂一展敲了记她的头,佯怒道:“臭丫头!”
随後顺手搂住了黎舒的肩,使劲捏了一把。
☆、3 朋友
第一次见到郑鸣海的那个晚上,是黎舒永生难忘的夜晚。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同陌生人一起毫无顾忌的在街边唱歌喝酒,大笑,也第一次喝醉,走起路来东倒西歪,好像踩在云端上。
他一下子认识了四个人,郑鸣海魏蕾,和善的鼓手光头和斯文贝斯手眼镜,他们说小舒你长这麽好看,来做我们的主唱吧,这样海子就能专心做吉他手,我们也不用忍受某位大小姐的半调子吉他啦!
魏蕾气得哇哇大叫,骂他们没良心,黎舒一个劲儿的摇头,不不不我不会,我不会唱歌!要我唱没人会喜欢的!
结果魏蕾一听更生气,谁敢不喜欢我们黎舒?!谁敢?!
谁说不敢,谁都敢!
喝醉的黎舒坐在马路牙子上,在陌生人面前毫无形象的大哭。
把这麽些天一直压抑著的委屈、悲伤、还有愤懑都一股脑的发泄了出来。
他想不明白,苦苦努力了十几年的东西,顷刻间便被人硬生生的剥夺,而他还什麽都做不了,只能没用透顶的逃跑。
他这一哭,魏蕾的酒都给吓醒了,她猜他遇到了什麽事情,却没想到能让他这麽伤心,可她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只好坐在他身边陪他伤心。
郑鸣海是几个人中最清醒的,他让另外两人先走,然後拉起自己女友,看她还能走,就把烂醉如泥的黎舒背到背上,三人一起回了他租的房子。
第二天黎舒是被照到脸上的阳光惊醒的。还没睁眼,就感觉自己躺在干燥柔软的床垫上,身边有个暖烘烘的热源和平稳的呼吸,清晨的北方空气微凉,一切都说不出的舒适,除了头还稍微有点疼。
黎舒睁开眼,立刻就见到了近在眼前的郑鸣海。他昨晚可没黎舒好命,把黎舒背回来,一进门黎舒就吐了他一身。他跟自己都晕呼呼的魏蕾一起折腾了半天,总算把他弄干净了塞床上,这才倒头大睡。
郑鸣海的五官有著北方男人特有的大气鲜明,但皮肤又相当不错,就一点都不显得糙,再加上眉毛和头发都特别浓密,更显得英俊迷人。此刻黎舒看著他近在咫尺的睡脸,昨晚那种浑身发热的感觉又涌了上来。仔细想想,好像从小到大,第一次与人这麽轻松的接近,却没有一点不自然。
“嗯……醒啦?”郑鸣海也醒了,眨眨眼好笑的看著黎舒,眼前的男孩双眼湿漉漉的,看他的眼神像只半大的小狗。他情不自禁的挠了挠他的脑袋:“头疼不?傻小子,不能喝还逞能。”
“呃……”黎舒赶紧起身,这才发现身上穿了件陌生的黑t恤,大得能当睡衣,下面却只穿了底裤,两条白晃晃的大腿伸在薄被外,一只还搭在郑鸣海身上。他的脸腾的一下红透了:“呃……不好意思,我是不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郑鸣海也坐起来,他光著膀子,只穿了花里呼哨的平角大裤衩,松松垮垮的直到膝盖,下面就是两条结实有力的小腿,身上每一块肌r都能让人脸发烧,他伸了个懒腰,毫不在意的摆摆手:“没事儿!都是哥们儿!”
“啊──!”这时睡他另一边的魏蕾突然惊醒:“几点了!?我早上还有课!”
说完她急急忙忙的爬起来,去卫生间把衣服换了,背起包就往门外走──整个过程如风卷残云,看得床上的两人一愣一愣。
“哦!!小舒!!”临走前她总算想起黎舒,“你别走啊!我中午就回来!等我!”
“!──!!”大小姐把门一关,留下两个年轻男人,面面相觑。
魏蕾一走,郑鸣海觉得有点尴尬,他想对黎舒好,可终究没法像魏蕾那麽热情自然,愣了一会儿起身跨下床:“你饿了没?我弄点吃的。”
“不用麻烦了我这就走……”
黎舒意识到原来昨晚是三个人躺一张床上睡的,立刻浑身说不出的别扭,只想赶紧走,又因下面只穿了底裤,不大好意思起来。
郑鸣海没同意:“过了中午再说!”
说完他翻出条沙滩裤给黎舒,“先凑合穿著!”
