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天空。
飞机机身趋于稳定,窗外已看不见城市的踪迹。安全带警示灯熄灭,空服员纷纷起身开始准备机上餐点。
国中最要好的朋友来信,说他要结婚了,他说三年没有回过家乡的我若不出席婚礼,那就肯定要跟我绝交了。踌躇许久,我才下定决心要买机票。
从温哥华直航回国的飞机班数不多,所以如果想要旅程舒服点,最好是选择商务舱。也因为我坐了商务舱,才能够在现在安心的打开笔记型电脑,写下这篇故事。
我开启文书软体,一旁的视窗是琳君的个人网页。网际网路的力量果然很是厉害,我和琳君已经三年毫无往来,但在搜寻引擎上打了她的名字后,立刻就找到她了。
我将要纪录下的是我与琳君的故事。在我下定决心订了机票的同时,也决定了这件事。
我现在之所以能稍微轻鬆的写下这些事,是因为总算经过了三年。三年来我不停用工作和出国来淹没自己的感觉、麻痺自己。直到一个月前我换了电脑,整理旧电脑资料时才发现了一个尘封已久的资料夹。
资料夹裡只有两个影片档桉,我忘记当初为什么不乾脆直接把它们给删除。而现在,我虽然依旧不想删除它们,但我可不想在商务舱裡播放。
个人网页裡,放着一些琳君和同事的合照,以及一些出外游玩、在餐厅吃大餐的照片。除了原本的长髮变为及肩的捲髮,她看起来和以前没有什么太大不同。
我缓缓滑动滑鼠滚轮,琳君仍然和我们刚认识的时候相似,随然她现在的笑容看起来好像成熟许多、变得有些世故,但仍然是个让人觉得漂亮的女人。
我把目光移向文书软体,不知该从何下笔。或许还是从头说起。
(一)
我想我肯定是非常真心爱过琳君的。
琳君是我交往过的女朋友中最漂亮的。她有着一头纯黑色的长髮,和路上看见的染髮女孩都不一样。她有着弧形美丽的鹅蛋脸,双眼清澈无比,鼻子很挺,形状柔美,嘴巴小小的,就算开怀大笑也仍温柔迷人。她不常化妆,但化起妆来的她便显得和平时很不同,穿着洋装看上去似乎像是气质美人,却带着一丝豔丽。她是个让人觉得动静皆宜的女孩,在图书馆读书一手写着笔记、一手将长髮撩到耳后时,如此安静与专注;但在网球校队练习时,满场飞奔、努力挥拍的模样,却又让我目不转睛。她的身材很好,说不上瘦、更不是细緻修长的模特身材,但她皮肤雪白无瑕、胸部非常丰满而柔软、双腿的皮肤很有弹性,从肩膀到腰间再至臀部的曲线玲珑有致,光滑而诱人。
和琳君总共交往三年多,若扣除最后几个月,倒也还是快乐回忆居多。琳君外表秀气,外人总说她看来乖巧文静,但其实她总爱耍任性,动不动就喜欢稍微装哭闹来吸引我注意,此时只要哄哄她就会露出诡计得逞的淘气表情。事实上,我认为琳君泰半时候是体贴的,只不过老是爱用耍脾气来挑战我的耐性,且她撒起娇来令人无法拒绝,可爱的很。也许是因为独生女的身份,她有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拗的很,但是有时又温柔动人的如同淑女一般。
我和琳君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比起其他人,我们比较有话说。我们读的是法律,而我从小就对文理很有兴趣,因此上了大学选对科系,虽不是什么天才青年,念起来倒是游刃有馀。琳君似乎就对此吃力了一些;她的成绩很好,名列前茅,但常常因为对自己要求高,鑽入了法律条文的死胡同,根本不懂何谓「法律漏洞」,因此常常向我请教,或者该说是发牢骚。就这样,升上大学三年级时,两人终于谈起恋爱。
起初我俩处于暧昧状态,总是在下课后有默契的相约去吃饭、读书,我会陪着她去网球校队的练习,偶尔一起去看电影,互有好感却谁也不敢先表白。到了后来,我开始鼓起勇气,藉故送她回家,一、两个礼拜之后,陪她回家也不需要理由了。琳君家是住宅区的公寓,不远处有个公园,因为怕被熟识的人撞见而产生误会,我总是送到那裡便止步了,但在她回家之前,我们总是会说很久的话,才依依不捨道别。
六年前的七夕情人节,我总算下定决心,在看完午夜场电影陪琳君散步到公园时,向她告白。琳君知道之后,只紧紧抱住我不放,好似她等待这样的时刻已久,如今终于实现。那天起,琳君便开始称呼那个公园为「爱的小公园」,扣裙:玖肆伍壹柒陆叁叁伍,说那是她的幸运之地。那是她和我终于交往的幸运之地。
我从未去过琳君家裡,只从外面仰望过。据琳君自己说,她家就住在四楼,虽然是公寓但格局不小,她是独生女,自己拥有一个房间,我送她的布娃娃通通摆在床边,她还说,她偷偷藏了张我的照片在床头柜。她说她的父母有些严格,因为她可是掌上明珠,所以还不到时候决不希望我去她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因此当我们无处想去时,她会来我的租屋处,一起看一整个下午的电视,或烤些小饼乾给我吃。我偶尔开玩笑说要去她家,看看她的香闺,她也是充耳不闻。久而久之,我也不提了。
