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火盆里烧了。大哥不忍地握了我的手,动情地说:“妹子,哥懂的。”
其实连我自己也不懂。稀里糊涂三拜九叩后坐在婚床上的时候,我还未想通原本我是去质问他来着,怎么就把自个儿给卖了?
当安锦掀开盖头,那春风得意的红衣少年郎晃进我眼里的时候,我一下子想了个明白。容色惑人啊,容色惑人。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我?
虽然想明白了,却不代表我能接受。虽然我之前是伤了他的心,令他对我怨恨至今,但用这些个手段令我家闹得鸡犬不宁,实在是小人行径。于是与紧绷着唇角的安锦喝完合卺酒,夜深人静之际,我横眉冷对,用自以为很不屑的神情表达了自己不愿跟他圆房的意思。
谁知他压根儿就没看我的神情,转身一鼓作气将一壶合卺酒仰头喝了个干干净净之后,趁着酒意,红着脸便来解我的衣裳。天地良心,我原本真不想从了他,奈何天地拜了聘礼也收了,连合卺酒也喝过了,此时做烈女很有拿乔的嫌疑,于是只得意思意思地挣扎了一下,便被他放倒在床榻上剥成一只泥鳅,全身上下只留了一根发簪。
好吧,是我没原则,是我内心还存在一些遐想和期待,想看看他如今的身子是不是还跟八岁那年一样,白嫩得像刚出炉的细面馍馍。
然而细面馍馍,也有摇身一变成磨人利器的时候,只可惜我知道得太晚。等剧痛传来,已经悔之晚矣。我尖叫着推他,眼泪也疼了出来,他却不肯退却半分,挂着满头大汗继续前行,还没忘了喘着气哑着嗓子说了一句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
“其实我也很痛,忍忍就好了。”
这句话我就没信过。既然双方都很痛,为何还要将这等折磨进行到底?很显然是他为了掩饰自己乐无边而我痛翻天这一事实而刻意编造的谎言。最可恶的是,一切结束后,他苦大仇深地盯着床榻上的落红,表情沉痛,仿佛那落红是从他身上出来的一般。
所幸新婚之夜后他再也未曾要求行房,不久后索性搬到了他自己的书房里长住。我乐得不必再受那种折磨,松了一大口气。
然而今天,他喝醉酒,破天荒地回了卧房,揽了我的腰,将我扶上了床榻。
我心底其实有些抗拒,但也知道这时候不好拂了他的意,为我二人刚刚回暖的夫妻关系浇上一碗冰疙瘩,于是咬牙闭眼,顺从地任他撑着手臂伏在我身上,像小猫似地舔来舔去,时不时轻咬一两下。
比起洞房花烛那夜,这次他似乎更有耐心些,只是他的头发在我颈间搔动令我发痒,忍不住笑了两声。离得近了,我可以模糊地感觉到他抬起头,温热的嘴唇落到我耳边,又轻轻地唤了两声。“小妖怪,小妖怪。”
我含糊地应了,他抱住我的肩膀,喃喃道:“你是我的,媳妇儿。谁也不能抢。”
“没人跟你抢。”我安抚他,心一软又伸手抱了他的腰。“灼衣,我们要个孩子罢。”
他的身体似乎僵了僵,动作都停了下来。我睁开眼,看见他撑在我上方,一双眼无比地亮。
“为什么?”
为-为什么?我也想知道为什么?!难道我能说我再一次热血冲头,突然就想为他生个孩子么?
我悲愤,随便找了个话头。“今天公公把玉版金宣给我了。谢谢。”
在床榻上说这个,似乎很不合适。
果然,他笑了一声,听不出是什么情绪。“就因为那几张纸,你打算替我生孩子?这可不像你。”
“不是,公公说——”我咽了咽口水,努力地回忆公公的话。“说他们等着抱孙——”
他没有说话。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他抱住我肩膀的手越来越紧,陷进了肉里。我有些痛,却没敢吱声。
“萧遥,你果然还跟从前一样。”他的语气变得冷硬,暗藏愤怒。“没心没肺,没心没肺!你的心究竟是什么做的?爹娘的一句话你倒是顺从得很,那我呢?你有没有把我当成丈夫过?”
