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救错反派的下场》第13节

  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宋清时看着小白鼠,仿佛看到了光明的未来。
  越无欢想了很久,小心翼翼地问:“尊主,你的老师试了那么多药,如今……可安好?”
  宋清时诚实地答:“他在另一个世界。”
  越无欢脸都白了,焦急道:“尊主,以后请把试药交给无欢。”
  “好,我试了没问题就让你试。”宋清时心满意足地夸赞,“无欢真是适合学医的好苗子,聪明善良,心怀大爱,你以后的成就定会很高。”
  尊主什么都好,就是对他有点瞎……
  他从药仆口中了解过,虽然药王仙尊一直是个医痴,每天埋首研究,言行同样怪异,但从自己来药王谷后,仙尊似乎多了几分感情,不再莫名其妙地动怒,也不再做残忍的人体实验,对他的信任和宠爱也是从未有过的高。
  这样的变化,让他不可抑制地产生妄想,今天,这种妄想更加强烈了。
  尊主连这样肮脏的老鼠都不嫌弃,那他是不是也可以……
  “尊主,我为你养小白鼠,”越无欢轻轻拉着宋清时的衣袖,小声祈求,“我的体质很适合试药,让我为你试一辈子药,就像这些小白鼠一样……好吗?我不怕死的,所以你不要伤了自己。”
  宋清时听见他口里的“死”字,毛都炸了,挂科阴影再次袭来。他将所有对话理了一次,迅速搞明白哪里出错,坚定地发誓,小白鼠和越无欢都是命根子,在他心里的高度是一样的,他的老师在另个世界是别的原因,绝对没有因为试药出事,如今在他的仔细操控下,绝对不会死的。
  越无欢听得满足极了。
  宋清时考虑自己有时候不方便,需要有人协助,便将厚厚的一本小白鼠繁育手册交给了越无欢,务求心照顾。越无欢慎重地一手接过手册一手接过笼子,发誓好好照顾尊主的命根子。
  药仆送来了小白鼠的账单和夜雨阁的信件。
  虽然小白鼠不是灵兽,但是从没有人要过这东西,体型娇小难发现,寻找时花了极大的人力物力,最后是在海外荒岛发现的。
  综合以上等等,最终每只小白鼠售价一百颗上品灵石。
  “不贵。”宋清时毫不犹豫就付了账单。
  越无欢迟疑许久,方问:“尊主,你是否……没看过我前几天送来的账册?”
  宋清时对账册没兴趣,所以拿到手就丢桌上忘了,听他提起,讪讪拿起随便看了眼,然后惊恐地发现药王谷的财政赤字了,他呆滞地指着账册上的数字,盼着万能秘书解释。
  越无欢叹了口气:“尊主在天工坊定制了很多特殊器具,价格昂贵。而且……你还采买了大量珍贵药草做研究。最重要的是,有笔二十万上品灵石的未知款项……”
  宋清时咽了下口水,他以前是富二代,只管花钱,对经济没什么概念,父母疼他,随便拿百八十万买药品做自研究也不心疼,实验室有各种器材,所以从来没考虑过药物研究要花多少钱。
  如今穿越过来,越无欢替他整理产业账目后,开辟了不少赚钱的线路,前景可期,所以他就可劲地买买买了,却没想成了败家子。
  那笔二十万灵石买万灵髓的款项,他是绝对不想让越无欢知道的。
  一是怕他心理负担大,二是想给他做个惊喜。
  越无欢见他不想说款项去处,也没有问,安慰道:“尊主不要太忧心,主要是有些益的变现需要时间,我会再想想办法。”
  虽然没有被责备,宋清时还是愧疚极了,他忽然意识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理庶务了,而且为了拒绝金凤山庄,他还装闭关不治患者,每天蹲在实验室和书房傻乐,是越无欢在修炼之余,不辞劳苦地处理了他所有不愿意做的事情,甚至帮他赚钱,照顾他的衣食住行,以至他很幸福地忘记了这些本该是自己承担的责任,还不断给对方添麻烦。
  宋清时拉着越无欢的衣袖,羞愧道歉:“是我不好,我以后不乱花钱了,冰绸睡衣不要了,甜点不吃了,我会好好辟谷,研究器具暂时也不添了,晚点治几个有钱病患。我会努力赚钱养你,不让你辛苦的……”
  越无欢这种顶级的绝色美人,超级学神,自从跟了他,吃喝用度都很差就算了,病还没好就要天天干活,想办法赚钱养败家子,替他发愁生计。
  他是什么绝世渣男啊?!
  哪有医生这样对患者的?!