黎舒接了他的裤子穿了,站起来腰大得直往下掉,裤脚遮到小腿,上身又穿著过大的黑t,只露出一段雪白的脖子和略显纤细的四肢,整个人像个大号的布袋娃娃一样可爱。
郑鸣海微笑著对他说:“瞧你瘦的!给哥多吃点!”心中却泛起一阵他也不懂的柔软。
年轻的时候,不管是对人好还是接受别人的好,都来得坦荡自然,没那麽多计较,只要眼前这人自己喜欢。
郑鸣海和魏蕾,就是单纯的喜欢黎舒,一见他就喜欢,不需要任何理由,然後想帮他,想对他好。
他俩见黎舒住在嘈杂y暗、只有几平的地下室单间,二话不说把他人和东西通通打包,一起弄到郑鸣海租的地方。这里虽然也只是半地下室,但好歹干净,有窗,有独立卫浴,能做点简单的饭菜,还有早上一小会儿的阳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足够大。郑鸣海倒不是很穷,他在念研一,家境不差,乐队也有些收入,但他把大部分的钱都扔在了音乐上,房间里堆满了cd,还有一套专业音响和好几把吉他。他也不是天天住这儿,纯粹就是为了堆东西和练习才租的,连多余的家具也没有,就只一张超大的席梦思甩在地上,然後床头就是音响。
魏蕾又弄了堆海报,横七竖八的贴了一整面墙,墙下就放满了碟子和乐器,中间还有个笨重的电视机和dvd,和这房间的主人一样,完全一副摇滚青年的m样。
黎舒一个人的时候,就把那些cd一张张翻出来听,从乡村到爵士,从重金属到硬摇,不管那到底是什麽,通通听了个遍。他接触到了一个与古典音乐截然不同的世界,但他很快发现,他依旧最喜欢有钢琴元素的那些乐队和歌。
同时他又将房间内四处散落的乐谱搜集起来,那都是郑鸣海写的曲子,有的完整,有的只是几句断章。
黎舒看著它们,手指觉得发痒,几乎是本能的就听到它们被他弹奏出来的样子,他将那些薄薄的纸张覆在脸上,透过纸张的气味和墨香,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的琴房。
郑鸣海见黎舒丢了工作,把他介绍给酒吧老板,让他做了酒保。虽然也辛苦,但比起推销容易多了,这个酒吧环境也相对单纯,客人多半都是冲音乐来的,熟客也多,黎舒总算平平安安的把这工作做了下来。
他每天工作的时候,也听和看了许多别的乐队歌手,但听来听去,还是郑鸣海最好,只要他一站在台上,就像是能发光一样,让黎舒再也移不开目光。
郑鸣海站在台上,只要看见黎舒的身影,唇边的笑便不由自主的来得更深,他倒是觉得,这个好看的男孩,应该会很适合和他一起站在舞台上。
这个想法在一个秋日的午後得到应证,那天他同魏蕾一道回黎舒的住处,刚一推开门就听到黎舒在唱歌。
他背对著他们,盘起双腿坐在床上,瘦弱的背脊微微有点拱,带了大大的耳麦唱得浑然忘我:
i swam across,
i jumped across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cos you were all yellow,
i drew a line,
i drew a line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and it was all yellow.
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完全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也能唱得如此准,并且他们这才发现,平时沈默寡言的他,声音如同他的外表一样纯净、漂亮,就好像树叶缝隙间洒下的阳光。
即使这首歌郑鸣海自己已唱过千百遍,依旧在那一刻被他打动,因他歌声中那份单纯的温柔:
you know,you know i love you so,
you know i love you so
☆、4 暧昧
黎舒闭著眼唱歌,脑海里反反复复播放当初与郑鸣海初次见面时的情景。其实也不过是两个月前的事,黎舒却觉得他在他身边,已经很久很久。
心中有太多感情在翻涌,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於是他只能闭了眼歌唱一首自己都听不到的歌──睁眼却见那人就在眼前,和他的女友一起,为他唱的歌鼓掌。
“小舒,原来你也会骗人啊──”魏蕾拖长了语调,故意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不行!你得做我们主唱,必须的!”
“我真不会……”
“不会他教!”魏蕾一把拉过黎舒,将他往郑鸣海身上塞:“包管你会!”
“黎舒,试试跟我们一起唱歌,好不好?”
“我想与你一起站在台上。”
郑鸣海的这句话,彻底的打动了黎舒,他点点头,然後开始认真的学习唱歌。
黎舒的嗓音条件非常好,乐感更是没得说,郑鸣海诧异原来他对五线谱也这麽熟的,就问他是不是学过音乐。
黎舒想了想,只轻飘飘的说了句:“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钢琴罢了。”
这话郑鸣海不是太信的,但黎舒不愿意说,他也就不多问,一心一意的教起他来。
说来唱摇滚在外人眼里好像不是那麽难的事,只要嗓子不太差,谁都能吼上那麽一嗓子。其实不然,好的摇滚歌手,对现场的要求特别的高,要放得开还要收得住,音域要广,最要紧的还是一定要有力量,打动人心的力量。
可就连这一点,黎舒也是不缺的。郑鸣海要他学快歌,找特别节奏特别激烈的歌给他唱,他也能很快学会,他天分足够,只是差些好的方法,还有经验和体力。
“小舒,你m我这里。”郑鸣海把黎舒的手抓了来,放在自己结实的小腹上:“你感受一下,我是怎麽呼吸的,然後照做。”
黎舒觉得掌心的皮肤有些发烫,还没回过神,郑鸣海又站到黎舒身後,大掌钻到他衣底,按在腹上,另一只手轻轻托著他的下巴,要他随著他的节奏呼吸和发声:”小舒,试一试,把所有的气都吐出去,然後再深吸──对,慢慢的再吐出来,啊……“
”你要想象一下,你的声音是从後脑升出来的,对,就是这样……“
郑鸣海环著他,如情人一样在耳边私语,但黎舒知道,他只是在教他唱歌,仅此而已。
接著郑鸣海又要求黎舒天天长跑,北京进了十月,正是一年之中难得的美好季节,黎舒便每天早晨起来跑去公园,和打太极练剑的老头老太太们一起,围著古树一圈圈的跑。
到了周末,郑鸣海说黎舒这麽乖,今天奖励你一下!