他这番话说得很矛盾,前言不搭后语,十分不符合他平素缜密的思路,可见的确是气坏了。我没想到这句话对他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正想解释,他却蓦然起身,拂袖而去。
四周忽然变得很冷。我叹了口气,将棉被拉过来盖好,缩成一团。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相处。每一次眼看着气氛融洽,两人渐入佳境的时候,总有那么些不和谐的因子跑出来破坏了气氛。
他心里有个结,是我亲手打上的。打上的时候,我未曾想到这结将有一天成了我的难题。
我十三岁之后,便开始为晒月斋画美人图,这一画便一发不可收拾,成了我的一番事业。从十三岁到十五岁,我不知画过了多少知名的美人,其中有男有女,有良家子,也有风尘中的人物,有一部分是我主动偷画,亦有一部分是特意相邀。
美人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大群追逐者。大多数的美人,表面上维持着不屑一顾矜持自重的样子,实际上却在这些追逐者中随意来去,朝秦暮楚过得不亦乐乎。而追逐者们,大多也是些狂蜂浪蝶,广撒网同时追逐几人的不在少数。
我看多了那些昨日对一人指天画地深情不移,今天却对另一人含情脉脉秋波暗送的例子,也看多了对面时情真意切,回过头却凉薄一片的美丽脸庞,渐渐对情爱一事看得有些超脱。可怜我那无比美好的豆蔻年华,情窦还未开便直接长成了油盐不进的老姜疙瘩。
没了对情爱美好的幻想,对于终身大事,我便考虑得十分实际。虽然我靠画画赚了些银子,但也只是勉强维持家庭的正常开销。大哥要娶亲,小妹要嫁人,哪一样都得要银子,还得时不时替娘亲大人偿还赌债。十五岁及笄那年我便打定主意,要嫁一户家境殷实的富户,以便将来贴补家用。
也正在这时,十八岁的安锦红着脸,拿了一包糖饼向我告白,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
当时安锦还未做成吏部侍郎,连考试也未参加。安家只靠些祖产和书斋的收入过活,勉强算不拮据,比我家也好不到哪儿去,更谈不上富庶。我认真地考虑了一天之后,把糖饼还给了他,告诉他我要嫁个有钱人。
安锦当时白了脸,在我们两家之间的小路上直愣愣地站着,样子十分可怜。
我心中有愧。早知道他迟迟不娶亲是为了等我及笄,我一早便让他打消这念头了。于是我又安慰了他一句:“以你的样貌,一定能找个大家小姐,别在我身上耽误了。”
他看我的目光顿时转为怨恨。可怜那包糖饼,被捏得稀烂,最后进了不知谁家的狗肚子里。
我们就此结下了怨,疏远得很彻底。后来我也陆续有过几桩桃花,奈何时运不济全部在半途宣告枯萎。再后来,我拖到十八岁依然未嫁成,他上门提亲。
做成一对怨偶。
第四章 美满人家
安锦做了吏部侍郎之后,安家并未搬迁新宅,依旧住在祖传的大屋里,与我家相邻。公公鼓励我常回家看看,婆婆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安锦自从那夜谈崩后又连续好些日子见不着人影。出于这样天时地利人不和的现状,我又乐此不疲地回了娘家。
娘没有去赌坊,而是乖乖地呆在庭院里,坐在那颗西府海棠下做女红。自从那次大哥被关进牢房后,她收敛了许多,把去赌坊的频率由从前的每天一回每回一天改成了三天一回每回一个时辰,且带在身上的银子绝不超过五两,令我和大哥宽慰不少。见我提着大包小包的点心礼物进屋,她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计迎了过来,接下我手里的东西,略带埋怨地说:“怎么拿了这么多回来?”
我深感惊讶。以往回家,她总是欢天喜地顺道暗示我最近家中的经济吃紧,这一次却反倒流露出心疼我的意思,十分不寻常。
我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她一回。“真是我娘?”
娘她把东西放下,叉着腰在我脑袋上狠狠来了一下。“臭丫头!自家老娘也不认得了?!”
我放下心来,掏出怀中的银票塞到她手里。“这是给大哥娶亲和小妹置办嫁妆的钱,您好好收着,千万别再送赌坊了。”
娘看了看手里的银票,有些犹豫,看上去内心正在进行一番天人交战。交战过后,她咬咬牙把银票又塞回了我手里。“遥儿,今后你不用再往家拿银子了。女婿和亲家虽然人好不说什么,时间长了总会有意见。你大哥和小妹的事儿爹娘会操心,你还是多放些心思在女婿身上的好。”
我咂摸出些门道。难不成娘一直以为这些东西和钱都是我从安家拿回来的?事实上安家的经济大权掌握在婆婆手里,我自然没那个勇气问婆婆要钱,更不可能向安锦要求。于是我又将银票塞了过去。“娘,这是我自己赚的。我从前不也一直靠画画赚银子么?”