交往半年后,琳君和我在我的租屋处发生了关係。我们两个人都是次,我虽然有些紧张,却顺着直觉将所有步骤都完成了。当我有些紧张却又亢奋的把她身上最后一件水蓝色内裤褪下,琳君一丝不挂的身体终于呈现在我眼前时,我知道,我们两人已打从心底认定对方,准备好将自己交给彼此了。
当时,琳君看上去有些手足无措,静静的躺在床上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她丰满的胸部因为躺着而往两旁微微垂去,二十年来没有为其他男人敞开过的双腿紧紧併拢,之间的黑色毛髮有些杂乱的长着,却是我最想一亏究竟之处。
我记得当晚的一切。其实我原本已有些忘记,但这些日子来,有时会不自觉的想到那天,因此记忆就这样一点一滴的又让我给拼凑了回来。
我记得我一边温柔的和琳君亲吻,一边用手轻轻搓揉着她的胸部,并不安分的轻捏着乳头。琳君只微微呻吟,听的出来有些紧张,也有些兴奋。她的身体有一种迷人的香气,并不是化学香水的味道,更像是从她毛细孔飘散而出,我嗅着她白皙的颈间,这道香味像是催情剂,使我目眩神迷。
我们互相抚摸着对方,不一会儿,琳君未经人世的乳头已经被我挑逗的充血,当我慢慢将手往下移时,发现她的双腿之间早已氾滥成灾。我想拨开她紧夹着的双腿,发现她微微抗拒着,只好又开始逗弄起她的暗粉色乳头,让她不禁呻吟着放弃挣扎。我看见她左大腿内侧靠近底部的地方有非常澹的胎记,没有特别整理过的阴毛包覆着整个阴户,毛有些多、看起来原始又可口。我本能的用右手中指探入毛髮中,轻轻按摩起琳君敏感的阴蒂,琳君从未受过如此挑逗,忍不住紧抓住我的另一隻手,身体微微颤抖着。
我们用温柔的方式度过了那一夜,我们的次。没有激烈的抽插,也没有淫声浪语,只有小心的摸索与微小却深刻的兴奋。
从此以后,我们几乎每个礼拜都会做爱,从一开始的害羞到慢慢的大胆起来。有时候在我的租屋处,有时后在外头找便宜的旅馆,偶尔会去气氛比较好也比较贵的旅馆,但就是从来没进到琳君家裡。
琳君不排斥与我做爱,从一开始只敢用传统的男上女下姿势,后来也尝试过很多次女上男下和背后插入的方式。虽然她不曾很主动的求欢,但只要我提起,她也不会拒绝,有时甚至会主动替我口交,但通常只含个一两分钟就作罢了。
慢慢的,随着彼此熟悉,我发现她还是最喜欢男上女下,两人一起拥抱着高潮的姿势。她在高潮的时候,脚趾会用力弯曲起来,并紧紧抱着我,手指甲微微刮着我的背,并喘息着告诉我她高潮了。随着她爱液涌出,阴道收缩,我的阳具随即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而射精。我捧起她的脸,在她嘴上亲吻,对她说我也高潮了。我们两个时常一起高潮,当她觉得想要以她最喜欢的这个姿势结束这场做爱时,便会轻轻对我说:「宝贝,换成高潮的姿势吧。」对我而言,这是我俩最亲密的耳语,直达彼此内心深处的暗号。
虽然可以频繁做爱,而她对于各种做爱的体位也不曾严厉拒绝,偶尔还会有像惊喜一般的口交,但她对于其他招式就敬谢不敏了。例如她认为阴部剃毛过于煽情,又好似未长大的小女孩或a片裡的妓女一般,她说她宁可维持耻毛恣意生长,不可能无缘无故把毛给除掉。另外,她对于情趣用品也没有太大兴趣,或许是和我交往前未曾接触过这些事物,跳蛋、润滑液等等物品一概不知道,更遑论按摩棒、假阳具了。但对我俩而言,做爱只是谈恋爱中很幸福的一部份,并不是为了追求快感或刺激,她一旦否定,我也不会再多说。
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各自找了不同的工作。我如愿进入学长开设的律师事务所,从助理开始当起。而琳君自认自己爱耍任性、吃不了这行饭,找了间保险公司当业务员。出社会工作便不能像大学一样,整天有用不完的时间约会,且由于女友的家人不许她与男朋友同居,只能住家裡,因此我们像从前那样成天腻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在床上缠绵的机会也相对减低。
我可以感觉到,卸下学生光环后,琳君的待人处世态度稍稍改变了。和过去最大的不同,是她慢慢变的不像以前那样爱耍脾气,反而温柔婉约的成分多了,个性上也渐渐学着独立。她说,这样才有办法遇见好客户,让客户留下好印象,说服客户签下大合约。我想,虽是以工作为出发点,但她可真是越来越讨人喜欢了,在社会上或许也有不少其他男人欣赏她吧。
其实刚毕业那段时间,除了腻在一起的时间变少之外,我感觉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改变,彼此也默默的认定要一同为未来努力,最终结为连理,共组家庭。
那时候的琳君,仍旧是我认识的,深爱的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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