然後他不知从哪里借了摩托,要载黎舒去昌平爬野长城,那车开得,呼啦啦就跟要飞起来了一样。
就咱们俩吗?魏蕾他们不来?”黎舒站在山脚下,既兴奋又有些迟疑。
“她臭美得很,连双平跟鞋都没有,拉了她遭罪!”郑鸣海跨上早就没在荒草中、看不出形的台阶,在逆光中对黎舒伸出手:“来。”
黎舒在阳光下眯起双眼,薄唇轻轻的翘起,摈住呼吸,却没有伸手,自己撑著膝盖爬上台阶:“走。”
两人都是话不多的x格,一口气爬了个把小时,才在一个相对完整的烽火台上停下来休息。
黎舒大口大口的喘气,心跳如鼓,脸也又热又烫,刚才不觉得,停下来之後才感到背心早就湿透,10月的凉风一吹,说不出的难受。
郑鸣海拉他在背风处坐了,递给他一瓶水,然後自己m出烟来抽。
“咱们歇儿会。”
说是歇会儿,抽完烟郑鸣海就坐不住了。这野长城他从小就爱来爬,这点运动量,还不跟玩儿似的。他拿过黎舒手上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喝掉大半,然後在黎舒面前窜来窜去,伸著长腿到处乱踢:“嘿!黎舒!要是哪天我们在这儿唱歌,肯定特酷!特爽!”
“在这儿?”
“是啊,乐队都上来,”郑鸣海边说边比划:“鼓在这儿,贝斯吉他一边一个,我在这儿,然後你站那儿。”
说著郑鸣海拉起黎舒,带他一脚踏在只剩一半的垛口上:“来,试试!”
“啊──啊啊──啊──”
黎舒还没明白试什麽,郑鸣海就放开嗓子对著连绵的青山大叫,不消片刻,山间清晰巨大的回声便随风而来:啊──啊啊──啊──
黎舒看著孩子气的郑鸣海有些发懵,被他的大掌一拍,也学他跨上墙头:“啊──啊──”
比起郑鸣海浑厚的男音,黎舒的声音清悦得多,又隐隐透著金属的质感,两个人像是比赛一样,你啊过去我啊过来,在山岭间彼此追逐,又与阵阵激荡的回声和在一起难分难解。
“哈哈,哈哈哈!”倒底还是黎舒先认了输,郑鸣海在阳光下扯著脖子学狼嚎,逗得黎舒笑弯了腰。
“对嘛!”郑鸣海捉住他,捏著他的脸颊像面团似的揉:“这样笑著多好!”
他俩爬到矮墙上,背靠背的坐著,郑鸣海带了袖珍音响,开始放他最喜欢的歌。
“黎舒,总有一天,我要叫全世界都听到我们的歌。”
那时候的郑鸣海,年轻又自信,简直就是狂妄,他丝毫不认为自己在说大话,理所当然的对黎舒宣布他的梦想。
黎舒抬起头,阳光太过刺眼,无数的光芒从郑鸣海的背後洒过来,远处是连绵不绝如波涛般的山峦叠嶂,碧空蓝天。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两人在山顶过足了瘾,就开始慢慢往下走。这次郑鸣海不敢马虎,一路上都走在前面,紧紧拽著黎舒的手。
要说他不该这麽紧张的,黎舒虽说长得纤细点,但怎麽也是男孩,而且也并不娇气,可拉著他的手时,郑鸣海却比对待他的任何一个女友都来得小心。
郑鸣海没察觉到自己的异样,黎舒却觉得别扭,他并不是处处需要别人照顾的人。走到後面,他几次都想甩开郑鸣海的手,但甩了没一会儿又被拉住,他不禁有些怀疑,郑鸣海手上是不是粘了胶,这才这麽也甩不掉。後来都快到山脚时,他俩遇到个落差极大的地方,郑鸣海先跳下去,张开双臂要接他下来,黎舒撇撇嘴自己跳了,不料脚下一滑,边从侧边摔了出去!
郑鸣海赶紧去拉他,结果也被带得摔倒,抱著他滚了足足三圈才停下。
“笨蛋!”郑鸣海把黎舒拉起来,骂道:“惩什麽能!!”
“唔……!!”黎舒疼得说不出话,一只脚歪在一边,动都动不了。
郑鸣海拉开他的裤管一看,整个左脚脚踝都肿了!他只好又背著他,两人慢慢挪回村里,再蹭蹭蹭骑著摩托赶回北京。
回到家两人都是饥肠辘辘狼狈不堪,魏蕾正在等他们,一看他俩跟逃难似的,吓了一跳,赶紧帮他们煮了面,然後劈里啪啦的好一顿数落。两个男人在她面前,一人捧著个大碗缩著脖子喝面条,头也不敢抬。
“你们真是!多大的人了!还把自己弄成这样!!”
