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满堂(H)》第 3 章

  都说不出来。
  曼珍寻思着搬来一把旧板凳,端坐在少年的身边,她等他说话,等他求救,如果他向她求救的话,曼珍愿意施舍一些好意。
  然而她的心思落到空处,这件房的门窗都是紧闭的,如今到了五月天,闷热和cháo湿充斥着封闭的小房间,使人周身软绵绵的,苦闷且困倦,直到她的眼皮子开始打架了,吴敬颐忽而嘤哼一声,曼珍当即瞪大眼睛去看,少年狠狠的瞪视过来,一双黑眼在削瘦的脸颊上陷的格外深。
  金曼珍起先是有些怕的,特别是之前被他拽住威胁的时候,那是她平生遭遇的第一次bào力威胁,的确是将她镇住了,可是此刻的吴敬颐,像是从水中捞起一般,肩臂和双腿开始簌簌的颤栗,他太可怜了,可怜得比街头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猫狗还要凄惨,猫狗起码可以自由活动,他却不可以。
  “要喝水吗?”
  吴敬颐赤裸裸的释放出仇恨的光芒,眼角滑下的不晓得是泪水还是汗水。
  曼珍猜测他会一直抗下去,抗到天荒地老,她不得不敬佩他,那么小她如何懂得了敬佩?
  就是因为亲眼见识了吴敬颐的硬骨头。
  从这一刻起,也许她才将将把他同吴悠分开一点点。
  曼珍起身去朝茶水,一只咖sè的粗陶罐里装了大半壶的水分,旁边隔着一只浅口茶碗,也是劣质的便宜货,她倒满一碗,茶碗里便飘荡几根茶叶根,她原本是要端给吴敬颐喝的,没想直接把碗送到chún边,混不介意的喝了一大口,好不好喝谈不上,起码暂时解了渴。余留了一小层茶水,她重新舔满了,送到少年的chún边:“喝一点吧,你都快要干死了。”
  敬颐的喉头滚动数次,终于吃力的扬起头凑到碗边,曼珍经常伺候妈妈吃药,所以动作倍加小心,配合着他的角度将茶水送了进去。
  敬颐guàn完水,蓦地倒下去,大口大口的喘气,曼珍解下腰袢的手帕,蹲在板凳边给他擦汗。
  “好戏看完了吗,看完赶紧走。”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前一刻曼珍还在犟嘴,后一刻听到外间传来隐约的说话声,瞬间化身成不能见光的老鼠,呲溜呲溜的钻出门缝跑了。
  晚间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曼珍抽了一本童话书打开,看着书页上jīng美的chā图,心里想的却是,她走的时候有把茶碗放回去吗,还是搁在地上了?如果搁在地上了,吴悠会不会发现端倪后惩罚吴敬颐呢?她想了许多,想的毫无睡意,掀开薄毯准备再过去看看,金景胜这时推门进来,曼珍只得重回床铺,爹爹捡起她翻开的书本,温柔的抚摸她的头顶:“睡不着么,爸爸给你念书?”
  “好呀!”曼珍躺到爸爸的大腿上,耳边是爸爸不紧不慢的阅读声,于是很快就睡着了。
  曼珍知晓了吴敬颐的弱点,便时不时的在他被捆绑的时候过去“探望”,有耀武扬威的心思,也有微末的陪伴之意,后者未免有些冠冕堂皇,于是她向来都要装作一副了不得施舍的模样,给他带水带零食糕点。她将他当成了脆弱的宝宝,或者脆弱的“母亲”,他们都有病,且病的不轻,需要人看着些。
  吴悠仍旧尝试着接近金景胜,金景胜念在敬颐的份上,并没有大加惩治她,然而也没有给她好脸sè,一日吴悠夜间摸去主楼,换上大价钱买来的绸制睡衣,酥xiōng半露,两条白腿在睡裙下若隐若现的,性感妖娆至极。金景胜拉开电灯,不管她有多少好颜sè,直接抽了她两大耳光,且道如果她再不安分,连同敬颐一起滚出金家大门。
  从周晚莲仙逝起的大半年内,吴悠尝试了种种办法,她一个人想攀高枝做金家女主人,就算不是女主人,二太太姨太太也行,只是势单力孤,金家佣人对主人家忠心耿耿,对于她的司马昭之心唾弃排斥,吴悠丧气绝顶,脾气越来越差,怒气和怨气一股脑的撒到敬颐的身上。
  好在敬颐的腿渐渐有了起sè,不再是膝盖内扣小腿外翻,随着时间残酷的逝去,他站得越来越直。
  第5章 熟了
  次年春天,新年刚过,金先生给所有的家仆家佣包了大红包,一是为了冲去去年的晦气,二十新开的纱厂获得不少盈利,图个好彩头的让所有人开开心心过个好年。
  吴悠拿了红包,连同以往存下的银钱揣好了,当班也不好好当了,有空没空都往外面跑。
  又过了半个月,周晚莲层住过的那个房间失窃,金景胜勃然大怒,大加排查,骤然发现除去请假的三四人,有一个人凭空消失了。
  吴悠卷尽了周晚莲的金银首饰,丢下亲子吴敬颐,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谁也不晓得她去了哪里。
  稚子无辜,金先生大发脾气之后,终于肯客观的看待敬颐,不论敬颐是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如果是,他就是个孽种,是导致周晚莲病逝的导火索,周晚莲生前金先生不觉得她有多好,当然也是好过的,只是因后来无尽的争吵毁了早年的情意,周晚莲一死,金先生倒是安分起来,对她的愧意越发浓厚。他加倍的对曼珍好,呵护她爱她,那吴敬颐呢,最好不是他的种,如果不是的话,他就可以好好待他。
  金先生有金先生的想法,敬颐也有自己的想法,在长大成人之前,他需要待在金家。
  敬颐以前属于寄居金家屋檐下,由他娘养着着他,现在他主动要求做金家的佣人,月银也按正常的给就行,别人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累的脏的全不在意,唯一的缺点就是饭量变的海大。厨房里张妈观察了月余,晓得他跟他娘不一样,老实肯干还聪明,聪明在做事方法上,事半功倍。张妈心软不少,找到机会偷偷跟金先生说:“这孩子真的很不错呀,先生,您要不要再看看?”
  金景胜忙的晕头转向,内宅的事情也没怎么管,张妈在金家做了几十年,话是很可信的。于是他将敬颐掉入内堂做事,几个月下来,他也不得不欣赏这个没爹没妈的孩子。少年老成,无外乎如此,如果他一直这么下去……金景胜心道,是个成大事的人。
  想到此处,他又觉得让孩子做些苦力活,实在是埋没了他,同站在男性的立场上,金先生赞赏他的沉稳、利索,以及忍辱负重。曼珍都上四年级了,敬颐约莫还没念过什么书吧。金景胜找了个时间,专门去了一趟红悦小学,打点许些财务,将敬颐塞了进去。
  吴敬颐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拿着曼珍旧书籍,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垒成墙,一张张仔仔细细的翻,不懂的地方用铅笔画上记号,就这么搞上两个小时,在厨房里吃掉三个白面大馒头,两碗白粥配上腌咸菜,如果有多的咸鸭蛋,再揣上两颗,厨房油水还不错,张妈便做了简单的饭盒,让他带去学校当午餐。
  因为饭量和营养跟上来,削瘦的骨骼上渐渐丰满起来,一张脸也越发的白净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