娘和大哥他们只知道我为晒月斋画些画,却只以为是些传统的花鸟罢了。她不信道:“卖个画儿能有多少钱?对面儿那个齐书生,那虾画得跟真的似的,一幅画才卖了二两银子,勉强吃饱饭!你当娘不知道么?”
我语塞。“好罢,最后一次。你拿着便是。”
娘犹豫半响,收了起来,一面还絮叨道:“你也别忘了,给自己置办些好看的衣裳首饰,胭脂水粉什么的。虽然成了亲,也得多打扮打扮,才能留住男人的心啊……”
这话我听着有些别扭,再问时娘却又什么也不肯说了。我心中纳闷,安锦风流的声名在外也不是一天两天,娘怎么忽然想到说这些?然而来不及细想,一阵犬吠由远及近,只见一团白影如电,朝我疾奔而来。
我赶紧后退两步,大喝一声:“停!”
那白影立刻前腿并拢来了个急停,又滑行了数尺才来到我脚下,眼巴巴地仰头看我,十分委屈。
“元宵。”我松了口气。“这回你总算懂了。”我弯下腰,在白色大狗的头上用力揉了揉。它半眯着眼,大概依然对之前我没有允许它直扑而来非常有意见。
元宵是一只长毛细犬,性别为公,原本生活在西凉国,据说它的祖辈都十分擅长捉狐狸。奈何它落到了我的手里,不得不屈就在燕丰,在这儿别说狐狸了,连兔子也没一只。在它连续捉了几次街坊养的鸡鸭回家之后,我把它关进小黑屋里教训了一通,从此它学得乖了,闲暇时只捉捉老鼠,聊以慰藉。
我养了它一年,嫁给安锦后,安锦严词拒绝了我把它带到安家的请求。于是它只好留在家里,每日眼泪汪汪地盼着我回家跟它玩。我每回返家,总要被它狂扑一通,而它的身量渐大,直立起来甚至能搭到我的肩膀,力道又足,这么一扑简直要了我的命。再加上那爪子在我身上一刨腾,一身干净的新衣又给毁了,整个人光鲜抖擞而来,灰头土脸而去,完全成了一根风中凌乱的黄花菜。
于是我又将它送小黑屋谈了几回心,终于叫它明白了扑面而来的习惯对我造成极大的困扰。它十分聪明地学会了阳奉阴违,迂回求胜的招数,表面上看的确是不从正面扑了,却趁我不备从后袭击,令我更加狼狈。
最终解决这问题的是安锦。
过年时,安锦跟我一道回娘家。元宵照例扑来,被安锦眼明手快地逮了个正着。元宵极度不满,将安锦视为扼杀它幸福的罪魁祸首,呲牙怒吼着就想往他身上招呼。我还没来得及阻止,只见安锦沉着脸,在它脖子上轻轻拍了拍,说了一个字。“停。”
元宵愣了愣,不甘又无奈地看了我一眼,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走了,看得我们全家人目瞪口呆。我更是意外,全未想到安锦还有驯犬的本事。
从那之后,元宵一听这个“停”字,便十分乖顺。我利用这一点,阻止了一次又一次的正面和背面袭击。
元宵朝我身后瞄了瞄,大概是在确认情敌安锦有没有跟着一道来。确认完毕后,它起身绕着我转了一圈,欢快地呜了几声。
“这家伙,也就女婿能管得了!”娘忽然想到什么,神秘兮兮地问:“阿遥,女婿知道元宵的来历么?”
我摇头。“我从未说过。他也没问。”
“那就好。”娘舒了一口气。“我看女婿不太喜欢元宵,还以为他知道元宵是——”
“娘。”我笑笑。“你想太多了。”
说起元宵的来历,就不能不说到我十五岁到十八岁之间那几段半路夭折的桃花。
头一个,是爹爹在翰林院的上级翰林院修撰之子,姓段名常。这位段公子虽说容貌生得普通,但个性温厚,家境也殷实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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