“没事啦……摔了一跤而已,”郑鸣海填饱了肚子,心满意足的躺倒打嗝,“我把小舒背回来的!没亏待他!”
“哎哟!肿这麽厉害!”
魏蕾张罗著给两人擦药,结果黎舒的裤管一掀开,白皙的足踝肿得发亮,魏蕾眼都急红了,一脚给郑鸣海踢过去:“这还叫没事?!都怪你!!”
郑鸣海不敢回嘴,看著也是默默心疼,黎舒倒是一脸不在乎:“没事!明天就好了,我擦点药酒揉揉。”
不是不痛,而是这种痛尚在他控制范围之内,他从小练琴,什麽苦没吃过?这种程度的痛,还不至於把他打垮。
“不行!”魏蕾说话时已带了鼻音,她倒了一些药酒抹在黎舒皮肤上,却左看右看,始终下不了手去揉:“还是得去看看!”
“真的不用……”黎舒拿过魏蕾手里的药瓶,咬著牙使劲往伤处按:“我没事……”
魏蕾听他止不住的吸气,彻底急了:“你倔什麽倔?!乱揉什麽?!揉坏了怎麽办?!叫你去你就去!你一个人住这边,你病了谁照顾你?你班还要不要上?!”
“小蕾……”
黎舒低下头,眼眶有点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他白天的时候,还在偷偷的为她不能来而高兴,可她却待他这麽的好。
☆、5 我喜欢你
郑鸣海和魏蕾架著黎舒去把病看了,大夫说他没伤著骨头,修养几天就能好,於是马上放下心,哼著歌高高兴兴的又把人架会来。
此刻正是北京最冷的时候,夜里已经接近零度,暖气却还要到11月中才开。三人一拉开地下室的门,一股y冷的气息便扑面而来,魏蕾坐到床上,拉起被子哆哆嗦嗦的问黎舒:“小舒,你就盖这个?!”
还是夏末时的一床薄被,郑鸣海从前很少在这住里,所有人都忽略了这件事。
“啊,没事!”黎舒挠挠头,忙说:“我後半夜才回来的,也不见得冷。“
见他傻呼呼的样子,郑鸣海搂过他的肩膀,使劲抱了一把:”哥对不住你,明天给你带被子来!”
他的气息喷在耳边,在黎舒看来,已是十足的亲昵和暧昧,但郑鸣海在女友面前,却做得相当自然。
魏蕾气鼓鼓的,说那你今晚要冻死他?!
郑鸣海想了想,跑出去买了一堆啤酒回来,往床上一扔:“来!今晚我们陪你!”
三个年轻人并排挤在床上,窝在一条被子里喝酒。
郑鸣海在中间,左手搂女友,右手抱兄弟,一脸我是老大的得意样。
他喝得最多,喝多了之後一会儿吵著要弹琴,一会儿又扯著喉咙唱歌。魏蕾嫌他吵,联合黎舒把人压在被子里,笑著打他。
郑鸣海起初嚷嚷著不干,扑腾得厉害,没几下还是老老实实的给两人当了人r垫子,气得在被子里直哼哼。
魏蕾隔著被子趴在郑鸣海背上,又问黎舒:“小舒,你总说你不上学了,是为什麽啊?可以告诉我吗?”
也许是喝多了,也许是气氛太过放松,提起这件事好像心也不是那麽疼了,黎舒喝了一口酒──在练习唱歌的同时,他也在练习喝酒,闭上湿漉漉的眼睛,他慢慢的回答魏蕾:“我被退学了。他们不许我再念书,除了我的学籍,把告示贴在校门口,跟通缉犯一样。我原本该念大三的……我去教务处问为什麽,然後想交钱,没人理我,没人肯理我……”
“黎舒,黎舒!”魏蕾拉住他的手,退学是多大的事情,她懂。她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就算听起来黎舒已经不难过,她的心还是跟著疼:“为什麽啊,他们怎麽会,你这麽好的人!“
黎舒睁开眼,“魏蕾,没人信我,没人信我……他们都说我……说我为了留学进修的机会,去,去──”
去爬老师的床,这话黎舒说不出口。
还有更让他伤心的是,老师也这麽说。
“我信你啊,小舒!”魏蕾眼泪汪汪的抱住黎舒的头,“他们是坏蛋!我信你!!”
“谢谢,谢谢……”黎舒把脸埋在被子上,嗡声嗡气的说:“谢谢你们对我这麽好……为什麽要对我这麽好,别对我这麽好……“
“因为我喜欢你啊!小舒你别哭,我喜欢你。”
魏蕾捧起黎舒的脸,突然吧唧就是一口,亲在他面颊上。
郑鸣海也从被子里钻出来,拉过黎舒,在差不多同样的一块地方,也响亮的亲了一口:”我也喜欢你!别哭!”