  宋清时越说越慌,眼睛都红了。
  “不到这个地步,”越无欢发现尊主快哭了,赶紧解释,“这点事对我而言,不算辛苦。尊主的研究是为天下造福,无欢自当鼎力支持。”
  宋清时拉着他,不知该怎么说:“可,可是……”
  越无欢的眼里流出了淡淡的笑意,轻轻握住他的手,勾了勾,柔声道:“尊主,我喜欢忙碌,脑子里就不会去想过去的事。所以,让我做吧,我喜欢为尊主做事……”
  漂亮的指尖轻轻划过掌心,画着一个又一个圈圈,暖暖的,挠得心发痒。
  宋清时被小天使的善良感动得一塌糊涂。
  越无欢玩着他的掌心,笑道:“只是拮据一段时日,我打算筹备资金购买药田,购药材,培养炼药师,药王谷出品的低阶丹药不愁销路,但我没有人脉,也不适合抛头露面,最好能找到适合的人负责外务。”
  宋清时知道他顾虑什么,亦不敢让他单独出门,怕遇色狼。
  仙界杀人夺宝之事太多,实力强横的才能做大买卖。
  药王谷能镇场子的只有宋清时,若让他这个社恐患者去和老狐狸谈生意,还不如让他去死……
  宋清时琢磨许久,忽然想到个好主意,他从书信堆里找出封信,跑过来道:“安龙过几天要来,他是万蛊门的门主,万蛊门在西林势力很大,而且他家有灵石矿,所以超有钱,也很有人脉,我们试试找他做天使投资人吧?”
  宋家爸爸和姐姐都是霸道总裁,他虽不通世故,但每天耳濡目染,多少还是懂一些的。
  越无欢扫了眼放书信的箱子,发现这个安龙的来信占了绝大多数,虽说是学术探讨,但几乎每个月都有三四封,而且药王谷的账册上常和万蛊门有礼物往来,万蛊门每次送的都比药王谷贵重得多。他轻轻皱了皱眉,有点不安,觉得需要搞清这件事。
  ……
  宋清时没有隐瞒,花了很多时间,向越无欢把自己和安龙的关系交代清楚。
  最近原身的记忆和他越来越融合,他经常会有两人是同个灵魂的错觉。只是原身处事更冷漠些,而且没接受道德教育,手法较激进,但是生活习惯和学习方法都和他一模一样。因为原身根本不在意研究和修炼外的任何事情,也不在乎任何人,以至于他对安龙的很多记忆的细节不太清晰,但大致上还是对得上的。
  “我们是在五百多年前认识的,那时候我还没结婴,他是个刚筑基的小修士,”宋清时组织着词汇,对越无欢道,“我记得他的年龄比你大点,十七八岁,挺叛逆的少年。”
  越无欢打断纠正道:“尊主,我只是在没长成时便被合欢印暂停了发育,外貌被控制成少年模样,并不代表我那么小。事实上,我筑基时就已成年了。”
  “对,解印后你会正常成长,”宋清时想起自己的教训,慎重建议,“你不要那么早结金丹,修士到了筑基后成长会放慢,金丹的时候定型,如果太早结金丹,就会变成我这样,除非专修炼体之类功法,或者到了分神重新塑造身体……”
  这张稚嫩的脸就是原身天赋太高的血泪史。
  他也不愿为了外表去炼体,只好认命。
  “知道。”越无欢满意地看着他,舔舔唇,“你这样很好。”
  宋清时当他是安慰,继续正经话题:“我在秘境采药时遇到安龙,讨论药理,发现很有见地,而且蛊毒知识丰富,允他来药王谷做客交流。但那小子太调皮,喜欢捉弄我,还喜欢惹我生气。过了些年……我结婴后,不知为什么我们吵了次很厉害的架,他莫名其妙地生气,乱骂人,闹腾了很久,最后离开了药王谷。”
  越无欢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不知思考着什么。
  “两百年后,他也结了元婴,忽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信道歉,然后我们就一直保持书信来往,关系挺不错的。”宋清时欣慰地下了结语,“如今想来,应该是他的青少年叛逆期过了。”
  越无欢谨慎地问:“尊主,他喜欢的是男人还是……”
  “放心!”宋清时知道他这方面有顾虑,斩钉截铁道,“安龙虽然生性浪荡,喜欢胡闹,但取向是笔直笔直的!以前在一起,我总是看他调戏女孩,不是勾搭了这个仙姬就是惹了那个花魁!传闻他还在外头惹过不少风流债,从来没听说他对男人有什么想法!”
  越无欢还是有些狐疑。
  宋清时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如果他敢对你动手动脚,我就打断他的腿!”