黎舒被他俩弄得晕晕乎乎,啊,喜欢我,都喜欢。
可我没哭啊,真的没哭。
我喜欢你,多动听的话。
黎舒躺在郑鸣海身边,无声的笑起来,郑鸣海和魏蕾都没看到,此刻他的表情有多美好,就像暗夜里悄然绽放的花。
他曾经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相信这几个字,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原来一切都还没有那麽糟。
谢谢,我也喜欢你。
黎舒闭上眼睛,在温暖与眩晕中慢慢睡去,有人搂著他,果然不冷了。
然後梦来了,他好像又坐在琴房,南方繁花似锦的春天,窗外的天空湛蓝,微风把粉色的花瓣带到室内,落在黑白的琴键上。
身後有个温暖厚实的x膛,那是对没有父亲的黎舒而言,世上最信任和依赖的男人。
他带著薄茧的修长手指,温柔的c进黎舒的指间:“黎舒,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亲吻和拥抱的滋味,黎舒都懂,他也还记得两人肌肤相接时的激荡。也许是酒,也许是入睡前过分暧昧的空气,黎舒自来北京後,第一次梦见了从前。
他不恨老师,又或许是他太年轻,还不懂得该如何去恨,他只是拒绝去想,拒绝承认曾经犯过的错和曾经的天真。
可身体还是会记得那时的感觉,连双唇相接时的黏腻的声响,都不断的在脑海耳畔响起,却越来越清晰,仿佛就从自己口中发出一样……
“!!”黎舒从迷梦中惊醒,瞬间浑身僵直,在与人亲吻的,当然不是他,而是与他同一张床上、躺在他背後的两个人。
他清楚的听到男人浑浊的呼吸和女人娇软的喘息,就在他身旁。
黎舒猛的撑起身,慌慌张张的冲进浴室,灯也不敢开,蹲在墙角发抖,脚踝又开始疼得发烫,好半天都不能平静下来。
郑鸣海睡得迷迷糊糊,酒又没醒,好似做了场春`梦,又好像与女友在亲热,但心中总觉得有什麽地方不大对劲,就醒了过来。
醒过来一m身边,黎舒不在。
他下床在黑暗中m了半天都没找著人。然後他去洗手间,拉起蹲在角落里的黎舒,半拖半拽的把人捞回床上,然後紧紧搂在怀里,不出半分锺,又呼呼的睡了。
黎舒不敢挣扎,怕弄醒他们,睁著眼撑到天蒙蒙亮,最後才在头痛欲裂中昏睡过去。
他实在很想狠狠的抽自己两个耳光。
那晚的尴尬事,郑鸣海和魏蕾浑然不觉,只有黎舒一个人清楚的知道。
黎舒又病了几天,这次却坚决不要他俩再过多的照顾,态度也变得疏离起来。
两人在他面前吃瘪,郑鸣海以为黎舒是不高兴他害他受伤,魏蕾则以为是那天又喝多了,又惹到他的伤心事,也只好顺著他,不再多打搅。说到底,他们能真正帮到他的地方,也实在很有限。
黎舒继续睡在郑鸣海的床上。他加了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球,开始考虑拿到工资後去另找房子,小点儿破点儿没关系,只要干净有暖气的就行。
不能无缘无故的一直接受他们的照顾──黎舒知道自己不对了。
那晚他难受,不光是因为尴尬,而是因为心中莫名的失落和愤怒──这才真正让他感到害怕。
如果他们察觉,他要怎麽面对这两个人?
病和脚伤都好了之後,黎舒又找了份白天的工作。到了年底到处都在促销,他每天下午有3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塞在巨大的卡通人里,在商场门口一摇一晃。他和小孩子拍手,对走过他身边的人派传单,和对所有人微笑,即使他们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保持著与卡通人笑得一式一样。
郑鸣海在他工作时来看过他几次,抢了他手里那叠厚厚的传单替他发。现在天气冷了,路面已经开始结冰,在室外稍微多站站都冻得厉害,他一边跺脚一边哼歌,开开心心的把单子塞到每个人手上。
“鸣海,你不用这麽辛苦。”休息的时候,黎舒取下头套,对郑鸣海说。
郑鸣海见他额头都捂出一层薄汗,抬手替他擦了,就说:“我不来你老要躲著我们。”
“黎舒,我想和你一起唱歌,不只是说说。”
黎舒坐在郑鸣海身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麽。
不是你们的错,是我好像有点喜欢你?
黎舒说不出口,他不是一个善於表达的人。他看见郑鸣海皱著眉抽烟,自己喉咙也在痒。他把毛绒绒的熊爪伸到郑鸣海面前,晃了晃问他要烟,郑鸣海笑著一把拍掉他的手:“破孩子!”
然後他把自己嘴里的烟捏到黎舒唇边:“喏。”
☆、6 靠近
黎舒抿了抿双唇,小心的就著郑鸣海的手抽了一口,有那麽一秒锺,唇瓣接触到郑鸣海干燥温暖的指腹上,甜得好像在接吻一样。
郑鸣海拿回烟,又狠吸两口,然後灭了烟头,站起来帮黎舒整理被头套压得乱七八糟的头发。
他有很多哥们儿和女友,却没有一个像黎舒这样,会让他像对待孩子一样待他。
“我喜欢唱歌,”黎舒抬起头,咬著双唇对郑鸣海讲:“我只是有点害怕……”
“傻瓜,怕什麽!”郑鸣海的手还c在黎舒的发间,半天不舍得放开:“有我在。我想过了,我们年前就开始跟乐队一起合练,春天的时候你来试试,可以先试著每次唱一首,我们可以慢慢来。”
黎舒无法拒绝郑鸣海,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他。
他喜欢音乐,已是浸到骨头里的东西,不可能真正说放就放得下。即使再也无法弹琴,能唱歌也非常的好。
摇滚比他想象中还有意思,它们看似随意杂乱,与他苦学十几年的古典音乐全然不同,但它们的鲜活自由,以及纯粹和热烈,也解放了他血y中被压抑许久的叛逆与自由。
何况,唱歌於他最大的诱惑,是能与郑鸣海并肩站在一起。
他开始参与乐队的排练,也开始试著在酒吧开张前站在台上,面对无人的舞池和沈默的桌椅,开始唱歌。
可这远远比想象中困难的多,从前即使是在千人面前演奏,黎舒也没有丝毫的感觉,因他只需要对著他的钢琴就好。但现在,只是站在空荡的舞台上,他都能感到人群的目光。
印象中唯一一次被这麽多的陌生人盯著,是几个月前他在校门口,那张开除的告示旁。
郑鸣海挑了一首简单的慢歌,轻轻拨了弦,给他前奏,黎舒却没进来,张著嘴发不出声音。
於是再来,黎舒扶著麦,掌心里都是汗,嘴微微张著,喉咙里滚出个简单的音节,然後再无下文。
魏蕾坐在台下,看见黎舒站在台上,光从他背後s过来,铺在他瘦削的肩上,明明就在她的眼前,却好似随时都能消失不见。
她心里莫名的发慌,在郑鸣海第三次出前奏时,她开口小声的唱。
只一句之後,黎舒就跟著开始出声。
像泉水一样清越干净的声音,又隐隐透著力量──魏蕾偷偷擦了擦手心里的汗,然後站起来为他鼓掌。
有了开始,接下来就顺利得多,魏蕾甚至已经开始幻想他们正式表演的样子。不过年底大家都忙,酒吧生意又太火,老板叫他们不要急,还是让黎舒春天的时候再上。
暗夜的老板威哥当年也是搞地下摇滚的,他可比郑鸣海他们彻底,为了玩儿音乐大学都没念完。然而十年後,也不过只是做了酒吧老板。腊月二十五的下午,他把店里几个人叫来做了扫除,准备春节歇业,然後一人包了个红包,连黎舒都有份。
“小舒,打开看看!”
黎舒说了声谢谢,有些不好意思,他才来没多久,而且已经很感激他的收留,怎好再要红包?
意外的是,信封里面除了几百块钱,还有一张火车票,北京到苏州,他的家。
“这……”
“黎舒,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过年也该回家。”
威哥的声音有些严厉,他愿意帮黎舒,但不代表会像鸣海魏蕾那样宠著他。
“黎舒,我不信你是那种乱来的人,回家去吧,跟家里好好商量,你还年轻,路还很长。”
黎舒默默的点点头,於情於理,他都该回家一趟,请母亲原谅他犯下的错──虽然他知道那g本不可能。
黎舒背上来时的那只包,走到人潮汹涌的火车站,所有人脸上都带著归家的兴奋,唯独黎舒站在人群中踌躇不前。
距离上一次来这里不过半年,黎舒此刻突然希望,其实一切不过是梦一场,醒来之後,他依旧坐在他的琴凳上。
“黎舒!!黎舒!!”
郑鸣海大声的叫著他的名字,从远处跑来,他拉起他的手:“走!我送你回去!”
“啊?!”黎舒吃了惊,“什麽?!”
“我送你!我送你回家!”郑鸣海笑著大喊:“我不能把你弄丢了,你明白吗?!”
郑鸣海拉著黎舒冲进车站,然後费了半天劲把他塞进车厢。黎舒以为他送完了就回去,没想到郑鸣海站在他身边,不走了。
“开车了!”黎舒急忙推他,“你还不走!”
春运的车厢挤得像沙丁鱼罐头,偏偏所有人都还在大声说话,黎舒急得扯著嗓子吼他,郑鸣海拉过他的耳朵:“还好我来了,就你这小身板儿,还不给压扁了!”
“长得高了不起啊!”
黎舒装著发怒的样子,耳尖都在发烫。
第二天黎舒站在家门口,鼓足勇气抬手扣门:“妈!”
“妈!”黎舒叩门,咚咚咚,三下,无人应。
他咬咬牙,又叩了三下,咚咚咚,“妈。”
郑鸣海站在他身边,见他的肩膀都有些发抖,也锁紧了眉:“是不是不在?”
黎舒摇摇头,压著嗓子说:“在的。”
他再次抬起手,咚咚咚又是三下,接著一阵猛叩:“妈!妈!我是黎舒,我是小舒!妈!!”