  作者有话要说: 小凤凰这辈子的争宠对象就是小白鼠,偶尔还争输……
  因为小白鼠出了问题,清时会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冲去实验室(不管当时在床上做什么快乐的事情)
  第19章 西林蛊王
  安龙来的那天,药王谷早早做好了接待贵客的准备。
  宋清时在镜子前将法衣穿戴整齐,仔细检查仪容,回首却见越无欢穿着灰扑扑的布袍,打扮和药仆差不多。虽说布衣掩不了美貌,但他的气质不适合这样朴素的色,更适合张扬跋扈的明艳。
  所以,药王谷果然没钱了,凤凰都变麻雀了。
  宋清时暗自心酸,决心克服社恐,努力把万蛊门的投资给拉回来。
  天空中传来了报信的鸟鸣声,药王谷打开迷雾毒阵相迎。
  忽然,看门的药仆们传来了阵阵不安的骚动,骚动渐渐蔓延到谷内,有几个胆小的药仆甚至慌张失措地逃了过来。
  越无欢抬起头,冷冷地看了一眼,逃窜的药仆立刻止住了脚步,想起这位深得尊主信赖的美人处事时的阴狠,脸色有些发白。
  宋清时不解:“怎么了?”
  越无欢柔顺地再次低下了头,没有回答。
  宋清时很快就明白了药仆们害怕什么。
  巨大的白蛇吐着信子,从台阶下蜿蜿蜒蜒地游了上来,银色的鳞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血色的眼睛就像炼狱里出现的恶魔。
  白蛇抬起头,迅速游到了宋清时的脚下,亲昵地用脑袋蹭了蹭,还用尾巴卷上了他的脚。
  宋清时乐了,蹲下身摸摸它的头,问:“是小白吧?多年不见,怎么长那么大了?”
  白蛇见他认出自己,用信子碰碰他,蹭得更加欢乐。
  越无欢本想上前阻止,忽然看见来人,又退了回去。
  “这吃里扒外的混账,我就知道它更喜欢你,”高大的阴影笼罩下来,浑厚低沉的声音里是满满的无奈,“当年在秘境,你不肯皓龙做灵宠,它只好凑合跟了我,怨念大得很,总想回你身边。”
  “别开玩笑,”宋清时笑道,“它不适合药王谷,更适合万蛊门。”
  五百年前,皓龙还是条幼蛇,和大兽相争时受了伤,原身采药路过,顺手治了。它死活闹着要跟着走,被原身强行塞给了安龙。当时皓龙只有手指粗细的一条,现在变得那么大,鳞甲流光溢,可见被土豪门派养得很心。
  宋清时撸完蛇,抬起头来,忽然懵逼了。
  他记忆中的安龙应该是个调皮青涩的普通少年,如今出现在眼前的男人,身高足足有一米九多,身躯凛凛,虎背狼腰,穿着身黑色紧身皮甲,露在外面的右臂上是满满的五毒刺青,狰狞的毒物们缠绕着累累白骨,恐怖却吸引,看得人挪不开视线。他像个桀骜不驯的狂徒,头发剪得极短,衬得五官越发凌厉,剑眉入鬓,挺鼻如峰,狭长的眼睛就像择人而噬的凶兽,薄唇紧抿,浑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岁月是把雕刻刀,用五百年时光脱胎换骨。
  宋清时呆滞地看了好多时间,总算在这张脸上依稀找到了过去的痕迹。
  安龙也朝他看了许久,终于笑了起来,唇边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危险气息瞬间褪去,变回了当年那个喜欢恶作剧的坏男孩,让药王谷的女孩子们都忍不住红了脸,不敢多看。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宋清时微微松了口气。
  安龙扫了眼周围,弯下腰,悄悄道:“我以为你生我气,再不愿见我。”
  宋清时认真回忆了一下熊孩子捣蛋的过去:“没有生气。”
  安龙有点不信,拍了拍他的肩膀,似乎想岔开这个话题。
  万蛊门是炼体的,力气极大,他的手劲拍得宋清时隐隐生痛。
  “对了,我听说你带回来了个……”安龙朝人群里看了两眼,迅速锁定了越无欢,想了想,不知道该用什么称呼,便胡乱形容道,“是这个小家伙吗?不像传说中那样,看起来很乖巧可爱。”
  越无欢对乱七八糟的评价早已习惯,他神色不变,朝安龙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继续沉默。
  宋清时却被惊到了。
  安龙摸着下巴感叹道:“真漂亮,可惜是个男人。”
  纵使接管了万蛊门,修炼成元婴,他还是以前那个口无遮拦的混蛋!
  宋清时冷着脸,熟练地一把将安龙拖去正厅,然后打发越无欢去喂小白鼠,开始教育眼前的家伙。虽说他想找万蛊门投资,但底线是不能丢的,所以,他迅速整理了这混蛋以前的黑历史,给他列了个禁止清单,包括不准调戏越无欢、不准对越无欢说荤话、不准对越无欢说粗话、不准对越无欢动手动脚、不准乱闯越无欢寝室、不准灌越无欢喝酒等一百二十六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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