依旧是沈默。
黎舒与母亲多年来都住在这栋老式职工楼里,一条长廊两边都是门,有些风吹草动所有人都知道。黎舒没能敲开的那扇,先惊了隔壁邻居,从小就认识的大婶探出头,神色复杂的看著他,黎舒刚想跟她打招呼,砰的一声,赶紧关上。
黎舒深吸口气,母亲一定什麽都知道了,毫无疑问。
他来的路上,心底还是存了那麽一丁点小小的希望,她还不知道,他还有机会解释,可惜这只是他的天真。
“妈,妈,你开开门,我回来了,儿子回来了。”
他开始哀求,上半身靠在门板上,像只小猫一样挠门:“妈,妈妈,妈妈,开门啊,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接著黎舒的母亲拉开了门,她站在黎舒眼前,面无表情的看著这个让她骄傲了十几年的儿子,然後递给他一个包:“滚。”
砰的一声,开了半分锺的家门再次关上,黎舒被门砸得退後半步,愣在当场。
“开门,开门!!”黎舒把包往地上一扔,看也不看,突然激动的抡起胳膊开始砸门,”开门!开门!!”
这麽一叫,走廊里的灯全都开了,郑鸣海想拉住黎舒,却被他扔在地上的包吸引。
不过是个帆布口袋,连拉链都没有,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有乐谱,证书,还有照片。
郑鸣海这才知道,黎舒远远不是小时候学过钢琴而已,这口袋里装的东西,恐怕就是过去十几年他的全部。
“黎舒!黎舒!!”郑鸣海拉住黎舒,“你别这样!”
黎舒挣脱开他的手,又猛敲了几下门,颓然的坐在地上。他伸出手,想去捡扔到地上的东西,郑鸣海连忙帮他收好,塞到他怀里,然後拉他起来:“小舒别著急,我们慢慢跟伯母说……“
郑鸣海按著他的肩头,急急的说:“你好好像你妈解释,她会信你的,我们都信你的!”
黎舒抱紧了包,坚决的摇摇头:“不用了,她不会再理我。”
解释什麽呢?他被朋友陷害是不假,但他也的确接受过老师所谓的爱──虽然当时真的没有他们说的那麽不堪。
他随著郑鸣海起身,却始终站不直,双腿屈著,依旧靠在门上。
他一直低著头,维持了好一会儿这样的姿势,然後才起身,转过头来抖著声音对门里说:”妈妈,对不起,我走了。”
然後他转身,慢慢走过y暗的长廊。
不断的有人从门里出来又进去,或是探出脸,露出或是善意或是恶意的目光,他们几乎每个人都熟悉他,他的琴声每天在这楼里准时响起了多少年?
足够一个孩子从呱呱落地,到长成一个翩翩少年。
郑鸣海默默的跟在黎舒身後,第一次发现,原来他真的很瘦,即使穿著厚厚的棉大衣,也照样显得单薄。
他在心底庆幸,还好他跟著来了,就算他什麽都做不了。
☆、7 我爱你
南方的冬天没有北方来得凛冽,但裹了湿气和寒气的风,也不比刀刮一样的北方好受,偏偏黎舒还专捡河边走,冻得郑鸣海边走边跺脚。
黎舒倒是不怕冷的,他早不知神游到哪里,只知道闷头沿著河岸往前走,倒像是完全把身後的人忘了。
郑鸣海紧紧跟著他,几次抬手想拉住他,给他安慰,但一肚子的话在心里转了又转,就是开不了口。
他能够明白与家人起冲突的感受,他的父亲对他要求也极严格,并不同意他玩儿摇滚,当初他也被砸过吉他,也干过过离家出走──但黎舒的状况,又比他严重得多,换了别人他可以上前拍拍他的肩,嗨!兄弟!没啥大不了的!咱们还年轻,慢慢来!
可黎舒不行,他知道他需要的是比这虚浮的安慰,更为实际的帮助。
他走上前,拉起黎舒的手臂:“走,别瞎逛了,我们去火车站,跟我回北京。”
黎舒站著没动,不摇头也不点头,就这麽直直的看著他,目光里净是迷茫,好像不认识他一样。
“走!”郑鸣海莫名的火大,“走呀!!跟我走!!”
黎舒猛然被惊醒,对他点点头,却挣脱了他的手往前面的小桥跑去,他站到桥中央,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看著冰冷的、像是都停止流动的河面,一张脸苍白得吓人。
“黎舒!”郑鸣海吓了一大跳,以为他要做傻事,没头没脑的冲过去拉住他:“黎舒!你别乱来!”
黎舒见他一脸惊慌,笑了:“乱来什麽,我哪有那麽傻。”
然後他拿起手里的包,像倒垃圾一样,把里面的东西通通都倒进了河里。
“黎舒!!你这是干什麽?!”郑鸣海伸手一抓,只来得及抓住本乐谱,其它的什麽证书奖状照片,都散到了河里。
郑鸣海眼看著那些纸片被水浸湿,然後打著旋没到水里,它们很快便被水流冲走,捡也捡不起来。
黎舒垂下眼睛,盯著水面,慢慢的说:“她都不要了,我还要来干嘛?”
郑鸣海动动嘴唇,再也说不出话,他张开双臂,把黎舒揽到怀里:”好,不要了,不要就不要,我们走。”
说完这话,郑鸣海就拉著黎舒去了火车站,两人一路小跑,一身都是汗。
他们也没有票,郑鸣海拽著黎舒的手腕,找了黄牛先混上车,然後挤在车厢的链接处。
那里又小又脏,而且透风,但春节人实在太多,到处都挤满了人。郑鸣海费了半天劲,好容易给两人找了块勉强能容身的地方,他把刚才那个帆布口袋在地上铺好,让黎舒靠墙坐下,自己又去张罗吃的。
那时候已经傍晚,满车人都在找吃的,一份破盒饭卖到15块,还一堆人抢。弄了半天,郑鸣海也只搞来碗高价泡面,小心翼翼的端回来时,却看见黎舒缩在角落里,默默的流泪。
他把泡面放在地上,蹲下来帮黎舒抹眼泪:“别哭了。”
这眼泪,却是越抹越多,黎舒原本没意识到自己在流泪,郑鸣海这一说才感觉过来,然後就是止不住的哽咽。
“我妈老了,她好像……好像突然就老了……”
黎舒在哭,完全无法控制自己:“都是我的错,是不是,她不要我了,都是我的错。”
泪水从他漂亮的眼睛里不断滑落,鼻尖通红,修长的手指抓著自己发:“都怪我……都是我的错!”
“哟……大过年的哭啥呢……”
郑鸣海还没说话,旁边已经有人在嘀咕,好些好奇的目光,都盯到他们这个角落。
郑鸣海觉得窝火,他脱了自己的外套,罩到黎舒头上,把他整个头部都裹了揽到怀里,冲那些人吼:“看什麽看!没看过人伤心啊!!”
“鸣海,鸣海……”
黎舒缩在黑暗中,小声的唤他,鼻尖全是他的体温和味道,温暖得让人都忘了哭。
他听到郑鸣海在大声的与人争吵,原本抱著他的手臂也松开了,像是要站起来跟人打架,黎舒赶紧拉住他:“别!”
郑鸣海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人,脾气也没坏到一言不合就要动手,只是黎舒的眼泪,让他浑身的血都在烧,恨不得把欺负黎舒的人都狠狠的揍一顿,管他是谁!
“鸣海!鸣海!”
黎舒依旧躲在他的外套里,他伸出双臂扑在他身上,拉著他不让他走,脸却依然埋著,不肯让任何人看到他现在,脆弱不堪的样子。
“黎舒……”郑鸣海转过身,连人带衣服一起裹到自己怀里,用笨拙的方式不断的拍著黎舒的背:“小舒别哭,别哭了,别哭。”
郑鸣海只知道自己心疼得不知如何是好,却没去多想是为什麽──多年後他回想起那个夜晚,他俩离得最近的那个时候,才终於想明白他该怎麽办,他该在那个时候就把他的脸捧起来,吻他的眼泪,还有双唇。
如果那样,他与黎舒就可以在他们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相爱,说不定就可以从此以後,相伴一生。
黎舒扑在郑鸣海怀里,昏天黑地的哭,周围的嘈杂都已远去,只能听到他自己的抽泣与郑鸣海的心跳声。
他感到他的x膛因愤怒与心疼,随著他急促的呼吸剧烈起伏,他拍在他背上的那只手,张惶失措而又无限温柔。
他知道自己完了,彻底的失去钢琴和母亲,学校和家,坚持了十几年的梦想,然後彻底的爱上这个抱著他的男人。
他完了,已经错了一次,还不知悔改,可他又有什麽办法?他也曾经以为他再也不会爱人、信人,也曾经试图疏远,但事到如今,他已完全无法控制,只觉得一颗心涨得快爆炸,满满的都是感情。
他在黑暗中把郑鸣海的衣服抓得死紧,手指都捏得发疼,就好像这样抓著抱著,他们就是一对恋人。
黎舒哭得累了,在郑鸣海怀里昏昏沈沈的睡去。半夜被梦惊醒,发现郑鸣海依然把他搂在怀里。他也已经睡熟,头靠在墙上,歪向一边,两条长腿伸也伸不直,委屈的盘在地上。
借著车厢微弱的灯光,黎舒仰头,眼睛一眨不眨的望著他,发现郑鸣海轮廓鲜明的下巴泛了一圈青,忍不住住伸手轻轻的覆上去,指尖传来微痒的酥麻。
再移到他干燥的双唇,顿住,轻轻一压。
郑鸣海皱了皱眉,鼻子无意识的哼了哼,黎舒赶紧缩回手,藏在自己身後。
片刻之後,他偷偷又把指尖放到自己唇上。
鸣海,我爱你。
我爱你。
二十岁的黎舒,挤在空气浑浊、拥挤肮脏的春运列车上,脸颊苍白、鼻尖微红,发也乱做一团,好狼狈的模样。
但他的眼睛却弯弯的笑著,独自在黑夜中散发著炫目的光,就像火车经过村镇时,那些一闪而过的灯光,温暖而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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